正帆科技:科创板上市委2020年第44次审议会议结果公告

来源:巨灵信息 2020-06-16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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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创板上市委2020年第44次审议会议
                       结果公告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委员会2020年第44次审议会议于2020年6月16日上午召开,现将会议审议情况公告如下:
    
    一、审议结果
    
    (一)同意上海正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上市(首发)。
    
    (二)同意上海泰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上市(首发)。
    
    二、审核意见
    
    (一)上海正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请发行人说明:(1)发行人已经对长春长光圆辰微电子技术有限公司起诉,但以股东背景较强等为由没有单项认定计提坏账,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2)发行人对销售人员的薪酬考核机制中,针对上述逾期款项的惩罚措施是否落实。请保荐人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二)上海泰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无
    
    三、上市委会议提出问询的主要问题
    
    (一)上海正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请发行人代表说明,认定通过风帆控股仅持有发行人27.72%股份的YU DONG LEI和CUI RONG夫妇为实际控制人的法律依据是否充分,是否与发行人报告期内重大决策行为相吻合,且符合未来发展的需要,是否存在通过其他股东的相关承诺而规避对部分股东减持限制的情形。请保荐代表人发表明确意见。
    
    2.请发行人代表:(1)结合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对比分析,说明收入及销售利润率增长的原因及合理性;(2)说明报告期内各年度与包括中芯国际在内的主要客户的签约及收入确认情况;(3)结合国际贸易环境发生重大变化的背景,分析发行人应对下游客户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发生变动是否可能导致业绩大幅下滑,并说明拟采取的应对措施;(4)结合国内外市场前景和市场格局,分析募投项目投资的可行性。请保荐代表人发表明确意见。
    
    3.请发行人代表结合主要核心零部件所存在的进口依赖风险,说明国际贸易环境发生重大变化,是否可能导致发行人主要产品的原材料供应不足、成本上升,从而对发行人未来的持续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并说明发行人拟采取的应对措施。请保荐代表人发表明确意见。
    
    (二)上海泰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请发行人代表:(1)结合“探索平台”尚未成为客户下单主要方式的现实情况,说明通过“探索平台”的模式创新追求“一站式采购”的目标是否并未实现;(2)分析对该平台投入募集资金进行升级改造的必要性和经济性,包括但不限于分析是否将在较长时间段内无法通过客户在“探索平台”直接下单产生的效益覆盖建设支出折旧及后续维护成本;(3)面对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普遍自建采购系统的现实情况,说明为改进“探索平台”对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客户的服务功能所采取的措施。请保荐代表人发表明确意见。
    
    2.请发行人代表说明:(1)在科研试剂、科研仪器及耗材等研发投入上是否有所侧重,是否有相应的提高自主品牌销售的明确计划;(2)如何在OEM生产模式下既确保自身的核心技术不被泄露,又能实现对核心技术持续不断的创新;(3)如何在OEM生产模式下与委托加工企业就产品生产、运输、销售过程中承担的安全生产、产品质量、环保合规的责任进行划分,包括但不限于获取从事于危险化学品相关业务的资质或业务许可。请保荐代表人发表明确意见。
    
    3.请发行人代表说明:(1)较前次申报,本次申报对申请文件所作的主要修改;(2)本次申报的募投项目总额较前次申报有所增加的合理性。请保荐代表人发表明确意见。
    
    科创板股票上市委员会
    
    2020年6月16日
    
          科创板上市委2020年第44次审议会议
                       结果公告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委员会2020年第44次审议会议于2020年6月16日上午召开,现将会议审议情况公告如下:
    
    一、审议结果
    
    (一)同意上海正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上市(首发)。
    
    (二)同意上海泰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上市(首发)。
    
    二、审核意见
    
    (一)上海正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请发行人说明:(1)发行人已经对长春长光圆辰微电子技术有限公司起诉,但以股东背景较强等为由没有单项认定计提坏账,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2)发行人对销售人员的薪酬考核机制中,针对上述逾期款项的惩罚措施是否落实。请保荐人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二)上海泰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无
    
    三、上市委会议提出问询的主要问题
    
    (一)上海正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请发行人代表说明,认定通过风帆控股仅持有发行人27.72%股份的YU DONG LEI和CUI RONG夫妇为实际控制人的法律依据是否充分,是否与发行人报告期内重大决策行为相吻合,且符合未来发展的需要,是否存在通过其他股东的相关承诺而规避对部分股东减持限制的情形。请保荐代表人发表明确意见。
    
    2.请发行人代表:(1)结合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对比分析,说明收入及销售利润率增长的原因及合理性;(2)说明报告期内各年度与包括中芯国际在内的主要客户的签约及收入确认情况;(3)结合国际贸易环境发生重大变化的背景,分析发行人应对下游客户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发生变动是否可能导致业绩大幅下滑,并说明拟采取的应对措施;(4)结合国内外市场前景和市场格局,分析募投项目投资的可行性。请保荐代表人发表明确意见。
    
    3.请发行人代表结合主要核心零部件所存在的进口依赖风险,说明国际贸易环境发生重大变化,是否可能导致发行人主要产品的原材料供应不足、成本上升,从而对发行人未来的持续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并说明发行人拟采取的应对措施。请保荐代表人发表明确意见。
    
    (二)上海泰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请发行人代表:(1)结合“探索平台”尚未成为客户下单主要方式的现实情况,说明通过“探索平台”的模式创新追求“一站式采购”的目标是否并未实现;(2)分析对该平台投入募集资金进行升级改造的必要性和经济性,包括但不限于分析是否将在较长时间段内无法通过客户在“探索平台”直接下单产生的效益覆盖建设支出折旧及后续维护成本;(3)面对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普遍自建采购系统的现实情况,说明为改进“探索平台”对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客户的服务功能所采取的措施。请保荐代表人发表明确意见。
    
    2.请发行人代表说明:(1)在科研试剂、科研仪器及耗材等研发投入上是否有所侧重,是否有相应的提高自主品牌销售的明确计划;(2)如何在OEM生产模式下既确保自身的核心技术不被泄露,又能实现对核心技术持续不断的创新;(3)如何在OEM生产模式下与委托加工企业就产品生产、运输、销售过程中承担的安全生产、产品质量、环保合规的责任进行划分,包括但不限于获取从事于危险化学品相关业务的资质或业务许可。请保荐代表人发表明确意见。
    
    3.请发行人代表说明:(1)较前次申报,本次申报对申请文件所作的主要修改;(2)本次申报的募投项目总额较前次申报有所增加的合理性。请保荐代表人发表明确意见。
    
    科创板股票上市委员会
    
    2020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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