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日
激励对象人员名单的核实意见
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0年7月19日以电话会议的形式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对获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进行审核,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激励对象获授股票期权的条件已成就。
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人员名单与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的《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中规定的激励对象相符。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2020年7月17日,向356名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209万份。
北京昭衍新药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