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19 证券简称:金银河 公告编号:2020-064
债券代码:123042 债券简称:银河转债
佛山市金银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债券代码:123042;债券简称:银河转债
2、调整前“银河转债”转股价格:24.46元/股
3、调整后“银河转债”转股价格:24.40元/股
4、转股价格调整生效日期:2020年7月17日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佛山市金银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559号)核准,公司于2020年1月14日公开发行了166.66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深证上[2020]80号”文同意,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0年2月14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银河转债”,债券代码“123042”。“银河转债”将于2020年7月20日进入转股期,初始转股价格为24.46元/股。
根据《佛山市金银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相关条款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有关规定,当公司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则转股价格相应调整(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具体的转股价格调整公式如下:
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0为调整前转股价,n为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率,k为增发新股或配股率,A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D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P1为调整后转股价。
当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情况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并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并于公告中载明转股价格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当转股价格调整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则该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当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公司股份类别、数量和/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的债权利益或转股衍生权益时,公司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以及充分保护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权益的原则调整转股价格。有关转股价格调整内容及操作办法将依据届时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来制订。
二、转股价格调整原因及结果
公司于2020年5月18日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以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股份总数7,468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6元(含税),分红金额为4,182,080元。公司将于2020年7月16日(股权登记日)实施2019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2019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0-063)。
根据《募集说明书》发行条款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有关规定,“银河转债”的转股价格调整如下:
P1=P0-D=24.46-0.056=24.40元/股
因此,“银河转债”的转股价格调整为 24.40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0年7月17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佛山市金银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七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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