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36 证券简称:新文化 公告编号:2020-071
债券代码:112424 债券简称:16文化01
上海新文化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16文化01”投资者回售实施办法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投资者回售选择权:2019年7月22日,“16文化01”2019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上海新文化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新增第4年末投资者回售选择权的议案》,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本期债券第3年末和第4年末之前的投资者回售登记期内进行登记,将其持有的本期债券全部或部分按面值回售给发行人。发行人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和债券登记机构相关业务规则完成回售支付工作。
2、回售价格:人民币100.00元/张(不含利息)
3、回售登记期:2020年7月8日-2020年7月10日(仅限交易日)
4、撤销回售登记期:2020年7月9日-2020年7月30日(仅限交易日)
5、回售资金到账日:2020年8月5日
6、投资者参与回售等同于以人民币100元/张(不含利息)卖出持有的“16文化01”。截至2020年7月6日,“16文化01”的收盘价为98.48元/张,投资者参与回售可能会带来损失,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请“16文化01”债券持有人对是否行使回售选择权进行慎重判断并做出独立决策,本公告不构成对本期债券持有人是否行使回售选择权的建议。
为保证投资者回售选择权有关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债券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上海新文化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2、债券简称:16文化01
3、债券代码:112424
4、发行价格:本期债券面值100元,平价发行。
5、发行总额:人民币10亿元。
6、债券期限及品种:5年期,债券存续期第3年末附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第4年末附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7、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投资者认购的本期债券在债券登记机构开立的托管账户托管记载。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债券持有人可按照有关主管机构的规定进行债券的转让、质押等操作。
8、债券利率:本期债券票面利率采取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在债券存续期限前3年固定不变,为4.49%;公司在存续期的第3年末行使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351个基点,即本期债券存续期后2年的票面利率为8.00%,并在债券存续期后2年内固定不变。
9、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本期债券按年付息、到期一次还本。利息每年支付一次,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本期债券本息支付将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来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本息支付的具体事项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
10、起息日:2016年8月5日。
11、付息日:2017年至2021年间每年的8月5日为上一计息年度的付息日;若投资者在存续期的第3年末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
2017年至2019年间每年的8月5日;若投资者在存续期的第4年末行使回售选
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2017年至2020年间每年的8月5日(如遇
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
12、兑付日:本期债券的兑付日为2021年8月5日;若投资者在存续期的第3年末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本金支付日为2019年8月5日;若投资者在存续期的第4年末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本金支付日为2020年8月5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
13、信用级别: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于2020年6月27日出具《上海新文化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跟踪评级报告(2020)》(信评委函字[2020]跟踪1746号),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评定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并将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本期债券信用等级列入可能降级的观察名单。
14、担保事项:2019年7月22日,“16文化01”2019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上海新文化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质押子公司股权为公司债券增信的议案》,发行人以其持有的郁金香广告传播(上海)有限公司100%的股权以及全资子公司上海达可斯数字技术有限公司持有的沈阳达可斯广告有限公司100%的股权,为本次债券提供质押担保。本期债券全体债券持有人为募集说明书项下的债权人及股权质押担保合同项下的质权人,受托管理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受全体债券持有人(即质权人)的委托作为股权质押担保合同项下质押权益的代理人。
二、本期债券回售实施办法
1、回售登记期:2020年7月8日-2020年7月10日(仅限交易日)。
2、回售价格:面值100元人民币。以100元为一个回售单位(一张),回售金额必须是100元的整数倍。
3、回售登记办法:投资者可选择将持有的债券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在回售申报期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回售申报,当日可以撤单,回售申报经确认后申报回售的债券将被冻结交易。如果当日未能申报成功,或有未进行回售申报的债券余额,可于次日继续进行回售申报(限回售申报期内)。选择回售的投资者须于回售申报期内进行登记,逾期未办理回售登记手续即视为投资者放弃回售,同意继续持有本期债券。在回售资金到账日之前,如持有的本期债券发生司法冻结或扣划等情形,债券持有人本次回售申报业务失效。
4、回售撤销安排:本次回售申报可以撤销,债券持有人应在已回售登记额度内申请撤销。撤销回售登记期为2020年7月9日-2020年7月30日(仅限交易日)。持有人通过系统申报回售撤销后,有效的申请撤销份额将在回售撤销申报确认后次一交易日恢复可交易状态。请投资者知悉存在相关风险。
5、回售部分债券兑付日:2020年8月5日。发行人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为登记回售的投资人办理兑付。
6、投资者参与回售等同于以人民币100元/张(不含利息)卖出持有的“16文化01”。截至2020年7月6日,“16文化01”的收盘价为98.48元/张,投资者参与回售可能会带来损失,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请“16文化01”债券持有人对是否行使回售选择权进行慎重判断并做出独立决策,本公告不构成对本期债券持有人是否行使回售选择权的建议。
三、回售部分债券付款安排
1、回售资金到账日:2020年8月5日
2、回售部分债券享有当期2019年8月5日至2020年8月4日期间利息,利率为8.00%。每手债券(面值人民币1,000元)派发利息为人民币80.00元(含税)。
3、付款方式:发行人将依照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的登记结果对“16文化01”回售部分支付本金及利息,该回售资金通过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清算系统进入投资者开户的证券公司的登记公司备付金账户中,再由该证券公司在回售资金到账日划付至投资者在该证券公司的资金账户中。
四、本次回售登记期的交易
本期债券在回售登记期内将继续交易。回售部分债券在回售申报日收市后将被冻结。
五、关于本次回售所付利息缴纳所得税的说明
1、个人缴纳企业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规定,本期债券个人(包括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者应缴纳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征税税率为利息额的20%。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3]612号)规定,本期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各付息网点在向债券持有人支付利息时负责代扣代缴。
2、非居民企业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对于持有“16文化01”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等非居民企业(其含义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根据2018年11月7日由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的《关于境外机构投资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108号)的规定,自2018年11月7日起至2021年11月6日止,对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取得的利息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上述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的范围不包括境外机构在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取得的与该机构、场外所有实际联系的债券利息。
3、其他投资者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对于本期债券其他投资者,其债券利息所得税自行缴纳。
六、咨询联系方式
1、发行人:上海新文化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虹口区东江湾路444号北区238室
邮编:200081
联系人:张津津
咨询电话:021-65871976
2、债券受托管理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联系人:赵军
联系电话:021-68801584
3、公司债券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2012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广场22-28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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