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科星图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中科星图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科星图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我们作为中科星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认真核查了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的相关议案,基于独立、客观判断的原则,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用于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规定。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涉及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通过了董事会审议,审议议案内容及表决情况符合相关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的规定。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通过董事会审议,审议议案内容及表决情况符合相关制度的规定,履行了必要的程序,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
三、《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开展,保证运营资金需求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 20,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公司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效果,进一步提高公司整体收益,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四、《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时信华先生的个人履历,认为时信华先生的任职经历、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具备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要求,任职资格符合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条件;本次聘任的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及有关规定。同意董事会聘任时信华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决定。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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