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松发陶瓷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作为广东松发陶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根据公司《独立董事制度》、《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就公司2020年7月20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及事项进行了查验、审议,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关于接受股东委托贷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接受股东委托贷款能够满足公司经营资金需求,借款利率确定原则合理、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召集、召开审议本次
交易议案的会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表决程
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
本次接受股东委托贷款事项。
独立董事:李柳杰、徐俊雄、程宁伟
2020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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