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益通:关于控股股东协议转让部分公司股份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来源:巨灵信息 2020-07-24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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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300430 证券简称:诚益通 公告编号:2020-046
    
    北京诚益通控制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协议转让部分公司股份
    
    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1、北京诚益通控制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北京立威特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立威特”)于2020年7月23日与长沙市信庭至臻医疗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信庭至臻”)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立威特拟将其直接持有的19,000,0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6.99%)协议转让给信庭至臻。
    
    2、本次权益变动前,立威特直接持有公司股份70,209,771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5.81%,为公司控股股东;本次权益变动后,立威特直接持有公司股份51,209,77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8.83%,仍为公司控股股东,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3、本次权益变动事项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进行合规性确认后,方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
    
    4、若交易各方未按照合同严格履行各自的义务,本交易最终是否能够完成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协议转让股份概述
    
    公司于2020年7月23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立威特的通知,获悉立威特于2020年7月23日与信庭至臻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立威特拟以协议转让的方式将其直接持有的19,000,0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6.99%)协议转让给信庭至臻,本次股份转让的价格为7.27元/股,股份转让总价款共计人民币
    
    138,130,000.00元(大写:壹亿叁仟捌佰壹拾叁万元)。
    
    本次协议转让后,立威特直接持有公司股份51,209,77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8.83%,仍为公司控股股东,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本次股份转让前后的转让各方持股情况如下:
    
                       本次交易前持有股份           本次交易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持有数量(股)占总股本比例  持有数量(股)占总股本比例
        立威特      70,209,771      25.81%      51,209,771      18.83%
       信庭至臻      5,376,639       1.98%       24,376,639       8.96%
    
    
    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次权益变动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相关规定编制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一)》《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二)》。
    
    二、交易双方基本情况
    
    (一)转让方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北京立威特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14696345348H
    
    法定代表人:梁学贤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09-10-10
    
    注册资本:1950万元人民币
    
    住 所:北京市大兴区中关村科技园区大兴生物医药产业基地永大路38号6幢4层415室
    
    持有公司股份数量:转让前持有公司70,209,771股,占总股本比例25.81%
    
    经营范围:投资与资产管理;经营电信业务;互联网信息服务。(“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经营电信业务、互联网信息服务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二)受让方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长沙市信庭至臻医疗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104MA4RH4R71Y
    
    执行事务合伙人:深圳前海皇庭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成立日期:2020-07-15
    
    住 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观沙岭街道滨江路188号湘江基金小镇2#栋2层204-5房
    
    经营范围:以自有资金进行股权投资、项目投资、医疗领域的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不得从事吸收公众存款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发放贷款等金融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持有公司股份数量:转让前持有公司5,376,639股,占总股本比例1.98%。
    
    三、股权转让协议内容
    
    甲方(转让方):北京立威特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受让方):长沙市信庭至臻医疗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一)标的股份的种类、数量、比例及股份性质
    
    甲方同意将其持有的上市公司19,000,000股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份(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6.99%)以及由此所衍生的所有股东权益,转让给乙方。
    
    (二)转让价款及支付
    
    转让股份的每股转让价格为本协议签署日前1个交易日转让股份二级市场收盘价的90.09%,即每股转让价格为人民币【7.27】元,标的股份转让总价款为人民币【138,130,000.00】元。
    
    经双方协商一致,乙方应于股份过户后的30个工作日内,将标的股份转让总价款即人民币【138,130,000.00】元支付至甲方指定账户。
    
    (三)标的股份的交割
    
    股份转让协议签署后,甲乙双方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合规性确认;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确认意见书后,甲方配合乙方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标的股份转让相关过户手续。
    
    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乙方持有上市公司24,376,639股股份(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8.96%)。自股份过户日起,双方作为上市公司的股东,根据各自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比例按照上市公司章程和法律法规承担股东相应的权利义务。
    
    (四)双方的陈述与保证
    
    双方承诺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要求,就本次股份转让事项提供相应的文件,履行相应的披露义务,并确保相关文件及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截至本次股份转让办理股份过户登记之前,甲方承诺其未就标的股份设置质押或其他第三方权利限制,标的股份亦未被行政机关、司法机关采取查封、扣押等强制措施。
    
    乙方承诺其购买标的股份资金来源合法,并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向甲方支付股份转让款。
    
    (五)保密
    
    本协议和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信息在上市公司公告日之前均属保密信息,任何一方未事先获得对方的书面同意,不得泄露或透漏给第三方,或用于其他目的。
    
    (六)违约责任
    
    如果本协议任何一方(1)做虚假、误导性、不完整的陈述或保证,或(2)没有履行本协议项下的任何承诺或约定,该等行为应视为违约(违约事件),违约方应赔偿另一方的全部损失。
    
    如因证券监管部门的原因导致本协议无法履行的,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七)争议解决
    
    双方就本协议内容、订立和执行所发生的或与之有关的任何争议,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本协议签署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权利与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本次协议转让后,立威特持有公司股份51,209,77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8.83%。其中,质押状态的股份为49,543,98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8.21%。
    
    五、本次权益变动后上市公司控制权变动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后,立威特的控股股东身份未发生变化,转让完毕后,仍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诚益通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未发生改变。
    
    六、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有关部门批准情况
    
    本次协议转让尚需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合规确认,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股份协议转让过户登记手续。
    
    四、本次权益变动的影响
    
    公司控股股东立威特本次协议转让股份所取得的转让款将主要用于偿还其股票质押借款,本次转让有助于进一步优化公司股权结构。同时,受让方通过股权合作等形式支持公司的发展,可提升公司在业务经营等方面的活力,加快实施公司的发展战略,促进公司的长期稳定发展。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其他相关事项说明
    
    1、本次协议转让未违反《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也不存在因本次协议转让而违反尚在履行的承诺的情形。
    
    2、本次协议转让完成后,转让方和受让方承诺其股份变动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执行。
    
    3、本次协议转让尚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合规性确认,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办理协议股份过户相关手续,公司将持续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及时披露进展情况,并督促交易双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本次签订的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
    
    2、立威特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一)》;
    
    3、信庭至臻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二)》;
    
    4、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北京诚益通控制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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