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38 证券简称:开元股份 公告编号:2020-075
长沙开元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协议转让股份完成过户登记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长沙开元仪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开元股份”)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罗建文先生于2020年6月24日与龙爱玲女士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公司于2020年6月25日发布了《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协议转让部分公司
股份暨控制权可能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0-073)及《简式权
益变动报告书》。
2020年7月20日,罗建文先生协议转让给龙爱玲女士的17,200,000股股份完成过户登记手续,并取得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
一、本次协议转让前后各方持股情况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后
股东名称 交易方式 股份性质 持股总数 持股比例 持股总数 持股比例
(股) (%) (股) (%)
罗建文 协议转让 无限售流通股 40,494,622 11.80 23,294,622 6.79
龙爱玲 协议转让 无限售流通股 0 0 17,200,000 5.01
二、其他说明
1、上述股权过户是根据2020年6月24日罗建文先生与龙爱玲女士签署的相关股份转让协议进行的。罗建文先生将其持有的开元股份17,200,000股(占开元股份股份总数的5.01%)以及由此所衍生的所有股东权益转让给龙爱玲女士。
2、公司于2020年4月8日披露《关于5%以上股东计划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0-021),公司 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罗旭东先生自本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通过协议转让、大宗交易或者二级市场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20,597,345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6%)。公司于2020年6月10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数量过半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69),截至2020年6月8日,罗旭东先生累计减持股份数量已过半,累计减持股份数量为10,298,672股,累计减持比例为3%。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前,罗建文先生直接持有公司40,494,622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11.80%;罗旭东先生直接持有公司16,449,304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4.79%;罗华东先生直接持有公司10,862,976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3.16%,三者合计持有公司67,806,902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19.75%。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罗建文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3,294,62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79%,罗建文先生、罗旭东先生和罗华东先生合计持有公司50,606,902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14.74%;考虑到罗旭东先生最大限度实施减持计划(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罗旭东先生尚可最大限度减持10,298,671股),罗建文先生、罗旭东先生和罗华东先生合计持有公司40,308,231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1.74%。
2020年4月13日,江勇先生、江胜先生、赵君先生和新余中大瑞泽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中大瑞泽”)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根据该一致行动协议,江胜、赵君和中大瑞泽承诺就行使股东权利、董事权利和义务时与江勇采取一致行动,若各方充分协商沟通后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则应以江勇意见为准。期限为自协议签订之日起36个月。江勇先生及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62,157,002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8.11%。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江勇先生及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的股权比例(18.11%)将超过罗建文先生、罗旭东先生和罗华东先生合计持有公司的股权比例(未考虑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罗旭东先生尚可最大限度减持 10,298,671 股,持股比例为14.74%)。
3、2020年4月1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与江勇、冯仁华、江胜、张小金、李星余、广州恒萱签订<关于相关条款终止法律约束力之约定>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时也审议并通过了2020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相关议案,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能否取得上述审核通过或注册,以及取得上述审核通过或注册的时间具有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根据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本次非公开拟发行81,163,857股股份,其中江勇先生认购28,024,502股股份,赵君先生认购22,052,067股股份,江胜先生认购6,278,713股股份,南京瑞森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认购24,808,575股股份。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424,452,949股。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及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江勇先生及一致行动人将合计持有公司118,512,284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27.92%;罗建文先生、罗旭东先生和罗华东先生(未考虑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罗旭东先生尚可最大限度减持10,298,671股)合计持有公司50,606,902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11.92%;考虑到罗旭东先生最大限度实施减持计划(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罗旭东先生尚可最大限度减持10,298,671股),罗建文先生、罗旭东先生和罗华东先生合计将持有公司40,308,231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9.50%。公司实际控制人将由罗建文先生、罗旭东先生和罗华东先生变更为江勇先生。
若前述议案未能取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以及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公司有可能变更为无实际控制人。
三、转让双方关于本次股份转让的承诺
出让方罗建文、受让方龙爱玲(以下并称“承诺人”)已充分知悉并将严格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业务规则等文件关于股份协议转让的有关规定,特向开元股份郑重承诺:
1、承诺人提交的全部股份转让信息披露材料真实、准确、完整、合法合规。
2、承诺人将严格依据《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依法合规地就本次股份转让履行应尽的信息披露义务。
3、承诺人承诺除了向上市公司提交的股份转让协议之外不存在任何其他的私下协议。
4、承诺人保证本次股份转让不构成短线交易。
5、承诺人保证本次拟转让的股份不存在不得转让的情形,且出让方不存在《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交所业务规则等文件规定的不得减持相关股份的情形。
6、受让方自愿承诺,自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6个月内不减持所持有的该上市公司股份。
7、承诺人自愿承诺,在本次股份转让后减持股份的,将严格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交所业务规则等文件当前及今后作出的关于股份减持的有关规定,包括股份减持相关政策解答口径等文件明确的要求。
承诺人承诺,如提交的股份转让信息披露材料存在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或者不合法合规等情形,或者任何一方未能遵守上述承诺的,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与上市公司无关,由承诺人自愿承担,并自愿接受证监会与深交所对其采取的自律监管措施或者纪律处分等措施。
四、备查文件
1、《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
2、《关于股份转让承诺函》。
特此公告。
长沙开元仪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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