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919 证券简称:金徽酒 公告编号:临2020-034
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解除质押及继续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甘肃亚特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特集团”)持有公司股份261,575,66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1.57%;本次股份解除质押及继续质押后,亚特集团累计质押股份204,177,900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的78.06%,占公司总股本的40.25%。
? 本次质押事项为亚特集团根据其与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豫园股份”)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的约定办理。
一、本次股份解除质押情况
2019年3月22日,亚特集团将其持有的公司59,800,000股无限售条件股份质押给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水分行。详情请阅公司于2019年3月26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的《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解除质押及继续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019)。2020年5月,公司实施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即每10股转增3股并派发现金股利2.42元,转增后上述质押股份由59,800,000股增加至77,740,000股。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1. 本次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股东名称 甘肃亚特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本次解质股份 77,740,000股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29.72%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15.33%
解质时间 2020年7月27日
持股数量 261,575,665股
持股比例 51.57%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不含本次继续质押股份) 125,268,000股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47.89%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24.70%
2. 本次亚特集团解除质押的股份存在继续质押的情况,具体情况详见“二、本次股份质押情况”。
二、本次股份质押情况
公司收到控股股东亚特集团通知,根据其2020年5月27日、7月6日与豫园股份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2020年7月27日,亚特集团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78,909,900股质押给豫园股份并办理了相关手续。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1.本次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股东 是否为 本次质押 是否为 是否补 质权人 占其所持 占公司总 质押融资
名称 控股股东 股数(股) 限售股 充质押 股份比例 股本比例 资金用途
亚特 是 78,909,900 否 否 豫园 30.17% 15.56% 非融资类
集团 股份 质押
合计 78,909,900 30.17% 15.56%
2. 本次质押系根据《股份转让协议》《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约定,亚特集团将其持有的拟转让给豫园股份的78,909,900股股份质押给豫园股份,非融资类质押。
3. 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亚特集团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股东 持股数量 持股 本次质押前累计质 本次质押后累计 占其所持 占公司总
名称 (股) 比例 押数量(股) 质押数量(股) 股份比例 股本比例
亚特 261,575,665 51.57% 125,268,000 204,177,900 78.06% 40.25%
集团
合计 261,575,665 51.57% 125,268,000 204,177,900 78.06% 40.25%
三、股东股份质押情况
1. 截至本公告日,亚特集团未来半年和一年内不存在到期的质押股份。
2. 亚特集团不存在通过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关联交易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
3. 本次股份质押是为了保障相关协议及义务的履行,为非融资类质押,不存在平仓风险,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和公司治理产生影响,不存在履行业绩补偿义务情况。
特此公告。
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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