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936 证券简称:博敏电子 公告编号:2020-057
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0年7月15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广东省梅州市经济开发试验区东升工业园B区公
司一楼会议室(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17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226,636,354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51.3852
份总数的比例(%)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徐缓先生主持,会议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8人,其中,袁岚女士由于工作原因未能亲自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3、董事会秘书黄晓丹女士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
次股东大会。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报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股 226,636,354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2、议案名称:关于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报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股 226,636,354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二)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3、议案名称:关于公司非独立董事换届选举的议案
得票数占出席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得票数 会议有效表决 是否当选
权的比例(%)
3.01 徐 缓 226,619,878 99.9927 是
3.02 谢小梅 226,619,878 99.9927 是
3.03 刘燕平 226,619,878 99.9927 是
3.04 谢建中 226,619,878 99.9927 是
3.05 刘远程 226,619,878 99.9927 是
3.06 袁 岚 226,619,878 99.9927 是
4、议案名称:关于公司独立董事换届选举的议案
得票数占出席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得票数 会议有效表决 是否当选
权的比例(%)
4.01 张荣武 226,619,878 99.9927 是
4.02 洪 芳 226,619,878 99.9927 是
4.03 崔荣军 226,619,878 99.9927 是
5、议案名称: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得票数占出席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得票数 会议有效表决 是否当选
权的比例(%)
5.01 信 峰 226,619,878 99.9927 是
5.02 宋志福 226,619,878 99.9927 是
(三)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关于公司第四
1 届董事会董事 6,053,275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报酬的议案
关于公司非独
3 立董事换届选 - - - - - -
举的议案
3.01 徐 缓 6,043,199 99.8335
3.02 谢小梅 6,043,199 99.8335
3.03 刘燕平 6,043,199 99.8335
3.04 谢建中 6,043,199 99.8335
3.05 刘远程 6,043,199 99.8335
3.06 袁 岚 6,043,199 99.8335
关于公司独立
4 董事换届选举 - - - - - -
的议案
4.01 张荣武 6,043,199 99.8335
4.02 洪 芳 6,043,199 99.8335
4.03 崔荣军 6,043,199 99.8335
(四)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和累积投票议案,均为普通决议议案,已获得参与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含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
分之一以上通过,其中议案3-5董事、监事的选举均以累积投票制表决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
律师:沈琦雨、李小康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信达律师认为:贵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亦符合现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或列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合法,会议形成的《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二○二〇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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