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04 证券简称:嘉欣丝绸 公告编号:2020—048
浙江嘉欣丝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第四期征收补偿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嘉欣丝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1月19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土地征收补偿协议书的议案》,详见2019年11月20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签订土地征收补偿协议书的公告》 (公告编号:
2019-054)。同意全资子公司浙江嘉欣苗木城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苗木城公
司”)与桐乡市屠甸镇人民政府签订《土地征收补偿协议书》,根据《土地征收
补偿协议书》约定,本次土地征收补偿款的总金额为人民币7,809.6920万元。
截至2020年2月19日,公司累计收到拆迁补偿款人民币5,758.7120万元。详见公司分别于2019年11月28日、2020年1月10日、2020年2月20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收到首期征收补偿款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56)、《关于收到第二期征收补偿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2)和《关于收到第三期征收补偿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5)。
近日,苗木城公司收到桐乡市屠甸镇人民政府通过桐乡市屠甸两新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支付的第四期征收补偿款人民币2050.9800万元。至此,本次土地征收项目的补偿款共计人民币7,809.6920万元已全部到账。
本次征收有利于公司盘活资产,提高资产运营效率并增加现金流,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对上述补偿款进行会计处理,具体的会计处理和对相关财务数据的影响以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嘉欣丝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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