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创板上市委2020年第21次审议会议
结果公告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委员会2020年第21次审议会议于2020年4月30日上午召开,现将会议审议情况公告如下:
一、审议结果
(一)同意康希诺生物股份公司发行上市(首发)。
(二)同意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上市(首发)。
二、审核意见
(一)康希诺生物股份公司
1.请发行人结合其在研产品、研发平台、技术优势,在招股说明书中补充披露发行人确定其研发管线布局的战略及主要考虑因素。
(二)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请发行人补充披露:(1)印证终端客户采购产品业务销售真实性和商业合理性的依据,并提供相关终端客户的专项说明;(2)终端客户采购的整车车辆具体行驶里程等信息。请保荐人、申报会计师核实并发表明确意见。
2.请发行人补充披露其业务订单形成的常规业务环节、意向订单和在手订单区别、以及2020年第一季度末在手订单的具体情况。请保荐人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3.请发行人结合主营行业的行业政策和市场发展空间,补充披露其募投项目投产后的预计产能利用率,以及如产能消化不符预期的应对措施,并充分提示风险。请保荐人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4.请发行人补充披露:(1)发行人存在股东代持、体外代垫费用等,发行人实际控制人与公司供应商博瑞华通间存在资金往来的具体原因;(2)发行人加强内部控制的针对性措施及执行情况。请保荐人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5.请发行人根据我国《专利法》第15条的规定,进一步核实并披露其在行使专利权时,是否已经得到专利共有人同意,是否签署明确权利和收益分配协议,以及对发行人是否存在潜在的法律风险,并充分提示风险。请保荐人和发行人律师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三、上市委会议提出问询的主要问题
(一)康希诺生物股份公司
1.请发行人代表结合其在研产品、研发平台、技术优势,进一步说明确定其研发管线布局的战略及主要考虑因素。请保荐代表人发表明确意见。
(二)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请发行人代表结合发行人产品终端客户与发行人存在股权关系、任职联系、应收账款较高、回款账期较长、部分终端客户整车行驶里程较低等情况,进一步说明:(1)终端客户大额采购已安装公司主营产品的商用车辆业务销售真实性和商业合理性,以及豁免披露相关信息的理由;(2)在主要客户出现较大信用风险的情况下,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的合理性。请保荐代表人发表明确意见。
2.请发行人代表进一步说明:(1)发行人集中在十二月份确认收入与其业务模式的匹配性;(2)发行人各年末在手订单的情况及其合理性。请保荐代表人发表明确意见。
3.请发行人代表进一步说明:(1)发行人主营所处行业的市场政策稳定性和市场发展空间,及其2016年估值变化的合理性;(2)发行人主要产品的技术先进性;(3)发行人募投项目投产后的产能利用率。请保荐代表人发表明确意见。
4.请发行人代表进一步说明:(1)发行人存在股东代持、体外代垫费用等,发行人实际控制人与公司供应商博瑞华通间存在资金往来的具体原因;(2)发行人加强内部控制的针对性措施及执行情况。请保荐代表人发表明确意见。
5.请发行人代表进一步说明在发行人行使专利权时,是否已经得到专利共有人同意,是否签署明确权利和收益分配协议。请保荐代表人发表明确意见。
科创板股票上市委员会
2020年4月30日
科创板上市委2020年第21次审议会议
结果公告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委员会2020年第21次审议会议于2020年4月30日上午召开,现将会议审议情况公告如下:
一、审议结果
(一)同意康希诺生物股份公司发行上市(首发)。
(二)同意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上市(首发)。
二、审核意见
(一)康希诺生物股份公司
1.请发行人结合其在研产品、研发平台、技术优势,在招股说明书中补充披露发行人确定其研发管线布局的战略及主要考虑因素。
(二)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请发行人补充披露:(1)印证终端客户采购产品业务销售真实性和商业合理性的依据,并提供相关终端客户的专项说明;(2)终端客户采购的整车车辆具体行驶里程等信息。请保荐人、申报会计师核实并发表明确意见。
2.请发行人补充披露其业务订单形成的常规业务环节、意向订单和在手订单区别、以及2020年第一季度末在手订单的具体情况。请保荐人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3.请发行人结合主营行业的行业政策和市场发展空间,补充披露其募投项目投产后的预计产能利用率,以及如产能消化不符预期的应对措施,并充分提示风险。请保荐人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4.请发行人补充披露:(1)发行人存在股东代持、体外代垫费用等,发行人实际控制人与公司供应商博瑞华通间存在资金往来的具体原因;(2)发行人加强内部控制的针对性措施及执行情况。请保荐人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5.请发行人根据我国《专利法》第15条的规定,进一步核实并披露其在行使专利权时,是否已经得到专利共有人同意,是否签署明确权利和收益分配协议,以及对发行人是否存在潜在的法律风险,并充分提示风险。请保荐人和发行人律师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三、上市委会议提出问询的主要问题
(一)康希诺生物股份公司
1.请发行人代表结合其在研产品、研发平台、技术优势,进一步说明确定其研发管线布局的战略及主要考虑因素。请保荐代表人发表明确意见。
(二)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请发行人代表结合发行人产品终端客户与发行人存在股权关系、任职联系、应收账款较高、回款账期较长、部分终端客户整车行驶里程较低等情况,进一步说明:(1)终端客户大额采购已安装公司主营产品的商用车辆业务销售真实性和商业合理性,以及豁免披露相关信息的理由;(2)在主要客户出现较大信用风险的情况下,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的合理性。请保荐代表人发表明确意见。
2.请发行人代表进一步说明:(1)发行人集中在十二月份确认收入与其业务模式的匹配性;(2)发行人各年末在手订单的情况及其合理性。请保荐代表人发表明确意见。
3.请发行人代表进一步说明:(1)发行人主营所处行业的市场政策稳定性和市场发展空间,及其2016年估值变化的合理性;(2)发行人主要产品的技术先进性;(3)发行人募投项目投产后的产能利用率。请保荐代表人发表明确意见。
4.请发行人代表进一步说明:(1)发行人存在股东代持、体外代垫费用等,发行人实际控制人与公司供应商博瑞华通间存在资金往来的具体原因;(2)发行人加强内部控制的针对性措施及执行情况。请保荐代表人发表明确意见。
5.请发行人代表进一步说明在发行人行使专利权时,是否已经得到专利共有人同意,是否签署明确权利和收益分配协议。请保荐代表人发表明确意见。
科创板股票上市委员会
2020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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