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美吉姆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
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作为大连美吉姆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对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关联交易的相关资料,公司出售大连三垒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及经营发展的需要,长期看是符合全体股东和公司利益的,同时有利于公司调整产业结构,聚焦早教业务,实现公司高质量发展。本次交易定价公允、公平、合理,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
(以下无正文)(此页无正文,为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之独立意见的签字页)
尹 月 李 阳 郑 联 盛
2020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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