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就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珠医疗”或“公司”)于2020年7月15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中珠医疗独立董事,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认真审阅公司董事会提交的第十三次会议相关材料,经对被提名人简历及相关情况进行审核,基于我们个人的客观、独立判断,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本次董事会聘任总裁、副总裁、董事会秘书的提名、审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管理办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
2、经对公司总裁候选人崔志刚先生及公司副总裁、董事会秘书候选人张建勇先生的任职资格进行审查,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未发现违反高级管理人员选任的相关规定。
3、一致同意董事会聘任崔志刚先生为公司总裁,聘任张建勇先生为公司副总裁、董事会秘书,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独立董事:杨振新、曾艺斌、耿万海
二〇二〇年七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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