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董事审核意见
重庆宗申动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审核意见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们作为重庆宗申动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对公司受让控股子公司5%股权的关联交易事项,经认真审议发表独立审核意见如下:
一、事前认可意见
1、本次交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和公司发展战略方向,交易方案合理、切实可行,拟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按照公平、合理的原则协商达成,符合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损害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2、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交易初步定价公允且具有合理性,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基于上述情形,我们一致同意推进该事项。
二、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转让定价,公司综合考虑了转让方实际投资、标的公司历史研发投入,经营现状、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及未来发展等各方面情况。本次交易标的公司之前由公司控制,交易额小,仅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03%,故虽然公司未聘请第三方专业估值机构进行估值,但综合分析,公司本次交易定价客观公允。交易流程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所涉及关联交易没有发现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因此,我们同意该关联交易事项。
重庆宗申动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王仁平、任晓常、柴振海
2020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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