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90 证券简称:华自科技 公告编号:2020-049
华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董事会会议为紧急会议,由董事长黄文宝先生召集,会议通知于2020年7月14日以电话、短信及电子邮件等形式传达各位董事。董事会会议通知中包括会议的相关材料,同时列明了会议的召开时间、地点、内容和方式。
2、会议于2020年7月15日以通讯方式(视频会议)召开。
3、会议应到9人,实际出席会议的人数9人。
4、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黄文宝先生主持,监事和部分高管列席了会议。
5、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华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召开的方式、程序及作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延长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为保证本次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工作的延续性和有效性,确保公司发行可转债的有关事宜顺利推进,公司董事会同意将本次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的有效期自届满之日起延长十二个月,即有效期由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发行方案之日起十二个月延长为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发行方案之日起二十四 个月。具体内容于2020年7月15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有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为保证本次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工作的延续性和有效性,确保公司发行可转债的有关事宜顺利推进,同意提请股东大会将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有效期自届满之日起延长十二个月,即授权有效期由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授权议案之日起十二个月延长为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授权议案之日起二十四个月。
具体内容于2020年7月15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拟定于2020年7月30日召开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将如下议案提交该次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1、《关于公司延长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2、《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有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表决情况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经全体与会董事签署的《华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华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华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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