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龙股份:关于选举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来源:巨灵信息 2020-07-30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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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002536 证券简称:飞龙股份 公告编号:2020-036
    
    飞龙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飞龙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即将届满,为保证监事会正常运作和换届事项的正常进行,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第七届监事会将由三名监事组成,其中一名为职工代表监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公司于2020年7月29日在四楼会议室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经与会职工代表认真审议,选举李永泉同志担任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附后),将与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两名股东代表监事共同组成本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任期与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一致。
    
    李永泉同志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有关监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公司最近两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中职工代表监事的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
    
    特此公告。
    
    飞龙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7月29日
    
    附件:
    
    第七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李永泉同志简历
    
    李永泉同志,男,出生于1982年4月12日,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6年6月进入飞龙股份公司工作,2011年4月至今任监事会办公室主任,2019年11月至今任法律事务部部长。
    
    李永泉同志持有公司股份6.4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1%,与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李永泉同志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中关于监事的任职资格规定,
    
    具备履行相应职责的能力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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