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不提前赎回“索发转债”的说明
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2020年8月1日披露了《关于不提前赎回“索发转债”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0-069),现就不提前赎回的相关原因说明如下:
根据《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规定:“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当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董事会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①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如果公司 A 股股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②当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转股余额不足3,000万元时。”
公司股票自2020年6月18日至2020年7月31日连续30个交易日中有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索发转债”当期转股价格的130%(“索发转债”当期转股价格为10.52元/股),已触发“索发转债”的赎回条款。
公司于2020年7月3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不提前赎回“索发转债”的议案》,鉴于“索发转债”存续时间较短,且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提供的数据,截至2020年7月31日,“索发转债”未转股余额为715,150,000元,目前公司相关资金已有支出安排,已用于可转债募投项目建设及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支出等,同时结合当前的市场情况,董事会决定不行使本次“索发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不提前赎回“索发转债”。
截至2020年7月31日收盘,公司股票价格为14.96元/股,“索发转债”当期转股价为10.52元/股,后续“索发转债”可能再次触发赎回条款,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相关规定,届时公司董事会将再次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索发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
特此说明。
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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