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大控股:关于召开2020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来源:巨灵信息 2020-07-2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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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000626 证券简称:远大控股 公告编号:2020-035
    
    远大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远大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0年7月9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了《关于召开2020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0-032),现发布提示性公告,相关情况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股东大会为公司2020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于2020年7月8日召开的2020年度第五次会议审议批准召开本次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7月24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2020年7月24日。
    
    其中: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7月24日9:15——9:25,9:30 — — 11:30 和 13:00 — — 15:00 ;通 过 深 交 所 互 联 网 投 票 系 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7月24日9:15——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
    
    2020年7月17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
    
    现场会议地点为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惊驾路555号泰富广场A座15楼1503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提案名称:
    
    为远大能源化工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
    
    为远大生水资源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
    
    为宁波远大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
    
    2、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0年度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 2020 年 7 月 9 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董事会决议公告》、《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3、上述提案均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4、本次股东大会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
    
    5、根据《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标的资产业绩承诺未实现的补偿实施方案(修订稿)》,宁波至正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及金波先生、吴向东先生、许强先生、石浙明先生、王开红先生、许朝阳先生、夏祥敏先生、兰武先生、翁启栋先生、邹明刚先生、王大威先生、陈婥婷女士、张伟先生、蒋新芝女士、蔡华杰先生、罗丽萍女士、傅颖盈女士、王钧先生、陈菲女士、徐忠明先生、邢益平先生、孙追芳女士、邹红艳女士、钱薛斌先生、郭和平先生25名自然人同意并承诺按照补偿实施方案(修订稿)的规定将应质押的股份质押给远大物产集团有限公司,并放弃该等被质押股份在质押期间相应的表决权,详见公司2018年8月1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标的资产业绩承诺未实现的补偿实施方案(修订稿)>暨关联交易的公告》。该等股东可以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
    
    三、提案编码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为远大能源化工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                   √
           2.00        为远大生水资源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                   √
           3.00        为宁波远大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               √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请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的应持股东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
    
    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等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
    
    2020年7月23日9:00——16:00。
    
    3、登记地点
    
    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惊驾路555号泰富广场A座14楼1415室。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勉、谭卫,电话:0518-85153595、85153567,传真:0518-85150105。
    
    5、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的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0年度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远大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七月二十一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626”,投票简称为“远大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年7月24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7月24日9:15,结束时间为2020年7月24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1、委托人名称、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性质和数量:
    
    2、受托人姓名、身份证号码:
    
    3、对远大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7月24日召开的2020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案的明确投票意见指示: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同    反    弃
                                                                                 意    对    权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
      票提案
       1.00     为远大能源化工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           √
       2.00     为远大生水资源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           √
       3.00     为宁波远大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       √
    
    
    没有明确投票指示的,应当注明是否授权由受托人按自己的意见投票。
    
    4、授权委托书签发日期和有效期限:
    
    5、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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