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莱英:关于修订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公告

来源:巨灵信息 2020-07-23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代码:002821 证券简称:凯莱英 公告编号:2020-064
    
    凯莱英医药集团(天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0年2月16日,凯莱英医药集团(天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2020年3月3日,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该等议案。2020年5月12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引入战略投资者相关议案;2020年5月28日,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该等议案。
    
    鉴于目前资本市场环境变化,并综合考虑公司实际情况、发展规划等诸多因素,公司经审慎分析并与相关各方反复沟通,公司于2020年7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部分内容进行了修改,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修改的具体内容
    
    (一)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调整前: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对象为高瓴资本,高瓴资本拟以其管理的“高瓴资本管理有限公司–HCM中国基金”,通过现金方式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全部股票。
    
    调整后: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为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本次发行对象包括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信托公司、财务公司、资产管理公司、合格的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等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格投资者。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2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最终发行对象将在本次发行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批复后,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情况,遵照价格优先等原则,由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
    
    (二)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
    
    调整前: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价格为123.56元/股。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如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调整公式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其中,P1为调整后发行价格,P0为调整前发行价格,每股派发现金股利为D,每股送红股或转增股本数为N。
    
    调整后: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期首日。
    
    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并按照“进一法”保留两位小数。
    
    最终发行价格将在本次发行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批复后,由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监管部门的要求,遵照价格优先等原则,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情况协商确定。
    
    若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底价将作相应调整。调整方式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派发现金同时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D)/(1+N)
    
    其中,P0为调整前发行底价,D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N为每股送红股或转增股本数量,调整后发行底价为P1。
    
    (三)限售期
    
    调整前:
    
    发行对象认购的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18个月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
    
    调整后: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或上市交易,限售期结束后按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募集资金数量和用途
    
    调整前: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预计不超过231,057.2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额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调整后: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预计不超过231,057.20万元(含本数),在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实施主体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拟投
                                                                               入金额
             凯莱英生命科学技术    凯莱英生命科学技术(天
       1      (天津)有限公司    津)有限公司创新药一站式    68,000.00       35,000.00
                                      服务平台扩建项目
       2     上海凯莱英生物技术    生物大分子创新药及制剂     62,236.45       30,000.00
                  有限公司          研发生产平台建设项目
       3     吉林凯莱英制药有限   创新药CDMO生产基地建     160,000.00      100,000.00
                    公司                   设项目
       4     凯莱英医药集团(天         补充流动资金          66,057.20       66,057.20
              津)股份有限公司
                             合计                             356,293.65      231,057.20
    
    
    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以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募集资金到位后,若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上述项目募集资金拟投入额,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按照项目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投资项目、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筹资金解决。
    
    二、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修改履行的相关程序
    
    2020年7月22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中的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限售期、募集资金数量和用途等进行了调整,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修改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发行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凯莱英医药集团(天津)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七月二十三日

查看公告原文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凯莱英盈利能力优秀,未来营收成长性一般。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