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住 所:深圳市南山区南海大道3025号创意大厦13-14楼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新纶科技
股票代码:002341
信息披露义务人:广西万赛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住 所:南宁市青秀区金浦路******
通讯地址:南宁市青秀区民族大道******
股权变动性质:股份减少
签署日期:二零二零年七月十三日
声 明
(一)本报告系信息披露义务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司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四)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在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目 录
第一节 释义..............................................................................................................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5
第三节 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6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7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挂牌交易股份的情况...................................................... 8
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 9
第七节 备查文件.................................................................................................... 10
第一节 释义
本权益变动报告书中,除非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万赛投资 指 广西万赛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新纶科技/上市公司 指 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
本报告/本报告书 指
报告书》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章程》 指 《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元 指 人民币元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广西万赛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企业性质 有限合伙企业
执行事务合伙人 那福东
注册地址 南宁市青秀区金浦路******
通讯地址 南宁市青秀区民族大道******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50103MA5K99AYXY
对企业债权、股权的投资(国家限制或禁止经营的除外);企业
经营范围
投资咨询(除金融、证券、期货业务外);受托资产管理。
营业期限 2015-09-21无固定期限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情况
姓名 那福东
性别 男
国籍 中国
身份证号 1101021987********
长期居住地 北京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 否
地区的居留权
职务 执行事务合伙人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万赛投资无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 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一、权益变动的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系因被司法冻结的股票被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拍卖处置所致。
二、未来12个月内增加或继续减少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12个月内在规则允许的情况下会有增加或继续减少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的计划,也不排除因司法裁定、解决债务问题等情况继续减持新纶科技股票的可能。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万赛投资持有上市公司57,678,442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5.01%。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万赛投资持有上市公司1,500,000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0.13%。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披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限售流通股1,5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3%。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于2020年5月28日收到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执行裁定书》,2020年5月26日,根据阿里拍卖平台发布的《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信息披露义务人已将其持有的56,178,442股新纶科技股份在阿里拍卖平台拍卖,成交价为4.42元/股,成交数量为56,178,442股。并于2020年7月09日将56,178,442股交割于成交方。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新纶科技股数降至为1,500,000股,变动后的持股比例下降至0.13%。
减持时间 减持方式 减持价格(元/股) 减持股数(股) 减持后持股比例
2020年5月26日 司法拍卖 4.42 56,178,442 0.13%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挂牌交易股份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六个月内,不存在通过证券交易所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
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
一、其他应披露的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前述已经披露的内容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本报告书文本;
上述备查文件的备置于新纶科技住所。
声 明
本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广西万赛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
那福东
年 月 日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
上市公司名称 上市公司所在地 深圳
有限公司
股票简称 新纶科技 股票代码 002341
广西万赛投资管理中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 南宁市青秀区金浦路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心(有限合伙) 地/住所地 ******
增加 □ 减少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 有无一致行动人 有 □ 无 ?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
变化
变化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
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 是 □ 否 ? 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 是 □ 否 ?
东 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取得上市公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
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选)
赠与 □
其他 □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
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 持股数量: 57,678,442
行股份比例
持股比例: 5.01%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
变动数量: 56,178,442
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
持股数量: 1,500,000
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
变动比例: 4.88%
例
持股比例: 0.13%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
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 是 □ 否?
续增持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
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
是 □ 否?
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
股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
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
是 □ 否 □
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
益的问题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
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
是 □ 否 □
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
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
(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
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
是 □ 否 □
取得批准
是否已得到批准 是 □ 否 □
(此页无正文,为《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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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义务人:广西万赛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
那福东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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