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汽车工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中国汽车工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0年7月2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聘任王红钢为公司副总经理。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中国汽车工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现就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事宜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经审阅被聘任人员的个人简历等资料,认为被聘任人员具备履行相关职责的任职条件及工作经验,未发现有《公司法》第146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
的情况,也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
戒,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三、同意公司董事会聘任副总经理的议案。
独立董事:黎明、李克强、金锦萍、黄荔
2020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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