烽火电子: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巨灵信息 2020-07-30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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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000561 证券简称:烽火电子 公告编号:2020-034
    
    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7月29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5名,实际参加表决监事5名,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暨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作出以下审核意见:
    
    1、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经审议,王文刚先生具备公司董事会秘书任职条件,且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属于失信责任主体。公司监事会同意聘任王文刚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
    
    审议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暨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监事会对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名单及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进行了审核。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赵冬、张少华、魏守峰、李洋、李翱翔、李娟、李建斌7人因个人原因不在公司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同时,4名激励对象因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考核期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D档,按照激励计划规定,部分解除限售当期限制性股票,具体解除限售比例为50%。
    
    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根据《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对上述需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使用自有资金回购注销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合计77,808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减少至604,365,534股,公司注册资本减少至604,365,534元;同意公司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对章程中第六条、第二十六条相关条款进行修改。
    
    审议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3、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根据《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73人,可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23.8273万股,作为本次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审议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二〇年七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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