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石英股份 股票代码:603688
转债简称:石英转债 转债代码:113548
转股简称:石英转股 转股代码:191548
江苏太平洋石英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江苏 东海
二O二O年七月十四日
目 录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规则·····································3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5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案···········································7
议案一: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的议案·········································7
议案二:关于江苏太平洋石英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8
议案三:关于江苏太平洋石英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的议案···················································································9
议案四: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
的议案·················································································10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规则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现场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现场会议的顺利进行,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现就江苏太平洋石英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规则明确如下:
一、为确认出席大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的出席资格,会议工作人员将对出席会议者的身份进行必要的核对工作,请被核对者给予配合。
二、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于会议开始前入场;中途入场者,应经过会议工作人员的许可。
三、会议按照召集通知及公告上所列顺序审议、表决议案。
四、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公司和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
五、要求发言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按照会议的议程,经会议主持人许可方可发言。有多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同时要求发言时,先举手者发言;不能确定先后时,由主持人指定发言者。会议进行中只接受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会议议题进行,简明扼要,时间不超过3分钟。
六、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发言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发言,在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不再进行发言。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违反上述规定,会议主持人有权加以拒绝或制止。
七、在会议表决程序结束后进场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其投票表决无效。在进入表决程序前退场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如有委托的,按照有关委托代理的规定办理。股东大会表决程序结束后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提交的表决票将视为无效。
八、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对提交表决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
九、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合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十、为保证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除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聘任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十一、本次会议由上海东方华银律师事务所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十二、为保持会场安静和整洁,请将移动电话调至静音或关闭状态。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07月14日(星期二)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0年07月14日9:30-11:30,13:00-15:00。会议地点
江苏省连云港市东海县平明镇马河电站东侧
江苏太平洋石英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会议召开方式
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参加股东大会的方式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二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股权登记日
2020年07月09日会议主持人
公司董事长 陈士斌 先生会议议程安排
一、全体股东或股东代表、列席会议的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及其他与会代表签到。
二、董事会与公司聘请的现场见证律师共同对股东资格的合法性进行验证并登记股东姓名(或名称)及其所持表决权的股份数。
三、宣读、审议会议各项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非累计投票议案
1 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的议案
2 关于《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
3 关于《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
4
议案
四、主持人询问股东对上述表决议案有无意见,若无意见,其他除上述议案以外的问题可在投票后进行提问。
五、股东及股东代表就议案进行表决,确定会议监票人、计票人。
六、股东和股东代表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现场会议的表决采用现场记名投票方式,网络投票表决方法请参照本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七、统计现场投票表决结果,现场投票结束后,由工作人员到后台计票,并将统计结果发至上市公司服务平台。
八、上市公司服务平台回复网络及合并投票结果后,主持人宣布会议审议表决统计结果。
九、宣读本次会议决议。
十、与会董事签署会议决议、会议记录。
十一、现场见证律师发表见证意见。
十二、会议主持人致结束语并宣布会议闭幕。
江苏太平洋石英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07月14日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议案一
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的议案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拟将已回购股份的用途由原计划“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全部用于转换公司公开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变更为“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全部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除该项内容修改外,回购方案的其余内容不作变更。详细内容参见公司于2020年06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经公司第四届董事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进行审议表决。
江苏太平洋石英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07月14日
议案二
关于江苏太平洋石英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了建立和完善劳动者与所有者的利益共享机制,使员工利益与公司长远发展更紧密地结合起来,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水平,提高公司的凝聚力和综合竞争力,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员工持股计划信息披露工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江苏太平洋石英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拟实施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并制定了《江苏太平洋石英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详细内容参见公司于2020年06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审议表决。
江苏太平洋石英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07月14日
议案三
关于江苏太平洋石英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规范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确保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有效落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员工持股计划信息披露工作指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江苏太平洋石英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江苏太平洋石英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规定,公司拟定了《江苏太平洋石英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详细内容参见公司于2020年06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审议表决。
江苏太平洋石英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07月14日
议案四: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尊敬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保证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的顺利实施,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有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和终止,包括但不限于按照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约定取消持有人的资格,办理已死亡持有人的继承事宜,提前终止本次员工持股计划;
2、授权董事会对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延长作出决定;
3、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所涉证券、资金账户相关手续以及购买的股票的锁定和解锁的全部事宜;
4、授权董事会确定或变更员工持股计划的资产管理机构,并签署相关协议;
5、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若在实施期限内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的,授权公司董事会按照新的政策对员工持股计划作出相应调整;
6、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本议案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审议表决。
江苏太平洋石英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0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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