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康得:2020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来源:巨灵信息 2020-07-15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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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002450 证券简称:*ST康得 公告编号:2020-156
    
    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0年1月1日-2020年6月30日
    
    2.预计的业绩: √亏损 ?扭亏为盈 ?同向上升 ?同向下降
    
    预计本报告期业绩将亏损或与上年同期相比扭亏为盈的,应披露以下表格:
    
        项  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
      公司股东的  (亏损):30,500万元–60,500万元      亏损:66,882万元
        净利润
    
    
    二、业绩预告预审计情况
    
    本期业绩预告相关的财务数据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业绩变动主要源于经常性损益。
    
    1、受疫情、流动性紧张、开工不足、债务危机持续等多重影响,本报告期内收入较上年同期减少;
    
    2、公司持续优化管理,调整产品结构,降本增效,本报告期的亏损较上年同期收窄。
    
    四、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业绩预告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具体以2020年半年度报告披露的数据为准。
    
    2.其他情况。
    
    因2018年度和2019年度连续两年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股票已被暂停上市。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14.4.1的规定,暂停上市后首个年度出现规定情形之一的,深圳证券交易所有权决定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交易。
    
    公司分别于2019年7月5日及2020年6月28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内容详见公司《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关于公司及实际控制人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143、2020-128),公司在收到以上告知书后均已要求进行陈述申辩、举行听证。根据事先告知书认定的事实,公司存在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实施办法》、《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强制退市情形的可能性,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重大违法
    
    强制退市,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
    
    公司于2020年6月10日、2020年6月11日分别披露了《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的公告》、《关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对控股股东立案调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15、2020-117),以上公告中详述了公司以及公司控股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钟玉、公司董事纪福星、公司监事周桂芬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涉嫌债券市场信息披露违法违规的《调查通知书》,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调查工作仍在进行中,尚未有结论性意见。
    
    公司董事会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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