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90 证券简称:华自科技 公告编号:2020-050
华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
和授权有效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7月25日召开的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创业板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创业板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根据上述会议决议,公司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方案及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有效期为自上述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之日起12个月。
鉴于本次发行方案的股东大会决议和授权决议有效期即将到期,为保证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工作的延续性和有效性,确保本次发行有关事宜顺利推进,公司于2020年7月15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延长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有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拟将本次发行方案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相关事宜的有效期自届满之日起延长十二个月,即有效期由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授权议案之日起十二个月延长为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授权议案之日起二十四个月。
除上述延长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期限外,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其他事项和内容及其他授权事宜保持不变。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华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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