展鹏科技: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采取的保密措施及保密制度的说明

来源:巨灵信息 2020-07-1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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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展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交易采取的保密措施及保密制度的说明展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收购杭州伯坦科技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伯坦科技”)1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上市公司在筹划及实施本次交易过程中,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要求,采取了必要且充分的保密措施,制定了行之有效的保密制度,将内幕信息管理工作持续贯穿于本次交易过程的始终,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1、本次交易已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的通知》等相关规定,采取了必要且充分的保密措施,严格执行保密制度,上市公司与交易对方就本次交易事宜进行磋商时,采取了必要且充分的保密措施,限定相关敏感信息的知悉范围。
    
    2、上市公司筹划本次交易事项,已记载筹划过程中每一具体环节的进展情况,并已制作书面的交易进程备忘录予以妥当保存。在与本次交易相关的会议中,相关的保密信息仅限于上市公司、标的公司、交易对方以及为本次交易服务的各中介机构相关人员知晓。上市公司、标的公司、交易对方以及为本次交易服务的各中介机构相关人员严格履行了诚信义务,没有泄露保密信息。
    
    3、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上市公司聘请了独立财务顾问、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并与上述中介机构签署了《保密协议》。上市公司与上述机构保证不向与本次交易无关的任何第三方透露信息。上述中介机构和经办人员,参与制订、论证、审批等相关环节的有关机构和人员,以及提供咨询服务的相关机构和人员等内幕信息知情人严格遵守了保密义务。
    
    4、上市公司多次督导提示内幕信息知情人员承担保密义务和责任,在内幕信息依法披露前,不得公开或泄露该信息,不得利用内幕信息买卖或者建议他人买卖公司股票。
    
    综上所述,上市公司及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已采取必要且有效的保密措施以防止保密信息泄露,相关人员严格履行了保密义务,不存在利用保密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形。
    
    特此说明。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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