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股票价格波动是否达到《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
通知》第五条相关标准的说明
根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证监公司字[2007]128 号)第五条规定:剔除大盘因素和同行业板块因素影响,上市公司股价在股价敏感重大信息公布前20个交易日内累计涨跌幅超过20%的,上市公司在向中国证监会提起行政许可申请时,应充分举证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及直系亲属等不存在内幕交易行为。证券交易所应对公司股价敏感重大信息公布前股票交易是否存在异常行为进行专项分析,并报中国证监会。中国证监会可对上市公司股价异动行为进行调查,调查期间将暂缓审核上市公司的行政许可申请。
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海尔智家”)于2020年7月30日因重要事项未公告申请临时停牌。公司股票在停牌日前一交易日收盘价格为18.00元/股,停牌日前第21个交易日(2020年7月1日)收盘价为17.95元/股。停牌前20个交易日(2020年7月1日至2020年7月29日),期间涨幅为0.28%。同期,上证综指(000001.SH)自3,025.98点涨至3,294.55点,涨幅为8.88%;海尔智家属于家电行业,此期间Wind证监会家用电器指数(886035.WI)从8,464.47点涨至9,262.09点,涨幅9.42%。
公司股价在上述期间内上涨幅度为0.28%,扣除同期上证综指上涨8.88%因素后,波动幅度为-8.60%;扣除同期家用电器指数上涨 9.42%因素后,波动幅度为-9.14%。据此,公司股价在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前20个交易日内累计涨跌幅未超过20%。无异常波动情况,不适用《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第五条相关规定。
特此说明。
(以下无正文)(本页无正文,为《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股票价格波动是否达到《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第五条相关标准的说明》之签章页)
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7月30日
查看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