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国投资本 股票代码:600061
国投资本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北张家浜路128号204-3、204-4、
204-5室)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募集说明书
联合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618 (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
号) 35层、28层A02单元)
签署时间: 年 月 日
声 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任何虚假、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保证所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中财务会计报告真实、完整。
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所发行证券的价值或者投资人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证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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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事项提示
投资者在评价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时,应特别关注下列重大事项并仔细阅读本募集说明书中有关风险因素的章节。
一、关于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信用评级
公司聘请联合信用为公司拟公开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信用状况进行了综合分析和评估,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AA级,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A级。
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后,联合信用将在公司每年年报公告后的两个月内进行一次定期跟踪评级,并根据有关情况进行不定期跟踪评级。
二、公司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不提供担保
根据公司八届五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及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不提供担保。
三、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及分配情况
(一)公司现行利润分配政策
为了完善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建立持续、科学、稳定的分红机制,增强利润分配的透明度,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号)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证监会公告[2013]43号)相关要求的规定,公司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对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进行了明确的规定。公司现行的利润分配政策如下:
“第一百六十一条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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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大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
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但本章程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
股东大会违反前款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参与分配利润。
第一百六十二条 公司的公积金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或者转为增加公司资本。但是,资本公积金将不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
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将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
第一百六十三条 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2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第一百六十四条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如下:
一、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基本原则:
1、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利润分配政策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兼顾公司与股东的长远利益;
2、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总额,不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3、利润分配政策的制定、修改、执行应履行必要的决策程序,听取独立董事以及中小股东的意见,做好信息披露。
二、公司利润分配的具体政策:
1、利润分配的方式及期间间隔:公司采用现金、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利润分配;公司原则进行年度利润分配,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可以进行中期利润分配;公司优先采取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
2、公司现金分红政策的具体内容及比例:除特殊情况外,公司最近三年以国投资本股份有限公司 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
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3、不进行现金分红的条件:
出现以下任一事项时,公司不进行现金分红。
(1)当期归属于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负,或期末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负;
(2)当期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低于(或等于)0.01元;
(3)当期盈利且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预计有以下事项时;
①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进行固定资产投资累计支出预计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0%;
②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进行固定资产投资累计支出预计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15%。
(4)董事会认为不适合利润分配的其他情况。
4、公司发放股票股利的具体条件:
公司在经营情况良好,并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资产规模、经营规模等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利益时,可以采用发放股票股利的方式进行利润分配。发放股票股利进行利润分配,应当具有现金国投资本股份有限公司 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流状况、业务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真实合理因素。
三、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的决策程序:
1、公司董事会应根据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和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资金需求等因素,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拟定利润分配预案,独立董事发表明确意见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股东大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前,应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2、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执行利润分配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的情况以及是否履行相应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等情况进行监督。
3、公司因特殊情况无法按照既定的现金分红政策或最低现金分红比例确定当年利润分配方案时,应当披露具体原因以及独立董事的明确意见。公司当年利润分配方案应当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审议通过。
四、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与变更:
公司如因外部环境变化或自身经营情况、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而需要对利润分配政策进行调整的,公司可对利润分配政策进行调整。公司调整利润分配政策应当以保护股东利益和公司整体利益为出发点,充分考虑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独立董事和监事会的意见,由董事会在研究论证后拟定新的利润分配政策,并经独立董事发表明确意见后,提交股东大会,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表决通过。”
(二)最近三年利润分配情况
1、最近三年利润分配方案
(1)2017年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以总股本4,227,129,727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62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262,082,043.07元。该方案已实施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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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18年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以总股本4,227,129,727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81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342,397,507.89元。该方案已实施完毕。
(3)2019年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以总股本4,227,129,727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4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591,798,161.78元。该方案已实施完毕。
2、最近三年现金股利分配情况
最近三年,公司的现金股利分配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分红年度 现金分红金额(含税)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现金分红比例
净利润
2017年度 26,208.20 258,969.17 10.12%
2018年度 34,239.75 167,945.94 20.39%
2019年度 59,179.82 296,750.40 19.94%
最近三年以现金形 119,627.77
式累计分配利润
最近三年实现的年 241,221.84
均可分配利润
占比 49.59%
2017年至2019年,公司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为119,627.77万元,最近三年累计现金分红额占最近三年年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49.59%。
3、公司最近三年滚存未分配利润的使用情况
为保持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作为公司业务发展资金的一部分,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
四、公司的相关风险
本公司提请投资者仔细阅读本募集说明书“风险因素”全文,并特别注意以下风险:
(一)宏观经济和资本市场周期性波动带来的风险国投资本股份有限公司 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我国资本市场受宏观经济发展状况、宏观经济及行业政策、国内外经济形势和投资心理等方面的影响,具有周期性强、波动性大的特点。整体经济和资本市场的不景气、行业政策变化可能导致证券公司客户交易量的下降、资产管理业务规模萎缩、信托投融资活动减少、基金投资收益下降等不利情况,从而对公司及下属企业各项业务收入带来不确定性,进而影响公司的盈利状况。受资本市场波动因素影响,2017年、2018年及2019年,公司分别实现营业总收入103.34亿元、105.14亿元及112.67亿元,分别实现净利润30.28亿元、20.25亿元和35.00亿元。宏观经济和资本市场的景气程度的变化将对公司的稳定发展和盈利能力带来一定风险。
(二)公司下属证券公司的经营风险
为公司贡献主要收入和利润的子公司安信证券,其业务开展与盈利情况受证券市场的景气程度影响较大。当证券市场处于景气周期时,投资者交易活跃,市场总体交易量大,有利于证券公司经纪业务、信用业务、资产管理业务、自营业务等业务的发展;当证券市场处于不景气周期时,市场交易活跃程度下降,市场总体交易量缩减,证券价格下跌,对证券公司各项业务的盈利情况造成不利影响。证券市场行情受国家经济状况、宏观经济政策、国际经济形势、境外金融市场情况以及投资者行为等各种因素影响,具有周期性强、波动性大的特点。
长期以来,我国证券公司业务范围趋同,盈利模式的差异化尚不显著,同质化竞争程度较高。随着监管理念及市场环境的变化,证券行业竞争加剧,行业竞争由分散化、低水平竞争向集中化、差异化、专业化竞争演变。目前已有多家证券公司通过兼并收购、增资扩股、发行上市等方式迅速扩大资本规模、提升竞争实力,也有部分证券公司在特定地域、特定业务类型等方面形成了比较竞争优势。此外,随着我国金融市场的逐步开放,多家外资投资银行通过组建合资证券公司进入了中国证券市场,对内资证券公司形成越来越大的竞争压力。如果安信证券不能在激烈的竞争环境中快速提高自身的资本实力、抓住发展机遇,将可能面临业务规模萎缩、盈利能力下滑等经营风险。
1、经纪业务风险
经纪业务是安信证券重要的收入来源,经纪业务主要面临市场交易量波动的风险、交易佣金率变化的风险、市场占有率下降的风险。交易佣金是经纪业务的国投资本股份有限公司 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主要收入来源。交易佣金取决于证券市场交易金额和佣金费率两大因素。由于我国证券市场尚处于新兴加转轨期,证券行情走势的强弱程度将影响交易量,而证券市场交易量直接影响证券公司经纪业务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给公司经营带来风险。
自2002年5月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对证券交易佣金费率实行设定最高上限并向下浮动的政策以来,证券市场经纪业务佣金费率持续下滑。2013年3月15日,中国证监会出台《证券公司分支机构监管规定》,取消了对证券公司设立分支机构数量和区域的限制,进一步加剧了国内证券公司经纪业务的竞争。2015 年 4月,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发布通知,明确 A 股市场全面放开“一人一户”限制。2016年10月14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对《证券账户业务指南》进行修订,将一个投资者开立证券账户数量上限调整为3户。随着上述政策的出台以及互联网金融的快速发展,经纪业务竞争进一步加剧,对交易佣金率造成一定压力。受市场环境影响,最近三年,安信证券经纪业务平均佣金率分别为0.38‰、0.35‰、0.31‰,呈逐步下滑的趋势,如果未来证券市场交易量大幅下降或者佣金率持续降低,将导致安信证券经纪业务收入和利润下降,进而影响发行人经营业绩。
2、受托资产管理业务风险
受托资产管理业务面临的主要风险有行业资产管理业务规模下降的风险和行业竞争的风险。资产管理业务收入主要依赖于管理资产的规模。资产管理的投资业绩一方面受证券市场景气程度的影响,另一方面也受投资证券自身固有风险的影响。在对资产管理项目进行管理时,可能会由于证券市场波动或管理人投资决策失误导致投资管理业绩波动,出现募集资金投资收益率无法达到理财产品投资人期望水平的情形,从而影响资产管理业务规模的拓展。此外,国内保险公司、信托公司及商业银行等也在开展各种类型的集合理财或客户资产管理业务,且上述金融机构在销售渠道、资本实力等方面具备明显的优势,这些因素都可能对证券公司的资产管理业务开展带来挑战。
3、自营业务风险
安信证券自营业务面临证券市场的系统性风险、投资产品的内含风险及投资决策不当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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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市场的走势受到国内外政治经济形势、国际证券市场波动及投资者心理预期变化等诸多因素的影响,容易产生较大幅度和较频繁波动;与此同时,当前我国证券市场的投资品种和金融工具较少、关联性高,对冲机制不够完善,金融避险工具品种不够丰富。因此,安信证券自营业务面临证券市场系统性风险。未来,若证券市场行情剧烈波动,安信证券自营业务收益可能随之出现较大波动。
安信证券证券交易投资业务的投资品种包括股票、基金、债券,以及期货期权等金融衍生工具。不同的投资产品本身具有独特的风险收益特性,安信证券的自营业务需承担不同投资产品自身特有的内含风险。例如,股票投资可能受到上市公司违规经营、不当信息披露等因素的影响,导致公司自营业务收益出现下滑。债券投资可能受到发行人信用评级下降、交易对手违约等因素的影响,导致债券价格下跌甚至无法兑付的风险。
由于证券市场存在较大不确定性,安信证券面临因对经济金融市场形势判断失误、证券投资品种选择失误、证券交易操作不当、证券交易时机选择不准、证券投资组合不合理等情况而带来的决策风险。
4、投资银行业务风险
发行人的投资银行业务主要为安信证券开展的证券保荐与承销业务、企业重组、改制和并购等财务顾问业务。投资银行业务面临的主要风险包括发行市场波动风险、未充分合规经营、勤勉尽责的风险以及承销风险。
证券公司承销保荐业务的开展受发行市场环境影响较大,最近三年,发行人投资银行业务股票和债券主承销金额合计分别为 393.85 亿元、170.34 亿元和296.85亿元,呈波动趋势。如果未来发行审核政策出现不利变动或市场竞争持续加剧可能导致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规模和收入下降,市场波动也可能造成证券发行或重组方案失败,从而对公司投资银行业务的收入产生不利影响。
在投资银行业务的开展过程中,如果保荐机构或者从业人员未能遵守法律法规及其他业务规定、未能勤勉尽责、信息披露不充分、持续督导不到位等,都可能导致公司或相关人员被监管部门行政处罚或采取监管措施,或被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此外,在证券承销过程中存在由于对企业状况判断错误、发行条款设计失误、二级市场走势判断不准、定价失误、发行窗口选择不当、发行推介效果不佳,或国投资本股份有限公司 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者证券市场突发不利事件等情况,由此可能导致发行失败或由承销机构承担包销责任的风险,使证券公司遭受经济和声誉损失。
5、信用业务风险
安信证券信用业务主要包括融资融券和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在信用业务开展过程中,安信证券通过客户适当性管理、征授信管理、标的证券管理、风控指标管理及维持担保比例/履约保障比例的盯市管理等一系列措施进行了严格的风险管控,但仍可能存在因担保物或质押股票市场价格急剧下跌导致证券平仓后所得资金不足以偿还融资款项的市场风险和信用风险,以及安信证券对客户信用账户进行强行平仓引起的法律纠纷风险。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安信证券融资融券业务融出资金余额为280.78亿元,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自有资金融出资金余额为 129.53 亿元。受我国证券二级市场股价波动的影响,安信证券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及融资融券业务中维持担保比例/履约保障比例低于平仓线及账面坏账的合约数量上升,执行强制平仓的频率也有所增加。维持担保比例/履约保障比例是安信证券对其融资融券业务/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的主要监控指标之一。若维持担保比例/履约保障比例低于合同约定的平仓线,安信证券有权对其对应的担保物执行强制平仓程序。由于证券市场持续低位震荡,部分借款人无力偿还或者补仓,安信证券根据担保物公允价值、借款人还款能力和意愿等综合判断计提减值准备,安信证券的融资融券业务和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均按照个别认定法单独计提减值准备和按照一定的比例计提组合减值准备。如果未来股票市场进一步下跌,安信证券面临融出资金无法按时收回,需进一步计提减值准备的风险。
6、期货业务、证券创新业务风险
发行人通过安信证券全资子公司国投安信期货从事商品期货经纪、金融期货经纪、期货投资咨询、资产管理等业务。期货业务风险主要包括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合规风险、操作风险及政策风险等。
由于证券行业属于国家特许经营行业,证券公司开展创新业务都需要经过中国证监会等监管机构的审批。如果相关创新业务不能顺利获批,将导致安信证券不能如期开展创新业务甚至部分前期投入无法收回的风险。此外,由于创新类业国投资本股份有限公司 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务本身存在较多的不确定性,加之国内证券市场尚不成熟,在进行创新活动的过程中可能存在因市场波动、经营管理水平和配套设施等不能与创新业务相匹配的问题,从而产生由于对金融创新研究的深度不够、创新业务风险控制不足、创新产品设计不合理、市场预测不准确、管理措施不到位、内控措施不健全等原因而带来损失的风险。
(三)公司下属信托公司的经营风险
公司下属国投泰康信托面临信托行业发展增速放缓、信托业务信用违约、固有业务收益下滑等风险。信托行业自2007年至今经过多年的快速增长后,受到弱经济周期和强市场竞争对信托业的冲击影响,信托资产规模增长速度明显放缓。近年来随着“三三四十”、“资管新规”和“55号文”等监管规定陆续出台,信托行业受金融去杠杆、破除刚性兑付、限制多层嵌套和通道业务、统一监管标准、消除监管套利等多项监管政策影响,信托公司面临通道业务规模下降、机构资金受到限制、部分传统业务模式调整等挑战。若国投泰康信托不能顺应外部环境变化及时完成业务转型,其经营将受到不利影响。
国投泰康信托主动管理业务主要集中于政信业务和房地产业务领域。政信业务方面,近年来,财政部对地方政府债务管理持续收紧,在相关部门一系列政策文件的多重作用下,融资渠道收紧、增信手段匮乏使得地方政府的融资需求与偿债压力与日俱增。房地产业务方面,国家房地产调控范围持续扩大、调控方式不断深化,限购限贷政策密集出台,传统融资渠道受限,房地产市场分化严重。若国投泰康信托开展信托业务过程中未充分及时地做好尽职调查、持续监控、信息披露等工作,或者投资决策出现失误,则其所管理信托计划存在回报降低甚至违规违约的风险,进而影响公司信托业务的进一步展开。
国投泰康信托固有业务近年来收益呈波动趋势,国投泰康信托固有业务主要投向债券、金融股权投资,信托产品、资管计划、信托业保障基金、现金管理类产品等其他类资产,此类投资面临资本市场波动引起的收益波动风险。
(四)公司下属基金公司的经营风险
公司下属国投瑞银基金面临基金行业监管趋严、竞争加剧的风险。2016 年银行理财新规征求意见稿及2017年基金子公司风控指引出台后,基金子公司净国投资本股份有限公司 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资本要求增长,业务开展承压,2017 年以来一系列监管文件对资管产品投向、流动性以及底层资产做了更明确要求,对公募基金专户通道业务形成限制。2018年,《商业银行理财子公司管理办法》出台,公募基金面临商业银行理财子公司的直接竞争。金融监管趋严和市场竞争加剧将对国投瑞银基金业务造成一定的影响。
国投瑞银基金基金投资业务面临市场风险、信用风险及流动性风险等投资风险,市场风险主要来源于基金持有股票资产与债券资产因受各种因素影响而引起的市场价格不利波动,使投资组合资产、公司资产面临损失的风险,包括政策风险、经济周期风险、利率风险、购买力风险、上市公司经营风险、债券收益率曲线变动风险和再投资风险等。信用风险包括债券发行人出现违约、拒绝支付到期本息,或由于债券发行人信用质量降低产生的债券价格下降的风险,也包括证券交易对手因违约而产生的证券交割风险。流动性风险包括因市场交易量不足,导致证券不能迅速、低成本地转变为现金的风险,还包括由于基金出现投资者大额赎回,致使基金没有足够的现金应对基金赎回支付的要求所引致的风险。
(五)财务风险
1、净利润波动的风险
2017年度、2018年度及2019年度,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258,969.17万元、167,945.94万元和296,750.40万元,呈现波动的趋势。2017年至2018年,公司下属安信证券受证券市场景气程度下滑影响,公司下属国投泰康信托、国投瑞银基金受资管新规等政策出台、监管趋严的影响,整体盈利能力有所下滑;2019 年随着股票二级市场行情向好,公司净利润同比大幅增长。未来公司面临的外部环境变化将继续影响公司的净利润水平。
2、流动性风险
金融行业的资金密集型的特点决定证券公司必须保持较好的资金流动性,并具备多元化的融资渠道,以防范潜在的流动性风险。流动性风险主要包括融资的流动性风险及市场的流动性风险。融资的流动性风险是指在自有资金不足的同时出现融资困难,将导致公司不能按期偿付债务甚至经营难以为继的风险。市场的流动性风险是指资产缺乏活跃市场或没有合适的交易对手,导致资产不能以合理国投资本股份有限公司 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价格及时变现,从而给公司经营带来不利影响。
3、净资本风险
目前监管部门对证券公司和信托公司实施以净资本和流动性为核心的风险控制指标管理。若公司各项业务规模同时达到较高水平,因资本市场出现剧烈波动或某些不可预知的突发性事件导致公司的风险控制指标出现不利变化或不能达到净资本的监管要求,将对公司的业务开展和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4、业绩下滑风险
受证券市场波动的影响,2018年公司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6.79亿元,同比下降35.15%。2019年公司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9.68亿元,同比上涨 79.69%。如果将来宏观经济下滑,证券市场处于不景气周期,公司所持证券品种出现公允价值持续下跌或者信用业务担保物价值不足且融出资金难以收回等情形,则会对公司的盈利情况造成不利影响,导致未来经营业绩下滑,以及未来年度营业利润较上年下滑50%以上甚至发生亏损的风险。
(六)与本次可转债发行相关的主要风险
1、发行认购风险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由于其可以转换成公司普通股,所以其价值受公司股价波动的影响较大。股票市场投资收益与风险并存,股票价格的波动不仅受公司盈利水平和发展前景的影响,而且受国家宏观经济政策调整、金融政策的调控、股票市场的投机行为、投资者的心理预期等诸多因素的影响。因此,在发行期间,如果公司股价持续下行,则可转换公司债券存在一定发行风险。
2、未转股可转债的本息兑付风险
股票价格不仅受公司盈利水平和发展前景的影响,而且受国家宏观经济形势及政治、经济政策、投资者的偏好、投资项目预期收益等因素的影响。如果因公司股票价格走势低迷、可转债持有人的投资偏好或触发回售条款等原因导致公司必须对未转股的可转债偿还本息,将会相应增加公司的资金负担和经营压力。
3、可转债未担保风险
公司未对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提供担保,如果未来可转债存续期间受经营环境国投资本股份有限公司 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等因素的影响,公司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发生不利变化,本次可转债投资者可能面临因其他担保债权优先受偿导致本次发行的可转债部分或全部本金利息无法按期足额兑付的风险。
4、可转债在转股期内不能转股的风险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0%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前述的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同时修正后的转股价格不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和股票面值。
公司股价走势受到宏观经济形势、股票市场整体状况及公司经营业绩等多种因素影响。本次可转债发行后,若公司股价持续低于本次可转债的转股价格,或者公司由于各种客观原因导致未能及时向下修正转股价格,或者即使公司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公司股价仍持续低于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则可能导致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换价值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并进而导致可转债在转股期内不能转股的风险。
5、可转债转股后每股收益、净资产收益率摊薄的风险
转股期内,随着可转债的逐步转股,公司的总股本、净资产将逐步增加。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主要用于向安信证券进行增资,通过增加安信证券的资本金,补充其营运资金,优化业务结构,扩大业务规模,提升市场竞争能力和抗风险能力。安信证券将在募集资金到位后积极配置资源,及时、有效地将募集资金投入主营业务,一般情况下在投入当期就可以产生即期综合收益,但是如果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未在转股完成当年度得到充分利用、或者其补充资本带动的相关业务发展未达到预定的规模或实现当前的盈利水平,且公司原有各项业务的盈利水平未实现足够的提升,则公司将面临当期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等指标被摊薄的风险。
6、可转换公司债券价格波动风险国投资本股份有限公司 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可转债作为一种复合型衍生金融产品,具有股票和债券的双重特性,其二级市场价格受到市场利率、票面利率、剩余年限、转股价格、公司股票价格、向下修正条款、赎回条款及回售条款、投资者的预期等诸多因素的影响,因此价格变动较为复杂,需要可转债投资者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在上市交易、转股等过程中,可能会出现异常波动或与其投资价值严重背离的现象,从而可能使投资者不能获得预期的投资收益。
7、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内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不实施的风险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方案设置了公司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0%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若在上述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权、除息等引起公司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审议上述方案的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和前一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同时修正后的转股价格不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和股票面值。
未来在触发转股价格修正条款时,公司董事会可能基于公司的股票情况、市场因素、业务发展情况和财务状况等多重因素考虑,不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或董事会虽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但方案未能通过股东大会表决。因此,存续期内可转债持有人可能面临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不实施的风险。
8、转股价格向下修正幅度存在不确定性的风险
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0%时,将触发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在公司董事会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获股东大会通过前,修正方案中转股价格向下修正幅度存在不确定性风险。如果公司股票价格仍低于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导致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股价值发生重大不利变化,进而可能导致投资者持有可转债到国投资本股份有限公司 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期不能转股的风险。
9、强制赎回风险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内,如果公司A股股票连续30个交易日中至少有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或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未转股余额不足人民币3,000万元时,公司有权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债。如公司行使上述赎回权,赎回价格为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有可能低于投资者取得可转债的价格,从而造成投资者的损失。
10、可转债评级风险
联合信用为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进行了信用评级,公司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次可转债的信用等级为 AAA。在本次可转债的存续期内,联合信用将在公司每年年报公告后的两个月内进行一次定期跟踪评级,并根据有关情况进行不定期跟踪评级。发行人无法保证其主体信用评级和本次可转债的信用评级在债券存续期内不会发生负面变化。若资信评级机构调低发行人的主体信用评级或本次可转债的信用评级,则可能对本次可转债持有人的利益造成一定影响。
五、关于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及相应措施
为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保障中小投资者知情权,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根据《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相关要求,对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对普通股股东权益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并提出了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具体如下:
(一)加强经营管理及内部控制,提升经营业绩
首先,公司将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及《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国投资本股份有限公司 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确保股东、董事会能够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与权力,维护公司整体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其次,公司将加强企业内部控制,发挥企业管控效能,加强成本管理,强化预算执行监督,综合运用各类融资工具和渠道,有效控制资金成本,提升资金使用效率,全面有效地控制公司经营和管控风险,提升经营效率。此外,公司还将致力于进一步巩固和提升安信证券、国投泰康信托、国投瑞银基金等子公司核心竞争优势、拓宽市场,努力实现收入水平与盈利能力的双重提升,推进公司业务持续发展,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
(二)加强募集资金管理,确保募集资金规范和有效使用
公司已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制定了《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2014 年修订),对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使用、变更、监督和责任追究进行明确规定。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董事会将按照公司相关制度持续监督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专项存储、确保募集资金投向指定用途、注重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以保障募集资金合理规范使用。
(三)强化风险管理,实现公司稳健发展
公司将进一步全面梳理风险管理体系,不断提升对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市场风险等风险的应对能力,强化风险管理能力和重点领域的风险管控能力,保障公司各项业务稳健发展。
公司提醒投资者,公司制定填补回报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四)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对公司本次可转债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
1、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承诺
为确保公司相关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分别作出如下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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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承诺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2)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3)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4)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5)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承诺未来公布的股权激励计划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7)如本承诺出具后至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完毕前,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明确规定时,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8)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2、公司控股股东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为维护公司及社会公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并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对公司填补即期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分别作出如下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国家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承诺:国投公司不越权干预国投资本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国投资本利益;国投公司将忠实履行上述声明和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若不履行本声明和承诺所赋予的义务和责任,国投公司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2020年1-3月主要财务数据
2020年4月29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了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
截至2020年3月31日,公司的资产总额为19,929,246.77万元,较2019年国投资本股份有限公司 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末增长11.89%;负债总额为15,541,837.97万元,较2019年末增长15.07%;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3,964,721.48万元,较2019年末增长1.46%。
2020年1-3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02,444.79万元,较2019年同期增长10.24%;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3,570.31万元,较2019年同期下降47.80%。
2020年第一季度,公司经营、财务情况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国投资本股份有限公司 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目 录
声 明.....................................................................................................................2
重大事项提示.......................................................................................................3
一、关于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信用评级........................................3
二、公司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不提供担保............................................3
三、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及分配情况................................................................3
四、公司的相关风险........................................................................................7
五、关于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及相应措施..................................17
六、2020年1-3月主要财务数据.................................................................19
目 录...................................................................................................................21
第一节 释义.......................................................................................................24
第二节 本次发行概况.......................................................................................28
一、发行人概况..............................................................................................28
二、本次发行概况..........................................................................................28
三、本次发行的有关机构..............................................................................41
第三节 风险因素...............................................................................................44
一、行业与市场风险......................................................................................44
二、业务与经营风险......................................................................................45
三、财务风险..................................................................................................50
四、管理风险..................................................................................................51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风险......................................................................53
六、与本次可转债发行相关的主要风险......................................................55
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59
一、公司的股本总额及前十名股东的持股情况..........................................59
二、公司组织结构及对其他企业权益投资情况..........................................59
三、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74
四、公司的主营业务及经营范围..................................................................78
五、公司所属行业基本情况..........................................................................79
六、公司在行业中的竞争情况.................................................................... 117
七、公司主要业务的具体情况....................................................................126
八、公司主要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1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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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主要业务资格........................................................................................183
十、境外经营情况........................................................................................190
十一、历次筹资、派现及净资产额变化情况............................................191
十二、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所作出的重要承诺及其履行情况................................................................................................................................191
十三、股利分配政策....................................................................................194
十四、偿债能力指标及资信评级情况........................................................201
十五、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204
十六、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填补即期回报措施及相关承诺主体的承诺等事项........................................................................................210
十七、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或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况221
十八、最近三十六个月行政处罚情况........................................................228
第五节 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235
一、同业竞争情况........................................................................................235
二、关联方、关联关系及关联交易............................................................241
三、规范关联交易的措施............................................................................252
四、独立董事关于同业竞争及关联交易的意见........................................255
第六节 财务会计信息.....................................................................................257
一、公司财务报表的审计情况....................................................................257
二、财务报表................................................................................................257
三、合并报表的范围及变化情况................................................................281
四、最近三年主要财务指标及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286
第七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289
一、财务状况分析........................................................................................289
二、盈利能力分析........................................................................................321
三、现金流量分析........................................................................................339
四、资本性支出分析....................................................................................341
五、报告期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情况................................................341
六、重大未决诉讼、仲裁、其他或有事项和重大期后事项....................347
七、财务状况和盈利能力的未来发展趋势................................................349
第八节 本次募集资金运用.............................................................................351
一、本次募集资金运用的基本情况............................................................351
二、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的必要性............................................................3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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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的可行性............................................................354
第九节 历次募集资金运用.............................................................................356
一、最近五年内募集资金运用的基本情况................................................356
二、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357
三、会计师事务所对前次募集资金运用所出具的专项报告结论............365
第十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有关中介机构声明.......................366
一、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366
二、联合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声明................................................376
三、联合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声明................................................379
四、发行人律师声明....................................................................................382
五、审计机构声明........................................................................................383
六、信用评级机构声明................................................................................3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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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释义
在本募集说明书中,除非文中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国投资本、发行人、公 指 国投资本股份有限公司,原国投安信股份有限公司
司、本公司
国投安信 指 国投安信股份有限公司,国投资本原公司名
上海毅胜 指 上海毅胜投资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
国投公司、国家开发投 指 国家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司第一大股东
资公司
国投资本控股 指 国投资本控股有限公司,国投资本全资子公司
国投贸易 指 中国国投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国投公司全资子公司
国投资产 指 国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国投公司全资子公司
国投财务 指 国投财务有限公司,国投公司控股子公司
CTRC.A 指 C.T.R.CAUSTRALIAPTY.LTD.
安信证券 指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投资本全资子公司
安信乾宏 指 安信乾宏投资有限公司,安信证券全资子公司
乾能投资 指 乾能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安信乾宏控股子公司
安信国际 指 安信国际金融控股有限公司,安信证券全资子公司
国投安信期货 指 国投安信期货有限公司,安信证券全资子公司
国投中谷期货 指 国投中谷期货有限公司,国投安信期货原公司名
中谷投资 指 国投中谷(上海)投资有限公司,国投安信期货全资子公
司
安信证券投资 指 安信证券投资有限公司,安信证券全资子公司
安信基金 指 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安信证券联营公司
国投泰康信托 指 国投泰康信托有限公司,国投资本控股控股子公司
国投瑞银基金 指 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国投泰康信托控股子公司
国投瑞银资本 指 国投瑞银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国投瑞银基金全资子公司
国投瑞银香港 指 国投瑞银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国投瑞银基金全资
子公司
国投万和资管 指 国投万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国投泰康信托参股公司
国投创丰 指 国投创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国投资本控股参股公司
锦泰保险 指 锦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国投资本控股参股公司
渤海银行 指 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投公司参股子公司、国投资本
受托管理公司
中投保 指 中国投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国投公司控股子公司、国
投资本受托管理公司
中纺投资 指 中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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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公司接受个人或机构客户委托代理买卖有价证券、代
证券经纪业务 指 理还本付息、分红派息、证券代保管、鉴证以及代理登记
开户等业务
代理买卖证券业务 指 证券公司通过证券营业部接受客户委托,按照客户要求代
理买卖证券从而获取代理买卖证券手续费收入的业务
代理销售金融产品业务 指 证券公司接受金融产品发行人的委托,为其销售金融产品
或者介绍金融产品购买人的业务
期货IB业务 指 证券公司接受期货经纪商的委托,介绍客户给期货经纪商
并收取一定佣金的业务
投资银行业务 指 证券公司在一级市场上的证券承销与保荐、改制辅导财务
顾问、并购重组财务顾问等业务
证券公司作为资产管理人,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与客户签
订资产管理合同,根据合同约定的方式、条件、要求及限
资产管理业务 指 制,对客户资产进行经营运作,为客户提供证券及其他金
融产品投资管理服务的业务,主要业务类型包括集合资产
管理、定向资产管理和专项资产管理等
证券公司以自有资金买卖有价证券,并自行承担风险和收
证券自营业务 指 益的投资业务。自营业务投资品种主要有股票、债券、基
金、衍生金融产品等
融资融券业务 指 证券公司向客户出借资金供其买入上市证券或者出借上市
证券供其卖出,并收取担保物的业务
符合条件的资金融入方以所持有的股票或其他证券质押,
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 指 向符合条件的资金融出方融入资金,并约定在未来返还资
金、解除质押的交易
证券公司按照监管部门有关规定,通过其所设立的直接投
资业务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或设立直投基金,对企业进
直接投资业务、直投业 指 行股权投资或与股权相关的债权投资,或投资于与股权投
务 资相关的其他投资基金;或为客户提供与股权投资相关的
投资顾问、投资管理、财务顾问服务;或从事经中国证监
会认可开展的其他业务的经营活动
证券公司按照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通过其所设立的私募
私募投资基金业务 指 投资基金子公司以设立私募基金的方式,筹集并管理客户
资金进行股权投资以及提供与股权投资有关的财务顾问的
业务
证券公司按照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通过其所设立的另类
另类投资业务 指 投资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从事《证券公司证券自营投资品
种清单》所列品种以外的金融产品、股权等另类投资的业
务
符合条件的客户以约定价格向其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卖出
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 指 标的证券,并约定在未来某一日期客户按照另一约定价格
从证券公司购回标的证券,除指定情形外,待购回期间标
的证券所产生的相关权益于权益登记日划转给客户的交易
在香港市场上,银行和证券公司向投资者提供融资的业务。
孖展业务 指 开设了“孖展账户”的投资者,在进行股票买卖时,可利用
其提供的融资进行杠杆投资,放大收益。一般情况下,证
券公司或银行向投资者提供这种服务会收取一定的利息
信托公司作为受托人,按照委托人意愿以公司名义对受托
信托业务 指 的货币资金或其他财产进行管理或处分,并从中收取手续
费的业务
固有业务 指 信托公司使用自有资金缴纳信保基金,进行存贷、投资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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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从中获得利息收入与投资收益的业务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对基金的募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
基金管理业务 指 基金财产的投资、收益分配等基金运作活动进行管理的业
务
基金专户理财、专户类 基金管理公司向特定客户募集资金或者接受特定客户财产
业务 指 委托担任资产管理人,由商业银行担任资产托管人,为资
产委托人的利益,运用委托财产进行证券投资的业务
基差贸易 指 以确定价格或以点价、均价等方式提供报价并与客户进行
现货交易的业务
TMT 指 科技、媒体和通信
IPO 指 首次公开募股,是指一家企业或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第
一次将它的股份向公众出售
FOF 指 基金的基金,是一种专门投资于其他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
ETF 指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又称交易所交易基金,是一种在
交易所上市交易的、基金份额可变的开放式基金
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是指在人民币资本项目不可兑换、
QDII 指 资本市场未开放条件下,在一国境内设立,经该国有关部
门批准,有控制地允许境内机构投资境外资本市场的股票、
债券等有价证券投资业务的一项制度安排
CR3 指 某一行业内前3家最大的企业所占市场份额的总和
CR10 指 某一行业内前10家最大的企业所占市场份额的总和
报告期、最近三年 指 2017年、2018年及2019年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本次发行 指 本次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不超过
800,000万元的行为
可转债 指 可转换公司债券
本募集说明书 指 《国投资本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
明书》
债券持有人 指 根据登记结算机构的记录显示在其名下登记拥有本次可转
债的投资者
计息年度 指 可转债发行日起每12个月
债券持有人将其持有的可转债相应的债权按约定的价格和
转股 指 程序转换为公司普通股股份的过程;在该过程中,代表相
应债权的可转债被注销,同时公司向持有人发行代表相应
股权的普通股
转股期 指 持有人可以将国投资本可转债转换为公司普通股的起始日
至结束日期间
转股价格 指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换为公司普通股时,持有人需支付的
每股价格
赎回 指 发行人按事先约定的价格买回未转股的可转债
回售 指 可转债持有人按事先约定的价格将所持有的可转债卖给发
行人
转股申请日 指 可转债持有人可以依据募集说明书的要求,在转股期内提
交申请转换为股票的日期
转换股票登记日 指 可转债持有人依据募集说明书的要求,将可转债转换为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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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股份,股份在中登公司登记的日期
《公司章程》 指 《国投资本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董事会 指 国投资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联合保荐机构、主承销 指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商
国泰君安 指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律师、天达共和 指 北京天达共和律师事务所
律师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指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 指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联合信用 指 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
国务院国资委 指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新三板 指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股转系统 指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年修订)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9年修订)
资管新规 指 《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银发
〔2018〕106号)
《36号令》 指 《上市公司国有股权监督管理办法》(国务院国资委、财
政部、中国证监会令第36号)
敬请注意:本募集说明书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这些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造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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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本次发行概况
一、发行人概况
公司名称:国投资本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SDIC Capital Co., Ltd
注册资本:4,227,129,727元
法定代表人:叶柏寿
成立日期:1997年5月13日
上市时间:1997年5月19日
股票简称:国投资本
股票代码:600061
股票上市地:上海证券交易所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北张家浜路128号204-3、204-4、204-5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北大街2号国投金融大厦19层
邮政编码:100034
联系电话:010-83325163
公司传真:010-83325148
公司网址:www.sdiccapital.com
电子信箱:600061@sdic.com.cn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企业管理,资产管理,商务信息咨询服务,实业投资,创业投资,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计算机软硬件开发,物业管理。
二、本次发行概况
(一)本次发行的审批及核准情况国投资本股份有限公司 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公司本次可转债发行已经2019年10月11日召开的八届五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国投公司于2019年10月23日出具《关于国投资本股份有限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有关事项的批复》(国投战略[2019]324 号)同意本次发行,经2019年10月28日公司召开的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根据《36号令》第七条规定:“国家出资企业负责管理以下事项:……(三)国有控股股东所持上市公司股份公开征集转让、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及所控股上市公司发行证券,未导致其持股比例低于合理持股比例的事项;国有参股股东所持上市公司股份公开征集转让、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事项……”第八条规定:“国有控股股东的合理持股比例(与国有控股股东属于同一控制人的,其所持股份的比例应合并计算)由国家出资企业研究确定,并报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备案。确定合理持股比例的具体办法由省级以上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另行制定。”
2019年9月24日,国务院国资委下发《国有股东对所控股上市公司合理持股备案表》,国投公司及其各级子公司对国投资本的合理持股比例为 40.87%;根据上述《36 号令》中相关规定,在本次发行未导致国投公司及其各级子公司对国投资本持股比例低于40.87%的情况下,本次发行应由国投公司审核批准。
2019年10月23日,国投公司出具《关于国投资本股份有限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有关事项的批复》(国投战略[2019]324 号),原则同意国投资本本次发行不超过人民币80亿元(含80亿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在本次发行及转股全部完成后国投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的国投资本股份比例不低于经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的合理持股比例。
2020年5月22日,中国证监会第十八届发行审核委员会2020年第79次发审委会议审核通过了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申请。2020年6月3日,中国证监会出具《关于核准国投资本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070号),核准国投资本公开发行面值总额80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
证券类型 可转换公司债券
发行数量 不超过800,000.00万元(共计8,000万张)
债券面值 每张100元
发行价格 按面值发行
国投资本股份有限公司 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债券期限 6年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原股东享有优先配售权。原股东
发行方式与发行对象 优先认购后的余额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售,若有发售
余额则由主承销商包销。
(二)本次可转债基本发行条款
1、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
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为可转换为公司股票的可转债。该可转债及未来转换的公司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2、发行规模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并结合公司财务状况和投资计划,本次拟发行可转债总额人民币80亿元。
3、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按面值发行。
4、债券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六年,即2020年7月24日至2026年7月23日。
5、债券利率
第一年0.2%、第二年0.4%、第三年0.6%、第四年0.8%、第五年1.5%、第六年2.0%。
6、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每年付息一次,到期归还本金和最后一年利息。
(1)计息年度的利息计算
计息年度的利息(以下简称“年利息”)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按持有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自可转债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可享受的当期利息。
年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B×i
I:指年利息额;国投资本股份有限公司 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B:指可转债持有人在计息年度(以下简称“当年”或“每年”)付息登记日持有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2)付息方式
1)本次发行的可转债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计息起始日为可转债发行首日。
2)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自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的当日,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付息。每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
3)转股年度有关利息和股利的归属等事项,由公司董事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确定。
4)付息债权登记日:每年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交易日,公司将在每年付息日之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支付当年利息。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包括付息债权登记日)申请转换成公司股票的可转债,公司不再向其持有人支付本计息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的利息。
5)可转债持有人所获得利息收入的应付税项由可转债持有人承担。
7、转股期限
本次可转债转股期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2020年7月30日)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债到期之日止,即2021年2月1日至2026年7月23日。
8、转股价格的确定及其调整
(1)初始转股价格的确定依据
本次发行可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为15.25元/股,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之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若在该二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权、除息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价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以及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和股票面值。其中,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二十个交国投资本股份有限公司 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该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该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2)转股价格的调整方式
在本次发行之后,当公司出现因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股本)使公司股份发生变化及派送现金股利等情况时,公司将按下述公式进行转股价格的调整:
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时:P1=(P0+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0为调整前转股价格,n为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率,k为增发新股或配股率,A为增发新股价格或配股价格,D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P1为调整后转股价格。
当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情况时,公司将按照最终确定的方式进行转股价格调整,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并在公告中载明转股价格的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的期间(如需)。当转股价格调整日为可转债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票登记日之前,则该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当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公司股份类别、数量和/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可转债持有人的债权利益或转股衍生权益时,公司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以及充分保护可转债持有人权益的原则调整转股价格。有关转股价格调整的内容及操作办法将依据届时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制订。
同时,调整后的转股价格不得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和股票面值。
9、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国投资本股份有限公司 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1)修正权限与修正幅度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0%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若在上述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权、除息等引起公司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审议上述方案的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和前一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同时修正后的转股价格不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和股票面值。
(2)修正程序
如公司决定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修正幅度、股权登记日及暂停转股的期间(如需)等有关信息。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起,开始恢复转股申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
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10、转股股数的确定方式
可转债持有人在转股期内申请转股时,转股数量的计算方式为:
Q=V/P,并以去尾法取一股的整数倍。
其中:V为可转债持有人申请转股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P为申请转股当日有效的转股价格。
转股时不足转换为一股的可转债余额,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等部门的有关规定,在可转债持有人转股当日后的五个交易日内以现金兑付该可转债余额及该余额所对应的当期应计利息(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方式参见第十二条赎回条国投资本股份有限公司 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款的相关内容)。
11、转股年度有关股利的归属
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公司股票享有与原股票同等的权益,在股利分配股权登记日当日登记在册的所有普通股股东(含因可转债转股形成的股东)均享受当期股利。
12、赎回条款
(1)到期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期满后五个交易日内,公司将以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票面面值的107%(含最后一期年度利息)的价格向可转债持有人赎回全部未转股的可转债。
(2)有条件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可转债的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含 130%),或未转股金额不足人民币3,000万元时,公司有权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债。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
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将赎回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上述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权、除息等引起公司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13、回售条款国投资本股份有限公司 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若本次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运用的实施情况与公司在募集说明书中的承诺相比出现重大变化,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被视作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为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可转债持有人享有一次以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向公司回售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可转债的权利。可转债持有人在附加回售条件满足后,可以在公司公告后的附加回售申报期内进行回售,本次附加回售申报期内不实施回售的,不应再行使附加回售权。
上述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
IA =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将回售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回售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14、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本次可转债向股权登记日(2020年7月23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发行人原股东优先配售,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采用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发售的方式进行,余额由安信证券包销。
本次可转债的发行对象为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证券账户的自然人、法人、证券投资基金、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投资者等(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
15、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可转债向股权登记日(2020年7月23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发行人原股东优先配售,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采用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发售的方式进行,余额由安信证券包销。
16、可转债持有人及可转债持有人会议
(1)债券持有人的权利与义务国投资本股份有限公司 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1)债券持有人的权利
①依照其所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数额享有约定利息;
②根据《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约定条件将所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为公司股份;
③根据《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条件行使回售权;
④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转让、赠与或质押其所持有的本期可转换公司债券;
⑤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获得有关信息;
⑥按照《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期限和方式要求公司偿付本期可转换公司债券本息;
⑦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等相关规定参与或委托代理人参与债券持有人会议并行使表决权;
⑧法律、行政法规、《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及《公司章程》所赋予的其作为公司债权人的其他权利。
2)债券持有人的义务
①遵守公司发行可转债条款的相关规定;
②依其所认购的可转债数额缴纳认购资金;
③遵守债券持有人会议形成的有效决议;
④除法律、法规规定及《可转债募集说明书》约定之外,不得要求公司提前偿付可转债的本金和利息;
⑤法律、行政法规、《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应当由可转债持有人承担的其他义务。
(2)债券持有人会议
1)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董事会应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国投资本股份有限公司 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①拟变更《可转债募集说明书》的约定;
②公司未能按期支付本期可转换公司债券本息;
③公司发生减资(因股权激励回购股份、用于转换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份回购、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的回购导致的减资除外)、合并、分立、解散或者申请破产;
④修订可转债持有人会议规则;
⑤发生其他影响债券持有人重大权益的事项;
⑥根据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本规则的规定,应当由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并决定的其他事项。
2)下列机构或人士可以提议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
①公司董事会提议;
②单独或合计持有本期可转换公司债券未偿还债券面值总额 10%以上的债券持有人书面提议;
③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机构或人士。
3)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召集
①债券持有人会议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召集和主持;
②公司董事会应在提出或收到提议之日起30日内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
公司董事会应于会议召开前15日在至少一种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公告通知。会议通知应注明开会的具体时间、地点、内容、方式等事项,上述事项由公司董事会确定。
4)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出席人员
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债券持有人有权出席或者委托代理人出席债券持有人会议,并行使表决权。
下列机构或人员可以参加债券持有人会议,也可以在会议上提出议案供会议讨论决定,但没有表决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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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债券发行人;
②其他重要关联方。
本公司董事会应当聘请律师出席债券持有人会议,对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和出席会议人员资格等事项出具法律意见。
5)债券持有人会议的程序
①首先由会议主席按照规定程序宣布会议议事程序及注意事项,确定和公布监票人,然后由会议主席宣读提案,经讨论后进行表决,经律师见证后形成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
②债券持有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担任会议主席并主持。在公司董事长未能主持会议的情况下,由董事长授权董事担任会议主席并主持;如果公司董事长和董事长授权董事均未能主持会议,由出席会议的债券持有人(或债券持有人代理人)以所代表的本次债券表决权过半数选举产生一名债券持有人(或债券持有人代理人)担任会议主席并主持会议;如在该次会议开始后1小时内未能按前述规定共同推举出会议主持,则应当由出席该次会议的持有本期未偿还债券表决权总数最多的债券持有人担任会议主席并主持会议。
③召集人负责制作出席会议人员的签名册。签名册应载明参加会议的债券持有人名称或姓名、出席会议代理人的姓名及其身份证件号码、持有或者代表的本期未偿还债券本金总额及其证券账户卡号码或适用法律规定的其他证明文件的相关信息等事项。
6)债券持有人会议的表决与决议
①债券持有人会议进行表决时,每一张未偿还的债券拥有一票表决权;
②债券持有人会议采取记名方式进行投票表决;
③债券持有人会议须经出席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未偿还债券面值总额的持有人同意方能形成有效决议;
④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各项提案或同一项提案内并列的各项议题应当分开审议、逐项表决;
⑤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经表决通过后生效,但其中需中国证监会或其他有国投资本股份有限公司 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权机构批准的,自批准之日或相关批准另行确定的日期起生效;
⑥经表决通过的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对本次可转债全体债券持有人(包括未参加会议或明示不同意见的债券持有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⑦债券持有人会议做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以公告形式通知债券持有人,并负责执行会议决议。
7)债券持有人认购或以其他方式持有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即视为同意上述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17、本次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0亿元(含80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向安信证券进行增资,通过增加安信证券的资本金,补充其营运资金,优化业务结构,扩大业务规模,提升市场竞争能力和抗风险能力。
18、担保事项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不提供担保。
19、募集资金存放账户
公司已建立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制度。本次发行可转债的募集资金须存放于公司董事会决定的专项账户中,具体开户事宜将在发行前由公司董事会确定。
(三)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资信评级情况
公司聘请联合信用为公司拟公开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信用状况进行了综合分析和评估,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AA级,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A级。
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后,联合信用将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跟踪评级。
(四)承销方式及承销期
本次发行由主承销商安信证券以余额包销方式承销,承销期的起止时间:自2020年7月22日至2020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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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发行费用
序号 项目 金额(万元,不含税)
1 承销及保荐费用 5,283.02
2 审计及验资费用 150.94
3 律师费用 51.89
4 资信评级费 23.58
5 发行手续费 83.87
6 信息披露费 37.74
合计 5,631.04
上述费用均为预计费用,实际发行费用可能根据本次发行的实际情况调整。
(六)承销时间安排
日期 发行安排 停牌安排
2020年7月22日 刊登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发行
周三 公告》、《网上路演公告》 正常交易
T-2日
2020年7月23日 网上路演
周四 原股东优先配售股权登记日 正常交易
T-1日
刊登《可转债发行提示性公告》
原无限售股东优先配售认购日(缴
2020年7月24日 付足额资金)
周五 原有限售股东优先配售认购日 正常交易
T日 (15:00前提交认购资料并足额缴
纳认购资金)
网上申购(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确定网上中签率
2020年7月27日 刊登《网上中签率及优先配售结果
周一 公告》 正常交易
T+1日 网上申购摇号抽签
刊登《网上中签结果公告》
2020年7月28日 网上投资者根据中签号码确认认
周二 购数量并缴纳认购款(投资者确保 正常交易
T+2日 资金账户在T+2日日终有足额的
可转债认购资金)
2020年7月29日 联席主承销商根据网上资金到账
周三 情况确定最终配售结果和包销金 正常交易
T+3日 额
2020年7月30日
周四 刊登《发行结果公告》 正常交易
T+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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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日期为交易日,如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对上述日程安排进行调整或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发行,公司将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后修改发行日程并及时公告。
(七)本次发行证券的上市流通
本次发行的证券无持有期限制。发行结束后,公司将尽快申请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具体上市时间将另行公告。
(八)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有效期限
公司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有效期为十二个月,自发行方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三、本次发行的有关机构
(一)发行人
发行人: 国投资本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叶柏寿
住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北张家浜路128号204-3、204-4、204-5
室
联系电话: 010-83325163
传真: 010-83325148
董事会秘书: 李樱
(二)联合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名称: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贺青
住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618号
联系电话: 010-83939216
传真: 010-66162609
保荐代表人: 谢方贵、韩宇
项目协办人: 郭明安
项目成员: 韩志达、傅冠男、丁寒玉、耿长宇、王仁锋
名称: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黄炎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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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所: 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 35层、28 层 A02 单元
联系电话: 0755-82558263
传真: 0755-82558263
保荐代表人: 庄国春、田竹
项目协办人: 杨晓波
项目成员: 徐英杰、宿清瑞、姚翼飞、李泽言
(三)发行人律师
名称: 北京天达共和律师事务所
负责人: 李大进
住所: 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8号亮马河大厦写字楼1座20层
联系电话: 010-65906639
传真: 010-65107030
经办律师: 胡晓华、郭达
(四)发行人会计师
名称: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负责人: 朱建弟、杨志国
住所: 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61号四楼
联系电话: 010-56730076
传真: 010-56730000
经办注册会计师: 许培梅、张帆、王红娜
(五)资信评级机构
名称: 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万华伟
住所: 天津市南开区水上公园北道38号爱俪园公寓508
联系电话: 010-85172818
传真: 010-85171273
签字评级人员: 卢芮欣、张晨露
(六)申请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名称: 上海证券交易所
国投资本股份有限公司 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住所: 上海市浦东南路528号证券大厦
联系电话: 021-68808888
传真: 021-68804868
(七)股份登记机构
名称: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住所: 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东路166号
联系电话: 021-38874800
传真: 021-587541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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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风险因素
投资者在评价发行人此次发行可转债时,除本募集说明书提供的其他资料外,应特别认真考虑下述风险因素。
一、行业与市场风险
(一)宏观经济和资本市场周期性波动带来的风险
我国资本市场受宏观经济发展状况、宏观经济及行业政策、国内外经济形势和投资心理等方面的影响,具有周期性强、波动性大的特点。整体经济和资本市场的不景气、行业政策变化可能导致证券公司客户交易量的下降、资产管理业务规模萎缩、信托投融资活动减少、基金投资收益下降等不利情况,从而对公司及下属企业各项业务收入带来不确定性,进而影响公司的盈利状况。受资本市场波动因素影响,2017年、2018年及2019年,公司分别实现营业总收入103.34亿元、105.14亿元及112.67亿元,分别实现净利润30.28亿元、20.25亿元和35.00亿元。宏观经济和资本市场的景气程度的变化将对公司的稳定发展和盈利能力带来一定风险。
(二)货币政策变动风险
货币政策变动风险是指货币政策及调控方式的调整将对公司的经营活动产生的影响而引起的风险。近几年来,人民银行在实施稳健货币政策、从紧货币政策或适度宽松货币政策的过程中,对货币政策调控方式进行了全方位改革,但由于货币政策的调控作用是双向的,如果公司的经营不能根据货币政策变动趋势进行适当调整,货币政策变动将对公司运作和经营效益产生不确定性影响。
(三)政策法律风险
我国证券、信托、基金等行业属于国家特许经营行业,受到行业监管部门严格的监管,证券公司、信托公司、基金公司的设立和运行受一系列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范。随着我国法律法规及监管政策的不断完善,一方面,将从长远上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而另一方面,将对公司所处的经营环境和竞争格局产生影响,给公司的业务开展、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带来不确定性。若公司未能尽快适应法律法规及监管政策的变化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国投资本股份有限公司 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监管部门的规定,可能导致公司的经营成本增加、盈利能力下降、业务拓展受限,甚至不排除公司可能涉及诉讼、收到监管机构处罚或者承担赔偿责任的风险。
此外,若相关的税收制度、经营许可制度、外汇制度、利率政策等发生变化,可能会直接引起资本市场的波动和金融行业发展的变化,进而对公司各项业务的开展产生影响,给公司经营业绩带来一定的不确定性。
(四)行业竞争风险
随着国内资本市场的进一步健全开放和相关政策的出台,公司下属企业所涉及的金融行业市场化程度会越来越高,此外,近年来商业银行、保险公司和其他非银行金融机构通过各种金融业务和产品的创新向公司传统业务不断渗透,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在资本实力、资产规模、品牌影响、网点覆盖等诸多方面具备明显的竞争优势,公司及下属企业将面临更加激烈的行业内部竞争和外部竞争。如果公司及下属企业不能紧跟行业发展形势,提高公司的竞争力和核心优势,可能将无法适应激烈的行业竞争。
二、业务与经营风险
作为业务覆盖证券、信托、基金、期货、资管等多个金融领域央企上市综合金融服务公司,公司的经营业绩与各业务板块子公司的盈利水平紧密相关。
(一)公司下属证券公司的经营风险
为公司贡献主要收入和利润的子公司安信证券,其业务开展与盈利情况受证券市场的景气程度影响较大。当证券市场处于景气周期时,投资者交易活跃,市场总体交易量大,有利于证券公司经纪业务、信用业务、资产管理业务、自营业务等业务的发展;当证券市场处于不景气周期时,市场交易活跃程度下降,市场总体交易量缩减,证券价格下跌,对证券公司各项业务的盈利情况造成不利影响。证券市场行情受国家经济状况、宏观经济政策、国际经济形势、境外金融市场情况以及投资者行为等各种因素影响,具有周期性强、波动性大的特点。
长期以来,我国证券公司业务范围趋同,盈利模式的差异化尚不显著,同质化竞争程度较高。随着监管理念及市场环境的变化,证券行业竞争加剧,行业竞争由分散化、低水平竞争向集中化、差异化、专业化竞争演变。目前已有多家证券公司通过兼并收购、增资扩股、发行上市等方式迅速扩大资本规模、提升竞争国投资本股份有限公司 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实力,也有部分证券公司在特定地域、特定业务类型等方面形成了比较竞争优势。此外,随着我国金融市场的逐步开放,多家外资投资银行通过组建合资证券公司进入了中国证券市场,对内资证券公司形成越来越大的竞争压力。如果安信证券不能在激烈的竞争环境中快速提高自身的资本实力、抓住发展机遇,将可能面临业务规模萎缩、盈利能力下滑等经营风险。
1、经纪业务风险
经纪业务是安信证券重要的收入来源,经纪业务主要面临市场交易量波动的风险、交易佣金率变化的风险、市场占有率下降的风险。交易佣金是经纪业务的主要收入来源。交易佣金取决于证券市场交易金额和佣金费率两大因素。由于我国证券市场尚处于新兴加转轨期,证券行情走势的强弱程度将影响交易量,而证券市场交易量直接影响证券公司经纪业务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给公司经营带来风险。
自2002年5月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对证券交易佣金费率实行设定最高上限并向下浮动的政策以来,证券市场经纪业务佣金费率持续下滑。2013年3月15日,中国证监会出台《证券公司分支机构监管规定》,取消了对证券公司设立分支机构数量和区域的限制,进一步加剧了国内证券公司经纪业务的竞争。2015 年 4月,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发布通知,明确 A 股市场全面放开“一人一户”限制。2016年10月14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对《证券账户业务指南》进行修订,将一个投资者开立证券账户数量上限调整为3户。随着上述政策的出台以及互联网金融的快速发展,经纪业务竞争进一步加剧,对交易佣金率造成一定压力。受市场环境影响,最近三年,安信证券经纪业务平均佣金率分别为0.38‰、0.35‰、0.31‰,呈逐步下滑的趋势,如果未来证券市场交易量大幅下降或者佣金率持续降低,将导致安信证券经纪业务收入和利润下降,进而影响发行人经营业绩。
2、受托资产管理业务风险
受托资产管理业务面临的主要风险有行业资产管理业务规模下降的风险和行业竞争的风险。资产管理业务收入主要依赖于管理资产的规模。资产管理的投资业绩一方面受证券市场景气程度的影响,另一方面也受投资证券自身固有风险的影响。在对资产管理项目进行管理时,可能会由于证券市场波动或管理人投资国投资本股份有限公司 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决策失误导致投资管理业绩波动,出现募集资金投资收益率无法达到理财产品投资人期望水平的情形,从而影响资产管理业务规模的拓展。此外,国内保险公司、信托公司及商业银行等也在开展各种类型的集合理财或客户资产管理业务,且上述金融机构在销售渠道、资本实力等方面具备明显的优势,这些因素都可能对证券公司的资产管理业务开展带来挑战。
3、自营业务风险
安信证券自营业务面临证券市场的系统性风险、投资产品的内含风险及投资决策不当风险。
证券市场的走势受到国内外政治经济形势、国际证券市场波动及投资者心理预期变化等诸多因素的影响,容易产生较大幅度和较频繁波动;与此同时,当前我国证券市场的投资品种和金融工具较少、关联性高,对冲机制不够完善,金融避险工具品种不够丰富。因此,安信证券自营业务面临证券市场系统性风险。未来,若证券市场行情剧烈波动,安信证券自营业务收益可能随之出现较大波动。
安信证券证券交易投资业务的投资品种包括股票、基金、债券,以及期货期权等金融衍生工具。不同的投资产品本身具有独特的风险收益特性,安信证券的自营业务需承担不同投资产品自身特有的内含风险。例如,股票投资可能受到上市公司违规经营、不当信息披露等因素的影响,导致公司自营业务收益出现下滑。债券投资可能受到发行人信用评级下降、交易对手违约等因素的影响,导致债券价格下跌甚至无法兑付的风险。
由于证券市场存在较大不确定性,安信证券面临因对经济金融市场形势判断失误、证券投资品种选择失误、证券交易操作不当、证券交易时机选择不准、证券投资组合不合理等情况而带来的决策风险。
4、投资银行业务风险
发行人的投资银行业务主要为安信证券开展的证券保荐与承销业务、企业重组、改制和并购等财务顾问业务。投资银行业务面临的主要风险包括发行市场波动风险、未充分合规经营、勤勉尽责的风险以及承销风险。
证券公司承销保荐业务的开展受发行市场环境影响较大,最近三年,发行人投资银行业务股票和债券主承销金额合计分别为 393.85 亿元、170.34 亿元和296.85亿元,呈波动趋势。如果未来发行审核政策出现不利变动或市场竞争持续国投资本股份有限公司 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加剧可能导致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规模和收入下降,市场波动也可能造成证券发行或重组方案失败,从而对公司投资银行业务的收入产生不利影响。
在投资银行业务的开展过程中,如果保荐机构或者从业人员未能遵守法律法规及其他业务规定、未能勤勉尽责、信息披露不充分、持续督导不到位等,都可能导致公司或相关人员被监管部门行政处罚或采取监管措施,或被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此外,在证券承销过程中存在由于对企业状况判断错误、发行条款设计失误、二级市场走势判断不准、定价失误、发行窗口选择不当、发行推介效果不佳,或者证券市场突发不利事件等情况,由此可能导致发行失败或由承销机构承担包销责任的风险,使证券公司遭受经济和声誉损失。
5、信用业务风险
安信证券信用业务主要包括融资融券和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在信用业务开展过程中,安信证券通过客户适当性管理、征授信管理、标的证券管理、风控指标管理及维持担保比例/履约保障比例的盯市管理等一系列措施进行了严格的风险管控,但仍可能存在因担保物或质押股票市场价格急剧下跌导致证券平仓后所得资金不足以偿还融资款项的市场风险和信用风险,以及安信证券对客户信用账户进行强行平仓引起的法律纠纷风险。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安信证券融资融券业务融出资金余额为280.78亿元,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自有资金融出资金余额为 129.53 亿元。受我国证券二级市场股价波动的影响,安信证券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及融资融券业务中维持担保比例/履约保障比例低于平仓线及账面坏账的合约数量上升,执行强制平仓的频率也有所增加。维持担保比例/履约保障比例是安信证券对其融资融券业务/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的主要监控指标之一。若维持担保比例/履约保障比例低于合同约定的平仓线,安信证券有权对其对应的担保物执行强制平仓程序。由于证券市场持续低位震荡,部分借款人无力偿还或者补仓,安信证券根据担保物公允价值、借款人还款能力和意愿等综合判断计提减值准备,安信证券的融资融券业务和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均按照个别认定法单独计提减值准备和按照一定的比例计提组合减值准备。如果未来股票市场进一步下跌,安信证券面临融出资金无法按时收回,需进一步计提减值准备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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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期货业务、证券创新业务风险
发行人通过安信证券全资子公司国投安信期货从事商品期货经纪、金融期货经纪、期货投资咨询、资产管理等业务。期货业务风险主要包括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合规风险、操作风险及政策风险等。
由于证券行业属于国家特许经营行业,证券公司开展创新业务都需要经过中国证监会等监管机构的审批。如果相关创新业务不能顺利获批,将导致安信证券不能如期开展创新业务甚至部分前期投入无法收回的风险。此外,由于创新类业务本身存在较多的不确定性,加之国内证券市场尚不成熟,在进行创新活动的过程中可能存在因市场波动、经营管理水平和配套设施等不能与创新业务相匹配的问题,从而产生由于对金融创新研究的深度不够、创新业务风险控制不足、创新产品设计不合理、市场预测不准确、管理措施不到位、内控措施不健全等原因而带来损失的风险。
(二)公司下属信托公司的经营风险
公司下属国投泰康信托面临信托行业发展增速放缓、信托业务信用违约、固有业务收益下滑等风险。信托行业自2007年至今经过多年的快速增长后,受到弱经济周期和强市场竞争对信托业的冲击影响,信托资产规模增长速度明显放缓。近年来随着“三三四十”、“资管新规”和“55号文”等监管规定陆续出台,信托行业受金融去杠杆、破除刚性兑付、限制多层嵌套和通道业务、统一监管标准、消除监管套利等多项监管政策影响,信托公司面临通道业务规模下降、机构资金受到限制、部分传统业务模式调整等挑战。若国投泰康信托不能顺应外部环境变化及时完成业务转型,其经营将受到不利影响。
国投泰康信托主动管理业务主要集中于政信业务和房地产业务领域。政信业务方面,近年来,财政部对地方政府债务管理持续收紧,在相关部门一系列政策文件的多重作用下,融资渠道收紧、增信手段匮乏使得地方政府的融资需求与偿债压力与日俱增。房地产业务方面,国家房地产调控范围持续扩大、调控方式不断深化,限购限贷政策密集出台,传统融资渠道受限,房地产市场分化严重。若国投泰康信托开展信托业务过程中未充分及时地做好尽职调查、持续监控、信息披露等工作,或者投资决策出现失误,则其所管理信托计划存在回报降低甚至违国投资本股份有限公司 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规违约的风险,进而影响公司信托业务的进一步展开。
国投泰康信托固有业务近年来收益呈波动趋势,国投泰康信托固有业务主要投向债券、金融股权投资,信托产品、资管计划、信托业保障基金、现金管理类产品等其他类资产,此类投资面临资本市场波动引起的收益波动风险。
(三)公司下属基金公司的经营风险
公司下属国投瑞银基金面临基金行业监管趋严、竞争加剧的风险。2016 年银行理财新规征求意见稿及2017年基金子公司风控指引出台后,基金子公司净资本要求增长,业务开展承压,2017 年以来一系列监管文件对资管产品投向、流动性以及底层资产做了更明确要求,对公募基金专户通道业务形成限制。2018年,《商业银行理财子公司管理办法》出台,公募基金面临商业银行理财子公司的直接竞争。金融监管趋严和市场竞争加剧将对国投瑞银基金业务造成一定的影响。
国投瑞银基金基金投资业务面临市场风险、信用风险及流动性风险等投资风险,市场风险主要来源于基金持有股票资产与债券资产因受各种因素影响而引起的市场价格不利波动,使投资组合资产、公司资产面临损失的风险,包括政策风险、经济周期风险、利率风险、购买力风险、上市公司经营风险、债券收益率曲线变动风险和再投资风险等。信用风险包括债券发行人出现违约、拒绝支付到期本息,或由于债券发行人信用质量降低产生的债券价格下降的风险,也包括证券交易对手因违约而产生的证券交割风险。流动性风险包括因市场交易量不足,导致证券不能迅速、低成本地转变为现金的风险,还包括由于基金出现投资者大额赎回,致使基金没有足够的现金应对基金赎回支付的要求所引致的风险。
(四)突发事件造成的风险
由于资本市场行情的变动、业务经营中突发事件的发生等会影响到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的变化,如果公司不能及时调整资产结构,将会使其失去一项或多项业务资格,给业务经营及声誉造成不利影响。
三、财务风险
(一)净利润波动的风险国投资本股份有限公司 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2017年度、2018年度及2019年度,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258,969.17万元、167,945.94万元和296,750.40万元,呈现波动的趋势。2017年至2018年,公司下属安信证券受证券市场景气程度下滑影响,公司下属国投泰康信托、国投瑞银基金受资管新规等政策出台、监管趋严的影响,整体盈利能力有所下滑;2019 年随着股票二级市场行情向好,公司净利润同比大幅增长。未来公司面临的外部环境变化将继续影响公司的净利润水平。
(二)流动性风险
金融行业的资金密集型的特点决定证券公司必须保持较好的资金流动性,并具备多元化的融资渠道,以防范潜在的流动性风险。流动性风险主要包括融资的流动性风险及市场的流动性风险。融资的流动性风险是指在自有资金不足的同时出现融资困难,将导致公司不能按期偿付债务甚至经营难以为继的风险。市场的流动性风险是指资产缺乏活跃市场或没有合适的交易对手,导致资产不能以合理的价格及时变现,从而给公司经营带来不利影响。
(三)净资本风险
目前监管部门对证券公司和信托公司实施以净资本和流动性为核心的风险控制指标管理。若公司各项业务规模同时达到较高水平,因资本市场出现剧烈波动或某些不可预知的突发性事件导致公司的风险控制指标出现不利变化或不能达到净资本的监管要求,将对公司的业务开展和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四)业绩下滑风险
受证券市场波动的影响,2018年公司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6.79亿元,同比下降35.15%。2019年公司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9.68亿元,同比上涨 79.69%。如果将来宏观经济下滑,证券市场处于不景气周期,公司所持证券品种出现公允价值持续下跌或者信用业务担保物价值不足且融出资金难以收回等情形,则会对公司的盈利情况造成不利影响,导致未来经营业绩下滑,以及未来年度营业利润较上年下滑50%以上甚至发生亏损的风险。
四、管理风险
(一)经营规模快速扩大的风险国投资本股份有限公司 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最近三年,公司资产总额分别为1,424.04亿元、1,554.60亿元和1,781.09亿元,呈现持续快速增长的趋势,随着证券、期货、信托、基金等板块的收购完成,公司的主营业务不断多元化。预计未来几年,公司仍将继续保持良好发展的趋势,经营规模望进一步扩大。公司经营规模的扩大、主营业务的多元化发展对公司的管理能力、治理结构、决策制度、风险识别控制能力、融资能力等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如果公司管理能力无法跟上其经营扩张的步伐,其可能面临无法有效管理的风险。
(二)合规风险
由于行业的特殊性,公司下属各金融板块子公司目前分别受到各行业主管部门的严格监管。虽然公司及下属企业已经制定了较为系统的内部控制制度和各项业务管理制度,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合规管理体系,但仍无法完全杜绝不合规行为发生的可能。如果公司及下属企业未能遵守法律、法规及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业务准则,将会承受法律风险或者监管处罚,包括但不限于: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撤销相关业务许可、责令关闭等;还可能因违反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规定而被监管机关采取监管措施,包括但不限于:限制业务活动、责令暂停部分业务、停止批准新业务、责令停业整顿、指定其他机构托管、接管或者撤销等,将对公司及下属企业的业务开展、财务状况或声誉造成不利影响。
(三)内控风险
金融行业属于高风险行业,内部控制风险相对于传统行业更加突出,既需要营造良好的企业内部控制环境,还需要具备完善的风险评估和管理体系。公司在各业务领域均制定了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措施及严格的业务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但因公司内部及外部环境发生变化、当事人认知程度不够、执行人不严格执行、从业人员主观故意等情况,现行内部控制机制可能失去效用,导致操作风险,进而使公司的业务、声誉受到不利影响。
公司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备的风险管理及内部控制体系,但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经营范围的不断扩大,金融产品的不断丰富,所涉及的业务类型愈发多样化,公司的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机制需要做进一步的改善和优化。如果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未能及时跟上业务经营发展的速度,将可能导致公司在管理上无法有效控制相应风险,使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受到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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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信息技术风险
信息技术在公司业务和管理的诸多方面得到了广泛的应用,包括证券集中交易及资金结算、信托项目运营管理、基金业务数据备份等。为了保证信息系统的安全性、可靠性和实用性,公司及下属企业持续加大对信息技术系统软硬件升级的投入力度,并制定了完整的信息技术管理相关制度,确保公司的信息技术系统稳定运行。然而由于各种原因及突发性事件,如交易系统出现硬件故障、软件崩溃、通信线路中断、遭受病毒和黑客攻击、数据丢失与泄露等情况,或因未能及时、有效地改进或升级而致使信息技术系统发生故障,将可能对公司及下属企业的信誉和服务质量造成影响,甚至存在带来经济损失和法律纠纷的风险。创新业务的快速发展、市场竞争的日益激烈、新兴技术的广泛应用,都对公司信息技术系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如果公司信息系统不能满足业务的发展需求,将对公司的经营管理带来一定风险。
(五)关联交易风险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存在一些关联交易,关联交易的类型主要体现为集团及其下属企业提供代理销售、财务顾问、受托管理等服务,与集团及其下属企业进行资金拆借及关联租赁等业务合作等。如果交易双方之间的关联交易不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和公开的市场原则,可能会存在关联交易影响公司现金流状况及经营业绩的风险。
(六)人才流失和储备不足风险
金融行业作为知识密集型行业,高素质专业人才的引进与储备对金融行业的发展与公司的核心竞争力至关重要。但随着我国金融市场的逐步开放,国内外证券公司、基金公司、私募基金以及其他金融行业企业通过提供优厚的薪资或者股权激励措施吸引人才,加剧了人才的竞争,公司面临人才流失的风险。同时,金融行业的不断创新发展对人才的知识更新和高端专业人才的储备提出了较高的要求,尽管公司通过员工培训计划的落实和专业人才的积极引进,加大了人才队伍的建设力度,但仍然可能面临人才储备不足的风险。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风险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向安信证券进行增资,通过增国投资本股份有限公司 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加安信证券的资本金,补充其营运资金,优化业务结构,扩大业务规模,提升市场竞争能力和抗风险能力。安信证券对募集资金的主要用途如下:
(一)将不超过35亿元用于信用交易业务,扩大信用交易业务规模,增强以融资融券、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等为代表的信用交易业务发展;
(二)将不超过17亿元用于证券投资业务,扩大低风险投资业务规模,积极发展固定收益类证券投资业务;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适时适度扩大权益类证券投资和衍生品交易业务等;
(三)将不超过23亿元用于增资全资子公司,增强子公司盈利能力,其中将不超过15亿元用于向全资子公司安信证券投资有限公司增资,用于开展另类投资业务,将不超过8亿元用于向全资子公司国投安信期货有限公司增资,用于开展期货业务;
(四)将不超过5亿元用于信息系统建设,加大信息系统建设投入,提升公司整体的信息化水平。
尽管安信证券在开展相关业务的过程中通过客户适当性管理、征授信管理、标的证券管理、风险指标管理及维持担保比例/履约保障比例等一系列措施对业务风险进行了管控,但仍可能出现因质押担保物市场价格急剧下跌导致质押证券平仓后所得资金不足偿还融资欠款的市场风险和信用风险、对客户信用账户进行强行平仓引起的法律纠纷风险,进而使得公司存在相关资产遭受损失的可能。
证券自营业务与证券市场行情走势具有高度的相关性。在证券行情持续走强时,自营业务能为证券公司带来业绩的迅速增长,而在证券行情持续低迷时,自营业务则可能出现亏损。因此,证券自营业务存在明显的随证券市场波动的风险。同时,由于我国证券市场投资品种相对较少,安信证券自营业务的投资产品以股票、债券、基金等为主,缺乏有效的对冲机制和金融避险工具,在证券市场大起大落的情况下,证券公司难以通过证券投资组合策略、套期保值等手段规避市场波动的风险,从而造成证券自营业务收益率与证券市场整体景气程度高度相关。证券市场整体收益率的波动将对公司证券自营业务收益率产生较大的影响。此外,近年来信用违约事件频发,安信证券投资债券可能面临发行主体违约或信用评级下降导致债券价格下跌甚至无法兑付的风险,投资股票可能面临上市公司业绩下降、上市公司虚假信息披露或其他突发事件导致股票价格下跌的风险,从而国投资本股份有限公司 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导致自营业务收益出现下滑。
安信证券投资的另类投资业务主要受到投资决策、退出机制和对标的公司控制力等因素影响,面临的主要风险为投资决策风险和投资退出风险。另类投资业务决策主要是基于对企业的管理水平、技术潜力、经营能力和增长前景的预判。若出现在尽职调查过程中标的公司故意隐瞒重大问题或宏观经济形势和技术趋势发生非预期的重大转变等情况,可能导致投资决策失误,进而无法获得预期回报,使公司蒙受损失。此外,公司的退出时机及退出价格会受到一、二级市场波动及其他影响,为公司另类投资项目未来收益带来不确定性。
随着期货市场竞争加剧、各期货公司资本规模增长等因素影响,公司期货业务将面临激烈的市场竞争。国投安信期货的期货业务主要面临期货市场波动的风险、行业竞争加剧的风险、保证金交易的结算风险,以及业务与产品创新导致的风险。此外,若国投安信期货在投资者风险提示、交易监管等方面出现疏漏,则有可能面临诉讼、赔偿等风险,对公司的声誉及财产造成影响。
公司的运营依赖于信息技术系统能否及时记录及精确处理各个业务分部的大量交易及事务。尽管公司近年来在信息系统上的投入不断加大,但仍存在因系统改造升级不及时、运营能力匹配不到位、人员数量或能力不足等对业务开展产生不利影响的可能性。另一方面,信息系统本身也有可能因为软硬件故障、通信线路中断、病毒黑客攻击、数据泄露丢失等突发情况而阻碍公司经营业务的顺利开展,甚至有可能造成经济损失和法律纠纷。
六、与本次可转债发行相关的主要风险
(一)发行认购风险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由于其可以转换成公司普通股,所以其价值受公司股价波动的影响较大。股票市场投资收益与风险并存,股票价格的波动不仅受公司盈利水平和发展前景的影响,而且受国家宏观经济政策调整、金融政策的调控、股票市场的投机行为、投资者的心理预期等诸多因素的影响。因此,在发行期间,如果公司股价持续下行,则可转换公司债券存在一定发行风险。
(二)未转股可转债的本息兑付风险
股票价格不仅受公司盈利水平和发展前景的影响,而且受国家宏观经济形势国投资本股份有限公司 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及政治、经济政策、投资者的偏好、投资项目预期收益等因素的影响。如果因公司股票价格走势低迷、可转债持有人的投资偏好或触发回售条款等原因导致公司必须对未转股的可转债偿还本息,将会相应增加公司的资金负担和经营压力。
(三)可转债未担保风险
公司未对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提供担保,如果未来可转债存续期间受经营环境等因素的影响,公司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发生不利变化,本次可转债投资者可能面临因其他担保债权优先受偿导致本次发行的可转债部分或全部本金利息无法按期足额兑付的风险。
(四)可转债在转股期内不能转股的风险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0%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前述的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同时修正后的转股价格不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和股票面值。
公司股价走势受到宏观经济形势、股票市场整体状况及公司经营业绩等多种因素影响。本次可转债发行后,若公司股价持续低于本次可转债的转股价格,或者公司由于各种客观原因导致未能及时向下修正转股价格,或者即使公司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公司股价仍持续低于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则可能导致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换价值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并进而导致可转债在转股期内不能转股的风险。
(五)可转债转股后每股收益、净资产收益率摊薄的风险
转股期内,随着可转债的逐步转股,公司的总股本、净资产将逐步增加。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主要用于向安信证券进行增资,通过增加安信证券的资本金,补充其营运资金,优化业务结构,扩大业务规模,提升市场竞争能力和抗风险能力。安信证券将在募集资金到位后积极配置资源,及时、有效地将募集资金投入主营国投资本股份有限公司 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业务,一般情况下在投入当期就可以产生即期综合收益,但是如果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未在转股完成当年度得到充分利用、或者其补充资本带动的相关业务发展未达到预定的规模或实现当前的盈利水平,且公司原有各项业务的盈利水平未实现足够的提升,则公司将面临当期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等指标被摊薄的风险。
(六)可转换公司债券价格波动风险
可转债作为一种复合型衍生金融产品,具有股票和债券的双重特性,其二级市场价格受到市场利率、票面利率、剩余年限、转股价格、公司股票价格、向下修正条款、赎回条款及回售条款、投资者的预期等诸多因素的影响,因此价格变动较为复杂,需要可转债投资者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在上市交易、转股等过程中,可能会出现异常波动或与其投资价值严重背离的现象,从而可能使投资者不能获得预期的投资收益。
(七)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内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不实施的风险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方案设置了公司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0%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若在上述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权、除息等引起公司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审议上述方案的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和前一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同时修正后的转股价格不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和股票面值。
未来在触发转股价格修正条款时,公司董事会可能基于公司的股票情况、市场因素、业务发展情况和财务状况等多重因素考虑,不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或董事会虽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但方案未能通过股东大会表决。因此,存续期内可转债持有人可能面临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不实施的风险。
(八)转股价格向下修正幅度存在不确定性的风险国投资本股份有限公司 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0%时,将触发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在公司董事会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获股东大会通过前,修正方案中转股价格向下修正幅度存在不确定性风险。如果公司股票价格仍低于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导致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股价值发生重大不利变化,进而可能导致投资者持有可转债到期不能转股的风险。
(九)强制赎回风险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内,如果公司A股股票连续30个交易日中至少有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或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未转股余额不足人民币3,000万元时,公司有权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债。如公司行使上述赎回权,赎回价格为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有可能低于投资者取得可转债的价格,从而造成投资者的损失。
(十)可转债评级风险
联合信用为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进行了信用评级,公司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次可转债的信用等级为 AAA。在本次可转债的存续期内,联合信用将在公司每年年报公告后的两个月内进行一次定期跟踪评级,并根据有关情况进行不定期跟踪评级,发行人无法保证其主体信用评级和本次可转债的信用评级在债券存续期内不会发生负面变化。若资信评级机构调低发行人的主体信用评级或本次可转债的信用评级,则可能对本次可转债持有人的利益造成一定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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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公司的股本总额及前十名股东的持股情况
(一)本次发行前的股本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发行人总股本为4,227,129,727股,其中53,297,801股为有限售条件的股份,其余股份为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发行人的股本结构如下表示:
股份类别 股份数量(股) 股份比例
有限售条件股份 53,297,801 1.26%
无限售条件股份 4,173,831,926 98.74%
股份总数 4,227,129,727 100.00%
(二)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发行人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序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占公司总 股份性质
号 股本比例
1 国家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1,759,233,191 41.62% 有限售条件
2 中国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有限责任公 760,307,066 17.99% 无限售条件
司
3 中国国投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154,423,617 3.65% 无限售条件
4 深圳市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133,035,720 3.15% 无限售条件
5 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126,391,457 2.99% 无限售条件
6 青岛国信资本投资有限公司 79,794,703 1.89% 无限售条件
7 中铁二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 61,167,807 1.45% 无限售条件
国新央企运营投资基金管理(广州)有
8 限公司-国新央企运营(广州)投资基 54,963,361 1.30% 无限售条件
金(有限合伙)
广发基金-浦发银行-广东粤财信托
9 -粤财信托·粤盛2号单一资金信托计 54,497,001 1.29% 无限售条件
划
10 厦门恒兴集团有限公司 53,497,668 1.27% 无限售条件
注:截至2019年12月31日,国家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为53,297,801股
二、公司组织结构及对其他企业权益投资情况
(一)公司的组织结构及机构职能国投资本股份有限公司 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国投资本组织结构图如下:
发行人主要职能部门设置及职责分别是:序号 部门名称 核心职责
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及板块人力资源管控、档案及安全保密、督办协
1 综合部 调及公文流程,行政管理、固定资产管理、外事管理、“三重一大”
管理、后勤保障等
公司及板块战略规划制定;公司投资发展规划拟定及实施;协同性
2 投资发展部 财务投资;业务发展政策及动态跟踪分析;对新领域、新业务研究
探索并提出投资发展建议等
下属投资企业“三会”管理,股权投资决策,业务管理、业绩督导和
3 股权管理部 考核对标,推动集团内业务协同,产权管理,压减治亏等专项工作
等
4 财务部 上市公司财务定期报告编制、板块预决算管理、财务核算与分析、
公司年度绩效考核管理、资金管理、纳税管理等
5 风险合规部 法律事务管理、板块法治建设及合规管理、风险管理、安全生产管
理、内控建设管理等
6 证券事务部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三会管理、资本运作方案筹划和推动实施、投
(董办) 资者关系维护、落实监管要求及股东诉求等
7 审计部 负责组织协调公司及下属企业的内部审计、审计问题跟踪整改落
实、内控评价等
8 纪律检查部 协助纪委开展纪检工作、信访处理、对下属企业开展巡视巡察等
9 党群工作部 协助党委开展党建工作、工会和团委工作、新闻宣传及舆情管理等
(二)公司主要控股子公司及参股公司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主要控股子公司及参股公司情况如下:国投资本股份有限公司 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发行人主要控股子公司及参股公司情况如下:
1、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安信证券是公司和上海毅胜分别持股99.9969%和0.0031%的全资子公司,安信证券基本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06年08月22日
注册资本 700,000万元
实收资本 700,000万元
注册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35层、28层A02单元
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
经营范围 问;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证券资产管理;融资融券;代销金
融产品;证券投资基金销售;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证券投
资基金托管;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它证券业务
安信证券最近一年简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年末/2019年度
总资产 16,086,678.71
净资产 3,282,281.58
营业收入 918,741.76
净利润 246,811.97
注:2019年度数据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国投资本股份有限公司 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安信证券拥有全资子公司4家,联营企业1家,具体情况如下:
(1)国投安信期货有限公司
国投安信期货是安信证券直接持股100%的全资子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 国投安信期货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1993年4月23日
注册资本 188,600万元
实收资本 188,600万元
注册地址 上海市虹口区杨树浦路168号17层A区域
经营范围 商品期货经纪、金融期货经纪、期货投资咨询、资产管理。(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业务。)
国投安信期货最近一年简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年末/2019年度
总资产 1,552,949.53
净资产 211,546.12
营业收入 117,137.15
净利润 15,376.57
注:2019年度数据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2)安信乾宏投资有限公司
安信乾宏为安信证券直接持股100%的全资子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 安信乾宏投资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10年06月25日
注册资本 80,000万元
实收资本 80,000万元
注册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福中三路1006号诺德金融中心22层E单元
受托资产管理、投资管理(不得从事信托、金融资产管理、证券资
经营范围 产管理及其他限制项目);受托管理股权投资基金(不得以公开方
式募集资金开展投资活动;不得从事公开募集基金管理业务)
安信乾宏最近一年简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国投资本股份有限公司 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项目 2019年末/2019年度
总资产 127,602.05
净资产 85,079.40
营业收入 3,646.85
净利润 733.05
注:2019年度数据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3)安信证券投资有限公司
安信证券投资是安信证券直接持股100%的全资子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 安信证券投资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19年1月14日
注册资本 100,000万元
实收资本 100,000万元
注册地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618号3楼A103
经营范围 实业投资,创业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安信证券投资最近一年简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年末/2019年度
总资产 109,141.20
净资产 106,003.67
营业收入 9,978.88
净利润 6,003.67
注:2019年度数据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4)安信国际金融控股有限公司
安信国际属于安信证券直接持股100%的全资子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 安信国际金融控股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1996年9月17日
主要生产经营地 香港
注册资本 165,000万港币
实收资本 165,000万港币
注册地址 香港中环交易广场一座39楼
国投资本股份有限公司 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安信国际最近一年简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港元)
项目 2019年末/2019年度
总资产 754,164.80
净资产 167,034.42
营业收入 49,118.83
净利润 7,023.50
注:2019年度数据已经香港立信德豪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
(5)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安信基金是安信证券持股33.95%的参股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 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 2011年12月06日
注册资本 50,625万元
实收资本 50,625万元
注册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6009号新世界商务中心36层
经营范围 基金募集、基金销售、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资产管理和中国证监会许
可的其他业务
安信基金最近一年简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年末/2019年度
总资产 90,491.80
净资产 57,483.16
营业收入 39,898.69
净利润 4,568.27
注:2019年度数据已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此外,2019年12月3日,安信证券收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设立资产管理子公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630号),设立资管子公司得到核准。2020年1月16日,安信证券资产管理子公司工商登记手续办理完成,安信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领取了营业执照。
2、国投资本控股有限公司国投资本股份有限公司 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国投资本控股是公司直接持股100%的全资子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 国投资本控股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10年01月29日
注册资本 370,000万元
实收资本 370,000万元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北大街6号-6国际投资大厦A座
对外投资;资产管理;接受委托对企业进行管理;投资策划及咨询服
务。(“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
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
经营范围 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
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
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
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
动。)
国投资本控股最近一年简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年末/2019年度
总资产 1,219,956.94
净资产 1,090,805.52
营业收入 159,901.14
净利润 124,849.49
注:2019年度数据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国投资本控股主要参控股子公司具体情况如下:
(1)国投泰康信托有限公司
截至报告期末,国投泰康信托是国投资本控股持股55%的控股子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 国投泰康信托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1986年06月26日
注册资本 267,054.5454万元
实收资本 267,054.5454万元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北大街2号楼16层、17层
资金信托;动产信托;不动产信托;有价证券信托;其他财产或财产
经营范围 权信托;作为投资基金或者基金管理公司的发起人从事投资基金业
务;经营企业资产的重组、购并及项目融资、公司理财、财务顾问等
业务;受托经营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的证券承销业务;办理居间、咨
国投资本股份有限公司 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询、资信调查等业务;代保管及保管箱业务;以存放同业、拆放同业、
贷款、租赁、投资方式运用固有财产;以固有资产为他人提供担保;
从事同业拆借;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
他业务。(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
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国投泰康信托最近一年简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年末/2019年度
总资产 871,917.69
净资产 786,425.31
营业收入 219,160.00
净利润 108,406.21
注:2019年度数据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2019年12月27日,国投泰康信托收到《北京银保监局关于国投泰康信托有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及调整股权结构的批复》(京银保监复〔2019〕1074号),其增加注册资本及调整股权结构的申请获得监管机构批准。2020年3月,国投
泰康信托完成增资工商变更登记。
国投泰康信托现有股东以非同比例增资方式进行现金增资18亿元,并以评估价每股净资产3.75元作为本次增资的增资价格,国投资本控股出资16.20亿元,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出资1.8亿元。
本次增资完成后,国投泰康信托净资产超过80亿元,其中注册资本由人民币21.905亿元增加至人民币26.705亿元,股东出资比例相应变更为:国投资本控股出资比例由55%上升至61.29%,仍为控股股东;泰康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共同出资比例调整为30.51%;悦达资本股份有限公司出资比例调整为8.20%。
(2)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国投瑞银基金是国投泰康信托持股51%的控股子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 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02年06月13日
注册资本 10,000万元
国投资本股份有限公司 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实收资本 10,000万元
注册地址 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638号7层
经营范围 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国投瑞银基金最近一年简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年末/2019年度
总资产 172,065.73
净资产 137,062.33
营业收入 62,703.51
净利润 16,444.27
注:2019年度数据已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3)国投瑞银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国投瑞银资本是国投瑞银基金直接持股100%的全资子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 国投瑞银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13年07月29日
注册资本 18,000万元
实收资本 18,000万元
注册地址 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
秘书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 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以及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
国投瑞银资本最近一年简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年末/2019年度
总资产 28,988.68
净资产 24,459.33
营业收入 3,249.46
净利润 637.93
注:2019年度数据已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4)国投瑞银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
国投瑞银香港是国投瑞银基金直接持股100%的全资子公司,基本情况如下:国投资本股份有限公司 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企业名称 国投瑞银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11年01月14日
注册资本 6,000万港币
实收资本 2,000万港币
注册地址 香港中环交易广场一座39楼
国投瑞银香港最近一年简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港元
项目 2019年末/2019年度
总资产 2,064.87
净资产 2,038.12
营业收入 859.56
净利润 16.53
注:2019年度数据已经安永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5)锦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锦泰保险是国投资本控股持股20%的参股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 锦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11年01月30日
注册资本 110,000万元
实收资本 110,000万元
注册地址 成都市高新区吉瑞四路399号金控时代广场1号楼东塔楼
财产损失保险;责任保险;信用保险和保证保险;短期健康保险和意
经营范围 外伤害保险;上述业务的再保险业务;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保险资
金运用业务;经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
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锦泰保险最近一年简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年末/2019年度
总资产 321,727.56
净资产 96,611.39
营业收入 232,170.13
净利润 2,023.38
注:2019年度数据已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国投资本股份有限公司 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6)国投财务有限公司
国投财务是国投资本控股持股11.50%、国投泰康信托持股8%的参股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 国投财务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09年02月11日
注册资本 500,000万元
实收资本 500,000万元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北大街2号18层
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咨询、代理业务;
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对成员
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对成员单
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
经营范围 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
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有价证券投资;
对金融机构的股权投资;成员单位产品的买方信贷。(企业依法自主
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
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国投财务最近一年简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年末/2019年度
总资产 3,439,242.11
净资产 734,372.92
营业收入 74,282.60
净利润 51,837.85
注:2019年度数据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7)国投创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国投创丰是国投资本控股持股46%的参股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 国投创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18年06月06日
注册资本 20,000万元
实收资本 7,000万元
注册地址 上海市虹口区飞虹路360弄9号6层(集中登记地)
经营范围 投资管理,资产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
可开展经营活动。)
国投资本股份有限公司 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国投创丰最近一年简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年末/2019年度
总资产 8,204.10
净资产 7,317.44
营业收入 1,582.97
净利润 283.01
注:2019年度数据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3、上海毅胜投资有限公司
上海毅胜是公司直接持股100%的全资子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 上海毅胜投资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15年2月6日
注册资本 100万元
实收资本 100万元
注册地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张杨路828-838号26楼
经营范围 投资管理,企业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
可开展经营活动。)
上海毅胜最近一年简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年末/2019年度
总资产 169.09
净资产 157.33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3.33
注:2019年度数据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三)公司主要分公司和营业部情况
1、分公司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安信证券设有45家分公司,分公司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分公司名称 营业许可证号 营业地址
1 安信证券北京分 911101026923 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北大街2号楼15层
公司 4142X4
国投资本股份有限公司 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序号 分公司名称 营业许可证号 营业地址
2 安信证券上海浦 913100006901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1600
东分公司 81397A 号1幢23层12-14单元
3 安信证券广西分 914501036699 南宁市青秀区金浦路22号名都苑1号楼
公司 73381B 0711号、0713号
4 安信证券广州分 914401016915 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6号广州周大福金融
公司 27230W 中心3区50层02-05室(仅限办公用途)
安信证券贵州分 915201033374 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林城路与长岭路西北
5 公司 45056N 角贵阳国际金融中心一期商务区第6号楼20
层1号、21号、22号、23号、24号
6 安信证券海南分 914601006760 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滨海大道77号中环国
公司 8876XK 际广场1706、1707室
7 安信证券河北分 911301003361 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区谈固南大街256号
公司 9067XL A1商住楼鑫科时尚公馆底商一层
8 安信证券河南分 914101003417 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金水东路85号1号楼
公司 34141B 1303号
9 安信证券黑龙江 912301036656 哈尔滨市南岗区西大直街161号8层801-810
分公司 7734XL 室
10 安信证券湖北分 914201023037 武汉市江岸区三阳路8号天悦星晨A栋写字
公司 66935Y 楼第10层05单元、06单元
11 安信证券湖南分 91430100MA4 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中山路589号开福万达
公司 L4R6K0Q 广场C区3号写字楼907、908、909房
12 安信证券吉林分 912201023099 吉林省长春市净月开发区伟峰生态新城第
公司 26012E 11幢2605
13 安信证券江苏分 913201053025 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333号5层
公司 33697N 503-507室
14 安信证券江西分 913601253432 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商都路88号锐拓
公司 37595X 融和大厦20层
15 安信证券辽宁分 912101006719 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奉天街328号(5门)
公司 548840
16 安信证券茂名分 914409003347 茂名市文明中路163号证券大厦三楼
公司 58727G
17 安信证券梅州分 914414003379 梅州市新中路88号(第7层)
公司 259732
安信证券内蒙古 91150105MA0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敕勒川大街
18 分公司 MYQJQ70 15号绿地中央广场蓝海广场B座8层806
号
19 安信证券宁波分 913302033406 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和济街180号2幢005
公司 301568 幢11-3、11-1-1
20 安信证券青岛分 913702023502 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海尔路188号浦发大厦
公司 91442B 20楼
21 安信证券清远分 914418023152 清远市新城凤翔大道23号东方天城花园四
公司 5489XX 号楼2层商铺21号
安信证券山东分 913701003070 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经十东路7000号汉峪
22 公司 6253XD 金谷金融商务中心A2-5号楼第22层2202
室
23 安信证券山西分 911401005861 太原市高新区南中环街清华科技园C栋三层
公司 507189 01室
24 安信证券陕西分 916101005702 西安市高新区高新路高新水晶城一期1幢2
国投资本股份有限公司 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序号 分公司名称 营业许可证号 营业地址
公司 01218X 单元1层20115号
25 安信证券汕头分 914405006904 广东省汕头市金砂路116号汕融大厦3层
公司 93075U 302号房
26 安信证券汕尾分 914415003347 广东省汕尾市城区香洲西路北侧鸿景园二期
公司 908664 A栋2层
27 安信证券韶关分 914402003380 广东省韶关市武江区惠民北路31号三楼
公司 40800F
28 安信证券深圳分 91440300MA5 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彩田2009瀚森大厦
公司 DHXC071 803
29 安信证券四川分 915101073950 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领事馆路8号1栋2层
公司 791380
30 安信证券苏州分 913205086696 江苏省苏州工业园区旺墩路158号新能大厦
公司 12041J 1、11楼
安信证券天津分 911201043409 天津市和平区小白楼街大沽北路2号天津环
31 公司 50571G 球金融中心津塔写字楼测绘楼层34层07-部
分08单元
32 安信证券云南分 915301033437 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白云路与长青路交汇处
公司 00578D 现代广场1层1-4号商铺
33 安信证券浙江分 913301003419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莫干山路639号三层
公司 664367 301-1室
34 安信证券重庆分 915001143460 重庆市黔江区城东办事处解放路大十字购物
公司 07701G 广场AB栋总层数32层5-4-2
35 安信证券珠海分 91440400MA4 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翠香路33号1栋三层商
公司 UTNB615 场3007室
36 安信证券雄安分 91130600MA0 河北省保定市容城县罗萨大街东奥威路北
公司 93K516G
37 安信证券福建分 91350200M00 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东港
公司 00MEA1N 北路29号2106、2107单元
38 安信证券安徽分 913401003437 合肥市蜀山区合作化路西侧金域华府写字楼
公司 84951J 2001、2002、2003室
39 安信证券潮州分 914451003381 广东省潮州市城新西路89号北侧三至四层
公司 99459W 西侧
40 安信证券福建第 913501006699 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温泉街道五四路109号
二分公司 599501 东煌大厦第8层东北面
41 安信证券佛山分 914406066905 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办事处金榜居委会河
公司 1573XQ 西政通路2号五楼、六楼
42 安信证券大连分 912102023115 辽宁省大连市中山区中山路136号5层7单
公司 968419 元
43 安信证券上海浦 91310109MA1 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638号8层
西分公司 G5AND0Y
44 安信证券新疆分 91650100MA7 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新华北路165号中信
公司 7KY7W43 银行大厦37-HIJKL
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
安信证券深圳前 91440300MA5 201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45 海分公司 ED0KB76 经营场所: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甲岸路与
海秀路交汇处熙龙湾花园(N23区)商业办
公楼2105、2106
国投资本股份有限公司 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国投安信期货设有8家分公司,分公司具体情况如下:
序 分公司名称 营业许可证号 营业地址
号
1 国投安信期货北京分公司 911101028011 北京市西城区广安门外南滨河路1号
2621X5 高新大厦8-9层
2 国投安信期货山西分公司 911401005953 山西省太原市万柏林区长兴北街1号
44346M 华润大厦T4楼2206-2212室
3 国投安信期货河南分公司 914100007390 郑州市商务外环路30号期货大厦
585502 1305房间
912102049436 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会展路129号
4 国投安信期货大连分公司 27917M 大连国际金融中心A座—大连期货大
厦1901、1911、1912、2402房间
913100005886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松林路
5 国投安信期货上海分公司 843694 300号期货大厦1504A、1604A、1804
室
6 国投安信期货上海浦东分 913100006901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
公司 61206Q 道1589号9层10-11单元
7 国投安信期货深圳分公司 914403006803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2008号中国
806249 凤凰大厦1栋7D、7E
国投安信期货北京第二分 91110102MA0 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6、8、10、
8 公司 1PTQ173 12、16、18号10号楼12层1206-1207
室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国投瑞银基金设有3家分公司,分公司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分公司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营业地址
1 国投瑞银基金北 91110102797555395F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7号英蓝国
京分公司 际金融中心811-815室
2 国投瑞银基金深 914403005879204542 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28号荣超经
圳分公司 贸中心46层
3 国投瑞银基金上 91310000666019859Q 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638号6层
海分公司
2、营业部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安信证券设有营业部331家,覆盖东、中部全部省份,具体分布情况如下:
地区 数量(个) 地区 数量(个) 地区 数量(个)
广东省 135 河南省 7 湖北省 4
江苏省 21 湖南省 6 吉林省 3
北京市 21 重庆市 7 辽宁省 4
浙江省 19 河北省 6 天津市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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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 16 福建省 5 内蒙古自治区 2
山东省 16 山西省 4 甘肃省 1
四川省 13 陕西省 5 贵州省 1
安徽省 11 云南省 5 黑龙江省 1
江西省 9 广西壮族自治区 5 宁夏回族自治区 1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国投安信期货设有营业部7家,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营业部名称 营业许可证号 营业地址
1 国投安信期货有限公 913301000639 杭州市江干区钱江国际时代广场3幢
司杭州营业部 84828J 1304室
国投安信期货有限公 914400005556 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183号大都会广
2 司广州天河北路营业 005790 场2705室
部
国投安信期货有限公 914400005989 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珠江东路
3 司广州珠江东路营业 47193W 6号广州周大福金融中心3区5006A
部
4 国投安信期货有限公 91110105MA0 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甲19号楼28
司北京朝阳营业部 1PUU07M 层3202
5 国投安信期货有限公 915301030569 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白塔路387-395号
司昆明营业部 61660N 星耀大厦7层703号
6 国投安信期货有限公 91370100MA3 济南市市中区共青团路25绿地普利中心
司济南营业部 C4GC05L 2210、2211
7 国投安信期货有限公 91321003MA1 扬州市邗江区邗江中路330号星座国际
司扬州营业部 WBBNT1Q 商务中心1006室
三、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
(一)股权控制关系图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发行人股权控制关系如下:国投资本股份有限公司 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国投公司直接持有发行人41.62%的股份,通过子公司国投贸易、CTRC.A、国投资产间接持有发行人3.65%、0.35%和0.25%股份,合计持有公司45.87%股份,为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国务院国资委为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
(二)控股股东情况介绍
国家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国家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法定代表人 白涛
成立日期 1995年4月14日
注册资本 3,380,000万元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北大街6号-6国际投资大厦
经营国务院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并开展有关投资业务;能
源、交通运输、化肥、高科技产业、金融服务、咨询、担保、
贸易、生物质能源、养老产业、大数据、医疗健康、检验检
经营范围 测等领域的投资及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经济信息咨询;技
术开发、技术服务。(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
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
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
目的经营活动。)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000100017643K
2、业务发展状况
国投公司成立以来,不断完善发展战略、优化资产结构,逐步构建实业、前瞻性战略性产业、金融及服务业和国际业务四大战略业务单元。国投公司实业版块主要包括电力、矿产资源开发、交通等业务,是国投公司的经营重点和主要利润来源。前瞻性战略性产业版块推动基金投资与控股投资融合联动,重点发展先进制造业、生物能源、健康养老、城市环保、互联网+和大数据、检验检测等产业。金融及服务业发展证券、银行、证券基金、信托、保险、担保、期货、财务公司、融资租赁等金融业务,稳妥开展工程设计、资产管理、咨询、物业等其他业务。国际业务重点开展境外直接投资、国际工程承包、国际贸易等业务。
3、财务状况
国投公司最近一年的主要财务数据(母公司口径)情况如下:国投资本股份有限公司 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年末/2019年度
资产总额 14,113,761.94
负债总额 7,854,223.75
所有者权益总额 6,259,538.18
营业收入 46,101.69
营业利润 364,657.19
利润总额 361,217.28
净利润 361,217.28
注:2019年度数据已经立信会计事务所审计
4、控制的其他企业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国投公司的重要一级子公司情况如下:
序号 单位名称 持股比例 业务板块
1 国投交通控股有限公司 100.00% 基础产业
2 国投交通有限公司 100.00% 基础产业
3 国投电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49.18% 基础产业
4 国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100.00% 资产管理
5 中国国投高新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100.00% 前瞻性战略性产业
6 中国国投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100.00% 国际业务
7 中国投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 47.20% 金融及服务业
8 中国成套设备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 100.00% 国际业务
9 北京亚华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100.00% 金融及服务业
10 国投财务有限公司 100.00% 金融及服务业
11 国投中鲁果汁股份有限公司 44.57% 前瞻性战略性产业
12 中国电子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 100.00% 金融及服务业
13 融实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100.00% 国际业务
14 国投物业有限责任公司 100.00% 金融及服务业
15 国投物流投资有限公司 100.00% 基础产业
16 中投咨询有限公司 90.00% 金融及服务业
17 国投矿业投资有限公司 100.00% 基础产业
18 国投健康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100.00% 前瞻性战略性产业
19 国投生物科技投资有限公司 100.00% 前瞻性战略性产业
20 国投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100.00% 前瞻性战略性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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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单位名称 持股比例 业务板块
21 国投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100.00% 前瞻性战略性产业
22 国投检验检测认证有限公司 100.00% 前瞻性战略性产业
23 国投创益产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00.00% 前瞻性战略性产业
5、控股股东所持公司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国投公司所持有的发行人股票不存在被质押的情况。
(三)实际控制人情况介绍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法定代表人 郝鹏
成立日期 2003年3月16日
主要经营业务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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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司的主营业务及经营范围
(一)公司主要业务及经营范围
公司最早成立于1997年并于同年5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成立时名称为中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5 年,公司先后通过增发股份全资收购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售原有实业资产和收购国投中谷期货有限公司,成功完成主营业务由纺织业到证券业的转型;同时,公司更名为国投安信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公司完成现金收购国投资本控股有限公司,并于同年12月份更名为国投资本股份有限公司。至此,公司成为拥有证券、信托、基金、期货等牌照的央企上市金融控股平台。公司以“母公司控股、子公司经营”为业务模式,秉持“专业、服务、协同、共赢”的经营理念,加强专业化投资与管理,推动业务协同发展,稳步提升投资企业的行业竞争力和盈利能力。
发行人经营范围为投资管理,企业管理,资产管理,商务信息咨询服务,实业投资,创业投资,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计算机软硬件开发,物业管理。
公司目前主要通过子公司安信证券、国投泰康信托和国投瑞银基金分别从事证券期货业务、信托业务和基金管理业务。公司各主要子公司经营范围详见本募集说明书“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二、公司组织结构及对其他企业权益投资情况”之“(二)公司主要控股子公司及参股公司情况”。
(二)公司主要业务的经营情况
最近三年,公司合并报表主要业务营业总收入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年度 2018年度 2017年度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经纪业务 381,013.30 33.82% 316,489.59 30.10% 370,693.27 35.87%
资产管理业务 210,519.38 18.68% 193,376.09 18.39% 205,560.05 19.89%
自营业务 125,234.89 11.11% 30,284.69 2.88% 32,769.04 3.17%
投资银行业务 78,950.03 7.01% 45,037.73 4.28% 136,531.97 13.21%
融资融券业务 271,247.48 24.07% 232,357.98 22.10% 213,649.54 20.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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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19年度 2018年度 2017年度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其他及分部间 59,775.37 5.31% 233,836.28 22.24% 74,181.73 7.18%
抵消
合计 1,126,740.45 100.00% 1,051,382.36 100.00% 1,033,385.60 100.00%
数据来源: 2017年、2018年、2019年审计报告
注:经纪业务含证券经纪及期货经纪业务;资产管理业务含安信证券资产管理业务、国投泰康信托信托业务及国投瑞银基金基金管理业务;自营业务主要为各子公司存放金融同业利息收入及其他债权投资利息收入,子公司自营投资业务投资收益不在合并报表营业收入科目反映;投资银行业务为安信证券业务;融资融券业务为安信证券业务;其他及分部间抵消主要为期货现货业务收入及分部抵消
最近三年,公司合并报表营业总成本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年度 2018年度 2017年度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经纪业务 268,283.35 26.45% 214,478.63 20.04% 243,885.75 29.32%
资产管理业务 86,886.46 8.57% 77,629.24 7.25% 82,140.00 9.87%
自营业务 249,660.61 24.62% 221,194.54 20.66% 136,337.26 16.39%
投资银行业务 75,650.49 7.46% 56,539.28 5.28% 89,326.14 10.74%
融资融券业务 246,083.78 24.26% 230,304.80 21.51% 185,813.75 22.34%
其他及分部间抵 87,651.11 8.64% 270,334.89 25.25% 94,431.96 11.35%
消
合计 1,014,215.81 100.00% 1,070,481.38 100.00% 831,934.85 100.00%
数据来源:2017年、2018年、2019年审计报告
五、公司所属行业基本情况
(一)证券行业
1、证券行业概况
我国证券市场起源于上世纪80年代的国库券发行、转让以及深圳、上海等地企业的公开募股集资活动。上世纪90年代初期,沪深两个证券交易所的先后成立使我国证券市场从试点迈入逐步规范、快速发展的轨道。三十多年来,伴随着经济体制改革和市场经济发展,我国证券市场制度不断健全、体系不断完善、规模不断扩大,已经成为我国经济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中国证券业协会对证券公司未经审计财务报表统计显示,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全行业共有133家证券公司,当期实现营业收入3,604.83亿元,各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代理买卖国投资本股份有限公司 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证券业务净收入(含席位租赁)787.63亿元、证券承销与保荐业务净收入377.44亿元、财务顾问业务净收入105.21亿元、投资咨询业务净收入37.84亿元、资产管理业务净收入275.16亿元、证券投资收益(含公允价值变动)1,221.60亿元、利息净收入463.66亿元,当期实现净利润1,230.95亿元。随着证券行业不断发展和壮大,证券公司已成为中国金融市场的重要参与主体。
近年来,证券行业推进统一协调监管,深化金融监管体制改革。“抓好金融体制改革”、“深化多层次资本市场改革”、“积极稳妥推进金融监管体制改革”等事项不断被提及。2017年全国金融工作会议提出“要增强资本市场服务实体经济的功能”,并设立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2018年,我国资本市场先后提出了 CDR、科创板进行机制创新尝试,同时通过修订退市制度,松绑股指期货交易规则,鼓励回购等措施推动存量调节。2019年3月1日《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正式实施,明确科创板试点注册制的总体原则,标志着我国证券行业制度上的跨越式发展。科创板的设立对完善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提升资本市场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具有重要意义。在当前围绕促进实体经济发展,激发市场创新活力,拓展市场广度深度,扩大市场双向开放等政策的积极引导下,我国证券行业面临巨大的发展机遇。
证券行业利润水平受宏观经济以及市场政策环境等各方面的影响,并与证券市场运行情况高度相关。
2001年至2005年,上证综指从2001年6月最高点2,245.44点下跌至2005国投资本股份有限公司 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年6月的最低点998.23点,这一阶段证券行业整体亏损。2006年至2007年,受到行业整顿和综合治理及股权分置改革的影响,证券行业抵御风险和规范经营的能力大幅度提升,证券行业扭亏为盈,发展逐渐向好,同阶段上证综指于 2007年10月创下历史新高。2008年,受全球金融市场波动与全球经济疲软等影响,股票市场大幅下跌。根据中国证券期货统计年鉴数据及证券业协会统计,当年证券行业净利润较上年下降63.50%。2009年,随着我国一系列稳定股价措施的出台、创业板的推出及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推进,上证综指有所回升。2009 年证券行业净利润较2008年增长93.57%。2010年至2013年,股市交易低迷,证券经纪业务竞争加剧、佣金率不断下调、IPO暂停,证券公司传统经纪、投行业务收入大幅下滑。2014年至2015年上半年,随着股票市场新一轮行情的推进和市场交易量的增加,证券行业迎来新一轮繁荣,证券行业2014年及2015年分别实现净利润965.54亿元和2,447.63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19.21%和153.50%。2016年至2017年,伴随着证券行业创新业务若干约束措施的出台,全球经济延续复苏态势,国内经济内在动能持续修复。受到金融去杠杆力度增强、证券监管严控风险及IPO审核速度提高的影响,业内公司出现分化。2018年,受国内金融严监管、降杠杆、“去通道”和中美贸易摩擦等因素影响,A股市场震荡下行,证券市场持续调整,证券行业当期实现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分别为 2,662.87 亿元和666.20亿元,经营状况出现较大幅度下滑。2019年,A股市场年初快速反弹,带动了证券公司业绩向好,截至2019年12月31日,133家证券公司累计实现净利润1,230.95亿元,较上年大幅增长,120家证券公司实现盈利。
2、证券行业竞争格局
在推进改革开放、全行业创新发展的大背景下,我国证券行业逐渐降低对传统业务的依赖,证券市场的深度和广度不断拓展,逐步从价格竞争向价值竞争转变,进入了以产品、业务创新为主导的全新发展阶段。目前,我国证券行业竞争格局的主要特点如下:
(1)传统业务占比下降,盈利模式向多元化转变
我国证券公司收入主要来源于证券经纪业务、证券承销与保荐业务及证券自营业务等传统业务。根据证券业协会发布的证券公司经营数据,2019 年证券公司(母公司口径)代理买卖证券业务净收入(含席位租赁)、证券承销与保荐业国投资本股份有限公司 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务净收入及证券投资收益(含公允价值变动)合计为2,386.67亿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为66.21%,相较于2012年的75.05%降低了8.84%。
自实行分类监管以来,证券行业监管部门鼓励创新类证券公司在风险可测、可控和可承受的前提下进行业务创新、经营方式创新和组织创新。证券公司在发展传统证券业务的基础上,快速推进资产管理、融资融券等创新型业务的发展,以期在新的业务领域改变竞争格局。另一方面,融资融券、股票质押式回购、国债期货、股指期货等创新业务的推出也促进了证券公司盈利模式逐渐向多元化的转变。
(2)行业集中度较高
我国证券市场自实行分业监管以来,部分公司着重扩大市场份额,全面提升各项业务水平,力图实现全面综合发展,努力向综合性证券公司的目标迈进。根据证券业协会公布的2019年度证券公司经营业绩排名情况,净利润排名前十的证券公司净利润之和占我国证券行业净利润总数的 60.64%,净资产排名前十的证券公司净利润之和占我国证券行业净利润总数的60.64%,行业集中度较高。
随着科创板的快速落地,市场环境发生了一系列的变化,以牌照为核心的盈利模式逐渐弱化。业务结构均衡、综合竞争力占优、资本实力充足的大型券商业绩相对稳定,而经纪业务占比较高、业务模式传统的小型券商则面临较大业绩下滑压力。头部券商在执业、人才、渠道、研究等方面资源禀赋领先,有望率先构筑核心竞争实力,引领商业模式的升级,强者恒强的行业格局进一步清晰,券商整体行业集中度进一步上升。
(3)国际化步伐加快
2018年4月28日,中国证监会正式发布《外商投资证券公司管理办法》,内容主要涉及五个方面:一是允许外资控股合资证券公司;二是逐步放开合资证券公司业务范围;三是完善外资持有上市证券公司股份的规定;四是明确境内股东的实际控制人身份变更导致内资证券公司性质变更相关政策;五是完善境外股东条件。与国内证券公司相比,外资证券公司多数具备全球化经营和综合经营的背景,在管理水平和高端创新业务开展等方面更具优势。随着证券行业对外开放步伐进一步加快,更多外资金融机构将进入中国资本市场,来自外资券商的压力也会进一步推动证券行业国际化的步伐。
国投资本股份有限公司 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4)证券公司数量多,整体规模偏小
根据中国证券业协会对证券公司2019年度经营数据的统计,截至2019年12月31日,我国共有133家证券公司,证券公司总资产为7.26万亿元,净资产为2.02万亿元,净资本为1.62万亿元,客户交易结算资金余额(含信用交易资金)1.30万亿元,受托管理资金本金总额12.29万亿元。我国证券行业经过了综合治理整顿和近几年的有序发展,各家证券公司的资本实力有所提升,但与经济发达国家证券公司的平均规模相比仍有较大差距。
3、证券行业监管情况
(1)主要监管机构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目前我国证券业实施以中国证监会依法进行集中统一监督管理为主、证券业协会和交易所等自律性组织对会员实施自律管理为辅的行业管理体制。
1)中国证监会集中统一监督管理
按照《证券法》的规定,中国证监会依法对证券市场实行监督管理,维护证券市场公开、公平、公正,防范系统性风险,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促进证券市场健康发展。中国证监会在对证券市场实施监督管理中承担如下主要职能:
①依法制定有关证券市场监督管理的规章、规则,并依法进行审批、核准、注册,办理备案;
②依法对证券的发行、上市、交易、登记、存管、结算等行为,进行监督管理;
③依法对证券发行人、证券公司、证券服务机构、证券交易场所、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证券业务活动,进行监督管理;
④依法制定从事证券业务人员的行为准则,并监督实施;
⑤依法监督检查证券发行、上市、交易的信息披露;
⑥依法对证券业协会的自律管理活动进行指导和监督;
⑦依法监测并防范、处置证券市场风险;
⑧依法开展投资者教育;
⑨依法对证券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国投资本股份有限公司 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⑩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可以和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建立监督管理合作机制,实施跨境监督管理。
2)证券业协会的自律管理
按照《证券法》的规定,证券业协会是证券业的自律性组织,属于社会团体法人,通过会员大会对证券公司实施自律管理。证券业协会的职责为:
①教育和组织会员及其从业人员遵守证券法律、行政法规,组织开展证券行业诚信建设,督促证券行业履行社会责任;
②依法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向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反映会员的建议和要求;
③督促会员开展投资者教育和保护活动,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④制定和实施证券行业自律规则,监督、检查会员及其从业人员行为,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自律规则或者协会章程的,按照规定给予纪律处分或者实施其他自律管理措施;
⑤制定证券行业业务规范,组织从业人员的业务培训;
⑥组织会员就证券行业的发展、运作及有关内容进行研究,收集整理、发布证券相关信息,提供会员服务,组织行业交流,引导行业创新发展;
⑦对会员之间、会员与客户之间发生的证券业务纠纷进行调解;
⑧证券业协会章程规定的其他职责。
3)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管理
按照《证券交易所管理办法》的规定,证券交易所是为证券集中交易提供场所和设施,组织和监督证券交易,实行自律管理的法人。证券交易所的主要职责范围包括:
①提供证券交易的场所、设施和服务;
②制定和修改证券交易所的业务规则;
③审核、安排证券上市交易,决定证券暂停上市、恢复上市、终止上市和重新上市;
④提供非公开发行证券转让服务;
⑤组织和监督证券交易;
⑥对会员进行监管;国投资本股份有限公司 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⑦对证券上市交易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进行监管;
⑧对证券服务机构为证券上市、交易等提供服务的行为进行监管;
⑨管理和公布市场信息;
⑩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以及中国证监会许可、授权或者委托的其他职能。
(2)主要监管法规
证券公司是证券市场重要的中介机构,在我国证券市场的形成和发展过程中起到了重要的作用。为提高证券公司的服务质量,规范公司的业务行为,防范系统性业务风险,保护客户的合法权益,实现证券业的规范稳定发展,我国逐步建立了一系列法律法规及行业规章与规范性文件,形成了较为完整的监管法律法规体系,其内容主要涵盖了全国人大及其常务委员会颁布的基本法律,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制定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自律性组织发布的自律准则等,涉及行业管理、公司治理、业务操作及信息披露等诸多方面,为证券行业的稳定发展保驾护航。各类法律法规及政策分类如下:
1)综合类
《公司法》、《证券法》、《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证券公司风险处置条例》、《证券期货市场诚信监督管理办法》等。
2)组织管理类
《证券公司设立子公司试行规定》、《证券公司业务范围审批暂行规定》、《证券公司分类监管规定》、《关于加强上市证券公司监管的规定》、《证券公司分支机构监管规定》、《外商投资证券公司管理办法》、《证券公司股权管理规定》、《证券期货规章制定程序规定》等。
3)公司治理与合规风控类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证券公司治理准则》、《证券公司内部控制指引》、《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办法》、《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计算标准规定》、《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办法》、《证券公司信息隔离墙制度指引》、《证券公司压力测试指引》、《证券公司合规管理有效性评估指引》、《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动态监控系统指引》、《证券公司全面风险管理规范》、《证券公司合规管理实施指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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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人员管理与资格管理类
《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证券市场禁入规定》、《证券经纪人管理暂行规定》、《证券业从业人员执业行为准则》、《证券分析师执业行为准则》等。
5)业务管理类
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涵盖了投资银行、证券经纪、证券自营、资产管理等多类业务,每类业务均有其自身适用法规。各业务相关法律法规如下:
业务类型 相关法律法规
《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科创板上市公
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
管理办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证券发行
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优先股试
点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
证券交易所优先股业务试点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优先股试点
业务实施细则》、《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
投资银行 《保荐创新企业境内发行股票或存托凭证尽职调查工作实施规定》、《试
点创新企业境内发行股票或存托凭证并上市监管工作实施办法》、《证
券公司投资银行类业务内部控制指引》、《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项目承
接负面清单指引》、《存托凭证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试行)》、《上
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可转换公司债
券发行实施细则》、《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24号
——科创板创新试点红筹企业财务报告信息特别规定》、《科创板上市
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科创板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特别规
定》、《关于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实施注册制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
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
等
《关于加强证券经纪业务管理的规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限
制证券买卖实施办法》、《证券交易委托代理协议指引》、《证券公司
证券经纪 开立客户账户规范》、《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账户管理
规则》、《境内及境外证券经营机构从事外资股业务资格管理暂行规定》
等
《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证券期货经营机构
私募资产管里业务管理办法》、《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计划
运作管理规定》、《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运作管理暂行
规定》、《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规范》、《证券公司及基金管理
资产管理 公司子公司资产证券化业务管理规定》、《证券公司及基金管理公司子
公司资产证券化业务信息披露指引》、《证券公司及基金管理公司子公
司资产证券化业务尽职调查工作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资产证券化
业务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资产证券化业务指引》、《公开募集证
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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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类型 相关法律法规
《证券公司证券自营业务指引》、《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境外证券投资
证券自营 管理试行办法》、《关于证券公司证券自营业务投资范围及有关事项的
规定》等
《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非上市公众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
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优先股业务指
新三板 引(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主办券商持续督导工作指
引(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做市商做市业务管理规定
(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分层管理办法》、
《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股票挂牌业务操作指南(试行)》等
《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办法》、《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内部控
融资融券 制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融资融券交易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融资融券交易实施细则》等
《转融通业务监督管理试行办法》、《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转融
转融通 通业务规则(试行)》、《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
业务指引(试行)》等
股票质押式回 《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及登记结算业务办法》、《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
购、约定购回 及登记结算业务办法》、《证券公司参与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风险管理
式交易 指引》等
《证券公司代销金融产品管理规定》、《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
代销金融产品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适用性指导意见》、《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内部
控制指导意见》等
投资咨询 《证券、期货投资咨询管理暂行办法》、《证券投资顾问业务暂行规定》、
《发布证券研究报告暂行规定》、《发布证券研究报告执业规范》等
《证券公司参与股指期货、国债期货交易指引》、《证券公司为期货公
期货 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试行办法》、《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参与股指期货
交易指引》等
私募投资基 《证券公司私募投资基金子公司管理规范》、《证券公司另类投资子公
金、另类投资 司管理规范》、《私募投资基金非上市股权投资估值指引(试行)》、
《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等
柜台交易与金 《证券公司柜台交易业务规范》、《证券公司金融衍生品柜台交易业务
融衍生品 规范》、《证券公司金融衍生品柜台交易风险管理指引》等
QFII/RQFII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办法》、《人民币合格境外机
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试点办法》等
6)信息技术管理类
《证券基金经营机构信息技术管理办法》、《证券期货业信息系统运维管理规范》、《证券期货业信息安全事件报告与调查处理办法》、《证券期货业信息安全保障管理办法》、《证券公司证券营业部信息技术指引》、《证券公司集中交易安全管理技术指引》、《证券公司网上证券信息系统技术指引》、《证券期货业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试行)》等。
7)信息披露类国投资本股份有限公司 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关于证券公司信息公示有关事项的通知》、《证券期货市场统计管理办法》等。
8)投资者保护类
《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创业板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暂行规定》、《关于建立金融期货投资者适当性制度的规定》、《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管理办法》、《证券公司营业部投资者教育工作业务规范》等。
4、证券行业的进入壁垒
我国证券行业属于资本密集型行业及人才与智力密集型行业,同时又受到国家严格管控。因此,证券行业的进入壁垒主要包括行业准入壁垒、资本壁垒和专业人才壁垒。
(1)行业准入管制
证券公司设立方面,《证券法》规定:“设立证券公司,必须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审查批准。未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证券业务。”
获得业务许可方面,《证券法》明确规定“未取得经营证券业务许可证,证券公司不得经营证券业务”,且证券公司经营单项具体业务之前,需要根据相关业务管理办法取得相应的资格。此外,证券分支机构的设立或撤销、证券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资格的核准等事项均需要经过证券监督管理部门的审批。
在对外开放方面,2018年中国证监会发布了《外商投资证券公司管理办法》,对外资参股证券公司的设立条件、业务范围、境内外股东的资格条件和持股比例、审批程序等事项作了明确规定。
(2)资本规模限制
《证券法》对证券公司的设立和相关业务经营范围有明确的注册资本规定,证券公司必须具有规定的资本规模才能从事相应的业务,业务规模与净资本直接挂钩。巨大的资金投入构成证券行业的初始进入壁垒。
证券公司的业务经营范围 注册资本最低限额
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 ≥5,000万元
务顾问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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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公司的业务经营范围 注册资本最低限额
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证券资产管理、其他证券业务中任 ≥1亿元
何一项业务
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证券资产管理、其他证券业务中两 ≥5亿元
项以上
2016年10月实施修订后的《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办法》,建立了以净资本和流动性为核心的证券公司风险管理机制。该办法规定了证券公司经营各项业务的净资本门槛,具体如下:
证券公司的业务经营范围 净资本最低限额
证券经纪业务 ≥2,000万元
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证券资产管理、其他证券业务中任 ≥5,000万元
何一项业务
证券经纪业务同时经营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证券资产管 ≥1亿元
理、其他证券业务中任何一项业务
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证券资产管理、其他证券业务中两 ≥2亿元
项以上
证券公司在以净资本为核心的分类监管体制下,业务规模的扩大及创新业务的发展均与公司资本规模密切相关。资本实力已经成为证券公司的核心竞争力之一。
(3)专业人才壁垒
证券业是知识密集型行业,需要大量专业型人才,从业人员要求必须具有证券业从业资格。此外,证券公司高管、投资顾问、保荐代表人等均要求通过专业考试并取得相应资格。证券公司只有具有一定规模的专业人员,才能申请开展相应业务。进入创新发展阶段的证券行业,创新业务对从业人员专业知识与技能提出了更高要求,高端人才对证券公司愈发重要。
5、影响证券行业发展的因素
(1)有利因素
1)国民经济快速增长,市场发展空间广阔
我国经济长期保持快速稳定增长,GDP 连续多年稳步上升。尽管受到国际金融危机和经济结构调整转型的影响,我国经济发展面临较多的不确定性因素,但国民经济长期快速发展的趋势没有改变。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2015-2019国投资本股份有限公司 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我国2015年至2019年国内生产总值增长速度分别为7.0%、6.8%、6.9%、6.7%和6.1%,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速度分别为7.4%、6.3%、7.3%、6.5%和5.8%。面对异常复杂严峻的国内外环境,国民经济延续总体平稳的发展态势。
资料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2015-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证券行业的发展与宏观经济息息相关。一方面,随着经济的持续发展,居民可支配收入持续提升,居民的财富管理需求更加迫切,投资者的投资理财意识不断增强,逐渐产生个性化、全方位的财富管理的服务需求。另一反面,良好的宏观经济环境推动了企业的发展,刺激了企业的融资和并购重组等资本运作的需求。作为融通资金供求关系的中介,证券公司的业务机会和业务规模也将随之增加。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到2020年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国内生产总值和城乡居民人均收入比2010年翻一番。国民经济的持续稳定增长将有利于证券行业的快速发展。
2)行业发展规划更加明确,政策导向更加有利
2013年11月,《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经济体制改革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点;要推动金融领域全面深化改革,推动建立更为开放、更为市场化的高效金融体系。
2014年5月,国务院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投资本股份有限公司 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指出将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推动混合所有制经济发展、规范发展债券市场、推进期货市场建设、推进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培育私募市场、扩大资本市场开放等,进一步明确了资本市场顶层设计的路线图,为资本市场和证券行业健康发展创造有利的环境,也为证券公司业务发展创造机遇。该意见提出到2020年,基本形成结构合理、功能完善、规范透明、稳健高效、开放包容的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国家产业政策的大力支持与积极引导为行业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政策环境。
2016年3月,国家发布了“十三五规划纲要”,明确提出要“积极培育公开透明、健康发展的资本市场,提高直接融资比重,降低杠杆率。发展多层次股权融资市场,深化创业板、新三板改革,规范发展区域性股权市场,建立健全转板机制和退出机制。完善债券发行注册制和债券市场基础设施,加快债券市场互联互通。开发符合创新需求的金融服务,稳妥推进债券产品创新,推进高收益债券及股债相结合的融资方式,大力发展融资租赁服务。”
2017年7月,全国金融工作会议,明确指出,“要把发展直接融资放在重要位置,形成融资功能完备、基础制度扎实、市场监管有效、投资者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的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
2018年12月,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明确提出“资本市场在金融运行中具有牵一发而动全身的作用,要通过深化改革,打造一个规范、透明、开放、有活力、有韧性的资本市场,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完善交易制度,引导更多中长期资金进入,推动在上交所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尽快落地。”
尽管国内外的经济环境仍较为复杂,但是在一系列行业政策的导向下,改革将提升中国经济的增长潜力。对于证券行业而言,一方面“保增长,调结构,促改革”的背景下,将会重新构建国内的经济架构,其中需要大量的金融工具来实现此目标,这就需要证券公司发挥专长,助力中国经济结构的调整,同时这其中也蕴含着投融资的业务机会;另一方面,行业深化改革将不断完善资本市场的各项功能,有利于国内证券机构丰富业务种类,充分发挥金融中介的作用。随着改革的不断进行,证券行业将会得到更大的发展。
3)证券行业创新发展不断推进
近年来,融资融券、股指期货、“沪港通”、场外市场业务以及互联网金融业国投资本股份有限公司 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务在证券市场相继推出,证券行业的创新发展进入了加速期。同时,随着居民收入的不断上升和财富的不断积累,对多元化理财的需求不断提升,也将推动证券行业进一步的创新发展。
2014年5月,中国证监会发布《关于进一步推进证券经营机构创新发展的意见》,从建设现代投资银行、支持业务产品创新、推进监管转型三个方面就进一步推进证券经营机构创新发展提出意见。2018年10月,证监会发布《关于并购重组审核分道制“豁免/快速通道”产业政策要求的相关问题与解答》,对高档数控机床和机器人、航空航天设备、新一代信息技术等高新技术行业的企业,新增并购重组分道豁免、快速通道,提高审核效率,鼓励和支持上市公司依托并购重组做优、做大、做强。2018年11月,国家主席习近平出席首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开幕式并发表主旨演讲,提出“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支持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和科技创新中心建设,不断完善资本市场基础制度。”科创板这一增量改革措施将增强资本市场对创新企业的包容性和适应性,补齐服务科技创新短板,在盈利状况、股权结构等方面做出更为妥善的差异化安排,进一步完善资本市场的服务体系。随着证券行业的创新发展,证券市场的市场层次、产品结构、投资种类日趋丰富,证券公司未来将获得更多的业务机会。
(2)不利因素
1)资本规模偏小,抗风险能力较弱
我国资本市场从成立至今只有不到三十年的时间,仍属于新兴市场,在资本规模与国外的证券机构仍有较大的差距。虽然国内证券公司通过IPO、兼并重组等方式不断扩张,在资本规模和资金实力上已经有明显改善,但是整体规模仍然较低,资本扩张的基础较为薄弱,除少数的大券商外,仍以中小券商为主。
证券行业属于资本密集型行业,其开展业务、防范风险需要净资本的支撑,较低的净资本规模将会影响公司的风险抵御能力,限制公司的市场竞争力。而随着国内证券市场改革的不断深化以及国际化进程的推进,复杂的金融工具与创新型的业务将会不断涌现,证券公司的经营风险不断增加。一旦证券市场出现不利行情、证券公司出现决策失误,将会对抵御风险能力较弱的证券公司产生较大不利影响。
2)业务和经营较为依赖于传统业务国投资本股份有限公司 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目前阶段,我国证券公司的业务收入来源主要以证券经纪、投资银行、证券自营等传统业务为主,盈利模式较为单一,同质化竞争问题较为突出。根据中国证券业协会数据显示,2017-2019年,我国证券公司(合并口径)三大传统业务(证券经纪、投资银行、证券自营)收入占总收入的比重分别为70.40%、63.17%和69.13%,其中经纪业务收入占总收入的比率分别为26.37%、23.41%和21.85%。2017年-2019年,证券公司主要收入结构情况如下:
项目 2019年度 2018年度 2017年度
证券行业营业收入总额(亿元) 3,604.83 2,662.87 3,113.28
证券经纪业务代理买卖证券业务净收入占比 21.85% 23.41% 26.37%
证券自营业务证券投资净收益(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33.89% 30.05% 27.66%
占比
投资银行业务证券承销保荐及财务顾问业务净收入占 13.39% 9.71% 16.37%
比
融资融券业务融资融券业务利息收入占比 12.86% 8.07% 11.18%
资产管理业务受托客户资产管理业务净收入占比 7.63% 10.33% 9.96%
数据来源:中国证券业协会
近年来,国内证券公司正通过开展融资融券业务、资管业务、财富管理业务等创新业务以力求在业务结构上进行转型,逐步优化传统业务模式,由通道驱动、市场驱动变为资本驱动、专业驱动,业务多元化、差异化发展日益明显。但是业务结构与业务模式的转变需要一个过程,在短期内仍然将主要依赖于传统业务。
3)国际化和混业化竞争带来巨大压力
在证券行业国际化进程不断推进的大背景下,证券行业面临越来越多来自外资证券公司的挑战。2018年4月,中国证监会正式发布了《外商投资证券公司管理办法》,允许外资控股合资证券公司。外资券商得益于其在专业化程度、国际化运作经验、国内外资本市场联动等方面的优势,在投资银行业务、高端经纪业务及资产管理业务等领域对国内资本市场造成一定的冲击。
同时,国内商业银行、信托公司、保险公司等其他金融机构以及互联网金融机构企业凭借其资本、渠道、客户资源等优势,加快向投资银行、资产管理、理财服务等证券业务领域的渗透。综合经营的趋势对证券业务牌照要求的逐步放宽,使得更多的资本与市场参与者进入证券行业,这将会进一步加剧中国证券行业的竞争,对证券公司的经营造成巨大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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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证券行业的发展趋势
2018年12月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提出,要通过深化改革,打造一个规范、透明、开放、有活力、有韧性的资本市场,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完善交易制度,引导更多中长期资金进入。改革的深化与市场交易制度的不断完善给我国证券行业发展带来了新的机遇与挑战,证券经营机构正处于向现代投资银行转型的发展新阶段。我国证券行业将以规范化发展为前提,逐步构筑“多元化、互联网化、综合化、国际化”的业务发展新格局。
(1)证券公司盈利模式多元化
目前,我国证券公司业务收入来源主要由传统的经纪业务、投资银行业务和自营业务三大板块构成,三大业务板块的业务收入合计约占到证券公司总收入的60-70%。随着客户需求的日益多元化,客户对证券公司的服务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为了更好地发挥证券公司中介服务的功能,拓展中介服务的内涵和价值,未来证券行业的盈利模式将更加多元化。同时,随着资本市场改革的不断深化和创新业务的不断发展,证券公司逐步开展融资融券、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股权激励行权融资、股票质押式回购、股票协议逆回购、股指期货、国债期货、RQFII等创新类的业务,这也将带来证券行业的业务升级,为证券公司拓宽盈利渠道提供了有利的契机。
(2)互联网证券快速发展
互联网金融的出现改变了传统金融行业的经营理念。随着监管转型和业务创新逐渐深化,证券行业也开始布局互联网证券,通过打造多层次的互联网平台,整合升级线上线下资源,加速网络证券业务创新,增强证券公司的盈利能力。一方面,互联网金融能打破券商传统的渠道和区域的优势,逐步将业务从线下转移到线上,降低了证券公司开展业务的门槛,提高了客户的覆盖范围。同时,证券公司也借助互联网为客户提供深度的服务,提升客户粘性。另一方面,以互联网为基础的营运模式,将中后台管理模式由分散向集中转移,简化了证券公司营业网点的设置,降低了运营成本,提高了整体经营效率。
根据证券业协会发布的《中国证券业发展报告(2018)》,2017 年证券行业加快信息技术建设,通过整合线上线下资源来实现传统证券业务的网络化改国投资本股份有限公司 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造,截至2017年末,券商IT总投入超过115.9亿元,同比增长11.7%,IT总人员超过1.3万余人,同比增长9.3%。
(3)经营管理规范化
通过证券公司综合治理,证券行业在规范业务发展、基础性制度建设和优化行业竞争格局等方面取得了有效成果。国债回购、证券自营和委托理财等高风险业务得到了有效规范,以净资本和流动性为核心的风险控制指标体系已经建立,高风险证券公司的重组方案已基本落实,证券行业的风险已得到有效释放。证券行业经营步入合规经营的阶段。目前,证券行业的监管机制、证券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以及经纪业务第三方存管等基础制度建设正向纵深推进,并将为行业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4)业务发展规模化
为了加强证券公司风险监管、提升对风险的管控能力,2016年6月中国证监会发布实施了《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办法》,建立了以净资本为核心的风险控制指标体系,证券公司的业务规模将取决于证券公司的资本规模。
在新的监管体系下,部分优质的证券公司通过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非公开发行股票以及公开发行可转债等方式扩大公司的净资本规模,实现公司实力的增强。截至2019年末,我国证券公司的净资本总额已达1.62万亿元,较2016年末增加0.15万亿元1。随着证券行业的发展,证券业务将逐渐向净资本规模较大的优质证券公司集中,实现证券业务规模化的发展。
(5)国际化进程加快
自2001年加入WTO以来,随着中国资本市场开放程度的加深,外国投资者对中国资本市场的兴趣与日俱增,国际投行通过设立合资公司的方式不断进入中国资本市场。与此同时,随着业务经验的累积和发展,国内有实力的证券公司也在积极实行“走出去”的经营策略,进入国际市场,通过与国际投资银行合作、建立海外子公司等方式积极开展境外业务。2018年4月,中国证监会正式发布《外商投资证券公司管理办法》,允许外资股东控股合资证券公司,首批拟控股
1数据来源:中国证券业协会网站。国投资本股份有限公司 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合资券商的外资机构已获得监管机构的核准。
除此之外,国际化进程的加快也促进了跨境资产管理的高速发展、激发了跨境投资的需求。2018 年,证监会颁布了《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与伦敦证券交易所互联互通存托凭证业务的监管规定(试行)》,代表着采用产品交叉挂牌模式的“沪伦通”制度有望近期落地。金融市场挂牌的境内外证券品种的进一步丰富,为境内外发行人和投资者进入对方市场投融资提供了便利,是对现有资本市场对外开放渠道的进一步拓宽,将进一步推动证券行业的国际化与全球化的进程。
(二)信托行业
1、信托行业概况
信托,是指委托人基于对受托人的信任,将其财产权委托给受托人,由受托人按委托人的意愿以自己名义,为受益人的利益或特定目的,进行管理或处分的行为。
中国的信托业起源于日本在东北设立的大连取引所信托株式会社。新中国成立初,在计划经济体制下,信托存在的客观条件消失,信托业处于停滞状态。1979年改革开放伊始,中国人民银行受命考察英国、日本等国信托制度之后批设中国国际信托投资公司,标志着信托本土化进程重新开始。2007 年,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了全面修订后的《信托公司管理办法》和《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信托业进入高速发展阶段。2012 年以来,随着中国宏观经济增速下滑,实体企业信用风险显现,券商资管、基金子公司等加入通道业务的竞争行列,资管新规颁布限制通道业务、打破刚性兑付,信托行业增速有所放缓。2014年末,我国信托公司固有资产为3,586.02亿元,2019年末增加至7,677.12亿元,年均复合增长率为16.44%;2014年末我国信托公司信托资产为139,799.10亿元,2019年末增加至216,049.93亿元,年均复合增长率为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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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中国信托业协会
2019年末信托公司所有者权益为6,316.27亿元,同比增长9.86%。2019年信托公司营业收入为1,200.12亿元,同比增长5.22%,利润总额为727.05亿元,同比下滑0.65%。信托行业发展效益的小幅调整,一方面是信托业去通道、压规模、告别粗放增长阶段的必然结果,另一方面也反映了宏观经济增速稳中有降、资本市场波动加大对行业收入水平的影响。
数据来源:中国信托业协会
从收入结构看,信托公司的业务收入主要包括固有资产营业收入和信托业务国投资本股份有限公司 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收入,根据中国信托业协会公布的数据,2017年度、2018年度及2019年度,信托业务收入占总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67.62%、68.54%和69.48%,整体水平呈上升趋势。
项目 2019年度 2018年度 2017年度
信托业务收入(亿元) 833.82 781.75 805.16
信托公司营业收入(亿元) 1,200.12 1,140.63 1,190.69
信托业务收入占总收入比重 69.48% 68.54% 67.62%
数据来源:中国信托业协会
从资金来源看,近年来信托业在“去通道”的监管压力下加快了转型步伐,逐步削减以机构客户为主导的单一资金信托规模,增加集合信托和财产信托的业务比重,信托资产资金来源结构改善显著。截至2019年末,集合资金信托、单一资金信托、管理财产信托占比分别为45.93%、37.10%、16.98%。
数据来源:中国信托业协会
2、信托行业竞争格局
截至2019年末,我国信托公司达到68家。地域分布方面,北京11家、上海7家、浙江5家、广东5家、江苏4家、陕西3家,11个省级地区各有2家,另有11家省级地区各有1家信托公司。根据信托公司年报数据统计,近三年信托行业集中度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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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18年度 2017年度 2016年度
净资产 CR3 11.76% 12.66% 13.57%
CR10 32.58% 33.69% 33.70%
净利润 CR3 17.05% 16.91% 17.01%
CR10 41.96% 40.82% 34.84%
目前,行业内的大型公司包括平安信托、中信信托、重庆信托等。大型信托公司主动管理能力优势凸显,业务布局更加广泛,市场品牌更加显著,致力于打造综合化、全周期的金融服务平台,以抢占更多市场份额。面对综合实力强劲的大型信托公司,中小型信托公司更有必要提升自己的专业能力与创新能力,重点聚焦若干行业领域,深耕细作,实现健康持续发展。
3、信托行业监管情况
(1)主要监管机构
近五年来,我国信托业监管的“一体三翼”逐步成型,形成了以监管部门为监管主体,行业自律、市场约束、安全保障为补充的多层次、多维度的信托业风险防控体系。
信托行业主要监管主体是中国银保监会。中国银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负责对全国信托公司及其业务活动的监督管理,主要监管职责包括:制定并颁布对信托公司及其业务活动进行监督管理的规章、规则;审查批准信托公司的设立、变更、终止、业务范围,并对信托公司业务范围内的业务品种进行审查批准或者备案;对信托公司股东的资金来源、财务状况、资本补充能力和诚信状况进行审查;对信托公司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实行任职资格管理;依照法律及行政法规,制定与信托业有关的风险管理、内部控制、资本充足率、资产质量、损失准备金、风险集中、关联交易、资产流动性等方面的审慎经营规则;对信托公司的业务活动及其风险状况进行现场检查和非现场监管;对信托业自律组织的活动进行指导和监督;对信托公司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纠正和处罚;对信托公司净资本及相关风险控制指标状况进行监督检查。
信托业保障基金是由信托市场参与者共同筹集,用于化解和处置信托业风险的非政府性行业互助基金,由保障基金公司受托管理。保障基金主要用于化解行业风险,发生以下情形的,可以使用保障基金:信托公司因资不抵债,在实施恢国投资本股份有限公司 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复和处置计划后,仍需重组的;信托公司依法进入破产程序,并进行重整的;信托公司因违法违规经营,被责令关闭撤销的;信托公司因临时资金周转,需要提供短期流动性支持的以及需要使用保障基金的其他情形。使用保障基金为信托公司提供流动性支持的,信托公司必须提供担保。为了确保保障基金的安全性,现阶段保障基金日常运用主要限于银行存款、购买债券和货币市场基金。
中国信托登记有限责任公司是经国务院同意,由中国银监会批准设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定位为信托业的信托产品登记与信息统计平台、信托产品发行与交易平台及信托业监管信息服务平台等三大平台,忠实履行监管部门赋予的信托登记和其他相关职能,于2016年12月26日在上海宣告成立。可经营下列业务:(一)集合信托计划发行公示;(二)信托产品及其信托受益权登记,包括:预登记、初始登记、变更登记、终止登记、更正登记等;(三)信托产品发行、交易、转让、结算等服务;(四)信托受益权账户的设立和管理;(五)信托产品及其权益的估值、评价、查询、咨询等相关服务;(六)信托产品权属纠纷的查询和举证;(七)提供其他不需要办理法定权属登记的信托财产的登记服务;(八)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中国信托业协会是信托业实现行业自律的主要载体。中国信托业协会是经中国银监会同意并在民政部登记注册的非营利性社会团体法人,接受业务主管单位中国银监会和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民政部的指导、监督和管理。协会依据法律、法规和国家金融政策,规范营业性信托机构的经营活动,进行同业自律管理,协调行业内部、外部关系。
除此之外,国内信托公司在日常经营中还涉及其他监管机构。例如,在经营外汇信托业务时,应当遵守国家外汇管理的有关规定,并接受国家外汇管理局的检查和监督;在作为基金管理公司的发起人从事投资基金业务、进行证券投资业务、与证券公司进行业务合作等事项时,受中国证监会监管等。
(2)主要监管法规
国内信托业的主要法律法规及政策分为基本法律、法规与行业规章及政策两大部分。基本法律法规主要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行业规章以及政策主要涉及行业管理、公司治理、业务操作等方面:
①行业管理方面的规章主要包括:《信托公司管理办法》、《信托公司集国投资本股份有限公司 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信托公司净资本管理办法》、《信托投资公司信息披露管理暂行办法》、《中国银监会信托公司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信托公司监管评级与分类监管指引》、《关于修订<信托公司监管评级与分类监管指引>的通知》、《关于印发信托公司净资本计算标准有关事项的通知》、《关于做好信托公司净资本监管、银信合作业务转表及信托产品营销等有关事项的通知》、《关于信托公司风险监管的指导意见》和《信托业保障基金管理办法》等。
②公司治理方面的规章政策主要包括:《信托公司治理指引》、《信托公司管理办法》等。
③业务操作方面的规章政策主要包括信托业务的操作管理办法和近年来监管机构为持续加强信托行业业务规范及业务风险防范而颁布的规章政策两个方面,主要法规内容如下:
关于信托业务的操作管理办法类规章政策包括:《信托公司私人股权投资信托业务操作指引》、《银行与信托公司业务合作指引》、《信托公司证券投资信托业务操作指引》、《信托公司参与股指期货交易业务指引》等。
关于加强信托行业业务规范的规章政策包括:《关于进一步规范银信合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关于规范银信理财合作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进一步规范银信理财合作业务通知》、《关于加强信托公司房地产、证券业务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加强信托公司房地产业务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房屋抵押贷款风险提示的通知》、《关于提示房地产企业规避调控政策有关风险的通知》、《关于信托公司房地产信托业务风险提示的通知》、《关于信托投资公司开设信托专用证券账户和信托专用资金账户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规范信托投资公司证券业务经营与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等。
4、信托行业的进入壁垒
我国信托行业进入壁垒主要包括行业准入管制、资本壁垒和人才壁垒三个方面。
(1)行业准入管制
1)设立信托公司需要行政许可。我国《信托公司管理办法》规定:“设立信托公司,应当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并领取金融许可证。未经中国国投资本股份有限公司 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信托业务,任何经营单位不得在其名称中使用‘信托公司’字样。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信托公司管理办法》和《信托公司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从公司章程、股东、注册资本、董事高管、组织机构、制度等方面对新设信托公司设立了门槛。截至2019年12月31日,我国持有牌照的信托公司仅有68家。
2)经营各项信托业务均须获得相应的行政许可。《信托公司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规定信托公司经营单项具体业务,须根据相关业务管理办法获取相应许可。
3)银保监会对信托公司进行分类监管。《信托公司监管评级与分类监管指引》规定银保监会根据信托公司的公司治理、内部控制、合规管理、资产管理和盈利能力等方面表现对其进行分类评级,评级结果应当作为信托公司市场准入工作的重要参考因素。
(2)资本壁垒
信托公司必须具有规定的资本规模才能从事相应的业务,业务规模与资本挂钩。资金投入构成信托行业的初始进入壁垒。《信托公司管理办法》规定:“信托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3亿元人民币或等值的可自由兑换货币,注册资本为实缴货币资本。申请经营企业年金基金、证券承销、资产证券化等业务,应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最低注册资本要求。”此外,《信托公司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关于信托公司从事不同业务所需最低注册资本进行了规定,信托公司申请特定目的信托受托机构资格注册资本不低于5亿元,信托公司申请受托境外理财业务资格注册资本不低于10亿元。
为防范控制风险,中国银监会2010年发布了《信托公司净资本管理办法》将信托公司的信托资产规模与净资本挂钩,建立了以净资本为核心的信托公司风险控制指标体系。为充分反映和有效防范信托公司流动性风险,中国银监会于2011 年对净资本计算标准进行了进一步明确。目前,我国信托公司净资本不得低于2亿元,同时不得低于各项风险资本之和的100%和净资产的40%。
(3)人才壁垒
信托公司的设立与存续,必须拥有与其业务相适应的合格的信托从业人员。国投资本股份有限公司 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同时,信托公司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信托监管机构要求的任职资格,并具备相应的知识结构和专业能力。另外,信托公司开展单项具体业务,必须有规定数量的相应业务的专业人员。
除此之外,信托公司主要通过为客户提供专业化的金融服务和产品获取收益,其竞争更多地体现为人才的竞争。
5、行业盈利模式
信托公司的主营业务包括信托业务和固有业务两部分。不同信托资产类型对应不同的盈利模式,主要通过营业收入体现。
信托业务是指信托公司作为受托人,按照委托人意愿以公司名义对受托的货币资金或其他财产进行管理或处分,并从中收取手续费的业务。从业务本质上看主要分为主动管理和被动管理两类:被动管理业务又称“通道业务”,资金端和资产端都由委托人提供,信托公司仅按指令操作,主要进行事务性管理,根据信托规模收取固定费率或费用,业务报酬率水平较低;主动管理业务主要可分为融资类和投资类,融资类业务主要为房地产、基建和工商企业客户提供融资服务,投资类业务主要满足客户的投资业务需求,包括资本市场业务、股权和非标投资等,信托公司根据信托规模收取固定费率或浮动费率,业务报酬率水平较高。
信托业务是信托公司的主营业务,信托业务收入主要体现为手续费和佣金收入。2019年信托业务收入占信托经营收入比重达到69.48%。在信托行业实施新规后,我国信托公司业务转型成效显著,信托公司回归本源,信托手续费和佣金净收入为主要和稳定的盈利来源。
固有业务是信托公司以自有资金发放信托贷款、投资金融机构股权、证券及理财产品的表内业务,对公司盈利起补充作用。固有业务盈利收入表现为利息收入和投资收益,2019年占信托经营收入比重达到30.52%。
6、影响信托行业发展的因素
(1)宏观经济金融环境
经历了30多年的高速增长,2019年我国以99.09万亿元的国内生产总值规模继续保持仅次于美国的世界第二大经济体。在改革开放的背景下,我国制造业迅速发展,固定资产投资维持较高速度,国内需求随经济发展逐步释放,尤其是国投资本股份有限公司 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2008 年前后国家实行宽松的货币政策注入大量的流动性刺激经济增长。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及中国信托业协会数据统计,2009年末至2019年末,我国M2由61.02万亿元增长至 198.65 万亿元,在银行主渠道之外,巨额的流动性以信托贷款等形式注入社会融资体系,信托业一跃成为我国仅次于银行业的第二大金融产业。2019年末,我国信托业资产规模已达到21.60万亿元。
另一方面,全球经济放缓与中美贸易战等因素叠加,国际形势严峻复杂;随着我国经济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我国长期向好的发展前景没有改变,但经济运行稳中有变、变中有忧,经济增速下行压力有所加大,长期积累的风险隐患有所暴露,企业信用违约风险有所上升,信托行业风险资产持续增加,上述环境对信托行业的风险管理能力提出了挑战。
(2)居民旺盛的理财需求及财富管理市场的扩容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市场经济迅速发展,国内居民收入水平和可支配富余资金也快速提升。根据国家统计局的数据,最近十年我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持续增长,2019 年我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已达到 42,359 元,较上年增长7.9%。我国居民收入和财富的积累带来了旺盛的理财需求,随着金融市场发展以及理性的投资观念深入人心,居民的理财观念日趋成熟,专业理财市场和需求潜力巨大,推动了理财市场的持续繁荣,为我国信托行业提供了广阔的市场空间。
(3)信托创新业务空间巨大
我国信托创新业务发展前景良好。随着供给侧改革深入推进,我国新兴产业增长明显,绿色环保、智能科技、先进装备制造等新兴产业迎来发展机会,为信托行业股权投资带来新机遇;消费升级符合人民美好生活需要,消费金融业务发展空间巨大;社会财富的增长带来更多财富管理需求,全权委托、家族信托、组合投资等业务亟需进一步发展;各类金融资产和企业资产盘活需求巨大,资产证券化业务仍将持续发展;精准脱贫是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的重要攻坚战,慈善信托未来可以发挥更大作用;房地产行业对经济增长和财政收入的作用依然明显,股权、并购等新型地产业务机会显著增加。
(4)信托监管体系不断完善
近年来,我国信托行业的监管制度逐步完善,促进了信托行业的持续健康发国投资本股份有限公司 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展:《信托法》、《信托公司管理办法》、《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信托公司净资本管理办法》、《信托公司监管评级办法》等法律法规的出台构造了信托制度的基本法律框架,监管部门通过法律法规引导信托公司向信托主业转型;通过优化固有业务、限制关联交易、明确合格投资者标准等方式,调整了信托公司业务范围,使信托公司从过去的“融资平台”向“受人之托、代人理财”的专业理财机构和财富管理机构转变;有关企业年金受托业务、资产证券化受托业务、信托公司受托境外理财(QDII)业务、股指期货业务等新型信托业务的管理规定深入论证并陆续出台,为信托公司开展新的信托业务、拓展市场空间提供了政策支持和制度保障;近期资管新规发布,在打破刚性兑付、消除多层嵌套、净值化管理、统一杠杆水平等方面,对信托行业都有较为深远的影响,信托行业正在向脱虚向实的方向发生转变,长远来看,有利于信托行业的健康发展、可持续发展。
另一方面,在新旧监管框架的转换中,信托行业发生深刻变革,短期内行业管理资产规模缩减,行业利润环比下降。受严监管、去杠杆等因素影响,信托资金端匹配难度加大;银行理财子公司新规出台,信托行业面临潜在的外部挑战。目前,信托公司竞争激烈、分化明显,领先公司优势明显;随着监管政策收紧,个别业务发展较为激进的信托公司可能面临风险暴露、规模缩减、业绩下滑、人才流失的困境。
7、信托行业的发展趋势
随着资管新规配套制度政策的渐次落地,信托业面临全新的竞争环境和监管要求,过去驱动信托业发展的模式很难维继,未来信托公司只有坚持回归信托本源,服务实体经济,主动融入我国经济社会改革发展的大格局中,顺势而为,才能实现行业的成功转型和持续高质量发展。在此背景下,我国信托业将呈现如下趋势:
(1)信托行业将进入加速创新阶段
面临新的外部环境和新的发展阶段,信托业将加大业务转型创新力度,不断提升自身专业能力,形成行业未来发展的新动力。对于传统贷款业务,一方面,信托公司将加大投贷联动的创新力度;另一方面,资产证券化也是信托公司技术创新的有效途径。随着互联网的不断发展,信托公司与互联网的结合将更加紧密。国投资本股份有限公司 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信托与互联网的结合有助于在通道业务被迫收缩的背景下,吸收积累潜在的客户群体,拓展信托业务平台。
在防风险、严合规、稳转型、提质效的指导思想下,传统房地产与政府融资平台信托业务合规风险提高,展业难度增大,信托公司的展业范围将逐渐从房地产、政府融资平台扩展至消费升级、产业升级等新兴领域。比如:随着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与超前消费观念的增强,消费金融业务发展空间巨大;随着中国高净值人群数量不断增加,家族财富的保值增值与传承等需求日益增加,财富管理业务迎来发展机遇期,未来信托公司将更加重视提升财富管理业务水平。此外,尽管家族信托、慈善信托目前难以形成信托公司重要的利润贡献来源,但着眼未来,开展家族信托、慈善信托等本源业务,是信托业回归信托本源、提升发展质量的重要体现。在家族信托领域,部分信托公司不断加大创新发展力度,推出了全权委托、家族传承等一系列产品,家族信托客户数量已有显著增长。在慈善信托方面,未来在脱贫攻坚、污染防治、教育医疗、文化发展等领域具有广阔的发展空间。
(2)信托业深化转型压力持续
2018年4月,中国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外管局联合下发了《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资管新规将从打破刚性兑付、实行净值化管理、压缩通道业务、限制资金池、提高信托投资者准入门槛等方面对信托行业产生深远影响,信托公司将回归本源业务,注重提升服务实体经济能力。
随着资管新规落地,信托通道业务发展逐步受限,银行理财对信托产品的需求也将降低,信托公司传统依赖的规模竞争难以为继,信托业的粗放增长时代基本结束,短期来看资金信托规模大概率收缩。另一方面大资管市场行业竞争加剧,挤压了信托业的市场占有率,影响了信托公司的规模扩张。因此,未来信托行业如果继续保持较快的规模扩张,必须通过业务转型或业务创新才能得以实现,信托公司将继续面临深化转型的压力。
(3)加强合规风险管控,实行全面风险管理
2017 年监管层先后出台了“三三四十”、《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关于规范银信类业务的通知》(55 号文)等一系列监管文件,旨在去杠杆、去通道、去链条,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同时监国投资本股份有限公司 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管处罚明显加强,监管部门更加强调要根据穿透原则来判断业务的合规性。在行业转型升级期,对信托行业严监管,意味着对信托公司业务合规性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信托公司需要更加重视合规风险管理,大力提升全员合规意识,转变重业务规模、轻合规风险管理的错误思路,重点加强通道业务、房地产信托、信政合作业务、证券投资信托、投资者保护等方面的合规性,严守合规底线。
在加强合规风险管控的基础上,信托公司仍需积极建设全面风险管理体系。一方面,为深化金融业改革,监管力度与严格度不断上升,监管层对信托公司建设全面风险管理体系提出了要求;另一方面,信托公司现有的风险管理体系存在诸多短板,随着行业转型升级的推进,将面临更多新的风险形势和考验,实行全面风险管理是发展所需。未来,信托公司应逐步实现全面风险管理与业务发展的有机结合,从而促使信托公司稳健增长,提升价值创造力。
(4)资本实力对于信托公司的稳步发展日趋重要
2010年8月颁布的《信托公司净资本管理办法》将信托公司的信托资产规模与净资本挂钩,并对信托公司实施以净资本为核心的风险控制指标体系。监管机构通过对各项信托业务风险资本比例系数的调控,促使信托公司加快主动转型的步伐。在信托资产规模大幅度增长的背景下,上述规定使得信托公司在发展业务的同时,也需关注资本金的同步提高,资本成为信托公司未来业务进一步发展的重要因素之一。
2011年1月和6月,中国银监会先后颁布了《关于印发信托公司净资本计算标准有关事项的通知》和《关于做好信托公司净资本监管、银信合作业务转表及信托产品营销等有关事项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了信托公司净资本的计算,有效落实信托公司净资本监管规定,并通过信托行业资本监管手段引导行业发展方向,促进信托行业资本利用效率的提升和风险防范能力的提高。
2014年4月,中国银监会向各信托公司下发《关于调整信托公司净资本计算标准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计划根据近年来信托行业的发展情况和审慎监管原则,对信托公司净资本和风险资本计算口径进行调整,并根据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和中国银监会监管政策导向积极调整信托公司的业务规模和结构。
可以预见,随着未来信托行业的逐步扩大,信托公司的资本规模需要与业务发展水平相互匹配,具备充足的资本实力将是信托公司在市场竞争中取得竞争优国投资本股份有限公司 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势的重要因素。
(5)“互联网+”模式将促进信托行业服务模式的深刻变革
近年来互联网金融发展迅速,依靠互联网的技术、工具、思维和应用,传统行业与互联网的结合形成了新的业态格局。在业务模式方面,目前基金、券商与银行于互联网企业的合作模式已经初步成型,借助互联网的渠道优势,同时利用互联网的大数据、云处理等先进技术提供符合客户个性化需求的金融服务产品,已经突破了传统的金融营销模式。随着互联网金融的快速发展,风险控制和行业平台的建设将成为未来的主要发展趋势,信托行业未来的营销模式、服务模式将发生深刻变革。
(三)基金行业
1、公募基金行业概况
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来,我国国民经济保持了快速增长的势头,相应地,居民财富也快速积累,不断积累的居民财富将继续催生大量对投资公募基金在内的各类金融产品的强烈需求。公募基金公司业务可分为两类,一是公募类业务,二是专户类业务,专户类业务可分为主动管理型业务和通道业务。近年来,基金整体规模稳健发展壮大。自1998年第一批基金管理公司设立以来,我国基金业总规模呈不断扩大态势。在2006-2007年牛市行情中,公募基金规模突破3万亿元,但在随后几年相对熊市中,市场热情有所下降,基金净值缩水。2012 年来各类货币市场型基金产品快速崛起,公募基金净值迅速提升。自2016年底,基金行业受市场行情影响,尤其是基金专户监管趋严,通道业务承压,基金专户规模进入平台期,基金整体规模和净值增速趋稳。根据证券业协会数据,截至2019年末,全部基金公司管理公募基金资产净值为14.77万亿元。截至2019年9月末,全部基金公司基金专户资产规模合计8.74万亿元。
国投资本股份有限公司 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数据来源:中国基金业协会
数据来源:中国基金业协会
目前公募基金投资范畴已经覆盖了股票型、债券型、混合型、货币市场等多种类型,交易类型包含传统封闭式、ETF、开放式、LOF以及创新封闭式、分级基金等多种交易方式。截至2019年末,开放式基金中股票型基金净值维持在1.30万亿元的水平,占比达9.87%,相比2018年末提升3.08个百分点;混合型基金净值为1.89万亿元,占比为14.35%,相比2018年末提升3.14个百分点;债券型基金、货币型基金净值分别为 2.77 万亿元和 7.12 万亿元,两者占比分别为21.01%和54.06%,相比2018年末分别上涨2.37个百分点,提升8.71个百分点。国投资本股份有限公司 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近年来各类别开放式公募基金规模如下图所示:
数据来源:中国基金业协会
2、基金行业竞争格局
根据Wind资讯数据,截至2019年末,我国基金管理公司达到145家,其中注册在北京、上海、深圳的基金公司数量达121家,这三个地区的基金公司数量超过全国总量的80%。行业集中度方面,2019年底行业排名第一的天弘基金资产管理规模达1.26万亿元,占全行业8.65%左右,CR3和CR10的份额分别达17.72%和42.90%。2019年末,前十公募基金公司管理规模如下表所示:
项目 基金公司 总规模(亿元)
1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2,718.06
2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7,114.21
3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6,216.91
4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6,050.74
5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5,378.35
6 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5,282.38
7 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5,149.66
8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5,137.01
9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5,122.29
10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4,891.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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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基金行业监管情况
(1)主要监管机构
公募基金行业的监管主体为中国证监会,中国证监会负责监管公募基金公司的经营业务以及人员活动。
除主要政府监管部门外,公募基金行业的自律性组织为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成立于2012年6月6日,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经国务院批准,在国家民政部登记的社会团体法人,接受中国证监会和国家民政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协会依据法律、法规和国家金融政策,规范基金行业公司及从业人员的经营活动,协调行业内部、外部关系。
(2)主要监管法规
国内公募基金业的主要法律法规及政策分为基本法律、法规与行业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三大部分。
基本法律法规主要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行业部门规章主要涉及行业管理和公司治理等方面:
①行业管理方面的规章主要包括:《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保险机构投资者股票投资管理暂行办法》、《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货币市场基金监督管理办法》、《期货投资者保障基金管理暂行办法(2016 年修订)》、《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管理办法(2016 年修订)》、《证券投资基金评价业务管理暂行办法》等。
②公司治理方面的规章政策主要包括:《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行业高级管理人员任职管理办法》等。
规范性文件主要涉及基金管理及业务各层面:
基金管理公司层面:《基金管理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子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暂行规定》、《基金管理公司子公司管理规定》、《证券公司及基金管理公司子公司资产证券化业务管理规定》、《基金管理公司固有资金运用管理暂行规国投资本股份有限公司 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定》、《基金管理公司年度报告内容与格式准则》、《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商业银行设立基金管理公司试点管理办法》等。
基金从业人员层面:《基金管理公司投资管理人员管理指导意见》、《基金行业人员离任审计及审查报告内容准则》、《关于实施《证券投资基金行业高级管理人员任职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基金从业人员投资证券投资基金有关事项的规定》等。
基金销售层面:《关于证券投资基金宣传推介材料监管事项的补充规定》、《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结算资金管理暂行规定》、《关于实施《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的规定》、《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销售费用管理规定》等。
基金托管层面:《非银行金融机构开展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暂行规定》。
基金运作层面:《中国证监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指引第2号——基金中基金指引》等。
基金信息披露:《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编报规则》、《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等。
4、基金行业的进入壁垒
我国公募基金行业进入壁垒主要包括行业准入管制、资本壁垒和人才壁垒三个方面。
(1)行业准入管制
1)设立公募基金管理公司需要行政许可。我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规定:“公开募集基金的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公司或者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按照规定核准的其他机构担任”,“设立管理公开募集基金的基金管理公司,应当具备相关条件,并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证券投资基金法》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管理办法》从公司章程、股东、注册资本、员工人数、董事高管、组织机构、制度等方面对新设公募基金管理公司设立了门槛。截至2019年末,我国基金管理公司达到145家。
2)经营各项基金业务须获得相应的行政许可和资格认定。除此之外,公募基金管理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及资格核准等事项均需要经过证国投资本股份有限公司 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券监督管理部门的审批。
3)在对外开放方面,《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管理办法》规定,中外合资基金管理公司外资持股比例或者拥有权益的比例,累计(包括直接持有和间接持有)不得超过我国证券业对外开放所做的承诺。
(2)资本壁垒
《证券投资基金法》对证券公司的设立和相关业务经营范围有明确的注册资本规定,基金管理公司必须具有规定的资本规模才能从事相应的业务。巨大的资金投入构成行业的初始进入壁垒。
《证券投资基金法》规定:设立管理公开募集基金的基金管理公司“注册资本不低于一亿元人民币,且必须为实缴货币资本”;“主要股东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净资产不低于2亿元人民币;主要股东为自然人的,个人金融资产不低于3000万元人民币”;“非主要股东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净资产不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非主要股东为自然人的,个人金融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对于主要股东为证券经营机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管理办法》规定证券经营机构按最近12个月各项风险控制指标持续符合规定标准,净资本不低于10亿元人民币。
(3)人才壁垒
公募基金管理公司的设立与存续,必须拥有与其业务相适应的合格的基金从业人员。《证券投资基金法》规定基金公司设立需满足:“取得基金从业资格的人员达到法定人数”,同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备相应的任职条件”。《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管理办法》规定:“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拟任高级管理人员以及从事研究、投资、估值、营销等业务的人员,拟任高级管理人员、业务人员不少于15人,并应当取得基金从业资格”。
5、行业盈利模式
公募基金行业盈利来源于基金费用,不参与基金收益的分成。基金费用按收费性质不同可以分为基金持有人费用和基金运营费用。
分类 费用类型 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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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 费用类型 说明
申购费、赎回费、基金转换费、投资者在进行申购、赎回、转换等具
基金持有人费用 红利再投资费、账户管理费等 体操作时一次性缴纳的费用,申购费
占基金持有人费用的主要部分
投资者在基金持有期限内按年收取
基金运营费用 基金管理费、托管费及其他费 的费用,用于补偿基金管理人、托管
用 人日常运营基金业务的成本,基金管
理费是主要构成部分
中国公募基金的费率大体结构如下表所示:
分类 费用类型 费用率
申购费 不得超过申购金额的5%
基金持有 赎回费 不得超过赎回金额的3%
人费用
转换费 由申购费补差和赎回费补差构成
基金管理费 固定费率,股票、混合型基金为1.5%左右;债券型基金为0.7%
基金运营 左右,货币市场基金为0.33%左右
费用 基金托管费 固定费率,股票、混合型基金为0.25%左右;债券型基金为0.2%
左右
目前,我国基金管理费相对水平较高,随着公募基金竞争加剧、同质化现象趋于严重以及公募基金业绩下滑,公募基金管理公司面临降低基金管理费用率的压力和趋势。
6、影响基金行业发展的因素
(1)宏观经济的增长以及居民财富保值的需求
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我国国民经济保持快速发展的趋势,2019年我国以99.09万亿元的国内生产总值规模继续保持仅次于美国的世界第二大经济体。与此对应,居民财富快速积累,2019年我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已达到42,359元,较上年增长 7.9%。在资金紧缺年代,居民财富保值以银行存款为主,随着经济的高速增长,居民财富保值在银行存款之外增加配置各大类金融资产。在此背景下,公募基金作为优质的金融资产选择,伴随宏观经济增长和居民财富保值需求而快速发展。根据证券业协会数据,截至2019年末,全部基金公司管理公募基金资产净值为14.77万亿元。截至2019年9月末,全部基金公司基金专户资产规模合计8.74万亿元。
另一方面,与公募基金发展成熟的美国相比,2017 年美国居民金融资产中基金占比达23%,而我国居民金融资产中基金占比仅为1%,我国公募基金行业国投资本股份有限公司 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仍有巨大的发展空间。居民财富的积累将继续催生大量对投资公募基金在内的各类金融产品的强烈需求。
(2)资本市场发展和对资本市场发展的支撑需求
20世纪80年代以来,我国资本市场从起步进入快速发展阶段,2019年末我国股票市场和债券市场总市值分别达到59.29万亿元和99.10万亿元。资本市场的发展对于不同金融产品类型、风险偏好以及资产配置等的需求逐步提高。公募基金的发展,促使不同风险偏好的产品类型公募基金产品出现,在新形势下符合我国资本市场发展的需求,一方面拓展了金融体系和金融产品的广度和深度,另一方面又挖掘不同产业股权和债券融资需要,相应匹配投融资要求。公募基金为资本市场发展提供机构投资者和资金供给,满足资本市场需要,资本市场的进一步发展也拓展了对公募基金及基金产品的需求。
(3)完善有效的公募基金监管体系
以1997年11月国务院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为重要标志,二十几年来我国逐步完善建立健全有效的证券投资基金监管体系和管理规范,其中2003年10月通过、2012年12月和2015年4月两次修订的《证券投资基金法》是公募基金监管体系的核心所在。目前公募基金的监管体系完善,涉及基金公司管理、基金运作、基金托管、基金销售、信息披露、信息安全、投资管理以及IT建设等多个方面,在相关监管下,基金品种得到丰富,基金投资范围也得到了扩展。完善有效的监管体系促使公募基金行业发展走向规范化、制度化和透明化,实现了“卖者有责,买者自负”。
7、基金行业的发展趋势
随着资管新规配套制度政策的渐次落地,以专业化、透明化和规范化为标志的公募基金行业也面临全新的发展机遇和挑战。在监管趋严背景下,公募基金行业符合政策导向,具有先发优势,同时资产管理业务收到大力监管,需引导行业转型。积极提升各维度核心能力是应对监管挑战和把握时代机遇的重要发展趋势:
(1)公募基金发行压力持续,进入产品加速创新阶段
面对新的宏观经济环境和金融监管政策,公募基金行业的发挥发展趋于平国投资本股份有限公司 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稳,新成立基金募集规模不及2015年高点。面对新基金发行困境及固收类产品在监管政策下的规模增速承压,公募基金行业在产品端进入了加速创新阶段。
公募基金管理公司加快对主动管理型产品的创新。一方面,基金管理公司布局养老金目标基金,“养老金+公募基金”模式助力FOF基金发展,2016年9月11日证监会发布了《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指南第2号——基金中基金指引》,对基金中基金的定义、分散投资、基金费用信息披露等内容进行了规范,2018年8月首批养老目标基金获证监会批文,根据Wind资讯统计,2019年内共有52只养老目标基金成立,总募集金额达到211.21亿元。另一方面,基金公司以公募基金为载体推出顺应政策的新产品,比如以证监会发布的《存托凭证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试行)》为标志的CDR战略基金的正式落地。2018年6月6 日,6 家基金公司的“3年封闭运作战略配售混合型基金”正式获批,封闭期结束后将转为公募基金。公募基金将为我国新经济的发展崛起提供重要的支撑作用。另外,浮动净值法货币基金产品也是未来公募基金的可行布局,截至 2019年底,共有47只市值法或浮动净值法货币基金已申报或获批。
与此同时,公募基金管理公司加快被动指数型产品的创新,丰富指数基金产品线。一方面,基金公司呼应A股纳入MSCI指数,加快布局MSCI指数基金,根据Wind资讯统计,截至2019年底,以MSCI指数为主题的基金共有43只,募集资金共有 357.57 亿元。另一方面,基金公司布局央企结构调整指数基金,推动支持国资减持。在新形势下,产品加速创新是公募基金应对新机遇和新挑战的必然趋势。
(2)改善资金来源渠道,积极吸收各类资金
长期以来,我国公募基金行业的资金来源较为单一,主要依赖银行渠道,因此公募基金存在短期化和散户化的特征,限制了公募基金的盈利能力。在新的宏观经济环境和金融监管政策下,公募基金行业面临改善资金来源渠道的契机。
2018年4月,资管新规出台,资管新规从去杠杆、去通道、鼓励直接融资奠定基础,要求加强协调监管、打破刚性兑付、规范资金池。在严监管下其他资管行业面临转型压力,公募基金行业由于发展规范而相对受益,可能成为直接融资的重要载体,接受资产投向,承接吸收各类资金。一方面,居民端仍有较大的理财和资金保值增值需求,居民资产配置以存款为主,效率较低,公募基金为收国投资本股份有限公司 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益稳健类产品,可成为居民潜在的优秀投资产品。另一方面,社会保障基金、养老金、企业年金、教育年金、慈善年金等机构投资者长期资金是优质的资金来源,公募基金将步入拓展资金来源渠道的阶段,积极承接各类长期资金。另外,国企资金和央企资金追求收益稳健低风险的资产,也是公募基金潜在的优质资金来源。
(3)重视资产配置投资策略能力提升
在资本严监管和资产配置荒的环境下,公募基金以其透明化、规范化、法治化、专业化的产品设计特点,成为机构投资者进入资本市场的潜在标的。近年来,公募基金的机构投资者持有资产比例逐渐上升,个人投资者持有资产比例随之下降。公募基金内部结构性的变化促使投资产品、投资策略以及资产配置的转变。在个人投资者占主导地位的年份,主流公募基金管理人多采用单一的投资策略,以普惠金融式的资产管理服务为主,因此资产配置效率和基金投资业绩受到限制。
机构投资者地位提升的背景下,公募基金公司面临丰富工具产品类型、提升投资研究能力、改善投资策略和提高资产配置效率的压力,将推动公募基金公司在长期投资和风险控制等方面加强着力。公募基金将进一步提升资产配置的能力,增强产品对客户的粘性,发行更多波动稳定、风险受控的基金产品,建立跨越周期的投资,改变机构散户化、投资短期化的特征,实现价值投资和长期投资。
(4)加强金融风险监管,引导基金行业转型进程
随着大资管时代的到来,银行理财业务新规、风控指引、减持新规及资管新规的陆续出台对公募基金业的发展也带来一定冲击,行业政策对公募基金行业的监管力度加大,行业发展趋向规范化、法治化,公募基金发展面临更高要求,行业也面临转型需求。
六、公司在行业中的竞争情况
(一)安信证券的竞争形势分析
1、安信证券所处的竞争地位
(1)安信证券评级情况和主要财务指标排名情况国投资本股份有限公司 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根据证监会公布的证券公司评级结果,安信证券2016至2018年连续三年被评为A类A级券商,2019年被评为B类BBB级券商。
根据证券业协会对证券会员单位经营情况的统计,安信证券2017年至2019年各项主要经营指标的行业排名较为稳定,在同行业中排名居于上游水平,综合竞争力较强。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主要指标 2019年度 2018年度 2017年度
总资产 16 18 18
净资产 17 17 17
营业收入 14 14 17
净利润 12 13 14
数据来源:中国证券业协会
(2)安信证券主要业务板块市场排名情况
2017年至2019年,安信证券主要业务板块收入市场排名如下表所示:
主营业务 主要指标 2019年度 2018年度 2017年度
证券公司证券经纪业务收入(万 198,354 153,968 197,648
经纪业务 元)
证券经纪业务收入排名 15 15 15
证券公司投资银行业务收入(万 75,607 37,765 131,904
投资银行业务 元)
证券投资银行业务收入排名 19 28 11
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收 48,388 30,160 35,313
资产管理业务 入(万元)
客户资产管理业务收入排名 16 22 22
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利息收 182,990 171,560 176,685
融资融券业务 入(万元)
融资融券业务利息收入排名 12 13 12
数据来源:中国证券业协会
2、主要竞争对手
安信证券竞争对手主要为行业排名前十五位的证券公司,根据证券业协会公布的2019年度证券公司合并口径排名数据,主要财务指标排名前15位的证券公司如下:
总资产 净资产 净资本 营业收入 净利润
公司名称 排 公司名称 排 公司名称 排 公司名称 排 公司名称 排
名 名 名 名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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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资产 净资产 净资本 营业收入 净利润
公司名称 排 公司名称 排 公司名称 排 公司名称 排 公司名称 排
名 名 名 名 名
中信证券 1 中信证券 1 国泰君安 1 中信证券 1 中信证券 1
国泰君安 2 国泰君安 2 中信证券 2 国泰君安 2 海通证券 2
华泰证券 3 华泰证券 3 海通证券 3 华泰证券 3 华泰证券 3
招商证券 4 海通证券 4 华泰证券 4 海通证券 4 国泰君安 4
广发证券 5 广发证券 5 银河证券 5 广发证券 5 广发证券 5
海通证券 6 招商证券 6 广发证券 6 招商证券 6 招商证券 6
申万宏源 7 申万宏源 7 申万宏源 7 申万宏源 7 申万宏源 7
银河证券 8 银河证券 8 招商证券 8 中信建投 8 中信建投 8
中信建投 9 中信建投 9 中信建投 9 国信证券 9 银河证券 9
中金公司 10 国信证券 10 东方证券 10 银河证券 10 国信证券 10
东方证券 11 东方证券 11 中金公司 11 中金公司 11 中金公司 11
国信证券 12 光大证券 12 光大证券 12 光大证券 12 安信证券 12
光大证券 13 中金公司 13 国信证券 13 东方证券 13 东方证券 13
平安证券 14 方正证券 14 安信证券 14 安信证券 14 平安证券 14
兴业证券 15 中泰证券 15 兴业证券 15 兴业证券 15 中泰证券 15
数据来源:中国证券业协会
3、安信证券的竞争优势
安信证券自2006年成立以来,一直坚持以“成为中国最具市场竞争力和品牌影响力的一流金融服务企业”为目标,至今已发展成为一家覆盖全国销售网络、专注机构投资者及中大型企业拓展、具有广阔增长前景的综合类券商,并在多个业务领域逐步建立起较强的竞争优势。主要包括:
(1)完善的销售网络,营业网点规模位居行业前列
安信证券通过收购、新设、迁址等方式扩大网点规模,完善销售网络。截至报告期末,安信证券下设分公司45家、营业部331家,营业网点总数排名行业前列。安信证券营业网点科学布局,基本覆盖东部、中部和西部全部省区,重点关注“环渤海”、“长三角”、“珠三角”三大湾区的经济发达区域。同时,随着互联网金融的快速发展,安信证券稳步推进业务模式的转型与创新,利用互联网、大数据等技术夯实客户基础,扩大服务范围,推行精准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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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高效的服务能力,机构客户服务平台日趋完善
安信证券着力发展机构业务,搭建机构客户服务平台,强化机构客户服务能力,已经建立起一套完善、高效、集中的“机构客户一站式服务体系”,为机构客户提供全周期、全流程的综合服务,得到广大机构投资者的广泛认可。安信证券的研究实力始终保持行业前列,全面覆盖行业各个研究领域,并在宏观、策略、计算机、军工、通信、环保等领域建立了较强的竞争优势。同时,安信证券具备较强的销售交易能力,建立了高效、稳定的机构交易平台。
(3)领先的投行业务,与投资、研究联动服务成长型客户
安信证券在股权融资、债权融资、并购重组、新三板业务方面建立起了全价值链服务模式,先后为境内外数百家企业客户提供了IPO、再融资、并购重组、债券承销、财务顾问等专业服务,具备了深厚的业务积淀,建立了较强的竞争优势。同时,安信证券以投行为纽带,以客户需求为驱动,联动投资、研究业务,增强各业务资源整合协同,构建起全业务链投行的核心竞争力。安信证券多次荣获《新财富》、《证券时报》等机构颁发的“最佳IPO投行”、“最受尊敬的十佳投资银行”等大奖。
目前,安信证券投资银行业务已具备较强的品牌优势和行业影响力。根据Wind资讯的数据,2015年至2019年,安信证券IPO项目合计主承销家数为42个,累计主承销金额297.42亿元,市场排名分别为第9位及第10位。
(4)较强的发展潜力,各类业务齐头并进均衡发展
截至报告期末,安信证券通过沪深交易所开展的融资融券业务的市场份额位列行业前十,行业排名显著提升。此外,安信证券在股票质押、固定收益、量化投资、资产管理等业务方面均保持了较快的发展势头,具备较强的发展潜力。在境外业务方面,安信证券在香港的全资子公司安信国际业务种类齐全,持有香港证监会颁发的1、2、4、5、6、9号业务牌照,投资银行、资产管理、跨境并购、战略产品等各项业务发展迅速,综合竞争能力在香港地区的中资证券公司中排名前列。
(5)强大的股东资源,丰富的业务协同发展机会
作为安信证券股东国投资本的第一大股东,国家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成立国投资本股份有限公司 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于1995年5月5日,是中央直接管理的国有重要骨干企业,是中央企业中唯一的投资控股公司,是首批国有资本投资公司改革试点单位,注册资本338亿元。截至2019年末,国投公司资产总额6,322亿元,2019年实现营业总收入1,437亿元,利润总额200.8亿元,连续15年在国务院国资委业绩考核中荣获A级,连续五个任期获得业绩优秀企业。国投公司拥有160余家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其中9家控股上市公司,构建了基础产业、前瞻性战略性产业、金融及服务业和国际业务四大战略业务单元。安信证券作为国投公司旗下重要的控股金融企业,可以通过业务板块间、项目间、区域间业务、资源的协同,获得股东丰富的产业资源和多样化的金融服务需求,持续增强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协同发展,提升公司整体竞争力。
(6)优秀的风控能力,全面的风险管理机制
安信证券始终高度重视合规和风险管理工作,积累了丰富的风控和合规管理经验,并确立了合规文化和风险哲学。公司一直坚持风控先行、守住合规底线,合规和风险管理理念深入人心;公司不断完善合规和风险管理组织架构、政策机制、制度建设,建立了覆盖各业务及各子公司的全面风险管理机制。安信证券引进了领先的跨市场、跨业务的RM市场风险管理引擎,确保各条业务线在风险可测、可控和可承受的范围内稳健开展。
(二)国投泰康信托的竞争形势分析
1、国投泰康信托所处的竞争地位
根据中国信托业协会公布的数据,国投泰康信托最近三年各项主要经营指标的行业排名较为稳定,在同行业中排名居于中游水平。具体排名情况如下:
指标 2018年排名 2017年排名 2016年排名
注册资本 50 49 42
总资产 44 44 39
净资产 44 40 39
营业收入 37 46 41
信托业务收入 34 41 54
固有业务收入 43 41 18
利润总额 32 36 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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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标 2018年排名 2017年排名 2016年排名
净利润 33 36 34
信托资产规模 29 25 24
资本利润率 26 36 37
人均净利润 27 30 18
2、国投泰康信托的竞争优势
(1)良好的股东背景
国投泰康信托控股股东国投资本是国投公司金融板块控股平台,在资源共享、风险管理、资金与项目深层对接合作方面给予了国投泰康信托有力支持。国投泰康信托作为央企混合所有制改革的试点单位,于2015年引入了泰康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和悦达资本股份有限公司三家战略股东进行增资,资本实力得到增强。泰康保险、泰康资产与悦达资本拥有强大的资金实力和丰富的业务与客户资源,在客户引流、业务协同方面能够与国投泰康信托展开深入的合作。
(2)良好的品牌声誉
国投泰康信托高度重视品牌建设,品牌声誉助力业务快速发展,而业务稳健发展又推动了品牌声誉提升。国投泰康信托多年来不断为客户提供专业化、多元化、定制化的金融服务,秉承“有道而正、信则人任”的核心价值观,坚持“为客户、为员工、为股东、为社会”的经营理念,客户在得到优质服务的同时也提高了对公司品牌的认可度。国投泰康信托在投资者与交易对手中声誉良好,并获评“年度金牌风控力信托公司”、“年度最佳财富管理信托公司”等多项荣誉。
强大的央企背景、持续履行的社会责任、稳健运行的产品项目、获得的内外部荣誉奖项,提高了国投泰康信托的社会地位、公信力与专业性,赋予了国投泰康信托独特的品牌与声誉优势,为国投泰康信托的发展创造了有利条件。
(3)科学的组织架构和专业的人员团队
国投泰康信托不断健全优化组织架构与管理体系,增设多个专业化业务部门,完善各项业务布局;持续优化管理职能,加强内部服务支持,前中后台流程清晰、联系密切、协同配合,整体经营管理效率得到有效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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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投泰康信托董事会按照市场化方式引进专业、高素质的管理团队及业务骨干,充分调动员工积极性,增强企业活力,为业务转型发展打下良好的发展基础。管理层平均信托从业19年,具有丰富的金融企业运营管理经验。管理层的持续稳定,为公司保持良好的业绩表现提供了有力保障。公司中层核心队伍全面建立,在房地产金融、消费金融、供应链金融、投资银行、证券投资等业务领域具备丰富的操作经验和突出的专业能力,有效推动了战略规划的全面落地。
(4)领先和持续的战略引领
信托公司的盈利能力建设是长期投入的过程,战略规划与落实在其中发挥了举足轻重的作用。国投泰康信托坚持战略先行,主动把握行业发展方向,探索科学的发展路径,大力推动业务转型,积极培育未来业务增长点,率先提出了投行服务、资产管理、财富管理三大板块,深入推动业务创新转型。
(5)专业的风险管理能力
国投泰康信托在风险管理体系建设上,强调以风险组织架构的设计、风险政策和内部流程的制定与完善等管控模式为主要手段,有效识别、及时控制和妥善处理公司各类风险问题,为公司业务开展提供决策支持,保障公司合规运营,稳健发展。目前,公司已形成了业务条线严守合规底线,业务开展合规先行;风控条线实现风控标准动态化管理,不断调整完善业务准入标准;运营条线强化项目落地后的中后期监督;以及稽核审计条线强化信托业务和内部审计管理的全流程风控管理体系。目前国投泰康信托所有主动管理项目均正常运作,正常兑付,未发生风险项目。
(6)卓越的业务创新能力
国投泰康信托不断提升主动管理能力,优化业务结构,加大业务创新力度。一是逐步实现从传统融资业务为主向“投资+融资”业务方向转变,基金类业务破冰,财务性投资项目逐步走向资本市场,取得了良好的投资收益;二是小微金融业务已成为该领域行业领先信托公司,拥有独立完善的小微信贷系统作为系统支持,正逐步将成熟高效的B端业务优势向C端延伸;三是大力开展银行间资产支持证券业务,发行规模位居ABN市场发行机构前十名,已形成完整的资产支持证券信托业务运行和保障机制;四是满足超高净值客户的财富规划与传承需国投资本股份有限公司 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求,通过家族信托专业团队为客户设计定制化产品;与泰康保险合作落地了保险金信托业务;与专业的征信机构合作,通过信托模式创新实现了古代艺术品资产化到金融化的突破;五是积极开展慈善信托业务,其中“国投慈善1号”是目前国内唯一获得慈善领域最高奖“中华慈善奖”的慈善信托。
(三)国投瑞银基金的竞争形势分析
1、国投瑞银基金所处的竞争地位
中国银河证券基金研究中心数据显示,截至2019年末,公司共管理68只公募基金,公募基金管理规模821.77亿元人民币,市场份额占比0.55%,业内排名45/140,公司非货币基金管理规模421.03亿元,市场份额占比为0.54%,业内排名44/140。包括母公司公募、专户以及专户子公司、香港子公司在内,国投瑞银基金总资产管理规模约1,154.23亿元,位居行业中上游水平,已经形成较强的资产管理综合实力。具体排名情况如下:
指标 2019排名 2018排名 2017排名
公募规模 45/140 40/131 29/122
非货币规模 44/140 39/131 45/121
2、国投瑞银基金的竞争优势
(1)股权结构稳定,公司治理较为完善
国投瑞银基金自2005年合资成立以来,股权结构保持稳定,股东会、董事会、经营层的权责明晰,授权机制明确,经营层根据政策环境变化、市场竞争格局,及时调整经营策略,充分发挥了市场化经营的优势,保持了国投瑞银基金经营的可持续性,避免了部分基金公司因治理结构不完善所导致的经营动荡。
(2)投资业绩保持优势,投研实力不断增强
国投瑞银基金秉承国投公司和瑞银集团中外双方股东的投资理念,结合实际情况,不断加以完善,形成了自身独特的追求稳中求进的投资风格。始终秉承“坚持价值投资,重视基本面研究”两者相结合的投资理念,强调深入细致的基本面研究,控制产品回撤。同时关注中长期业绩,在公司价值投资理念下,包容和鼓励投资经理形成特有的投资风格,从而培养和锻炼有竞争力的投资团队。银河证券数据显示,在可比年份2005-2019年,有10个年度国投瑞银基金股票主动投国投资本股份有限公司 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资管理能力位居业内前1/5~前1/2,优于行业平均水平;在可比年份2009-2019年,有7个年度国投瑞银基金债券投资能力位居业内前 1/3~前1/2。截至2019年底,国投瑞银基金固收类基金最近5年总收益率平均值为35.24%,业内排名5/74。
国投瑞银基金提供多样化的投研激励手段,对研究员个股推荐实施季度考核奖励,基金经理、投资经理等投研员工作为国投瑞银基金核心骨干纳入国投瑞银基金的长期激励计划等,最大限度吸引和保留了优秀投研人才,支持国投瑞银基金的可持续发展。近年来,国投瑞银基金投研综合实力不断提升。
(3)管理层及员工队伍市场化
国投瑞银基金管理团队和各层级员工基本做到了市场化招聘,管理层在董事会授权的基础上自主经营,能够比较快速的响应客户和市场需求,并且根据同业竞争态势,有能力就组织架构、人员和业务模式及时做出调整,以形成在各种市场条件下的市场竞争力。
(4)股东业务资源相对丰富
国投公司和瑞银集团(UBS AG)旗下均有丰富的金融业务资源,在股东方的大力支持下,与关联机构之间的业务合作在过去为国投瑞银基金的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在严格遵循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关于关联交易的规定的基础上,国投瑞银基金在未来仍将积极探索与各关联机构之间的业务合作,发挥“集团资源”优势,在创新业务和创新产品方面做出成绩,为国投瑞银基金赢得差异化竞争优势。
(5)秉承中外方股东合规经营、严格风控经营理念
国投瑞银基金秉承了中外方股东合规经营,严格风控的经营理念,充分认识和理解到资产管理行业合规风控的重要性。国投瑞银基金风险管理的理念是:将风险纳入全面、系统的管理流程中,以风险管理促业务发展。坚守“持有人利益优先”的经营宗旨,在法律法规许可的范围开展业务,制定并且严格落实各个层级的风险管理制度,在监管层和董事会的指导下,定期开展专项风险检查,尽最大可能防范经营风险。倡导全员风控文化,并且纳入绩效考核。
(6)产品创新且覆盖全面国投资本股份有限公司 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紧随金融发展趋势,稳步推进业务的发展,国投瑞银基金构建了包括货币、债券、混合、商品、指数、QDII 在内并且覆盖高、中、低风险等级的完整产品系列,为投资者提供多样化选择。抓住第三支柱养老金制度带来的契机,研发了养老FOF基金产品方案。经过努力,国投瑞银基金第一只养老FOF于2019年3月成功发行。
七、公司主要业务的具体情况
(一)证券期货业务
目前,公司的证券期货业务主要是通过全资子公司安信证券及其全资子公司安信国际、安信乾宏、国投安信期货和安信证券投资开展。安信证券的主要业务为证券经纪业务、受托资产管理业务、自营业务、投资银行业务、信用交易业务等。其中,证券经纪业务主要包括代理买卖证券业务、代理销售金融产品业务、期货IB业务等;资产管理业务主要包括集合资产管理业务、定向资产管理业务及专项资产管理业务;自营业务主要包括以自有资金开展权益类证券、固定收益类证券及衍生金融工具的交易和新三板做市业务等;投资银行业务主要包括股权类业务、债券类业务、新三板业务等;信用交易业务主要包括融资融券业务、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以及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业务等。
安信国际为安信证券香港子公司,主要在香港开展经有权机关核准的证券相关业务,具体包括投资银行业务、证券和期货经纪业务、资产管理业务等。
国投安信期货为安信证券期货业务子公司,主要业务为期货经纪业务、资产管理业务、投资咨询业务和风险管理业务。
安信乾宏为安信证券开展私募投资基金业务的子公司,安信证券投资为安信证券开展另类投资业务的子公司。
1、证券经纪业务
(1)业务概况
证券经纪业务是安信证券的重要业务板块和主要业务收入来源之一。
证券经纪业务主要包括代理买卖证券、代理销售金融产品和期货IB等业务。其中,代理买卖证券业务是指证券公司通过证券营业部接受客户委托,按照客户要求代理客户买卖证券从而获取代理买卖证券手续费收入的业务;代理销售金融国投资本股份有限公司 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产品业务是指证券公司接受金融产品发行人的委托,为其销售金融产品或者介绍金融产品购买人的业务;期货IB业务是指证券公司接受期货经纪商的委托,介绍客户给期货经纪商并收取一定佣金的业务。
近几年,安信证券以客户为中心,聚焦公司财富管理客户群体的拓展和服务,通过线上线下网络,向客户提供包括股票经纪与投资咨询、金融产品与资产配置、期货 IB、期权经纪与量化策略、个性化投融资解决方案等多元化、综合化的金融产品和服务,致力于稳步实现客户资产保值增值,提升客户满意度,打造安信证券财富管理服务品牌,提升市场竞争力与品牌影响力。
同时,安信证券通过市场推广、渠道合作、客户运营及服务,不断提升客户满意度及市场份额。对标行业一流APP,以互联网产品为抓手,聚焦大众客户群体,探索独具安信特色的网络金融业务模式,构建O2O营销服务闭环;大力推广APP品牌宣传,策划营销及运营活动,整合线上线下渠道资源,实现客户引流;以大数据分析和人工智能为支撑,通过精准营销与精准服务,实现客户留存、促活、转换;建立并不断优化7*24小时在线客户服务体系、电话客户服务体系,逐步引入智能服务模式,充分发挥人机协同优势,为客户提供专业、高效的服务。
自2016年起,安信证券积极推进后台运营集中项目“聚安一站通”项目建设,建立了集中作业中心集中处理分支机构柜面业务,全面支持业务通柜办理和业务凭证无纸化,降低分支机构运营成本,提高业务办理效率,提升客户体验。安信证券持续推动手机证券业务对接聚安一站通,推广客户自助办理业务功能,支持互联网证券,目前离柜业务率约75%,初步实现业务办理足不出户。
经过多年的探索和发展,目前安信证券的证券经纪业务已初具规模。截至2019年12月31日,安信证券已在北京、上海、广东、江苏、浙江、山东、四川等地设立了45家分公司并在北京、上海、广州、深圳、重庆、南京、青岛、成都、厦门、武汉、宁波等城市拥有331家证券营业部,经纪业务网络辐射到了全国除西藏、青海外的其他所有地区。
(2)业务经营情况
1)代理买卖证券业务
报告期各期末,安信证券客户A股账户数分别为713.92万户、831.04万户和891.56万户,复合增长率为11.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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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经纪业务交易总量方面,报告期内安信证券股票、基金、债券合计实现交易金额分别为53,840.60亿元、39,464.88亿元和56,703.67亿元,占国内市场股票、基金、债券交易总量份额分别为 2.11%、1.85%和 1.96%。报告期内,安信证券经纪业务平均佣金率情况如下:
项目 2019年度 2018年度 2017年度
平均佣金率(‰) 0.31 0.35 0.38
注:平均佣金率计算已剔除货币ETF交易额
2)代理销售金融产品业务
安信证券以中端富裕客户O2O财富管理为战略目标,聚焦财富客户群体的拓展和服务。安信证券搭建全面、丰富的金融产品体系,甄选公募基金、私募基金、信托计划、银行理财、资管计划等多种类型金融产品,以资产配置为核心,为客户提供资产保值增值、财富私人订制等一揽子金融服务。同时,线上以安信手机证券APP为载体,实现产品精选推荐、智能诊断、全流程购买等功能,提升用户体验;线下针对高净值客户提供一对一顾问咨询、资产配置建议、个性化产品定制等服务,提升客户满意度。近年来,理财产品销售业务稳步发展,为零售业务贡献稳定可持续的收入来源。2017年至2019年,安信证券代理销售金融产品业务收入分别为1.07亿元、1.18亿元和1.46亿元,市场排名前列。
3)期货IB业务
安信证券经中国证监会核准,首批获得期货IB业务资格,与国投安信期货开展IB业务,为投资者提供协助开户办理、期货行情及交易设施等服务。报告期内,期货IB业务的交易情况如下:
分类 2019年度 2018年度 2017年度
IB业务成交金额(亿元) 11,917.47 8,881.10 8,987.97
IB业务收入(万元) 2,551.56 2,935.56 3,950.85
(3)业务流程图国投资本股份有限公司 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1)代理买卖证券业务
2)代理销售金融产品业务国投资本股份有限公司 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3)期货IB业务
(4)经营模式
1)经纪业务运作体系
安信证券经纪业务运作体系结构示意图如下:
安信证券经纪业务实施“总部—分公司/直属营业部—营业部”的分级管理模式。零售业务委员会下设经纪业务管理总部、财富管理部、网络金融部、分支机构。分支机构内部架构遵循“前后台分工、后台属地管理”,在符合业务发展需要的同时,有效保证了分支机构经营管理的整体性和内控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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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营销服务模式
安信证券致力于推进大众客户完全线上化服务,加快用户分级及千人千面服务体系建设;建立数据增长体系,通过渠道精准定位及数据运营驱动,重点聚焦“抓新增”、“耕存量”,加强总分联动,提升员工效能、提升客户价值;建立新型的银行渠道合作模式,以证券服务为切入点并植入银行新媒体运营体系,提升有效获客率。具体通过以下几个方面实现:
A、打造“业务引流+综合服务”的APP。安信手机证券APP于2015年12月上线,从0到1,历经3年持续打磨,20多次版本迭代,深耕基础行情交易,精细资产数据服务,并打造了智能盯盘、闪电下单、每日账单等多个聚焦客户核心需求工具。此外,借助科技力量,持续进行金融服务模式创新,先后推出实盘晒、安信 A 股机器人、问问小安、理财金融商城、益学堂等行业特色产品,成为安信证券服务客户的线上核心平台,是支持安信证券O2O财富管理转型的重要抓手。
B、构建数据驱动精细化运营模式。基于客户价值搭建用户分级体系,实现客户分级和对应产品、服务资源的价值匹配;基于客户的标签和画像,将客户与符合其投资偏好、投资风格、风险承受能力、具有购买潜力的产品、服务进行精准匹配,并在客户生命周期不同阶段的核心场景中构建营销策略,构建分级服务+分层营销精细化运营体系,让客户从拥有感到认同感递进加强,促进客户的转化,实现客户价值的提升。在立足于传统电话服务基础上,安信证券推出“问问小安”互联网客服平台,打破“公司总部-分公司-营业部”地域限制,员工可以在任何时间和地点“抢单”,让客户享受随时随地、秒级响应的专业金融服务,同时平台已上线人机协同智能服务功能,旨在为安信证券客户提供更高效的服务,实现服务增值。
C、加强渠道拓展与维护。渠道拓展层面,采取总分联动的渠道业务架构,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积极拓展银行、互联网企业、线下积分联盟三大类型渠道;通过与外部渠道合作,利用其丰富的客户资源推广安信证券品牌及服务。在推广过程中,以客户强相关的金融服务为主,结合投资者教育及资讯服务进行业务拓展,同时结合客户弱相关的强需求,通过创造性的积分商城,与客户保持高频的,深度的交流。渠道维护层面,除结合安信证券研究所、投行发挥内部协同作用,国投资本股份有限公司 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为渠道提供一站式的服务,满足渠道基本的业务需求外,还协助其整合资源,为绑定深入的合作关系起到关键作用。
D、建立数据增长体系,推动精准营销。2018年完成大数据平台及客户标签系统的建设工作,并利用数据分析挖掘技术,结合开户、入金促活、活跃运营等营销服务场景进行了一系列的数据增长实验,通过实验得出的有效营销规律经分支机构试点验证,相较传统营销服务模式效率提升五倍以上,有效促进员工产能提升和客户营销服务全覆盖;另一方面仅向客户推荐可能符合其当下需求的产品和服务,减少不必要的打扰,提升了客户体验。后续将进一步扩大数据增长实验范围,引进和探索更多数据分析模型和机器学习手段,加大推广有效结论落地,通过线上运营及线下精准营销的执行,推动实现单客户价值的提升,助力团队转型提升效率,降低固定人力成本,提高客户转化率。
E、加大营销团队综合金融服务能力。安信证券建立了一支专业能力强、实战能力高、规模达二千人以上的营销队伍,专职开拓客户,为客户提供个性化及差异化综合服务。营销团队人员通过全方位的线上线下渠道开发客户,向客户提供安信证券统一生产的专业金融产品,进行一对一的综合金融服务。
2、受托资产管理业务
(1)业务概况
资产管理业务是指接受委托负责经营管理客户资产的业务,包括集合资产管理业务、定向资产管理业务及专项资产管理业务。
1)集合资产管理业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集合资产管理合同,以指定账户为多个客户管理资产;
2)定向资产管理业务:接受单一客户委托,与客户签订合同,通过专门账户管理客户委托资产;
3)专项资产管理业务:公司作为管理人,接受认购人的委托,按照专项计划文件的规定对专项资产管理计划进行管理,并按照合同约定收取管理费。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安信证券资管部门存续的资产管理计划产品共计240只(安信证券母公司口径,下同),其中集合资产管理计划57只、定向资产管理计划178只、专项资产管理计划5只。
近年来,资产管理部门加大资产管理业务转型的力度,提升主动投资管理能国投资本股份有限公司 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力,丰富资产管理业务的产品线。安信证券申请设立资管子公司的申请已获证监会的批复。同时,资产管理部门已向证监会提交将现有集合类产品规范为公募基金的申请。2020 年1月16日,安信证券资产管理子公司工商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成并领取了营业执照。
(2)业务经营情况
安信证券资产管理业务充分发挥证券公司的专业优势,奉行差异化战略,开发了多种风险收益特征的产品和服务,产品线涵盖现金管理、债券、FOF、混合、股票、QDII 等,可满足客户多层次的理财需求。报告期内,安信证券资产管理业务受到资管通道业务收缩和市场行情的影响出现了一定的波动。报告期各期末,安信证券受托资产管理规模(指母公司期末受托资产规模,下同)分别为3,627.06亿元、2,629.49亿元和2,048.01亿元。
报告期各期末,安信证券集合资产管理业务情况如下:
项目 2019年末 2018年末 2017年末
受托资产规模(亿元) 579.54 548.19 400.95
受托产品数量(支) 57 35 32
注:数据为安信证券母公司口径
报告期各期末,安信证券定向资产管理业务经营情况如下:
项目 2019年末 2018年末 2017年末
受托资产规模(亿元) 1,430.96 2,049.91 3,209.12
受托产品数量(支) 178 310 392
注:数据为安信证券母公司口径
报告期各期末,安信证券专项资产管理业务经营情况如下:
项目 2019年末 2018年末 2017年末
受托资产规模(亿元) 37.51 31.39 16.99
受托产品数量(支) 5 4 3
注:数据为安信证券母公司口径
(3)业务流程图国投资本股份有限公司 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1)产品开发流程图
2)投资管理流程图
(4)营销模式
安信证券资产管理部专设了营销组负责客户开拓的工作。在集合产品的营销方面,主要是依靠银行与营业部的渠道。资产管理部在每年四季度与各银行渠道、营业部商议次年合作产品的方向,经过多轮讨论分析初步确定次年双方合作产品的产品要素、发行时间、发行金额、支数、推广方案等细节;在产品发行环节,资产管理部通过在各银行分行及各分支机构的路演来推动产品的销售进度。在定向产品的营销方面,资产管理部集中与定向客户进行沟通,为客户制定适宜的理国投资本股份有限公司 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财方案,确定产品投资标的、投资金额、投资年限、费率水平等等细节,满足客户各方面的需求。
在后续客户服务方面,资产管理部为客户提供每月、每季度的投资报告。同时定期组织客户的沟通会,通过沟通会向客户阐述投资思路、投资理念以及近期的投资策略并对产品波动情况进行解答。除此之外,安信证券资产管理部还设立了电话中心,持续与客户进行后续的服务和沟通,以响应客户最新的需求。
3、自营业务
(1)业务概况
证券自营业务是指证券公司根据监管法规运用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交易,并自行承担风险和收益的投资业务,是证券业务收入和利润的主要来源之一。
安信证券自营业务由投资业务委员会负责,由投资业务委员会下设的固定收益部、权益投资部、量化投资部、新三板投资与交易部具体实施操作。其中,固定收益部负责固定收益自营投资与交易业务;权益投资部负责自有资金权益投资与管理;量化投资部开展以量化投资为核心的权益金融工具及其衍生品的投资和交易业务;新三板投资与交易部负责新三板做市交易业务及中小企业投融资业务。近年来,随着资本实力的提升以及金融市场的增长,安信证券加大了自营业务的投入力度。
(2)业务经营情况
证券自营业务易受市场波动影响,业务收入和利润具有一定的波动性。安信证券自营业务的主要投资品种包括固定收益产品、权益产品等。
1)固定收益投资业务
近年来,安信证券固定收益自营投资发挥在债券投资领域的传统优势,加大了配备资金的额度,充分把握债券市场行情和机遇,积极增加单边敞口暴露,严格把控资产资质,有效防范信用违约风险,多元化、立体化投研体系纵深发展,稳步拓展自营投资的广度和深度,在债券投资上获取了优异的投资回报。报告期各期,安信证券固定收益类自营业务日均配备资金额度分别为75.40亿元、125.33亿元和149.26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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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权益投资业务
权益投资部2018年以来,注重提升投研能力,加强风险防范与管理。在投资策略上:一是委托优秀专户管理人管理资产;二是通过可交债、可转债、大宗交易等方式加大重点投资力度,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捕捉权益机会、提升能力;三是积极开展自主配置投资,运用权益配置投资组合方法,采取专户、公募基金FOF及指数化等组合形式减少相关性、分散风险、优化风险收益,涵盖股票、主动管理公募基金产品、ETF宽基及行业指数基金、全球配置QDII产品、可交债可转债、股指期货、期权、现金管理等多种投资标的;四是积极跟踪政策面变动、宏观经济基本面相关变量、海内外资本市场波动与市场参与各方博弈情况,穿透各类组合资产进行权益仓位风险管理。
3)量化投资业务
报告期内,股票市场整体波动较大。量化投资部根据市场的变化及时调整投资规模与投资策略,主动缩小风险敞口,积极开展期权/期货套利、Alpha对冲等中性策略,开拓创新场外业务,提升量化投资能力。
4)新三板投资与交易业务
报告期内,新三板投资与交易部坚持攻守兼备的策略方针,加强业务风险管控,做市业务整体保持了稳健的发展。截至2019年末,做市交易类投资总规模为47,550.67万元。
(3)业务流程图国投资本股份有限公司 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1)固定收益自营投资业务流程图
2)权益投资自营投资业务流程图国投资本股份有限公司 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3)量化投资部投资流程图
4)新三板做市交易流程图
(4)经营模式
1)运作模式
安信证券自营业务由投资业务委员会负责,投资业务委员会下设固定收益部、权益投资部、量化投资部、新三板投资与交易部、研究部和风控及综合管理部。
2)内部控制情况
A、安信证券对自营投资实行“分级授权、统一管理”的原则,董事会风险控制委员会和经理层风险管理委员会负责确定自营业务规模、可承受的风险限额国投资本股份有限公司 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等;投资业务委员会负责确定大类资产配置、重大投资事项和相应的风险控制等;各业务条线自营投资决策小组是日常决策组织,由相关部门负责人及投资经理组成,具体负责证券投资组合的构建及日常投资决策等。
B、安信证券自营投资的基本理念是:对于债券类投资,通过不同券种的组合构建,获取稳定的投资收益;对于衍生品业务,坚持市场中性原则,把握无风险套利机会,追求低风险收益;对于权益类投资,以企业深度投研为依托,挖掘企业的投资价值;MOM和FOF投资采用定量和定性的研究,构建不同风格的投资组合,以较低的风险努力获取相对稳健的投资收益为目标;对于做市交易业务,通过对新三板优质企业的不断挖掘,持续优化持仓投资结构,在实现驱动市场流动性的同时,获取投资收益和买卖价差收入。
C、安信证券对证券自营业务实施隔离墙制度,自营业务与经纪业务、资产管理、投资银行等业务在人员、信息、账户、资金、会计核算上严格分离。
D、安信证券对证券自营业务实行前、中、后台分离的运作模式,其中投资业务委员会及下辖部门负责具体投资运作;营运中心负责自营交易账户的管理,包括开户、销户、使用登记以及交易清算等;资本运营部负责自营投资头寸的统一调度;计划财务部负责自营证券账户的开户、销户、使用登记及自营投资的会计核算。
E、安信证券已出台系列自营业务投资管理及风险控制制度,内容涵盖投资研究、投资决策、交易执行、风险管理、交易室管理、新股申购、档案管理等方面,这些制度都得到了较好地执行。
4、投资银行业务
(1)业务概况
安信证券投资银行业务主要包括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及上市公司再融资之保荐、承销与上市推荐业务;企业债券、公司债券及其他债权工具的发行、承销与上市推荐业务;上市公司资产重组、兼并收购及股权激励等财务顾问业务;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推荐与融资业务等。
安信证券于2006年10月取得保荐业务资格,投资银行各项业务由投资银行业务委员会下设北京投行部、上海投行一部、二部及三部、深圳投行一部及二部、债权融资部、国际业务部、并购融资部、成长企业部、生命健康行业组、金融行国投资本股份有限公司 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业组、自然资源行业组、质量控制部、资本市场部、综合管理部等部门开展。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安信证券投资银行业务委员会拥有员工480名,其中保荐代表人91名,已通过保荐代表人考试尚未注册成为保荐代表人的员工81 名,员工知识结构较好。在业务结构和储备方面,随着近两年审核政策的显著变化,IPO项目占比增加。
(2)业务经营情况
1)股权类业务
安信证券股权业务主要包括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与承销、上市公司再融资的保荐与承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与兼并收购的财务顾问等,旨在根据客户自身条件和个性化特点以及股权结构和资本结构的差异化要求,通过提供不同的权益融资方式和金融服务,满足不同企业在不同阶段对权益资本的需求,促进实体经济发展和企业发展目标的实现。
2017 年,安信证券股权类业务稳步发展,股权业务承销家数及承销金额位居行业前列,其中IPO的承销家数及承销金额居行业前十。2017年,股权业务承销家数为27家,其中IPO承销家数分别为17家。根据Wind资讯的数据,2017年证券公司股权主承销家数排名情况,安信证券名列第11名。
2018年受IPO过会率大幅下降和再融资审核政策的影响,安信证券承销家数及金额均出现下滑,2018年IPO过会4家,完成IPO发行2家,融资额25.97亿元,排名行业第11名,其中“中国人保IPO”名列2018年资本市场十大IPO项目的第二名。
2019年,安信证券投行部门积极进取,紧抓科创板推出机遇,圆满完成了3单IPO科创板公司的上市,并创下多个市场第一。同时,安信证券独家保荐承销的紫金矿业80亿公开增发项目成功发行,并获得超额认购,创造A股市场上五年来首批、八年来融资规模最大的公开增发项目。基于此,安信证券投行 2019年主承销额呈现增长的态势。2019年,安信证券完成股权股权融资项目12个,累计承销金额141.54亿元。
报告期内,安信证券股权承销家数情况如下:
单位:亿元,个
发行类型 承担角色 承销数
国投资本股份有限公司 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2019年度 2018年度 2017年度
承销数量 6 2 17
IPO 承销金额 42.73 25.97 90.56
增发 承销数量 4 1 7
承销金额 86.16 1.56 126.84
可转债 承销数量 2 3 3
承销金额 12.65 28.40 67.65
合计 承销数量 12 6 27
承销金额 141.54 55.93 285.05
除上述股权承销之外,安信证券还为上市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兼并收购等提供财务顾问服务, 2018年公司获得了财务顾问并购重组执业能力最高A类评级。报告期内,安信证券在通信、医药、非金属矿物制品业、资本市场服务业等多个领域开展财务顾问服务。
2)债券类业务
安信证券债券业务包括公司债券、企业债券、金融债券、地方政府债券、政府支持债券、可交换债券、短期融资融资券等发行承销。2016 年安信证券重新组建债券团队,加大对债券业务的支持力度,报告期内债券承销家数和承销金额持续上升,新组建团队的项目储备正在逐步释放。报告期内,安信证券作为主承销商完成的债券承销家数分别为12家、19家、27家。报告期内,安信证券承销债券业务情况如下表所示:
期间 承担角色 承销家数(个) 承销金额(亿元)
2019年度 主承销商 27 155.31
2018年度 主承销商 19 114.41
2017年度 主承销商 12 108.80
3)新三板挂牌业务
安信证券从2013年正式开始推进新三板业务,服务广大中小企业。截至2019年末累计推荐挂牌企业667家,行业排名第2。
(3)业务流程图国投资本股份有限公司 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1)IPO项目业务流程
2)再融资项目业务流程国投资本股份有限公司 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3)债券承销业务主要流程
4)资产重组业务主要流程国投资本股份有限公司 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5)新三板业务流程
(4)经营模式
安信证券设置投资银行业务委员会(以下统称“投行委”),统一负责安信证券投资银行业务的战略推进,投行委直接对安信证券管理层负责。投行委下设股票保荐承销业务立项审核委员会、债权融资业务立项审核委员会、非上市公众公司推荐业务立项审核委员会(以下统称“立项委员会”)以及投资银行业务相关销售定价委员会等专业审核委员会,按照独立和回避原则,由安信证券相应业务或职能部门的内部专家与外聘专家组成,分别负责对投资银行项目立项及承销发行环节履行相应的内部控制措施,防范投资银行业务风险。为保障投资银行类业务内核工作的可行性、独立性和权威性,安信证券设立非常设内核机构即内核委员会,同时在合规法务部下设内核部,作为投资银行类业务内核委员会的日常办事机构,履行内核程序。
北京投行部、上海投行一部、二部及三部、深圳投行一部及二部、债权融资部、国际业务部、并购融资部、成长企业部、金融行业组、自然资源行业组、生命健康行业组均为投资银行的业务部门,负责对所开展的业务(股权、债券、新三板业务等)进行尽职调查,申报材料制作,保持与发行人、监管机构的沟通;质量控制部是投资银行各部门的业务支持部门,负责对投资银行各类业务的项目质量进行及时分析与控制,同时也是股票承销保荐业务立项审核委员会、债权融资业务立项审核委员会、非上市公众公司推荐业务立项审核委员会的日常办事机国投资本股份有限公司 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构,在机构设置、人员安排、激励机制等方面与业务部门保持相对的独立性;资本市场部负责牵头执行投资银行项目的发行与承销工作,同时也是投资银行业务相关销售定价委员会的日常办事机构;综合管理部为投资银行业务部门提供综合服务,同时也是投资银行业务委员会的日常办事机构;内核部为投资银行类业务内核委员会的日常办事机构,履行内核程序。
5、信用交易业务
(1)业务概况
安信证券信用交易业务主要包括融资融券业务、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以及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业务等。融资融券业务是指证券公司向客户出借资金供其买入上市证券或者出借上市证券供其卖出,并收取担保物的经营活动。其中融资业务为客户提供资金,客户通过杠杆机制放大其投资收益,证券公司向客户收取资金占用费以及交易佣金;融券业务为客户提供证券,客户同时通过卖空机制和杠杆机制在市场上获利,证券公司向客户收取证券占用费及交易佣金。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是指符合条件的资金融入方以所持有的股票或其他证券质押,向符合条件的资金融出方融入资金,并约定在未来返还资金、解除质押的交易。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是指符合条件的投资者以约定价格向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卖出特定证券,并约定在未来某一日期,按照另一约定价格购回的交易行为。
报告期内,安信证券信用交易业务总体保持增长状态,并于2019年达到高峰。2018 年受到市场环境的影响,融资融券业务快速增长势头有所回落,但经过阶段性调整后,该项业务保持平稳发展。2019 年,受市场行情好转的影响,融资融券业务呈现增长的态势。
(2)业务经营情况
1)融资融券业务
报告期内,安信证券融资融券业务总体上保持平稳健康发展,信用资金账户数量持续增长。2017 年末,安信证券信用资金账户数量达到 11.21 万户;2018年末,安信证券信用资金账户数量继续增加到 11.78 万户,较 2017 年末增长5.13%;2019年末,安信证券信用资金账户数量上升至13.09万户。
2017年、2018年安信证券融资融券余额(指母公司口径,下同)受市场情国投资本股份有限公司 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况影响出现一定波动,但总体较为平稳。截至2017年末,沪深两市融资融券余额为 10,262.64 亿元,安信证券融资融券余额为 252.18 亿元,较 2016 年增长9.29%,市场份额2.46%,市场份额与2016年基本持平;截至2018年末,沪深两市融资融券余额为7,557.04亿元,安信证券融资融券余额为203.14亿元,较2017年减少19.45%,市场份额2.69%,市场份额较2017年增长9.39%;截至2019年末,沪深两市融资融券余额为10,192.85亿元,安信证券融资融券余额为281.52亿元,市场份额2.76%,较2018年末进一步提升。
2017年、2018年和2019年末,安信证券融资融券业务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 2019年末 2018年末 2017年末
期末融资余额(亿元) 280.78 202.61 251.69
期末融券余额(亿元) 0.73 0.53 0.49
期末融资融券余额(亿元) 281.52 203.14 252.18
期末沪深两市融资融券余额(亿元) 10,192.85 7,557.04 10,262.64
期末融资融券市场份额占比 2.76% 2.69% 2.46%
数据来源:安信证券,Wind资讯
2)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
报告期内,受到二级市场行情波动影响,安信证券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整体规模有所波动,但是自有资金开展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的规模持续上升。截至2019年末,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融出资金200.70亿元(含理财产品融出的资金),其中自有资金融出资金规模129.53亿元(母公司口径)。
安信证券股票质押回购业务情况如下:
项目 2019年末 2018年末 2017年末
融出资金规模(亿元) 200.70 169.47 205.28
自有资金融出资金规模(亿元) 129.53 94.25 90.40
注:融出资金规模含理财产品融出的资金;自有资金融出资金规模不含纾困基金
3)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业务
报告期内,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累计签约客户数量稳步上升。截至2019年末,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业务融出资金 0.98 亿元(母公司口径),累计签约客户数达到了280位。
国投资本股份有限公司 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项目 2019年末 2018年末 2017年末
开展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业务 35 26 15
营业部家数(个)
累计签约客户数(个) 280 201 176
融出资金(亿元) 0.98 1.59 0.75
注:开展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业务营业部家数为该期间发生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业务的营业部家数;融出资金口径为安信证券母公司数据
(3)业务流程图
1)融资融券业务流程图国投资本股份有限公司 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2)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约定购回业务流程图
(4)经营模式
1)运作模式
安信证券融资融券业务的决策、授权和执行体系,按董事会、经理层及信用业务管理委员会、证券金融部及相关部门、分支机构四级架构设立和运作;安信证券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业务与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按公司经理层、证券金融部及相关部门、业务承揽部门、分支机构四级架构设立和运作。其中,证券金融部负责信用业务授信管理、风险管理、担保品管理、持续跟踪等职能;各承揽部门直接面对客户,负责承揽获取业务;资金运营中心负责提供资金;研究所为业务提供相关的研究支持;分公司和分支机构承担为客户办理开户、后续电话服务、客户开发、风控通知等基本职能。
2)营销模式
近年来,信用交易部门通过加大品牌宣传力度,多渠道服务客户、各业务部门和分支机构,推出“安信证券证券金融部”微信号,打开直接面向客户宣传、营销的窗口;及时更新业务宣传资料,为一线客户营销提供支持;搭建QQ群、微信群等多个交流平台,为营业部解答问题,有力支持业务发展;举办各类业务交流、培训会,为分支机构提供交流平台和业务持续培训。
6、期货业务国投资本股份有限公司 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1)业务概述
安信证券通过全资子公司国投安信期货有限公司开展期货业务。国投安信期货有限公司成立于1993年4月,注册资本10.86亿元人民币。国投安信期货是上海期货交易所、大连商品期货交易所、郑州商品交易所、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会员单位,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全面结算会员单位,在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招商银行等十三家商业银行均开通了银期转账业务。截至2019年末,国投安信期货共有7家营业部和8家分公司。
根据中国期货业协会数据,2017年至2019年国投安信期货在期货公司分类评级中连续三年获得A类AA级评级,整体排名均处于行业前列。
(2)业务经营情况
国投安信期货开展的业务主要有期货经纪业务、资产管理业务、投资咨询业务以及通过全资风险管理子公司开展的风险管理业务。
1)期货经纪业务
报告期各期,国投安信期货的成交金额分别为5.97万亿元、8.16万亿元和8.58万亿元,成交金额市场占有率分别为3.18%、3.87%和2.95%;成交金额保持上升趋势。
报告期内,国投安信期货的经纪业务的经营情况如下:
项目 2019年度 2018年度 2017年度
国投安信期货成交量(亿手) 0.96 1.08 1.07
全市场成交量(亿手) 39.62 30.29 30.76
成交量市场占比 2.43% 3.58% 3.48%
国投安信期货成交金额(万亿元) 8.58 8.16 5.97
全市场成交金额(万亿元) 290.61 210.82 187.90
成交金额市场占比 2.95% 3.87% 3.18%
2)资产管理业务
报告期内,国投安信期货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开展资产管理业务,致力于建立具有可持续性发展、多种交易策略优化结合的全市场、全品种的期货资产管理商业模式;致力于打造业绩回报良好、业界知名客户认可、凝聚力强的优秀期货国投资本股份有限公司 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资产管理业务团队,为客户提供全方位的优质服务。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国投安信期货资产管理业务的管理净值规模为20.12亿元,管理产品数量为34只。
3)投资咨询业务
期货投资咨询业务模式主要为基于客户委托,从事风险管理顾问、期货研究分析、期货交易咨询等营利性业务,其中包括:协助客户建立风险管理制度、操作流程,提供风险管理咨询、专项培训;研究分析期货市场及相关现货市场的价格及其相关影响因素,制作、提供研究分析报告或者资讯信息;为客户设计套期保值、套利等投资方案,拟定期货交易策略等。投资咨询业务的收费水平主要由国投安信期货和客户协商确定,根据市场行情由双方签订的协议约定。
4)风险管理业务
风险管理业务由期货子公司国投中谷(上海)投资有限公司开展。该公司主要围绕国内四大期货交易所上市的期货合约品种,开展已获中期协核准的“基差贸易、仓单服务、合作套保、场外衍生品业务和做市业务”等五大备案试点业务。
(3)业务流程图
1)期货经纪业务流程国投资本股份有限公司 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2)资产管理业务流程
3)投资咨询业务
7、其他业务
(1)国际业务
安信证券主要通过下属子公司安信国际开展国际业务。安信国际自成立以来,已发展成为一家具有证券经纪、期货经纪、资产管理、投资银行等证券业务以及跨境并购、固定收益等创新业务的全牌照金融控股公司,业务状况呈现良好发展态势。截至2019年末,安信国际注册资本为16.5亿港元,下设13家子公国投资本股份有限公司 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司及孙公司,拥有香港证监会颁发的1、2、4、5、6、9号业务牌照、保险经纪牌照以及放债人牌照。经过十年左右的发展,安信国际各项业务收入总量明显增多,产品服务种类日渐丰富,各方面均取得了长足的发展。
1)经纪业务
安信国际的经纪业务主要通过其全资子公司安信国际证券(香港)有限公司和安信期货(香港)有限公司开展。其中,安信国际证券(香港)有限公司开展的主要业务为证券经纪、孖展及股票包销配售等业务;安信期货(香港)有限公司开展的业务为期货经纪业务。
报告期内,安信国际经纪业务发展势头良好,涵盖了美国、澳洲、新加坡、英国、德国、加拿大、日本、韩国、台湾及上海、深圳等交易市场。2019 年,安信国际证券经纪业务累计交易量644亿港元。
2)资产管理业务
安信国际的资产管理业务主要通过其全资子公司安信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开展,主要业务范围涵盖了公募及私募基金管理、机构专户投资管理、双向跨境资产管理、私募基金定制化顾问服务、中港两地的投资顾问服务等,管理服务对象包括国内及外资银行、保险公司、上市公司等。
报告期内,安信国际的资管业务稳健发展,主动管理资产业务规模持续上升。截至2019年末,安信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总资产管理规模为38.24亿港元,其中主动管理资产规模为24.00亿港元。
3)投资银行业务
安信国际的投资银行业务主要由其全资子公司安信融资(香港)有限公司开展,主要经营业务包括企业融资等。其中,投行部提供首次公开发行服务,包括协助重组公司、准备上市计划有关文件及材料、建议新股价格、上市时机、股票推广、招股事宜以及收购并购服务,包括协助寻找合适业务伙伴,就交易价格、交易形式及融资途径等提供专业意见;资本市场部提供包销新股、组织承销团及安排配售股份等服务。
(2)私募投资基金业务国投资本股份有限公司 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私募投资基金业务是指证券公司按照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通过其所设立的私募投资基金子公司以设立私募基金的方式,筹集并管理客户资金进行股权投资以及提供与股权投资有关的财务顾问等业务。安信证券主要通过下属的全资子公司安信乾宏开展私募投资基金业务。
报告期内,安信乾宏实现了直投业务向私募投资基金业务的转型,业务开展情况良好。截至2019年末,安信乾宏总资产12.76亿元,总负债4.25亿元,净资产8.51亿元;2019年度实现营业收入3,646.85万元,净利润733.05万元。
截至2019年末,安信乾宏及下设基金管理机构合计设立私募投资基金10只。其中,安信乾宏管理的私募投资基金3只,共参与投资项目7个;下设基金管理机构管理的私募投资基金7只,共参与投资项目15个。
(3)另类投资业务
另类投资业务是指证券公司按照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通过其所设立的另类投资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从事《证券公司证券自营投资品种清单》所列品种以外的金融产品、股权等另类投资的业务。安信证券主要通过下属的全资子公司安信证券投资开展另类投资业务。截至2019年12月31日,安信投资已完成投资项目6个,其中科创板跟投项目3个。
(4)研究平台发展情况
在打造研究平台,构建一流研究团队、提供一流研究服务的理念指导下,安信证券专门设立研究中心负责资本市场研究服务工作,研究中心的业务定位为向国内外机构投资者提供发布证券研究报告业务和卖方研究咨询服务,对外职能是通过提供一流的卖方研究服务获取佣金分仓等商业利益,对内职能是向安信证券客户和内部部门提供研究咨询服务,为各业务条线发展提供有力的研究保障。
安信证券研究中心根据业务设立若干组,并实行组长负责制。具体而言,研究中心共设总量研究组、大宗商品组、制造业组、环保建筑组、消费品组、TMT组、金融地产组、新三板及咨询组八个业务组,质控组、合规组、研究策划组、综合组四个内控组以及分析师委员会。截至2019年12月31日,研究中心拥有分析师105人,其中90%以上拥有硕士或以上学历。近年来,研究中心多个行业分析师团队在新财富评比中获得名次。
安信证券研究中心获奖情况如下:国投资本股份有限公司 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颁奖年份 颁奖机构 荣获奖项
国防军工、计算机 第一名
能源开采、通信 第三名
2019年 新财富 环保、家电 第四名
最佳科技产业研究团队 第三名
最佳制造产业研究团队 第四名
金牛奖 最具价值首席 胡又文
1、2018年最佳行业金牛分析师
非银行金融行业赵湘怀
电力及公用事业行业邵琳琳
金牛奖 电轻子工元制器造件行行业业周孙文远波峰
2、最具价值金牛分析师
非银行金融赵湘怀
策略行业陈果
2018年度 1、总榜单
新三板、军工、计算机行业第一名
通信行业第二名
煤炭开采行业第三名
水晶球 电子行业第四名
2、公募榜
计算机、通信、新三板行业第一名
军工、煤炭开采行业第二名
造纸印刷、家电、休闲品和奢侈品第三名
计算机行业第一名
新财富 新三板第二名
2017年度 非银行金融行业、环保行业第三名
金牛奖 新三板方向 第一名
传媒、有色金属行业第二名
(二)信托业务
1、业务概况
目前,公司的信托业务主要是通过二级子公司国投泰康信托开展。国投泰康信托的业务主要为信托业务和固有资产运营业务。
信托业务是指公司作为受托人,按照委托人意愿以公司名义对受托的货币资金或其他财产进行管理或处分,并从中收取手续费的业务,由公司二级子公司国投泰康信托负责开展信托业务活动。国投泰康信托重点围绕房地产信托、小微金融、供应链金融、政信业务、同业合作以及资产证券化等领域向个人高净值客户、国投资本股份有限公司 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机构客户、同业客户等提供资金信托、动产信托、不动产信托、有价证券信托和其他财产或财产权信托等信托业务。国投泰康信托在不断巩固既有业务优势的同时,积极优化业务模式,向专业化、基金化方向发展。此外,在财富管理领域,国投泰康信托建立了多元化的产品体系,为客户提供包括个人理财、资产配置、家族信托及慈善信托等在内的金融服务。
固有业务是指信托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开展存放同业、拆放同业、贷款、租赁、投资,从中获得利息收入与投资收益。国投泰康信托重点开展股权投资、证券投资、现金管理、FOF/MOM等资产管理业务,持续提高投资专业能力、运营管理能力和资源整合能力。
2、业务经营情况
(1)信托业务
2017年、2018年和2019年,国投泰康信托业务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国投泰康信托母公司口径)分别为7.39亿元、8.79亿元和10.34亿元,手续费及佣金费率分别为0.25%、0.32%和0.54%。2017年-2019年,国投泰康信托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呈上升趋势。报告期内,国投泰康信托主动优化业务结构,加大主动管理业务比重,手续费及佣金费率不断提升。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年度 2018年度 2017年度
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 103,373.54 87,896.12 73,859.48
手续费及佣金费率 0.54% 0.32% 0.25%
2017 年末、2018 年末和 2019 年末,国投泰康信托信托资产总额分别为3,628.05亿元、2,693.34亿元及2,002.30亿元,呈现下滑趋势。2018年,资管新规落地,对资管行业多层嵌套和通道业务进行限制,国投泰康信托根据监管要求主动压降通道业务规模,信托资产总规模有所下降。
单位:亿元
项目 2019年末 2018年末 2017年末
实收信托资产 1,991.93 2,673.55 3,614.31
信托资产总计 2,002.30 2,693.34 3,62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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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按照信托资产来源分类
按照信托资产来源划分,国投泰康信托信托业务可分为集合资金信托业务、单一资金信托业务、财产权信托业务。集合资金信托是以货币资金为信托财产,为不同委托人设立的信托关系;单一资金信托是以货币资金为信托财产,为单一委托人设立的信托关系;而财产权信托是以财产权(包括股权、债权、物权、继承权等非货币性财产)为信托财产所设立的信托关系。
报告期内,国投泰康信托各类信托业务资产总额及占比情况如下:
单位:亿元
2019年末 2018年末 2017年末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集合资金信托 1,152.15 57.54% 1,159.29 43.04% 1,132.65 31.22%
单一资金信托 712.16 35.57% 1,256.17 46.64% 1,722.01 47.46%
财产权信托 137.99 6.89% 277.88 10.32% 773.40 21.32%
合计 2,002.30 100.00% 2,693.34 100.00% 3,628.05 100.00%
最近三年末,国投泰康信托单一资金信托资产占比分别为 47.46%、46.64%和35.57%,集合资金信托资产占比分别为31.22%、43.04%和57.54%,从趋势上看,单一资金信托资产占比逐年下滑,而集合资金信托资产占比逐年上升。报告期内国投泰康信托加快推动业务发展转型,加大了对集合资金信托的开发力度,集合类信托资产规模和占比迅速提升,由于集合资金信托要求信托公司能够将各种社会资金供给端与经济建设的资产需求端进行匹配,公司在信托业务中的主动管理能力得到持续提升。
2)按照信托产品功能分类
按照信托产品功能及资金运用方式分类,国投泰康信托的信托业务主要分为证券投资类信托、股权投资类信托、融资类信托、事务管理类信托等。从信托资产类型上看,近年来股权投资类的信托资产增长迅速,同时为适应宏观经济形势及监管需要,国投泰康信托对信托业务发展战略进行调整,强调投融并举发展,适当控制融资业务规模,融资类信托规模有所下降。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亿元
项目 2019年末 2018年末 2017年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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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证券投资类信托 256.70 12.82% 224.79 8.35% 315.19 8.69%
股权投资类信托 194.41 9.71% 277.26 10.29% 229.83 6.33%
融资类信托 1,042.56 52.07% 1,513.10 56.18% 1,855.61 51.15%
事务管理类信托 131.09 6.55% 265.76 9.87% 766.32 21.12%
其他 377.54 18.86% 412.43 15.31% 461.10 12.71%
合计 2,002.30 100.00% 2,693.34 100.00% 3,628.05 100.00%
①证券投资类信托
证券投资类信托由信托机构通过信托计划将合格投资者资金集中起来统一进行有价证券投资,并将投资收益和本金交付给受益人,信托公司按照约定从中收取一定比例的手续费。
②股权投资类信托
股权投资类业务中,信托公司作为受托人,以信托资金对金融类及其他股权进行战略性投资或财务性投资。信托公司通过自身的产品创新、产品设计和管理能力,成为客户个性化产品的设计者和管理者,并收取手续费获得收益。
③融资类信托
融资类信托业务主要为向信托公司客户发放信托贷款。信托公司担任受托人和贷款提供方,向资金需求方提供信托融资服务。
④事务管理类信托
事务管理类业务主要是指受托管理型业务,信托公司担任受托人和账户管理人,按照信托文件约定和委托人指令执行和履行事务管理职责。事务管理类信托业务主要是利用信托权益重构、名实分离、风险隔离、信托财产独立性等制度优势,为法人和个人委托人提供的信托事务管理服务并获得收益。
3)按照信托产品管理方式分类
按照信托产品管理方式的不同,各类信托资产可分为主动管理类与被动管理类,在实践中对信托资产主动和被动管理的划分主要依据受托人在信托项目中是否处于主导地位、受托人在信托项目中是否承担主要管理职责。报告期各期末,国投泰康信托主动、被动信托资产规模的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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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亿元
2019年末 2018年末 2017年末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主动管理 880.88 43.99% 772.23 28.67% 605.68 16.69%
被动管理 1,121.42 56.01% 1,921.12 71.33% 3,022.37 83.31%
合计 2,002.30 100.00% 2,693.34 100.00% 3,628.05 100.00%
注:上述主动管理信托资产规模根据监管机构业务口径统计,涵盖投资、融资和部分服务类信托
4)按照信托产品投向分类
从信托产品投向上看,各类信托资产投向工商企业、基础产业和房地产为主,较少投向证券市场和金融机构。报告期各期末,国投泰康信托信托资产投向如下表所示:
单位:亿元
2019年末 2018年末 2017年末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基础产业 447.65 22.36% 403.20 14.97% 425.53 11.73%
房地产业 336.44 16.80% 374.89 13.92% 251.63 6.94%
证券市场 145.69 7.28% 122.87 4.56% 312.13 8.60%
工商企业 340.70 17.02% 888.08 32.97% 1,992.96 54.93%
金融机构 368.04 18.38% 141.44 5.25% 204.90 5.65%
其他 363.78 18.17% 762.87 28.33% 440.91 12.15%
合计 2,002.30 100.00% 2,693.34 100.00% 3,628.05 100.00%
(2)固有业务
2017年、2018年和2019年,国投泰康信托利息净收入(母公司口径)分别为-5,559.47万元、-7,357.22万元、-1,979.18万元,利息净收入呈波动趋势。2018年国投泰康信托向信托业保障基金融资规模增加,国投泰康信托利息支出增长,2019 年随国投泰康信托向信托业保障基金融资规模下降,利息支出下降。最近三年,国投泰康信托投资收益分别为31,786.95万元、27,723.88万元、28,691.75万元,受投资子公司利润和分红减少和资本市场波动影响,国投泰康信托投资收益有所下滑。
单位:万元
国投资本股份有限公司 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项目 2019年度 2018年度 2017年度
利息净收入 -1,979.18 -7,357.22 -5,559.47
其中:利息收入 533.76 574.87 686.99
利息支出 2,512.94 7,932.09 6,246.46
投资收益 28,691.75 27,723.88 31,786.95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22,450.91 - -
合计 49,163.49 20,366.66 26,227.48
注:以上为国投泰康信托母公司口径数据
2017年末、2018年末和2019年末,国投泰康信托固有业务投资规模分别为57.44亿元、65.28亿元、69.40亿元,从资产配置类型来看,固有业务主要投向信托产品、资管计划、信托业保障基金、现金管理类产品等其他类资产,长期股权投资和基金投资占比较少,长期股权投资为国投泰康信托母公司持股的国投瑞银基金、国投万和资管等公司。
单位:万元
2019年末 2018年末 2017年末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股票 - - - - - -
基金 43,016.00 6.20% 30,287.93 4.64% 14,543.27 2.53%
债券 5,000.00 0.72% - - - -
长期股权投资 16,489.00 2.38% 12,740.56 1.95% 11,902.87 2.07%
其他投资 629,526.00 90.71% 609,791.71 93.41% 547,966.82 95.40%
合计 694,031.00 100.00% 652,820.20 100.00% 574,412.96 100.00%
注:以上仅考虑国投泰康信托母公司生息资产,不含货币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等
3、业务流程
根据国投泰康信托《信托业务管理办法》和《信托业务流程》,信托具体业务流程包括如下方面:
(1)前期调查与立项
1)前期调查是指信托经理(信托项目组)根据有关项目(客户)源提供的信息,经过初步评价后,对符合条件的项目所进行基本情况的调查。
2)立项准备由信托经理(信托项目组)完成。立项准备是指信托经理(信国投资本股份有限公司 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托项目组)在前期调查的基础上,为达到立项的要求而完成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文件资料:
①项目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和有关资料;
②信托项目立项报告,主要内容应包括:基本情况,项目的提出,信托方案设计,信托方案财务效益预测,信托资产(资金)管理、运作风险揭示及控制措施,项目费用计划等;
③信托项目工作计划;
④其他必要文件。
3)项目立项
项目立项由信托经理(信托项目组)在对项目情况进行充分尽职调查的基础上,编写项目立项报告,经相关部门审核无异议、分管领导审批后,项目予以立项。
(2)项目审批
项目审批是指信托业务决策委员会召开决策会议,对已立项项目的可行性进行审核和审批。决策会议上,业务部门提交上会审议的材料,信托业务决策委员会委员经讨论后,按照议事规则的规定进行表决。
(3)推介
1)项目决策通过后,根据推介计划进行项目推介。
2)需委托其他机构代理销售的,与代理机构签署代理销售协议,协议文本需进行法律和合规审核后方可签订。
3)根据需要建立信托账户、开立银行信托专户、收取信托资金并进行登记核算。
4)信托推介结束后,应将推介材料及记录整理后统一保存。
(4)交易
交易指信托合同签署后,信托项目资金募集完成,履行合同中义务的行为。进行交易运作时,相关业务部门对信托资金的使用提出书面申请,送资产运营总国投资本股份有限公司 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部审核,由分管领导审批。项目资金划拨由资产运营总部负责,资金划拨须经分管领导批准。
(5)项目管理
项目管理是指对已完成投资项目的管理。
1)信托项目的经营管理由信托业务部门责成信托经理(信托项目组)负责,信托经理(信托项目组)对信托项目的经营情况进行全程跟踪,并定期、不定期对项目经营过程中发生的重大、重要事件及时向信托业务决策管理委员会汇报。
2)信托项目的财务管理由资产运营总部负责。收入的组织、资金的回收由信托经理(信托项目组)负责。风险管理部对信托财产的运作情况实时监控,在必要时,可以提请有关人员注意控制投资风险。法律合规部协助处理信托项目管理过程中的相关法律事务,处理发生的纠纷。稽核审计部对信托项目进行定期、不定期审计。
3)以上工作完成后,由信托业务部门组织相关人员对项目完成质量进行评价,根据评价结果编制奖惩方案,经主管领导批准后实施。
(6)项目的清算与终结
项目到期后,根据信托合同对项目进行清算。合同中约定的权利、义务及资产转移完成后,项目终结。项目清算完成后,编写信托清算报告。稽核审计部对项目终结出具最终审计意见。项目档案由信托业务部门汇总后移交档案室存管。
4、经营模式
(1)运作模式
国投泰康信托经营层设立固有业务决策委员会和信托业务决策委员会,分别对固有业务、信托业务进行决策,对固有财产和信托业务进行分类管理。固有业务遵循分级授权的原则,决策主体包括国投泰康信托股东会、董事会、董事长、总经理、固有业务决策委员会、投资管理总部。
国投泰康信托信托业务实施机构由信托业务部门、财富管理总部、资产管理总部、资产运营总部、风险管理部、法律合规部和稽核审计部组成,信托业务部门主要负责信托产品开发、设计;财富管理总部主要负责信托产品推介、发行、国投资本股份有限公司 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受理申购赎回、信息披露等;资产管理总部负责管理证券、黄金等信托产品的投资管理、投资决策、投资交易等;资产运营总部负责信托财产资金拨付、清算估值和财务核算等;风险管理部负责信托业务决策委员会的召集和记录、信托项目的风险审查、过程管理、风险监测等;法律合规部负责信托项目的合规性审查;稽核审计部负责信托项目相关事项的稽核审计。
(2)内部控制情况
国投泰康信托坚持稳健经营理念,重视风险管控,通过建立风险防范的“三道防线”,构筑了完整的内控管理架构:“第一道防线”为各部门对本部门的业务流程和操作流程进行日常维护和管理,对本部门所面临的主要风险点进行识别、检查和控制;“第二道防线”为风险管理部门对各部门的主要风险点进行日常监控与管理;“第三道防线”为稽核审计部门对各部门的业务运行过程和结果进行稽核与检查。
(三)基金管理业务
1、业务概况
基金管理业务是指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对基金的募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基金财产的投资、收益分配等基金运作活动进行管理的业务。目前,公司的基金管理业务主要是通过国投瑞银基金及其全资子公司国投瑞银资本、国投瑞银香港开展。国投瑞银资本是国投瑞银专户子公司,主要业务为专户理财业务。国投瑞银香港主要在香港开展经有权机关核准的资产管理相关业务,具体包括公募基金和专户理财业务、投资顾问业务。
国投瑞银基金成立于2005年6月8日,由国投泰康信托有限公司和瑞银集团(UBS AG)合资设立,两者持股比例分别为51%和49%。国投瑞银基金是第一家外方持股比例达49%的合资基金公司,目前注册资本为1亿元。自成立以来,国投瑞银基金在传统公募业务领域精耕细作、稳健经营,同时大胆创新,积极开拓特定客户、非二级市场及跨境资产管理业务,不断提升自身的资产管理能力,为客户提供优质的金融产品,迅速成长为一家具备较强综合实力的基金公司。目前,国投瑞银基金及其子公司已获得QDII、RQFII、QFII、QDIE等业务资格。
2、业务经营情况国投资本股份有限公司 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1)公募基金管理业务
2017年末、2018年末及2019年末,国投瑞银基金公募基金管理规模分别为1,000.00亿元、772.34亿元和817.10亿元,2018年国投瑞银基金货币基金规模压缩,整体管理规模有所减少。报告期内,国投瑞银基金公募基金产品数量及管理规模情况如下:
单位:亿元
项目 2019年末 2018年末 2017年末
产品数量(个) 68 70 68
受托资金 817.10 772.34 1,000.00
国投瑞银基金目前已建立覆盖高、中、低风险等级的较为完整的产品线,为投资者提供多样化选择,满足不同风险偏好的投资需求。公募产品类别以混合基金、货币基金和债券基金为主,同时覆盖股票、商品、QDII等品种。2018年国投瑞银基金新发7只纯债基金,债券基金规模及占比显著上升。报告期内,各类别公募基金占比情况如下:
单位:亿元
2019年末 2018年末 2017年末
项目
账面价值 占比 账面价值 占比 账面价值 占比
股票基金 23.03 2.82% 17.53 2.27% 23.05 2.31%
混合基金 123.88 15.16% 99.71 12.91% 179.55 17.96%
货币基金 400.74 49.04% 378.12 48.96% 709.34 70.93%
债券基金 253.47 31.02% 273.23 35.38% 81.78 8.18%
QDII基金 1.69 0.21% 1.28 0.17% 2.53 0.25%
商品基金 7.89 0.97% 2.49 0.32% 3.74 0.37%
FOF基金 6.40 0.78% - - - -
合计 817.10 100.00% 772.34 100.00% 1,000.00 100.00%
(2)专户理财业务
基金专户理财是指基金管理公司向特定客户募集资金或者接受特定客户财产委托担任资产管理人,由商业银行担任资产托管人,为资产委托人的利益,运用委托财产进行证券投资的一种活动。
国投瑞银基金自2008年获得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资格以来,专户理财业国投资本股份有限公司 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务快速发展,建立了涵盖传统风险回报匹配、需求导向型、另类投资型和 QDII等标准化的产品线,产品涵盖灵活配置型、稳健增利型等常规产品,还包括分级、量化对冲、期指套利、商品期货等创新品种。国投瑞银基金是全行业第一家通过专户产品取得期指交易编码并成功入市的基金公司;是第一家推出以股指期货套利为主的多重套利策略专户产品的基金公司;是第一家推出含有商品期货套利策略的专户产品的基金公司。
国投瑞银基金全资设立了专户子公司国投瑞银资本管理有限公司,2015 年11月,国投瑞银资本成功获得合格境内投资者境外投资(QDIE)试点资格。目前,国投瑞银资本业务范围覆盖非二级市场投资管理、资产证券化投资、基础设施投资、私募股权等特定领域。
报告期内,国投瑞银基金境内部分专户资产管理规模如下:
单位:亿元,个
2019年末 2018年末 2017年末
项目
产品数量 受托资金 产品数量 受托资金 产品数量 受托资金
国投瑞银基金母 28 136.81 34 158.87 43 203.58
公司
国投瑞银资本 35 198.48 57 339.39 99 610.97
合计 63 335.29 91 498.26 142 814.55
2017年末、2018年末及2019年末,国投瑞银基金境内部分专户理财业务管理规模分别为814.55亿元、498.26亿元和335.29亿元。受资管新规、去通道化、基金子公司净资本管理办法出台等监管政策的影响,报告期内国投瑞银基金专户理财业务规模、管理数量持续收缩,与行业整体情况表现一致。
(3)国际业务
国投瑞银基金主要通过下属全资子公司国投瑞银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开展国际业务。国投瑞银香港于2011年1月14日正式成立,注册地为香港,目前拥有香港证监会第1类(证券交易)、第4类(就证券提供意见)和第9类(资产管理)牌照;获批中国证监会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资格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资格,全面为投资者提供跨境资产管理业务服务。
报告期内,国投瑞银香港资产管理业务规模和投资顾问业务资产规模情况如国投资本股份有限公司 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下:
单位:亿元
项目 2019年末 2018年末 2017年末
资产管理业务 1.84 2.80 3.11
投资顾问业务 - 73.31 57.11
合计 1.84 76.11 60.22
2019 年,国投瑞银香港业务规模减少主要系国投瑞银香港与安信国际进行的股权交割尚处过程中,暂未进行新业务拓展,同时原有业务陆续到期赎回所致。
3、业务流程图
(1)基金开发流程图国投资本股份有限公司 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合作主体 业务流程 文档材料
(2)投资决策流程图
4、经营模式
(1)投资决策架构与风险控制体系国投资本股份有限公司 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国投瑞银基金投资业务采取投资决策委员会集体决策基础上的基金经理负责制,辅以分级授权管理制度,重大投资决策必须有据可依并经过相应审批,投资标的均来自经审核才能加入的备选证券库。投资授权方案的制定充分考虑投资活动的风险大小,对基金、其他受托资产的安全性和收益性存在较大影响的,应经分管投资的基金公司领导审批,存在重大影响的,应经投资决策委员会审批,除此之外的其他投资活动可授权基金经理、投资经理自主决定。
国投瑞银基金通过人与系统、制度、流程的有机结合来实现风险管理的目标。一方面建立了投资管理的组织体系来明确岗位职责和风险管理责任,如部门负责人是其部门风险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基金经理(投资经理)是相应投资组合风险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员工是本岗位风险管理的直接责任人。另一方面,国投瑞银基金投资风险管理工作与投资管理的业务流程相结合,在投资决策、投资研究、投资执行以及投资监督等各个环节发挥作用,国投瑞银基金在投资管理决策机制以及授权体系的建立,在研究支持、跟踪研究、异常信息及时反馈以及投资组合构建和整个过程监控的设计上,针对各环节可能风险的情况建立相应的控制措施,控制措施本身就是投资业务开展流程的节点,从而实现业务管理和业务风险管理的统一,在投资业务开展的过程中管理住风险。
除了投资、研究、交易相应人员在开展业务的过程中按既定的事前、事中、事后风险控制要求实施投资风险的管理外,国投瑞银基金还通过合规与风险控制委员会以及在风险管理部门设置的专门投资风控岗位,以独立于投资业务部门的角度,对投资风险实施事前、事中、事后的监控。
为开展投资风险管理工作,国投瑞银基金相应开发和应用了一系列的信息系统,比如使用恒生交易系统内置的风险控制模块对投资对象、投资比率限制、反向交易等进行实时监测和控制;使用衡泰风险管理与绩效评估系统、Factset 和Barra公司的Aegis系统对流动性风险、市场风险等进行评估或者开展业绩归因分析;使用自建的投研数据中心监控模块,每日对投资超标情况、异常风险指标等进行提示、分析和监控。
(2)营销服务模式
国投瑞银基金销售网络可分为代销、直销两大板块,其中代销包括银行、券商、互联网第三方;直销包括机构客户和个人(电商)客户。国投瑞银基金构建国投资本股份有限公司 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了北方营销中心(北京)、华东营销中心(上海)以及华南营销中心(深圳)三大营销中心,产品销售渠道涵盖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招商银行、交通银行、光大银行、民生银行等多家股份制银行和部分地方性银行,也包括各大证券公司、互联网第三方基金销售机构以及国投瑞银基金直销平台(官网直销平台、官方APP“国投瑞银”以及官方微信服务号“国投瑞银基金”),同时国投瑞银基金开通了银联卡和通联支付为支付渠道的网上直销交易业务。截至2019年底,国投瑞银基金销售渠道合作伙伴共119家,其中银行27家,证券公司64家,第三方销售机构等28家。国投瑞银基金销售网络如下图所示:
5、近年获奖情况
最近三年,国投瑞银基金所获主要奖项如下:颁奖年份 颁奖机构 荣获奖项
东方财富风 2019年度最受欢迎债券基金——国投瑞银恒泽中短债
云榜
每日经济新 2019中国金鼎奖最佳专户特色产品奖——国投瑞银灵瑞3号灵活
闻金鼎奖 配置资产管理计划
上海证券报 第16届中国基金业金基金奖:金基金?股票投资回报基金管理公司
奖——国投瑞银
中国证券报 第16届中国基金业金牛奖:五年期开放式混合型持续优胜金牛基
金奖——国投瑞银策略精选混合
2019年 中国证券报 第16届中国基金金业奖金—牛—奖国:投五瑞年银期优开化放增式强债债券券型持续优胜金牛基
蚂蚁金服 蚂蚁金服“2018年度最佳合作伙伴”——国投瑞银基金
中国基金报 第1届中国公募基金英华奖:2018年度最佳营销策划案例奖(最
佳海报)——国投瑞银基金
证券时报 第14届中国基金业明星基金奖:2018年度固定收益投资明星团队
奖——国投瑞银基金
证券时报 第14届中国基金业明星基金奖:五年持续回报积极债券明星基金
奖——国投瑞银优化增强
国投资本股份有限公司 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证券时报 第14届中国基金业明星基金奖:三年持续回报QDII明星基金奖
——国投瑞银中国价值发现
大众证券报 十大风云基金产品奖:2018年度十大风云基金产品奖——国投优
化增强
中国证券报 五年期开放式债券型持续优胜金牛基金奖——国投瑞银优化增强
债券
上海证券报 基金20年金基金?债券投资回报基金公司奖
上海证券报 金基金?债券基金奖(五年期)——国投瑞银优化增强
上海证券报 金基金?债券基金奖(一年期)——国投瑞银和顺债券
证券时报 2017年度积极债券型明星基金奖——国投瑞银和顺债券
证券时报 五年持续回报积极债券型明星基金奖——国投瑞银优化增强
2018年 中国基金报 英华奖?公募20年最佳固定收益基金管理人——国投瑞银基金
中国基金报 英华奖?公募20年最佳回报债券型基金——国投瑞银优化增强
中国基金报 英华奖?公募20年最佳回报混合型基金——国投瑞银融华
中国基金报 英华奖?公募20年最佳回报混合型基金——国投瑞银稳健增长
中国基金报 英华奖?公募20年最佳回报混合型基金——国投瑞银新兴产业
中国基金报 英华奖?公募20年最佳回报债券型基金——国投瑞银稳定增利
中国基金报 最佳主动权益创新产品——国投瑞银瑞福分级
中国证券报 三年期开放式混合型持续优胜金牛基金奖——国投瑞银策略精选
混合型基金
中国证券报 三年期开放式债券型持续优胜金牛基金奖——国投瑞银优化增强
债券型基金
上海证券报 2016年度金基金?海外投资回报基金公司奖——国投瑞银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
上海证券报 一年期灵活配置型金基金奖——国投瑞银新增长混合基金
2017年 上海证券报 三年期灵活配置型金基金奖——国投瑞银策略精选混合基金
上海证券报 五年期灵活配置型金基金奖——国投瑞银新兴产业混合基金
上海证券报 三年期债券型金基金奖——国投瑞银优化增强债券基金
证券时报 三年持续回报平衡混合型明星基金奖——国投瑞银策略精选
证券时报 2016年度平衡混合型明星基金奖——国投瑞银瑞盈
证券时报 2016年度QDII明星基金奖——国投瑞银中国价值发现
八、公司主要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
(一)主要固定资产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发行人固定资产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国投资本股份有限公司 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项目 账面原值 累计折旧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综合成新率
房屋及建筑物 11,460.81 4,537.96 - 6,922.85 60.40%
机器设备 66,781.20 47,913.64 7.64 18,859.92 28.24%
运输工具 7,564.93 5,594.37 2.85 1,970.56 26.05%
办公设备 8,391.18 6,368.52 2.38 2,019.81 24.07%
固定资产装修 4,970.89 4,148.13 - 822.762749 16.55%
合计 99,169.01 68,562.62 10.49 30,595.90 30.85%
1、自有房屋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发行人及其境内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拥有房屋合计77处,总建筑面积为44,889.93平方米。其中,有44处总建筑面积为42,548.43平方米的房屋已取得了房屋权属证书;有31处总建筑面积为1,921.10平方米的房产为发行人全资子公司安信证券依据深圳市相关规定合法购置的人才安置房,并依据法规仅拥有有限产权;有2处总面积为420.40平方米的房屋未取得房产证。
(1)已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房产情况
除人才安置房及2处瑕疵房屋外,公司有权依法占有、使用、转让、出租、抵押或以其他方式处置该等房屋,该等房屋不存在产权纠纷,亦不存在有效担保或其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情形。该等房屋总建筑面积42,548.43平方米,占国投资本及其境内全资及控股子公司自有房产总建筑面积的94.78%。
(2)尚未取得产权证书的自有房屋情况
1)基本情况及原因
截至目前,发行人及其境内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尚未取得产权证书的自有房产共计33处。具体情况及原因如下:
①深圳人才安居房情况
发行人全资子公司安信证券拥有位于深圳市福田区桂花路平冠道的12处自有房产、位于深圳市宝安区宝深路南松坪村的4处自有房产、位于深圳市福田区梅林颂德花园的 5 处自有房产及位于深圳市龙岗区平湖镇凤凰大道南坤宜福苑的10处自有房产,总计建筑面积为1,921.10平方米。
国投资本股份有限公司 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该31处自有房产系根据《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深圳市人才安居暂行办法》及《福田区企业人才住房配售管理办法》的规定,由深圳市相关部门向安信证券配售,由安信证券购置用以向符合条件的员工出租的人才安居房。安信证券分别于2013、2014、2015、2020年与深圳市住房建设管理部门就31处人才安居房签署购买合同,且已足额缴纳购房款,为安信证券合法拥有房产。根据《福田区企业人才住房配售管理办法》的规定及购买合同的约定,安信证券对其所购买的人才安居房享有有限产权,不得向政府以外的任何单位或个人进行任何形式的产权交易。
根据安信证券就该31处人才安居房产权证书情况出具的说明,安信证券曾口头就该31处人才安居房与相关工作人员进行沟通,对方明确指出该人才安居房不予办理产权证书。
②锦江花园2处自有房产情况
安信证券拥有1处位于潮州市潮州大道锦江花园面积为20.40平方米的车库及1处面积为400平方米的食堂,总计建筑面积为420.40平方米。
根据安信证券就该2处房产情况出具的说明,该2处房产均为安信证券接收原广东证券潮州城新西营业部时包含的资产,其中,由于车位为无围墙的开放式车位,只有使用权、没有产权,因此无法办理房产证;食堂系原广东证券潮州城新西营业部其时于自有办公楼天台加盖的食堂,因该食堂在建造期间报建手续存在瑕疵,原广东证券潮州城新西营业部其时无法取得房产证,故安信证券接收原广东证券潮州城新西营业部资产时,亦无法办理产权证书。
(3)未取得产权证书不会对发行人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①未取得产权证书的房产面积占比较低
截至目前,发行人及其境内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拥有房屋合计77处,总建筑面积为44,889.93平方米。其中,位于深圳市的31处人才安居房,总计建筑面积为1,921.10平方米,占发行人及其境内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总建筑面积的4.28%;位于潮州市潮州大道锦江花园的1处车库及1处食堂,总计建筑面积为420.40平方米,占发行人及其境内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总建筑面积的0.94%。该等未取得产权证书的房产合计建筑面积占申请人自有房产总建筑面积比例较小,不会对发国投资本股份有限公司 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行人经营活动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②未取得产权证书的房产均为非经营用房
安信证券对位于深圳市的31处人才安居房享有有限产权,根据《福田区企业人才住房配售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及购买合同的约定,安信证券购置用以向符合条件的员工出租,并未在该等人才安居房开展经营活动。安信证券对位于潮州市潮州大道锦江花园的1处车库及1处食堂,并未改变其原有用途,亦未通过该处车库及食堂产生营业收入,如因房产未取得产权证书致使安信证券不能继续使用,安信证券可立即搬移,该等搬移不会对安信证券经营活动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2、租赁房屋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发行人及其境内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租赁的房屋合计444处,总租赁面积为217,973.68平方米,上述发行人及其境内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均已就前述租赁房产与出租方签订了房屋租赁协议,相关协议内容合法、有效。
(1)瑕疵租赁房产的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发行人及其境内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租赁使用的房产中共有102处租赁房产的出租人未能提供合法有效的产权证书,截至目前,该等未能提供合法有效产权证书的租赁房产情况如下:
①1处非经营租赁房产
未能提供合法有效产权证书的102处租赁房产中,1处租赁房产系依据深圳市人才安居政策获得的定向配租房屋,用于原价分配转租安信证券相关员工过渡性居住,该处租赁房产的租赁面积为555.03平方米,占总租赁面积的0.25%。因该处租赁房产仅用于人才居住,并非用于开展经营活动,不会对发行人及其境内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经营活动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②出租人未取得租赁房产权属证书但提供了相应的证明或说明
未能提供合法有效产权证书的102处租赁房产中,有83处租赁房产的出租人或所有权人,以租赁协议约定或提供承诺的方式,向承租人保证如果发生权属国投资本股份有限公司 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纠纷,愿意承担相应责任,该83处租赁房产的租赁面积为45,787.56平方米,占总租赁面积的21.01%;15处租赁房产的出租人已提供该等房屋建筑物办理并取得的相关土地权证、用地规划、工程规划、施工许可证,或已通过的相关规划、消防、环保、建设工程竣工验收等手续,或出租人已提供房屋产权说明、房屋预售合同或购房合同等证明,该15处租赁房产的租赁面积为5,683.25平方米,占总租赁面积的2.61%。
前述98处租赁房产虽出租人未提供租赁房屋产权证书,但根据其提供的证明及说明文件,出租人有权出租上述租赁房产,且如因租赁房产产权纠纷给承租人造成影响能够承担相应责任,为承租人承租该等租赁房产提供相应保障。
③出租人未提供明确出租房产权属证书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
在上述102处未能提供合法有效产权证书的租赁房产中,3处房产出租人或所有权人未能提供其他证明或说明文件,该 3 处租赁房产的租赁面积为 766.24平方米,占总租赁面积的0.35%。该等出租人的出租权利存在或有瑕疵,无法判断出租人是否具备合法有效的出租权利。
(2)瑕疵租赁房产不会对发行人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①瑕疵租赁房产面积占比较低
发行人及其境内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承租的瑕疵房产中,仅3处房产出租人或所有权人未能提供其他证明或说明文件,占总租赁面积的0.35%,该等瑕疵租赁房产合计租赁面积占发行人总租赁面积比例较小,不会对发行人及其境内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经营活动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②瑕疵租赁房产可替代性较高
上述未提供产权证明的租赁房产均为证券营业部办公场地使用,具有较强的可替代性,如果上述瑕疵租赁房产因权属瑕疵不能继续租赁,根据双方租赁协议的约定和市场惯例,出租人一般会给予承租人合理的搬迁过渡期,在此期间承租人寻找替代房产不存在实质障碍,不会对发行人及其境内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③与出租人确认瑕疵房产风险承担问题
为保证发行人及其境内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对上述租赁房产的使用,发行人及国投资本股份有限公司 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其境内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已取得83处租赁房产的出租人或所有权人以租赁协议约定或提供承诺的方式,保证愿意承担因上述房屋权属存在瑕疵而可能导致承租人所遭受的相应损失,有效的降低了因租赁房产权属瑕疵而给发行人及其境内全资及控股子公司造成的不利影响。
④后续就拟到期瑕疵房产将采取应对措施
在上述权属瑕疵的租赁房产租赁期限届满前,发行人及其境内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将积极寻找、租赁有合法权属证书的房产,逐步替代权属瑕疵的租赁房产,以降低经营的风险。
综上,发行人上述未取得产权证书的房产无权属纠纷,该等房产合计建筑面积占发行人自有房产总建筑面积比例较小,发行人并未通过该等房产开展经营活动,不会对发行人经营活动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发行人及其境内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已获得上述大部分未提供产权证明的租赁房产的出租人或权利人出具的承诺,可依据承诺要求出租人赔偿因租赁房产存在权利瑕疵而受到的相应损失。未能提供其他证明或说明文件的瑕疵租赁房产面积占比较低。上述瑕疵租赁房产多为证券营业部办公场地使用,具有较强的可替代性,上述租赁房产瑕疵不会对发行人及其境内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二)主要无形资产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发行人无形资产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账面原值 累计摊销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土地使用权 64,033.51 11,844.49 - 52,189.02
非专利技术 248.98 92.99 - 155.98
电脑软件 56,576.22 32,081.78 - 24,494.45
交易席位费 3,258.87 3,037.49 - 221.38
其他 390.01 173.54 - 216.47
合计 124,507.59 47,230.30 - 77,277.29
1、土地使用权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发行人及其境内控股子公司拥有2项土地使用权,总面积为6,526.45平方米,具体情况如下:
国投资本股份有限公司 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序 土地使用 证载权利人 座落 面积(平 取得 用途 终止日期
号 权证编号 位置 方米) 方式
深房地字 安信证券(权属份 福田 商业
第 额:85.7143%) 区福 性办
1 30006608 民太安保险公估股 华一 4,813.45 出让 公用 2060-11-17
30号 份有限公司(权属 路 地
份额:14.2857%)
梅州市国 梅江
2 用(2008) 安信证券梅州新中 区江 1,713.00 出让 商住 2046-10-23
第12250 路证券营业部 南新
号 中路
注:上述土地使用权不含不动产权证载的土地情况。
发行人拥有的土地使用权不存在抵押、查封或其他权利受到限制的情形。
2、交易席位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拥有324个交易席位,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权利人 交易场所 席位数(个)
1 安信证券 上海证券交易所 94
2 安信证券 深圳证券交易所 52
3 国投安信期货 大连商品交易所 35
4 国投安信期货 上海期货交易所 57
5 国投安信期货 郑州商品交易所 22
6 国投安信期货 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 29
7 国投安信期货 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 24
8 安信国际证券(香港)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9
9 安信期货(香港) 香港期货交易所有限公司 2
3、网络域名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发行人及其境内控股子公司拥有65项网络域名,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权利人 域名 有效期至
1 国投资本 sdiccapital.com 2024-8-24
2 国投资本 sdicessence.com.cn 2021-7-8
3 国投资本 sdicessence.cn 2021-7-8
4 国投资本 sdicessence.com 2021-7-8
国投资本股份有限公司 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序号 权利人 域名 有效期至
5 国投资本 sdicessence.net 2021-7-8
6 国投资本 sdicessence.mobi 2021-7-8
7 国投资本 sdicessence.co 2021-7-8
8 国投资本 sdicessence.biz 2021-7-8
9 国投资本 sdicessence.tv 2021-7-8
10 国投资本 sdicessence.cc 2021-7-8
11 国投泰康信托 sdictaikang.com.cn 2020-12-25
12 国投泰康信托 sdic-taikang.com.cn 2020-12-25
13 国投泰康信托 sdictaikang.com 2020-12-25
14 国投泰康信托 sdic-taikang.com 2020-12-25
15 国投泰康信托 sdictaikangtrust.com.cn 2020-12-25
16 国投泰康信托 sdictaikangtrust.com 2020-12-25
17 国投泰康信托 sdictk.cn 2021-1-21
18 国投泰康信托 sdictk.com.cn 2021-1-21
19 国投泰康信托 sdictk.com 2021-1-21
20 国投泰康信托 sdictktrust.cn 2021-1-23
21 国投泰康信托 sdictktrust.com.cn 2021-1-23
22 国投泰康信托 sdictktrust.com 2021-1-23
23 国投泰康信托 sdictrust.com.cn 2021-3-2
24 国投泰康信托 sttc.cc 2021-1-21
25 国投泰康信托 国投泰康信托.网址 2022-1-5
26 国投泰康信托 国投信托.网址 2021-11-5
27 安信证券 axzq.com.cn 2024-2-14
28 安信证券 essence.com.cn 2020-11-26
29 安信证券 essences.net.cn 2023-12-19
30 安信证券 axzq.net.cn 2023-12-19
31 安信证券 essences.hk 2023-12-19
32 安信证券 axzq.net 2023-12-19
33 安信证券 axzq.biz 2023-12-19
34 安信证券 axzq.hk 2023-12-19
35 安信证券 axzq.info 2023-12-19
36 安信证券 axzq.tel 2024-11-24
37 安信证券 essence.tel 2024-10-14
国投资本股份有限公司 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序号 权利人 域名 有效期至
38 安信证券 安信证券.biz 2023-12-19
39 安信证券 安信证券.hk 2023-12-20
40 安信证券 安信证券.cn 2027-8-28
41 安信证券 安信证券.net 2027-9-4
42 安信证券 安信证券.com 2027-9-4
43 安信证券 安信证券.中国 2027-8-28
44 安信证券 安信证券.网络 2027-8-21
45 安信证券 安信证券.公司 2027-8-21
46 安信证券 4008001001.cn 2024-6-22
47 安信证券 4008001001.com.cn 2024-6-22
48 安信证券 axzq.cc 2023-12-19
49 安信证券 axzq.tv 2023-12-19
50 安信证券 安信证券.cc 2023-12-19
51 安信证券 essences.cn 2024-7-31
52 安信证券 essences.com.cn 2024-7-31
53 安信证券 安信证券.tv 2023-12-19
54 乾能投资 axqntz.cn 2023-07-30
55 乾能投资 axqntz.com 2023-07-30
56 安信乾宏 essence-qh.com.cn 2025-8-2
57 中谷投资 sdicinvest.com 2025-3-19
58 国投安信期货 gtaxqh.com 2020-5-16
59 国投安信期货 sdicfutures.com 2020-07-16
60 国投安信期货 anxinqh.com.cn 2020-11-21
61 国投安信期货 anxinqh.com 2020-11-21
62 国投安信期货 zgqh.com.cn 2020-05-15
63 国投瑞银基金 ubssdic.com 2020-04-14
64 国投瑞银基金 ubssdic.com.cn 2020-04-14
65 国投瑞银基金 ubssdiccm.com 2020-07-31
4、注册商标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拥有116项注册商标,具体情况如下:
国投资本股份有限公司 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序 商标名称 权利人 注册号 注册有效期限 商品
号 类别
1 安信证券 6273479 2012年02月07日至2022 36
年02月06日
2 安信证券 6273487 2010年06月21日至2020 42
年06月20日
3 安信证券 6273468 2010年07年28日至2020 35
年07月27日
4 安信证券 6273489 2010年07月28日至2020 35
年07月27日
5 安信证券 6273465 2010年07年28日至2020 41
年07月27日
6 安信证券 6273470 2010年07年28日至2020 41
年07月27日
7 安信证券 6273475 2010年07年28日至2020 41
年07月27日
8 安信证券 6273486 2010年07年28日至2020 41
年07月27日
9 安信证券 6273412 2010年07月14日至2020 45
年07月13日
10 安信证券 6198518 2012年01月28日至2022 42
年01月27日
11 安信证券 6273478 2012年01月28日至2022 35
年01月27日
12 安信证券 6273480 2012年02月07日至2022 41
年02月06日
13 安信证券 6273473 2012年02月28日至2022 35
年02月27日
14 安信证券 6273483 2012年02月21日至2022 35
年02月20日
15 安信证券 6273466 2011年04月14日至2021 42
年04月13日
16 安信证券 6273418 2011年04月14日至2021 42
年04月13日
17 安信证券 6273476 2010年12月07日至2020 42
年12月06日
18 安信证券 6273419 2011年01月14日至2021 41
年01月13日
19 安信证券 8589486 2011年10月14日至2021 35
年10月13日
20 安信证券 8589518 2011年10月14日至2021 36
年10月13日
21 安信证券 8589602 2011年10月14日至2021 36
年10月13日
22 安信证券 8589586 2011年10月14日至2021 36
年10月13日
国投资本股份有限公司 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序 商标名称 权利人 注册号 注册有效期限 商品
号 类别
23 安信证券 8589625 2011年08月28日至2021 41
年08月27日
24 安信证券 8589638 2011年08月28日至2021 41
年08月27日
25 安信证券 8589694 2011年08月28日至2021 42
年08月27日
26 安信证券 8589681 2011年08月28日至2021 42
年08月27日
27 安信证券 8589736 2011年10月14日至2021 45
年10月13日
28 安信证券 8589714 2011年10月14日至2021 45
年10月13日
29 安信证券 6273415 2010年03月28日至2020 36
年03月27日
30 安信证券 6273469 2010年03月28日至2020 36
年03月27日
31 安信证券 6273411 2010年03月28日至2020 45
年03月27日
32 安信证券 6273428 2010年03月28日至2020 36
年03月27日
33 安信证券 6273429 2010年06月14日至2020 35
年06月13日
34 安信证券 6273427 2010年06月14日至2020 41
年06月13日
35 安信证券 6273414 2010年06月14日至2020 41
年06月13日
36 安信证券 6273426 2010年06月14日至2020 42
年06月13日
37 安信证券 6273413 2010年06月14日至2020 42
年06月13日
38 安信证券 6273488 2010年07月07日至2020 45
年07月06日
39 安信证券 6273472 2010年07月07日至2020 45
年07月06日
40 安信证券 6273477 2010年07月07日至2020 45
年07月06日
41 安信证券 6273482 2010年07月07日至2020 45
年07月06日
42 安信证券 6273481 2010年09月21日至2020 42
年09月20日
43 安信证券 6273471 2010年09月21日至2020 42
年09月20日
44 安信证券 6273467 2010年09月07日至2020 45
年09月06日
45 安信证券 11727403 2014年04月14日至2024 36
年04月13日
国投资本股份有限公司 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序 商标名称 权利人 注册号 注册有效期限 商品
号 类别
46 安信证券 11727397 2014年04月14日至2024 41
年04月13日
47 安信证券 11727398 2014年04月14日至2024 36
年04月13日
48 安信证券 6273484 2014年08月28日至2024 35
年08月27日
49 安信证券 11727395 2014年06月28日至2024 45
年06月27日
50 安信证券 11727396 2014年08月21日至2024 42
年08月20日
51 安信证券 11727399 2014年06月21日至2024 35
年06月20日
52 安信证券 11727400 2014年08月21日至2024 45
年08月20日
53 安信证券 11727401 2014年08月28日至2024 42
年08月27日
54 安信证券 11727402 2014年06月21日至2024 41
年06月20日
55 安信证券 11727404 2014年06月21日至2024 35
年06月20 日
56 安信证券 11727405 2015年11月14日至2025 45
年11月13日
57 安信证券 11727406 2014年06月21日至2024 42
年06月20日
58 安信证券 11727407 2014年08月28日至2024 41
年08月27日
59 安信证券 11727408 2014年06月28日至2024 36
年06月27日
60 安信证券 11727409 2015年11月14日至2025 35
年11月13日
61 安信证券 11727410 2015年11月14日至2025 45
年11月13日
62 安信证券 11727411 2014年05月21日至2024 42
年05月20日
63 安信证券 11727412 2015年11月14日至2025 41
年11月13日
64 安信证券 11727413 2017年12月21日至2027 36
年12月20日
65 安信证券 11727414 2015年03月21日至2025 35
年03月20日
66 安信证券 11729765 2015年07月21日至2025 37
年07月20日
67 安信证券 11729830 2015年07月21日至2025 37
年07月20日
68 安信证券 11729863 2015年12月14日至2025 37
年12月13日
国投资本股份有限公司 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序 商标名称 权利人 注册号 注册有效期限 商品
号 类别
69 安信证券 11729931 2014年08月14日至2024 37
年08月13日
70 安信证券 11729976 2015年03月07日至2025 37
年03月06日
71 安信证券 11730131 2014年08月14日至2024 37
年08月13日
72 安信证券 11730187 2014年08月14日至2024 37
年08月13日
73 安信证券 13639446 2015年08月21日至2025 35
年08月20日
74 安信证券 13639453 2015年02月14日至2025 35
年02月13日
75 安信证券 13639489 2015年02月21日至2025 36
年02月20日
76 安信证券 13639517 2015年03月07日至2025 41
年03月06日
77 安信证券 13639527 2015年03月07日至2025 41
年03月06日
78 安信证券 13639558 2015年09月07日至2025 42
年09月06日
79 安信证券 13639599 2015年02月28日至2025 42
年02月27日
80 安信证券 13639620 2015年04月21日至2025 45
年04月20日
81 安信证券 13639629 2015年03月07日至2025 45
年03月06日
82 安信证券 6198520 2011年01月21日至2021 36
年01月20日
83 安信证券 6273420 2011年03月21日至2021 36
年03月20日
84 安信证券 6273464 2011年02月28日至2021 36
年02月27日
85 安信证券 6273474 2011年02月28日至2021 36
年02月27日
86 安信证券 6273485 2011年02月28日至2021 36
年02月27日
87 安信证券 21787004 2018年02月07日至2028 45
年02月06日
88 安信证券 21786984 2018年02月07日至2028 45
年02月06日
89 安信证券 21786877 2017年12月21日至2027 42
年12月20日
国投资本股份有限公司 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序 商标名称 权利人 注册号 注册有效期限 商品
号 类别
90 安信证券 21786851 2017年12月21日至2027 42
年12月20日
91 安信证券 21786804 2017年12月21日至2027 36
年12月20日
92 安信证券 21786793 2018年02月07日至2028 41
年02月06日
93 安信证券 21786749 2018年02月07日至2028 41
年02月06日
94 安信证券 21786623 2017年12月21日至2027 36
年12月20日
95 安信证券 21786424 2018年02月07日至2028 35
年02月06日
96 安信证券 21786319 2018年02月07日至2028 35
年02月06日
97 安信证券 18812064 2017年02月14日至2027 36
年02月13日
98 安信证券 18812022 2017年02月14日至2027 36
年02月13日
99 安信证券 18811875 2017年02月14日至2027 36
年02月13日
100 安信证券 18811829 2017年02月14日至2027 36
年02月13日
101 安信证券 18812126 2017年02月14日至2027 36
年02月13日
102 安信证券 32749495 2019年06月14日至2029 9
年06月13日
103 安信证券 32748345 2019年06月14日至2029 35
年06月13日
104 安信证券 32746815 2019年06月14日至2029 42
年06月13日
105 安信证券 32746798 2019年04月28日至2029 41
年04月27日
106 安信证券 32740036 2019年06月14日至2029 45
年06月13日
107 安信证券 32735761 2019年04月28日至2029 36
年04月27日
国投资本股份有限公司 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序 商标名称 权利人 注册号 注册有效期限 商品
号 类别
108 安信证券 32749510 2019年07月21日-2029 16
年07月20日
109 国投瑞银基 15209452 2015年10月07日至2025 36
金 年10月06日
110 国投瑞银基 5032872 2019年06月28日至2029 36
金 年06月27日
111 国投瑞银基 4607152 2019年12月21日至2029 36
金 年12月20日
112 国投瑞银基 4607151 2019年12月21日至2029 36
金 年12月20日
113 国投瑞银基 4607150 2018年10月21日至2028 36
金 年10月20日
114 国投瑞银基 4607149 2019年12月21日至2029 36
金 年12月20日
115 国投瑞银基 4607148 2018年10月21日至2028 36
金 年10月20日
116 国投瑞银 35740374 2019年9月7日至2029 36
年9月6日
九、主要业务资格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及其境内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持有主要营业资质和许可如下:
序 持有 证书名称 证书编 发证 许可事项 颁发 有效
号 人 号 部门 日期 期至
中国银 许可国投泰康信托
国投 K0008H 行督管业理监经督营管理中国委银员会行业依监照2016-0
1 泰康 金融许可证 2110000 委员会 有关法律、行政法 8-12 -
信托 01 北京监 规和其他规定批准
管局 的业务。
中国银
国投 北京银监局关于国 京银监 行业监 核准国投泰康信托
2 泰康 投泰康信托有限公 复 督管理 特定目的信托受托 2016-0 -
信托 司特定目的信托受 [2016]8 委员会 机构资格。 2-04
托机构资格的批复 5号 北京监
管局
国投资本股份有限公司 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序 持有 证书名称 证书编 发证 许可事项 颁发 有效
号 人 号 部门 日期 期至
中国银
国投 北京银监局关于国 京银监 行业监
3 泰康 投泰康信托有限公 复 督管理 批准公司受托境外 2016-1 -
信托 司受托境外理财业 [2016]7 委员会 理财业务资格。 2-28
务资格的批复 61号 北京监
管局
国投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 汇复 国家外 批准国投泰康信托
4 泰康 于增加合格境内机 [2018]1 汇管理 合格境内机构投资 2018-0 -
信托 构投资者投资额度 7号 局 者投资额度为0.7 5-30
的批复 亿美元。
一、批准国投泰康
信托进入全国银行
间同业拆借市场,
从事同业拆借业
务。
二、核定国投泰康
信托同业拆借最高
拆入、拆出资金限
额均为3.5亿元。
关于国投信托有限 银总部 中国人 三、国投泰康信托
国投 公司进入全国银行 复 民银行 拆入资金最长期限 2011-0
5 泰康 间同业拆借市场的 [2011]1 上海总 为7天,拆出资金 1-10 -
信托 批复 号 部 期限不得超过对手
方由人民银行规定
的拆入资金最长期
限。同业拆借到期
后不得展期。
四、国投泰康信托
只能以法人为单
位,通过全国银行
间同业拆借中心的
电子交易系统进行
同业拆借。
国投 9131000 中国证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
6 瑞银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 0738839 券监督 基金管理、基金销 2017-0 -
基金 许可证 03XW 管理委 售 7-25
员会
基金管理业务;设
商外资 中华人 立与发起基金;特
国投 外商投资企业批准 资审字 民共和 定客户资产管理; 2015-0
7 瑞银 证书 [2005]0 国商务 境外证券投资管理 4-14 -
基金 066号 部 及经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批准的
其它业务。
国投 3101097 上海市 基金募集、基金销
8 瑞银 外商投资企业财政 3883903 虹口区 售、资产管理、中 2015-0 -
基金 登记证 X 财政局 国证监会许可的其 1-30
他业务
国投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 9144030 中国证 2018-0
9 瑞银 许可证 0075167 监会 特定客户资产管理 8-24 -
资本 4382
国投资本股份有限公司 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序 持有 证书名称 证书编 发证 许可事项 颁发 有效
号 人 号 部门 日期 期至
深圳市
合格境
内投资
者境外
投资试
点工作
国投 关于核准国投瑞银 深府金 联席会
10 瑞银 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发 议办公 合格境内投资者境 2015-1 -
资本 业务资格的函 [2015]1 室(盖 外投资试点资格 1-03
06号 章为深
圳市人
民政府
金融发
展服务
办公
室)
关于同意场外期权 中证协 中国证 同意安信证券备案
11 安信 业务二级交易商备 函 券业协 为场外期权业务二 2019-0
证券 案的函 [2019]1 会 级交易商。 4-03
84号
中资协 中国保
12 安信 中国保险资产管理 HYZS 险资产 接收为协会普通会 2017-0 -
证券 业协会会员证书 (普)第 管理业 员。 1-01
165号 协会
安信 军工涉密业务咨询 2117120 国家国 具备从事军工涉密 2017-1
13 证券 服务安全保密条件 01 防科技 业务咨询服务安全 2-07 -
备案证书 工业局 保密备案条件。
批准进入全国银行
间同业拆借市场,
从事同业拆借业
务;核定同业拆借
关于安信证券股份 银总部 中国人 最高拆入、拆出资
14 安信 有限公司进入全国 复 民银行 金限额均为20亿元 2008-0 -
证券 银行间同业拆借市 [2008]6 上海总 人民币,拆入资金 7-22
场的批复 2号 部 最长期限为7天,
拆出资金期限不得
超过对手方由人民
银行规定的拆入资
金最长期限。
全国社
关于全国社会保障 会保障 被选为全国社会保
15 安信 基金理事会签约券 - 基金理 障基金理事会签约 2011-0 -
证券 商评选结果的通知 事会规 券商 6-13
划研究
部
中国人民银行上海 银总部 中国人 核定公司同业拆借
安信 总部关于安信证券 函 民银行 最高拆入、拆出资 2015-0
16 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同业 [2015]1 上海总 金限额均为67亿 2-15 -
拆借限额相关事宜 3号 部 元。
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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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人 号 部门 日期 期至
关于安信证券等七 中市协 中国银
安信 家证券公司开展非 发 行间市 同意开展非金融企 2016-1
17 证券 金融企业债务融资 [2016]1 场交易 业债务融资工具承 0-11 -
工具承销业务有关 39号 商协会 销业务
事项的通知
关于同意开通国信 深证会 深圳证 同意开通相关交易
18 安信 证券等会员单位深 [2016]3 券交易 单元的深港通下港 2016-1 -
证券 港通下港股通业务 26号 所 股通业务交易权限 1-03
交易权限的通知
关于核准安信证券 证监许
19 安信 股份有限公司证券 可 中国证 核准公司证券投资 2018-0 -
证券 投资基金托管资格 [2018]1 监会 基金托管资格 9-26
的批复 549号
关于安信证券股份 机构部 中国证
安信 有限公司开展上市 部函 监会机 对公司开展上市公 2013-1
20 证券 公司股权激励行权 [2013]8 构监管 司股权激励行权融 1-27 -
融资业务试点的无 67号 部 资业务试点无异议
异议函
证券经纪;证券投
资咨询;与证券交
易、证券投资活动
有关的财务顾问;
安信 中华人民共和国经 914403 中国证 证券承销与保荐; 2018-1
21 证券 营证券期货业务许 007925 监会 证券自营;证券资 2-25 -
可证 73957K 产管理;融资融券;
证券投资基金销
售;代销金融产品;
证券投资基金托
管。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汇资字 国家外 外币有价证券经纪
22 安信 券业务外汇经营许 第 汇管理 业务、外币资产管 2013-0
证券 可证 SC2013 局 理业务 4-19
12号
关于意向承销类会 中国银 同意安信证券开展
23 安信 员(证券公司类)市 [2016]3 行间市 非金融企业债务融 2016-9 -
证券 场评价结果的公告 1号 场交易 资工具承销业务 -29
商协会
关于开通安信证券 上证函 同意开通安信证券
24 安信 股份有限公司股票 [2015]6 上交所 股票期权自营业务 2015-0 -
证券 期权自营交易权限 41号 交易权限 5-12
的通知
关于同意安信证券 深证函 深圳证 同意安信证券开展
25 安信 开展上市公司股权 [2015]1 券交易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 2015-3 -
证券 激励限制性股票融 20号 所 限制性股票融资业 -24
资业务试点的函 务试点
关于安信证券股份 同意安信证券成为
安信 有限公司成为上海 上证函 上交所股票期权交 2015-0
26 证券 证券交易所股票期 [2015]5 上交所 易参与人,并开通 1-16 -
权交易参与人的通 7号 股票期权经济业务
知 交易权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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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人 号 部门 日期 期至
关于同意开展互联 中证协 中国证 同意安信证券开展
27 安信 网证券业务试点的 函 券业协 互联网证券业务试 2014-1 -
证券 函 [2014]8 会 点 2-26
13号
关于安信证券股份 证保函 投资者 同意安信证券开展
28 安信 有限公司开展私募 [2014]2 保护基 私募基金综合托管 2014-1 -
证券 基金综合托管业务 60号 金 业务 1-06
的无异议函
关于同意开通安信 上证函 同意开通公司A股
29 安信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4]6 上交所 交易单元的港股通 2014-1 -
证券 港股通业务交易权 23号 业务交易权限 0-13
限的通知
全国中
股转系 小企业 同意公司作为做市
30 安信 主办券商业务备案 统函 股份转 商在全国中小企业 2014-0 -
证券 函 [2014]1 让系统 股份转让系统从事 8-12
187号 有限责 做市业务
任公司
关于反馈安信证券 中证协
安信 权益类证券收益互 函 中国证 通过权益类证券收 2014-0
31 证券 换与场外期权业务 [2014]1 券业协 益互换与场外期权 4-21 -
方案专业评价结果 97号 会 业务实施方案
的函
关于批准成为中国 中期协 中国期 批准安信证券成为
32 安信 期货业协会会员的 函字 货业协 协会会员(介绍经 2014-0 -
证券 函 [2014]1 会 纪商会员) 3-10
59号
安信 中国期货业协会会 No.G02 中国期 2015-0
33 证券 员证书 027 货业协 普通会员 5
会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 保监资 中国保
34 安信 委员会证券公司开 备 险监督 开展保险机构特殊 2013-1 -
证券 展保险机构特殊机 [2013]1 管理委 机构客户业务 2-11
构客户业务报告表 70号 员会
关于确认安信证券 上证函 确认安信证券的转
35 安信 股份有限公司转融 [2013]9 上交所 融通证券出借交易 2013-1 -
证券 通证券出借交易权 7号 权限 0-08
限的通知
关于确认安信证券 上证会 确认安信证券的股
36 安信 股份有限公司股票 字 上交所 票质押式回购业务 2013-0 -
证券 质押式回购业务交 [2013]9 交易权限,初期业 7-04
易权限的通知 2号 务规模为70亿元
安信 关于股票质押式回 深证会 深圳证 同意安信证券开通 2013-0
37 证券 购交易权限开通的 [2013]6 券交易 股票质押式回购交 7-02 -
通知 0号 所 易权限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 中国保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
安信 委员会投资管理人 险监督 委员会对安信证券 2013-0
38 证券 受托管理保险资金 第86号 管理委 关于拟开展受托管 5-20 -
报告表 员会 理保险资金业务的
报告进行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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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人 号 部门 日期 期至
中国证
39 安信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 0000021 券投资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 2019-0 2021-
证券 业协会会员证书 2 基金业 业协会普通会员 5-08 05-07
协会
全国中 同意安信证券作为
股转系 小企业 主办券商,在全国
40 安信 主办券商业务备案 统函 股份转 中小企业股份转让 2013-0 -
证券 函 [2013]3 让系统 系统从事推荐业务 3-21
4号 有限责 和经纪业务
任公司
安信 关于约定购回式证 深证会 深圳证 开通约定购回式证 2013-0
41 证券 券交易权限开通的 [2013]2 券交易 券交易权限 2-02 -
通知 1号 所
关于确认安信证券 上证会 确认安信证券的约
42 安信 股份有限公司约定 字 上交所 定购回式证券交易 2012-1 -
证券 购回式证券交易权 [2012]2 权限,试点期间业 1-19
限的通知 18号 务规模为10亿元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 汇复 国家外
43 安信 于安信证券股份有 [2012]1 汇管理 核准公司境外投资 2012-0 -
证券 限公司境外投资业 44号 局 额度为5亿美元 8-16
务投资额度的批复
关于核准安信证券 深证局 中国证 核准安信证券作为
安信 股份有限公司作为 发 监会深 合格境内机构投资 2012-0
44 证券 合格境内机构投资 [2012]1 圳监管 者,从事境外证券 6-25 -
者从事境外证券投 43号 局 投资管理业务
资管理业务的批复
关于安信证券股份 深证局 中国证
45 安信 有限公司证券自营 机构字 监会深 自营业务参与股指 2012-0 -
证券 业务参与股指期货 [2012]9 圳监管 期货交易 5-29
交易的备案复函 2号 局
中国保
资金部 险监督
安信 关于向保险机构投 函 管理委 同意安信证券为保 2012-0
46 证券 资者提供综合服务 [2012]7 员会保 险机构投资者提供 2-28 -
的评估函 号 险资金 交易单元
运用监
管部
关于核准安信证券 证监许 核准安信证券变更
47 安信 股份有限公司融资 可 中国证 业务范围,增加融 2010-1 -
证券 融券业务资格的批 [2010]1 监会 资融券业务 1-23
复 676号
关于安信证券股份 深证局 中国证
48 安信 有限公司实施证券 机构字 监会深 同意安信证券实施 2010-0 -
证券 经纪人制度的核查 [2010]2 圳监管 证券经纪人制度 8-19
意见 24号 局
关于对安信证券股 机构部 中国证 同意安信证券设立
安信 份有限公司开展直 部函 监会机 全资子公司安信乾 2010-0
49 证券 接投资业务试点的 [2010]2 构监管 宏投资有限公司, 5-11 -
无异议函 47号 部 开展直接投资业务
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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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人 号 部门 日期 期至
关于核准安信证券 证监许 核准安信证券证券
安信 股份有限公司证券 可 中国证 投资基金代销业务 2008-1
50 证券 投资基金代销业务 [2008]1 监会 资格,同意安信证 0-08 -
资格的批复 178号 券在全公司范围内
开展基金代销业务
关于安信证券股份 深证局 中国证 可向中国证监会申
51 安信 有限公司开展集合 函 监会深 请设立集合资产管 2008-0 -
证券 资产管理业务的确 [2008]4 圳监管 理计划 9-19
认函 26号 局
关于安信证券股份 深证局 中国证
52 安信 有限公司开展定向 函 监会深 可开展定向资产管 2008-0 -
证券 资产管理业务的确 [2008]4 圳监管 理业务 9-19
认函 25号 局
53 安信 大宗交易系统合格 A00014 上交所 大宗交易系统合格 2008-0 -
证券 投资者资格证书 投资者资格 6-06
关于核准安信证券 证监许 为安信期货有限责
54 安信 股份有限公司为期 可 中国证 任公司提供中间介 2008-0 -
证券 货公司提供中间介 [2008]7 监会 绍业务资格 5-22
绍业务资格的批复 30号
关于确认我所固定 上证会 上海证券交易所固
55 安信 收益证券综合电子 字 上交所 定收益证券综合电 2007-0 -
证券 平台交易商资格的 [2007]4 子平台交易商资格 8-08
函 4号
安信 上海证券交易所会 授予安信证券上海 2007-0
56 证券 员资格证书 0101 上交所 证券交易所会员资 4-27
格
安信 深圳证券交易所会 深圳证 授予安信证券深圳 2007-0
57 证券 员资格证 000681 券交易 证券交易所会员资 4
所 格
中国外
关于江苏银行股份 中汇交 汇交易 安信证券可参与全
安信 有限公司等11家机 发 中心全 国银行间同业拆借 2007-0
58 证券 构加入全国银行间 [2007]1 国银行 中心组织的债券交 4-28 -
债券交易系统的公 05号 间同业 易
告 拆借中
心
关于安信证券股份 证监基
59 安信 有限公司开放式证 金字 中国证 开放式证券投资基 2007-0 -
证券 券投资基金代销业 [2007]1 监会 金代销业务资格 4-20
务资格的批复 21号
安信 广东证券期货业协 广东证 广东证券期货业协 2007-0
60 证券 会会员证 FZ002 券期货 会会员资格 3 -
业协会
中国结 中国证
安信 关于安信证券申请 算函字 券登记 同意安信证券可以 2006-1
61 证券 权证结算业务资格 [2006]2 结算有 开展权证结算业务 0-25 -
的复函 39号 限责任
公司
62 安信 中国证券业协会会 0329 中国证 中国证券业协会会 2006-1 -
证券 员证 券业协 员资格 0-16
国投资本股份有限公司 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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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人 号 部门 日期 期至
会
关于同意安信证券 中国结 中国证 同意安信证券成为
安信 股份有限公司成为 算函字 券登记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2006-0
63 证券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2006]2 结算有 有限责任公司结算 9-25 -
有限责任公司结算 29号 限责任 参与人,结算参与
参与人的批复 公司 人代码为100223
关于同意安信证券 上证交
安信 有限责任公司开展 字 同意公司开展债券 2012-0
64 证券 债券质押式报价回 [2012]6 上交所 质押式报价回购业 2-13 -
购业务试点准备工 号 务试点准备工作
作的函
关于同意爱建证券 深证会 深圳证 同意爱建证券等
65 安信 等期权经营机构开 [2019]4 券交易 101家期权经营机 2019-1 --
证券 通股票期权业务交 70号 所 构开通股票期权业 2-06
易权限的通知 务交易权限。
国投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 9131000 中国证 商品期货经纪,金 2016-0
66 安信 许可证 0132110 监会 融期货经纪,期货 6-16 -
期货 5278 投资咨询
国投 关于核准国投中谷 证监许
67 安信 期货有限公司资产 可 中国证 核准国投中谷期货 2012-1
期货 管理业务资格的批 [2012]1 券会 资产管理业务资格 1-15
复 511号
中国证
68 乾能 私募投资基金管理 P10150 券投资 管理股权投资基金 2015-0 -
投资 人登记证明 90 基金业 6-05
协会
中国证
69 安信 私募投资基金管理 GC1900 券投资 管理股权投资基金 2015-0 -
乾宏 人登记证明 031559 基金业 4-15
协会
关于设立风险管理
关于《国投中谷期货 中期协 中国期 公司开展以及风险
70 中谷 有限公司设立风险 函字 货业协 管理服务为主的业 2014-1
投资 管理公司备案报告》 【2014】 会 务试点备案材料齐 0-21
的复函 383号 全且符合规定,予
以备案。
关于国投中谷(上
海)投资有限公司设 中期协 中国期 试点开展仓单服
71 中谷 立及开展以风险管 函字 货业协 务、合作套保、基 2014-1 -
投资 理服务为主的业务 [2014]3 会 差交易业务 0-21
试点备案申请的复 84号
函
关于国投中谷(上 中期协 中国期
72 中谷 海)投资有限公司试 备字 货业协 备案试点业务为定 2017-0 -
投资 点业务予以备案的 [2017]2 会 价服务、做市业务 2-20
通知 4号
十、境外经营情况
国投资本股份有限公司 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发行人在中国大陆以外的经营主要通过安信国际金融控股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国投瑞银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进行。具体情况参见本募集说明书之“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七、公司主要业务的具体情况”之“(一)证券期货业务”之“7、其他业务”之“(1)国际业务”及“七、发行人主要业务的具体情况”之“(三)基金管理业务”之“2、业务经营情况”之“(3)国际业务”。
十一、历次筹资、派现及净资产额变化情况
首发前最近一期末净资产额 11,786.22万元
发行时间 发行类别 筹资净额(万元)
1997年4月 首发 17,788.00
2000年8月 配股 8,906.79
历次筹资情况 2015年2月 定向增发购买资产 1,825,294.51
2015年3月 定向增发募集配套 604,744.91
资金
2017年10月 定向增发募集资金 789,591.20
首发后累计分派现金额 169,584.00万元
本次发行前期末(2019年12月31 4,304,106.55万元
日)净资产额
十二、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所作出的重要承诺及其履
行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所作出的重要承诺及其履行情况如下表所示:
承 是否及
承诺 诺 承诺内容 承诺 承诺 时严格
方 类 日期 期限 履行
型
股 在本次重组中认购的国投安信股份,自
控股 份 股份持有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
股东: 限 委托他人管理该部分股份,也不由国投
国家 售 安信回购该部分股份。本次重组结束后,
开发 国投公司基于本次认购而享有的国投安 22.01165-2.
投资 信送红股、转增股本等股份,亦遵守上 2014.11.04 018.2. 是
集团 述锁定期的约定。本次重组完成后6个 15
有限 月内如国投安信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
公司 的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或者本次重组完
成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的,
国投公司通过本次重组获得的国投安信
国投资本股份有限公司 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承 是否及
承诺 诺 承诺内容 承诺 承诺 时严格
方 类 日期 期限 履行
型
股票的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如本次
重组因涉嫌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
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
案调查的,在案件调查结论明确以前,
不转让国投公司在国投安信拥有权益的
股份。
置 在本次重组实施完毕后的三个会计年度
入 内,上市公司将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
资 对标的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如标的资产
产 价值较交易价格出现减值,国投公司负 2015
价 责向上市公司就减值部分进行股份补 年、
值 偿,每年补偿的股份数量=期末减值额/ 2014.12.24 2016 是
保 每股发行价格-已补偿股份数量;如国投 年、
证 公司所持股份不足于补偿,国投公司将 2017
及 通过二级市场购买上市公司股份予以补 年
补 偿。承诺期内,在每一会计年度计算的
偿 补偿股份数量小于0时,按0取值,即
已经补偿的股份不冲回。
解 1、将尽最大努力减少与国投安信及其控
决 制的其他企业之间的关联交易。若与国
关 投安信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发生无法避
联 免的关联交易,包括但不限于商品交易、
交 相互提供服务或作为代理,承诺人将与
易 国投安信依法签订规范的关联交易协
议,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以及国投安信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履行批准程序;保证关联交易价 无承
格具有公允性;保证不利用关联交易非 2014.11.04 诺期 是
法转移国投安信的资金、利润,不利用 限
关联交易损害国投安信及股东的利益。
2、将不会要求国投安信给予承诺人与其
在任何一项市场公平交易中给予独立第
三方的条件相比更优惠的条件。3、将忠
实履行上述承诺,若不履行本承诺所赋
予的义务和责任,承诺人将依照相关法
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承担相
应的法律责任。
解 就本次重组涉及的同业竞争规范事宜, 在国
决 承诺自本次重组相关安信证券资产与上 投公
同 市公司交割完成之日起12个月内,对存 司作
业 在同业竞争关系的基金和期货相关业务 2014.08.26 为国 是
竞 分别以股权减持、资产注入上市公司等 投安
争 方式予以妥善解决,并对除上述业务的 信控
其他业务部分作以下承诺与声明:1、将 股股
来不以任何方式从事,包括与他人合作 东的
国投资本股份有限公司 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承 是否及
承诺 诺 承诺内容 承诺 承诺 时严格
方 类 日期 期限 履行
型
直接或间接从事与国投安信及其控制的 整个
其他企业相同、相似或在任何方面构成 期间
竞争的业务;2、将尽一切可能之努力使 持续
承诺人及承诺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不从事 有效
与国投安信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相同、
类似或在任何方面构成竞争的业务;3、
不会利用对国投安信的控股股东的唯一
股东、控股股东地位从事任何有损于国
投安信或其他股东利益的行为,并将充
分尊重和保证国投安信及其控制的其他
企业的独立经营和自主决策;4、不投资
控股于业务与国投安信及其控制的其他
企业相同、类似或在任何方面构成竞争
的公司、企业或其他机构、组织;5、不
向其他业务与国投安信及其控制的其他
企业相同、类似或在任何方面构成竞争
的公司、企业或其他机构、组织或个人
提供专有技术或提供销售渠道、客户信
息等商业机密;6、如果未来承诺人及承
诺人控制的其他企业拟从事的业务可能
与国投安信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存在同
业竞争,承诺人将本着国投安信及其控
制的其他企业优先的原则与国投安信协
商解决。
其 1、保证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滥用股东 2014.11.04 在国 是
他 权利损害国投安信或其他股东的利益, 投公
承诺人及承诺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不以借 司作
款、代偿债务、代垫款项或其他任何方 为国
式违法违规占用国投安信资金或要求国 投安
投安信违法违规提供担保;2、如违反上 信控
述承诺,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 股股
充分赔偿或补偿由此给国投安信造成的 东的
直接损失。 唯一
股东、
控股
股东
的整
个期
间持
续有
效
其 保证国投安信的独立性符合《上市公司 2014.11.04 无承 是
他 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条第六款 诺期
关于“有利于上市公司在业务、资产、财 限
务、人员、机构等方面与实际控制人及
其关联人保持独立,符合中国证监会关
国投资本股份有限公司 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承 是否及
承诺 诺 承诺内容 承诺 承诺 时严格
方 类 日期 期限 履行
型
于上市公司独立性的相关规定”的要求;
保证国投安信在业务、资产、财务、人
员、机构等方面与承诺人及其控制的其
他企业保持独立
1、国家开发投资公司拟于未来12个月
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允许
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和大宗
其 交易)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增持总数不超 12个
他 过公司总股份数2%的股份。 2、国家开 2015.07.10 月 是
发投资公司支持公司继续采取各种资本
市场运作方式,提高公司质量,优化调
整结构,建立健全投资者回报长效机制,
不断提高投资者回报水平。
自本
承诺
函出
具之
与 日起
再 至国
融 投安
资 信本
相 承诺不减持国投资本的股票。 2017.01.22 次非 是
关 公开
的 发行
承 股票
诺 发行
完成
后六
个月
内
十三、股利分配政策
(一)公司现行利润分配政策
为了完善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建立持续、科学、稳定的分红机制,增强利润分配的透明度,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号)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证监会公告[2013]43号)相关要求的规定,公司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对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进行了明确的规定。公司现行的利润分配政策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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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六十一条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大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
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但本章程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
股东大会违反前款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参与分配利润。
第一百六十二条 公司的公积金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或者转为增加公司资本。但是,资本公积金将不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
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将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
第一百六十三条 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2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第一百六十四条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如下:
一、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基本原则:
1、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利润分配政策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兼顾公司与股东的长远利益;
2、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总额,不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3、利润分配政策的制定、修改、执行应履行必要的决策程序,听取独立董事以及中小股东的意见,做好信息披露。
二、公司利润分配的具体政策:
1、利润分配的方式及期间间隔:公司采用现金、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利润分配;公司原则进行年度利润分配,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可以进行中期利润分配;公司优先采取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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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司现金分红政策的具体内容及比例:除特殊情况外,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
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3、不进行现金分红的条件:
出现以下任一事项时,公司不进行现金分红。
(1)当期归属于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负,或期末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负;
(2)当期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低于(或等于)0.01元;
(3)当期盈利且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预计有以下事项时;
①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进行固定资产投资累计支出预计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0%;
②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进行固定资产投资累计支出预计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15%。
(4)董事会认为不适合利润分配的其他情况。
4、公司发放股票股利的具体条件:
公司在经营情况良好,并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资产规模、经营规模等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利益时,可以采用发放股票股利的方式进行利润分配。发放股票股利进行利润分配,应当具有现金流状况、业务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真实合理因素。
三、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的决策程序:国投资本股份有限公司 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1、公司董事会应根据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和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资金需求等因素,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拟定利润分配预案,独立董事发表明确意见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股东大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前,应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2、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执行利润分配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的情况以及是否履行相应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等情况进行监督。
3、公司因特殊情况无法按照既定的现金分红政策或最低现金分红比例确定当年利润分配方案时,应当披露具体原因以及独立董事的明确意见。公司当年利润分配方案应当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审议通过。
四、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与变更:
公司如因外部环境变化或自身经营情况、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而需要对利润分配政策进行调整的,公司可对利润分配政策进行调整。公司调整利润分配政策应当以保护股东利益和公司整体利益为出发点,充分考虑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独立董事和监事会的意见,由董事会在研究论证后拟定新的利润分配政策,并经独立董事发表明确意见后,提交股东大会,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表决通过。”
(二)公司关于未来三年(2019年-2021年)股东回报规划
为进一步规范和健全公司科学、持续、稳定的回报规划和机制,增加利润分配政策的决策透明度和可操作性,积极回报投资者,切实保护公众投资者合法权益,引导投资者树立长期投资和理性投资理念,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有关股利分配的要求,公司制定了《国投资本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19年-2021年)的分红规划》,已经七届董事会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根据规划,公司未来的利润分配政策拟定如下:
1、制定规划的考虑因素及基本原则国投资本股份有限公司 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1)公司着眼长远和可持续发展,在综合考虑公司经营发展、行业发展趋势、股东意愿、社会资金成本、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的基础上,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规划和机制,对公司利润分配做出明确的制度性安排,以保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2)规划将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监管要求和《公司章程》的前提下,充分重视对投资者合理投资回报,保持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同时兼顾公司的长远利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及公司当年的实际经营情况和可持续发展。公司在利润分配政策的研究论证和决策过程中,应充分考虑和听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意见。
2、具体股东回报规划
(1)利润分配的方式
公司采用现金、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利润分配;公司优先采取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
(2)利润分配的期间间隔
公司原则进行年度利润分配,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可以进行中期利润分配。
(3)公司现金分红的比例和条件
1)公司依据《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监管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现金流满足公司正常经营、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公司未来三年(2019年-2021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
2)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①当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时,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②当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时,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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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3)出现以下任一事项时,公司不进行现金分红:
①当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负,或期末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负;
②当期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低于(或等于)0.01元;
③当期盈利且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预计有以下事项时;
A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进行固定资产投资累计支出预计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0%;
B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进行固定资产投资累计支出预计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15%。
④董事会认为不适合利润分配的其他情况。
(4)公司发放股票股利的具体条件
公司在经营情况良好,并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资产规模、经营规模等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利益时,可以采用发放股票股利的方式进行利润分配。发放股票股利进行利润分配,应当具有现金流状况、业务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真实合理因素。
3、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的决策机制和实施
(1)公司董事会应根据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和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资金需求等因素,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拟定利润分配预案,独立董事发表明确意见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2)股东大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前,应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3)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执行利润分配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的情况以及是国投资本股份有限公司 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否履行相应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等情况进行监督。
(4)公司因特殊情况无法按照既定的现金分红政策或最低现金分红比例确定当年利润分配方案时,应当披露具体原因以及独立董事的明确意见。公司当年利润分配方案应当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审议通过。
(5)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2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4、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制定周期和调整与变更机制
(1)公司如因外部环境变化或自身经营情况、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而需要对利润分配政策进行调整的,根据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意见,对公司正在实施的利润分配政策作出适当且必要的修改,以确定该时段的股东回报计划。
(2)公司董事会在制定规划时,应结合公司具体经营情况,充分考虑公司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发展阶段及当期资金需求,以保护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并兼顾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为基础进行详细论证,充分听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意见,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3)公司如因外部环境变化或自身经营情况、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而需要对利润分配政策进行调整的,公司可对利润分配政策进行调整。公司调整利润分配政策应当以保护股东利益和公司整体利益为出发点,充分考虑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独立董事和监事会的意见,由董事会在研究论证后拟定新的利润分配政策,并经独立董事发表明确意见后,提交股东大会,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表决通过。
(三)最近三年利润分配情况
1、最近三年利润分配方案
(1)2017年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以总股本4,227,129,727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62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262,082,043.07元。该方案已实施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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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18年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以总股本4,227,129,727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81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342,397,507.89元。该方案已实施完毕。
(3)2019年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以总股本4,227,129,727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4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591,798,161.78元。该方案已实施完毕。
2、最近三年现金股利分配情况
最近三年,公司的现金股利分配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分红年度 现金分红金额(含税)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现金分红比例
净利润
2017年度 26,208.20 258,969.17 10.12%
2018年度 34,239.75 167,945.94 20.39%
2019年度 59,179.82 296,750.40 19.94%
最近三年以现金形 119,627.77
式累计分配利润
最近三年实现的年 241,221.84
均可分配利润
占比 49.59%
2017年至2019年,公司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为119,627.77万元,最近三年累计现金分红额占最近三年年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49.59%。
3、公司最近三年滚存未分配利润的使用情况
为保持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作为公司业务发展资金的一部分,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
十四、偿债能力指标及资信评级情况
(一)发行债券情况
2017年以来公司发行的债券融资工具明细如下:国投资本股份有限公司 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发行 期限
序 债券简 债券类型 规模 票面利 (年 起息日 到期日 偿还
号 称 (亿 率(%) ) 情况
元)
1 17安信 非公开发 53 4.65 3 2017-03-02 2020-03-02 已到
01 行公司债 期
2 17安信 证券公司 30 5.00 3 2017-08-18 2020-08-18 尚未
C1 次级债 到期
3 18安信 证券公司 30 5.80 2 2018-02-06 2020-02-06 已到
C1 次级债 期
4 18安信 证券公司 25 5.65 2 2018-03-23 2020-03-23 已到
C2 次级债 期
安信 证券公司 已到
5 1801 短期公司 10 4.98 1 2018-06-13 2019-06-13 期
债
6 18安信 证券公司 25 4.80 3 2018-09-17 2021-09-17 尚未
C3 次级债 到期
安信 证券公司 已到
7 1802 短期公司 20 3.98 1 2018-09-17 2019-09-17 期
债
8 18安信 证券公司 20 4.35 3 2018-11-23 2021-11-23 尚未
C4 次级债 到期
安信 证券公司 已到
9 1803 短期公司 15 3.75 1 2018-12-11 2019-12-11 期
债
10 18安信 证券公司 20 4.50 3 2018-12-24 2021-12-24 尚未
C5 次级债 到期
11 19安信 证券公司 26 4.20 3 2019-01-18 2022-01-18 尚未
C1 次级债 到期
安信 证券公司 已到
12 1901 短期公司 18 3.55 1 2019-01-18 2020-01-18 期
债
13 19安信 证券公司 30 4.20 3 2019-02-26 2022-02-26 尚未
C2 次级债 到期
安信 证券公司 已到
14 1902 短期公司 11 3.50 1 2019-03-19 2020-03-19 期
债
15 19安信 证券公司 30 4.20 2 2019-03-19 2021-03-19 尚未
C3 次级债 到期
16 19安信 证券公司 26 4.20 2 2019-04-23 2021-04-23 尚未
C4 次级债 到期
17 19安信 证券公司 35 4.05 3 2019-07-22 2022-07-22 尚未
C5 次级债 到期
18 19安信 公开发行 30 3.61 3 2019-11-14 2022-11-14 尚未
G1 公司债 到期
20安信 证券公司 已到
19 证券 短期融资 25 2.80 0.25 2020-01-10 2020-04-09 期
CP001 券
20 20安信 公开发行 30 3.40 3 2020-01-16 2023-01-16 尚未
G1 公司债 到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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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 期限
序 债券简 债券类型 规模 票面利 (年 起息日 到期日 偿还
号 称 (亿 率(%) ) 情况
元)
20安信 证券公司 已到
21 证券 短期融资 25 2.57 0.25 2020-02-19 2020-05-19 期
CP002 券
22 20安信 非公开发 50 3.25 3 2020-02-24 2023-02-24 尚未
01 行公司债 到期
20安信 证券公司 已到
23 证券 短期融资 25 2.23 0.25 2020-03-18 2020-06-16 期
CP003 券
20安信 证券公司 已到
24 证券 短期融资 25 1.60 0.25 2020-04-15 2020-07-14 期
CP004 券
20安信 证券公司 尚未
25 证券 短期融资 25 1.60 0.25 2020-05-20 2020-08-18 到期
CP005 券
20安信 证券公司 尚未
26 证券 短期融资 25 2.30 0.25 2020-06-15 2020-09-11 到期
CP006 券
27 20安信 证券公司 28 3.30 1 2020-07-13 2021-07-13 尚未
D1 债 到期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股东权益为430.41亿元。公司本次拟申请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不超过800,000万元(含800,000万元),全额发行完成后,除非公开发行公司债、次级债及短期公司债外,公司累计债券余额不超过1,400,000万元,占最近一期末净资产的比例不超过32.53%,不超过净资产额的40%,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
(二)最近三年偿债能力指标
报告期内,公司利息保障倍数分别为2.79倍、1.94倍和2.54倍,处于较高水平,公司较强的盈利能力能很好地支撑公司筹措资金,按期偿付到期债务本息;公司贷款偿还情况良好,不存在逾期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形。报告期内,公司偿债能力指标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 2019年 2018年 2017年
利息保障倍数(倍) 2.54 1.94 2.79
贷款偿还率 100.00% 100.00% 100.00%
利息偿付率 100.00% 100.00% 100.00%
注1:利息保障倍数=(利润总额+利息支出+财务费用中的利息费用+折旧及摊销费)/(利息支出+财务费用中的利息费用+资本化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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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2:贷款偿付率=实际贷款偿还额/应偿还贷款额
注3:利息偿付率=实际利息支出/应付利息支出
(三)资信评级情况
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对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进行信用评级,并对跟踪评级做出了相应的安排。根据《国投资本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信用评级报告》,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 AAA,评级展望为“稳定”;拟公开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信用等级为AAA。
十五、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之日,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如下:
姓名 职务 性别 年龄 任期起始日期 任期终止日期
叶柏寿 董事长 男 57 2019-7-18 2022-7-17
董事
董事
李樱 总经理 女 45 2019-7-18 2022-7-17
董事会秘书
邹宝中 董事 男 57 2019-7-18 2022-7-17
杨魁砚 董事 男 57 2019-7-18 2022-7-17
葛毅 董事 男 55 2019-7-18 2022-7-17
周云福 董事 男 45 2019-7-18 2022-7-17
纪小龙 独立董事 男 55 2019-7-18 2022-7-17
程丽 独立董事 女 59 2019-7-18 2022-7-17
张敏 独立董事 男 43 2019-9-26 2022-7-17
曲立新 监事会主席 男 52 2019-7-18 2022-7-17
张文雄 监事 男 49 2019-7-18 2022-7-17
王静玉 监事 男 38 2019-7-18 2022-7-17
张杨 职工监事 男 34 2019-7-18 2022-7-17
陈永东 职工监事 男 49 2019-7-18 2022-7-17
曲刚 副总经理 男 45 2019-7-18 2022-7-17
财务总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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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职务 性别 年龄 任期起始日期 任期终止日期
姚肇欣 副总经理 男 48 2019-7-18 2022-7-17
(二)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叶柏寿先生,1962 年出生,大学本科,现任国投资本董事长、国家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济师。曾任国家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财务会计部主任,国投电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等职务。
李樱女士,1974年出生,经济学硕士,现任国投资本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曾任国投电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经理兼证券事务代表,国投财务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国投资本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兼财务总监。
邹宝中先生,1962 年出生,大学本科学历,现任国投资本董事、国家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专职股权董事。曾任中成集团办公室副主任、企业发展部总经理、对外经济贸易合作部办公厅正处级专职秘书、中成集团总公司进出口商品部(中成国际贸易公司)总经理、中成集团副总经理兼中成股份董事长。
杨魁砚先生,1963 年出生,大学本科。现任国投资本董事、国家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党组组织部)副主任、工会副主席。曾任国家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战略发展部主任助理、副主任,国际业务部副主任,融实国际控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等职务。
葛毅先生,1965 年出生,大学本科学历,现任国投资本董事、中国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
周云福先生,1974 年出生,经济学硕士。现任深圳市远致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同时担任深圳市远致瑞信股权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深圳市远致富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华泰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深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董事;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监事等职务。在加入深圳市远致投资有限公司之前,周云福先生曾担任国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投资银行事业部董事;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深圳机场(集团)公司投资发展部部长等职务。曾担任中国证监会办公厅秘书处处长等职务。
纪小龙先生,1964 年出生,工商管理硕士,现任国投资本独立董事、中国新纪元有限公司董事。兼任益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北京紫金投资有限公司国投资本股份有限公司 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董事长、北京紫金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北京天力展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曾在北京变压器厂、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投资有限公司、国投泰康信托有限公司等单位任职。
程丽女士,1960 年出生,法学硕士,现任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资深合伙人。兼任中科创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神威药业集团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曾在日中投资贸易促进协会和小松律师事务所工作和进修。
张敏先生,1977 年出生,博士研究生,现在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任教,现任会计学教授、博士生导师、会计系主任、中国人民大学杰出青年学者、财政部第四届“全国会计(学术类)领军(后备)人才”。兼任上海富瀚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韩建河山管业股份有限公司、安徽黄山胶囊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曾在湖北省化工总公司任职。
曲立新先生,1967 年出生,大学本科学历。现任国投资本监事会主席、国家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审计特派员(部门主任级)。曾任国投电力公司计划财务部经理,国投电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等职务。
王静玉先生,1981 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现任国投资本监事、青岛国信金融控股公司副总经理。曾任青岛国信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资产管理部员工,青岛国信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青岛国信金融控股有限公司研究发展部副经理,青岛国信资本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张文雄先生,1971 年出生,工商管理硕士,高级会计师,中央国家机关会计领军人才。现任国投资本监事、中国国投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总会计师、党委委员。曾任北内集团总公司进出口分公司财务处会计,国投电子公司计划财务部业务员、业务主管,国投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计划财务部业务主管、外派干部,国投高科技投资有限公司外派干部、计划财务部副经理、经理等。
陈永东先生,1970 年出生,大学本科学历,现任国投资本职工监事、安信证券合规法务部总经理。曾先后担任甘肃省体改委证券办科员、副主任科员;中国证监会甘肃监管局上市处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机构处主任科员、副处长(主持工作),办公室主任;中国证监会深圳专员办调查二处处长,纪检监察室主任;甘肃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风控总监。
张杨先生,1986 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现任国投资本职工监事、风险合规部副总经理。曾先后任国家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法律事务部法律事务二处国投资本股份有限公司 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法律事务管理业务经理,办公厅(董事会办公室)秘书处秘书、高级业务经理综合秘书、副处长。
曲刚先生,1974年出生,硕士研究生,现任国投资本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曾任中国人民银行大连分行稽核处经常项目及国际收支主管,国家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财务会计部财务处副处长,国投资本控股有限公司计划财务部经理,国投财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姚肇欣先生,1972 年出生,经济学硕士,高级经济师,现任国投资本副总经理、总法律顾问。曾任国家开发投资公司办公厅、战略发展部业务主管,国家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资本运营部金融业务处副处长,国投资本控股有限公司股权管理部经理,国投资本控股有限公司综合部经理。
(三)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票和领取薪酬情况
2019年度,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具体如下:
姓名 职务 任职情况 从发行人领取的税 是否在公司关联
前报酬总额(万元) 方获取报酬
叶柏寿 董事长、董事 现任 183.43 否
李樱 董事、总经理、 现任 142.77 否
董事会秘书
邹宝中 董事 现任 0 是
杨魁砚 董事 现任 0 是
梅村 董事 离任 0 是
葛毅 董事 现任 0 是
张小威 董事 离任 0 是
周云福 董事 现任 0 是
陈志升 董事 离任 0 是
曲晓辉 独立董事 离任 8.75 否
陈宋生 独立董事 离任 2.50 否
张敏 独立董事 现任 3.75 否
纪小龙 独立董事 现任 15 否
程丽 独立董事 现任 6.25 否
张小满 独立董事 离任 8.75 否
曲立新 监事会主席 现任 0 是
李文新 监事会主席 离任 0 是
易峙任 监事 离任 2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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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职务 任职情况 从发行人领取的税 是否在公司关联
前报酬总额(万元) 方获取报酬
张文雄 监事 现任 0 是
王静玉 监事 现任 0 否
鲍红雨 职工监事 离任 48.18 否
张杨 职工监事 现任 32.59 否
陈永东 职工监事 现任 251.62 否
曲刚 副总经理、财务 现任 114.83 否
总监
姚肇欣 副总经理 现任 46.38 否
合计 866.80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未持有发行人股份。
(四)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兼职及对外投资情况
1、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兼职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之日,发行人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发行人股东单位任职的情况如下:
任职人员姓名 在发行人的任 股东单位名称 在股东单位担任的职
职 务
叶柏寿 董事长、董事 国家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副总经济师
邹宝中 董事 国家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专职股权董事
人力资源部(党组组
杨魁砚 董事 国家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织部)副副主主任席、工会
中国国投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董事
葛毅 董事 中国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有 副总经理
限责任公司
周云福 董事 深圳市远致投资有限公司 副总经理
曲立新 监事会主席 国家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审计特派员
王静玉 监事 青岛国信金融控股有限公司 副总经理
张文雄 监事 中国国投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董事、总会计师、党
委委员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之日,发行人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其他单位任职的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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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职人 在发行人的任职 其他单位名称 在其他单位
员姓名 担任的职务
国投资本控股有限公司 董事长
叶柏寿 董事长、董事 国投泰康信托 董事长
国投瑞银基金 董事长
渤海银行 董事
国投资本控股有限公司 董事、总经
董事、总经理、董事会 理
李樱 秘书 中国投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主席
安信证券 董事
深圳市远致瑞信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董事长
深圳市建信远致投贷联动股权投资 董事长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深圳市远致富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董事
华泰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深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董事
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监事
周云福 董事 万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前海再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香港汉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董事
深圳市平稳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
总经理
远致投资(国际)有限公司 董事
深圳市亿鑫投资有限公司 董事、总经
理
深圳能源(香港)国际有限公司 董事
中国新纪元有限公司 董事
北京紫金投资有限公司 董事长
纪小龙 独立董事 北京紫金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董事长
北京天力展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
总经理
益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董事长
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 资深合伙人
中科创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程丽 独立董事 中国神威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上海健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北京巴士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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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职人 在发行人的任职 其他单位名称 在其他单位
员姓名 担任的职务
上海富瀚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张敏 独立董事 北京韩建河山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安徽黄山胶囊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国投电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主席
曲立新 监事会主席 国投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监事会主席
雅砻江流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董事
张文雄 监事 国投俊杰农产品(北京)有限公司 董事长
合规法务部
陈永东 职工监事 安信证券 总经理、职
工监事
国投资本控股有限公司 副总经理
曲刚 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安信证券 董事
国投泰康信托 监事会主席
姚肇欣 副总经理 中国投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锦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2、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对外投资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无与本公司有利益冲突的对外投资。
(五)管理层激励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尚未制定股权激励方案。
十六、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填补即期回报措
施及相关承诺主体的承诺等事项
(一)履行程序
2019年10月11日,公司召开了八届五次董事会会议、八届三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的议案。2019年10月28日,公司召开了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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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及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分析
1、主要假设和前提
(1)假设2019年度宏观经济环境、行业发展趋势及公司经营情况不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2)假设本次可转债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80亿元,同时假设本次发行方案于2019年末实施完毕,且所有可转债持有人于2020年二季度末完成转股或2020年末全部未转股。上述发行数量、发行方案实施完毕的时间和转股完成时间仅为估计,最终以经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发行数量、本次发行方案的实际完成时间及可转债持有人完成转股的实际时间为准。
(3)公司2018年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67,945.94万元。假设公司2019年及2020年净利润较上年分别增长10%、持平和下降10%(不另行考虑本次可转债利息对净利润的影响)。
(4)假设2019年度分红比例、实施月份与2018年度保持一致。
(5)假设本次可转债的转股价格为13.38元/股。(该价格为公司A股股票于2019年10月11日前二十个交易日交易均价与2019年10月11日前一个交易日交易均价较高者)。该转股价格仅为模拟测算价格,并不构成对实际转股价格的数值预测。
(6)假设除本次发行外,公司不会实施其他将对公司总股本产生影响或潜在影响的行为。
(7)假设本次可转债在发行完成后全部以负债科目在财务报表中列示。该假设仅为模拟测算财务指标使用,具体情况以发行完成后的实际会计处理为准。
2、对公司每股收益和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的影响分析
基于上述假设的前提下,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对比如下:
2018年度 2019年度 2020年度/2020年12月31日
项目 /2018年12 /2019年12 2020年末全 2020年6月30
月31日 月31日 部未转股 日全部转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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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度 2019年度 2020年度/2020年12月31日
项目 /2018年12 /2019年12 2020年末全 2020年6月30
月31日 月31日 部未转股 日全部转股
情形一:2019年及2020年净利润较上年增长10%
期末总股本(万股) 422,712.97 422,712.97 422,712.97 482,503.71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167,945.94 184,740.53 203,214.58 203,214.58
(万元)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164,427.21 180,869.94 198,956.93 198,956.93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万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40 0.44 0.48 0.45
基本每股收益(扣除非经常性 0.39 0.43 0.47 0.44
损益)(元/股)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40 0.44 0.42 0.42
稀释每股收益(扣除非经常性 0.39 0.43 0.41 0.41
损益)(元/股)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4.62% 4.98% 5.23% 4.74%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扣除 4.53% 4.87% 5.12% 4.64%
非经常性损益)
情形二:2019年及2020年净利润较上年持平
期末总股本(万股) 422,712.97 422,712.97 422,712.97 482,503.71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167,945.94 167,945.94 167,945.94 167,945.94
(万元)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164,427.21 164,427.21 164,427.21 164,427.21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万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40 0.40 0.40 0.37
基本每股收益(扣除非经常性 0.39 0.39 0.39 0.36
损益)(元/股)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40 0.40 0.35 0.35
稀释每股收益(扣除非经常性 0.39 0.39 0.34 0.34
损益)(元/股)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4.62% 4.53% 4.38% 3.96%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扣除 4.53% 4.44% 4.28% 3.88%
非经常性损益)
情形三:2019年及2020年净利润较上年下降10%
期末总股本(万股) 422,712.97 422,712.97 422,712.97 482,503.71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167,945.94 151,151.34 136,036.21 136,036.21
(万元)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164,427.21 147,984.49 133,186.04 133,186.04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万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40 0.36 0.32 0.29
基本每股收益(扣除非经常性 0.39 0.35 0.32 0.29
损益)(元/股)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40 0.36 0.28 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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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度 2019年度 2020年度/2020年12月31日
项目 /2018年12 /2019年12 2020年末全 2020年6月30
月31日 月31日 部未转股 日全部转股
稀释每股收益(扣除非经常性 0.39 0.35 0.28 0.28
损益)(元/股)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4.62% 4.09% 3.58% 3.24%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扣除 4.53% 4.00% 3.51% 3.17%
非经常性损益)
注:对每股收益和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的计算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制定的《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中的要求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中的规定进行。
由上表可知,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完成后,若2020年公司业务规模和净利润未能获得相应幅度的增长,预计全部转股后,短期内公司基本每股收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稀释每股收益、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将出现一定程度摊薄。
3、关于本次测算的说明
以上假设及关于本次可转债发行对本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的影响测算,不代表本公司对2019年度以及2020年度经营情况及发展趋势的判断,不构成对本公司的盈利预测,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本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三)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的特别风险提示
本次可转债发行完成后、全部转股前,本公司所有发行在外的潜在稀释性普通股股数相应增加,在不考虑募集资金财务回报的情况下,本公司本次可转债发行完成后每股收益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每股收益可能出现下降。
本次可转债发行完成后、转股前,本公司需按照预先约定的票面利率对未转股的可转债支付利息,由于可转债票面利率通常较低,正常情况下本公司对可转债募集资金运用带来的盈利增长会超过向可转债投资者支付的债券利息,不会造成本公司总体收益的减少;极端情况下,如果本公司对可转债募集资金运用带来的盈利增长无法覆盖向可转债投资者支付的债券利息,则本公司的税后利润将面临下降的风险,进而将对本公司普通股股东即期回报产生摊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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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者持有的可转债部分或全部转股后,本公司股本总额和净资产将相应增加,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一定的经营周期,项目产生效益需要一定时间,经营期间股东回报主要仍通过现有业务实现,对公司原有股东持股比例、公司净资产收益率及公司每股收益可能会产生一定的摊薄作用。
另外,本次可转债设有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在该条款被触发时,本公司可能申请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导致因本次可转债转股而新增的股本总额增加,从而扩大本次可转债转股对本公司原股东的潜在摊薄作用。
特此提醒投资者关注本次发行可能导致的即期回报有所摊薄的风险。
(四)本次发行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1、本次发行的必要性分析
(1)国家政策鼓励证券公司进一步补充资本金
2014年5月,国务院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指出要促进中介机构创新发展,推动证券经营机构实施差异化、专业化、特色化发展,促进形成若干具有国际竞争力、品牌影响力和系统重要性的现代投资银行。
2014年9月,中国证监会发布《关于鼓励证券公司进一步补充资本的通知》和《证券公司资本补充指引》,要求各证券公司建立科学的资本管理机制,充分重视资本管理与资本补充;要求各证券公司“未来三年至少应通过IPO上市、增资扩股等方式补充资本一次,确保业务规模与资本实力相适应,公司总体风险状况与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
2019年2月,习近平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十三次集体学习中指出,“金融活,经济活;金融稳,经济稳。经济兴,金融兴;经济强,金融强。”、“我国金融业的市场结构、经营理念、创新能力、服务水平还不适应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要求,诸多矛盾和问题仍然突出。我们要抓住完善金融服务、防范金融风险这个重点,推动金融业高质量发展。”
2019年3月2日,证监会发布了《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和《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等相关规定,标志着我国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进入实施阶段。科创板试行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跟投制度,科创板开闸将重塑资本市场业态模式、证券行业商业模式、投资银行竞争国投资本股份有限公司 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模式。科创板和注册制制度设计下,投资银行将从单纯依赖牌照优势向打造定价能力、销售能力和资本实力等综合竞争力转型。
公司顺应国家政策和资本市场改革方向,利用本次发行可转债对安信证券增资,以扩大其资本金实力、不断提高和完善其资本市场服务能力和综合竞争力。
(2)本次发行可转债是实施安信证券发展战略目标的必要措施
安信证券于2017年制订了《安信证券2018-2025年发展战略规划》,提出通过三轮驱动和六大平台建设分三步走实现整体进入证券行业前十的目标,并提出成为“中大型企业全能投行、中端富裕客户O2O财富管理、中大型机构客户服务”为特色的一流券商的长期愿景。
根据Wind资讯统计,截至2018年12月31日,安信证券总资产和净资产行业排名分列第16位和第17位,营业收入和净利润行业排名分列第14位和第13位,各项指标与行业前十的证券公司相比仍存在一定差距。截至 2018年12月31日,在不考虑其它券商进行资本补充的前提下,安信证券净资产规模较排名第十位的证券公司差距超过200亿元。从近年来证券行业竞争格局看,证券公司的盈利能力与资本实力表现出高度相关性,适度的资本补充将有利于安信证券获得业务发展先机。本次发行可转债将有助于提升安信证券净资本规模和营运资金实力,积极应对证券行业日趋激烈的资本竞争,为尽早实现发展战略目标奠定基础,是实施安信证券发展战略目标的必要措施。
(3)本次发行可转债有助于提升安信证券的行业竞争地位
证券行业是与资本规模高度相关的行业,在以净资本和流动性为核心的监管体系下,证券公司原有的传统业务和融资融券、股票质押式回购、自营业务、直投业务、国际业务等创新业务的发展都与净资本规模密切相关,因此净资本的实力在较大程度上影响着证券公司的竞争地位、盈利能力、抗风险能力与发展潜力,是决定证券公司未来发展的关键因素。
根据Wind资讯统计,截至2018年12月31日,安信证券净资产和净资本为309.82亿元和324.38亿元,净资产及净资本排名分别在行业第17位及第13位,与行业前十的证券公司相比仍存在一定差距。在以净资本和流动性为核心的监管体系下,为有效改善业务结构,扩大业务规模,提升行业竞争力,有必要对安信证券增加资本金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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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本次发行可转债有助于扩大安信证券业务规模,优化盈利模式和收入结构
受近年来市场走势低迷等因素影响,安信证券经纪业务传统通道业务收入占比有所下降,融资融券、自营投资等业务收入及占比稳中有升,收入结构持续优化。在证券行业不断创新的背景下,证券行业盈利模式正在发生巨大变革。融资融券、股票质押式回购、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等业务已经成为新的可靠利润增长点。随着安信证券各项业务的进一步发展,对营运资金的需求进一步提高,但受到净资本规模较小的影响,安信证券业务规模的拓展空间受到制约,亟需补充资本金以满足业务发展需要,进一步优化盈利模式和收入结构。
(5)本次发行可转债有助于安信证券降低流动性风险,提高风险抵御能力
风险控制一直是证券公司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能否有效防范和化解风险,不仅关系到证券公司的盈利情况,更直接关系到证券公司的生存和发展。随着国内资本市场市场化程度不断加快,无论是传统的证券经纪业务、承销业务、资产管理业务,还是股指期货、融资融券等创新业务,都对风险管理提出了更高要求。证券行业是资金密集型行业,证券公司抵御风险的能力与其自身的资本规模直接关联。
证券监管部门建立了以净资本和流动性为核心的风险控制体系,其实质是根据证券公司的资本实力决定其业务开展的最大规模。公司全资子公司安信证券已建立了以净资本和流动性为核心的风险监控体系。随着业务规模的快速增长,只有保持与业务发展规模相匹配的资本规模,甚至是资本规模适度超前于业务规模的增长,才能更好的防范和化解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操作风险、流动性风险等各种风险。
2、本次发行的可行性分析
(1)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导向
2012年,中国证监会提出“建设有中国特色的国际一流投资银行”总体思路,推出11项支持行业创新发展的举措,并细化为36项落实措施,支持证券公司拓宽融资渠道,增强资本实力。
国投资本股份有限公司 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2014年5月9日,国务院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指出要促进中介机构创新发展,推动证券经营机构实施差异化、专业化、特色化发展,促进形成若干具有国际竞争力、品牌影响力和系统重要性的现代投资银行。
2014年5月,证监会发布《关于进一步推进证券经营机构创新发展的意见》,从拓宽融资渠道、支持证券经营机构进行股权和债权融资等方面提出进一步推进证券经营机构创新发展的16条意见。
2014年9月,中国证监会发布《关于鼓励证券公司进一步补充资本的通知》,要求各证券公司“未来三年至少应通过IPO上市、增资扩股等方式补充资本一次,确保业务规模与资本实力相适应,公司总体风险状况与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
2016年6月,中国证监会修订《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办法》及配套规则,通过改进净资本、风险资本准备计算公式等方式提升风险控制指标的持续有效性,对证券公司资本实力、流动性风险管理提出了较高的要求。
近年来,随着安信证券各项业务的进一步发展,公司的资本规模已无法满足公司的业务需求,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有利于增强安信证券资本实力和提升风险承受能力,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导向。
(2)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条件
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健全,建立了较为完备的风险控制体系,具备了较强的风险控制能力。公司资产质量优良,财务状况良好,盈利能力具有可持续性,募集资金的数额和使用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重大违法行为,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关于上市公司公开发行可转债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具备公开发行可转债的资格和条件。
(五)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公司从事募投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1、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800,000万元(含发行费用),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将全部用于对子公司安信证券增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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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主营业务保持不变,募集资金实施完成后安信证券的资本实力将明显提升,有利于公司进一步做大做强证券业务,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提升市场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
2、公司从事募投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公司全资子公司安信证券系国内大型综合类证券公司,熟悉国内证券业务,各项业务指标和财务指标排名行业中上游,具有较强的市场竞争力。
在人员和技术储备方面,公司全资子公司安信证券在各证券业务条线,尤其在投行条线、研究业务条线、自营条线等人才储备充足;安信证券相关技术实力良好,相关技术部门已与业务部门开展合作,深入挖掘客户数据,发掘客户潜在需求,为客户提供个性化服务,有力推动安信证券业务发展。
在市场方面,安信证券在经纪业务、资产管理业务等领域市场占有率排名相对靠前,具备一定的市场影响力和品牌知名度,安信证券在巩固既有优势基础上将继续积极开拓其他领域,进一步巩固公司的竞争优势。
(六)公司应对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采取的措施
1、本公司现有业务板块运营状况
公司是综合经营证券、信托、期货、基金、资管等多项金融业务的央企上市金融控股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安信证券及其子公司安信国际、安信乾宏、国投安信期货向各类客户提供证券经纪、自营业务、资产管理、投资银行、财务顾问、融资融券、期货经纪、私募投资基金等全方位、多元化的金融产品和服务;通过国投泰康信托向个人高净值客户、机构客户、同业客户等提供资金信托、动产信托、不动产信托、有价证券信托和其他财产或财产权信托等信托业务;通过国投瑞银基金开展公募基金产品研发、募集、销售、投资等公募基金业务,并下设国投瑞银资本、国投瑞银香港两家全资子公司,持有 QDII、RQFII、QFII、QDIE等业务资格。
截至2019年末,公司总资产1,827.78亿元,同比增加12.88%,2019年上半年,公司实现收入55.97亿元,同比增长14.02%,实现归母净利润16.86亿元,同比增长103.03%。
2、本公司现有业务板块面临的主要风险国投资本股份有限公司 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1)公司运营风险
公司全资子公司安信证券主营业务为证券业务,控股子公司国投泰康信托主营业务为信托业务,控股子公司国投瑞银基金主营业务为基金业务。考虑到金融企业业务经营的行业特点,金融企业的业务开展和盈利能力受市场环境的影响较大。同时,金融企业内部经营效率、人才储备等内部管理因素亦会对证券公司的经营效率产生较大影响。若未来资本市场出现大幅下滑,或子公司内部管理出现重大不利变动,主要子公司的经营将受到不利影响,进而影响公司盈利能力。
(2)金融行业竞争风险
目前我国金融行业市场竞争激烈,行业内公司数量较多,同质化竞争现象明显,行业创新能力有待提升。公司全资子公司安信证券借助本次发行可以实现资本实力的迅速提升,盈利能力有望进一步加强。但如安信证券不能持续提高公司创新能力和营运能力,在日趋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安信证券未来的业务经营和盈利能力可能无法达到预期。
(3)合规风险
证券行业、信托行业、基金行业系我国金融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属于监管部门高度重视的行业。证券公司、信托公司、基金公司的经营既要遵守法律法规,又要满足监管部门的不断变化的监管政策要求。安信证券等主要子公司已根据《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等法规建立起一套合规管理体系。如未来安信证券、国投泰康信托、国投瑞银基金的合规管理制度设计不合理,或员工违背合规管理要求受到各种行政处罚,安信证券、国投泰康信托、国投瑞银基金可能受到监管部门采取监管措施或行政处罚,可能对公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3、公司拟采取的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具体措施
(1)加强经营管理及内部控制,提升经营业绩
首先,公司将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及《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确保股东、董事会能够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与权力,维护公司整体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其次,公司将加强企业内部控制,发挥企业管控效能,加强成本管理,强化预算执行监督,综合运用各类融资工具和渠道,有效控制资金成本,提升资金使用效率,全面有效地控制公司经营和管控风险,提升经营效率。国投资本股份有限公司 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此外,公司还将致力于进一步巩固和提升安信证券、国投泰康信托、国投瑞银基金等子公司核心竞争优势、拓宽市场,努力实现收入水平与盈利能力的双重提升,推进公司业务持续发展,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
(2)加强募集资金管理,确保募集资金规范和有效使用
公司已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制定了《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2014 年修订),对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使用、变更、监督和责任追究进行明确规定。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董事会将按照公司相关制度持续监督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专项存储、确保募集资金投向指定用途、注重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以保障募集资金合理规范使用。
(3)强化风险管理,实现公司稳健发展
公司将进一步全面梳理风险管理体系,不断提升对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市场风险等风险的应对能力,强化风险管理能力和重点领域的风险管控能力,保障公司各项业务稳健发展。
公司提醒投资者,公司制定填补回报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七)相关主体的承诺
1、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为确保公司相关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分别作出如下承诺:
(1)承诺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2)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3)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4)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5)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国投资本股份有限公司 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6)承诺未来公布的股权激励计划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7)如本承诺出具后至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完毕前,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明确规定时,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8)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2、控股股东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为维护公司及社会公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并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对公司填补即期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分别作出如下承诺:
国投公司不越权干预国投资本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国投资本利益;国投公司将忠实履行上述声明和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若不履行本声明和承诺所赋予的义务和责任,国投公司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十七、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或采取监管措施的
情况
(一)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行政处罚的情况
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行政处罚的情况。
(二)最近五年被采取监管措施及相应整改情况
最近五年,发行人公司治理及信息披露等方面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况。
发行人主要子公司安信证券属于证券行业,国投安信期货属于期货行业,国投瑞银资本属于基金管理行业,行业监管体制以中国证监会为主,对全国证券、基金市场集中统一监督管理。此外,证券基金行业施行行业自律管理,由中国证券业协会、中国基金业协会、证券交易场所担任相应的管理职能。最近五年,安信证券、国投安信期货、国投瑞银资本在日常经营过程中,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国投资本股份有限公司 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券交易场所等行业监管部门采取监管措施及整改情况列示如下:
1、深圳证监局对安信证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
2017年8月7日,深圳证监局向安信证券出具了《深圳证监局关于对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深圳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17]41 号),因安信证券发布的《杭萧钢构:技术授权模式助高增,布局河北有望受益雄安新区建设》研究报告中关于“已深入布局雄安新区核心区域,后续受益雄安新区建设确定性强”的表述不严谨,违反了《发布证券研究报告暂行规定》第九条的规定。
收到上述监管措施决定后,安信证券研究中心对此高度重视,后续从各个方面加强了研究业务的合规管理,具体措施包括,进一步强化研报审核力度,加强研报发布管理;对研究中心各项制度进行了修订;持续开展合规培训,强化员工合规理念;开展研究业务合规专项检查,提升研究中心内控水平;研究业务各项业务管理均做到了闭环管理。
2、青岛证监局对安信证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
2018年1月29日,青岛证监局向安信证券出具了《青岛证监局关于对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青岛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18]4号),主要系由于安信证券作为青岛奥盖克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盖克”)的主办券商,未按照相关业务规则要求认真履行审慎核查义务。违反了《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第六条的规定,对安信证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
收到上述监管措施决定后,安信证券通知相关部门发起核查整改工作,安排对奥盖克的现场核查,并出具核查报告,督促奥盖克进行整改工作;安信证券投资银行业务委员会下设质量控制部对该项目进行了专项检查;安信证券对相关员工进行了相应的合规问责。
3、深圳证监局对安信证券采取责令增加内部合规检查次数的监管措施
2018年12月28日,深圳证监局向安信证券出具了《深圳证监局关于对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增加内部合规检查次数的决定》(深圳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18]95 号),其主要内容为:深圳证监局认定安信证券股国投资本股份有限公司 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份有限公司研究咨询业务客户服务制度不健全、客户服务档案管理不到位,违反了《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证券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对安信证券采取责令在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每季度开展一次内部合规检查,并在每次检查后10个工作日内,向深圳证监局报送合规检查报告的监管措施。
收到上述监管措施决定后,安信证券组织梳理研究业务制度和业务现状,研究制定整改方案,相关整改措施包括:强化员工行为管理,严格合规问责;落实监管规定要求,修订完善研究中心各项制度;将研究业务全流程纳入合规风控管理体系;持续开展合规培训宣导,提高分析师政治敏感性和合规意识。2019年1月30日,安信证券报送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研究业务的整改报告》对前述整改工作进行了汇报。此外,安信证券按要求于2019年每季度开展合规检查,并向深圳证监局报送合规检查报告。
4、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对安信证券采取约见谈话、责令改正的自律监管措施
2015年10月27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对安信证券出具了《关于对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取约见谈话、责令改正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股转系统发[2015]147号)。2015年10月14日安信证券开始为深圳市软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做市服务(初始库存股220万股),安信证券自营账户始终持有该股票(合计20万股),但未发生买卖行为。该事实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转让细则(试行)》第五十八条规定,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对安信证券采取约见谈话、责令改正的自律监管措施。
收到上述监管措施后,安信证券对有关部门、业务负责人和相关员工进行了相应的合规问责,安信证券也督促软件服务商升级做市交易系统,在风控模块中加入校验自营账户与做市账户内新三板股票的功能,另外新增做市股票将需严格经过机构业务管理委员会风控组复核,以杜绝该类事件再次发生。2015年11月6日,安信证券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递交了《关于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违反<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转让细则(试行)>第五十八条规定的整改报告》。
国投资本股份有限公司 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5、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对安信证券采取约见谈话、要求提交书面承诺的自律监管措施
2016年12月6日,股转系统对安信证券出具了《关于对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股转系统发[2016]395 号)。安信证券在深圳优力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优力可”)挂牌推荐过程中存在未勤勉尽责的行为。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第1.7条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开转让说明书内容与格式指引(试行)》第四十二条的规定。股转系统对安信证券采取约见谈话并要求提交书面承诺的自律监管措施。
安信证券已督促优力可就前述标准的引用错误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进行了及时更正,将原引用的错误标准均更正为正确的标准,并披露了《公开转让说明书(申报稿)》(更正后)和《公开转让说明书(更正公告)》。同时,安信证券加强了对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的审核,一方面定期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参加专业培训,另一方面加强对挂牌企业信息披露的核查程序及工作底稿的复核工作,以确保安信证券日后不再出现未严格履行勤勉尽责义务的情况。2016年12月,安信证券向股转系统提交了《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优力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披露问题的书面承诺》。
6、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对安信证券采取要求提交书面承诺的自律监管措施
2017年6月28日,股转系统对安信证券出具了《关于对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股转系统发[2017]315 号)。安信证券作为深圳市大族元亨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元亨光电”)的主办券商,在对元亨光电2015年年度报告进行事前审查过程中未能勤勉尽责,未能督促元亨光电披露法律意见书、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违反了《主办券商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第六条的规定。股转系统对安信证券采取要求提交书面承诺的自律监管措施。
收到上述监管措施决定后,安信证券对此高度重视,要求项目组书面说明相关情况、并严肃检讨;安信证券中小企业融资部、持续督导部立即对事项可能造成的后果进行研讨,形成负面行为案例,避免其他项目出现同样错误;分管领导国投资本股份有限公司 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也要求各部门以此为戒,并要求质量控制部、合规风控加强项目质量、严控风险、避免再犯。安信证券项目组亦立即将相关文件和要求传达给元亨光电、收购人吴介忠,并组织现场会议,明确要求元亨光电、收购人吴介忠按照股转系统文件要求,就前述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的情形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进行补充披露,并将对已披露的《2015年年度报告》相关错误内容进行更正。2017年7月3日,安信证券向股转系统提交了《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大族元亨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违规问题的书面承诺》。
7、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对安信证券采取要求提交书面承诺的自律监管措施
2017年7月26日,股转系统对安信证券出具了《关于对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股转系统发[2017]989 号)。安信证券未能与持续督导的深圳市优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优能控股”)建立有效的日常联系机制,未能在出现相关规定情形时对优能控股进行现场检查,未能勤勉尽责履行持续督导职责。违反了《主办券商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第六条的规定。股转系统对安信证券采取要求提交书面承诺的自律监管措施。
收到上述监管措施决定后,安信证券对此高度重视,积极推进整改工作。在后续对优能控股的持续督导工作中,将严格按照《主办券商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的要求,开展对优能控股相关人员的培训工作,指导其完善公司治理机制,提升其规范意识及规范运作水平;指导、督促优能控股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事前审查优能控股信息披露文件,必要时及时发布风险提示公告;在优能控股出现需要主办券商进行现场检查的事项时,及时开展对其现场检查工作,督促其进行整改;建立优能控股持续督导微信群,方便实时沟通;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报告优能控股重大事项,调查或协助调查指定事项,并配合做好优能控股的日常监管。2017年8月8日,安信证券向股转系统提交了《承诺函》。
8、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对安信证券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
2019年6月4日,股转系统对安信证券出具了《关于对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股转系统发[2019]1588号)。安信国投资本股份有限公司 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证券督导的青岛奥盖克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盖克”)与董事长王在军之间存在2,180.2万元的资金拆借,后经核实上述资金为王在军利用奥盖克账户收取投资者购买奥盖克股票款,随后拆借给奥盖克用于维持生产经营。安信证券在发现上述关联交易后,未能保持应有的执业审慎态度,深入了解资金拆借背景,未能按照相关业务规则要求认真履行核查义务。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第1.7条、《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主办券商持续督导工作指引(试行)》第十五条的规定。股转系统对安信证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
收到上述监管措施决定后,安信证券对此高度重视,积极推进整改工作。在后续对奥盖克的持续督导工作中,严格按照《主办券商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的要求定期开展对奥盖克相关人员的培训工作,指导其完善公司治理机制,提升其规范意识及规范运作水平;指导、督促奥盖克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事前全面审慎核查奥盖克信息披露文件,必要时及时发布风险提示公告;定期、不定期赴企业现场开展现场检查工作,及时发现企业存在的风险事项,严格要求督促企业整改;督导项目组加强与所属部门、质量控制部、内核部等部门负责人员的沟通、汇报,针对企业出现的风险事项,及时商议、研究形成处置方案并落实执行,全面提高持续督导工作质量。此外,奥盖克项目督导人员将加强对股转系统业务规则的系统学习,提高风险意识和工作责任心,督促企业相关人员严格遵守股转系统相关业务规则,切实履行各项义务,提升公司治理水平,避免此类事项的再次发生。
9、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对安信证券采取约见谈话的监管措施
2019年3月18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向安信证券出具了《关于对安信证券采取约见谈话措施的决定》(中国结算沪函字[2019]14号),其主要内容为:深圳证监局认定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上海理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理石宏观对冲一号私募投资基金”连续十五个交易日发生债券质押式回购欠库,违反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结算参与人管理规则》第五十条,对安信证券采取责成客户回购业务分管领导及相关部门负责人至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接受谈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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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到上述监管措施决定后,安信证券已向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汇报了上述事件相关情况,并表明安信证券高度重视回购风险,不会对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产生结算风险。营业部已对该客户限制证转银、限制产品大宗交易、限制客户端入库操作,仅允许该客户进行一天期回购融资操作。同时,安信证券已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经纪业务债券质押式融资回购业务风险管理措施的通知》、《进一步加强债券质押回购业务的风险管理措施补充通知》,新增安信证券总部对客户准入的审核,以及上调标准券使用率和账户托管率等风险管理措施,针对风险客户进一步采取风控措施,同时要求安信证券各分支机构对有在途回购业务的融资主体进行全面风险排查,并提交风险应对预案与自查报告。
10、上海证监局对国投安信期货采取出具责令整改的监管措施
2018年12月29日,上海证监局向国投安信期货下发了《关于对国投安信期货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责令整改措施的决定》(沪证监决[2018]151 号),其主要内容为:上海证监局认定国投安信期货广州和昆明等两家营业部负责人近亲属在国投安信期货开立账户并从事期货交易,国投安信期货未按规定及时向上海证监局备案上述情况,违反了《期货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第四十条规定,根据《期货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第五十一条第(四)项的规定,上海证监局决定对国投安信期货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管措施,要求国投安信期货提高合规运作水平,加强人员合规培训,严格按规定向监管部门履行报告义务,采取切实有效措施避免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收到上述监管措施决定后,国投安信期货董事长、总经理办公会听取了相关报告,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了严肃批评;国投安信期货向上海证监局报送了高管人员近亲属开户交易情况的书面报告,国投安信期货广州、昆明两家营业部负责人自愿对其近亲属的期货账户进行了销户处理;要求高管人员如有近亲属开立期货账户,需及时向公司书面报告;国投安信期货合规法务部重新梳理了信息对外报送流程,修订了《国投安信期货有限责任公司监管综合信息报送工作规定》。2019年1月8日,国投安信期货报送的《国投安信期货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高管人员近亲属开户交易未履行报告义务问题的整改报告》对前述整改工作进行了汇报。
11、深圳证监局对国投瑞银资本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管措施国投资本股份有限公司 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2019年6月14日,深圳证监局向国投瑞银资本下发了《关于对国投瑞银资本管理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2019]105 号),其主要内容为:深圳证监局认为国投瑞银资本部分业务内部控制不完善,依据《基金管理公司子公司管理规定》第三十六条,深圳证监局决定对国投瑞银资本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要求国投瑞银资本应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要求进一步强化内控管理,树立合规意识,深圳证监局将在日常监管中持续关注并检查相关整改情况。
收到上述监管措施决定后,国投瑞银资本及国投瑞银基金对此高度重视,严格对照监管提出的各项要求,逐条梳理分析落实整改措施,具体整改情况包括:强化内控理念,加大制度执行力度;进一步建立健全治理结构,完善内控体系;针对业务实施过程中的薄弱环节,加大内控管理力度;完善考核评价,落实奖惩制度,发挥监督作用。2019年10月8日,国投瑞银资本报送的《国投瑞银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内部控制整改报告》对前述整改工作进行了汇报。
综上,发行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报告期内虽然出现了被监管机构要求提交书面承诺、责令改正决定、出具警示函的情形,但发行人均遵循已建立的相关内部控制制度,积极、有序地进行了有效的整改,并对相关内部控制制度进行了进一步完善。经过整改和完善后,发行人的内部控制制度健全、有效,能够有效保证公司运行的效率、合法合规性和财务报告的可靠性,内部控制制度的完整性、合理性、有效性不存在重大缺陷,不存在违反《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二项规定的情形。
十八、最近三十六个月行政处罚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最近三十六个月受到的行政处罚情况及相关论证如下:
序 被处 处罚 处罚 是否完
号 罚人 文书 时间 处罚事由 处罚结果 成整改 是否构成重大违法行为
号
安信 《税 2017 国家税务 是,安信不构成。主要依据为:(1)根据《中
证券 收规 年3 总局上海 罚款人民 证券上 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
1. 上1海 费违 月8 浦东新区 币500元 海陆家 二条规定:“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
陆家 法行 日 税务局第 嘴东路 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的,或者
嘴东 为处 二十税务 证券营 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向税务
国投资本股份有限公司 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序 被处 处罚 处罚 是否完
号 罚人 文书 时间 处罚事由 处罚结果 成整改 是否构成重大违法行为
号
路证 理》 所认定安 业部已 机关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
券营(131 信证券上 按行政 表和有关资料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
业部 01152 海陆家嘴 处罚决 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
01700 东路证券 定书的 严重的,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
00016 营业部未 要求缴 的罚款”,安信证券上海陆家嘴东路证
74) 按照规定 清了罚 券营业部被罚款金额较小,不属于情节
期限办理 款,并按严重的情形;(2)国家税务总局深圳
纳税申报 要求完 市税务局第三税务分局已出具《税务违
和报送纳 成了整 法记录证明》,证明安信证券在2016
税资料。 改。 年1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期间无
重大税务违法记录;(3)安信证券上
海陆家嘴东路证券营业部已经按时缴
纳了罚款并按要求进行了整改,已消除
了不良影响。
不构成。主要依据为:(1)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
是,安信二条规定:“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
《税 国家税务 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的,或者证券邯
务行 总局邯郸 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向税务郸人民
政处 市丛台区 机关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路证券
安信 罚决 税务局认 表和有关资料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营业部
证券定书》2017 定安信证 已按行 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
邯郸 (冀 券邯郸人 严重的,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年3罚款人民 政处罚
2. 人2民 邯丛 民路证券 的罚款”,安信证券邯郸人民路证券营月30币200元 决定书
路证 台地 营业部未 业部被罚款金额较小,不属于情节严重日的要求
券营 税简 按照规定 的情形;(2)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缴清了
业部 罚 期限办理 务局第三税务分局已出具《税务违法记罚款,并
[2017] 纳税申报 按要求 录证明》,证明安信证券在2016年1
537 和报送纳 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期间无重大
号) 税资料。 完整成改了。税务违法记录;(3)安信证券邯郸人
民路证券营业部已经按时缴纳了罚款
并按要求进行了整改,已消除了不良影
响。
《潮 是,安信不构成。主要依据为:(1)根据《广
州市 潮州市工 证券潮 东省商事登记条例》第五十九条规定,
安信 工商 商行政管 州枫溪 对于未按照规定公示年度报告或者未
证券 行政 理局认定 凤新西 按照登记机关责令的期限公示有关信
潮州 管理 2017 安信证券 路证券 息的,处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枫溪 局行 罚款人民 营业部 安信证券潮州枫溪凤新西路证券营业年7潮州枫溪
3. 凤3新 政处 币10000 已按行 部被罚款金额较小,不属于情节严重的月21凤新西路
西路 罚决 元 政处罚 情形;(2)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日证券营业
证券定书》 部未按照 决定书 出具《违法违规记录证明》,证明安信
营业 (潮 规定公示 的要求 证券在2016年1月1日至2019年9月
部 工商 年度报告。 缴清了 30日期间无重大违法记录;(3)安信
处字 罚款,并证券潮州枫溪凤新西路证券营业部已
[2017] 按要求 经按时缴纳了罚款并按要求补报未报
国投资本股份有限公司 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序 被处 处罚 处罚 是否完
号 罚人 文书 时间 处罚事由 处罚结果 成整改 是否构成重大违法行为
号
70号) 完成了 年份的年度报告,相关登记机关已将安
整改。 信证券潮州枫溪凤新西路证券营业部
从经营异常名录中移出,已消除了不良
影响。
不构成。主要依据为:(1)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
四条第二款规定:“纳税人不进行纳税
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由税
青岛市地 是,安信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
方税务局 证券青 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
《税 稽查局认 岛东海 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第六十九
安信务行 定安信证 西路证 条规定:“扣缴义务人应扣未扣、应收
证券政处 券青岛东 券营业 而不收税款的,由税务机关向纳税人追
青岛罚决 2017海西路证 罚款人民部已按 缴税款,对扣缴义务人处应扣未扣、应
4. 东海 定书》年12券营业部 币 行政处 收未收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
西路(青 月8 不缴、少缴33065.7 罚决定 的罚款”,安信证券青岛东海西路证券
证券地税 日 财产租赁 元 书的要 营业部被处以少扣缴税款百分之五十
营业稽罚 合同印花 求缴清 的罚款,罚款金额较小,不属于情节严
部 [2017] 税,未按规 了罚款,重的情形;(2)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
68号) 定代扣代 并按要 税务局第三税务分局已出具《税务违法
缴个人所 求完成 记录证明》,证明安信证券在2016年1
得税。 了整改。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期间无重大
税务违法记录;(3)安信证券青岛东
海西路证券营业部已经按时缴纳了罚
款并按要求进行了整改,已消除了不良
影响。
《广 不构成。主要依据为:(1)根据《广
州市 是,安信东省商事登记条例》第五十九条规定,
天河 证券广 对于未按照规定公示年度报告或者未
区工 广州市天 州猎德 按照登记机关责令的期限公示有关信
安信商行 河区工商 大道证 息的,处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证券政管 行政管理 券营业 安信证券广州猎德大道证券营业部被
广州理局 2018局认定安 部已按 罚款金额较小,不属于情节严重的情
猎德行政 年1 信证券广 罚款人民行政处 形;(2)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出
5. 大道 处罚 月3 州猎德大 币5000 罚决定 具《违法违规记录证明》,证明安信证
证券决定 日 道证券营 元 书的要 券在2016年1月1日至2019年9月30
营业书》 业部未按 求缴清 日期间无重大违法记录;(3)安信证
部 (穗 照规定公 了罚款,券广州猎德大道证券营业部已经按时
天工 示年度报 并按要 缴纳了罚款并按要求补报未报年份的
商处 告。 求完成 年度报告,相关登记机关已将安信证券
字 了整改。广州猎德大道证券营业部从经营异常
[2018] 名录中移出,已消除了不良影响。
3号)
安信《深 2018深圳市交 罚款人民是,安信不构成。主要依据为:(1)《深圳经
6. 证券 圳市 年8 通运输委 币8万元证券已 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2015
交通 月1 员会认定 按行政 修正)第一百一十一条规定:“建设单
国投资本股份有限公司 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序 被处 处罚 处罚 是否完
号 罚人 文书 时间 处罚事由 处罚结果 成整改 是否构成重大违法行为
号
运输 日 安信证券 处罚决 位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
委员 作为建设 定书的 占用、挖掘道路或者开设路口,未经市
会行 单位实施 要求缴 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审批同意的,由市交
政处 了未经审 清了罚 通运输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
罚决 批同意占 款,并按恢复原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
定书》 用、挖掘道 要求完 款,对建设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
(深 路或者开 成了整 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千元罚款”,
交罚 设路口的 改。 该条法规并未规定加重情节,安信证券
决字 违法行为。 被罚款金额在法定区间内,不存在法定
第: 情节严重的情形;(2)根据《再融资
Z0095 业务若干问题解答(一)》规定:“被
260 处以罚款以上行政处罚的违法行为,如
号) 有以下情形之一且中介机构出具明确
核查结论的,可以不认定为重大违法行
为:……(2)相关处罚依据未认定该
行为属于情节严重的情形”,安信证券
该项行政处罚未被认定为属于情节严
重的情形,可以不认定为重大违法行
为;且被处罚事项不属于其主营业务,
未造成重大不利影响;(3)安信证券
收到处罚后按要求缴清了罚款,并按要
求完成了整改,已消除了不良影响。
不构成。主要依据为:(1)根据处罚
决定书内容,中国人民银行内江市中心
支行认为,“你单位未按规定履行客户
身份识别义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中 反洗钱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之
国人 中国人民 是,安信规定,应处单位二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
民银 银行内江 证券、直以下罚款,并对直接负责的董事、高级
行内 市中心支 接责任 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
安信江市 行认定安 罚款人民人员邱 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但鉴于你单位
证券中心 信证券内 币8万 波已按 内控制度较为完善,违法行为次数相对
内江支行 2018江西林大 元,对直行政处 较少,积极配合检查,且未发现上述违
西林行政 年11 接责任人罚决定 规问题导致洗钱后果发生;高管人员对7.道证券营
大道处罚 月9 业部存在 员邱波处书的要 违法行为的认识深刻,积极组织所属机
证券决定 日 未按规定 罚款人民求分别 构人员整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
营业书》 履行客户 币5000 缴清了 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主
部 (内 身份识别 元 罚款,并动消除或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从
人银 业务的违 按要求 轻或者减轻处罚情节”,故对其作出8
罚字 法行为。 完成了 万元的罚款,对直接责任人员处罚款人
[2018] 整改。 民币5000元;(2)根据《中国人民银
2号) 行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十三条 规
定:“行政处罚委员会履行下列职责:
(一)对重大行政处罚作出决定。重大
行政处罚包括下列各项:1、较大数额
的罚款。包括: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决定
国投资本股份有限公司 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序 被处 处罚 处罚 是否完
号 罚人 文书 时间 处罚事由 处罚结果 成整改 是否构成重大违法行为
号
的300万元以上(含300万元)人民币
罚款;中国人民银行分行、营业管理部
决定的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人
民币罚款;金融监管办事处、中国人民
银行分行营业管理部、中国人民银行中
心支行决定的50万元以上(含50万元)
人民币罚款;中国人民银行支行决定的
10万元以上(含10万元)人民币罚
款……”,安信证券内江西林大道证券
营业部被罚款金额较小,不属于上述认
定的重大行政处罚;(3)安信证券内
江西林大道证券营业部、直接责任人员
邱波收到处罚后分别按要求缴清了罚
款,并按要求完成了整改,已消除了不
良影响。
不构成。主要依据为:(1)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
是,安信二条规定:“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
国家税务 证券西 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的,或者
总局西安 安芙蓉 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向税务
安信《行 曲江新区 东路证 机关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
证券政处 税务局认 券营业 表和有关资料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
西安罚决 2019定安信证 部已按 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
芙蓉定书》年1 券西安芙 罚款人民行政处 严重的,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
8. 东路(西 月7 蓉东路证 币1000 罚决定 的罚款”,安信证券西安芙蓉东路证券
证券曲税 日 券营业部 元 书的要 营业部被罚款金额较小,不属于情节严
营业简罚 未按照规 求缴清 重的情形;(2)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
部 [2019] 定期限办 了罚款,税务局第三税务分局已出具《税务违法
57号) 理纳税申 并按要 记录证明》,证明安信证券在2016年1
报和报送 求完成 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期间无重大
纳税资料。 了整改。税务违法记录;(3)安信证券西安芙
蓉东路证券营业部已经按时缴纳了罚
款并按要求进行了整改,已消除了不良
影响。
《税 不构成。主要依据为:(1)根据《中是,国投
务行 深圳市前 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瑞银资
政处 海地方税 二条规定:“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本已按
罚决 务局认定 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的,或者行政处
定书》2017国投瑞银 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向税务国投罚决定
(深 年8 资本未按 罚款人民 机关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9.瑞银 书的要
地税 月18照规定期 币800元 表和有关资料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资本求缴清
前简 日 限办理纳 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了罚款,
罚 税申报和 严重的,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并按要
[2017] 报送纳税 求完成 的罚款”,国投瑞银资本被罚款金额较
8026 资料。 小,不属于情节严重的情形;(2)国
号) 了整改。家税务总局深圳市前海税务局已出具
国投资本股份有限公司 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序 被处 处罚 处罚 是否完
号 罚人 文书 时间 处罚事由 处罚结果 成整改 是否构成重大违法行为
号
《税务违法记录证明》,证明国投瑞银
资本在2016年1月1日至2019年6月
30日期间无重大税务违法记录;(3)
国投瑞银资本已经按时缴纳了罚款并
按要求进行了整改,已消除了不良影
响。
不构成。主要依据为:(1)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
《税 是,国投九条规定:“扣缴义务人应扣未扣、应
务行 深圳市地 瑞银资 收而不收税款的,由税务机关向纳税人
政处 方税务局 本已按 追缴税款,对扣缴义务人处应扣未扣、
罚决 第三稽查 行政处 应收未收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
国投定书》2018局认定国 罚款人民罚决定 下的罚款”,国投瑞银资本被处以少扣
年1 币 缴税款百分之五十的罚款,罚款金额较10.瑞银(深 投瑞银资 书的要月1620559.7 小,不属于情节严重的情形;(2)国
资本地税 本未按规 求缴清日元 家税务总局深圳市前海税务局已出具
三稽 定代扣代 了罚款,《税务违法记录证明》,证明国投瑞银
罚 缴个人所 并按要 资本在2016年1月1日至2019年6月
[2018] 得税。 求完成 30日期间无重大税务违法记录;(3)
2号) 了整改。国投瑞银资本已经按时缴纳了罚款并
按要求进行了整改,已消除了不良影
响。
不构成。主要依据为:(1)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
二条规定:“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
《税 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的,或者是,国投
务行 深圳市前 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向税务瑞银资
政处 海地方税 机关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本已按
罚决 务局认定 表和有关资料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行政处
定书》2018国投瑞银 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国投罚决定
11. 瑞银(深 年1 资本未按 罚款人民书的要 严重的,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
地税 月18照规定期 币50元 的罚款”,国投瑞银资本被罚款金额较资本求缴清
前简 日 限办理纳 小,不属于情节严重的情形;(2)国了罚款,
罚 税申报和 家税务总局深圳市前海税务局已出具并按要
[2018] 报送纳税 求完成 《税务违法记录证明》,证明国投瑞银
244 资料。 资本在2016年1月1日至2019年6月
号) 了整改。30日期间无重大税务违法记录;(3)
国投瑞银资本已经按时缴纳了罚款并
按要求进行了整改,已消除了不良影
响。
《税 2017北京市地 罚款人民是,国投不构成。主要依据为:(1)根据《中
国投务行 年10方税务局 泰康信 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
12. 泰康 政处 月24第六稽查 7币5,820.09托已按九条规定:“扣缴义务人应扣未扣、应
信托罚决 日 局认定国 元 行政处 收而不收税款的,由税务机关向纳税人
定书》 投泰康信 罚决定 追缴税款,对扣缴义务人处应扣未扣、
国投资本股份有限公司 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序 被处 处罚 处罚 是否完
号 罚人 文书 时间 处罚事由 处罚结果 成整改 是否构成重大违法行为
号
(京 托未按规 书的要 应收未收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
地税 定代扣代 求缴清 下的罚款”,国投泰康信托被处以少扣
六稽 缴个人所 了罚款,缴税款一倍的罚款,罚款金额较小,不
罚 得税。 并按要 属于情节严重的情形;(2)国家税务
[2017] 求完成 总局北京市西城区税务局第一税务所
26号) 了整改。已出具《税务违法记录证明》,证明国
投泰康信托在2016年1月1日至2019
年6月30日期间无重大税务违法记录;
(3)国投泰康信托已经按时缴纳了罚
款并按要求进行了整改,已消除了不良
影响。
不构成。主要依据为:(1)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
十六条规定:“银行业金融机构有下列
情形之一,由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
构责令改正,并处二十万元以上五十万
元以下罚款;情节特别严重或者逾期不
《北 改正的,可以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其
京银 原中国银 是,国投经营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
监局 监会北京 泰康信 事责任;……(五)严重违反审慎经营
行政 监管局认 托已按 规则的;……”,国投泰康信托被处以
处罚 定国投泰 行政处 30万元的罚款,不属于情节严重的情
国投决定 2年0168康按信穿托透原未罚款人民罚决定 形办;法(》2第)六根十据七《条中规国定银:监“银会监行会政及处其罚
13. 泰康 书》 币30万 书的要月29则向下审派出机构拟作出以下重大行政处罚决
信托(京 元 求缴清日查底层资 定前,应当在行政处罚意见告知书中告
银监 产合规性 了罚款,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一)
罚决 严重违反 并按要 对银行业金融机构和其他单位作出较
字 审慎经营 求完成 大数额的罚款。包括:银监会作出的500
[2018] 规则。 了整改。万元以上罚款;银监局作出的100万元
4号) 以上罚款;银监分局作出的50万元以
上罚款……”,国投泰康信托收到的原
中国银监会北京监管局作出的30万元
罚款不属于上述认定的重大行政处罚;
(3)国投泰康信托已经按时缴纳了罚
款并按要求进行了整改,已消除了不良
影响。
发行人最近三十六个月没有受到过行政处罚;发行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最近三十六个月受到行政处罚均未被认定为情节严重,相对于公司业务规模和体量占比均较小,未造成严重后果,不属于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前述行政处罚均已完成整改,不构成《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第九条规定的重大违法行为。国投资本股份有限公司 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第五节 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
一、同业竞争情况
(一)与发行人控股股东之间的同业竞争情况
1、公司主营业务情况
公司目前以“母公司控股、子公司经营”为业务模式,通过子公司安信证券、国投泰康信托、国投瑞银基金分别从事证券业务、信托业务、基金管理业务。公司的经营范围为:投资管理,企业管理,资产管理,商务信息咨询服务,实业投资,创业投资,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计算机软硬件开发,物业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公司的控股股东及控股股东下属主要一级子公司主营业务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国投公司直接持有公司1,759,233,191股股份,占总股本的 41.62%,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国务院国资委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公司的控股股东国投公司为经营控股型公司,具体业务由各子公司负责经营,本部主要从事经营管理工作。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国投公司的主要一级子公司及其所属业务板块、经营范围情况如下:
序号 单位名称 业务板块 经营范围
铁路、公路(含桥涵、场站)、港口、航空物流、管
道运输、物流和有关配套项目及其横向交叉、综合利
用项目的投资;上述项目的总承包、技术改造和管理;
金属材料、建材、化工轻工材料(不含危险化学品)、
机电设备、汽车(不含小轿车)及汽车配件、五金交
1 国投交通控股 基础产业 电、木材、计算机软硬件、通讯器材、文化办公用品
有限公司 的销售(国家有专项专营规定的除外);自有设备的
租赁;与上述业务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开发、技术
转让和经济信息咨询服务。(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
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
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
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铁路、公路(含桥涵、场站)、港口、航空物流、管
国投交通有限 道运输、物流和有关配套项目及其横向交叉、综合利
2 公司 基础产业 用项目的投资;上述项目的总承包、技术改造和管理;
金属材料、建材、化工轻工材料(不含危险化学品)、
机电设备、汽车及汽车配件、五金交电、木材、计算
国投资本股份有限公司 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序号 单位名称 业务板块 经营范围
机软硬件、通讯器材、文化办公用品的批发;自有设
备的租赁;与上述业务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开发、
技术转让和经济信息咨询服务。(企业依法自主选择
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
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
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投资建设、经营管理以电力生产为主的能源项目;开
发及经营新能源项目、高新技术、环保产业;开发和
国投电力控股 经营电力配套产品及信息、咨询服务。(企业依法自
3 股份有限公司 基础产业 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
动。)
资产管理;资产重组;自有设备租赁;与业务相关的
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财务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
4 国投资产管理 资产管理 和产权经纪业务。(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
有限公司 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
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项目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资产管理;资产受
中国国投高新 托管理;物业管理;出租办公用房、出租商业用房。
5 产业投资有限 前瞻性战 (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
公司 略性产业 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
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
目的经营活动。)
销售食品;粮食的收购;进出口业务;饲料、初级农
产品、棉花、羊毛、麻、丝、合成及化学纤维、纺织
品、服装、日用品、石化制品(成品油除外)、钢材、
有色金属、建筑材料、木材、化轻材料(危险化学品
除外)、机械设备及零部件、五金交电、家用电器、
6 中国国投国际 国际业务 电子产品、汽车、摩托车及零配件的销售、仓储和运
贸易有限公司 输;自有房屋租赁和物业管理;技术转让、技术交流、
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投资与资产管理;文化交流。
(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
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
目的经营活动。)
融资性担保业务:贷款担保、票据承兑担保、贸易融
资担保、项目融资担保、信用证担保及其他融资性担
保业务;监管部门批准的其他业务:债券担保、诉讼
保全担保、投标担保、预付款担保、工程履约担保、
中国投融资担 尾付款如约偿付担保等履约担保业务,与担保业务有
7 保股份有限公 金融及服 关的融资咨询、财务顾问等中介服务,以自有资金投
司 务业 资;投资及投资相关的策划、咨询;资产受托管理;
经济信息咨询;人员培训;新技术、新产品的开发、
生产和产品销售;仓储服务;组织、主办会议及交流
活动;上述范围涉及国家专项规定管理的按有关规定
办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
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国投资本股份有限公司 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序号 单位名称 业务板块 经营范围
向境外派遣各类劳务人员(不含台湾地区)(有效期
至2023年10月9日);预包装食品销售,不含冷藏
冷冻食品(有效期至2022年1月04日);承担我国
对外经济援助项目和对外提供一般物资援助;受援国
偿还经济援助贷款物资的进口、转口;承包各类境外
中国成套设备 工程和境内外资工程;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成
8 进出口集团有 国际业务 套设备的进出口和经贸部批准的其他商品的进出口;
限公司 代理进出口;已建成的经济援助项目的维修、设备更
新、技术改造和零配件的供应;进出口商品的储运和
国际货代;物业管理;自行进出口商品的国内销售(国
家有专项专营规定的除外)。(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
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
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
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房地产开发、销售;自有房屋的物业管理;房地产信
北京亚华房地 息咨询(中介服务除外);家具租赁。(企业依法自
9 产开发有限责 金融及服 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任公司 务业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
动。)
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咨
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
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
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对成员单位办
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
国投财务有限 金融及服 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
10 公司 务业 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
经批准发行财务公司债券;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
券;对金融机构的股权投资;有价证券投资;成员单
位产品的买方信贷。(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
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
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生产、销售浓缩果蔬汁、饮料;农业生物产业项目的
投资;经营本企业的成员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出口业
务;本企业和成员企业生产所需的原辅材料、仪器仪
表、机械设备、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口业务(国家限定
公司经营和国家禁止进出口的商品除外);经营进料
国投中鲁果汁 前瞻性战 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办公用房出租;商业用房出
11 股份有限公司 略性产业 租;食品科学技术研究与试验发展;技术开发、技术
推广、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农产品与食
品加工技术培训;以下项目限分支机构经营:农副产
品的深加工。(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
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
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
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中国电子工程 金融及服 承包与其实力、规模、业绩相适应的国外工程项目;
12 设计院有限公 务业 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所需劳务人员。《洁净与
司 空调技术》的出版(有效期2018年12月31日);
国投资本股份有限公司 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序号 单位名称 业务板块 经营范围
压力管道设计GB2级、GC1(1)(2)级(有效期至
2020-05-12);城市规划;工程咨询;造价咨询;环
境影响评价;节能评估;各行业、各等级建筑工程设
计;工程装饰;项目管理;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计
算机硬件、电子仪器仪表的开发、销售;建筑及相关
工程设备、材料的开发、生产、销售;《洁净与空调
技术》期刊广告的设计、发布、代理业务;进出口业
务;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软件开发;软
件销售;应用软件服务(医用软件除外);基础软件
服务;工程检测;环境检测。(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
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
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
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13 融实国际控股 国际业务 海外投融资
有限公司
物业管理;出租办公用房;机动车公共停车场服务;
洗车服务;餐饮服务;销售食品。(企业依法自主选
14 国投物业有限 金融及服 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销售食品、餐饮服务以
责任公司 务业 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
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
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煤炭集运、原料采购、货运代理、中转配送、仓储服
务、陆海运输、资源开发、国际贸易等项目的投资管
15 国投物流投资 基础产业 理。(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
有限公司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
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
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投资咨询;工程咨询;企业管理咨询;其他社会经济
咨询(国家有专项专营规定的项目除外);招标代理;
中投咨询有限 金融及服 工程监理;技术服务;经济贸易咨询;技术咨询;销
16 公司 务业 售机械设备、电子产品、办公用品。(企业依法自主
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
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项目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企业管理;经济贸
易咨询;投资咨询。(“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
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
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
17 国投矿业投资 基础产业 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
有限公司 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
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
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
的经营活动。)
投资管理,健康咨询,投资咨询,企业管理,企业管
18 国投健康产业 前瞻性战 理咨询,为老年人提供社区托养、居家照护等社区养
投资有限公司 略性产业 老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
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国投资本股份有限公司 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序号 单位名称 业务板块 经营范围
投资管理,从事生物科技、新能源科技专业领域内的
19 国投生物科技 前瞻性战 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工业酶
投资有限公司 略性产业 制剂研发,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销售食品
添加剂,饲料添加剂,食用农产品。
从事智能科技、物联网科技、计算机科技、环保科技、
电子科技、能源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
国投智能科技 前瞻性战 技术服务、技术转让,网络科技,网络工程,电子商
20 有限公司 略性产业 务(不得从事金融业务),企业管理咨询,通讯建设
工程施工,项目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企业策
划,资产管理,电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人才中介服务;劳务派遣(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有效
期至2021年01月03日);向境外派遣各类劳务人
员(不含港澳台地区)(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证书
有效期至2024年07月16日);企业管理咨询;教
国投人力资源 前瞻性战 育咨询;经济贸易咨询;税务咨询;市场调查;技术
21 服务有限公司 略性产业 开发、技术推广、技术服务;会议服务;组织文化艺
术交流活动(不含演出);设计、制作、代理、发布
广告。(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
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
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认证服务,从事检测科技、节能环保科技专业领域内
国投检验检测 前瞻性战 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投资
22 认证有限公司 略性产业 管理,建设工程检测,商务咨询,质检技术服务,测
绘服务,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国投创益产业 产业基金投资管理;投资咨询。(企业依法自主选择
23 基金管理有限 前瞻性战 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
公司 略性产业 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
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3、发行人与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企业之间的同业竞争情况
中国国投高新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与安信乾宏、安信证券投资在主营业务方面存在相似的情形,均涉及股权投资及相关业务,但其股权投资类业务在资金来源、管理规模、存续期限、投资方向、投资目的等方面具有实质性差异,具体情况如下:
1)中国国投高新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为国投公司前瞻性战略性产业投资平台,所管理基金的出资人主要为财政部、投保基金、科技部、发改委等政府机构、国投系公司以及其他中央企业、地方国企等,政府引导产业发展的优势明显。此外,中国国投高新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所管理的基金规模较大、持续周期较长。截至2019年底,存续管理基金规模约1,500亿元,平均每只基金管理规模超50亿元,国投资本股份有限公司 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发起人资金实力雄厚,对于每支基金的认缴金额较大。投资项目存续期限均为5年以上,多为8-15年期限。资金投向除先进制造业、大健康、生物科技、新能源外还包括贫困地区的开发与发展、国家科技重大专项成功转化等,并不以获取短期投资收益为主要投资目的,部分项目具有民生公益性质。
2)安信乾宏为安信证券开展私募投资基金业务的子公司,安信证券投资为安信证券开展另类投资业务的子公司。其中,安信乾宏所管理基金的投资人为各类合格机构投资者。资金投向主要为新三板企业、拟上市公司等,项目存续期限多为3-5年,以对被投企业进行财务投资、获取收益为主要目的。安信证券投资于2019年成立,目前主要开展科创板跟投等业务。
综上,中国国投高新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与安信乾宏、安信证券投资不存在同业竞争。截至目前,国投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均不直接或间接从事公司主营业务,国投公司除持有国投资本的股权从而间接持有安信证券股权外,不存在控制其他证券公司股权的情形,与公司不存在同业竞争。
(二)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为从根本上避免和消除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企业与公司产生同业竞争问题,公司发行股份购买安信证券100%股权时,为解决收购安信证券同时新增的与控股股东存在基金、期货业务同业竞争的问题及后续上市公司可能发生其他与控股股东的同业竞争问题,控股股东国投公司出具书面承诺:
“本公司就本次重组涉及的同业竞争规范事宜,承诺自本次重组相关安信证券资产与上市公司交割完成之日起12个月内,对存在同业竞争关系的基金和期货相关业务分别以股权减持、资产注入上市公司等方式予以妥善解决,并对除上述业务的其他业务部分作以下承诺与声明:
1、将来不以任何方式从事,包括与他人合作直接或间接从事与中纺投资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相同、相似或在任何方面构成竞争的业务;
2、将尽一切可能之努力使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不从事与中纺投资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相同、类似或在任何方面构成竞争的业务;
3、不会利用对中纺投资的控股股东的唯一股东、控股股东地位从事任何有损于中纺投资或其他股东利益的行为,并将充分尊重和保证中纺投资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的独立经营和自主决策;
国投资本股份有限公司 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4、不投资控股于业务与中纺投资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相同、类似或在任何方面构成竞争的公司、企业或其他机构、组织;
5、不向其他业务与中纺投资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相同、类似或在任何方面构成竞争的公司、企业或其他机构、组织或个人提供专有技术或提供销售渠道、客户信息等商业机密;
6、如果未来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拟从事的业务可能与中纺投资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存在同业竞争,本公司将本着中纺投资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优先的原则与中纺投资协商解决。
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等自身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上述承诺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本公司将及时披露相关信息。
除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等自身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外,上述承诺确已无法履行或者履行承诺不利于维护中纺投资权益的,本公司将充分披露原因,并向中纺投资或其他投资者提出用新承诺替代原有承诺或者提出豁免履行承诺。”
上市公司于2015年7月完成安信基金的股权转让,持股比例由52.71%降至33%,公司自此不再控股安信基金,并于2015年底完成对国投中谷期货收购资产的交割,国投公司和上市公司履行上述承诺,基金和期货业务的同业竞争问题得以有效解决。
中纺投资为国投资本前身,上市公司更名后不影响上述国投公司对上市公司出具的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相关承诺。
综上所述,截至目前公司与国投公司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存在同业竞争。公司控股股东国投公司就避免同业竞争情形已作出书面承诺并严格履行,该等承诺能够有效避免国投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与公司进行同业竞争,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二、关联方、关联关系及关联交易
(一)关联方及关联关系
根据《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关联方披露》等文件的有关规定,截至2019年12月31日,国投资本的主要关联方如下:
国投资本股份有限公司 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1、控股股东
国家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之日,国投公司直接及间接合计持有公司 45.87%的股份。具体情况参见本募集说明书“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三、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部分相关内容。
2、发行人子公司
发行人子公司的具体情况参见本募集说明书“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二、公司组织结构及对其他企业权益投资情况”部分相关内容。
3、发行人合营和联营企业
报告期内,与发行人发生关联交易的合营、联营企业及其子公司的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 关联方名称 持股比例 关联关系
1 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33.95% 联营企业
2 安信乾盛财富管理(深圳)有限公司 33.95% 联营企业的全资子公司
3 中安润信(北京)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40.00% 联营企业
4 长沙中建未来科技城投资有限公司 39.00% 联营企业
5 深圳安信德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51.00% 合营企业
6 国投万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45.00% 合营企业
注:截至2019年末,公司持有国投资本控股100%股权,国投资本控股持有国投泰康信托55%股权,国投泰康信托持有国投万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45%股权。
4、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企业
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企业具体情况参见本募集说明书“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三、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部分相关内容。
报告期内,与发行人发生关联交易的同一控制下其他企业及其子公司的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 关联方名称 关联关系
1 中国国投高新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国投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2 国投物业有限责任公司 国投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3 国投亚华(上海)有限公司 国投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国投资本股份有限公司 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序号 关联方名称 关联关系
4 中国国投国际贸易南京有限公司 国投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5 中国国投国际贸易张家港有限公司 国投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6 中国国投国际贸易广州公司 国投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7 国投国际贸易(北京)有限公司 国投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8 国投亚华(北京)有限公司 国投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9 北京亚华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国投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10 国投财务有限公司 国投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11 国投创益产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国投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12 国投电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国投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13 雅砻江流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国投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14 中国投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 国投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15 中投咨询有限公司 国投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16 国投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国投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17 中国电子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 国投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18 国投金城冶金有限责任公司 国投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19 国投生物吉林有限公司 国投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20 国投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国投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21 国投山东临沂路桥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国投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22 中投保信裕资产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国投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23 北京希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国投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24 国投检验检测认证有限公司 国投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5、其他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的股东
序号 关联方名称 持股比例 关联关系
1 中国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有限 17.99% 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股东
责任公司
6、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近亲属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近亲属为公司关联自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情况、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除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详见本募集说明书“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十五、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内容。国投资本股份有限公司 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7、其他关联方
序号 关联方名称 关联关系
1 海峡汇富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联方的联营企业
2 国投创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联方的联营企业
3 国投创合(上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关联方的联营企业
4 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方的联营企业
5 天津国投津能发电有限公司 关联方控制的企业
(二)报告期内主要关联交易情况
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经常性关联交易和偶发性关联交易情况如下:
1、经常性关联交易
(1)出售商品、提供劳务的关联交易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 2019年 2018年 2017年
关联方 内容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 交易席位 728.82 0.06% 1,100.38 0.10% 1,028.44 0.10%
公司管理的基金产品 租赁收入
安信乾盛财富管理(深 交易席位 7.58 0.00% - - - -
圳)有限公司 租赁收入
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 产品代销 370.25 0.03% 429.65 0.04% 271.21 0.03%
公司 收入
安信乾盛财富管理(深 产品代销 47.13 0.00% 206.81 0.02% 535.60 0.05%
圳)有限公司 收入
国投检验检测认证有限 财务顾问 60.00 0.01% - - - -
公司 收入
国投生物吉林有限公司 财务顾问 47.00 0.00% - - - -
收入
中国国投高新产业投资 财务顾问 9.43 0.00% 28.30 0.00% 50.00 0.00%
有限公司 收入
国投创益产业基金管理 财务顾问 - - 9.43 0.00% - -
有限公司 收入
国家开发投资集团有限 财务顾问 - - - - 33.30 0.00%
公司 收入
国家开发投资集团有限 承销收入 156.42 0.01% 943.40 0.09% 377.36 0.04%
公司
雅砻江流域水电开发有 承销收入 47.17 0.00% 47.17 0.00% - -
限公司
中国投融资担保股份有 承销收入 45.06 0.00% - - - -
限公司
国投电力控股股份有限 承销收入 0.69 0.00% 75.47 0.01% - -
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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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 2019年 2018年 2017年
关联方 内容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国投创合基金管理有限 研究服务 66.04 0.01% - - - -
公司 收入
国投创合(上海)投资 研究服务 16.51 0.00% - - - -
管理有限公司 收入
国家开发投资集团有限 研究服务 - - 45.28 0.00% - -
公司 收入
国投检验检测认证有限 咨询服务 50.00 0.00% - - - -
公司 收入
中国国投国际贸易广州 手续费收 2.93 0.00% 0.83 0.00% 0.06 0.00%
公司 入
中国国投国际贸易南京 手续费收 1.89 0.00% 1.38 0.00% 1.82 0.00%
有限公司 入
中国国投国际贸易张家 手续费收 0.81 0.00% 0.35 0.00% 0.10 0.00%
港有限公司 入
国投国际贸易(北京) 手续费收 0.49 0.00% 0.23 0.00% 2.10 0.00%
有限公司 入
国投金城冶金有限责任 手续费收 0.03 0.00% - - - -
公司 入
国家开发投资集团有限 手续费及 - - - - 4,578.03 0.44%
公司 佣金收入
注:上表中占比为关联交易金额占同期营业总收入的比例
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出售商品、提供劳务的关联交易占同期营业收入的比例较低。该等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正常业务发展需要形成的,交易按照市场价格进行定价。
(2)采购商品、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单位:万元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 2019年 2018年 2017年
容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北京希达工程管理 咨询服务费 274.29 0.03% 347.71 0.03% - -
咨询有限公司
中投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服务费 9.43 0.00% 0.94 0.00% - -
国投山东临沂路桥 仓储服务 5.43 0.00% - - - -
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国投人力资源服务 服务费 0.63 0.00% - - - -
有限公司
国投智能科技有限 电脑、周转 31.16 0.00% - - - -
公司 材料等
国投智能科技有限 信息系统运 5.43 0.00% - - - -
公司 行费
国投财务有限公司 法人账户透 - - 100.00 0.01% 40.00 0.00%
支服务费
国投人力资源服务 招聘费 - - 7.28 0.00% - -
有限公司
海峡基金海峡汇富 项目管理费 - - 32.00 0.00% - -
产业投资基金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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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 2019年 2018年 2017年
容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有限公司
中国投融资担保股 担保费 - - - - 1,942.03 0.23%
份有限公司
票据承兑手
国投财务有限公司 续费、敞口 - - - - 5.04 0.00%
风险承诺费
安信乾盛财富管理 产品代销支 - - - - 100.25 0.01%
(深圳)有限公司 出
渤海银行股份有限 产品代销支 - - - - 1,691.54 0.20%
公司 出
中投保信裕资产管 顾问服务
理(北京)有限公司 费、增信服 - - - - 68.00 0.01%
务费
注1:上表中占比为关联交易金额占同期营业总成本的比例
注2:上述向关联方中投保于2017年支出的1942.03万元中,包含中投保为国投泰康信托表外信托产品提供融资担保,收取的担保费565.03万元,不影响国投泰康信托报表
注3:2017年,安信乾盛财富管理(深圳)有限公司为国投泰康信托表外信托产品提供代销服务,收取产品代销费100.25万元,不影响国投泰康信托报表
注4:2017年,中投保信裕资产管理(北京)有限公司为国投瑞银基金表外产品提供顾问、增信服务,收取顾问、增信服务费68.00万元,不影响国投瑞银基金报表
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采购商品、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占同期营业成本的比例较低。该等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正常业务发展需要形成的,交易按照市场价格进行定价。
(3)关联受托管理/承包及委托管理/出包情况
受托管理/承包情况表
单位:万元
2019年确认的托管收益/ 2018年确认的托管收益/ 2017年确认的托管收益/
委托方名称 承包收益 承包收益 承包收益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国投公司及其下属企业、 13,626.40 1.21% 1,096.03 0.10% 3,152.27 0.30%
国投资本关联股东
注1:上表中占比为关联交易金额占同期营业总收入的比例
注 2: 上述托管收益/承包收益主要为关联方委托本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定向计划或购买集合计划,本公司及子公司收取管理费、业绩报酬、申购费及赎回费。
(4)关联租赁情况
单位:万元
出租方名称 租赁资产种 2019年确认的租 2018年确认的租 2017年确认的租
类 赁费 赁费 赁费
国投亚华(上海) 房屋 3,923.52 3,638.29 3,875.06
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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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方名称 租赁资产种 2019年确认的租 2018年确认的租 2017年确认的租
类 赁费 赁费 赁费
国投亚华(北京) 房屋及设备 6,303.01 6,657.76 5,091.18
有限公司
国投物业有限责 房屋及设 2,168.51 1,753.47 1,833.61
任公司 备、物业费
中国国投高新产 房屋 884.28 884.28 882.75
业投资有限公司
北京亚华房地产
开发有限责任公 房屋 - - 17.00
司
上表所述关联交易系公司日常办公及经营需要产生,该等关联租赁价格均按照市场价格定价。
(5)关联方资金拆借
单位:万元
关联方 拆借金额 起始日 到期日 说明
拆入
国投财务有限公司 40,000.00 2018-5-18 2021-5-17 流动资金贷款
国投财务有限公司 45,000.00 2018-6-14 2021-8-30 流动资金贷款
国投财务有限公司 188,217.92 2017-1-18 2022-1-17 并购贷款
国家开发投资集团 130,000.00 2017-1-9 2022-1-8 委托贷款
有限公司
国投财务有限公司 19,400.00 2017-8-9 2018-8-8 流动资金贷款
国投财务有限公司 25,000.00 2017-2-8 2017-2-15 流动性支持
国投财务有限公司 22,000.00 2017-5-2 2017-5-9 流动性支持
国投财务有限公司 45,000.00 2017-5-12 2018-5-11 流动资金贷款
国投财务有限公司 5,000.00 2017-10-25 2018-10-25 流动资金贷款
国投财务有限公司 4,000.00 2019-3-18 2022-3-17 流动资金贷款
国家开发投资集团 200,000.00 2019-3-12 2022-3-12 长期贷款
有限公司[注]
国投财务有限公司 42,800.00 2019-6-12 2022-6-11 流动资金贷款
国投财务有限公司 3,200.00 2019-12-19 2022-12-18 流动资金贷款
拆出
安信基金管理有限 4,600.00 2017-3-30 2017-3-31 流动性支持
责任公司
注:该笔贷款已于2020年2月27日提前还款国投资本股份有限公司 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关联资金拆借利息支出
单位:万元
关联方 项目名称 2019年 2018年 2017年
国家开发投资集团有限 利息支出 12,518.02 5,634.69 5,204.09
公司
国投财务有限公司 利息支出 14,027.38 14,470.60 10,008.06
关联资金拆借利息收入
单位:万元
关联方 项目名称 2019年 2018年 2017年
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 利息收入 - - 0.54
公司
长沙中建未来科技城投 利息收入 532.06 515.06 -
资有限公司
(6)关键管理人员薪酬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年 2018年 2017年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866.80 867.48 773.11
(7)其他关联交易
1)投资
单位:亿元
项目 关联方 2019年12月31日 2018年12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
认购关联方金融 国投公司及其 20.43 28.10 34.04
产品 下属企业
关联方认购金融 国投公司及其 101.02 139.43 217.99
产品 下属企业
上市公司认购关联方金融产品的具体情况如下:
①截至2019年12月31日,安信证券以自有资金持有由安信基金管理的基金产品市值为1,825,979,789.65元,计入当期损益金额为437,891,372.52元。
②截至2019年12月31日,安信乾宏以自有资金持有安信基金管理的基金产品市值206,635,159.79元,计入当期损益金额为 6,554,077.45元。
国投资本股份有限公司 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③截至2019年12月31日,安信证券以自有资金持有中国投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发行的债券“19中保01”市值为10,430,350.00元,计入当期损益金额为1,212,995.36元。
④截至2019年12月31日,安信证券以自有资金持有国家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发行的债券“19国投01”市值为0元,计入当期损益金额为1,112,264.55元。
⑤截至2019年12月31日,国投安信期货有限公司以自有资金购买国投财务有限公司的专项理财0元, 计入当期损益金额为1,730,630.14元。
⑥截至2019年12月31日,安信证券控制的结构化产品持有由安信基金管理的基金产品“安信活期宝货币A”市值为31,162.46元。
⑦截至2018年12月31日,国投资本及子公司以自有资金持有由关联方管理的基金产品市值为2,749,225,728.74元,2018年确认投资收益376,064,745.71元。
⑧截至2018年12月31日,安信证券以自有资金持有国家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发行的债券市值为0元,2018年确认投资收益2,016,155.15元。
⑨截至2018年12月31日,安信证券以自有资金持有国投电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发行的债券市值“16国投电”市值为29,485,110.00元,2018年确认投资收益165,630.00元。
⑩截至2018年12月31日,安信证券控制的结构化产品持有国家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发行的债券“17国投01”市值为30,393,000.00元,2018年确认投资收益2,555,479.45元。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安信证券以自有资金持有由国投电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发行的股票市值1,537,550.00元,2018年确认投资损失565,287.83元。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安信证券以自有资金或定向资产管理计划持有由安信基金管理的基金产品市值 2,871,857,454.12 元,2017 年确认投资收益431,642,267.75元。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安信证券以自有资金持有国家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发行的“17 国投 01”市值 98,248,300.00 元,2017 年确认投资收益1,508,342.47元。
国投资本股份有限公司 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安信证券以自有资金持有国投电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发行的股票市值8,752,216.00元,2017年确认投资收益38,201.24元。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安信乾宏以自有资金持有安信基金管理的基金产品市值105,282,731.19元,2017年确认投资收益282,731.19元。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安信证券天利宝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持有由安信基金管理的基金产品市值311,252,437.35元。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国投安信期货公司以自有资金持有国投财务有限公司的专项理财产品市值9,000,000.00元。
关联方认购上市公司下属子公司金融产品的具体情况如下:
①截至2019年12月31日,国投公司及其下属企业认购国投资本子公司发行的信托、基金、资管计划等金融产品共计10,102,376,942.23元。
②截至2018年12月31日,国投公司及其下属企业认购国投资本子公司发行的信托、基金、资管计划等金融产品共计13,943,264,926.29元。
③截至2017年12月31日,国投公司及其下属企业认购国投资本子公司发行的信托、基金、资管计划等金融产品共计21,799,014,102.84元。
2)存款利息收入
①截至2019年12月31日,国投资本及子公司存放于国投财务有限公司银行存款余额为1,624,141,303.50元,2019年确认存款利息17,424,801.10元。
②截至2018年12月31日,国投资本及子公司存放于国投财务有限公司银行存款余额为630,790,949.20元,2018年利息收入18,164,103.73元。
③截至2017年12月31日,国投资本及子公司存放于国投财务有限公司银行存款余额为1,506,618,910.76元,2017年利息收入29,314,107.92元。
④2017 年,国投泰康信托表外信托产品向天津国投津能发电有限公司发放信托贷款,确认借款利息收入14,960,400.00元。
2、偶发性关联交易
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
单位:万元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2019年 2018年 201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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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开发投资集 购买国投资本控股有限公司 - - 646,812.46
团有限公司 100%股权
2016年12月27日,公司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国投安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购控股股东全资子公司国投资本控股有限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国投安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与控股股东国家开发投资公司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权转让协议>的议案》等与购买国投资本控股股权相关的议案,同意公司以现金方式购买国投公司持有的资本控股100%的股份。2016年12月8日,国投公司与国投资本签署了《附生效条件的股权转让协议》,协议约定国投资本以627,393.07万元受让资本控股100%股权。2017年1月交易完成交割。
3、关联方应收应付款
(1)关联方应收账款
单位:万元
2019年12月31日 2018年12月31日 2017年12月31日
项目名称 关联方 坏账准 坏账准 坏账准
账面余额 备 账面余额 备 账面余额 备
应收账款 国家开发投资集团有 13,222.33 - 54.48 0.27 6,730.41 106.75
限公司
应收账款 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 232.62 45.21 269.47 24.69 284.28 13.19
任公司
应收利息 国家开发投资集团有 - - 49.36 - - -
限公司
应收利息 国投财务有限公司 - - 43.92 - 256.53 -
应收利息 国投电力控股股份有 - - 16.56 - - -
限公司
预付账款 国投亚华(上海)有限 - - 591.93 - - -
公司
预付账款 国投物业有限责任公 - - 55.64 - - -
司
(2)关联方应付账款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关联方 2019年12月31日 2018年12月31日 2017年12月31日
应付利息 国投财务有限公司 - 328.10 340.42
应付利息 国家开发投资集团有限 - 169.81 169.81
公司
其他应付款 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 17,478.73 3,792.61 2,000.29
公司
应付账款 中国投融资担保股份有 - - 35.71
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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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关联方 2019年12月31日 2018年12月31日 2017年12月31日
代理买卖证券款 中国国投国际贸易南京 558.47 1,042.43 78.50
有限公司
代理买卖证券款 国投国际贸易(北京) 2,064.47 821.04 399.82
有限公司
代理买卖证券款 中国国投国际贸易广州 2,232.90 1,905.21 42.23
公司
代理买卖证券款 中国国投国际贸易张家 2,229.09 607.79 245.76
港有限公司
代理买卖证券款 国投金城冶金有限责任 2,671.69 500.85 -
公司
三、规范关联交易的措施
公司已在《公司章程》中对关联交易决策权力与程序作出规定,就关联股东或关联董事在关联交易表决中的回避制度作出了规定。同时,《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独立董事制度》等公司治理文件中已明确了关联交易决策的具体程序。
(一)《公司章程》中的有关规定
《公司章程》中对关联交易回避制度及决策制度做了明确规定,主要内容如下:
“第七十九条 股东大会审议有关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股东不参与投票表决,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应当充分披露非关联股东的表决情况。
股东大会在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主持人应宣布相关关联股东名单,并就相关关联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比例以及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和关联交易的具体事项向大会作出说明,同时还应宣布出席会议的非关联方股东持有或代理表决权股份总数和占公司总股份的比例。表决时,涉及关联交易的各股东应回避表决。
第一百一十三条 董事会应当确定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的权限,建立严格的审查和决策程序;重大投资项目应当组织有关专家、专业人员进行评审,并报股东大会批准。
……
(三)董事会审批关联交易的权限为:公司或控股子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30万元以上,或与关联法人发生的交易(公司提供担保、受赠现金国投资本股份有限公司 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资产、单纯减免公司义务的债务除外)金额在3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的关联交易。关联交易金额在30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须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关联交易管理制度》中的有关规定
本公司制定的《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对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等事项作出了明确具体的规定,主要内容如下:
“第十八条 公司董事会在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应当回避表决,也不得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该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的非关联董事出席即可举行,董事会会议所做决议须经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出席董事会的非关联董事人数不足三人的,公司应当将该交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董事包括下列董事或者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董事:
(一)为交易对方;
(二)为交易对方的直接或者间接控制人;
(三)在交易对方任职,或者在能直接或间接控制该交易对方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该交易对方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任职;
(四)为交易对方或者其直接或者间接控制人的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具体范围参见本制度第八条第(四)项的规定);
(五)为交易对方或者其直接或者间接控制人的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具体范围参本制度第八条第(四)项的规定);
(六)中国证监会、上交所或者公司基于实质重于形式原则认定的其独立商业判断可能受到影响的董事。
第十九条 公司股东大会在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股东回避表决,也不得代理其他股东行使表决权。股东大会作出的有关关联交易事项的决议,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非关联股东(含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半数以上通过。下列股东应当回避表决:
(一)为交易对方;
(二)为交易对方的直接或者间接控制人;
(三)被交易对方直接或者间接控制;国投资本股份有限公司 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四)与交易对方受同一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直接或间接控制;
(五)因与交易对方或者其关联人存在尚未履行完毕的股权转让协议或者其他协议而使其表决权受到限制和影响的股东;
(六)中国证监会或者上交所认定的可能造成公司利益对其倾斜的股东。”
(三)《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中的有关规定
“第三十一条 股东与股东大会拟审议事项有关联关系时,应当回避表决,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第三十七条 股东大会对提案进行表决前,应当推举两名股东代表参加计票和监票。审议事项与股东有关联关系的,相关股东及代理人不得参加计票、监票。股东大会对提案进行表决时,应当由律师、股东代表与监事代表共同负责计票、监票。通过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的公司股东或其代理人,有权通过相应的投票系统查验自己的投票结果。”
(四)《董事会议事规则》中的有关规定
“第十四条 委托和受托出席董事会会议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在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非关联董事不得委托关联董事代为出席;关联董事也不得接受非关联董事的委托;(二)独立董事不得委托非独立董事代为出席,非独立董事也不得接受独立董事的委托;(三)董事不得在未说明其本人对提案的个人意见和表决意向的情况下全权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有关董事也不得接受全权委托和授权不明确的委托;(四)一名董事不得接受超过两名董事的委托,董事也不得委托已经接受两名其他董事委托的董事代为出席。
第二十一条 出现下述情形的,董事应当对有关提案回避表决:(一)《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董事应当回避的情形;(二)董事本人认为应当回避的情形;(三)公司章程规定的因董事与会议提案所涉及的企业有关联关系而须回避的其他情形。在董事回避表决的情况下,有关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的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即可举行,形成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出席会议的无关联关系董事人数不足三人的,不得对有关提案进行表决,而应当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独立董事制度》中的有关规定国投资本股份有限公司 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第七条 独立董事除具有《公司法》和其他法律、法规赋予董事的一般职权外,独立董事还有以下特别职权:(一)重大关联交易应由独立董事认可后,提交董事会讨论;独立董事作出判断前,可以聘请中介机构出具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作为其判断的依据。重大关联交易是指公司拟与关联人达成的总额高于3000万元或高于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 5%的关联交易(公司提供担保除外)……”
“第十条 独立董事除履行上述职责外,还应当对以下事项向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发表独立意见:(一)对外担保;(二)重大关联交易;(三)提名、任免董事;(四)聘任或解聘高级管理人员;(五)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和股权激励计划;(六)公司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企业对公司现有或新发生的总额高于3000万元或高于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值的5%的借款或其他资金往来,以及公司是否采取有效措施回收欠款……”
四、独立董事关于同业竞争及关联交易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关于同业竞争的意见
2019年10月,公司独立董事针对同业竞争情况发表意见如下:
“国投公司作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报告期内一直严格履行不与公司产生同业竞争的承诺。截至本意见出具之日,国投公司及控制的除公司以外的其他子公司、分公司未经营与公司相同或相似的业务,亦未从事任何可能与公司及其控制的子公司、分公司构成直接或间接竞争关系的活动。国投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已采取有效措施避免与公司之间产生同业竞争。”
(二)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的意见
2019年10月,公司独立董事针对关联交易情况发表意见如下:
“对于公司报告期内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我们认真阅读了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和专项情况说明并进行了审慎核查后认为:公司的各项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关联交易的定价公允。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签署的关联交易合同和协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关联交易均严格履行了法定批准程序,决策程序合法有效。有国投资本股份有限公司 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关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经营需要和业务发展目标,是必要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中小股东利益或影响公司独立性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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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财务会计信息
本节的财务会计信息及有关的分析数据中,2017年度、2018年度及2019年度数据主要引自经审计的公司2017年、2018年及2019年财务报告。公司提请投资者关注,本节只提供从经审阅的财务报告中摘录的部分信息,若欲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其会计政策进行更详细的了解,应认真阅读本募集说明书备查文件之审计报告、审阅报告及财务报告全文。
一、公司财务报表的审计情况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对公司截至2017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和2019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的资产负债表,2017年度、2018年度和2019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的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进行了审计,分别出具了编号为信会师报字[2018]第ZG10439号、信会师报字[2019]第ZG10594号及信会师报字[2020]第ZG10245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国投资本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和2019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2017年度、2018年度和2019年度的合并及公司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同时根据审计报告,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没有注意到任何事项使其相信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没有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未能公允反映国投资本2017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和2019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17年度、2018年度和2019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财务报表
(一)合并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年末 2018年末 2017年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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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19年末 2018年末 2017年末
货币资金 4,212,875.35 3,145,977.01 3,507,775.70
结算备付金 1,285,477.16 1,213,881.53 1,079,193.57
交易性金融资产 4,253,262.20 -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 - 3,787,597.24 2,930,054.67
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3,442.16 5,200.76 4,619.96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52,192.26 45,523.12 49,385.54
预付款项 12,899.79 19,309.84 14,636.63
融出资金 2,882,102.01 2,080,773.03 2,551,197.81
存出保证金 55,988.59 179,012.39 188,142.35
其他应收款 129,132.94 209,144.76 353,281.84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1,737,484.59 1,212,131.87 1,202,860.21
存货 5,257.64 12,482.06 19,502.08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132,598.02 - -
其他流动资产 74,664.73 12,651.76 10,365.50
流动资产合计 14,837,377.45 11,923,685.37 11,911,015.85
债权投资 - -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2,683,405.45 1,478,708.76
其他债权投资 1,536,884.25 - -
持有至到期投资 - 18,174.27 15,267.74
长期股权投资 218,278.64 206,128.51 191,158.58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317,894.86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210,694.82 - -
投资性房地产 5,681.04 5,975.94 6,353.59
固定资产 30,595.90 30,225.74 29,264.73
在建工程 52,186.32 35,966.33 24,330.23
无形资产 77,277.29 75,364.98 67,692.76
商誉 462,795.60 462,795.60 462,795.60
长期待摊费用 6,873.96 8,079.72 8,540.57
递延所得税资产 48,853.95 93,648.43 45,276.64
其他非流动资产 5,456.06 2,500.00 34.88
非流动资产合计 2,973,472.71 3,622,264.96 2,329,424.07
资产总计 17,810,850.16 15,545,950.33 14,240,439.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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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19年末 2018年末 2017年末
短期借款 98,889.09 104,968.76 185,816.49
拆入资金 150,370.86 470,000.00 610,000.00
交易性金融负债 73,373.90 -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 - 87,360.37 20,024.96
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5,317.58 1,646.76 -
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8,946.38 8,338.33 12,036.54
预收款项 1,166.67 9,473.14 10,838.36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1,916,729.57 2,189,217.55 1,770,157.82
应付职工薪酬 237,063.65 168,583.71 206,841.98
应交税费 44,931.72 48,070.30 45,195.08
其他应付款 1,345,494.07 1,370,348.81 1,255,268.13
应付短期融资款 324,536.77 790,897.00 264,351.00
代理买卖证券款 4,494,284.03 3,191,801.24 3,495,117.95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1,481,356.37 456,129.49 580,230.52
其他流动负债 4,362.51 4,610.78 6,009.21
流动负债合计 10,186,823.17 8,901,446.25 8,461,888.04
长期借款 842,077.16 632,317.24 556,490.44
应付债券 2,468,730.90 2,029,966.20 1,279,973.93
预计负债 703.12 533.42 666.77
递延收益 1,465.35 1,228.27 1,215.42
递延所得税负债 6,733.09 239.55 1,152.94
其他非流动负债 210.82 210.82 210.82
非流动负债合计 3,319,920.44 2,664,495.50 1,839,710.33
负债合计 13,506,743.61 11,565,941.74 10,301,598.37
股本 422,712.97 422,712.97 422,712.97
资本公积 2,069,310.74 2,069,310.74 2,069,310.74
其它综合收益 -2,615.81 -119,381.58 13,386.38
盈余公积 41,881.91 37,031.59 35,299.54
一般风险准备 314,849.39 282,822.03 247,120.48
未分配利润 1,061,667.18 948,305.18 844,001.04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 3,907,806.39 3,640,800.93 3,631,831.16
计
少数股东权益 396,300.16 339,207.66 307,01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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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19年末 2018年末 2017年末
所有者权益合计 4,304,106.55 3,980,008.58 3,938,841.55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17,810,850.16 15,545,950.33 14,240,439.92
2、合并利润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年度 2018年度 2017年度
一、营业总收入 1,126,740.45 1,051,382.36 1,033,385.60
其中:营业收入 66,810.32 236,430.82 70,473.44
利息收入 490,252.57 355,659.08 347,269.40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569,677.56 459,292.46 615,642.75
二、营业总成本 1,014,215.81 1,070,481.38 831,934.85
其中:营业成本 63,679.22 234,164.57 65,456.92
利息支出 292,870.78 284,801.49 211,491.72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68,426.34 57,397.02 67,159.97
税金及附加 5,962.76 4,728.42 6,133.15
业务及管理费 552,747.19 421,844.44 425,331.31
销售费用 - - -
管理费用 4,212.22 3,605.08 2,397.94
财务费用 26,317.30 25,563.96 22,379.10
加:其他收益 7,322.02 6,963.84 4,707.16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 135,642.28 281,400.90 202,352.84
填列)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 14,157.98 13,826.79 9,968.28
企业的投资收益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损失 256,001.59 4,418.94 -8,144.17
以“-”号填列)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 -749.34 -38,376.38 -31,584.73
“-”号填列)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 -38,583.08 - -
“-”号填列)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 8.83 -77.50 -61.77
“-”号填列)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 432.34 643.84 1,243.74
填列)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 472,599.29 274,251.01 401,548.55
号填列)
加:营业外收入 717.29 688.75 1,782.77
减:营业外支出 1,861.74 1,462.28 1,26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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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19年度 2018年度 2017年度
四、利润总额(亏损以“-” 471,454.85 273,477.48 402,062.07
号填列)
减:所得税费用 121,446.20 70,956.09 99,287.86
五、净利润(亏损以“-” 350,008.64 202,521.40 302,774.21
号填列)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 350,008.64 202,521.40 302,774.21
损以“-”号填列)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 - - -
损以“-”号填列)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1.少数股东损益 53,258.25 34,575.46 43,805.04
2.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 296,750.40 167,945.94 258,969.17
利润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 12,434.22 -135,036.72 31,382.79
净额
七、综合收益总额 362,442.86 67,484.68 334,157.00
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东综 309,100.17 35,177.97 290,415.15
合收益总额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 53,342.69 32,306.71 43,741.84
益总额
八、每股收益: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70 0.40 0.68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70 0.40 0.68
注:2017年及2018年营业总成本包含资产减值损失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年度 2018年度 2017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64,040.44 291,222.12 85,828.92
融出资金净减少额 - 490,784.51 -208,195.74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1,031,374.80 845,328.55 987,019.70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 342,064.92 422,349.92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1,301,371.89 - -
为交易目的而持有的金融资产 51,774.34 - -
净减少额
债权投资净减少额 6,0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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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19年度 2018年度 2017年度
其他债权投资净减少额 295,973.52 - -
其他权益工具净减少额 20,351.80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97.62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 349,357.98 324,766.56 115,176.74
金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3,120,244.77 2,294,264.29 1,402,179.54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63,384.32 282,522.95 51,205.08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 - 986,667.38 715,440.14
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净增加额
处置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净减少 - 1,149,968.23 -54,300.27
额
拆入资金净减少额 328,947.39 117,930.04 86,244.38
融出资金净增加额 777,180.99 - -
回购业务资金净减少额 285,237.26 - -
返售业务净增加额 564,757.92 - -
代理买卖证券支付的现金净额 - 340,495.72 779,612.95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145,606.03 216,009.77 194,426.88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 314,905.64 309,055.71 332,724.51
现金
支付的各项税费 138,628.29 115,071.63 154,271.52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 650,101.18 169,026.68 466,074.54
金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3,268,749.03 3,686,748.10 2,725,699.74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48,504.25 -1,392,483.81 -1,323,520.19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1,026.30 - 25,209.99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8,253.99 5,094.01 532.52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 - 70.14 14.55
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 - -108.59 -
到的现金净额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9,280.28 5,055.55 25,757.06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 39,919.96 39,388.35 35,253.68
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 3,806.00 19,502.00 21,018.75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 - - 646,812.46
付的现金净额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43,725.96 58,890.35 703,084.89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4,445.68 -53,834.80 -677,327.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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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19年度 2018年度 2017年度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801,040.00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 - 7,379.97 1,040.00
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760,008.02 583,682.74 1,532,005.86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1,769,935.38 1,199,966.98 829,975.85
发行短期融资工具收到的现金 1,540,077.00 1,520,262.00 1,152,303.10
净额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4,070,020.40 3,303,911.72 4,315,324.81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2,977,856.63 2,134,832.82 3,115,821.73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 238,294.04 187,869.06 332,418.48
的现金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 - - 28,225.69
股利、利润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 - - 8,525.55
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3,216,150.67 2,322,701.88 3,456,765.76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853,869.73 981,209.85 858,559.05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 3,878.67 705.52 1,136.84
物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674,798.47 -464,403.24 -1,141,152.13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4,434,294.62 4,898,697.86 6,039,849.99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5,109,093.09 4,434,294.62 4,898,697.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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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
(1)2019年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
单位:万元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项目 其他权益工具 减: 专 少数股东权 股东权益合计
股本 优 永 资本公积 库 其他综合收益 项 盈余公积 一般风险准 未分配利润 益
先 续 其 存 储 备
股 债 他 股 备
一、上年年末余额 422,712.97 2,069,310.74 -119,381.58 37,031.59 282,822.03 948,305.18 339,207.66 3,980,008.58
加:会计政策变更 104,416.00 15.67 -20,317.00 -91,969.63 3,749.81 -4,105.14
前期差错更正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其他
二、本年年初余额 422,712.97 2,069,310.74 -14,965.59 37,047.26 262,505.03 856,335.55 342,957.47 3,975,903.44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 12,349.78 4,834.65 52,344.36 205,331.64 53,342.69 328,203.11
以“-”号填列)
(一)综合收益总额 12,349.78 296,750.40 53,342.69 362,442.86
(二)股东投入和减少资本
1、股东投入的普通股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
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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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项目 其他权益工具 减: 专 少数股东权 股东权益合计
股本 优 永 资本公积 库 其他综合收益 项 盈余公积 一般风险准 未分配利润 益
先 续 其 存 储 备
股 债 他 股 备
3、股份支付计入股东权益的
金额
4、其他
(三)利润分配 4,834.65 52,344.36 -91,418.76 -34,239.75
1、提取盈余公积 4,834.65 -4,834.65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52,344.36 -52,344.36
3、对股东的分配 -34,239.75 -34,239.75
4、其他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
留存收益
5、其他
(五)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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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项目 其他权益工具 减: 专 少数股东权 股东权益合计
股本 优 永 资本公积 库 其他综合收益 项 盈余公积 一般风险准 未分配利润 益
先 续 其 存 储 备
股 债 他 股 备
(六)其他
四、本期期末余额 422,712.97 2,069,310.74 -2,615.81 41,881.91 314,849.39 1,061,667.18 396,300.16 4,304,106.55
(2)2018年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
单位:万元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项目 其他权益工具 减: 专 少数股东权益 股东权益合计
股本 优 资本公积 库 其他综合收 项 盈余公积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
先 永续 其 存 益 储
股 债 他 股 备
一、上年年末余额 422,712.97 2,069,310.74 13,386.38 35,299.54 247,120.48 844,001.04 307,010.39 3,938,841.55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其他
二、本年年初余额 422,712.97 2,069,310.74 13,386.38 35,299.54 247,120.48 844,001.04 307,010.39 3,938,84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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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项目 其他权益工具 减: 专 少数股东权益 股东权益合计
股本 优 资本公积 库 其他综合收 项 盈余公积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
先 永续 其 存 益 储
股 债 他 股 备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 -132,767.97 1,732.05 35,701.55 104,304.14 32,197.27 41,167.03
“-”号填列)
(一)综合收益总额 -132,767.97 167,945.94 32,306.71 67,484.68
(二)股东投入和减少资本 -109.44 -109.44
1、股东投入的普通股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
本
3、股份支付计入股东权益的金
额
4、其他 -109.44 -109.44
(三)利润分配 1,732.05 35,701.55 -63,641.79 -26,208.20
1、提取盈余公积 1,732.05 -1,732.05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35,701.55 -35,701.55
3对股东的分配 -26,208.20 -26,208.20
4、其他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股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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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项目 其他权益工具 减: 专 少数股东权益 股东权益合计
股本 优 资本公积 库 其他综合收 项 盈余公积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
先 永续 其 存 益 储
股 债 他 股 备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
存收益
5、其他
(五)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六)其他
四、本期期末余额 422,712.97 2,069,310.74 -119,381.58 37,031.59 282,822.03 948,305.18 339,207.66 3,980,008.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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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017年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
单位:万元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项目 其他权益工具 减: 专 少数股东权益 股东权益合计
股本 优 资本公积 库 其他综合收 项 盈余公积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
先 永续 其 存 益 储
股 债 他 股 备
一、上年年末余额 369,415.17 1,665,300.44 -17,407.49 23,602.83 159,869.70 552,565.47 6,090.40 2,759,436.53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315,181.48 -652.11 34,741.82 122,531.13 287,881.20 759,683.51
其他
二、本年年初余额 369,415.17 1,980,481.92 -18,059.60 23,602.83 194,611.52 675,096.60 293,971.60 3,519,120.04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 53,297.80 88,828.82 31,445.99 11,696.71 52,508.96 168,904.44 13,038.79 419,721.51
“-”号填列)
(一)综合收益总额 31,445.99 258,969.17 43,741.84 334,157.00
(二)股东投入和减少资本 53,297.80 88,828.82 -1,987.37 140,139.26
1、股东投入的普通股 53,297.80 736,293.40 1,040.00 790,631.20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
本
3、股份支付计入股东权益的金
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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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项目 其他权益工具 减: 专 少数股东权益 股东权益合计
股本 优 资本公积 库 其他综合收 项 盈余公积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
先 永续 其 存 益 储
股 债 他 股 备
4、其他 -647,464.57 -3,027.37 -650,491.94
(三)利润分配 11,696.71 52,508.96 -90,064.73 -28,715.69 -54,574.75
1、提取盈余公积 11,696.71 -11,696.71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52,508.96 -52,508.96
3对股东的分配 -25,859.06 -28,715.69 -54,574.75
4、其他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
存收益
5、其他
(五)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六)其他
国投资本股份有限公司 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项目 其他权益工具 减: 专 少数股东权益 股东权益合计
股本 优 资本公积 库 其他综合收 项 盈余公积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
先 永续 其 存 益 储
股 债 他 股 备
四、本期期末余额 422,712.97 2,069,310.74 13,386.38 35,299.54 247,120.48 844,001.04 307,010.39 3,938,84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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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母公司财务报表
1、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年末 2018年末 2017年末
货币资金 21,685.35 43,791.86 11,545.20
交易性金融资产 52,524.05 - -
预付款项 191.58 1.58 1.58
其他应收款 35,019.03 16.74 140,097.93
其他流动资产 550.44 514.70 470.84
流动资产合计 109,970.45 44,324.88 152,115.56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124,800.00 -
长期股权投资 3,861,437.54 3,741,437.54 3,741,437.54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2,916.23 - -
固定资产 63.36 53.20 52.09
在建工程 20.87
无形资产 23.82 24.11 5.03
递延所得税资产 14.93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3,864,476.76 3,866,314.85 3,741,494.66
资产总计 3,974,447.20 3,910,639.73 3,893,610.22
短期借款 - - 19,400.00
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21.13 10.47 -
应付职工薪酬 212.75 154.73 124.11
应交税费 93.11 172.81 88.81
其他应付款 3,142.98 4,214.55 3,822.39
流动负债合计 3,469.97 4,552.57 23,435.30
长期借款 601,762.44 551,135.84 506,335.84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601,762.44 551,135.84 506,335.84
负债合计 605,232.41 555,688.41 529,771.14
股本 422,712.97 422,712.97 422,712.97
资本公积 2,713,164.61 2,713,164.61 2,713,164.61
盈余公积 41,881.91 37,031.59 35,299.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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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19年末 2018年末 2017年末
未分配利润 191,455.31 182,042.15 192,661.95
所有者权益合计 3,369,214.80 3,354,951.32 3,363,839.07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3,974,447.20 3,910,639.73 3,893,610.22
2、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年度 2018年度 2017年度
一、营业总收入 56.60 44.03 -
其中:营业收入 56.60 44.03 -
二、营业总成本 27,739.88 26,691.11 23,121.44
其中:税金及附加 14.32 10.73 394.80
管理费用 3,232.10 2,964.19 1,359.44
财务费用 24,493.46 23,716.20 21,367.21
加:其他收益 18.78 18.23 -
投资收益 76,212.61 43,949.32 140,010.60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 -268.71 - -
“-”号填列)
资产处置收益 - - -
三、营业利润 48,279.41 17,320.45 116,889.16
加:营业外收入 - - 77.93
减:营业外支出 0.10 - -
四、利润总额 48,279.30 17,320.45 116,967.09
减:所得税费用 -67.18 - -
五、净利润 48,346.48 17,320.45 116,967.09
六、综合收益总额 48,346.48 17,320.45 116,967.09
3、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年度 2018年度 2017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为交易目的而持有的金融资产净 75,210.88 - -
减少额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46.67 -
国投资本股份有限公司 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604.12 1,048.81 406.45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76,815.00 1,095.47 406.45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 2,442.88 1,676.08 728.16
金
支付的各项税费 17.39 27.99 509.81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949.05 907.73 1,076.52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3,409.33 2,611.80 2,314.49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73,405.67 -1,516.33 -1,908.03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30,000.00 57,000.00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34,998.92 183,944.98 47,683.91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 - - -
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34,998.92 213,944.98 104,683.91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 53.21 45.31 8.97
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 120,000.00 154,800.00 789,591.20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 - - 646,812.46
的现金净额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20,053.21 154,845.31 1,436,412.63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85,054.29 59,099.66 -1,331,728.72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800,000.00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50,000.00 45,000.00 525,835.84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50,000.00 45,000.00 1,325,835.84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200.00 19,600.00 1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 60,561.79 50,736.67 46,840.54
的现金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7,389.93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60,761.79 70,336.67 54,330.48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0,761.79 -25,336.67 1,271,505.36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 - - -
物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22,410.41 32,246.66 -62,131.39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43,791.86 11,545.20 73,676.59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21,381.45 43,791.86 11,54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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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
(1)2019年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
单位:万元
其他权益工具 减:库存 其他综 专项
项目 股本 优先 永续 其 资本公积 股 合收益 储 盈余公积 未分配利润 股东权益合计
股 债 他 备
一、上年年末余额 422,712.97 2,713,164.61 37,031.59 182,042.15 3,354,951.32
加:会计政策变更 15.67 141.07 156.75
前期差错更正
其他
二、本年年初余额 422,712.97 2,713,164.61 37,047.26 182,183.23 3,355,108.07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4,834.65 9,272.08 14,106.73
(一)综合收益总额 48,346.48 48,346.48
(二)股东投入和减少资本
1.股东投入的普通股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股东权益的金额
4.其他
(三)利润分配 4,834.65 -39,074.40 -34,239.75
1.提取盈余公积 4,834.65 -4,834.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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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权益工具 减:库存 其他综 专项
项目 股本 优先 永续 其 资本公积 股 合收益 储 盈余公积 未分配利润 股东权益合计
股 债 他 备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3.对股东的分配 -34,239.75 -34,239.75
4.其他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5.其他
(五)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六)其他
四、本期期末余额 422,712.97 2,713,164.61 41,881.91 191,455.31 3,369,214.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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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18年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
单位:万元
其他权益工具 减:库存 其他综 专项
项目 股本 优先 永续 其 资本公积 股 合收益 储 盈余公积 未分配利润 股东权益合计
股 债 他 备
一、上年年末余额 422,712.97 2,713,164.61 35,299.54 192,661.95 3,363,839.07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其他
二、本年年初余额 422,712.97 2,713,164.61 35,299.54 192,661.95 3,363,839.07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1,732.05 -10,619.80 -8,887.75
(一)综合收益总额 17,320.45 17,320.45
(二)股东投入和减少资本
1.股东投入的普通股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股东权益的金额
4.其他
(三)利润分配 1,732.05 -27,940.25 -26,208.20
1.提取盈余公积 1,732.05 -1,73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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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权益工具 减:库存 其他综 专项
项目 股本 优先 永续 其 资本公积 股 合收益 储 盈余公积 未分配利润 股东权益合计
股 债 他 备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3.对股东的分配 -26,208.20 -26,208.20
4.其他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5.其他
(五)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六)其他
四、本期期末余额 422,712.97 2,713,164.61 37,031.59 182,042.15 3,354,95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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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017年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
单位:万元
其他权益工具 减:库存 其他综 专项
项目 股本 优先 永续 其 资本公积 股 合收益 储 盈余公积 未分配利润 股东权益合计
股 债 他 备
一、上年年末余额 369,415.17 2,151,881.36 23,602.83 113,250.63 2,658,149.99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其他
二、本年年初余额 369,415.17 2,151,881.36 23,602.83 113,250.63 2,658,149.99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53,297.80 561,283.25 11,696.71 79,411.32 705,689.08
(一)综合收益总额 116,967.09 116,967.09
(二)股东投入和减少资本 53,297.80 561,283.25 614,581.05
1.股东投入的普通股 53,297.80 736,293.40 789,591.20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股东权益的金额
4.其他 -175,010.15 -175,010.15
(三)利润分配 11,696.71 -37,555.77 -25,859.06
1.提取盈余公积 11,696.71 -11,696.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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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权益工具 减:库存 其他综 专项
项目 股本 优先 永续 其 资本公积 股 合收益 储 盈余公积 未分配利润 股东权益合计
股 债 他 备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3.对股东的分配 -25,859.06 -25,859.06
4.其他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5.其他
(五)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六)其他
四、本期期末余额 422,712.97 2,713,164.61 35,299.54 192,661.95 3,363,83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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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合并报表的范围及变化情况
(一)合并报表范围
1、公司控股子公司情况
(1)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控股子公司情况如下:
注 持股比例
子公司 册 业务性质 注册资本 主营业务
地 直接 间接
安信证券股 深 金融业 700,000万人民币 证券自营、经 99.9969% 0.0031%
份有限公司 圳 纪业务等
上海毅胜投 上 金融业 100万人民币 投资管理 100.00% -
资有限公司 海
国投资本控 北 金融业 370,000万人民币 投资管理 100.00% -
股有限公司 京
(2)截至2019年12月31日,安信证券控股子公司情况如下:
持股比例
子公司 注册地 注册资本 主营业务
直接 间接
安信乾宏投资有限公 深圳 80,000万人民币 私募股权投资基 100.00% -
司 金
乾能投资管理有限公 深圳 10,000万人民币 私募股权投资基 - 51.00%
司 金
国投安信期货有限公 上海 108,600万人民 期货经纪 100.00% -
司 币
基差贸易、仓单
国投中谷(上海)投资 上海 25,000万人民币 服务、合作套保、 - 100.00%
有限公司 场外衍生品业务
和做市业务
安信国际金融控股有 香港 165,000万港币 投资控股 100.00% -
限公司
安信国际证券(香港) 香港 100,000万港币 证券买卖经纪业 - 100.00%
有限公司 务
安信融资(香港)有限 香港 6,500万港币 机构融资咨询服 - 100.00%
公司 务
安信资产管理(香港) 香港 3,000万港币 资产管理及证券 - 100.00%
有限公司 买卖咨询服务
安信期货(香港)有限 香港 3,000万港币 期货合约交易及 - 100.00%
公司 咨询服务
安信证券投资(香港) 香港 1,000万港币 证券自营 - 100.00%
有限公司
安信财务(香港)有限 香港 1港币 财务业务 - 100.00%
公司
安信国际金融控股(香 香港 1港币 内部管理业务 - 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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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股比例
子公司 注册地 注册资本 主营业务
直接 间接
港)有限公司
安信国际财富管理有 香港 500万港币 保险代理业务 - 100.00%
限公司
安信投资咨询(深圳) 深圳 2,000万港元 项目投资信息咨 - 100.00%
有限公司 询
安信国际资本有限公 香港 1,000万港币 咨询服务和投资 - 100.00%
司 控股
EssenceInternational 开曼群
AdvancedProductsand 岛 100美元 资金管理 - 100.00%
SolutionsSPC
ESSENCE
INTERNATIONAL 开曼群 1美元 投资管理 - 100.00%
PRODUCTS&SOLUTI 岛
ONSLIMITED
ESSENCEGLOBAL 开曼群
INVESTMENT 岛 1美元 投资管理 - 100.00%
LIMITED
安信证券投资有限公 100,000万人民 实业投资,创业
司 上海 币 投资,投资管理,100.00% -
资产管理
(3)截至2019年12月31日,国投资本控股控股子公司情况如下:
子公司 注册地 注册资本 主营业务 持股比例
直接 间接
国投泰康信托有限公司 北京 219,054.5454万人 信托投资 55.00% -
民币
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 上海 10,000万人民币 基金管理 - 51.00%
公司
国投瑞银资本管理有限 深圳 18,000万人民币 资产管理 - 51.00%
公司
国投瑞银资产管理(香 香港 6,000万港币 资产管理 - 51.00%
港)有限公司
注:截至2019年末,公司持有国投资本控股100%股权,国投资本控股持有国投泰康信托55%股权,国投泰康信托持有国投瑞银基金51%股权,国投瑞银基金持有国投瑞银资本100%股权和国投瑞银香港有限公司100%股权。
(4)截至2019年12月31日,上海毅胜无下属控股子公司。国投资本股份有限公司 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2、公司并表结构化主体情况
(1)合并原则
公司对担任管理人的资产管理计划是否拥有控制权进行了评估,在综合考虑公司拥有的投资决策权及可变回报的敞口等因素后,将部分拥有控制权的资产管理计划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具体标准如下:
1)投资方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国投资本在纳入合并范围的结构化产品担任管理人或者投资顾问等角色,可以决定产品的投资组合;
2)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国投资本在纳入合并范围的结构化产品持有份额,通过管理费、业绩报酬及直接持有权益(包括优先级和次级部分)享有的可变回报占比较为重大;
3)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国投资本通过担任管理人或者投资顾问等角色,决定产品的投资组合,从而影响到回报金额。
(2)合并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如下表所示:
序号 合并主体 结构化主体名称
1 国投资本 国投泰康信托国泰尊享6号单一资金信托
2 资本控股 国投资本配置专户
3 资本控股 安信证券国盛1号定向资产管理
4 安信证券 安信理财3号宏观领航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5 安信证券 安信证券天利宝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6 安信证券 安信证券瑞丰债券分级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7 安信证券 安信证券瑞安债券分级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8 安信证券 安信证券瑞富债券分级限额特定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9 安信证券 安信证券瑞和债券分级限额特定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10 安信证券 安信证券瑞祥债券分级限额特定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11 安信证券 安信证券瑞享债券分级限额特定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12 安信证券 安信证券瑞泽债券分级限额特定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13 安信证券 证券行业支持民企发展系列之安信证券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14 安信证券 国投安信期货-多策略1号资产管理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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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合并主体 结构化主体名称
15 安信证券 国投安信期货-多策略2号资产管理计划
16 安信证券 国投安信期货-多策略3号资产管理计划
17 安信证券 证券行业支持民企发展系列之安信证券2号分级集合资产管理
计划
18 安信证券 证券行业支持民企发展系列之安信证券3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19 安信证券 安信证券投资1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20 安信证券 国投安信期货量化策略1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21 安信国际 安信ESG中国股票基金
22 安信国际 安信稳健增长债券基金 (Essence Stable Growth Bond Seg
Portfolio)
23 安信国际 前海安尚创业投资(深圳)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4 国投泰康信托 国投飞天1号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25 国投泰康信托 国投飞天4号证券黄金投资集合资金信托
26 国投泰康信托 国投瑞僖稳健收益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27 国投泰康信托 国投飞天·财富宝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28 国投泰康信托 国投泰康信托飞燕1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29 国投泰康信托 福州汇富阖盈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30 国投泰康信托 上海创丰昕文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二)合并报表范围变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变化情况如下:
1、2019年合并报表范围变化
(1)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子公司变化
公司新增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1家,为安信证券子公司安信证券投资有限公司。
(2)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结构化主体变化
公司新增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5个,分别为:安信证券的证券行业支持民企发展系列之安信证券2号分级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证券行业支持民企发展系列之安信证券3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安信证券投资1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安信证券子公司国投安信期货的国投安信期货量化策略1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国投泰康信托的上海创丰昕文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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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再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3个,为安信证券的安信核心优选FOF资产管理计划、安信证券月惠宝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和安信证券子公司国投安信期货的长城基金-广发银行1号资产管理计划。
2、2018年度合并报表范围变化
(1)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子公司变化
公司注销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2家,分别为安信证券子公司安信国际金融控股有限公司处置的安信财富管理(深圳)有限公司和安信证券子公司乾能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处置的北京市乾能汇信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结构化主体变化
公司新增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5个,分别为:安信证券的证券行业支持民企发展系列之安信证券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安信证券的安信核心优选FOF资产管理计划;安信证券子公司安信国际金融控股有限公司的前海安尚创业投资(深圳)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安信证券子公司国投安信期货的长城基金-广发银行1号资产管理计划;国投资本的国投泰康信托国泰尊享6号单一资金信托。
不再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1个,为安信期货的国投安信金泰1号资产管理计划。
3、2017年度合并报表范围变化
(1)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子公司变化
公司新增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1家,为国投资本控股及其子公司,主要包括国投泰康信托、国投瑞银基金、国投瑞银资本及国投瑞银香港等。
(2)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结构化主体变化
公司新增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7个,分别为:安信证券的国投安信期货-多策略2号资产管理计划、国投安信期货-多策略3号资产管理计划;安信证券子公司安信国际金融控股有限公司的安信稳健增长债券基金(EssenceStable Growth Bond Seg Portfolio)、安信ESG中国股票基金(Essense ESG All ChinaEquity Fund);安信证券子公司安信期货的金泰1号;国投资本控股子公司国投国投资本股份有限公司 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泰康信托的国投飞天1号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福州汇富阖盈投资合伙企业。
不再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10个,分别为:安信证券的安信证券新高定向资产管理合同;安信证券子公司国投安信期货的国投安信期货-久保八号资产管理计划、国投安信期货量化对冲分级1号资产管理计划、国投安信期货量化对冲稳赢1号资产管理计划、国投安信期货-宏信1号资产管理计划、国投安信期货-久保一号资产管理计划、蓝石7号资产管理计划、国投中谷期货有限公司-国投中谷(上海)投资有限公司资产管理计划;安信证券子公司安信国际金融控股有限公司的 ESSENCE CHINA OPPORTUNITIES SEGREGATEDPORTFOLIO、ESSENCE CHINA GROWTH FUND。
四、最近三年主要财务指标及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一)主要财务指标
1、报告期内,本公司主要财务指标情况
财务比率 2019年度/ 2018年度/ 2017年度/
12月31日 12月31日 12月31日
流动比率(倍) 1.46 1.34 1.41
速动比率(倍) 1.46 1.34 1.41
资产负债率(合并)(%) 67.68 67.78 63.34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15.23 14.21 13.61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23.06 22.16 25.14
总资产周转率(次) 0.07 0.07 0.07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元/股) -0.35 -3.29 -3.13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 1.60 -1.10 -2.70
利息保障倍数(倍) 2.54 1.94 2.79
注:上述指标中除母公司资产负债率外,其他均依据合并报表口径计算。上述各指标的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1、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2、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3、资产负债率(合并)=(负债总额-代理买卖证券款-代理承销证券款)/(资产总额-代理买卖证券款-代理承销证券款)
4、资产负债率(母公司)=负债总额/资产总额
5、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应收账款平均余额
6、总资产周转率=营业收入/总资产平均余额
7、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净额/期末股本总额国投资本股份有限公司 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8、每股净现金流量=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期末股本总额
9、利息保障倍数=(利润总额+利息支出+财务费用中的利息费用+折旧及摊销费)/(利息支出+财务费用中的利息费用)
(二)净资产收益率与每股收益
公司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 年修订)》(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0]2 号)、《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08]43 号)有关规定计算的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如下:
年度 项目 每股净资 加权平均净 每股收益(元)
产(元) 资产收益率 基本 稀释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 9.24 7.88% 0.70 0.70
2019年度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
母公司股东 - 7.77% 0.69 0.69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 8.61 4.62% 0.40 0.40
2018年度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
母公司股东 - 4.53% 0.39 0.39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 8.59 9.13% 0.68 0.68
2017年度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
母公司股东 - 8.72% 0.65 0.65
注:1、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依照《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9 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有关规定计算
(三)非经常性损益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08]43 号)的规定,报告期内公司非经常性损益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年度 2018年度 2017年度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8.83 -77.50 -61.77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
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 5,436.55 5,818.00 3,042.20
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 - - -
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国投资本股份有限公司 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项目 2019年度 2018年度 2017年度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
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
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 - - 11,956.66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 26.32 - -
回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304.57 143.77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741.03 372.32 2,178.48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 -
所得税影响额 -1,629.32 1,564.23 4,284.77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635.40 1,173.64 885.97
合计 4,252.58 3,518.72 11,944.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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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本节中的财务数据与财务指标,除特别注明的外,均根据合并报表口径填列或计算。本节部分数据合计数与各明细加总数据在尾数上如有差异,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如无特别说明,本节引用的2017年度、2018年度和2019年度财务数据均摘自各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一、财务状况分析
(一)资产结构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资产总额分别为14,240,439.92万元、15,545,950.33万元和17,810,850.16万元,资产总额随公司业务的不断发展逐年增长。
公司流动资产主要由货币资金、结算备付金、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资产、融出资金及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构成,并主要由证券期货业务中的经纪业务、自营业务和信用交易业务形成。流动资产为公司资产的主要组成部分,报告期各期末占资产总额的比重分别为 83.64%、76.70%和83.31%。总体而言,公司资产流动性较强,安全性较高。
非流动资产主要由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及其他债权投资构成,并主要由公司自营业务和信用交易业务形成。报告期各期末,非流动资产占资产总额的比重分别为16.36%、23.30%和16.69%。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资产具体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9年末 2018年末 2017年末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货币资金 4,212,875.35 23.65% 3,145,977.01 20.24% 3,507,775.70 24.63%
结算备付金 1,285,477.16 7.22% 1,213,881.53 7.81% 1,079,193.57 7.58%
交易性金融资产 4,253,262.20 23.88% - - -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
其变动计入当期损 - - 3,787,597.24 24.36% 2,930,054.67 20.58%
益的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3,442.16 0.02% 5,200.76 0.03% 4,619.96 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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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末 2018年末 2017年末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 52,192.26 0.29% 45,523.12 0.29% 49,385.54 0.35%
款
预付款项 12,899.79 0.07% 19,309.84 0.12% 14,636.63 0.10%
融出资金 2,882,102.01 16.18% 2,080,773.03 13.38% 2,551,197.81 17.92%
存出保证金 55,988.59 0.31% 179,012.39 1.15% 188,142.35 1.32%
其他应收款 129,132.94 0.73% 209,144.76 1.35% 353,281.84 2.48%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1,737,484.59 9.76% 1,212,131.87 7.80% 1,202,860.21 8.45%
存货 5,257.64 0.03% 12,482.06 0.08% 19,502.08 0.14%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 132,598.02 0.74% - - - -
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74,664.73 0.42% 12,651.76 0.08% 10,365.50 0.07%
流动资产合计 14,837,377.45 83.31% 11,923,685.37 76.70% 11,911,015.85 83.64%
债权投资 - - - - -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 2,683,405.45 17.26% 1,478,708.76 10.38%
其他债权投资 1,536,884.25 8.63% - - - -
持有至到期投资 - - 18,174.27 0.12% 15,267.74 0.11%
长期股权投资 218,278.64 1.23% 206,128.51 1.33% 191,158.58 1.34%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317,894.86 1.78% - -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 210,694.82 1.18% - - - -
产
投资性房地产 5,681.04 0.03% 5,975.94 0.04% 6,353.59 0.04%
固定资产 30,595.90 0.17% 30,225.74 0.19% 29,264.73 0.21%
在建工程 52,186.32 0.29% 35,966.33 0.23% 24,330.23 0.17%
无形资产 77,277.29 0.43% 75,364.98 0.48% 67,692.76 0.48%
商誉 462,795.60 2.60% 462,795.60 2.98% 462,795.60 3.25%
长期待摊费用 6,873.96 0.04% 8,079.72 0.05% 8,540.57 0.06%
递延所得税资产 48,853.95 0.27% 93,648.43 0.60% 45,276.64 0.32%
其他非流动资产 5,456.06 0.03% 2,500.00 0.02% 34.88 0.00%
非流动资产合计 2,973,472.71 16.69% 3,622,264.96 23.30% 2,329,424.07 16.36%
资产总计 17,810,850.16 100.00% 15,545,950.33 100.00% 14,240,439.92 100.00%
1、货币资金
货币资金是公司资产的主要组成部分,主要包括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报告期各期末,货币资金余额分别为3,507,775.70万元、3,145,977.01国投资本股份有限公司 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万元和4,212,875.35万元,占资产总额的比重分别为24.63%、20.24%和23.65%,具体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年末 2018年末 2017年末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库存现金 79.75 0.00% 92.56 0.00% 125.10 0.00%
银行存款 4,164,008.09 98.84% 3,129,494.56 99.48% 3,479,755.63 99.20%
其他货币 38,700.65 0.92% 16,389.88 0.52% 27,894.96 0.80%
资金
小计 4,202,788.49 99.76% 3,145,977.01 100.00% 3,507,775.70 100.00%
应计利息 10,086.87 0.24% - - - -
合计 4,212,875.35 100.00% 3,145,977.01 100.00% 3,507,775.70 100.00%
2018年末,货币资金余额较2017年末减少361,798.69万元,降幅为10.31%,主要由于(1)A 股市场持续行情低迷,经纪业务活动带来的现金流逐年减少;(2)公司于2017年及2018年加大固收等自营投资规模,部分货币资金形成金融资产。
2019 年末,货币资金余额较 2018 年末增加 1,066,898.34 万元,增幅为33.91%,主要系伴随A股市场行情回暖,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增加所致。
2、结算备付金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结算备付金余额分别为1,079,193.57万元、1,213,881.53万元和1,285,477.16万元,占资产总额的比重分别为7.58%、7.81%和7.22%。结算备付金由自有备付金、客户备付金及信用备付金组成,其中客户备付金为主要组成部分。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结算备付金的波动与公司经纪业务开展规模变动趋势一致,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9年末 2018年末 2017年末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自有备付金 160,840.84 82.10% 331,119.18 27.28% 187,617.39 17.38%
客户备付金 1,055,375.39 12.51% 778,019.72 64.09% 804,285.60 74.53%
信用备付金 68,919.58 5.36% 104,742.63 8.63% 87,290.58 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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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末 2018年末 2017年末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小计 1,285,135.81 99.97% 1,213,881.53 100.00% 1,079,193.57 100.00%
应计利息 341.36 0.03% - - - -
合计 1,285,477.16 100.00% 1,213,881.53 100.00% 1,079,193.57 100.00%
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主要由公司自营投资业务形成,并以债务工具投资形成的交易性金融资产为主要组成部分。报告期各期末,公司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余额分别为2,930,054.67万元、3,787,597.24万元和0,占资产总额的比重分别为20.58%、24.36%和0,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9年末 2018年末 2017年末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3,787,597.24 100.00% 2,930,054.67 100.00%
其中:债务工具投资 - - 3,184,821.72 84.09% 2,158,664.17 73.67%
权益工具投资 - - 144,235.88 3.81% 170,830.58 5.83%
其他 - - 458,539.64 12.11% 600,559.92 20.50%
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
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 - - - - - -
损益的金融资产
合计 - - 3,787,597.24 100.00% 2,930,054.67 100.00%
2018年末,公司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较2017年末增加857,542.57万元,增幅为29.27%。2018年,债券市场收益率阶段性下行,公司进一步加大固收市场布局规模,截至2018年末,债务工具投资规模较2017年增加1,026,157.55万元。
2019 年,公司执行新金融工具会计准则,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科目不再使用,故2019年末本科目余额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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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交易性金融资产
公司自2019年开始依据新金融工具会计准则以交易性金融资产科目核算依据公允价值进行价值计量且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投资。截至2019年末,公司交易性金融资产余额为4,253,262.20万元,占资产总额的比重为23.88%,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9年末 2019年初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债务工具投资 2,953,168.66 69.43% 2,405,012.04 57.48%
权益工具投资 1,300,093.55 30.57% 1,779,284.55 42.52%
合计 4,253,262.20 100.00% 4,184,296.59 100.00%
2019年末,交易性金融资产余额较2019年年初增加68,965.61万元,增幅1.65%,总体规模保持稳定。其中,债务工具投资余额较年初增加548,156.62万元,主要系2019年末固定收益投资增加交易类产品配置,于本科目核算的交易性金融资产增加,同时公司动态调整权益投资风险敞口,2019 年末权益工具投资余额较2018年初减少479,191.00万元。
5、融出资金
融出资金用于核算融资融券业务及境外孖展业务融出资金的规模。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融出资金余额分别为 2,551,197.81 万元、2,080,773.03 万元和2,882,102.01万元,占资产总额的比重分别为17.92%、13.38%和16.18%。公司融出资金主要为融资融券业务中对个人客户的融出资金,具体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9年末 2018年末 2017年末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融资融券业务 2,807,844.41 96.92% 2,026,122.01 97.00% 2,516,906.52 98.36%
融出资金
其中:个人客户 2,567,046.03 88.61% 1,951,796.94 93.44% 2,428,337.34 94.90%
机构客户 240,798.38 8.31% 74,325.07 3.56% 88,569.18 3.46%
孖展业务融资 58,432.28 2.02% 62,663.80 3.00% 41,842.01 1.64%
其中:个人客户 19,815.56 0.68% 23,665.29 1.13% 29,241.03 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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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末 2018年末 2017年末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机构客户 38,616.71 1.33% 38,998.51 1.87% 12,600.97 0.49%
小计 2,896,983.64 98.94% 2,088,785.81 100.00% 2,558,748.52 100.00
%
应计利息 30,706.95 1.06% - - - -
合计 2,896,983.64 100.00% 2,088,785.81 100.00% 2,558,748.52 100.00
%
减:减值准备 14,881.64 - 8,012.77 - 7,550.72 -
净值 2,882,102.01 - 2,080,773.03 - 2,551,197.81 -
融出资金余额与A股市场行情及公司融资融券业务开展规模相关。截至2017年末、2018年末及2019年末,沪深两市融资融券余额分别为10,262.64亿元、7,557.04亿元和10,192.85亿元,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融资融券业务市场份额占比分别为 2.46%、2.69%和 2.75%。公司融出资金余额变动与融资融券市场规模变动趋势一致,融资融券市场份额占比稳中有升。
6、存出保证金
报告期各期末,存出保证金余额分别为188,142.35万元、179,012.39万元和55,988.59万元,占资产总额的比重分别为1.32%、1.15%和0.31%。转融通担保资金及期货保证金为存出保证金的主要组成部分,报告期各期末占比分别为81.27%、86.94%和9.13%,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年末 2018年末 2017年末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转融通担保资金 5,111.46 9.13% 155,624.44 86.94% 152,907.53 81.27%
期货保证金 34,750.18 62.07% 10,203.36 5.70% 22,822.19 12.13%
证券交易保证金 13,032.39 23.28% 10,450.33 5.84% 9,345.07 4.97%
信用保证金 3,082.10 5.50% 2,734.27 1.53% 3,067.56 1.63%
小计 55,976.12 99.98% 179,012.39 100.00% 188,142.35 100.00%
应计利息 12.47 0.02% - - - -
合计 55,988.59 100.00% 179,012.39 100.00% 188,142.35 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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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末,存出保证金余额较2017年末减少9,129.96万元,其中期货保证金余额减少12,618.83万元,主要由于量化交易部门股指期货持仓规模及期货保证金比例降低。
2019年末,存出保证金余额较2018年末减少123,023.80万元,其中转融通保证金减少150,512.98万元,主要由于公司逐步调整融资结构,加大次级债、公司债等长期债券融资力度,转融通融资规模逐步减少,转融通担保资金规模相应减少。
7、其他应收款
其他应收款由应收利息、应收股利和其他应收款构成,报告期各期末,其他应收款余额分别为353,281.84万元、209,144.76万元和129,132.94万元,占资产总额的比重分别为2.48%、1.35%和0.73%。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年末 2018年末 2017年末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应收利息 - - 149,397.29 71.43% 136,224.64 38.56%
应收股利 225.44 0.17% 476.71 0.23% 151.21 0.04%
其他应收款 128,907.50 99.83% 59,270.76 28.34% 216,906.00 61.40%
合计 129,132.94 100.00% 209,144.76 100.00% 353,281.84 100.00%
(1)应收利息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利息余额分别为136,224.64万元、149,397.29万元和0,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9年末 2018年末 2017年末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存放金融同业 - - 18,236.02 12.21% 17,155.52 12.59%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 - - 80,966.90 54.20% 47,452.72 34.83%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 - -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 18,331.65 12.27% 2,513.76 1.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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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末 2018年末 2017年末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5,704.55 3.82% 3,047.14 2.24%
其中: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 - - 561.29 0.38% 291.1 0.21%
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 - - 4,966.06 3.32% 2,311.42 1.70%
融资融券业务 - - 23,796.46 15.93% 65,912.79 48.39%
其他 - - 2,361.71 1.58% 142.7 0.10%
合计 - - 149,397.29 100.00% 136,224.64 100.00%
报告期内,应收利息余额的变动与公司资金头寸规模及投资业务、信用业务的开展相关。2019 年以来,公司执行财政部《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适用于已执行新金融准则、新收入准则和新租赁准则的企业)》,相关不再于本科目核算,故截至2019年末本科目余额为0。
(2)其他应收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应收款余额分别为216,906.00万元、59,270.76万元和128,907.50万元,主要由清算待交收款、信托业保障基金、应收融资融券客户款及应收股票质押式回购客户款构成,报告期内合计占比分别为 80.40%、75.07%和99.83%。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9年末 2018年末 2017年末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清算待交收款 33,935.61 20.10% 33,872.22 41.54% 130,652.43 57.92%
信托业保障基金 609.04 0.36% 297.13 0.36% 45,898.15 20.35%
原三家证券公司 7,419.71 4.40% 7,437.42 9.12% 7,617.40 3.38%
客户保证金缺口
押金 5,285.58 3.13% 5,245.36 6.43% 4,180.41 1.85%
应收融资融券客 7,176.48 4.25% 7,118.87 8.73% 4,800.87 2.13%
户款
应收股票质押式 19,924.25 11.80% 19,924.25 24.44% - -
回购客户款
其他保证金 577.13 0.34% 385.14 0.47% 172.99 0.08%
应收职员款 1.20 0.00% - - 404.42 0.18%
代垫原三家证券 359.68 0.21% 359.68 0.44% 563.33 0.25%
公司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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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末 2018年末 2017年末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资管产品往来款 - - - - 30,000.00 13.30%
履约保证金 25,099.89 14.87% 78.84 0.10% 52.56 0.02%
出口退税款 - - 2.01 0.00% 96.81 0.04%
代垫清算款 51,579.81 30.55% - - - -
其他 16,844.28 9.98% 6,815.59 8.36% 1,127.58 0.05%
合计 168,812.66 100.00% 81,536.52 100.00% 225,566.96 100.00%
减值准备 39,905.16 - ,265.76 - 8,660.96 -
合计 128,907.50 - 59,270.76 - 216,906.00 -
2018 年末,其他应收款原值较 2017 年末减少 144,030.44 万元,降幅为63.85%,主要由于以下因素:(1)受经纪业务资金结算波动影响,清算待交收款减少96,780.21万元;(2)公司于2018年起对信托业保障基金往来款进行净额核算,应收信托业保障基金减少45,601.02万元。
2019 年末,其他应收款原值较 2018 年末增加 87,276.14 万元,增幅为107.04%,主要由于以下因素:(1)为更加有效管理市场风险,丰富对冲方式,公司拓展收益互换业务,应收履约保证金增加25,021.05万元;(2)2019年,部分客户债券质押式回购发生资金交收违约,公司依据有关规则先行垫付清算款,形成代垫清算款余额51,579.81万元;(3)个别债券逆回购业务发生违约,致使其他科目余额增加10,028.69万元。
8、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买入返售金融资产余额分别为 1,202,860.21 万元、1,212,131.87万元和1,737,484.59万元,占资产总额的比重分别为8.45%、7.80%以及9.76%,主要用于核算公司债券逆回购及股票质押业务,报告期各期末,公司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按标的物分类的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9年末 2018年末 2017年末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债券 226,209.95 12.87% 256,634.52 21.12% 294,067.61 24.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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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末 2018年末 2017年末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其中:国债 226,209.95 12.87% 226,634.52 18.65% 236,490.03 19.62%
金融债 - - 30,000.00 2.47% 26,353.95 2.19%
企业债 - - - - - -
短期融资券 - - - - 14,829.00 1.23%
中期票据 - - - - 16,394.63 1.36%
股票 1,524,847.23 86.77% 958,372.46 78.88% 911,527.17 75.61%
其中:约定购回 11,309.58 0.64% 15,905.55 1.31% 7,530.94 0.62%
式证券交易
股票质押式回 1,513,537.65 86.13% 942,466.91 77.57% 903,996.23 74.98%
购交易
应计利息 6,218.53 0.35% - - - -
合计 1,757,275.71 100.00% 1,215,006.99 100.00% 1,205,594.79 100.00%
减:减值准备 19,791.12 - 2,875.12 - 2,734.58 -
账面价值 1,737,484.59 - 1,212,131.87 - 1,202,860.21 -
2018年末,买入返售金融资产账面净值较上期末增加9,271.66万元,增幅分别为0.77%,与2017年末基本持平。2018年公司股票质押业务继续拓展,截至2018年末股票质押式回购资产余额增长38,470.68万元,同时,由于2018年公司加大固收产品配置力度,2018年末债券逆回购余额减少37,433.09万元,由于债券逆回购主要于交易所市场进行,期末短融融资券及中期票据等品种逆回购余额为0万元。
2019年末,买入返售金融资产账面净值较2018年末增加542,268.72万元,增幅为 44.63%。主要系股票质押业务稳定发展,股票质押式回购余额增加571,070.74万元。
9、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账面净值分别为1,478,708.76万元、2,683,405.45万元和0,占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10.38%、17.26%和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年末 2018年末 2017年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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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可供出售债务工具 - - 1,068,326.60 39.81% 62,160.02 4.20%
可供出售权益工具 - - 227,441.29 8.48% 258,427.49 17.48%
其中:按公允价值 - - 150,079.17 5.59% 179,040.80 12.11%
计量
按成本计量 - - 77,362.12 2.88% 79,386.69 5.37%
基金 - - 154,069.16 5.74% 126,582.37 8.56%
资产管理计划 - - 406,485.01 15.15% 280,764.44 18.99%
银行理财产品 - - 10,800.00 0.40% - -
信托计划 - - 324,090.19 12.08% 173,100.00 11.71%
其他 - - 492,193.19 18.34% 577,674.45 39.07%
合计 - - 2,683,405.45 100.00% 1,478,708.76 100.00%
公司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账面净值变动主要受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投资规模,即成本和公允价值变动波动的综合影响。
2018年末,公司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成本比上年末增加1,204,696.69万元,增幅为81.47%,主要由于:(1)在公司进一步加大固收市场布局力度以及债券市场收益率下行、债券资产公允价值回升的背景下,可供出售债务工具余额增加1,006,166.58 万元;(2)2018 年,在加强资管业务主动管理能力的背景下,公司加大了对所管理产品的自有资金投资力度,2018 年末,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中资产管理计划规模较2017年末增加125,720.57万元。
2019 年,公司执行新金融工具会计准则,以公允价值计量且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投资不再于本科目进行核算,故截至2019年末本科目余额为0。
10、其他债权投资
2019 年,公司执行新金融工具会计准则,以公允价值计量且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类金融资产投资于通过本科目进行核算。截至2019年末,公司其他债权投资余额为1,536,884.25万元,占资产总额的比重为8.63%,较2019年年初减少386,504.40万元,主要系2019年末公司固定收益投资灵活配置久期组合,配置型投资有所减少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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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资产减值情况
(1)信用交易业务相关资产减值计提
报告期内,公司信用交易业务主要包括融资融券业务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相关业务及其减值于融出资金、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及其他应收款核算。其中,融出资金及买入返售金融资产用于核算正常履约,或虽不能正常履约但能提供有效担保的业务;当相关融资发生实质违约,强制平仓后融资人仍不能足额归还所融入资金或证券,则将未偿还部分的本金及利息记入其他应收款。
1)减值计提政策
①融出资金、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对于融资融券及质押式回购等融资类业务,公司将未单项计提的业务于资产负债表日根据融资类业务资产分类,于融出资金和买入返售金融资产科目进行减值损失的核算。
Ⅰ. 2017年及2018年减值计提政策
公司于每月或每年末,对融资类业务的客户进行甄别和认定,对于有充分客观证据、可识别具体损失的融资类业务项目,根据客户状况和可能损失金额,分析交易对手的信用等级、偿债能力、抵押品流动状况、担保比例等因素,对资产进行单独减值测试,计提专项坏账准备;对于未计提专项坏账准备的融资类业务,根据融资类业务资产分类,按照资产负债表日融资余额的0.3%计提坏账准备。
Ⅱ. 2019年减值计提政策
2019 年,公司执行新金融工具会计准则,融资融券业务及质押式回购业务减值计提政策调整如下:
对于融资融券业务、约定式购回证券交易、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等融资类业务形成的金融资产,公司可结合不同业务的特性,考虑融资人的信用状况,合同期限,以及担保券所属板块、流动性、限售情况、集中度、波动性、履约保障情况、发行人经营情况等因素,开发违约概率/违约损失率模型或合理估计损失率,以计量融资类业务的预期信用损失。
预期信用损失=基数*损失率,其中,基数为融资类业务的账面余额。国投资本股份有限公司 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A. 融资融券业务、约定式购回证券交易业务、行权融资业务、限制性股票融资业务
业务 担保品维度:履约保 计提基数 计提比例 阶段划分
类型 证比例
维持担保比例 余额和应收利息 0.10% 第一阶段:初始
≥140% 确认后信用风
130%≤维持担保比 余额和应收利息 1.00% 险未显著增加
例<140%
100%≤维持担保比 余额和应收利息 3.00%
例<130%
融资 维持担保比例< 第二阶段:初始
融券、 100%(已签署补充 确认后信用风
行权 还款协议, 且有证据 余额和应收利息 20.00% 险显著增加
融资 表明补充还款协议
可有效执行的)
维持担保比例< 按单笔业务的余额和
100%(签署补充还 应收利息,扣除担保品
款协议,且有证据表 余额和应收利息 价值,并考虑借款人及 第三阶段:已发
明补充还款协议可 担保人的信用能力,以 生信用减值
有效执行的除外) 及其提供的增信措施
后的实际坏账计提
履约保障比例 余额和应收利息 0.10% 第一阶段:初始
≥150% 确认后信用风
130%≤履约保障比 余额和应收利息 1.00% 险未显著增加
例<150%
100%≤履约保障比 余额和应收利息 3.00% 第二阶段:初始
约定 例<130% 确认后信用风
购回、 履约保障比例为< 险显著增加
限制 100%(已签署补充
性股 还款协议, 且有证据 余额和应收利息 20.00%
票融 表明补充还款协议
资 可有效执行的)
履约保障比例为< 按单笔业务的余额和
100%(签署补充还 应收利息,扣除担保品
款协议,且有证据表 余额和应收利息 价值,并考虑借款人及 第三阶段:已发
明补充还款协议可 担保人的信用能力,以 生信用减值
有效执行的除外) 及其提供的增信措施
后的实际坏账计提
注:维持担保比例=(现金+信用证券账户内证券市值总和)/(融资买入金额+融券卖出证券数量×当前市价+应计利息及费用总和)
B. 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业 客户维
务 度:是否 担保品维度:履 计提基数 计提比例 阶段划分
类 已违约 约保证比例
型
股 未违约 履约保障比例 余额和应收 0.10% 第一阶段:初
票 ≥180% 利息 始确认后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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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 130%≤履约保 余额和应收 1.00% 用风险未显
押 证比例<180% 利息 著增加
100%≤履约保 余额和应收 3.00%
证比例<130% 利息
履约保障比例 余额和应收 1.00% 第二阶段:初
≥180% 利息 始确认后信
130%≤履约保 余额和应收 3.00% 用风险显著
证比例<180% 利息 增加
100%≤履约保 余额和应收 7.00%
证比例<130% 利息
已违约 按单笔业务的余额和应收利
息,扣除担保品价值,并考虑
借款人及担保人的信用能力, 第三阶段:已
履约保障比例 余额和应收 以及其提供的增信措施后的实 发生信用减
<100% 利息 际坏账计提;但是如果按照上 值
述方法计算的实际坏账金额小
于计提基数*7%时,按照7%的
比例计提预期信用损失。
注:履约保障比例=∑(标的证券数量×标的证券的当前价格+标的证券待质押期间红股数量×标的证券的当前价格+标的证券质押期间税后红利、利息)/∑待购回金额
②应收款项
应收款项包括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及其他应收款。
Ⅰ. 2017年及2018年减值计提政策:
A.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单项金额重大的判断依据或金额标准:一般以“金额50万元以上(含)的款项”为标准。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
B.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应收款项: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账龄分析法组合 账龄分析法
低风险信用组合 不计提
注:低风险信用组合包括押金、备用金、清算待交收款项等
组合中,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适用如下减值计提比例:
账龄 应收账款计提比例(%) 其他应收款计提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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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龄 应收账款计提比例(%) 其他应收款计提比例(%)
1年以内(含1年,下同) 0.5 0.5
1-2年 10 10
2-3年 30 30
3-4年 50 50
4-5年 80 80
5年以上 100 100
C.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理由:单项金额不重大,单独进行减值测试。
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对于单项金额不重大经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存在减值迹象的,应当估计其可收回金额,然后将所估计的资产可收回金额与其账面价值相比较,以确定资产是否发生减值。
Ⅱ. 2019年减值计提政策
2019年,公司执行新金融工具会计准则,应收账款减值计提政策如下:
对于应收账款,无论是否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计提方法如下:
A 期末对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已发生减值的应收款项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根据其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减值损失,计提坏账准备。
B. 当单项金融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划分应收款项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2)减值计提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依据上述政策,融出资金及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减值计提具体情况如下:
①融出资金减值计提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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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算科目 项目 2019年末 2018年末 2017年末
融出资金 账面原值 2,896,983.64 2,088,785.81 2,558,748.52
减值准备 14,881.64 8,012.77 7,550.72
其他应收款- 账面原值 7,176.48 7,118.87 4,522.95
应收融资融券
客户款 减值准备 7,146.33 7,039.73 4,323.27
注: 2019年末融出资金数据包括应计利息
②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减值计提
单位:万元
核算科目 项目 2019年末 2018年末 2017年末
买入返售金融 账面原值 1,757,275.71 958,372.46 911,527.17
资产-股票 减值准备 19,791.12 2,875.12 2,734.58
其他应收款-应 账面原值 19,924.25 19,924.25 -
收股票质押式
回购客户款 减值准备 11,088.99 10,844.07 -
注:2019年末末买入返售金融资产-股票数据包括应计利息
其中 2019 年,部分股票质押项目违约且履约保障比例低于 100%,公司于2019 末根据新金融工具会计准则将其划分至第三阶段并进行减值计提,相关金额列示于“买入返售金融资产-股票”减值准备科目,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质押标的股票 融出资金本金 考虑流动性 减值准备计提
融资人 简称 余额 应计利息 折扣后的担 规模
保物估值
何巧女 东方园林 19,899.83 696.99 14,152.39 6,444.43
弘高中太 弘高创意 21,000.00 291.96 35,079.23 1,490.44
弘高慧目 弘高创意 14,000.00 194.64 6,984.41 7,210.23
合计 - - - 15,145.10
注:弘高中太项目减值根据会计政策以计提基数(融出资金本金余额+应计利息)的7%计提
截至2018年末及2019年末,公司股票质押业务中金龙机电项目违约且融资人未有效提供后续担保措施,公司将相关业务于其他应收款中应收股票质押式回购客户款科目单独核算,并将融出资金本息与担保物预期现金流量间的差额计提的减值,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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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虑流
质押标的 融出资 应计利 标的股票 动性折 减值准备
时间 融资人 股票简称 金本金 息 市值 扣后的 计提规模
余额 担保物
估值
2018年末 金龙控股 金龙机电 19,594.41 329.84 9,080.18 - 10,844.07
2019年末 金龙控股 金龙机电 19,594.41 329.84 11,719.40 8,835.25 11,088.99
(2)自营业务相关资产减值计提
2017年及2018年,公司涉及减值计提的自营业务于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科目核算。2019 年,公司根据新金融工具会计准则,将相关业务调整至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一年内到期的其他非流动资产及其他流动资产等科目核算,相关业务减值于信用减值损失和其他综合收益科目核算。
1)减值计提政策
① 2017年-2018年,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计提
减值计提政策:期末如果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发生严重下降,或在综合考虑各种相关因素后,预期这种下降趋势属于非暂时性的,就认定其已发生减值,将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下降形成的累计损失一并转出,确认减值损失。
如果公司持有的单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截止年度财务报告期末市价已跌破成本价的50%,则按照成本减去市价金额计提减值准备;如果公司持有的单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截止年度财务报告期末市价持续跌破成本价达一年(不含),则按照成本减去市值金额计提减值准备。对于本公司于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的专户投资,鉴于该投资的投资目的、投资管理决策模式和处置的特殊性,如果截至年度财务报告期末其市价已跌破成本价的50%,则按照成本减去市值金额计提减值准备;如果截至年度财务报告期末其市价持续跌破成本价达到三年(不含),则按照成本减去市值金额计提减值准备。
对于已确认减值损失的可供出售债务工具,在随后的会计期间公允价值已上升且客观上与确认原减值损失确认后发生的事项有关的,原确认的减值损失予以转回,计入当期损益。
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发生的减值损失,不通过损益转回。国投资本股份有限公司 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② 2019年,涉及减值的自营业务减值计提
2019年,公司执行新金融工具会计准则,自营业务减值计提政策调整如下:
本期间投资类业务减值计提主要适用于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等科目核算的自营投资及结构化主体投资,计提方式适用预期信用损失模型:
,
其中:
PDi为当前时点估计的未来第i年违约概率:评级与违约概率参考映射表;
LGDi为当前时点估计的未来第i年违约的损失率:无担保的高级债权:45%;无担保的次级债权:75%;
EADi为当前时点估计的未来第 i年违约的风险暴露:合同应收的全部现金流按实际利率折现到违约时点的现值;
DFi为违约损失折现到当前时点的折算因子:实际利率(即债券在资产负债表日的到期收益率)。在实际利率与票面利率差异不大的情况下,也可采用票面利率。
注:1、参考金融行业实践,以下债券由于信用风险极低,预期信用损失可视为接近于零,减值计量可以设定为零:1)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发行的国债;2)中国人民银行发行的中央银行票据;3)政策性金融债。
阶段 具体内容
第一阶段 投资境内债券的评级在国内外部评级AA以上(含):考虑
未来12个月内预期损失金额
初始确认时评级在AA以上(含)的境内债券的评级发生下
调,且下调后等级在AA以下(不含):信用风险已显著增
第二阶段 加的债务工具,但未发生信用减值,即不存在表明债务工具
发生信用损失事件的客观证据,应当按照相当于该债务工具
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第三阶段 初始确认后已发生信用减值的债务工具,应当按照相当于该
债务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将预计于一年内到期的债权投资及其他债券投资转至一年内到期的其他非流动资产核算。
2)减值计提情况
①截至2017末和2018年末,公司依照上述政策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计提国投资本股份有限公司 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减值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8年末 2017年末
可供出售债务工具 - -
可供出售权益工具 54,385.56 41,932.98
其中:自营投资 52,725.66 41,419.96
融出证券 1,659.90 513.02
基金 0.35 1.00
其中:自营投资 - 1.00
融出证券 0.35 -
资产管理计划 10,060.67 19.89
银行理财产品 - -
信托计划 - -
其他 - -
合计 64,446.58 41,953.88
②截至2019年末,公司依照上述政策对债权投资减值损失计提减值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年末
其他 90.00
合计 90.00
③截至 2019 年末,公司依照上述政策对其他债权投资减值损失计提减值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年末
地方债 137.07
金融债 9.34
企业债 2,643.69
公司债 972.41
其他 644.84
合计 4,407.36
3)其他业务相关资产减值计提国投资本股份有限公司 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就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存货、固定资产、其他非流动资产等相关科目亦计提了减值。具体减值政策及计提情况如下:
1)减值计提政策
项目 减值计提政策
应收账款、应收票 详见本节“一、财务状况分析”之“(一)资产结构分析”之“11、资产
据 减值情况”之“(1)信用交易业务相关资产减值计提”之“1)减值计提
政策”之“②应收款项”
本公司期末对存货进行全面清查后,按存货的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
提取或调整存货跌价准备。期末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
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
期末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但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
存货跌价准备 低的存货,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与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
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
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则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
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固定资产于资产负债表日存在减值迹象的,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
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
备并计入减值损失;
固定资产减值 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
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为基
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
资产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是能够独立产生
现金流入的最小资产组合
如果委托贷款的借款人能够履行合同,一直能正常还本付息,没有足
够理由怀疑贷款本息不能按时足额偿还的,按照账面余额的1%计提
预期信用损失;
其他非流动资产 如果尽管借款人目前有能力偿还贷款本息,但存在一些可能对偿还产
(委托贷款) 生不利影响因素,贷款本金或利息逾期不超过90天(含)的,按照
账面余额的2%计提预期信用损失;
如果借款人的还款能力出现明显问题,无法足额偿还贷款本息,贷款
本金或利息逾期90天以上的,单独进行减值测试,通过预估其未来
现金流量现值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2)减值计提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依照上述政策对相关科目减值计提如下:
①应收账款
公司应收账款主要用于核算业务经营形成的往来款。截至2017年至2018年末,公司应收账款减值计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国投资本股份有限公司 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2018年末 2017年末
项目
账面原值 减值准备 账面原值 减值准备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 - - - -
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 47,466.79 2,083.67 50,897.02 1,511.48
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其中:组合1 按账龄计提 34,267.94 2,083.67 35,549.86 1,511.48
组合2 低风险信用组 13,198.85 - 15,347.16 -
合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独计提 195.00 55.00 15.00 15.00
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合计 47,661.79 2,138.67 50,912.02 1,526.48
截至2019年末,公司应收账款减值计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9年末
项目
账面原值 减值准备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2,213.77 879.29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54,251.56 3,375.78
其中:组合1按账龄分析 34,433.58 3,375.78
组合2低风险信用组合 19,817.98 -
合计 56,465.33 4,273.07
(2)其他应收款
截至2017年末和2018年末,公司其他应收款减值计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8年末 2017年末
项目
账面原值 减值准备 账面原值 减值准备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 34,761.14 21,883.11 12,420.95 8,412.58
备的应收账款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 42,374.55 259.76 211,841.50 132.06
备的应收账款
其中:组合1按账龄计提 1,548.78 259.76 1,424.82 132.06
组合2低风险信用组合 40,825.77 - 210,416.68 -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独计提坏账 4,400.83 122.89 1,304.51 116.33
准备的应收账款
合计 81,536.52 22,265.76 225,566.96 8,660.97
注:1、其他应收款账面原值为其他应收款科目中涉及减值的二级科目“其他应收款”数据;
2、上表数据包含应收融资融券客户款及应收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款国投资本股份有限公司 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截至2019年末,公司其他应收款减值计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第一阶段 第二阶段 第三阶段
坏账准备 整个存续期预期 整个存续期预期未来12个月预合计
期信用损失 信用损失(未发 信用损失(已发生
生信用减值) 信用减值)
2019年1月1日余额 2.90 256.86 22,006.00 22,265.76
2019年1月1日余额在 - - - -
本期
--转入第二阶段 -2.90 2.90 - -
--转入第三阶段 - - - -
--转回第二阶段 - - - -
--转回第一阶段 - - - -
本期计提 131.97 225.67 17,575.08 17,932.72
本期转回 -293.32 -293.32
本期转销
本期核销
其他变动
2019年12月31日余额 131.97 192.10 39,581.08 39,905.16
注:1、其他应收款账面原值为其他应收款科目中涉及减值的二级科目“其他应收款”数据;
2、上表数据包含应收融资融券客户款及应收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款
2019年,其他应收款减值计提主要由以下事项形成:
1)2019年,部分客户债券质押式回购发生资金交收违约,公司依据有关规则先行垫付清算款,形成代垫清算款余额51,579.81万元。由于相关融资人未依照合约支付代垫款项,公司依照减值政策计提减值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融资人 代垫款额余额 减值计提金额
德商实业(天津)集团有限公司 2,956.13 2,956.13
上海理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理石宏 13,260.58 2,652.12
观对冲一号私募投资基金
北京京旅盛宏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3,006.57 2,601.31
北京淳信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力信优 22,356.53 4,471.31
债20号私募基金
合计 51,579.81 12,680.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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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19 年,公司与北信瑞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主动管理的账户“北信瑞丰资产安盈固收6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开展的债券逆回购业务到期未赎回,形成违约,公司依照减值政策计提减值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融资人 未偿还金额 质押物估值 减值计提规模
北信瑞丰资产安盈固收 6 号单 8,459.87 4,287.68 4,172.19
一资产管理计划
(3)存货
公司存货主要由期货业务形成。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减值计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9年末 2018年末 2017年末
项目
账面原值 减值准备 账面原值 减值准备 账面原值 减值准备
存货 6,005.65 748.01 12,482.06 - 19,976.98 474.91
(4)固定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固定资产减值计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9年末 2018年末 2017年末
项目
账面原值 减值准备 账面原值 减值准备 账面原值 减值准备
固定 99,169.01 10.49 93,509.06 12.18 89,091.04 13.11
资产
(5)其他非流动资产
截至2019年末,公司其他非流动资产减值计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年末
账面原值 减值准备
其他非流动资产-委托贷款 5,511.18 55.11
综上,报告期内,公司依照《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法规政策制定了合理的减值损失计提政策,并在报告期各期末依照计提政策对相关资产进行了减值损失计提,减值损失计提合理、充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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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负债结构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负债总额分别为10,301,598.37万元、11,565,941.74万元和13,506,743.61万元。公司负债主要包括三个部分:(1)代理买卖证券款,主要为公司下属安信证券经纪业务形成的证券公司特有负债,报告期各期末占比分别为 33.93%、27.60%和 33.27%;(2)为支持公司业务发展进行融资形成的负债,主要包括拆入资金、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应付短期融资款、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长期借款、应付债券等,报告期各期末上述科目合计占比分别为49.13%、56.79%、53.19%;(3)以应付合并结构化主体的其他投资人权益为主要组成部分的其他应付款,报告期各期末,其他应付款余额占比分别为12.19%、11.85%和 9.96%。上述三类负债报告期内合计占比分别为 95.25%、96.24%和96.42%。
报告期内公司负债总体呈逐年增加趋势,主要是公司为支持证券信用交易业务和证券交易投资业务发展而增加融资力度,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应付债券、应付短期融资券款等科目余额相应增加。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负债的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9年末 2018年末 2017年末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短期借款 98,889.09 0.73% 104,968.76 0.91% 185,816.49 1.80%
拆入资金 150,370.86 1.11% 470,000.00 4.06% 610,000.00 5.92%
交易性金融负债 73,373.90 0.54% - - -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
其变动计入当期损 - - 87,360.37 0.76% 20,024.96 0.19%
益的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5,317.58 0.04% 1,646.76 0.01% - -
应付票据及应付账 8,946.38 0.07% 8,338.33 0.07% 12,036.54 0.12%
款
预收款项 1,166.67 0.01% 9,473.14 0.08% 10,838.36 0.11%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 1,916,729.57 14.19% 2,189,217.55 18.93% 1,770,157.82 17.18%
款
应付职工薪酬 237,063.65 1.76% 168,583.71 1.46% 206,841.98 2.01%
应交税费 44,931.72 0.33% 48,070.30 0.42% 45,195.08 0.44%
其他应付款 1,345,494.07 9.96% 1,370,348.81 11.85% 1,255,268.13 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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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末 2018年末 2017年末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应付短期融资款 324,536.77 2.40% 790,897.00 6.84% 264,351.00 2.57%
代理买卖证券款 4,494,284.03 33.27% 3,191,801.24 27.60% 3,495,117.95 33.93%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 1,481,356.37 10.97% 456,129.49 3.94% 580,230.52 5.63%
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 4,362.51 0.03% 4,610.78 0.04% 6,009.21 0.06%
流动负债合计 10,186,823.17 75.42% 8,901,446.25 76.96% 8,461,888.04 82.14%
长期借款 842,077.16 6.23% 632,317.24 5.47% 556,490.44 5.40%
应付债券 2,468,730.90 18.28% 2,029,966.20 17.55% 1,279,973.93 12.43%
预计负债 703.12 0.01% 533.42 0.00% 666.77 0.01%
递延收益 1,465.35 0.01% 1,228.27 0.01% 1,215.42 0.01%
递延所得税负债 6,733.09 0.05% 239.55 0.00% 1,152.94 0.01%
其他非流动负债 210.82 0.00% 210.82 0.00% 210.82 0.00%
非流动负债合计 3,319,920.44 24.58% 2,664,495.50 23.04% 1,839,710.33 17.86%
负债合计 13,506,743.61 100.00% 11,565,941.74 100.00% 10,301,598.37 100.00%
1、拆入资金
拆入资金包括同业拆入及转融通融入资金,主要用于平衡公司结算资金头寸及融资融券业务的开展。报告期各期末,拆入资金余额分别为610,000.00万元、470,000.00万元和150,370.86万元,占负债比重分别为5.92%、4.06%和1.11%,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年末 2018年末 2017年末
同业拆入 100,000.00 120,000.00 10,000.00
转融通融入资金 50,000.00 350,000.00 600,000.00
小计 150,000.00 470,000.00 610,000.00
应计利息 370.86 - -
合计 150,370.86 470,000.00 610,000.00
报告期各期末,拆入资金余额逐年减少,主要系公司调整债务融资结构,加大次级债、公司债等长期债券融资力度,转融通融资余额逐年减少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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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为公司按照回购协议先卖出再以固定价格买入债券等金融资产所融入的资金。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分别为1,770,157.82万元、2,189,217.55万元和1,916,729.57万元,分别占公司负债总额比例为17.18%、18.93%和14.19%。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按标的物类别分类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年末 2018年末 2017年末
债券 1,684,796.56 1,789,217.55 900,157.82
其中:国债 670,289.23 1,249,516.61 617,380.97
金融债 60,860.15 146,893.05 54,621.85
企业债 243,438.90 121,354.10 63,155.00
其他 710,208.28 271,453.80 165,000.00
债权收益权 230,000.00 400,000.00 870,000.00
小计 1,914,796.56 2,189,217.55 1,770,157.82
应付利息 1,933.01 - -
合计 1,916,729.57 2,189,217.55 1,770,157.82
2018年末,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余额较2017年增加419,059.73万元,增幅为23.67%,一方面由于公司于2018年抓住利率债市场牛市有利时机,加大国债、金融债等债券品种配置力度,国债等债券正回购规模增加889,059.73万元,另一方面由于融资融券业务的收缩,融资融券收益权融资规模相应减少,2018 年末债权收益权余额较2017年末减少470,000.00万元。
2019年末,卖出回购金融资产余额较2018年减少272,487.98万元,降幅为12.45%,主要由于公司主动调整融资结构,适度增加长期债券融资规模,同时减少债券正回购及融资融券收益权融资规模所致。
3、其他应付款
公司其他应付款由应付利息、应付股利及其他应付款构成,报告期各期末其他应付款余额分别为1,255,268.13万元、1,370,348.81万元和 1,345,494.07万元,国投资本股份有限公司 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占负债总额的比重分别为 12.19%、11.85%和 9.96%,其中其他应付款为主要组成部分,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年末 2018年末 2017年末
应付利息 - 86,660.24 61,332.04
应付股利 - - 490.00
其他应付款 1,345,494.07 1,283,688.57 1,193,446.09
合计 1,345,494.07 1,370,348.81 1,255,268.13
(1)应付利息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利息余额随公司各类债务融资余额变动而变动。2019 年以来,公司执行财政部《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适用于已执行新金融准则、新收入准则和新租赁准则的企业)》,相关业务不再于本科目核算,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年末 2018年末 2017年末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应付债券利息 - - 76,796.30 88.62% 44,286.72 72.21%
分期付息到期
还本的长期借 - - 749.67 0.87% 688.71 1.12%
款利息
短期借款利息 - - 417.94 0.48% 412.53 0.67%
卖出回购金融 - - 2,306.90 2.66% 6,765.17 11.03%
资产利息
拆入资金利息 - - 4,844.56 5.59% 8,333.15 13.59%
其他 - - 1,544.87 1.78% 845.76 1.38%
合计 - - 86,660.24 100.00% 61,332.04 100.00%
(2)其他应付款
报告期末,公司其他应付款余额分别为1,193,446.09万元、1,283,688.57万元及1,345,494.07万元,主要为应付合并结构化主体的其他投资人权益、清算待交收款及应付信托业保障基金,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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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2019年末 2018年末 2017年末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应付合并结构化主体 1,029,768.06 76.53% 824,381.71 64.22% 787,501.14 65.99%
的其他投资人权益
清算待交收款项 177,602.12 13.20% 260,269.71 20.28% 145,389.58 12.18%
应付信托业保障基金 8,514.49 0.63% 118,220.11 9.21% 125,898.15 10.55%
安信国际应付代理款 - - - - 78,372.58 6.57%
应付履约保证金 63,147.33 4.69% 14,145.47 1.10% 7.85 0.00%
期货风险准备金 9,767.35 0.73% 8,926.58 0.70% 7,885.87 0.66%
休眠客户证券交易结 7,785.91 0.58% 7,810.74 0.61% 7,843.31 0.66%
算资金
接收原中关村证券资 2,214.64 0.16% 2,214.56 0.17% 2,133.79 0.18%
产
应付投资者保护基金 2,867.76 0.21% 2,208.01 0.17% 10,407.80 0.87%
工会拨款 1,085.78 0.08% 1,211.73 0.09% 1,388.68 0.12%
预提费用 2,626.99 0.20% 2,459.53 0.19% 2,440.41 0.20%
资本性支出 644.81 0.05% 679.4 0.05% 836.86 0.07%
其他 39,468.83 2.93% 41,161.02 3.21% 23,340.09 1.96%
合计 1,345,494.07 100.00% 1,283,688.57 100.00% 1,193,446.09 100.00%
2018年末,其他应付款余额较2017年末增加90,242.48万元,增幅为7.56%,主要由于以下原因:(1)受经纪业务资金结算波动影响,清算待交收款余额增加114,880.13万元;(2)2018年,公司加强资管业务主动管理能力,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及规模增加,应付合并结构化主体的其他投资人权益余额增加36,880.57万元;(3)安信国际2017年应付代理款78,372.58万元影响消除。
2019年末,其他应付款余额较2018年末增加61,805.50万元,增幅为4.81%,主要由于以下原因:(1)2019年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及规模进一步增加,应付合并结构化主体的其他投资人权益余额增加205,386.35万元;(2)受经纪业务资金结算波动影响,清算待交收款项余额减少82,667.59万元;(3)信托资产管理规模受通道业务压降影响有所缩减,应付信托业保障基金余额减少109,705.62万元;(4)公司拓展收益互换业务,应付履约保证金余额增加49,001.8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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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应付短期融资款
应付短期融资款由安信证券发行的短期公司债及收益权凭证构成,为公司为开展信用及投资业务进行的短期融资。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短期融资款分别为264,351.00万元、790,897.00万元和324,536.77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年末 2018年末 2017年末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短期公司债 299,130.19 92.17% 450,000.00 56.90% - -
收益权凭证 25,406.58 7.83% 340,897.00 43.10% 264,351.00 100.00%
合计 324,536.77 100.00% 790,897.00 100.00% 264,351.00 100.00%
2018 年,伴随信用业务及固收等投资业务发展,公司短期公司债及收益权凭证融资规模相应扩大,2018 年末应付短期融资款余额较 2017 年末增加526,546.00万元。2019年,公司优化债务融资结构,适度增加次级债券及公司债券等长期债券融资规模,短期融资规模有所减少,2019 年末应付短期融资款余额较2018年末减少466,360.23万元。
5、代理买卖证券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代理买卖证券款分别为3,495,117.95万元、3,191,801.24万元和4,494,284.03万元,占公司负债总额的比例为33.93%、27.60%和33.27%,具体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9年末 2018年末 2017年末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传统代理买卖证券 4,055,020.12 90.23% 2,782,083.62 87.16% 3,168,128.49 90.64%
业务
其中:个人客户 2,819,745.62 62.74% 1,917,539.11 60.08% 2,204,636.94 63.08%
法人客户 1,235,274.49 27.49% 864,544.50 27.08% 963,491.55 27.56%
证券信用交易业务 438,153.02 9.75% 409,717.63 12.84% 326,989.47 9.36%
其中:个人客户 408,994.88 9.10% 384,173.57 12.04% 306,752.02 8.78%
法人客户 29,158.13 0.65% 25,544.05 0.80% 20,237.45 0.58%
小计 4,493,173.14 99.98% 3,191,801.24 100.00% 3,495,117.95 100.00%
应付利息 1,110.90 0.02%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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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末 2018年末 2017年末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合计 4,494,284.03 100.00% 3,191,801.24 - 3,495,117.95 -
代理买卖证券款余额与证券市场行情及公司经纪业务及信用业务的开展密切相关。受证券市场,特别是股票市场成交量低迷、交易量持续萎缩的影响,2016年至2018年,公司下属安信证券经纪业务开展规模亦逐年走低,代理买卖证券款年末余额随之逐年下降。2019年,伴随A股市场回暖、证券经纪业务规模回升等利好影响,公司代理买卖证券款余额相应增长。
6、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包括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和应付债券,报告期各期末余额分别为580,230.52万元、456,129.49万元和1,481,356.37 万元,占负债总额的比重分别为5.63%、3.94%和10.97%,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年末 2018年末 2017年末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48,503.39 6,133.40 -
一年内到期的应付债券 1,432,852.99 449,996.09 580,230.52
合计 1,481,356.37 456,129.49 580,230.52
2019年末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较2018年末增加1,025,226.88万元,主要系公司部分长期债务融资将于一年内到期所致。
7、应付债券
公司应付债券主要包括公司债券、次级债。报告期各期末,应付债券金额分别为1,279,973.93万元、2,029,966.20万元和2,468,730.90万元,占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12.43%、17.55%和18.28%。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年末 2018年末 2017年末
公司债 297,829.69 529,993.49 979,981.72
次级债 2,124,557.42 1,499,972.70 299,99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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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19年末 2018年末 2017年末
小计 2,422,387.10 2,029,966.20 1,279,973.93
应计利息 46,343.79 - -
合计 2,468,730.90 2,029,966.20 1,279,973.93
2018年末,应付债券余额较2017年末增加749,992.27万元,增幅为58.59%,主要由于公司为进一步支持自营投资业务的发展加大了次级债融资。
2019年末,应付债券余额较2018年末增加438,764.70万元,增幅为21.61%,主要系公司为优化融资结构、接续前期债务融资,同时继续支持自营投资、信用业务等相关业务的开展,进一步扩大次级债及公司债等长期债券融资规模所致。
(三)偿债能力分析
1、公司最近三年的偿债能力指标
主要偿债指标 2019年12月31日 2018年12月31日 2017年12月31日
资产负债率 67.68% 67.78% 63.34%
注:上表中资产负债率计算公式为: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代理买卖证券款-代理承销证券款)/(资产总额-代理买卖证券款-代理承销证券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资产负债率分别为63.34%、67.78%和67.68%。2018年以来,公司为支持固收等自营业务的开展进行了一定规模的债务融资,2018 年末资产负债率较2017年末有所增加。2019年,公司优化融资期限结构,同时高度重视资产负债合理匹配,资产负债率水平保持稳定。
2、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比较
截至2017年末、2018年末及2019年末,可比上市公司资产负债率如下:
公司名称 2019年末 2018年末 2017年末
中国银河 69.42% 65.92% 65.85%
国信证券 68.41% 70.71% 67.62%
东方证券 75.69% 73.17% 73.69%
光大证券 69.11% 71.32% 69.67%
中信建投 73.66% 70.09% 7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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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名称 2019年末 2018年末 2017年末
方正证券 64.59% 69.84% 69.36%
兴业证券 72.76% 72.58% 72.28%
长江证券 65.41% 65.72% 70.44%
国元证券 62.69% 62.31% 61.67%
东吴证券 72.21% 70.98% 73.78%
平均值 69.40% 69.26% 69.76%
国投资本 67.68% 67.78% 63.34%
数据来源:Wind资讯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资产负债率均低于可比上市公司的平均水平,且波动趋势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基本保持一致。公司负债率水平相对稳定,偿债风险较低。
(四)资产周转能力分析
1、公司最近三年的资产周转能力指标
资产周转指标 2019年度 2018年度 2017年度
资产周转率(次) 0.07 0.07 0.08
注:资产周转率=营业收入/期初和期末资产总额的平均值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周转次数波动较小,资产周转能力基本保持稳定。
2、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比较
2017年、2018年及2019年,可比上市公司资产周转率如下:
单位:次
公司名称 2019年度 2018年度 2017年度
中国银河 0.06 0.04 0.05
国信证券 0.06 0.05 0.06
东方证券 0.08 0.04 0.05
光大证券 0.05 0.04 0.05
中信建投 0.06 0.05 0.06
方正证券 0.05 0.04 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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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名称 2019年度 2018年度 2017年度
兴业证券 0.09 0.04 0.06
长江证券 0.07 0.04 0.05
国元证券 0.04 0.03 0.05
东吴证券 0.03 0.05 0.05
平均值 0.06 0.04 0.05
国投资本 0.07 0.07 0.08
数据来源:Wind资讯
总体而言,报告期内公司资产周转率高于可比上市公司平均水平且保持相对稳定,公司资产周转情况良好。
二、盈利能力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经营业绩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年度 2018年度 2017年度
营业总收入 1,126,740.45 1,051,382.36 1,033,385.60
营业总成本 1,014,215.81 1,070,481.38 831,934.85
营业利润 472,599.29 274,251.01 401,548.55
利润总额 471,454.85 273,477.48 402,062.07
净利润 350,008.64 202,521.40 302,774.21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96,750.40 167,945.94 258,969.17
(一)营业总收入
公司营业总收入由营业收入、手续费及佣金收入及利息收入构成,报告期内分别实现收入1,033,385.60万元、1,051,382.36万元和1,126,740.45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9年 2018年 2017年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营业收入 66,810.32 5.93% 236,430.82 22.49% 70,473.44 6.82%
手续费及佣金 569,677.56 50.56% 459,292.46 43.68% 615,642.75 59.58%
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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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2018年 2017年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利息收入 490,252.57 43.51% 355,659.08 33.83% 347,269.40 33.61%
合计 1,126,740.45 100.00% 1,051,382.36 100.00% 1,033,385.60 100.00%
1、营业收入
营业收入主要由下属期货子公司进行基差贸易业务产生,报告期内公司分别实现营业收入70,473.44万元、236,430.82万元及66,810.32万元,占营业总收入的比重分别为6.82%、22.49%和5.93%。
2018 年,公司持续在铜、铝、镍、玉米、淀粉、焦煤、焦炭塑料等期货合约上开展大宗商品的基差贸易,并积极参加上海期货交易所的标准仓单平台业务,仓单资源配置及贸易效率大幅提高,营业收入较 2017 年较大幅度增加165,957.38万元,增幅为235.49%。
2019 年,公司期货风险管理业务在前期稳定发展的基础上,进一步将资源协调至收益表现更好期货做市业务并夯实场外衍生品业务,大宗商品基差贸易业务收入有所减少,营业收入较2018年减少169,620.50万元,降幅为71.74%。
2、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报告期内,公司手续费及佣金收入分别实现615,642.75万元、459,292.46万元及569,677.56万元,占营业总收入的比重分别为59.58%、43.68%及50.56%,为公司营业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手续费及佣金收入主要来自于经纪业务、投资银行业务、资产管理业务、基金管理业务及托管及其他受托管理业务,报告期内,上述业务实现的营业收入合计占手续费及佣金收入的比重分别为98.53%、97.93%及98.39%。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9年 2018年 2017年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1、经纪业务 294,794.97 51.75% 234,466.57 51.05% 289,051.40 46.95%
其中:证券经纪业务 270,204.74 47.43% 213,096.10 46.40% 265,869.93 43.19%
期货经纪业务 24,590.23 4.32% 21,370.48 4.65% 23,181.47 3.77%
2、投资银行业务 78,950.03 13.86% 45,037.73 9.81% 136,531.97 2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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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2018年 2017年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其中:证券承销与保荐业务 63,898.55 11.22% 22,488.69 4.90% 105,453.89 17.13%
财务顾问业务 15,051.48 2.64% 22,549.03 4.91% 31,078.07 5.05%
3、资产管理业务 46,251.02 8.12% 47,006.59 10.23% 56,233.49 9.13%
4、投资咨询业务 6,186.21 1.09% 6,898.42 1.50% 8,158.40 1.33%
5、基金管理业务 38,199.89 6.71% 36,434.40 7.93% 51,478.36 8.36%
6、托管及其他受托业务 102,326.13 17.96% 86,847.43 18.91% 73,320.76 11.91%
7、其他 2,969.31 0.52% 2,601.32 0.57% 868.38 0.14%
合计 569,677.56 100.00% 459,292.46 100.00% 615,642.75 100.00%
总体而言,公司手续费及佣金收入受行业监管政策及金融市场,特别是资本市场行情波动影响较大,具体情况如下:
(1)经纪业务收入
公司经纪业务分为证券经纪业务(含代销金融产品业务)及期货经纪业务,报告期内分别实现收入289,051.40万元、234,466.57万元及294,794.97万元,其中,2018年较2017年减少54,584.83万元,降幅为18.88%,2019年较2018年增加60,328.40万元,增幅为25.73%,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9年 2018年 2017年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证券经纪业务收入 270,204.74 91.66% 213,096.10 90.89% 265,869.93 91.98%
期货经纪业务收入 24,590.23 8.34% 21,370.48 9.11% 23,181.47 8.02%
合计 294,794.97 100.00% 234,466.57 100.00% 289,051.40 100.00%
证券经纪业务收入为公司经纪业务收入的主要组成部分,报告期内实现的营业收入占经纪业务收入的比重分别为91.98%、90.89%和91.66%。2018年,受证券市场,特别是股票市场行情低迷、交易量持续萎缩等影响,公司下属安信证券经纪业务交易金额较大幅度降低,2018 年经纪业务交易总量较 2017 年减少14,375.72 亿元,同时,在市场经纪佣金费率不断下降的大背景下,安信证券佣金费率亦出现一定下滑,证券经纪业务平均佣金费率由2017年的0.38‰降低至国投资本股份有限公司 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2018年的0.35‰。受上述交易量走低及佣金费率下滑的双重影响,2018年,公司经纪业务收入较2017年减少54,584.83万元,降幅为18.88%。
2019年,伴随A股市场行情提振、科创板开市以及债券市场交投活跃等利好,公司经纪业务交易规模大幅提升,2019年经纪业务交易总量较2018年增加17,238.79亿元,受此影响,公司2019年经纪业务收入较2018年增加60,328.40万元,增幅为25.73%。
(2)投资银行业务收入
投资银行业务包括证券承销与保荐业务及财务顾问业务,报告期内分别实现收入136,531.97万元、45,037.73万元及78,950.03万元,其中,2018年较2017年减少91,494.24万元,降幅67.01%,2019年较2018年增加33,912.30万元,增幅75.30%,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9年 2018年 2017年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证券承销与保荐业务收入 63,898.55 80.94% 22,488.69 49.93% 105,453.89 77.24%
财务顾问业务收入 15,051.48 19.06% 22,549.03 50.07% 31,078.07 22.76%
合计 78,950.03 100.00% 45,037.73 100.00% 136,531.97 100.00%
2018年,在IPO审核过会率大幅下降、资本市场持续低迷等行业不利影响下,安信证券股权融资业务承销数量及承销金额下滑明显,公司证券承销与保荐业务收入下降82,965.20万元,投资银行业务收入出现较大幅度的下滑。
2019 年,公司抓住科创板机遇,成功保荐三家科创板公司上市,同时独家保荐承销紫金矿业80亿公开增发,证券承销与保荐业务快速发展,投资银行业务收入较2018年增加33,912.30万元。
(3)资产管理业务收入
资产管理业务主要为下属安信证券经营的证券资产管理业务,以产品类型分类可分为集合资产管理业务、定向资产管理业务及专项资产管理业务,以管理方式分类包括主动管理及被动管理。报告期内,资产管理业务分别实现收入国投资本股份有限公司 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56,233.49万元、47,006.59万元和46,251.02万元,占手续费及佣金收入的比重分别为9.13%、10.23%和8.12%。
截至各报告期末,安信证券母公司证券资产管理受托资产管理规模分别为3,627.06亿元、2,629.49亿元和2,048.01亿元。2018年,资产管理业务实现收入47,006.59万元,较2017年减少9,226.90万元,降幅为16.41%。在资管新规出台,行业总体去通道化的背景下,公司坚定推进业务转型,提升主动管理能力。截至2018年末,公司证券资产管理业务规模为2,629.49 亿元,较2017年末减少997.57亿元,降幅为27.50%,但其中主动管理规模为868.96亿元,较2017年末增加69.59亿元,增幅为8.71%,一定程度上抵御了被动管理业务规模大幅下降形成的负面影响。
2019年以来,公司资管业务延续并巩固了2018年以来的战略调整,主动管理压降通道业务规模,同时进一步夯实主动管理能力, 2019年,资产管理业务实现收入46,251.02万元,较2018年减少755.57万元,降幅为1.61%,总体保持稳定。
(4)基金管理业务收入
基金管理业务主要为公司下属国投瑞银基金从事的公募基金业务及专户理财业务。报告期内,公司基金管理业务分别实现收入51,478.36万元、36,434.40万元和 38,199.89 万元,占手续费及佣金收入的比重分别为 8.36%、7.93%和6.71%,2017年至2019年营业收入占比逐年降低。
2018 年,受资管新规等去杠杆监管政策的持续影响,公司基金业务受托管理规模出现下降,截至2018年末,公司公募基金及专户理财管理规模为931.21亿元,较2017年末减少272.19亿元,降幅为22.63%,管理规模的下降亦使基金管理收入进一步下降,2018年基金管理业务收入较2017年减少15,043.96万元,降幅为29.22%。
2019 年,公司基金业务受托管理规模总体保持稳定,同时加大机构客户开发力度,管理规模稳中有升,截至2019年末,公募基金及专户理财管理规模为953.91亿元,较2018年末增加22.70亿元,增幅为2.44%。基金管理业务收入相应提升,2019年基金管理业务收入较2018年增加1,765.49万元,增幅为4.85%。国投资本股份有限公司 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5)托管及其他受托业务收入
托管及其他受托业务佣金主要为公司下属子公司国投泰康信托从事的信托业务。报告期内,公司托管及其他受托业务分别实现收入 73,320.76 万元、86,847.43万元和102,326.13万元,占手续费及佣金收入的比重分别为11.91%、18.91%和17.96%。
2018 年,受资管新规及去通道持续深入影响,公司信托业务资产管理规模较大幅度缩减,截至2018年末,信托业务资产管理规模为2,693.34亿元,较2017末减少934.71亿元,降幅25.76%,与此同时,公司积极提升信托业务主动管理能力,主动管理资产规模及占比提升,截至2018年末,公司主动管理信托产品规模增长至772.23亿元,占比提升至28.67%,主动管理规模的增长带动公司托管及其他受托业务收入逆势上涨。2018年该类业务实现收入86,847.43万元,较2017年增长13,526.67万元,增幅为18.45%。
2019年,公司落实监管要求,继续主动压降通道业务规模,截至2019年末,信托业务资产管理规模为2,002.30亿元,较2018年末减少691.04亿元,降幅34.51%,与此同时,信托业务不断优化资产配置,主动管理能力持续增强,主动管理资产规模及占比继续提升,截至2019年末,信托业务主动管理规模增长至880.88亿元,占比提升至43.99%。主动管理规模的增长带动公司托管及其他受托业务收入持续上涨。2019年该类业务实现收入102,326.13万元,较2018年增长15,478.70万元,增幅为17.82%。
3、利息收入
报告期内,公司分别实现利息收入 347,269.40 万元、355,659.08 万元和490,252.57万元,占营业总收入的比重分别为33.61%、33.83%和43.51%。利息收入主要由存放金融同业利息收入、融资融券利息收入及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利息收入构成,报告期内上述三类业务实现的利息收入合计占比分别为 99.78%、99.18%及81.86%。2019年以来,公司执行财政部《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适用于已执行新金融准则、新收入准则和新租赁准则的企业)》,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按国投资本股份有限公司 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照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收入计入利息收入,公司据此将债权投资及其他债权投资利息收入计入本科目,其余利息收入占比相应降低,具体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2019年 2018年 2017年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存放金融同业利息收入 107,203.62 21.87% 113,752.17 31.98% 129,847.84 37.39%
融资融券利息收入 188,043.58 38.36% 175,298.72 49.29% 179,821.50 51.78%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利息收 106,064.93 21.63% 63,700.47 17.91% 36,828.45 10.61%
入
其中:约定购回利息收入 478.57 0.10% 908.19 0.26% 399.13 0.11%
股权质押回购利息 94,642.51 19.30% 53,451.33 15.03% 30,863.81 8.89%
收入
债权投资利息收入 501.94 0.10% - - - -
其他债权投资利息收入 86,816.09 17.71% - - - -
其他利息收入 1,622.40 0.33% 2,907.73 0.82% 771.62 0.22%
合计 490,252.57 100.00% 355,659.08 100.00% 347,269.40 100.00%
(1)存放金融同业利息收入
存放金融同业利息收入包括自有资金及客户资金产生的存款利息收入,报告期内,存放金融同业利息收入分别为 129,847.84 万元、113,752.17 万元和107,203.62万元,占利息收入的比重分别为37.39%、31.98%和21.87%,整体呈下降趋势,主要由于报告期内利率水平震荡下行,存放同业利息收入相应减少。
(2)融资融券利息收入
报告期内,公司融资融券业务利息收入分别为179,821.50万元、175,298.72万元和188,043.58万元,占利息收入的比重分别为51.78%、49.29%和38.36%,占比持续下降。融资融券业务利息收入规模受融资融券业务开展规模及平均费率水平共同影响。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融资融券业务余额分别为252.18亿元、203.14亿元和280.78亿元,同时融资融券业务平均费率呈逐年下降趋势。
(3)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利息收入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利息收入由股票质押式回购及约定购回业务产生,其中股票质押式回购为主要组成部分。报告期内,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利息收入分别为国投资本股份有限公司 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36,828.45 万元、63,700.47 万元及 106,064.93 万元,占利息收入的比重分别为10.61%、17.91%和21.63%,2017年至2019年占比逐年提升,逐步成为公司利息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优化股票质押业务定价机制、推进高净值及机构客户服务,同时严格进行项目审核及风险防范,股票质押业务快速发展,报告期内,公司股票质押业务自有资金融出资金市场份额分别为 1.10%、1.52%和 2.98%,在市场总体股票质押规模下降的背景下,实现了收入及市场份额的持续增长。
(二)营业总成本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总成本分别为 831,934.85 万元、1,070,481.38 万元和1,014,215.81万元,其中,营业成本、利息支出、手续费及佣金支出以及业务及管理费为营业总成本的主要组成部分,报告期内上述成本合计占营业总成本的比例分别为92.49%、93.24%和96.40%,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年 2018年 2017年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业务及管理费 552,747.19 54.50% 421,844.44 39.41% 425,331.31 51.13%
利息支出 292,870.78 28.88% 284,801.49 26.60% 211,491.72 25.42%
营业成本 63,679.22 6.28% 234,164.57 21.87% 65,456.92 7.87%
手续费及佣金 68,426.34 6.75% 57,397.02 5.36% 67,159.97 8.07%
支出
财务费用 26,317.30 2.59% 25,563.96 2.39% 22,379.10 2.69%
税金及附加 5,962.76 0.59% 4,728.42 0.44% 6,133.15 0.74%
管理费用 4,212.22 0.42% 3,605.08 0.34% 2,397.94 0.29%
资产减值损失 - - 38,376.38 3.58% 31,584.73 3.80%
合计 1,014,215.81 100.00% 1,070,481.38 100.00% 831,934.85 100.00%
注: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2019年资产减值损失不计入营业总成本
1、营业成本
营业成本主要由下属子公司进行基差贸易业务产生,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成本分别为65,456.92万元、234,164.57万元和63,679.22万元,占营业总成本的比国投资本股份有限公司 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重分别为7.87%、21.87%和6.28%,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成本的变动与营业收入的波动趋势一致。
2、利息支出
报告期内,公司利息支出分别为 211,491.72 万元、284,801.49 万元和292,870.78万元,占营业总成本的比重分别为25.42%、26.60%和28.88%。公司利息支出主要由自营业务债券正回购质押融资形成的卖出回购金融资产利息支出、安信证券发行债券形成的应付债券利息支出、信用业务向证金公司转融通融资形成拆入资金利息支出构成。报告期内,上述支出合计占比分别为 88.90%、88.86%和86.08%,具体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年 2018年 2017年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 59,310.07 20.25% 73,185.23 25.70% 54,556.96 25.80%
利息支出
应付债券利息支出 184,485.29 62.99% 146,619.32 51.48% 106,034.50 50.13%
拆入资金利息支出 8,309.88 2.84% 33,271.17 11.68% 27,421.82 12.97%
短期借款利息支出 2,278.99 0.78% 3,111.04 1.09% 3,075.90 1.45%
客户保证金利息支 11,377.42 3.88% 9,394.79 3.30% 10,660.68 5.04%
出
长期借款利息支出 9,307.17 3.18% 1,937.54 0.68% 402.46 0.19%
其他利息支出 17,801.97 6.08% 17,282.40 6.07% 9,339.41 4.42%
合计 292,870.78 100.00% 284,801.49 100.00% 211,491.72 100.00%
2018年,公司利息支出284,801.49万元,较2017年增加73,309.77万元,增幅为34.66%,主要由于公司为支持固收等自营业务的开展发行多期次级债券,应付债券利息支出增加较多,2018年公司累计发行5期公司120亿元次级债,较2017年增加90亿元,应付债券利息支出增加40,584.82万元,同时,随着公司固收业务规模的上升,公司债券正回购融资规模亦相应提升,2018 年卖出回购金融资产利息支出增加18,628.27万元。
2019年,公司利息支出292,870.78万元,较2018年增加8,069.29万元,增幅为2.83%,基本保持持平。2019年,公司进一步优化融资期限结构,适度增加次级债、公司债等长期债券融资力度,卖出回购金融资产及拆入资金余额有所减国投资本股份有限公司 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少,应付债券利息支出、长期借款利息支出相应合计增加45,235.60万元,卖出回购金融资产利息支出、拆入资金利息支出相应合计减少38,836.45万元。
3、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主要为公司相关主营业务涉及的直接成本,报告期内该项支出金额分别为67,159.97万元、57,397.02万元和68,426.34万元,占营业总成本的比重分别为 8.07%、5.36%和 6.75%。其中,经纪业务支出为手续费及佣金支出的主要组成部分,报告期内该项业务支出占比分别为 89.82%、90.86%和95.30%。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年 2018年 2017年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经纪业务支出 65,211.97 95.30% 52,153.33 90.86% 60,320.56 89.82%
投资银行业务 458.64 0.67% 2,608.38 4.54% 3,177.23 4.73%
资产管理业务 612.25 0.89% 944.77 1.65% 968.79 1.44%
投资咨询业务 160.58 0.23% 269.56 0.47% 100.88 0.15%
基金管理业务 - - - - 619.06 0.92%
其他 1,982.89 2.90% 1,420.99 2.48% 1,973.45 2.94%
合计 68,426.34 100.00% 57,397.02 100.00% 67,159.97 100.00%
2017年至2018年,受公司下属安信证券经纪业务交易金额走低,经纪业务收入下滑的影响,经纪业务成本亦随之下降。2018 年经纪业务成本较上一年度减少8,167.23万元,13.54%,与经纪业务收入变动趋势相同。
2019 年,A 股市场行情提振,公司经纪业务交易规模随之增加,经纪业务支出相应增加,与经纪业务收入变动趋势相同。
4、税金及附加
税金及附加主要包括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及地方教育费附加、房产税及印花税。报告期内,公司税金及附加分别为6,133.15万元、4,728.42万元和5,962.76万元,占营业总成本的比重分别为0.74%、0.44%及0.59%,占比较小。
国投资本股份有限公司 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2018年,税金及附加较2017年减少1,404.73万元,降幅为22.90%,主要受2018年A股市场成交量持续走低等影响,公司增值税附加税费相应减小,同时由于公司于2017年完成定增增资,印花税有较大幅度上升,2018年该影响消除,印花税金额减少738.67万元。
2019年,税金及附加较2018年增加1,234.34万元,增幅为26.10%,主要系受A股行情回暖,增值税附加税费增加所致。
5、业务及管理费
业务及管理费主要用于核算公司业务子公司发生的管理费用。报告期内,业务及管理费分别为425,331.31万元、421,844.44万元和552,747.19万元,占营业总成本的比重分别为51.13%、39.41%和54.50%,为营业总成本的重要组成部分。业务及管理费主要由职工薪酬、租赁费及基金销售及管理费用构成,报告期内,上述三项费用合计占比分别为76.77%、76.33%和79.87%。
最近三年,公司业务及管理费构成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2019年 2018年 2017年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职工薪酬 382,776.42 69.25% 266,218.55 63.11% 271,614.11 63.86%
租赁费 40,981.22 7.41% 38,754.83 9.19% 34,409.94 8.09%
基金销售及管理费用 18,458.35 3.34% 16,998.33 4.03% 20,487.01 4.82%
折旧与摊销费 22,052.26 3.99% 19,533.37 4.63% 17,110.95 4.02%
业务招待费 11,068.16 2.00% 10,351.70 2.45% 12,427.34 2.92%
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 5,459.06 0.99% 3,790.01 0.90% 4,365.00 1.03%
专线租赁费 8,821.56 1.60% 9,951.95 2.36% 8,731.88 2.05%
其他 63,130.16 11.42% 56,245.70 13.33% 56,185.08 13.21%
合计 552,747.19 100.00% 421,844.44 100.00% 425,331.31 100.00%
2018年,业务及管理费较2017年减少3,486.87万元,降幅为0.82%,2019年,业务及管理费较2018年增加130,902.75万元,增幅为31.03%。报告期内,2018年受资本市场波动影响,公司经营业绩有所下滑,职工薪酬总额相应调减;国投资本股份有限公司 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2019年,受市场回暖及经营业绩提升影响,职工薪酬总额相应增加。总体而言,报告期内公司业务及管理费规模与收入规模保持一致。
6、财务费用
报告期内,公司财务费用分别为22,379.10万元、25,563.96万元和26,317.30万元,主要为公司于2017年现金收购国投资本控股时形成的贷款每年支付的利息费用,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年 2018年 2017年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利息费用 28,256.61 107.37% 26,322.53 102.97% 22,798.36 101.87%
减:利息收入 1,949.99 7.41% 759.18 -2.97% 454.55 -2.03%
汇兑损益 - - - - - -
手续费 10.69 0.04% 0.61 0.00% 35.30 0.16%
合计 26,317.30 100.00% 25,563.96 100.00% 22,379.10 100.00%
7、资产减值损失
报告期内资产减值损失分别为31,584.73万元、38,376.38万元和749.34万元,占营业总成本的比例为 3.80%、3.58%和 0.07%。资产减值损失主要由信用业务及投资业务形成,报告期内坏账损失、融出资金减值准备、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减值准备及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损失等资产减值损失合计占比分别为 98.50%、99.97%和0%。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年 2018年末 2017年末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坏账损失 - - 14,051.03 36.61% 4,185.73 13.25%
存货跌价损失 748.01 99.82% - - 474.91 1.50%
可供出售金融资 - - 23,713.59 61.79% 24,521.07 77.64%
产减值损失
固定资产减值损 -1.32 0.18% 2.26 0.01% 3.96 0.01%
失
融出资金减值损 - - 462.05 1.20% 648.68 2.05%
失
买入返售金融资 - - 140.54 0.37% 1,756.07 5.56%
国投资本股份有限公司 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项目 2019年 2018年末 2017年末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产减值损失
其他 - - 6.90 0.02% -5.69 -0.02%
合计 749.34 100.00% 38,376.38 100.00% 31,584.73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减值计提规模主要与资本市场行情及公司业务开展规模相关。2018年,资产减值损失计提较2017年增加6,791.65万元,增幅为21.50%,主要由于公司股票质押业务中金龙机电项目违约且融资人未有效提供后续担保措施,公司将融出资金本息与质押股票期末市值间的差额计提减值10,844.07 万元,同时融出资金减值损失及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减值损失随公司2018年信用业务的收缩而相应减少。
2019 年,公司执行新金融工具会计准则,金融资产相关减值计提不再于本科目中进行核算,故变动幅度较大。
(三)利润表其他科目
1、投资收益
公司投资收益主要来自证券交易投资业务,投资收益的规模主要受金融市场,特别是证券市场行情及金融资产投资规模影响。报告期内分别实现投资收益202,352.84万元、281,400.90万元和135,642.28万元,其中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工具的投资收益、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投资收益、衍生金融工具投资收益及合并的结构化主体其他投资人收益为主要组成部分,报告期内合计占比分别为 95.62%、94.85%和84.21%,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9年 2018年 2017年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 141,497.73 104.32% - - - -
的投资收益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
入当期损益的金融工具的投 - - 153,444.96 54.53% 108,914.51 53.82%
资收益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 -28,796.20 -21.23% - - - -
投资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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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2018年 2017年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投资收益 - - 116,795.60 41.50% 111,966.12 55.33%
持有至到期投资投资收益 - - 353.13 0.13% 293.99 0.15%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在持有期 19,727.16 14.54% - - - -
间取得的股利收入
处置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 17,627.86 13.00% - - - -
资收益
处置衍生金融工具取得的投 -699.49 -0.52% - - - -
资收益
衍生金融工具投资收益 49.01 0.04% 26,639.60 9.47% -4,575.31 -2.26%
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14,157.98 10.44% 13,825.18 4.91% 9,968.28 4.93%
处置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
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 167.46 0.06% -3,612.69 -1.79%
取得的投资收益
处置交易性金融负债取得的 -5,299.35 -3.91% - - - -
投资收益
合并的结构化主体其他投资 -27,337.14 -20.15% -29,974.49 -10.65% -22,813.20 -11.27%
人收益
其他 4,714.74 3.48% 149.45 0.05% 2,211.13 1.09%
合计 135,642.28 100.00% 281,400.90 100.00% 202,352.84 100.00%
2018年,公司投资收益较2017年增加79,048.06万元,增幅为39.06%,主要由于在债券牛市的背景下公司固收类产品投资价值上升,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工具的投资收益增加44,530.45万元,同时公司于2018年在 A 股行情持续走低的行情下通过投资股指期货进行套期保值,衍生金融工具投资收益增加31,214.91万元。
2019年,公司实现投资收益135,642.28万元,较2018年减少145,758.62万元,降幅51.80%,主要系2019年公司执行财政部《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适用于已执行新金融准则、新收入准则和新租赁准则的企业)》,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按照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收入计入利息收入,原核算于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投资相关投资收益不再于本科目核算,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投资收益减少116,795.6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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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主要来自证券交易投资业务,报告期内,公司实现的公允价值变动净收益分别为-8,144.17万元、4,418.94万元和256,001.59万元,主要由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形成。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9年 2018年 2017年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 - - 4,235.58 95.85% -4,723.35 58.00%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 - - 15.10 0.34% -976.56 11.99%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交易性金融资产 262,568.64 102.57% - -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821.11 -0.32% - - - -
衍生金融工具 -5,745.93 -2.24% 168.27 3.81% -2,444.27 30.01%
合计 256,001.59 100.00% 4,418.94 100.00% -8,144.17 100.00%
2018年,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较2017年增加12,563.11万元,主要由于在债券市场收益率水平下降,债券市场总体处于牛市的市场背景下,公司固收类投资公允价值上升所致。2018 年,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形成的变动损益较2017年增加8,958.93万元。
2019年,公司实现公允价值变动损益256,001.59万元,较2018年全年增加251,582.65万元,主要系执行新金融工具会计准则后部分既有金融工具投资及融资融券业务融券券源转至交易性金融资产科目核算,核算规模扩大,同时在 A股市场回暖的背景下,相关资产公允价值上升所致。
3、信用减值损失
2019 年以来,公司执行新金融工具会计准则,金融资产相关减值依照预期损失法进行计提,减值损失于信用减值损失科目核算。2019 年,公司计提信用减值损失38,583.08万元,主要由其他应收款减值损失、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减值损失及融出资金减值损失构成,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年
国投资本股份有限公司 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余额 占比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17,638.99 45.72%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减值损失 9,955.78 25.80%
融出资金减值损失 6,895.76 17.87%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2,153.20 5.58%
其他债权投资减值损失 1,919.25 4.97%
委托贷款及其他贷款 30.11 0.08%
债权投资减值损失 -10.00 -0.03%
合计 38,583.08 100.00%
2019年,其他应收款计提坏账损失-17,638.99万元,主要由于:(1)公司经纪业务部分客户债券质押式回购发生资金交收违约,公司依据有关规则先行垫付清算款,并就预期信用减值计提坏账损失12,680.87万元;(2)个别债券逆回购业务发生违约,公司就未偿本金与抵押品市值的差额部分计提坏账损失4,172.19万元。(3)2019年公司信用业务稳定发展,股票质押及融资融券业务规模有所增加,同时个别项目发生违约,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及融出资金相应计提减值损失9,955.78万元和6,895.76万元。
(四)营业外收支
1、营业外收入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外收入分别为1,782.77万元、688.75万元和717.29万元,主要是公司收到的当地政府财政补助,总体规模较小,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年 2018年度 2017年度
政府补助 10.00 49.72 249.88
其他 707.29 639.03 1,532.89
合计 717.29 688.75 1,782.77
2、营业外支出
报告期内,公司的营业外支出分别为1,269.25万元、1,462.28万元和1,861.74万元,主要为公司进行的公益性及非公益性捐赠等,总体规模较小,具体情况如下:
国投资本股份有限公司 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年 2018年度 2017年度
对外捐赠 1,444.81 888.01 892.05
其他 416.93 574.26 377.20
合计 1,861.74 1,462.28 1,269.25
(五)所得税费用
最近三年,公司所得税费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年 2018年度 2017年度
当期所得税 73,571.44 74,784.81 97,739.73
递延所得税 47,874.76 -3,828.72 1,548.13
合计 121,446.20 70,956.09 99,287.86
报告期内,公司所得税费用的波动与利润总额的波动趋势保持一致。
(六)净利润
报告期内,公司分别实现净利润 302,774.21 万元、202,521.40 万元和350,008.64万元,净利润水平与金融市场监管政策的变化、证券市场的景气程度以及公司各主营业务的开展情况高度相关。
报告期内,在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金融市场总体“去杠杆”的政策背景下,以资管新规为代表的多项政策文件密集出台,对资产管理业务的开展及金融市场资金供给方式产生较大影响,2018 年以来,中美贸易争端的爆发亦使对证券市场的预期形成持续性波动。受此影响,2017年至2018年,A股市场震荡下行,债券市场先熊后牛,在此背景下,公司经纪业务持续萎缩,投行业务收入在 A 股市场总体行情及再融资新规等监管政策的影响下亦持续下滑,资产管理业务在2017年实现延续性上涨之后,2018年受资管新规的影响总体业务规模出现萎缩,同时,自营业务在债券牛市的背景下逐步成为公司重要的利润来源,信用业务在防控风险的前提下亦稳中有升。总体而言,2017年至2018年,公司净利润水平受监管政策及市场行情影响出现下滑,同时下滑幅度可控,公司总体行业排名保持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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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在A股市场行情回暖、债券市场利率水平震荡下行的背景下,公司各项业务稳步回升,其中经纪业务把握有利行情,进一步巩固传统优势,投行业务积极布局科创板,自营业务灵活主动调整投资策略,充分把握市场波段行情,信用业务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业务规模和市场份额稳步提升,资管业务则在继续压降通道业务规模的同时,持续提高主动管理能力。在各项业务均取得良好发展的基础上,公司2019年净利润较2018年增加147,487.25万元,增福为72.83%,取得较大幅度的提升。
(七)其他综合收益
其他综合收益是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未在损益中确认的各项利得和损失扣除所得税影响后的净额。报告期内各期,公司实现的其他综合收益分别为31,382.79万元、-135,036.72万元和12,434.22万元,其中,2017年至2018年,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其他综合收益为主要组成部分,占比分别为117.80%和101.65%,2019年,公司执行新金融工具会计准则,其他综合收益主要由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及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构成,合计占比为43.75%,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9年 2018年 2017年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 11,323.54 91.69% - - - -
变动
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以后
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 2,131.02 17.26% -2,124.55 1.57% 88.70 0.28%
收益中享有的份额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 - - -137,263.74 101.65% 36,967.88 117.80%
变动损益
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5,920.78 -47.94% - - - -
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1,898.60 15.37% - - - -
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2,917.39 23.62% 4,351.57 -3.22% -5,673.79 -18.08%
合计 12,349.78 100.00% -135,036.72 100.00% 31,382.79 100.00%
2018年,公司实现其他综合收益-135,036.72万元,其中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为-137,263.74万元,主要系在A股市场总体走低的背景下,公司部分权益类投资出现浮亏,同时部分投资于该年度进行收益分配,利润分配时由其他综合收益转至投资收益,亦对其他综合收益形成一定负面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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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公司实现其他综合收益12,434.22万元,其中,由于在A股市场回暖的背景下,公司委托证金公司的投资公允价值提升,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11,323.54万元,公司参股公司安信基金所持金融资产公允价值亦有所提升,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享有的份额增加4,255.57万元。
三、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分别为-1,141,152.13 万元、-464,403.24万元和674,798.47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年度 2018年度 2017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3,120,244.77 2,294,264.29 1,402,179.54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3,268,749.03 3,686,748.10 2,725,699.74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48,504.25 -1,392,483.81 -1,323,520.19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9,280.28 5,055.55 25,757.06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43,725.96 58,890.35 703,084.89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4,445.68 -53,834.80 -677,327.83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4,070,020.40 3,303,911.72 4,315,324.81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3,216,150.67 2,322,701.88 3,456,765.76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853,869.73 981,209.85 858,559.05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3,878.67 705.52 1,136.84
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674,798.47 -464,403.24 -1,141,152.13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4,434,294.62 4,898,697.86 6,039,849.99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5,109,093.09 4,434,294.62 4,898,697.86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主要包括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融出资金净减少额、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和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出主要包括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以公允价值计国投资本股份有限公司 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净增加额、处置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净减少额、拆入资金净减少额、代理买卖证券支付的现金净额及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2018年,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392,483.81万元,较2017年减少68,963.62万元。主要原因是在A股市场震荡下行的背景下,公司融资融券业务规模随之萎缩,融出资金净减少额较2017年增加698,980.25万元,同时,公司抓住债券市场牛市有利时机,进一步扩大固收产品配置力度,处置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净减少额较2017年增加1,204,268.50万元。
2019年,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48,504.25万元,较2018年增加1,243,979.56万元,主要由于A股市场企稳回升,公司经纪业务规模随之扩大,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增加,同时自营业务在进一步巩固传统优势的同时,收回部分前期投资,金融工具投资规模亦呈现为净减少。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主要包括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等;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出主要包括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投资支付的现金、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等。
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677,327.83 万元、-53,834.80万元和-34,445.68万元,规模较小,其中2017年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出677,327.83万元,主要由于公司于2017年向国投公司现金收购国投资本控股支付646,812.46万元所致。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主要包括吸收投资、取得借款、发行债券、发行短期融资工具等收到的现金;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出主要是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最近三年,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 858,559.05 万元、981,209.85万元和853,869.73万元,融资规模总体保持稳定。2018年较2017年增加122,650.80万元,主要系公司为支持自营及信用等业务的发展加大融资力度国投资本股份有限公司 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所致。2019年较2018年减少127,340.12万元,主要系2019年偿还部分到期融资所致。
四、资本性支出分析
(一)报告期内的资本性支出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的资本性支出主要为子公司安信证券建设安信金融大厦及公司进行股权投资等事项的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年度 2018年度 2017年度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 39,919.96 39,388.35 35,253.68
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 3,806.00 19,502.00 21,018.75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 - - 646,812.46
的现金净额
合计 43,725.96 58,890.35 703,084.89
(二)未来可预见的重大资本性支出计划
公司子公司安信证券于2016年4月14日就安信金融大厦项目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并于2016年4月正式开始开工建设,项目预算规模为11.88亿元,截至2019年末,安信金融大厦项目已累计投资5.06亿元,已完成主体结构施工,正处于楼内水电安装及外立面幕墙施工状态。
五、报告期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情况
(一)报告期内会计政策发生的变更
1、2017年会计政策的变更
财政部于2017年度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财会[2017]13号),自2017年5月28日起施行,对于施行日存在的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要求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
财政部于2017年度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财会[2017]15号),修订后的准则自2017年6月12日起施行,对于2017年1月1国投资本股份有限公司 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日存在的政府补助,要求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于2017年1月1日至施行日新增的政府补助,也要求按照修订后的准则进行调整。
财政部于2017年度发布了《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适用于2017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公司执行上述规定的主要影响如下: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和金额
(1)在利润表中分别列示“持续经营 列示持续经营净利润2017年金额3,027,742,090.41
净利润”和“终止经营净利润”。比较 元,2016年金额3,574,467,865.49元;列示终止经
数据相应调整。 营净利润本年金额0.00元,上年金额0.00元。
(2)与本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 2017年营业外收入减少27,923,141.37元,重分类
补助,计入其他收益,不再计入营业 至其他收益27,923,141.37元。2016年营业外收入
外收入。比较数据不调整。 减 少 7,974,563.86 元,重 分 类 至 其 他 收 益
7,974,563.86元。
(3)在利润表中新增“资产处置收 2017年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净减少-617,715.92
益”项目,将部分原列示为“营业外收 元,重分类至资产处置收益-617,715.92 元;2016
入”、“营业外支出”的资产处置损益 年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净减少-392,179.29元,
重分类至“资产处置收益”项目。比较 重分类至资产处置收益-392,179.29元。
数据相应调整。
2、2018年会计政策的变更
财政部于2018年6月15日发布了《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
公司执行上述规定的主要影响如下: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和金额
(1)资产负债表中“应收票据”和“应 “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合并列示为“应收票据及
收账款”合并列示为“应收票据及应 应收账款”,2018年度金额455,231,201.79元,2017
收账款”; “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 年度金额 493,855,374.88 元, 2016 年度金额
合并列示为“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328,274,629.66元;
“应收利息”和“应收股利”并入“其他 “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合并列示为“应付票据及
应收款”列示;“应付利息”和“应付股 应付账款”, 2018年度83,383,310.39元,2017年
利”并入“其他应付款”列示;“固定资 度 金 额 120,365,390.01 元, 2016 年 度 金 额
产清理”并入“固定资产”列示;“工程 86,944,522.89元;
物资”并入“在建工程”列示;“专项应 调增“其他应收款”2018年度金额1,498,739,949.46
付款”并入“长期应付款”列示。比较 元,2017年度金额1,363,758,414.96元, 2016年度
数据相应调整。 金额1,131,130,606.89元;
调增“其他应付款”2018年度金额 871,654,97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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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和金额
元,2017年度金额618,220,418.54元, 2016年度金
额1,959,324,285.06元;
调增“固定资产”2018年度金额0.00元,2017年度
金额0.00元, 2016年度金额0.00元;
调增“在建工程”2018年度金额0.00元,2017年度
金额0.00元, 2016年度金额0.00元;
调增“长期应付款”2018年度金额0.00元,2017年
度金额0.00元, 2016年度金额0.00元。
(2)企业作为个人所得税的扣缴义
务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 调减“营业外收入”2018年度金额11,048,949.86元,
得税法》收到的扣缴税款手续费,应 2017 年度金额 19,148,439.37 元,2016 年度金额
作为其他与日常活动相关的项目在 7,974,563.86元,重分类至“其他收益”。
利润表的“其他收益”项目中填列。比
较数据相应调整。
4、2019年会计政策的变更
2017年,财政部先后修订并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新金融工具会计准则。根据财政部有关规定,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上述新准则。同时,根据衔接规定,公司无需重述前期比较数据,但应当对准则施行日的期初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进行调整,故公司未对2018年度相关数据进行调整,因新旧金融工具准则转换产生的数据影响调整至 2019 年期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综合收益。
公司执行上述规定的主要影响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8年12月31日 2019年1月1日 调整数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3,145,977.01 3,163,866.29 17,889.29
结算备付金 1,213,881.53 1,214,222.90 341.37
拆出资金 -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4,184,296.59 4,184,296.59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
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 3,787,597.24 - -3,787,597.24
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5,200.76 5,200.7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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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18年12月31日 2019年1月1日 调整数
应收票据 - - -
应收账款 45,523.12 45,625.35 102.23
应收款项融资 - - -
预付款项 19,309.84 19,309.84 -
融出资金 2,080,773.03 2,104,600.65 23,827.62
存出保证金 179,012.39 179,094.56 82.17
应收保费 - - -
应收分保账款 -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
其他应收款 209,144.76 61,687.03 -147,457.73
其中:应收利息 149,397.29 - -149,397.29
应收股利 476.70 476.70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1,212,131.87 1,210,877.20 -1,254.67
存货 12,482.06 12,482.06 -
持有待售资产 -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 - 23,931.36 23,931.36
产
其他流动资产 12,651.76 44,179.11 31,527.35
流动资产合计 11,923,685.37 12,269,373.70 345,688.33
非流动资产: - - -
发放贷款和垫款 - - -
债权投资 - 27,167.63 27,167.63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2,683,405.45 - -2,683,405.45
其他债权投资 - 1,923,388.65 1,923,388.65
持有至到期投资 18,174.27 - -18,174.27
长期应收款 - - -
长期股权投资 206,128.51 206,128.51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302,796.81 302,796.81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100,252.56 100,252.56
投资性房地产 5,975.94 5,975.94 -
固定资产 30,225.74 30,225.74 -
在建工程 35,966.33 35,966.33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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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18年12月31日 2019年1月1日 调整数
油气资产 - - -
使用权资产 - - -
无形资产 75,364.98 75,364.98 -
开发支出 - - -
商誉 462,795.60 462,795.60 -
长期待摊费用 8,079.72 8,079.72 -
递延所得税资产 93,648.43 91,882.39 -1,766.03
其他非流动资产 2,500.00 2,480.08 -19.92
非流动资产合计 3,622,264.96 3,272,504.94 -349,760.02
资产总计 15,545,950.33 15,541,878.64 -4,071.69
流动负债: - - -
短期借款 104,968.76 105,318.13 349.37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
拆入资金 470,000.00 474,844.56 4,844.56
交易性金融负债 - 87,360.37 87,360.37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
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 87,360.37 - -87,360.37
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1,646.76 1,646.76 -
应付票据 - - -
应付账款 8,338.33 8,338.33 -
预收款项 9,473.14 9,473.14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2,189,217.55 2,192,126.55 2,909.00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3,191,801.24 3,192,638.76 837.52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
应付职工薪酬 168,583.71 168,583.71 -
应交税费 48,070.30 48,067.46 -2.84
其他应付款 1,370,348.81 1,283,793.82 -86,554.98
其中:应付利息 86,660.24 - -86,660.24
应付股利 - - -
应付短期融资款 790,897.00 808,715.42 17,818.42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
应付分保账款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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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18年12月31日 2019年1月1日 调整数
持有待售负债 -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 456,129.49 457,638.53 1,509.04
债
其他流动负债 4,610.78 4,594.83 -15.95
流动负债合计 8,901,446.25 8,843,140.37 -58,305.88
非流动负债: -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
长期借款 632,317.24 633,135.49 818.25
应付债券 2,029,966.20 2,087,435.03 57,468.84
其中:优先股 - - -
永续债 - - -
租赁负债 - - -
长期应付款 -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
预计负债 533.42 533.42 -
递延收益 1,228.27 1,228.27 -
递延所得税负债 239.55 291.80 52.25
其他非流动负债 210.82 210.82 -
非流动负债合计 2,664,495.50 2,722,834.83 58,339.33
负债合计 11,565,941.74 11,565,975.20 33.45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 - - -
益):
实收资本(或股本) 422,712.97 422,712.97 -
其他权益工具 - - -
其中:优先股 - - -
永续债 - - -
资本公积 2,069,310.74 2,069,310.74 -
减:库存股 - - -
其他综合收益 -119,381.58 -14,965.59 104,416.00
专项储备 - - -
盈余公积 37,031.59 37,047.26 15.67
一般风险准备 282,822.03 262,505.03 -20,317.00
未分配利润 948,305.18 856,335.55 -91,969.63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 3,640,800.93 3,632,945.97 -7,854.96
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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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18年12月31日 2019年1月1日 调整数
少数股东权益 339,207.66 342,957.47 3,749.81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 3,980,008.58 3,975,903.44 -4,105.14
益)合计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 15,545,950.33 15,541,878.64 -4,071.69
东权益)总计
(二)报告期内发生的会计估计变更
公司2017年、2018年及2019年未进行会计估计的变更。
六、重大未决诉讼、仲裁、其他或有事项和重大期后事项
(一)重大担保事项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日,公司无对外重大担保事项。
(二)重大诉讼、仲裁及其他或有事项等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之日,公司及主要子公司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情况如下:
1、截至2019年12月31日,北京弘高中太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弘高中太”)及其一致行动人北京弘高慧目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弘高慧目”)在本公司的子公司安信证券办理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其中,弘高中太办理1笔,初始交易金额人民币209,999,994.00元;弘高慧目办理1笔,初始交易金额人民币139,999,996.00元。因弘高中太、弘高慧目用于质押的标的证券“弘高创意”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特别处理并停牌,股票简称由“弘高创意”变更为“*ST弘高”,且弘高中太、弘高慧目未按安信证券要求提交提前购回计划,亦未清偿任何款项,安信证券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诉前财产保全申请并提起诉讼。2018年12月18日,深圳市中院对此案作出判决,判令弘高中太、弘高慧目自判决书生效之日起10内向安信证券支付融资本金、融资款利息以及违约金。若弘高中太、弘高慧目未能履行上述支付义务,安信证券可对弘高中太所持有的 59,854,225股、弘高慧目持有31,180,400股的 “弘高创意”(002504)股票及孳息进行折价、拍卖或变卖,并就所得价款以上述各项弘高中太、弘高慧目应承担的款项为限优先受偿。2019年1月2日,弘高中太、弘高慧目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2019年7月23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对该案二审进行开庭审理。2019年国投资本股份有限公司 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10月31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同时,二审案件受理费由弘高中太、弘高慧目负担。安信证券于2019年11月25日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执行申请,已于2019年12月3日立案。
2、截至2019年12月31日,金龙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龙集团”)在本公司办理的 3 笔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初始交易金额合计人民币195,944,100.00元,均未在指定日购回,且3笔合约履约保障比例均跌破协议约定的交易终止线。本公司曾向金龙集团发送通知函,要求金龙集团完成履约保障措施,但金龙集团未采取任何履约保障措施或进行提前购回,已构成违约。本公司已经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请求法院判令金龙集团清偿本案所涉3笔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本金、利息、违约金、产生的各种费用等,并判令保证人金绍平承担连带保证责任。2019年4月4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令金龙集团自判决书生效之日起10日内,向本公司支付融资款本金及利息,以及违约金,保证人金绍平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淸偿责任。同时,本公司有权就金龙集团质押于我司金龙机电股票处置所得价款优先受偿。2019年11月,本公司通过代理律所向浙江高院申报债权,并要求就本公司有质押权的拍卖所得优先授权。
3、截至2019年12月31日,迹象信息技术(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迹象信息”)在本公司办理了一笔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初始交易金额79,868,600元,未在指定日购回,且购回期间,迹象信息履约保障比例低于协议约定的交易终止线,但未按协议约定完成履约保障措施,已构成违约。本公司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法院判令迹象信息偿还融资本金、未还利息、违约金等款项。该案于2019年11月28日立案,定于2020年5月13日开庭。
4、截至2019年12月31日,安信证券为经纪客户北京京旅盛宏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简称“京旅盛宏”)垫付透支金额共计130,065,660.90元。京旅盛宏于2018年11月21日与公司签订签署《债券及基金质押回购式委托协议》开展债券质押式回购交易开展债券质押式回购交易。京旅盛宏委托并授权安信证券以安信证券的名义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进行申报,并将标的债券质押给中证登公司。同时,根据中证登公司公布的标准券折算率,将质押券折算成相应数额的国投资本股份有限公司 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标准券,并以标准券数额作为融入资金额度,向资金融出方进行融资。自 2019年11月27日开始,京旅盛宏未及时在账户中补足交易所需资金,导致安信证券因履行担保交收义务为其进行资金垫付。为维护安信证券合法权益,安信证券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京旅盛宏向安信证券偿还垫付资金人民币130,065,660.90元,并支付逾期还款利息及因实现债权所发生的费用。该案已于2020年2月4日立案。
5、截至2019年12月31日,安信证券为经纪客户北京淳信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德通顺利投资顾问有限公司(简称“淳信资本”,“北京德通”)垫付透支金额共计223,565,307.51元。淳信资本于2018年10月31日与安信证券签署《质押式回购委托协议》,并以“力信优债20号私募基金(契约型)”所募集的资金等资产开展证券质押式回购交易,北京德通为力信优债20号基金的唯一投资人。淳信资本委托并授权我公司以安信证券的名义将其所持有的证券作为质押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证登公司)进行申报,并将标的证券质押给中证登公司,同时,根据中证登公司公布的标准券折算率,将质押券折算成相应数额的标准券,并以标准券数额作为融入资金额度,向资金融出方进行融资。自2019年12月2日开始,淳信资本未及时在账户中补足交易所需资金,导致安信证券因履行担保交收义务而为其进行资金垫付。为维护公司合法权益,安信证券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淳信资本以其自有财产及“力信优债20号私募基金(契约型)”的财产向安信证券偿还垫付透支金额人民币223,565,307.51元,以及逾期还款利息和因实现债权所发生的费用,并请求判令北京德通承担相应连带清偿责任。该案已于2020年1月16日立案。
七、财务状况和盈利能力的未来发展趋势
随着金融混业经营趋势的加速、创新政策的推动、资本中介业务的兴起、跨界竞争的加剧,证券行业将面临新的战略机遇和挑战,盈利模式和收入结构也将发生显著变化,传统经纪、通道类收入占比下降,资产管理、自营投资、信用中介等创新业务的重要性逐步提升,证券公司盈利模式逐渐向多元化的转变。信托行业方面,严监管环境短期内将使信托公司面临着通道业务收入下降、机构资金受到限制、部分传统业务模式调整等挑战。从中长期来看,信托行业仍具有广阔国投资本股份有限公司 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发展空间,消费金融、资产证券化、家族信托、慈善信托有望成为信托公司新的增长点。
面对复杂严峻的经济形势,公司将严控风险坚守合规底线,积极稳健发展谋求业务转型,引导支持下属金融企业完善机制、充实资本,促进内部协同,努力打造国内一流和最具竞争力的央企上市综合金融服务平台。为实现公司战略发展目标,优化安信证券业务结构,支持其业务发展,使其持续满足资本监管法规和政策要求,公司需要进一步扩大资本规模、提升下属金融企业的市场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努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扩大安信证券业务规模的同时提升公司整体盈利能力。公司将引导督促安信证券完善并强化决策程序,设计合理的资金使用方案,防控合规和业务风险,灵活审慎地运用资金,为服务实体经济发挥更大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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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节 本次募集资金运用
一、本次募集资金运用的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总额
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0亿元(含80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向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进行增资,通过增加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资本金,补充其营运资金,优化业务结构,扩大业务规模,提升市场竞争能力和抗风险能力。
(二)募集资金用途
在对安信证券增资后,安信证券对募集资金的主要用途如下:
(一)将不超过35亿元用于信用交易业务,扩大信用交易业务规模,增强以融资融券、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等为代表的信用交易业务发展;
(二)将不超过17亿元用于证券投资业务,扩大低风险投资业务规模,积极发展固定收益类证券投资业务;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适时适度扩大权益类证券投资和衍生品交易业务等;
(三)将不超过23亿元用于增资全资子公司,增强子公司盈利能力,其中将不超过15亿元用于向全资子公司安信证券投资有限公司增资,用于开展另类投资业务,将不超过8亿元用于向全资子公司国投安信期货有限公司增资,用于开展期货业务;
(四)将不超过5亿元用于信息系统建设,加大信息系统建设投入,提升公司整体的信息化水平。
安信证券各主要用途的拟投入金额如下:
资金用途 拟投入金额
信用交易业务 不超过35亿元
证券投资业务 不超过17亿元
增资全资子公司 不超过23亿元
信息系统建设 不超过5亿元
合计 不超过80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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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上述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投资项目、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或通过其他融资方式解决。
在本次可转债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可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需要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
二、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的必要性
(一)国家政策鼓励证券公司进一步补充资本金
2014年5月,国务院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指出要促进中介机构创新发展,推动证券经营机构实施差异化、专业化、特色化发展,促进形成若干具有国际竞争力、品牌影响力和系统重要性的现代投资银行。
2014年9月,中国证监会发布《关于鼓励证券公司进一步补充资本的通知》和《证券公司资本补充指引》,要求各证券公司建立科学的资本管理机制,充分重视资本管理与资本补充;要求各证券公司“未来三年至少应通过IPO上市、增资扩股等方式补充资本一次,确保业务规模与资本实力相适应,公司总体风险状况与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
2019年2月,习近平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十三次集体学习中指出,“金融活,经济活;金融稳,经济稳。经济兴,金融兴;经济强,金融强。”、“我国金融业的市场结构、经营理念、创新能力、服务水平还不适应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要求,诸多矛盾和问题仍然突出。我们要抓住完善金融服务、防范金融风险这个重点,推动金融业高质量发展。”
2019年3月2日,证监会发布了《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和《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等相关规定,标志着我国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进入实施阶段。科创板试行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跟投制度,科创板开闸将重塑资本市场业态模式、证券行业商业模式、投资银行竞争模式。科创板和注册制制度设计下,投资银行将从单纯依赖牌照优势向打造定价能力、销售能力和资本实力等综合竞争力转型。
公司顺应国家政策和资本市场改革方向,利用本次发行可转债对安信证券增国投资本股份有限公司 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资,以扩大其资本金实力、不断提高和完善其资本市场服务能力和综合竞争力。
(二)本次发行可转债是实施安信证券发展战略目标的必要措施
安信证券于2017年制订了《安信证券2018-2025年发展战略规划》,提出通过三轮驱动和六大平台建设分三步走实现整体进入证券行业前十的目标,并提出成为“中大型企业全能投行、中端富裕客户O2O财富管理、中大型机构客户服务”为特色的一流券商的长期愿景。
根据Wind资讯统计,截至2018年12月31日,安信证券总资产和净资产行业排名分列第16位和第17位,营业收入和净利润行业排名分列第14位和第13位,各项指标与行业前十的证券公司相比仍存在一定差距。截至 2018年12月31日,在不考虑其它券商进行资本补充的前提下,安信证券净资产规模较排名第十位的证券公司差距超过200亿元。从近年来证券行业竞争格局看,证券公司的盈利能力与资本实力表现出高度相关性,适度的资本补充将有利于安信证券获得业务发展先机。本次发行可转债将有助于提升安信证券净资本规模和营运资金实力,积极应对证券行业日趋激烈的资本竞争,为尽早实现发展战略目标奠定基础,是实施安信证券发展战略目标的必要措施。
(三)本次发行可转债有助于提升安信证券的行业竞争地位
证券行业是与资本规模高度相关的行业,在以净资本和流动性为核心的监管体系下,证券公司原有的传统业务和融资融券、股票质押式回购、自营业务、国际业务等创新业务的发展都与净资本规模密切相关,因此净资本的实力在较大程度上影响着证券公司的竞争地位、盈利能力、抗风险能力与发展潜力,是决定证券公司未来发展的关键因素。
根据Wind资讯统计,截至2018年12月31日,安信证券净资产和净资本为309.82亿元和324.38亿元,净资产及净资本排名分别在行业第17位及第13位,与行业前十的证券公司相比仍存在一定差距。在以净资本和流动性为核心的监管体系下,为有效改善业务结构,扩大业务规模,提升行业竞争力,有必要对安信证券增加资本金投入。
(四)本次发行可转债有助于扩大安信证券业务规模,优化盈利模式和收入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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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近年来市场走势低迷等因素影响,安信证券经纪业务传统通道业务收入占比有所下降,融资融券、自营投资等业务收入占比稳中有升,收入结构持续优化。在证券行业不断创新的背景下,证券行业盈利模式正在发生巨大变革。融资融券、股票质押式回购、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等业务已经成为新的可靠利润增长点。随着安信证券各项业务的进一步发展,对营运资金的需求进一步提高,但受到净资本规模较小的影响,安信证券业务规模的拓展空间受到制约,亟需补充资本金以满足业务发展需要,进一步优化盈利模式和收入结构。
(五)本次发行可转债有助于安信证券降低流动性风险,提高风险抵御能力
风险控制一直是证券公司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能否有效防范和化解风险,不仅关系到证券公司的盈利情况,更直接关系到证券公司的生存和发展。随着国内资本市场市场化程度不断加快,无论是传统的证券经纪业务、承销业务、资产管理业务,还是股指期货、融资融券等创新业务,都对风险管理提出了更高要求。证券行业是资金密集型行业,证券公司抵御风险的能力与其自身的资本规模直接关联。
证券监管部门建立了以净资本和流动性为核心的风险控制体系,其实质是根据证券公司的资本实力决定其业务开展的最大规模。公司全资子公司安信证券已建立了以净资本和流动性为核心的风险监控体系。随着业务规模的快速增长,只有保持与业务发展规模相匹配的资本规模,甚至是资本规模适度超前于业务规模的增长,才能更好的防范和化解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操作风险、流动性风险等各种风险。
三、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的可行性
(一)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导向
2012年,中国证监会提出“建设有中国特色的国际一流投资银行”总体思路,推出11项支持行业创新发展的举措,并细化为36项落实措施,支持证券公司拓宽融资渠道,增强资本实力。
2014年5月9日,国务院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指出要促进中介机构创新发展,推动证券经营机构实施差异化、专业化、特色化发展,促进形成若干具有国际竞争力、品牌影响力和系统重要性的现代投国投资本股份有限公司 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资银行。
2014年5月,证监会发布《关于进一步推进证券经营机构创新发展的意见》,从拓宽融资渠道、支持证券经营机构进行股权和债权融资等方面提出进一步推进证券经营机构创新发展的16条意见。
2014年9月,中国证监会发布《关于鼓励证券公司进一步补充资本的通知》,要求各证券公司“未来三年至少应通过IPO上市、增资扩股等方式补充资本一次,确保业务规模与资本实力相适应,公司总体风险状况与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
2016年6月,中国证监会修订《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办法》及配套规则,通过改进净资本、风险资本准备计算公式等方式提升风险控制指标的持续有效性,对证券公司资本实力、流动性风险管理提出了较高的要求。
近年来,随着安信证券各项业务的进一步发展,公司的资本规模已无法满足公司的业务需求,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有利于增强安信证券资本实力和提升风险承受能力,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导向。
(二)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条件
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健全,建立了较为完备的风险控制体系,具备了较强的风险控制能力。公司资产质量优良,财务状况良好,盈利能力具有可持续性,募集资金的数额和使用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重大违法行为,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关于上市公司公开发行可转债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具备公开发行可转债的资格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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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节 历次募集资金运用
一、最近五年内募集资金运用的基本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最近五年内在证券市场通过发行股票融资方式募集资金的情况具体如下:
(一)2015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中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向国家开发投资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199号),公司于2015年2月以非公开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了国家开发投资公司等14名交易对象合计持有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100%的股份。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00%股份经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评估(中联评报字[2014]第 824号《资产评估报告》(已经国务院国资委20140059号备案),以2014年6月30日为基准日,评估价值1,827,196.09万元,作价1,827,196.09万元。截至2015年2月13日,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100%股份过户手续已办理完毕,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00%的股权折合人民币 18,271,960,857.95 元,扣除发行费用19,015,722.29元,净额为人民币18,252,945,135.66元,并业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天职业字[2015]3666号《验资报告》。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中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向国家开发投资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199号),公司于2015年3月以18.60元/股的发行价格向招商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等7名特定对象配套募集资金,非公开发行股票327,454,494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090,653,588.40元,扣除发行费用43,204,447.00元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047,449,141.40元。截至2015年3月18日,上述配套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6,047,449,141.40元已全部到位,业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天职业字[2015]6876号《验资报告》。截至2015年3月26日,公司已将该次募集资金净额合计人民币6,047,449,141.40元转入子公司安信证券账户并用于增资安信证券,全部用于补充安信证券资本金。上述增资业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安永华明(2015)验字第60884100_H02号《验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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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国投安信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289号)核准,公司于2017年10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人民币普通股532,978,014股,每股发行价格为15.01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999,999,990.14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为人民币104,088,016.04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895,911,974.10元。
截至2017年10月20日,上述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7,895,911,974.10元已全部到位,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立信会师报字[2017]第ZG12243号《验资报告》。
截至 2017 年 11 月 1 日,公司已将该次募集资金净额合计人民币7,895,911,974.10 元转入子公司安信证券账户并用于增资安信证券,全部用于补充安信证券资本金。本次增资事项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立信会师报字[2017]第ZG12255号《验资报告》确认。
二、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2015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截至2015年3月18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实际收到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047,449,141.40元。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储专户的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到账时存放金额 截止日余额 备注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 11014742404000 6,047,449,141.40 0.00 已销
行 户
注:上述到账金额为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
2、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公司及子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截至2017年10月20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实际收到7,999,999,990.14元(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7,895,911,974.10元,募集资金发行费人民币104,088,016.04元(不含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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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存储专户的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到账时存放金额 截止日余额 备注
兴业银行北京 321150100100174335 4,999,999,990.14 0.00 已销户
月坛支行
工商银行北京 0200096819000095502 3,000,000,000.00 0.00 已销户
南礼士路支行
截至 2017 年 11 月 1 日,公司已将本次募集资金净额合计人民币7,895,911,974.10 元转入子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账户并用于增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全部用于补充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资本金。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子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储专户的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到账时存放金额 截止日余额 备注
兴业银行深圳八卦 337050100100277718 7,895,911,974.10 0.00 已销户
岭支行
(二)前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1、2015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1)前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2015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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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2,430,039.42 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2,430,039.42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0.00 各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0.00 2015年:2,430,039.42
投资项目 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截止日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额 项目达到预定
实际投资金 可使用状态日
序 承诺投资 实际投资项目 募集前承诺 募集后承诺 实际投资金 募集前承诺 募集后承诺 实际投资金额 额与募集后 期(或截止日)
号 项目 投资金额 投资金额 额 投资金额 投资金额 承诺投资金 项目完工程度
额的差异
非公开发 非公开发行股
1 行股份购 份购买资产 1,825,294.51 1,825,294.51 1,825,294.51 1,825,294.51 1,825,294.51 1,825,294.51 - 不适用
买资产
补充公司 补充公司证券
2 证券业务 业务资本金 604,744.91 604,744.91 604,744.91 604,744.91 604,744.91 604,744.91 - 不适用
资本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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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说明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的情况。
(3)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2015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4)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临时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其他用途的情况。
(5)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且募集资金的存储专户已销户。
2、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1)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如下:
国投资本股份有限公司 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789,591.20 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790,909.63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0.00 各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0.00 2017年:761,500.00;2018年:29,409.63
投资项目 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截止日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额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
募集后承 实际投资金 用状态日期(或截
序号 承诺投资项 实际投资项 募集前承诺投 诺投资金 实际投资金 募集前承诺投 募集后承诺 实际投资金 额与募集后 止日)项目完工程
目 目 资金额 额 额 资金额 投资金额 额 承诺投资金 度
额的差异
增加安信证 增加安信证
1 券资本金, 券资本金,补 789,591.20 789,591.20 790,909.63 789,591.20 789,591.20 790,909.63 1,318.43 不适用
补充其营运 充其营运资
资金 金
1-1 其中:信用 其中:信用交 不超过 不超过 397,500.00 不超过 不超过 397,500.00 - 不适用
交易业务 易业务 400,000 400,000 400,000 400,000
1-2 证券投资业 证券投资业 不超过 不超过 350,000.00 不超过 不超过 350,000.00 - 不适用
务 务 350,000 350,000 350,000 350,000
1-3 资产管理业 资产管理业 不超过30,000 不超过 23,409.63 不超过30,000 不超过 23,409.63 - 不适用
务 务 30,000 30,000
1-4 经纪业务 经纪业务 不超过20,000 不超过 20,000.00 不超过20,000 不超过 20,000.00 - 不适用
20,000 20,000
合计 789,591.20 789,591.20 790,909.63 789,591.20 789,591.20 790,909.63 1,318.43
注: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超出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部分(人民币1,318.43万元)系募集资金专户的利息收入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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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的情况。
(3)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4)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临时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其他用途的情况。
(5)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且募集资金的存储专户已销户。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
1、2015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情况
(1)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
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
(2)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其情况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主要用于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以及补充子公司安信证券业务资本金,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所使用的资金均包含安信证券原自有资金与募集资金,因此,募集资金实现效益情况无法独立核算。公司募集资金补充证券业务资本金,公司子公司安信证券净资产、净资本均获得增加。
(3)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累计实现收益与承诺累计收益的差异情况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主要用于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以及补充子公司安信证券业务资本金,其实现效益无法独立核算,因此无法核算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累计实现收益与承诺累计收益的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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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1)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
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
(2)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其情况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主要用于增加子公司安信证券资本金,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所使用的资金均包含安信证券原自有资金与募集资金,因此,募集资金实现效益情况无法独立核算。公司募集资金补充资本金,公司子公司安信证券净资产、净资本均获得增加。
(3)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累计实现收益与承诺累计收益的差异情况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主要用于增加子公司安信证券资本金,其实现效益无法独立核算,因此无法核算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累计实现收益与承诺累计收益的差异。
(四)认购股份资产的运行情况
1、以资产认购股份的情况
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公司向国家开发投资公司等 14 家交易对方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其持有的安信证券 100%股份。2015年2月13日,前述非公开发行股份相关手续办理完毕。
2、资产账面价值变化情况
安信证券相关财务指标变化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4年6月 2014年12月 2015年12月 2016年12月 2017年12月 2018年12月 2019年12月31
30日 31日 31日 31日 31日 31日 日
资产 4,810,302.05 9,349,075.44 13,630,738.78 12,258,825.76 12,732,447.81 13,883,701.00 16,086,678.71
总额
负债 3,786,346.30 8,102,489.50 11,464,895.88 10,100,747.67 9,663,279.47 10,785,491.61 12,804,397.13
总额
归属
于母
公司 1,013,103.03 1,203,518.88 2,161,788.54 2,151,987.68 3,065,247.84 3,094,425.55 3,278,478.80
的所
有者
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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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财务数据中,2014年6月30日数据源于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2014年—2019年度数据源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
3、生产经营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资产后,公司主营业务变更为金融业。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2019年营业收入分别为1,324,119.98万元、767,439.80万元、756,737.38万元、835,795.14万元、918,741.76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457,780.73万元、255,263.10万元、229,369.38万元、151,638.94万元和246,793.04万元。
4、效益贡献情况
具体详见本节“二、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之(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之1、2015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情况(1)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
5、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根据公司2015年1月30日披露的《中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及减值承诺函,国家开发投资公司承诺:在前次重组实施完毕后的三个会计年度内,公司将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对标的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如标的资产价值较交易价格出现减值,国投公司负责向公司就减值部分进行股份补偿,每年补偿的股份数量=期末减值额/每股发行价格-已补偿股份数量;如国投公司所持股份不足以补偿,国投公司将通过二级市场购买公司股份予以补偿。承诺期内,在每一会计年度计算的补偿股份数量小于0时,按0取值,即已经补偿的股份不冲回。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6年3月28日针对上述事项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6】第710542号国投安信减值测试审核报告,截至 2015年12月31日,扣除承诺期限内安信证券股东增资、减资、接受赠与以及利润分配等的影响后的标的资产股东权益价值的评估结果为2,418,434.77万元,相比前次重组时标的资产交易价格1,827,196.09万元未发生减值。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7年3月29日针对上述事项出具国投资本股份有限公司 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了信会师报字【2017】第ZG10209号国投安信减值测试审核报告,截至2016年12月31日,扣除承诺期限内安信证券股东增资、减资、接受赠与以及利润分配等的影响后的标的资产股东权益价值的评估结果为2,036,031.43万元,相比前次重组时标的资产交易价格1,827,196.09万元,未发生减值。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8年3月29日针对上述事项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8】第ZG10442号国投资本减值测试审核报告,截至2017年12月31日,扣除承诺期限内安信证券股东增资、减资、接受赠与以及利润分配等的影响后的标的资产股东权益价值的评估结果为2,456,017.45万元,相比前次重组时标的资产交易价格1,827,196.09万元,未发生减值。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9年3月27日针对上述事项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9】第ZG10558号国投资本减值测试审核报告,截至2018年12月31日,扣除承诺期限内安信证券股东增资、减资、接受赠与以及利润分配等的影响后的标的资产股东权益价值的评估结果为2,447,335.85万元,相比前次重组时标的资产交易价格1,827,196.09万元,未发生减值。
(五)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的信息披露对照情况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与公司定期报告和其他信息披露文件中披露的有关内容不存在差异。
三、会计师事务所对前次募集资金运用所出具的专项报告结论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0年3月25日就公司前次募集资金的运用出具了《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0]第ZG10263号)结论如下:
国投资本董事会编制的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 号)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公司截至 2019 年12月31日止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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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有关中介机构
声明
一、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全体董事(签字):
叶柏寿 李 樱 邹宝中
杨魁砚 葛 毅 周云福
纪小龙 程 丽 张 敏
国投资本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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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
法律责任。
全体监事(签字):
曲立新 王静玉 张文雄
陈永东 张 杨
国投资本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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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签字):
曲 刚 姚肇欣
国投资本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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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联合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声明
(一)联合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声明
本公司已对《国投资本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项目协办人签名:
郭明安
保荐代表人签名:
谢方贵 韩 宇
法定代表人签名:
贺 青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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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联合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总经理声明
本人已认真阅读《国投资本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的全部内容,确认募集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募集说明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总经理(总裁)签名:
王 松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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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联合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董事长声明
本人已认真阅读《国投资本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的全部内容,确认募集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募集说明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董事长签名:
贺 青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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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联合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声明
(一)联合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声明
本公司已对《国投资本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项目协办人签名:
杨晓波
保荐代表人签名:
庄国春 田 竹
法定代表人签名:
王连志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国投资本股份有限公司 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二)联合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总经理声明
本人已认真阅读《国投资本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的全部内容,确认募集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募集说明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总经理(总裁)签名:
王连志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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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联合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董事长声明
本人已认真阅读《国投资本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的全部内容,确认募集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募集说明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董事长签名:
黄炎勋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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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发行人律师声明
本所及经办律师已阅读《国投资本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确认该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与本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不存在矛盾。本所及经办律师对发行人该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中引用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该募集说明书不致因所引用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律师事务所负责人签名:
经办律师签名:
北京天达共和律师事务所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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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审计机构声明
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国投资本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确认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与本所出具的报告不存在矛盾。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在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中引用的财务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募集说明书不致因所引用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签名:
签字注册会计师签名: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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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信用评级机构声明
本机构及签字的评级人员已阅读《国投资本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确认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与本机构出具的资信评级报告不存在矛盾。本机构及签字的评级人员对发行人在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中引用的资信评级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募集说明书不致因所引用内容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资信评级机构负责人签名:
资信评级机构签名:
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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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节 备查文件
除本募集说明书披露的资料外,公司将整套发行申请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作为备查文件,供投资者查阅。有关备查文件目录如下:
一、发行人最近三年的财务报告及审计报告;
二、保荐机构出具的发行保荐书及发行保荐工作报告;
三、法律意见书及律师工作报告;
四、注册会计师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五、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发行的文件;
六、资信评级机构出具的资信评级报告;
七、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重要文件。
自本募集说明书公告之日起,投资者可至发行人、主承销商住所查阅募集说明书全文及备查文件,亦可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http://www.cninfo.com.cn)
查阅本次发行的《募集说明书》全文及备查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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