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博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来源:巨灵信息 2020-07-08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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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600083 证券简称:*ST博信 公告编号:2020-052
    
    江苏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江苏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博信股份”)股票于2020年7月3日、6日、7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15%,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 经公司自查,并书面征询控股股东苏州晟隽营销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晟隽”)进行核实,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股东均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 鉴于公司实际控制人罗静女士被刑事拘留,公司暂无法联系到其本人,公司未知实际控制人罗静女士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交易于2020年7月3日、6日、7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15%。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风险警示板股票交易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一)生产经营情况
    
    经公司自查,公司近期日常经营情况及行业政策未发生重大变化,无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二)重大事项情况
    
    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苏州晟隽书面征询核实: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均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正在筹划涉及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资产注入、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因公司实际控制人罗静女士被刑事拘留,公司暂无法联系到其本人,故暂无法获悉其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股票异常波动期间是否买卖公司股票。
    
    (三)媒体报道情况
    
    公司未发现需要澄清或回应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
    
    (四)其他股价敏感信息
    
    经公司自查,公司控股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股价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2020年5月20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ST博信关于公司涉及诉讼的公告》(2020-040)。该案所涉事项时间久远,公司目前正积极核实中。如核实公司最终需对此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该案将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产生负面影响,具体金额暂时无法确定。
    
    2020年6月16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ST博信关于公司涉及仲裁的公告》(2020-046)。该案已被中国广州仲裁委员会受理,但尚未开庭审理,需以仲裁委员会最终审理情况及年度审计结果为准,公司暂无法判断本次仲裁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二)2020年4月28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博信股份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暨停牌的公告》(2020-032)。因2018年度、2019年度连续两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均为负值;2019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3.2.1条第一条款、第二条款的规定,公司股票于4月29日起被实施风险警示,实施风险警示后股票价格的日涨跌幅限制为5%,公司股票在风险警示板交易。
    
    (三)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并分别出具了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保留意见和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
    
    (四)公司实际控制人罗静女士被上海市公安局杨浦分局刑事拘留,罗静女士和公司控股股东苏州晟隽持有的公司股份全部被司法冻结及轮候冻结。
    
    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并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董事会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有关信息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内容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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