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008 证券简称:喜临门 编号:2020-023
喜临门家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未对公司损益、总资产、净资产产生重大影响。
一、概述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于2017年7月5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2017修订)(财会[2017]22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因此,本公司于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公司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0年7月1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的议案》,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批准。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的企业,应当根据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准则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没有重大影响。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对会计政策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执行新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特此公告。
喜临门家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七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