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0795股票简称:国电电力 编号:临2020-39
债券代码:122493债券简称:14国电03
债券代码:143642债券简称:18国电01
债券代码:143662债券简称:18国电02
债券代码:143716债券简称:18国电03
债券代码:155522债券简称:19国电01
债券代码:163327债券简称:20国电01
债券代码:163551债券简称:20国电02
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七届七十二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七届七十二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20年7月10日以专人送达或通讯方式向公司董事、监事发出,并于2020年7月1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10人,实到10人,公司监事、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全部议案,形成如下决议:
一、同意《关于公司符合短期公司债券发行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开展公开发行短期公司债券试点有关事项的通知》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照上市公司发行公司债券相关资格和条件要求,经认真自查,确认公司符合现行发行公司债券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与要求,具备发行短期公司债券的资格。
本项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同意《关于公司注册发行短期公司债券的议案》
为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满足资金需求,公司拟注册发行短期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具体如下:
(一)注册发行规模及要素
公司拟注册发行总规模不超过人民币100亿元(含100亿元)短期公司债券,发行期限为一年及以下,募集资金限于偿还一年内到期的债务和补充流动资金,不得用于长期投资需求。具体发行规模、期限、发行方式、发行对象等要素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获授权人士,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确定。
(二)向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注册发行的短期公司债券不向公司股东优先配售。
(三)债券期限
本次注册发行的短期公司债券期限为一年及以下,发行的具体期限构成和各期限品种的发行规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获授权人士,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四)债券利率及确定方式
本次注册发行的短期公司债券采用固定利率形式,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确定本次债券的票面利率簿记建档区间。最终票面利率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获授权人士,根据市场情况及国家有关规定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五)还本付息方式
本次注册发行的短期公司债券到期一次还本付息。
(六)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注册发行的短期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偿还一年内到期的债务和补充流动资金,不得用于长期投资需求。具体募集资金用途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获授权人士,在发行前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确定。
(七)发行方式和发行对象
本次注册发行的短期公司债券按面值向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具备相应风险识别和承担能力的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
(八)上市场所
本次注册发行的短期公司债券拟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九)担保方式
本次注册发行的短期公司债券采用无担保方式。
(十)偿债保障措施
本次注册发行的短期公司债券在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的情况时,公司将至少采取如下措施:
1.不向股东分配利润;
2.暂缓重大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实施;
3.调减或停发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和奖金;
4.主要责任人不得调离。
(十一)决议有效期
本次注册发行短期公司债券的董事会决议有效期至获得短期公司债券批文届满24个月止。
本项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同意《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获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注册发行短期公司债券具体事宜的议案》
为保证合法、高效地完成本次注册发行短期公司债券有关工作,参照市场惯例,建议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获授权人士,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和交易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开展公开发行短期公司债券试点有关事项的通知》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从维护公司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出发,全权办理本次注册发行短期公司债券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公司股东大会决议,根据公司和市场的实际情况,制定本次短期公司债券注册发行的具体方案,以及修订、调整本次注册发行短期公司债券的发行条款,包括但不限于具体注册发行规模、债券期限、债券品种、回拨机制、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发行时机(包括是否分期发行及发行期数等)、续期/递延支付利息、评级安排、具体申购办法、具体配售安排、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债券上市、终止发行、募集资金用途等与发行条款有关的全部事宜;
2.办理本次短期公司债券的注册、申报、发行和上市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授权、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本次短期公司债券申报、发行及上市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合约、各种公告及其他法律文件等,和根据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进行相关的信息披露;
3.为本次注册发行的短期公司债券选择债券受托管理人,批准签署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及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4.如监管部门对注册发行公司债券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根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对本次发行短期公司债券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5.办理与本次短期公司债券申报、发行及上市有关的其他具体事项。
本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董事会建议股东大会授权冯树臣董事为本次短期公司债券注册发行的董事会获授权人士,同意授权冯树臣董事在前述全部及各项授权范围内处理与本次注册发行有关的事务。
本项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同意《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回购股份维护公司价值和股东权益的政策,为推进公司股价与内在价值相匹配,董事会同意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发布的《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40)。
五、同意《关于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高效、有序地完成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工作,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相关事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发布的《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40)。
六、同意《关于公司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鉴于第一至第三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决定召开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发布的《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临2020-41)。
特此公告。
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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