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91 证券简称:西水股份 编号:临2020-033
内蒙古西水创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工作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0年7月22日,内蒙古西水创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内蒙古西水创业股份有限公司经营风险有关事项的监管工作函》(上证公函【2020】0876号)(以下简称“《工作函》”),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内蒙古西水创业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公告披露,截至目前子公司天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安财险)认购新时代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时代信托)发行的信托产品284.44亿元,其中60.40亿元信托产品于2020年6月到期,至今逾期未收回,存在到期不能兑付的风险。鉴于上述情况,根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7.1条的规定,对你公司提出如下监管要求。
一、请公司审慎核实:(1)天安财险认购的新时代信托发行的信托产品可能存在的违约风险及其对上市公司的具体影响,包括但不限于上述信托产品的底层资产情况以及担保情况;(2)结合信托资金用途,核实天安财险投资上述信托产品是否履行了相应的合规决策程序。
二、公司2019年年报显示,报告期末持有金融投资资产(包括信托产品)合计486.35亿元。请公司全面自查存量金融投资资产是否存在违约风险或重大减值迹象。
三、请公司核实并说明上述信托产品确认逾期并对外进行信息披露的过程。
你公司应当严格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相关规定,确保信息披露机制运行顺畅,及时就重大经营风险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你公司及全体董监高应当本着对投资者负责的态度,认真落实本工作函要求,并按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内蒙古西水创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七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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