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光发展:关于调整公司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来源:巨灵信息 2020-08-01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代码:600466 证券简称:蓝光发展 公告编号:临2020-095号
    
    债券代码:136700(16蓝光01) 债券代码:150312(18蓝光06)
    
    债券代码:150409(18蓝光07) 债券代码:150495(18蓝光12)
    
    债券代码:155163(19蓝光01) 债券代码:155484(19蓝光02)
    
    债券代码:155592(19蓝光04) 债券代码:162505(19蓝光07)
    
    债券代码:162696(19蓝光08) 债券代码:163275(20蓝光02)
    
    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于2020年6月22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本次拟回购公司股份数量为3,034.93万股-6,069.86万股,拟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7.90元/股(不高于公司董事会通过回购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现因公司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拟对回购方案调整如下:
    
    2020年7月6日,公司实施完毕2019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87元(含税)。根据《蓝光发展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规定,如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限内实施了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现金分红、派送股票红利、配股、股票拆细或缩股等事项,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交所的相关规定,对回购价格上限进行相应调整。
    
    根据上述回购股份方案规定,公司拟将回购股份的价格由不超过人民币7.90元/股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7.61元/股(计算方法为:调整前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每股现金红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按调整后的回购股份最高价不超过人民币7.61元/股计算,拟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46,191.64万元。
    
    除上述调整外,公司回购股份的其他事项均无变化。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实施股份回购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8月1日

查看公告原文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ST蓝光盈利能力较差,未来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