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北制药:关于对冀中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增资涉及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来源:巨灵信息 2020-07-1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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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向冀中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增资涉及关联交易
    
    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判断,向冀中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下称“财务公司”)同比例增资事项进行了关联交易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与财务公司的其他股东对财务公司进行同比例增资,有利于财务公司业务发展,有利于提升财务公司金融服务能力,有利于提升公司投资收益,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交易合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在审议相关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符合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对财务公司增资事项。
    
    独立董事:潘广成、刘骁悍、周德敏、杨秀清、马靖昊
    
    2020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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