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聚力:关于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

来源:巨灵信息 2020-07-2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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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股票代码:002247 股票简称:*ST聚力 公告编号:2020-057
    
    浙江聚力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诉讼基本情况
    
    (一)聚力互盈诉讼案件的基本情况
    
    浙江聚力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前期披露了苏州聚力互盈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聚力互盈”)向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朝阳区法院”)起诉公司决议撤销纠纷一案。聚力互盈以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存在法律瑕疵、损害聚力互盈及相关股东的合法权益为由起诉公司,要求法院撤销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诉讼费由公司承担。详细内容见公司于2020年1月10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咨询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涉及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7)。
    
    (二)中信苏州分行诉讼案件的基本情况
    
    公司前期披露了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以下简称“中信苏州分行”)向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苏州中院”)起诉苏州美生元信息科
    
    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生元”)及余海峰、公司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
    
    中信苏州分行请求法院判令美生元归还中信苏州分行借款本金71,895,005.5元及
    
    欠息合计93,873元(暂计至2019年10月21日,之后利息、罚息、复利按合同
    
    约定利率计算至本息还清之日止);请求判令中信苏州分行就以上债权对美生元、
    
    天津点我、苏州齐思妙想、新聚力传媒所质押的应收账款享有优先受偿权;请求
    
    判令美生元承担律师费、诉讼费及保全费;请求判令其他被告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详细内容见公司于2020年2月25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
    
    潮咨询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涉及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0-015)。
    
    二、案件进展情况
    
    (一)聚力互盈诉讼案件的进展情况
    
    公司在提交答辩状期间,对管辖权提出了异议。公司近日收到朝阳区法院(2020)京0105民初16179号《民事裁定书》,朝阳区法院裁定:
    
    本案移送至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人民法院审理。
    
    如不服本裁定,可于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朝阳区法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述于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
    
    (二)中信苏州分行诉讼案件的进展情况
    
    公司近日收到苏州中院(2019)苏05民初478号《民事判决书》,苏州中院判决如下:
    
    被告美生元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归还原告中信苏州分行借款本金71,893,618.83元及计算至2019年10月24日的利息,以及自2019年10月25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的罚息和复利;被告美生元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中信苏州分行为实现债权所发生的律师费795,000元;其他被告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驳回原告中信苏州分行的其他诉讼请求。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说明
    
    截止本次公告前公司及公司各级控股子公司尚未以单独公告形式披露的小额诉讼、仲裁事项合计涉案金额为3,989.67万元(未包含北京帝龙文化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各级控股子公司尚未以单独公告形式披露的小额诉讼、仲裁事项)。截至2020年4月30日的情况公司已在《2019年年度报告》第五节“重要事项”第十二条“重大诉讼、仲裁事项”部分将有关情况进行了披露。截至目前,公司及公司纳入合并报表的各级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四、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一)聚力互盈诉讼案件对公司的影响
    
    法院尚未开庭审理本诉讼事项。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经浙江天晟律师事务所律师高忠林、张立骏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见证律师认为:浙江聚力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治理准则》、《网络投票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表决结果为合法、有效。
    
    (二)中信苏州分行诉讼案件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为美生元的该笔债务提供了担保。美生元目前资金紧张并涉及多项借款合同纠纷,公司目前尚无法准确判断本次公告的中信苏州分行诉讼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和期后利润的影响。
    
    特此公告。
    
    浙江聚力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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