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关于无锡德林海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
发行注册环节
反馈意见落实函的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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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无锡德林海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发行注册环节
反馈意见落实函的回复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
根据贵所于2020年6月9日转发的《发行注册环节反馈意见落实函》(以下简称“落实函”)的要求,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本所”或“申报会计师”)作为无锡德林海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发行人”)的申报会计师,对落实函内容中涉及申报会计师的相关问题逐条回复如下:
(在本落实函所列问题的回复中,若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问题一 关于研发费用
发行人研发费用相关内部控制存在瑕疵。发行人无法区分兼职从事研发活动与借调参与研发活动人员辅助从事研发工作的实际时间和费用归集依据。发行人研发用料直接由供应商发货至各项目现场,存在未及时打印领料单、领料补签字、领料与实际研发项目不一致、研发材料对外销售缺失出入库记录等。研发费用相关会计核算存在瑕疵。发行人将兼职从事研发活动、借调参与研发活动人员的薪酬全部计入研发费用,未采用合理方法分摊,2017-2019分别为148.34万元、261.52万元、354.24万元。发行人2018年误将研发专用设备报废处置损失109.75万元计入研发费用。发行人2019年未从研发费用转出销售控藻船成本60.83万元。
请发行人规范研发支出的开支范围、标准、审批程序以及内部控制制度,并说明上述问题是否影响相关发行条件;并对上述涉及的会计差错予以更正。请保荐机构和会计师对上述事项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发行人说明】
(一)发行人研发支出的开支范围、标准、审批程序以及内部控制制度
1、公司研发支出开支范围、标准
报告期内企业研发支出均计入研发费用,公司研发费用包括为研发活动而发生的人员费、直接材料费、技术服务费、折旧与摊销、其他费用(含交通费、会议费、邮寄费等)。根据公司内控制度及《研发组织管理制度》规定的研发费用的范围和核算方法,公司研发费用的划分标准情况如下:
人员费:包括从事研发活动人员的工资、社保及奖金。
直接材料费:根据各研发项目的实际领料归集并核算材料费。
技术服务费:根据各研发项目研发过程中实际所需的技术咨询计入研发费用。
折旧与摊销:按照实际使用中的研发用固定资产计提折旧、无形资产计提摊销,折旧和摊销依据各项目领用材料的占比分配。
其他费用:依据各研发项目实际发生金额归集。
公司在研发项目立项后按照项目分别设置辅助明细,分别记录各个项目的研发支出,研发部门及财务部门逐级对各项研发费用进行审核,设立和更新研发项目台账,财务部门根据研发费用支出范围和标准,判断是否可以将实际发生的支出列入研发费用,在核定研发部门发生的费用时,根据公司制定的审批程序,由相关人员进行审批,并进行相应的账务处理。公司建立了研发相关内控制度并有效执行,确保了研发费用的独立核算。
2、公司研发支出审批程序以及内部控制制度
公司为了促进自主创新,增强核心竞争力,有效控制研发风险,实现发展战略,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企业内部控制制度》,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研发开发的组织管理制度》。主要规定如下:
(1)项目立项作业,研发部门根据市场调研、新产品提议发起立项申请,确立项目负责人并形成项目计划书(包括项目计划、市场分析、拟定产品组成、技术可行性、拟定参数、工艺、预算、财务分析等内容),相关研发中心负责人复核计划书并交由总经理批复,总经理下发批复意见,项目负责人组织讨论、修订、及确认后再次交由总经理批复,最终完成相关文档归档,立项阶段完成。
(2)项目执行作业,项目研发过程包括产品设计、研发、实验等环节,研发过程中项目负责人根据情况撰写研发进度报告,相关研发中心负责人复核后提交总经理批复。
(3)研发过程中规定了研发费用的支出范围,包括研发人员人工费用、直接消耗的材料、仪器设备折旧费用、租赁费及其他费用的列支范围。
①员工工资、奖金:根据项目计划书安排项目组成员,研发人员工资薪酬结合劳动合同与考评情况综合确定;奖金结合绩效考核与公司经营情况发放。2020年起,公司财务部每月根据研发人员清单,结合每月研发活动工时比例分配研发人员工资至研发费用,再对计入研发费用的人员工资分摊至研发项目。
②采购、消耗材料:研发项目负责人根据项目进程实际所需消耗的原材料在预算内以项目组名义发起材料采购申请(若超支预算需提前申请调整预算额度并经由总经理审批),交由技术总监审核后进入采购循环,该批原材料专用于本项目;在研发进程需要消耗对应材料时由项目组填制领料单,交由技术总监审核后准予领用。
③折旧费用:研发项目负责人根据项目实际需要合理申请使用公司原有仪器、设备,可在预算内以项目组名义提出设备、仪器采购申请(若超支预算需提前申
请调整预算额度并经由总经理审批),每月财务部根据设备、仪器实际使用的部
门将折旧费用分配至对应部门,研发部门按照材料消耗分摊至研发项目。
④其他费用支出包括技术服务费、办公费、试验费、交通及差旅等,研发人员需以项目名义发起费用申请,并根据金额适用的审批权限由对应层级领导进行审批;财务部根据批复意见复核金额,在费用实际发生时归集入研发支出。
(4)项目结束作业,项目负责人将研发结果编制成结题报告,根据技术产品的可行性决定是否申请专利,报相关部门审批。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费用中对人员费用的归集相对简化,造成部分兼职和临时研发人员费用归集方式不够细致。发行人已修改相应内部控制制度,并已在招股说明书“第八节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之“十、(五)利润表其他项目分析”修正披露上述楷体加粗内容。发行人内控制度健全且被有效执行,符合发行条件。
(二)关于发行人未及时打印领料单、领料补签字、领料与实际研发项目不一致、研发材料对外销售缺失出入库记录等情况的说明
1、发行人建立了物料管理信息系统,有效保证了采购量的准确
发行人建立了物料管理信息系统,作为ERP系统的子系统之一,有效保证了采购量的准确,做到按需采购,控制库存。通过ERP信息管理系统和采购管理制度,规范采购业务的运作,保证采购与财务人员按系统操作,使得各项采购流程能够被及时执行并记录。同时,公司的ERP系统能够有效防止领料单被未经授权情况下的人为篡改,保证单据记录的真实性。仓库保管员按审批后的研发支出申请填制出库单,出库单信息包括出库类别,出库单由系统自动编号。
系统拥有自动控制程序,有效防止了人为事后调整的风险,具体如下:研发支出的领料单在制单时出库类别选择“研发领用”,月末生成凭证时转至财务系统中的“研发费用”科目。因其他原因领用的物资生成凭证时会转至财务系统中的其他科目。系统生成凭证后,除非把领料单后续所有单据删除并重新录入,否则无法修改领料单。一旦修改领料单,系统会记录相关制单时间,显示跨期修改记录,且领料单的编号为系统自动编号,删除单据会导致编号异常。
2、未及时打印研发支出申请单与领料单的原因
国内湖泊类型众多,蓝藻水华暴发和产生环境危害的湖库的湖情、水情和藻情各具特点、治理目标不尽相同,针对不同湖泊采取的蓝藻治理和监控技术或方式亦有所差异。公司开立的部分研发项目需对国内各类型湖库进行水质检测、试验,面临研究和治理目标水体分布广、应急处置技术需求急迫等客观实际,从而,公司的研发活动常按分散式的方式开展,研发项目地理区域分布较广。研发活动主要由发行人母公司组织实施,部分采购物资由供应商直接发往研究目标水体所在地,研发项目人员在外地作业,且研发项目管理尚未纳入ERP信息管理系统,尚未能完全实现信息化办公。该种情形下,研发项目人员通常提前以电话、短信、微信、邮件等方式履行内部报批程序,事后再及时补办书面申请手续,从而存在部分申请单不能及时提交库管、未及时打印签章的情形。
外地作业研发项目人员先履行报批程序,再事后补办书面手续,补打支出申请单与领用单,是发行人在尚未完全实现研发活动管理信息化情形下,针对目前分散式研发特点采取的行之有效的管理方式。因研发项目材料领用严格经物料管理信息系统处理,事前报批以及事后补打支出申请单、领用单皆以物料管理信息系统领用品种、数量为依据,能够确保研发活动领用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准确性。
3、领料与实际研发项目不一致情况的说明
研发项目预算内的材料消耗,由研发项目负责人以项目组名义发起材料采购申请,交由技术总监审核后进入采购循环。在研发过程中,需要消耗对应材料时由项目组填制领料单。鉴于部分金额较小的材料具有通用性,项目组领料时按预计投入使用的研发项目填列领料单,待实际使用时则可能存在变更的情形。经比对领料记录与研发项目材料实际耗用量,存在领料时对应的项目与实际归集项目不一致的情形,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年度 2018年度 2017年度
领料与实际研发的项目不一致 177.55 45.71 5.99
2019年差异较大,主要系研发项目组计划领用157.52万元的船体,并投入表层水体藻源性颗粒有机物高效分离与处置技术研究与工程示范研发项目。但由于无锡太湖藻情较为紧急,无锡市蓝藻治理办公室希望移动式设备能尽早投入使用。为保障项目有序开展,公司将原本领用于上述研发项目的船体,紧急投入无锡市蓝藻治理办公室采购的应急快速控藻船装配,相关材料成本归集于存货及营业成本。由于研发用领料单已制单并经过审核,公司一般制单人员在物料管理信息系统中修改原始单据需将后续所有单据删除并重新录入,手续繁琐,故在发生上述不一致情形时,公司未在物料管理信息系统中对原始领料记录进行修改。除此以外,2017年-2019年,领料时对应的研发项目与实际归集项目不一致的金额较小。
上述事项系领料系统项目之间的分类事项,对报告期内财务报表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不会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4、研发材料对外销售缺失出入库记录情况的说明
(1)公司将研发样机费用化,未作为资产进行管理
报告期内公司设立的课题以前瞻性研发为主,研发过程中无法保证未来能够产生经济利益或证明其有用性,也没有将研究成果实际投入使用或出售的意图。因此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的要求,公司将在研究与开发阶段的支出均费用化,在相关支出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研发形成的样机通常用于原理验证和功能测试,基于样机取得的参数进行产品定型,故样机本身不具备特定的商业用途,用于样机开发投入的相关费用计入研发费用。由于报告期内公司的研发支出在发生时没有对应的客户合同,不能作为任何一个客户合同的直接成本,无法判断未来经济利益的流入情况,不满足《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中对存货确认的要求,公司将该部分研发支出计入当期费用。
(2)研发样机由研发中心负责管理,但未作为资产于ERP系统中登记出入库记录
公司研发活动产生样机的管理职能由研发中心承担,通常情况下公司不对外销售或处置样机,报告期内除销售给昆明滇池湖泊治理开发有限公司的泵源式压力控藻船以外,公司其他样机或闲置或继续用于研发活动,日常由专人负责管理,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其存放或使用情况。报告期内,公司研发样机管理有序,未发生遗失或损毁等情况。由于公司财务上将研发样机费用化,日常未将其作为资产进行财务、物流上的管理,ERP 系统中亦没有账外资产管理模块,因此亦未在ERP系统中记录样机的出入库情况。
综上,公司财务系统安全性较高,材料领用审批流程齐备,能够保证公司报告期研发费用领料过程的真实、完整,领料单不存在后期人为篡改、补充的情形。
(三)发行人将兼职从事研发活动、借调参与研发活动人员的薪酬全部计入研发费用,未采用合理方法分摊的情况说明
1、公司研发模式和人员情况
公司始终坚持“问题导向+技术驱动”的发展理念,建立起集技术研发、系统设计、装备集成、解决方案设计、运行维护服务提供为一体的全方位蓝藻治理服务体系。研发创新系发行人持续经营发展的根本动力,也是最重要的工作。公司研发主要分为前瞻性研究和定制化研发两大类。公司构建了主要管理人员领导、研发中心组织实施、全员参与的研发模式和研发管理体系,分管研发的副总经理
可以根据研发工作需要调动其他部门人员参与研发。负责公司经营的主要管理人
员日常工作亦以研发为主,主要精力用于提出问题、课题总体设计、组织科研攻
关以及组织协调。
前瞻性研究,主要系根据市场需求、行业技术发展前景,进行前瞻性应用技术的研发工作,加大核心技术储备。该类研究主要以研究课题形式进行,在研发实施过程中发生的支出按研究项目进行归集,计入研发费用。各类研究课题通常以公司主要管理人员牵头负责,以研发中心技术人员为核心,并根据研究需要调入其他部门人员参与。
定制化研发,主要系实际业务过程中,根据不同的地域环境和水质状况及客户对装备性能、功能等方面的要求,业务部门会同研发中心进行评估、立
项、技术研发、工艺和设备设计,形成高效能、低成本的蓝藻治理集成技术方
案,并委托第三方供应商进行定制化设备、部件试制,完成设备的性能和可靠
性测试后定型,并进一步对其各项参数指标进行调校。关于上述定制化研发中
发生的支出,发行人通过“存货—在产品”科目归集与之相关的人工等生产成
本,并不在研发费用核算。
2、公司目前对研发人员工资归集的具体情况
公司不对单个治理或运行维护项目设置独立的研发组,诸多研发工作较为复杂,需组织经验丰富的项目实施人员与管理人员参与,因此,报告期内公司存在不同部门员工互相借调的情况。除研发立项计划中安排的人员以外,隶属其余部门的员工借调至研发中心需通过公司员工借调流程,审批通过后对相关人员进行临时借调,人员原部门编制不变,仍在原部门进行考核。公司财务部门和人事部门每月按照人员借调通知、研发项目立项情况及考勤情况对相关费用进行复核,将相关人员当月的工资于研发费用归集。因为部分研发人员存在兼任其他职务的情况,公司财务人员出于简便考虑,在日常账务处理过程中采用如下方式对主要管理人员、研发中心技术人员及其他兼职研发人员的工资进行归集:
(1)未将所有参与研发活动的人员工资按工作时间进行费用分摊,而是选择部分具有代表性的研发人员,将其月度工资全部记于研发费用;
(2)部分借调后参与研发活动的一般人员、辅助人员工资仍于其原所属部门的费用归集;
(3)发行人实际控制人胡明明工资薪金全部归集于管理费用,其他主要管理人员马建华、胡云海、胡航宇工资薪金全部归集于研发费用;
(4)2017年、2018年将部分编制隶属于研发中心但实际从事其他部门工作的张晓君、毛峰、周赟等人的工资于管理费用或在建工程核算。
公司上述处理方式相对简化,以减少财务人员日常工作量为目的,但财务管理上不够精确。人员管理上,人事、研发、财务部门未及时沟通、更新兼职研发人员清单,造成部分兼职和临时研发人员费用归集方式不够细致。
3、对研发人员的各年度工资重新测算情况
公司对2016年-2019年所有参与研发活动的人员情况进行梳理,以研发项目进度表中按季度统计的每个研发人员实际工时作为依据,估算其每月研发活动工时比例,以此分配工资薪金,并测算对研发费用的影响,主要调整过程如下:
(1)重新测算归集于研发费用的5名主要管理人员工资
将胡明明、马建华、孙阳、胡云海、胡航宇等5名主要管理人员的工资进行分摊,按每月研发活动工时比例分配其工资薪金,重新测算后上述人员的工资薪金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年度 2018年度 2017年度 2016年度
研发费用-人员费用 204.42 194.10 110.17 39.62
对应人员当年工资合计 310.40 283.94 152.76 50.16
占比 65.86% 68.36% 72.12% 78.98%
胡明明、胡云海、马建华、孙阳、胡航宇近年的研发成果及参与研究课题情况如下:
①胡明明。胡明明作为主要发明人参与设计、研发了“一体化二级强化气浮分离浓藻浆的方法”、“一种蓝藻囊团破壁方法”、“蓝藻打捞方法及其装置”、“一种水体超饱和溶解氧增氧方法及超饱和溶解氧增氧系统”、“一种水生植物压榨装置”等多项发明专利;被江苏省人民政府授予“江苏省科学技术奖(二等)”(2013年);先后在《水资源保护》、《江苏水利》、《环境科学导刊》等专业期刊上发表了《巢湖水环境综合治理思路和措施》、《太湖蓝藻爆发现状及继续治理措施》、《滇池蓝藻暴发治理思路与措施》、《蓝藻藻华规模化清除技术应用研究》等学术文章,并参与编撰了《中国淡水湖泊蓝藻暴发治理与预防》一书。主持“原位加压控藻技术与装备研究”等多项国家重大科技专项子课题,并作为“太湖湖泛成因及防控关键技术与工程示范”项目主要完成人之一。
②孙阳。孙阳作为主要发明人参与设计、研发了“一体化二级强化气浮分离浓藻浆的方法”、“一种蓝藻囊团破壁方法”、“蓝藻打捞方法及其装置”、“一种水体超饱和溶解氧增氧方法及超饱和溶解氧增氧系统”、“一种水生植物压榨装置”、“一种蓝藻打捞及加压控藻船”等多项发明专利,参与多项国家重大科技专项子课题,先后在《水环境保护》、《环境科学导刊》等专业期刊上发表了《星云湖蓝藻现状及处理技术研究》、《蓝藻藻华规模化清除技术应用研究》等学术文章,并参与编撰了《中国淡水湖泊蓝藻暴发治理与预防》一书。主持“表层水体藻源性颗粒有机物高效分离与处置技术研究与工程示范”、“多功能监测控藻船”、“无锡市蓝藻打捞与处置信息化软件与硬件平台构建”、“泵源式压力控藻船研发”、“深井加压蓝藻灭除技术”等多项科研项目。
③马建华。马建华作为发明人,参与设计、研发了“蓝藻打捞方法及其装置”、“一种蓝藻囊团破壁方法”、“一种水体超饱和溶解氧增氧方法及超饱和溶解氧增氧系统”的发明专利,参与设计、研发了“一种蓝藻藻泥专用干化装置”、“移动式蓝藻打捞水上作业平台”等多项实用新型专利,并参与“多功能监测控藻船研发”、“无锡市蓝藻打捞与处置信息化软件与硬件平台构建”、“便携式蓝藻藻情检测技术研发”、“蓝藻智能化应急打捞示范”、“可升降式蓝藻防控浮坝的研究”多项研究课题项目。
④胡云海。胡云海作为发明人参与设计、研发了“一种水体超饱和溶解氧增氧方法及超饱和溶解氧增氧系统”的发明专利,参与设计、研发了“移动式蓝藻打捞水上作业平台”、“一种微纳米气泡发生装置”、“一种超饱和溶解氧增氧系统”等多项实用新型专利。胡云海先生系西南财经大学财经类专业本科毕业,擅长技术经济分析,以及研究问题发现、总体设计以及研发项目组织协调,参与了“深井加压蓝藻灭除技术”、“表层水体藻源性颗粒有机物高效分离与处置技术研究与工程示范”、“近岸蓝藻管道式收集装置研发”等多项研究课题。
⑤胡航宇。胡航宇作为发明人,参与设计、研发了发明专利“一种蓝藻打捞及加压控藻船”,参与设计、研发了“一种水体快速净化设备车”、“移动式藻水分离站及其车载式藻水分离装置”等多项实用新型专利。作为主要研究人员,参与无锡市水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试点项目的研究工作,负责藻水分离车的结构化及设备改进工作,并参与了“无锡市蓝藻打捞与处置信息化软件与硬件平台构建”、“蓝藻孢外多糖抗氧化产品研究”、“蓝藻智能化应急打捞示范”、“自动巡航水体
净化装置”等多个项目的研发工作。
(2)重新测算归集于研发费用的主要参与研发项目的人员工资
根据借调通知单、研发项目立项报告、隶属于研发中心的人员组织结构,将参与研发项目的人员薪酬进行分摊,按每月研发活动工时比例分配其工资薪金,于研发费用归集。对于未参与研发活动但隶属于研发中心的个别员工,其工资仍按实际工作职能,于管理费用或在建工程核算,重新测算后上述人员的工资薪金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年度 2018年度 2017年度 2016年度
研发费用-人员费用 316.61 202.99 138.16 84.77
对应人员当年工资合计 441.92 312.46 183.68 94.67
占比 71.64% 64.96% 75.22% 89.54%
(3)重新测算归集于研发费用的临时借调辅助人员工资
根据研发参与进度表,少量增加临时借调参与研发活动的辅助人员,按工时计算其研发活动中发生的工资薪金,重新测算后上述人员的工资薪金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年度 2018年度 2017年度 2016年度
研发费用-人员费用 56.83 37.47 19.01 10.58
对应人员当年工资合计 79.39 59.94 32.28 21.26
占比 71.58% 62.51% 58.90% 49.75%
根据上述调整,2016年-2019年研发费用中人员费用重新测算结果汇总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年度 2018年度 2017年度 2016年度
研发费用-人员费用(原) 581.28 436.35 273.77 154.70
模拟测算研发人员费用 577.86 434.55 267.35 134.96
差异 3.42 1.80 6.42 19.74
对所得税的影响(增加) 0.90 0.47 1.69 4.44
对净利润的影响(减少) 0.90 0.47 1.69 4.44
由上表可知,2016年-2019年全部参与研究课题的人员工资等薪酬按工时估算进行分摊后,模拟测算结果与公司目前账面中记录的研发人员费用差异不大,对净利润的影响较小,故未对财务报表数据进行调整。
2016年-2019年对所得税的影响由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差异导致,由于金额较小,故未对各年加计扣除情况逐年调整,公司拟于2020年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对上述相关情况进行补充申报。
(四)发行人2018年误将研发专用设备报废处置损失109.75万元计入研发费用的情况说明
1、研发用藻泥干燥与无害化处理等设备专用于研发项目的情况
2018年公司处置了一批研发专用设备,包括研发用藻泥干燥与无害化处理等设备,相关资产处置并非报废,相关损益109.75万元计入研发费用。
该类设备大部分于2015年购置,采购目的系专用于与蓝藻研究相关的研发项目。公司具有多年治藻经验,在藻水分离这一技术路线中,打捞系防止富营养化湖泊暴发蓝藻所导致水质恶化的重要应急措施。打捞蓝藻经过藻水分离站处理后获得含水率仍较高的藻泥,藻泥若不能得到有效处置则可能造成二次污染,随之成为新的环境问题,制约蓝藻治理工作的发展。因此,公司近年来试图利用蓝藻含有丰富的蛋白质等有机成分的生物特性,开发先进可靠、经济可行、安全环保、能够解决现有藻泥的蓝藻深度处理和资源化利用的技术。
由于公司在上述研发领域具有前瞻性,市场上没有直接的蓝藻干燥与无害化处理专用设备,故公司采购了污泥干燥及处理设备并对相关参数进行调整后投入使用。公司采购的该批设备先被公司用于开展蓝藻藻泥热泵冷凝干化技术研发活动,之后投入蓝藻孢外多糖抗氧化产品等项目的研究中,其设备原理主要利用制冷系统使湿热空气降温脱湿,同时通过热泵原理回收空气水份凝结潜热加热空气,利用热能收集循环使热能得到充分利用,设计适用于蓝藻的铺料量以及物料循环
时间,针对蓝藻含水率高的特性加强水分冷凝回收热量的环节,实现低能耗藻泥
干化。
2、相关研发设备情况
研发用藻泥干燥与无害化处理等设备处置时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名称 入账日期 会计政策 固定资 处置时 处置 净损失
折旧年限 产原价 净值 收益
无害化工程设备 2015/8/1 3-10年 356.48 152.39
反应罐K-1000L搪 2011年至 3-10年 38.07 13.40 56.03 109.76
玻璃等其他 2015年
合计 394.55 165.79 56.03 109.76
上述资产处置时净值为165.79万元,处置时获得的收益为56.03万元,产生损失109.76万元。
(1)相关资产处置的原因
在蓝藻藻泥降温脱湿、加热干化过程中,会释放硫化物等腐蚀性物质。2018年该研发项目完结,并进行了结题工作,上述研发用藻泥干燥与无害化处理等设备在腐蚀性工作状态中发生腐蚀开裂情况,而公司的研发活动对设备有精度、耐热度等方面有特殊要求。原预计使用时间5年的设备已老化,且对应的研发项目已完结,公司判断已无法在其他研发活动中继续使用,因此认为其已老化,在财务上对其调整了折旧年限并进行了处置。
(2)相关资产处置并非报废
公司处置上述资产时获得的收益为56.03万元。购买方购置上述设备主要投入污泥干燥的处置业务,相对于公司的研发活动,其对精度、耐热度的要求低,且设备本身即为污泥处理所设计,故仍可使用。因此,上述资产并非报废后处置,系设备老化后无法适用于高精度、耐热度的研发活动,但仍可用于污泥干燥处置,具有一定的使用价值。
3、会计处理方式
2018年上述设备在研发项目完结时发现其受到周围环境、工作原理等因素影响已老化,由于公司的研发活动对设备精度、耐热度等具有特殊要求,公司预计相关设备无法在其他研发活动中继续使用,原预计使用 5 年的无害化工程设备于购置时计划专用于研发活动,在运行3年后已无法继续用于研发。根据以上客观情况,公司于2018年进行了如下会计处理:
(1)公司于研发项目结题完结时对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进行调整,由5年变更为3年,相关折旧费用146.06万元于研发费用归集,会计分录如下:
借:研发费用146.06万元
贷:固定资产-累计折旧146.06万元
(2)资产的残值为原值的5%,即19.73万元,处置的收益56.03万元先抵减残值,剩余部分36.30万元冲减研发费用,会计分录如下:
借:应收账款65.00万元
借:固定资产-累计折旧374.82万元
贷:应交税费8.97万元
贷:研发费用36.30万元
贷:固定资产-原值 394.55万元
上述步骤合并后的会计分录如下:
借:研发费用109.76万元
借:固定资产-累计折旧228.76万元
借:应收账款65.00万元
贷:固定资产-原值 394.55万元
贷:应交税费8.97万元
公司实际账务处理时出于简便考虑,直接对固定资产进行处置并将与其收益的差额计入研发费用,未单独计提因使用年限变更而增加的折旧费用。两种账务处理方式过程有所差异但结果一致。
4、税务处理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八条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二条所称可以采取缩短折旧年限或者采取加速折旧的方法的固定资产,包括:(一)由于技术进步,产品更新换代较快的固定资产;(二)常年处于强震动、高
腐蚀状态的固定资产。公司缩短折旧年限的做法符合税法的相关规定,且相关研
发费用加计扣除已经过江苏方正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鉴证。
综合上述情况,相关会计处理符合研发项目、藻泥干燥与无害化处理设备的实际情况。公司判断相关设备老化已无法在其他研发活动中继续使用,因此在财务上对其进行折旧年限的调整,并采用未来适用法,相关资产处置并非报废,且处置时的收益先抵减残值,剩余部分冲减研发费用。由于折旧年限的变更仅涉及上述特定固定资产,不具有普遍性,且变更后的年限亦在公司会计政策规定的年限之内,未对会计政策进行变更。鉴于上述处理涉及金额较小,仅涉及特定固定资产,处置后对未来的生产经营不会产生重要影响,故,上述年限变更未作为重要会计政策或会计估计差异或变更进行披露。相关的会计处理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审计准则及相关规则的要求。
上述相关固定资产的购置意图及提前处置情况已于招股说明书“第八节、十一、(一)、3之(1)固定资产”中进行披露,并补充披露如下内容:
“在研发项目完结时发现其受到周围环境、工作原理等因素影响已老化,由于公司的研发活动对设备精度、耐热度等具有特殊要求,公司预计相关设备无法在其他研发活动中继续使用,原预计使用5年的无害化工程设备于购置时计划专用于研发活动,在运行3年后出现无法继续使用于研发活动的情况,因此公司对相应固定资产折旧年限进行调整后予以处置,相关折旧费用146.06万元于研发费用归集,处置收益56.03万元先抵减残值,剩余36.30万元冲减研发费用。上述折旧年限的变更仅涉及特定固定资产,不具有普遍性,且变更后的年限亦在公司会计政策规定的年限之内,不涉及会计政策的变更。”
(五)发行人2019年未从研发费用转出销售控藻船成本60.83万元的情况
公司已于招股说明书“第八节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之“五、报告期内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之“(十六)报告期内会计差错更正事项”对相关内容进行补充披露:
1、研发的泵源式压力控藻船对外销售的背景
2018年1月,发行人研发部门对“泵源式压力控藻船”进行立项研发。2018年中,研发领用了船体等主要材料,合计金额60.83万元。2018年末样机研发成功,完成了预定的研发目标。研发过程中,严格遵守研发费用的材料领用的内部控制审批流程,按项目归集,所有的研发支出均在研发费用——泵源式压力控藻船研发项目中归集。
2019年上半年,滇池藻情治理需求迫切,昆明滇池湖泊治理开发有限公司急需蓝藻治理设备。公司根据技术交流的信息对该样机进行改造,并加装了铲吸装置、曝气支架,将罩壳重新加工、油漆等后销售给昆明滇池湖泊治理开发有限公司,样机的改造费用均在昆明滇池湖泊治理开发有限公司采购项目的成本中归集。公司在2018年末结账时未预计到2019年由于滇池藻情治理需求迫切导致样机改造后对外出售的情况发生。2019年3月20日申报会计师对2016-
2018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进行了审计,审计报告出具日之前上述样机未
存在交付行为。
基于上述样机已实现销售,2019年对其进行产品化改造过程中新增的材料费较少,为充分体现收入成本配比原则,公司于2019年冲减了相应计入研发费用的材料成本,并计入该样机销售的营业成本,进行会计差错更正。
2、会计差错更正影响程度
研发样机对外销售差错更正对财务报表的影响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年度 2018年度 2017年度
营业成本 60.83 - -
研发费用 -60.83 - -
净利润 - - -
净资产 - - -
研发样机对外销售差错更正未对资产负债表及权益表产生影响。以前年度汇算清缴时加计扣除的材料成本预计对所得税的影响为6.84万元,金额较小,公司拟于2020年汇算清缴时进行补充申报。
上述会计差错更正,系发行人根据识别的更加可靠的信息对前期研发样机对外销售会计处理的调整,以更加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申报财务报表相关信息;发行人已采用追溯调整法调整报告期各期间/末财务数据,并在财务报告附注中予以披露,并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会计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会计差错更正系利润表科目之间的重分类,未对报告期内净利润、净资产产生影响。公司从严掌握会计准则要求,力求真实、准确、完整反映申报财务报表相关信息,不存在滥用会计政策或者会计估计以及因恶意隐瞒或舞弊行为导致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
形。
综上,报告期,发行人研发费用管理存有一定的瑕疵,但研发费用内控制度健全,并得到有效执行,能够保证研发材料领用真实、准确,人员费用归集不存在重大差异,亦不存在会计基础工作薄弱和内控缺失的情形,且发行人已针对性采取措施加强对研发活动的管理,内部控制得到有效加强,故发行人在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及相关内控方面符合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条
件。
(六)对研发领料申请、账外资产管理的相关内部控制的完善措施
针对研发项目管理尚未完全实现信息化,研发人员管理有待加强,以及研发费用归集需要进一步提高准确性、完整性等问题,发行人采取了相应的措施,进一步完善内部控制,具体如下:
1、完善电子化领料内部审批流程,并上线适用于手机、笔记本电脑等移动式研发管理信息系统,以应对研发项目地理区域分布较广、人员分散,无法及时签章领料书面申请的问题;
2、加强物流仓储、采购、研发与财务部门的沟通管理,以及事后监督检查力度,并将相关考核加入人员考评体系,避免领料与实际研发项目不一致的情况;
3、完善财务账外资产管理的内部控制制度,由财务部门建立账外资产管理账簿,留痕相应出入库记录;
4、加强人事、研发与财务部门关于研发人员借调、工资归集的协同交流,完善相应管理制度。每月由研发中心编制参与研发项目的人员名单及工时情况,并及时向人事部门报告,经审核后确定当月工资,交由财务部门复核并分别于隶属部门的费用归集入账;
5、建立研发样机对外销售的财务处理政策,加强研发费用归集口径的管理。
【申报会计师核查意见】
针对上述问题,申报会计师履行的主要核查程序如下:
1、查阅公司《研发开发的组织管理制度》,了解企业研发费用相关制度;
2、查阅公司报告期内研发项目清单、立项书、研发费用明细账;
3、访谈公司财务负责人,了解发行人研发费用的归集方式和核算方法,及研发成果形成资产的会计处理;
4、查看研发样机存放情况;
5、获取并查阅发行人与大理德林海员工花名册、人员借调通知、研发项目立项书,与披露的研发人员进行比对;
6、对公司总经理、分管研发副总经理以及研发中心负责人、销售负责人等管理人员进行访谈,了解发行人的研发及销售模式;
7、对参与研发主要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研究课题负责人、主要参与者进行访谈;
8、获取并查阅研发人员参与研发活动的工时统计表,与借调通知单、研发项目立项报告、由研发负责人签署的研发进度单进行核对,并对研发人员工资测算表进行复核;
9、获取并查阅2016年-2019年研发设备处置清单,核对相关资产处置收益、残值、处置时净值;
10、复核2016年-2019年研发设备处置时的折旧年限与公司会计政策制定的折旧年限情况;
11、比较领料申请单与实际研发项目的对比情况,了解差异原因。
经核查,申报会计师认为:
1、报告期,发行人研发费用管理存有一定的瑕疵,但研发费用内控制度健全,并得到有效执行,能够保证研发材料领用真实、准确,人员费用归集不存在重大差异,亦不存在会计基础工作薄弱和内控缺失的情形,且发行人已针对性采取措施加强对研发活动的管理,内部控制得到有效加强,故发行人在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及相关内控方面符合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条件;
2、藻泥干燥与无害化处理等设备专用于研发的目的。公司于2018年判断相关设备受到周围环境、工作原理等因素影响已老化,无法在其他研发活动中继续使用,在财务上对其进行折旧年限的调整,并采用未来适用法,计提的折旧相应归集于研发费用。之后对其进行提前处置,处置时的收益先抵减残值,剩余部分冲减研发费用。相关的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审计准则及相关规则的要求;
3、为充分体现收入成本配比原则,公司于2019年冲减泵源式压力控藻船样机研发耗用的材料成本,并计入该样机销售的营业成本,对泵源式压力控藻船研发样机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进行差错更正。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不影响发行人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及相关内控的有效性,对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不构成重大障碍。
问题二 关于藻水分离站收入确认时点问题
发行人双廊项目2017年4月开工,约定工期90天,工程验收时间2017年12月底,工程第三方评估2018年3月,评估合格后确认收入。从收入确认政策看,该合同金额重大,对2017、2018年度收入及利润影响较大,发行人未按重要性原则在招股说明书中完整披露不同约定下的收入确认政策,仅将收入确认政策归纳为“交付给客户并经验收之后确认销售收入”。
请发行人补充披露:不同权利义务下收入确认的具体原则和计量方法,请保荐机构和会计师对重大合同收入确认时点的合规性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发行人说明及补充披露】
(一)大理双廊藻水分离站项目收入确认与验收情况
大理双廊藻水分离站合同签订于2017年3月,约定整体工期为90天,项目于2017年12月经过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监督单位及邀请单位共同验收,签章确认同意对主体部分的初步验收。
根据合同约定,藻水分离站需试运行一年经第三方评估合格后客户才会支付项目款项。根据会计准则对收入确认的相关规定,收入只有在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从而导致企业资产增加或者负债减少、且经济利益的流入额能够可靠计量时才能予以确认,故,公司未在初步验收时间即2017年年末确认收入。2018年3月,客户委托北京师范大学对大理双廊藻水分离站的运行情况与效果进行评估,根据评估报告的描述“洱海蓝藻应急控制工作启动较为及时,设备布局基本合理,对控制洱海蓝藻类水华发生发挥了重要作用”。上述评估结果经过客户大理洱海
保护投资建设有限责任公司签章确认。公司据此对大理双廊藻水分离站项目的收
入进行了确认。
(二)发行人重大项目的收入确认与验收情况
收入金额大于500万元项目试运行开始时间及项目验收时间列示如下:
2019年度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项目开始 试运行开始 项目验收 收入
时间 时间 时间
2018 年洱海蓝藻控制与应
急工程-挖色藻水分离站示 2018/5/18 2018年8月 2019/2/28 3,207.35
范工程
龙门藻水分离站提升改造 2018/12/26 2019年4月 2019/5/27 2,722.47
及运行项目
星云湖藻水分离站设备采 2019-4-2 2019年7月 2019/9/9 2,641.57
购及附属设施工程
宜兴八房港改造 2019-5-7 - 2019/10/18 1,791.24
巢湖沿岸蓝藻臭味防控强
化项目设计施工一体化工 2019-4-29 - 2019/9/28 1,365.14
程
十八湾沿线蓝藻离岸打捞
应急处置工程(一期)施工 2019-9-10 - 2019/12/25 972.08
标段
2018年度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项目开始 试运行开始 项目验收 收入
时间 时间 时间
长临河镇藻水分离站新建工 2017/6/6 2018年6月 2018/7/19 4,044.19
程设备采购(含安装)
长临河镇藻水分离站新建工 2017/6/9 2018年6月 2018/7/19 2,865.57
程站外设备(含安装)
洱源西湖蓝藻应急治理藻水 2018/4/9 - 2018/6/30 2,855.49
分离站设备采购
验收时间:
大理洱海蓝藻水华应急治理 2017/4/1 2017年10 2017/12 2,261.56
设备采购-双廊藻水分离站 月 试运行后评估:
2018/3
2017年度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项目开始 试运行开始 项目验收 收入
时间 时间 时间
中庙街道藻水分离站新建工 2017/8/25 - 2017/12/21 6,945.13
程设备采购及安装
一般情况下,公司提供的蓝藻治理技术装备根据与客户约定的验收标准,如藻水分离站日的处理能力、蓝藻去除率、蓝藻含藻量等,经过安装、调试与试运行后,出具验收报告,公司依据验收报告确认收入。若合同明确约定项目在验收后还需进行试运行、第三方评估或检测才能付款或最终验收的,公司依据客户出具的验收报告,以及第三方出具的评估或检测报告确认收入。
(三)收入确认具体原则和计量方法
公司已于招股说明书“第八节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之“五、报告期内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之“(二)收入确认原则和计量方法”对相关内容进行补充披露:
原表述:
“销售商品收入确认的具体政策:本公司销售的商品主要是蓝藻治理技术装备集成,在蓝藻治理技术装备集成交付给客户并经过验收之后确认相应销售收入的实现。
收入项目 收入确认方法
岸上站点藻水分离系统集成 公司完成岸上站点技术装备集成及其相关的安装工
作后,由客户组织验收并出具验收报告后确认收入
移动式技术装备 公司完成移动式技术装备集成及其相关的组装工作
后,由客户组织验收并出具验收报告后确认收入
”
修订后表述:
“销售商品收入确认的具体政策:本公司销售的商品主要是蓝藻治理技术装备集成,在蓝藻治理技术装备集成交付给客户并经过验收达到合同约定的目标之后确认相应销售收入的实现。具体收入确认方法如下:
A:一般情况下,公司完成蓝藻治理技术装备的安装或组装工作,经调试、试运行后由客户组织验收并取得验收报告后确认收入;
B:若合同明确约定项目在验收后还需进行试运行、第三方评估或检测才能付款或最终验收的,公司依据客户出具的验收报告,以及第三方出具的评估或检测报告确认收入。
公司各产品的经营特点与主要包含的技术指标要求如下:
产品 主要包含的技术指标要求 经营特点
岸上站点藻水分离系统 日处理能力、蓝藻去除 公司提供的蓝藻治理技术装备
集成 率、蓝藻含藻量或出水水 呈现定制化的特点,安装之后一
质 般需经过调试、试运行等验收测
试,过程中客户、监理单位或其
车载及组合式 处理效率、蓝藻去除率或 聘请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可能会
移动式 藻水分离装置 藻泥含水量指标 对相关装备是否达到合同约定
技术装 蓝藻加压控藻 的技术指标进行检测,待上述验
备 船 处理效率或作用范围 收过程通过后客户出具验收报
水动力控藻器 告。
”
【申报会计师核查意见】
针对上述问题,申报会计师履行的主要核查程序如下:
1、获取并核对发行人销售合同、验收报告,查看合同条款与实际工期、验收报告相关信息是否一致,分析项目工期合理性,检查是否存在提前确认收入的情况;
2、与发行人管理层访谈,了解蓝藻治理整装集成技术装备业务的盈利模式、合同签订情况、项目周期等情况。
经核查,申报会计师认为:发行人已相应修改收入确认的具体原则,明确了在不同情形下蓝藻治理技术装备集成交付、调试验收,并达到合同约定目标之后对销售收入确认的不同依据,收入确认时点满足收入确认的条件以及合同约定,符合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问题三 关于应收账款与收款政策匹配性问题
发行人部分客户未严格按照合同付款条件及时支付款项,发行人部分客户合同付款条件与审计决算挂钩,发行人运维服务业务合同一般仅约定结算时
间,未约定付款时间。发行人装备集成业务产生的应收账款存在逾期未收回情
况。请发行人对蓝藻治理技术装备集成业务以及运维服务业务项目的进度、付
款条件、信用政策、结算方式、结算周期、回款情况进一步梳理,补充相关信
息披露并做好风险揭示。
请发行人补充披露:(1)应收账款内控制度、催收制度及执行情况,客户资金周转出现困难时是否及时计提坏账准备;(2)截至目前逾期应收账款超期账龄(精确到月)情况、可回收性及坏账准备计提充分性。(3)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的情况。请保荐机构和会计师对上述问题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发行人补充披露】
公司已于招股说明书“第八节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之“十一、(一)、2、(2)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中补充披露相关内容,并删除部分与本次补充披露重复的内容:
(一)应收账款内控制度、催收制度及执行,以及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1、公司应收账款内控制度、催收制度及执行情况
(1)内控制度与催收制度
公司通过对客户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走访、现场服务、定期对账等方式,深入客户一线了解客户的情况。对于装备集成销售后需要为其提供运行维护业务的客户,公司与其达成持续良性的合作关系,以及均为政府部门或国有企事业单位,资信状况良好,回款具有保障。
公司已建立了有效《财务管理制度》,对每个项目均会指派相应负责人员于项目付款节点与客户联系,确定付款金额及付款时间等相关事项,定期或不定期对项目款项催收。其中对应收账款的具体管理制度如下:
①分析金额较大的应收账款形成原因及处理情况,跟进包括催收或上诉的进度情况;
②分析本期未取得货款的收入占总销售收入的比例,如比例较大的应说明原因;
③季度、年度对应收账款进行账龄分析,予以分类说明;
④项目负责人在合同约定的收款节点联系客户确定收款时间和金额,通知财务收款,不能及时收回的需了解原因并通知分管领导和财务负责人。
(2)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有效执行了上述应收账款的内控管理制度,主要包括:
①已指定应收账款专员负责应收账款的分析工作,其主要工作除记账以外,主要包括于月末结账后对应收账款余额、收入占比情况进行分析,对异常或金额较大的款项查找原因,并与项目负责人进行沟通,了解项目、合同约定情况以及应收账款未来预计的回款时间等。
②将回款率纳入项目人员考核指标,间接影响其绩效奖金。项目负责人对客户进行定期、不定期走访,了解客户资金状况、经营情况等,并结合合同约定收款节点综合判断应收账款的可回收性,不能及时收回的会通知分管领导和财务负责人,由财务部门判断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的完整性,上述汇报由项目负责人每月执行一次。
上述应收账款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有效执行控制了公司应收账款的规模,加大了回款力度。公司设立至今,未产生任何大额坏账损失,报告期各期末七成以上应收账款账龄在一年以内。
2、客户资金周转未出现重大困难,公司应收账款具有保障,坏账准备计提充分
发行人的客户均为政府部门或国有企事业单位,其中国有企事业单位也多为地方政府投资管理平台,系承担太湖、巢湖、滇池、洱海等湖库蓝藻治理重任的负责人,上述湖库系我国极为重要的淡水湖库,藻情严重、蓝藻治理任务繁重、时间紧迫,相关的项目资金来源于中央、省、市等各级政府筹措的专项治理资金,而蓝藻的治理主要产生社会效益而非一般经济意义上的收益,财政专项资金整体结算流程严谨有序,款项的最终收回具有保障。公司各项目负责人与客户保持紧密沟通,各报告期内基本按照双方约定的信用期进行回款,截止本回复出具日,未发现主要客户资金周转出现重大困难的情况,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充分。
(二)截至目前逾期应收账款超期账龄(精确到月)情况、可回收性及坏账准备计提充分性
1、截至目前逾期应收账款超期账龄(精确到月)与可回收性情况
2017年末、2018年末和2019年末,发行人应收账款余额账龄在一年以内的占比分别为77.71%、79.18%和84.27%。2017-2019年发行人营业收入累计为62,310.04万元,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累计为56,548.07万元,整体来看,资金有序收回,情况良好。
2019年末应收账款余额大于100万元项目占比为96.09%,相关项目的应收账款账龄以及期后回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12/31 期后回款 2020/5/31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0-6个月 11,338.81 57.79 2,989.76 8,349.06 52.21
7-12个月 5,421.93 27.64 342.48 5,079.46 31.76
1-2年 13个月 246.43 1.26 87.87 158.56 0.99
16个月 1,478.15 7.53 - 1,478.15 9.24
18个月 396.32 2.02 - 396.32 2.48
2-3年 25个月 375.42 1.91 - 375.42 2.35
3-4年 37个月 208.04 1.06 208.04 - -
4-5年 49个月 154.35 0.79 - 154.35 0.97
合计 19,619.45 100.00 3,628.15 15,991.30 100.00
注:回款情况统计至2020年5月。
2020年第一季度受国内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以及政府管控及防范疫情措施影响,公司客户的生产经营活动有所延后,导致回款有一定推迟。目前客户生产经营活动以及公司回款已基本恢复正常。截至2020年5月31日,尚未回款的2019年末应收账款账龄大部分在一年以内,其中一年以内的占比达到
83.97%。
(1)信用期逾期情况分析
公司报告期各年末应收账款余额较大,按各项业务经营特点分析如下:
①蓝藻治理运行维护业务。公司收取的运行维护费用定期根据藻泥处理量和设备运行时长确认,公司的运维客户主要为政府部门或其授权方。报告期内,公司该业务回款情况一般根据协议约定各有不同,江苏地区按季度于每季初由公司上报上季度运行情况,于双方确认之后申报相应款项;安徽地区一般于运行维护中期结算大部分款项,按合同约定时间对运行维护情况进行核对,审计手续完成后付清全部款项;云南地区一般按月度或季度确认款项,少数合作稳定且信用良好的客户将适度给予延长信用期。上述核对结算完成后,双方申报及审批程序均需要一定时间,导致期末应收账款余额较大。
②蓝藻治理技术装备集成业务。客户根据装备集成业务合同分阶段付款。公司装备集成实施阶段根据技术复杂程度、业务类型的不同而有所不同,总体时间不超过一年,实施完成后公司根据客户的要求进行安装调试与试运行等程序,待交付验收后确认收入。通常情况下,合同约定预收款比例为10%至30%,技术装备试运行、验收前该等预收款项基本能够到位;设备试运行或正式完成验收后收取至合同总价的75%至90%;余下10%至25%作为质量保证金与尾款,尾款部分待专项决算审计后支付,质保金部分通常在质保期满支付。
以较为典型的中庙街道藻水分离站项目为例,业务与收款具体流程如下:
向供应商下达采购
需求(设计图纸、
技术参数等)
获取市场信息
外购零部件、设备
编制项目标书 中标(签订合同) 装备验收 质保期
设备集成、整机
装配调试
投标/商业谈判
20% 现场安试装运调行试、 65% 15%
预收货款 收取货款 收取或质尾保款金
项目承接 项目实施 项目验收 质保
6个月 6个月
上半年 下半年 年末 次年
公司客户基本为政府部门或国有企事业单位,其中,国有企事业单位也多为地方政府投资管理平台,系承担太湖、巢湖、滇池、洱海等湖库蓝藻治理重任的责任人,相关项目资金来源于中央、省、市等各级政府筹措的专项治理资金,财政专项资金整体结算流程严谨有序。一般而言,客户与公司于合同中明确约定分阶段付款以及付款时点。因公司蓝藻治理业务主要满足政府公共需
求,客户对与公司之间发生的业务严格按照政府公共项目进行管理,各种程序
要求细致、严谨,诸如设备进场、验收、竣工决算、审计决算以及付款皆有一
系列规范流程、手续较为复杂。通常,合同执行过程中,公司需按照客户要求
履行完毕各个时点政府项目管理流程之后,方视为达到付款时点、满足付款条
件。在达到合同约定的付款时点、满足付款条件情形下,双方即进入款项的结
算流程,由发行人开具发票,提请对方付款,客户履行内部付款程序后予以支
付。基于公司与各类客户的长期合作经验、收款风险判定,公司将主要客户的
信用期设置为开票后60天,待双方约定的付款条件达成后即进入结算、开票程
序,自合同约定付款日至结算开票期间,公司会与客户保持紧密沟通,及时了
解客户资信与款项落实情况,以便更有效率地采取催收措施保障款项最终能及
时收回。
报告期,合同执行过程中,公司因根据合同要求履行完毕各个时点政府项目管理流程耗时较长,应收账款余额较大,部分期限较长,但一旦完成程序、满足付款条件,发行人即开票,且绝大多数款项在开票后2个月内到账,从而发行人应收账款基本在信用期内收回,不存在大量逾期。发行人存在少量相对较长时间未能收回的款项,则主要是质保金,和因审计决算尚未完成达不到收款条件而暂无法收取的尾款,且因客户属于政府或事业单位、国企,亦不存在较大的无法收回的风险。
(2)应收账款账龄情况分析
①应收账款账龄在1年以内的主要项目
2019年末,账龄在1年以内的应收账款主余额要由龙门藻水分离站提升改造及运行、星云湖藻水分离站设备采购及附属设施工程、巢湖沿岸蓝藻臭味防控强化项目设计施工一体化工程、大理洱海挖色藻水分离站示范工程等项目形成。相关项目于2019年陆续验收,主要集中于滇池、洱海、巢湖、星云湖等国内重要湖库。即使一定程度上受到疫情的负面影响,上述应收账款仍在有序收回过程中,2020年1-5月公司收到的累计回款金额为3,332.24万元,占比达
19.88%。
②应收账款账龄在1-2年的主要项目
2019年末,应收账款账龄在1-2年的主要项目列示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客户 余额
2018年洱海蓝藻水华控制与应急工程 大理洱海保护投资建设有限责任 1,478.15
设备采购 公司
长临河镇藻水分离站新建工程设备采 合肥东部新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234.59
购(含安装)
长临河镇藻水分离站新建工程站外设 合肥东部新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161.73
备(含安装)
滇池外海东岸水域蓝藻藻泥应急采购 昆明滇池湖泊治理开发有限公司 111.66
大理洱海蓝藻控制与应急工程及设备 大理洱海保护投资建设有限责任 57.30
运行委托运行合同 公司
车载移动式藻水分离装置购置及委托 昆明滇池湖泊治理开发有限公司 77.47
运营项目合同
合计 2,120.90
洱海蓝藻水华控制与应急工程设备项目合同约定质保期为一年,10%质保金约300万元已于2019年末达到付款条件,其余部分为剩余尾款。上述质保金与尾款受客户财政专项资金到位时间限制与严格的资金审批流程影响,相应款项尚在资料审核与结算过程中。
长临河镇藻水分离站新建工程设备采购与站外设备项目合同约定质保期为两年,目前尚未收回的款项主要系质保金,相应技术装备尚在质保期内,款项尚未与客户结算。
滇池外海东岸水域蓝藻藻泥应急采购项目合同约定经全过程跟踪造价咨询单位审核后,款项按季支付至已完工结算价的80%;项目完工验收合格并完成相关资料归档后,尾款以项目审计结果为依据,一次性无息支付。目前项目尚在资料归档和审计结算过程中。
大理洱海蓝藻控制与应急工程及设备运行委托运行项目款项57.30万为尾款,截止本回复出具日已收回。
车载移动式藻水分离装置购置及委托运营项目合同约定质量缺陷责任期为一年,约23万元质保金于质量缺陷责任期满后支付,另外,运营费的15%待合同期满提交结算资料无异议付清尾款,合同期满日为2018年12月31日。2019年末质量缺陷责任期已截止。目前项目尚在资料归档和审计结算过程中。
③应收账款账龄在2-3年的主要项目
2019年末,应收账款账龄在2-3年的主要项目列示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客户 余额
中庙街道藻水分离站新建工程设备采购及安 巢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 375.42
装 局
中庙街道藻水分离站新建工程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合同约定质保期为三年,5%质保金约4百余万元待质保期满后支付。2017年末中庙街道藻水分离站交付验收,2019年末相应技术装备尚在质保期内。目前,公司已开始进行款项的结算工作。
④应收账款账龄在3-4年的主要项目
2019年末,应收账款账龄在3-4年的主要项目列示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合同甲方 余额
壬子港藻水分离站陈藻工艺改造及能力 无锡市滨湖区水利重点工程建设管 208.04
提升工程 理处
壬子港藻水分离站陈藻工艺改造及能力提升工程项目约定于验收合格后分三年分期结算,第二年付至合同价的70%,余款180余万元在第三年按审定价一次性付款,该项目于2016年末交付验收,2019年末正处于结算过程中,截止本回复出具日相应款项已收回。
⑤应收账款账龄在4-5年的主要项目
2019年末,应收账款账龄在4-5年的主要项目列示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客户名称 金额
无锡藻水分离站能力提升项目 无锡市重点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处 154.35
合计 154.35
上述款项系无锡藻水分离站能力提升项目尾款,由于审计结算结果尚待确认导致客户未对相关款项进行支付,公司财务及项目人员与客户正密切跟进款项的回款进度。公司已严格按照坏账准备政策对其计提80%的坏账准备。
2、项目回款情况统计
截止2020年5月31日,发行人报告期内应收账款累计借方发生额在200万元以上项目的实际回款情况统计如下:
单位:万元,%
应收账款借 回款比 2020/5/31
项目名称 客户 时间 方发生额 回款 例 应收账款
余额
中庙街道藻水分离站 巢湖市住 2017年 8,151.59
新建工程设备采购及 房和城乡 2019年 -8.53 7,767.64 95.39 375.42
安装 建设局
长临河镇藻水分离站 合肥东部 2017年 3,043.48 4,457.18 95.00 234.59
新建工程设备采购 新城建设 2018年 1,676.52
应收账款借 回款比 2020/5/31
项目名称 客户 时间 方发生额 回款 例 应收账款
余额
(含安装) 投资有限 2019年 -28.23
公司
大理洱海 2017年 1,666.52
大理洱海蓝藻水华应 保护投资 4,484.36 99.50 22.56
急治理设备采购 建设有限 2018年 2,840.40
责任公司
昆明滇池
龙门藻水分离站提升 湖泊治理 2019年 3,809.36 871.62 22.88 2,937.74
改造工程(EPC) 开发有限
公司
2018 年洱海蓝藻控 大理洱海
制与应急工程-挖色 保护投资 2019年 3,705.44 1,660.00 44.80 2,045.44
藻水分离站示范工程 建设有限
合同 责任公司
玉溪市江
星云湖藻水分离站设 川区星云
备采购及附属设施工 建设投资 2019年 3,559.83 3,420.06 96.07 139.77
程 开发有限
公司
长临河镇藻水分离站 合肥东部 2017年 2,341.93
新建工程站外设备 新城建设 2018年 900.57 3,072.78 95.00 161.73
(含安装) 投资有限 2019年 -7.99
公司
2018 年洱海蓝藻水 大理洱海
华控制与应急工程设 保护投资 2018年 2,956.30 1,478.15 50.00 1,478.15
备采购 建设有限
责任公司
大理洱海蓝藻控制与 大理洱海 2018年 1,005.22
应急工程及设备运行 保护投资 1,078.35 37.41 1,804.36
委托运行合同 建设有限 2019年 1,877.49
责任公司
洱源县洱 2018年 817.71
海保护投
洱源西湖运行 资开发运 1,971.50 86.39 310.48
营有限责 2019年 1,464.27
任公司
北京建工
宜兴八房港改造 土木工程 2019年 1,952.45 1,171.47 60.00 780.98
有限公司
滇池重点区域蓝藻打 昆明滇池 2019年 1,886.19 1,218.55 64.60 667.65
捞处置工程 2019- 湖泊治理
应收账款借 回款比 2020/5/31
项目名称 客户 时间 方发生额 回款 例 应收账款
余额
2020 设施运行维护 开发有限
项目 公司
2018 年蓝藻应急打 昆明滇池 2018年 92.96
捞处置工作蓝藻处置 湖泊治理 1,173.05 69.17 522.72
设备购置 开发有限 2019年 1,602.80
公司
2019 年洱海蓝藻控 大理洱海
制与应急处置工程- 保护投资 2019年 1,534.50 50.00 767.25
集装式组合藻水分离 建设有限
装置 责任公司 767.25
合肥市包
巢湖沿岸蓝藻臭味防 河区重点 2019年 1,488.00 - 1,488.00
控强化项目设计实施 工程建设
管理中心
应急快速控藻船购置 无锡市蓝
项目 藻治理办 2019年 1,279.00 959.25 75.00 319.75
公室
包河区巢湖沿线蓝藻 合肥市包
打捞、分离、处置服 河区环境 2019年 1,136.07 1,136.07 100.00 -
务采购合同 保护局
洱源西湖蓝藻水华应 洱源县环 2017年 1,118.06 1,118.06 100.00 -
急治理设备采购 境保护局
十八湾沿线蓝藻离岸 无锡市重
打捞应急处置工程 点水利工 2019年 1,059.57 527.16 49.75 532.41
(一期)施工标段 程建设管
理处
巢湖市中庙藻水分离 合肥市巢 2018年 405.54
站运行管理合同 湖市生态 2019年 541.66 773.28 81.64 173.91
环境分局
长临河藻水分离站蓝 肥东县环 2018年 363.35
藻打捞、分离、处置 境保护局 2019年 540.73 841.67 93.10 62.41
服务
2019 年大理市洱海 大理洱海
蓝藻控制与强化应急 保护投资 2019年 786.50 786.50 100.00 -
设备采购 建设有限
责任公司
四站运行管理(对杨 无锡市蓝
湾、锦园、黄泥田、 藻治理办 2019年 675.87 626.95 92.76 48.92
渔港四个藻水分离站 公室
运行管理)
包河区塘西河藻水分 合肥市包 2018年 652.83 652.83 100.00 -
应收账款借 回款比 2020/5/31
项目名称 客户 时间 方发生额 回款 例 应收账款
余额
离港运行管理项目 河区环境
保护局
无锡市蓝 2017年 12.40
四站运行管理 藻治理办 2018年 619.88 632.28 100.00 -
公室
车载移动式藻水分离 昆明滇池 2018年 557.04
装置购置及委托运营 湖泊治理 479.57 81.42 109.47
项目合同 开发有限 2019年 32.00
公司
包河区派河口藻水分 合肥市包 2017年 159.91
离站运行管理合同 河区环境 2018年 418.09 578.00 100.00 -0.00
保护局 2019年 0.00
无锡市滨 2017年 29.06
河埒街道河埒浜黑臭 湖区河埒 2018年 174.33 350.00 92.66 27.72
水体整治 街道办事 2019年 174.33
处
石柱土家
藤子沟水库设备采购 族自治县 2019年 365.00 328.50 90.00 36.50
水利局
石柱县藤子沟蓝藻打 石柱土家
捞船设备采购合同 族自治县 2019年 355.00 319.50 90.00 35.50
水利局
昆明滇池 2018年 235.10
滇池外海东岸水域蓝 湖泊治理 154.02 44.77 190.01
藻藻泥应急采购 开发有限 2019年 108.93
公司
湖州太湖
湖州太湖旅游度假区 旅游度假
蓝藻分离站设备改造 区管委会 2017年 318.00 302.10 95.00 15.90
更新项目 建设与交
通局
湖州太湖
度假区蓝藻防治加压 旅游度假
控藻船采购项目 区公用事 2019年 265.00 238.50 90.00 26.50
业管理中
心
无锡市滨 2017年 148.02
七里堤运营 湖区马圩 236.78 100.00 -
水利农机 2018年 88.76
站
合计 60,948.81 45,632.97 74.87 15,315.84
由上表可知,报告期内,公司各项目回款情况良好,均在良性回款过程中,截止2020年5月31日累计回款占比达74.87%。
3、坏账准备计提充分性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按照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计量坏账准备,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
可比上市公司 1年以内 1-2年 2-3年 3-4年 4-5年 5年以上
博世科 5 10 20 50 80 100
中环环保 5 10 30 50 80 100
维尔利 5 10 30 50 80 100
邦源环保 5 10 30 50 80 100
公司 5 10 30 50 80 100
注:巴安水务未披露2019年末各账龄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的计提比例;公司、
维尔利六个月以内应收账款不计提坏账准备。
由上表可知,2019年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后,公司按照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计量坏账准备的比例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接近,符合行业惯例。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及可比上市公司应收账款余额各年账龄分布列示如下:
单位:%
可比上市公司 1年以内 1-2年 2-3年 3-4年 4-5年 5年以上
博世科 59.32 26.95 9.88 1.92 1.23 0.70
中环环保 84.23 11.15 2.52 0.46 0.06 1.58
维尔利 61.16 20.90 9.21 3.89 1.21 3.63
巴安水务 57.15 19.05 1.98 5.27 3.12 13.43
邦源环保 100.00 - - - - -
公司 84.27 11.54 2.05 1.34 0.80 -
由上表可知,截至2019年12月31日,账龄在1年以内的应收账款占比为84.27%,低于邦源环保,高于其余可比上市公司。公司设立至今,未产生任何大额坏账损失,形成呆坏账的风险小。
(三)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的情况。
根据新的金融准则,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以此为基础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按照账龄使用迁徙率模型,考虑前瞻性信息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具体方法为2019年12月31日确认的预期信用损失使用2015-2019年五期数据进行迁徙率及损失率的计算,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率时公司根据历史经验假设3年以上应收账款损失率为100%。具体计算过程如下:
2019年度预计损失率
账龄 2018年末应收账 2019年收回金额(万 实际收回率 历史迁徙率
款余额(万元) 元)
A B C=B/A D=1-C
1年以内 10,230.11 7,873.79 76.97% 23.03%
1至2年 2,120.61 1,701.26 80.23% 19.77%
2至3年 406.93 133.30 32.76% 67.24%
3年以上 161.85 - 0.00% 100.00%
合计 12,919.51 9,708.36
2018年度预计损失率
账龄 2017年末应收账 2018年收回金额(万 实际收回率 历史迁徙率
款余额(万元) 元)
A B C=B/A D=1-C
1年以内 8,846.43 6,725.82 76.03% 23.97%
1至2年 1,647.26 1,240.33 75.30% 24.70%
2至3年 889.65 727.80 81.81% 18.19%
3年以上
合计 11,383.34 8,693.95
2017年度预计损失率
账龄 2016年末应收账 2017年收回金额(万 实际收回率 历史迁徙率
款余额(万元) 元)
A B C=B/A D=1-C
1年以内 3,418.00 1,770.74 51.81% 48.19%
1至2年 1,388.37 498.72 35.92% 64.08%
2至3年
3年以上
合计 4,806.37 2,269.46
2016年度预计损失率
账龄 2015年末应收账 2016年收回金额(万 实际收回率 历史迁徙率
款余额(万元) 元)
A B C=B/A D=1-C
1年以内 4,983.57 3,595.19 72.14% 27.86%
1至2年 178.61 178.61 100.00% 0.00%
2至3年 102.29 102.29 100.00% 0.00%
3年以上 - -
合计 5,264.46 3,876.09
2016-2019年平均预计损失率
账龄 2016-2019年平 不考虑调整因素计算历史 前瞻性 调整后
均历史迁徙率 损失率 调整 损失率
I J K= I*(1+J)
1年以内 24.61% A 0.91% H=A*G - 0.91%
1至2年 21.71% B 3.71% G=B*F - 3.71%
2至3年 17.09% C 17.09% F=C*D - 17.09%
3年以上 100.00% D 100.00% E=D - 100.00%
根据预计损失率计提的2019年12月31日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列示如下:
账龄区间 预期信用损失率 金额(万元) 坏账准备(万元)
(%)
1年以内 0.91 17,206.45 157.10
1-2年 3.71 2,356.32 87.42
2-3年 17.09 419.35 71.65
3年以上 100.00 435.48 435.48
合计 - 20,417.59 751.65
根据账龄计算法计提的2019年12月31日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列示如下:
账龄 账龄分析法预计损 金额(万元) 坏账准备(万元)
失率(%)
0-6个月 - 11,744.47 -
7-12个月 5.00 5,461.98 273.10
1-2年 10.00 2,356.32 235.63
2-3年 30.00 419.35 125.80
3-4年 50.00 273.63 136.82
4-5年 80.00 161.85 129.48
5年以上 100.00 - -
合计 - 20,417.59 900.83
由上述计算可知,公司结合历史款项收回率、运用迁徙法计算的预期信用损失较按账龄分析法计提的坏账准备小,考虑到公司客户质量以及信用状况与往年相比未发生重大变化,基于谨慎性和前后一致性原则,公司仍采用原账龄分析法下的计提比例作为预期信用损失率。按账龄划分档次提取坏账准备政策中各档次的计提比例与同行业计提比例相似,亦符合行业惯例。
【申报会计师核查意见】
针对上述问题,申报会计师履行的主要核查程序如下:
1、获取了可比上市公司的招股书、年报、公开资料、官网,对比发行人及其应收账款坏账计提政策。
2、查阅报告期内发行人应收账款明细表,获取发行人报告期内的合同、验收报告、银行回单等资料,核实发行人报告期应收账款余额的准确性和真实性;
3、了解招股说明书“营业收入分析”部分列示的项目的收款政策,与应收账款期末余额进行匹配,核实是否存在逾期未收回的情形;
4、执行应收账款函证程序,向客户了解双方交易内容情况并核对报告期内各期末应收账款余额与账面记录是否一致;
5、获取公司坏账准备计提表,检查计提方法是否按照坏账计提政策执行,重新计算坏账准备计提金额是否准确。
经核查,申报会计师认为:
1、公司已建立了应收账款管理制度并有效执行;
2、主要客户系承担太湖、巢湖、滇池、洱海等湖库蓝藻治理重任的政府部门或国有企事业单位,报告期内存在应收账款因专项资金延迟到位、结算周期较长而延期收回的情形,但款项的最终收回具有保障。公司主要客户资金周转未出现重大困难,坏账准备计提充分;
3、公司按账龄划分档次提取坏账准备政策中各档次的计提比例与同行业计提比例无明显差异。公司设立至今,未产生任何大额坏账损失,形成呆坏账的风险小;
4、发行人报告期主要的蓝藻治理技术装备集成业务和蓝藻治理运行维护项目的应收账款期末余额,与收款政策匹配基本一致,仅少量项目存在达到合同约定付款条件后未能进入结算、开票和回款流程的情形;
5、报告期内发行人上述应收账款基本不存在逾期情形,发行人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以此为基础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发行人的预期信用损失率的确认是基于迁徙模型所测算出的历史损失率并在此基础上进行前瞻性因素的调整所得出,坏账计提合理、充分;
6、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客户相关的应收账款均未涉及诉讼,应收账款均已足额计提了坏账准备,不存在重大回收风险。
问题五 关于采购与销售数量匹配性的问题
发行人部分采购情况存在信息披露差错,具体包括2017年度脱水机采购数量少披露2台,金额29.06万元,2018年度船舶采购数量少披露2艘,金额69.12万元,2019年1-6月气浮设备采购数量少披露1套,金额32.75万元。脱水机采购数量多披露2台,金额3.96万元。
请发行人修改相关信息披露内容,请保荐机构和会计师进一步核查是否存在类似情况。
回复:
【招股说明书修改】
(一)发行人采购情况
公司全面梳理了集成蓝藻治理技术装备销售数量与原材料、设备及辅材的匹配情况,对公司采购的主要原材料、设备的信息进行更正,并已于招股说明书“第六节业务和技术”之“四、采购情况和主要供应商”之“(一)发行人采购情况”相关内容进行修正:
(1)主要原材料平均价格(不含税)
2019年度 2018年度 2017年度
项目 单价 采购数量 单价 采购数量 单价 采购数
(万元/ (吨) (万元/吨) (吨) (万元 量
吨) /吨) (吨)
自购钢材 0.41 489.01 0.41 947.09 0.37 307.72
分离配方 0.31 537.25 0.27 743.00 0.26 597.19
脱水配方 3.41 37.93 2.88 28.90 3.21 35.10
沉降配方 0.17 374.17 0.14 311.36 0.14 450.46
注:分离配方主要包含聚合氯化铝等;脱水配方主要包含絮凝剂、聚丙烯酰胺等;沉降配
方主要包括改性粘土。
(2)主要设备及辅材平均价格(不含税)
2019年度 2018年度 2017年度
单价
项目 单价(万元 采购数量 (万元/ 采购数量 单价(万 采购数量
/台、套、 (台、套、 台、 (台、套、 元/台、 (台、套、
米) 米) 套、 米) 套、米) 米)
米)
除臭设备 - - - - 571.37 2.00
船舶 26.69 26.00 22.64 15.00 24.55 30.00
气浮 47.61 24.00 41.47 15.00 32.12 8.00
脱水机 28.12 36.00 16.96 17.00 31.24 13.00
一体 化 泵 - - - - 74.36 8.00
站
泵 2.86 167.00 2.32 36.00 3.22 74.00
液压系统 5.22 15.00 5.40 21.00 5.90 6.00
加药装置 2.94 43.00 2.57 21.00 2.84 33.00
集装 箱 组 25.46 10.00 21.24 4.00 3.74 9.00
件
发电机 4.02 21.00 3.80 23.00 1.63 30.00
浮藻 汲 取 1.71 4.00 1.80 24.00 1.57 22.00
机
围隔 0.05 28,262.50 0.05 9,430.00 0.07 14,330.00
2019年度 2018年度 2017年度
单价
项目 单价(万元 采购数量 (万元/ 采购数量 单价(万 采购数量
/台、套、 (台、套、 台、 (台、套、 元/台、 (台、套、
米) 米) 套、 米) 套、米) 米)
米)
移动 打 捞 28.67 1.00 21.37 1.00 21.37 11.00
平台
脱气机 - - - - 8.24 16.00
(3)主要能源平均价格
2019年度 2018年度 2017年度
项目 单价 采购数量 单价 采购数量 单价 采购数量
(元/升、 (升、度) (元/升、 (升、度) (元/ (升、度)
度) 度) 升、度)
柴油 5.73 372,128.83 6.61 178,391.00 5.71 36,329.27
电 1.00 6,512,580.42 0.71 2,423,546.03 0.87 929,431.00
注:上表单价为总额与采购数量结算的平均单价。
(4)主要原材料、设备及辅材、能源占采购总额比重
2019年度 2018年度 2017年度
项目 金额 占采购总额 金额 占采购总 金额 占采购总
(万元) 比例 (万元) 额比例 (万元) 额比例
分离配方 166.4 1.02% 201.04 2.84% 157.28 1.93%
脱水配方 129.21 0.79% 83.30 1.18% 112.54 1.38%
沉降配方 62.91 0.39% 42.95 0.61% 61.60 0.76%
自购钢材 200.49 1.23% 384.73 5.44% 112.94 1.39%
围隔系统 1,383.58 8.48% 515.97 7.30% 1,049.90 12.88%
除臭设备 - 0.00% - 0.00% 1,142.74 14.02%
船舶 693.91 4.25% 339.55 4.80% 736.50 9.04%
气浮设备 1,142.74 7.00% 621.98 8.79% 256.92 3.15%
脱水机 1,012.44 6.21% 288.24 4.08% 406.07 4.98%
一体化泵站 - - 0.00% 594.92 7.30%
泵 477.40 2.93% 83.57 1.17% 238.25 2.92%
液压系统 78.31 0.48% 113.40 1.60% 35.38 0.43%
移动打捞平 28.67 0.18% 21.37 0.30% 235.04 2.88%
台
脱气机 - - 0.00% 131.83 1.62%
2019年度 2018年度 2017年度
项目 金额 占采购总额 金额 占采购总 金额 占采购总
(万元) 比例 (万元) 额比例 (万元) 额比例
柴油 213.36 1.31% 117.97 1.67% 20.74 0.25%
电费 648.92 3.98% 172.01 2.43% 80.68 0.99%
合计 6,238.34 38.25% 2,986.08 42.22% 5,373.33 65.92%
公司已对脱水机、船舶、气浮设备、围隔系统及移动打捞平台等进行更正,不涉及财务报表数据调整,公司采购、存货及成本账务处理准确、完整。
【申报会计师核查意见】
1、检查发行人报告期内的采购合同台账及主要供应商的采购合同;
2、获取主要材料和设备的采购数据,检查发行人记录的采购单价、数量与合同是否一致;
3、对发行人报告期内主要供应商进行了走访和函证程序。
经核查,申报会计师认为:发行人除上述更改的采购情况存在信息披露差错外,不存在其他类似情况。
(本页无正文,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无锡德林海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发行注册环节反馈意见落实函的回复》之签字盖章页)
签字注册会计师:
叶胜平 提汝明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年 月 日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关于无锡德林海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
发行注册环节
反馈意见落实函的回复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北 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联系电话: +86(010)65542288
8号富华大厦A座9层 telephone: +86(010)65542288
ShineWing N9/oF.,8B,lCochkaAoy,aFnugHmueanBMeaindsaijoien,,
Certifiedpublicaccountants 1D0o0n0g2c7h,ePn.gR.DCihsitnraict, Be ijing , f传ac真sim:ile: ++8866((001100))6655554477119900
关于无锡德林海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发行注册环节
反馈意见落实函的回复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
根据贵所于2020年6月9日转发的《发行注册环节反馈意见落实函》(以下简称“落实函”)的要求,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本所”或“申报会计师”)作为无锡德林海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发行人”)的申报会计师,对落实函内容中涉及申报会计师的相关问题逐条回复如下:
(在本落实函所列问题的回复中,若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问题一 关于研发费用
发行人研发费用相关内部控制存在瑕疵。发行人无法区分兼职从事研发活动与借调参与研发活动人员辅助从事研发工作的实际时间和费用归集依据。发行人研发用料直接由供应商发货至各项目现场,存在未及时打印领料单、领料补签字、领料与实际研发项目不一致、研发材料对外销售缺失出入库记录等。研发费用相关会计核算存在瑕疵。发行人将兼职从事研发活动、借调参与研发活动人员的薪酬全部计入研发费用,未采用合理方法分摊,2017-2019分别为148.34万元、261.52万元、354.24万元。发行人2018年误将研发专用设备报废处置损失109.75万元计入研发费用。发行人2019年未从研发费用转出销售控藻船成本60.83万元。
请发行人规范研发支出的开支范围、标准、审批程序以及内部控制制度,并说明上述问题是否影响相关发行条件;并对上述涉及的会计差错予以更正。请保荐机构和会计师对上述事项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发行人说明】
(一)发行人研发支出的开支范围、标准、审批程序以及内部控制制度
1、公司研发支出开支范围、标准
报告期内企业研发支出均计入研发费用,公司研发费用包括为研发活动而发生的人员费、直接材料费、技术服务费、折旧与摊销、其他费用(含交通费、会议费、邮寄费等)。根据公司内控制度及《研发组织管理制度》规定的研发费用的范围和核算方法,公司研发费用的划分标准情况如下:
人员费:包括从事研发活动人员的工资、社保及奖金。
直接材料费:根据各研发项目的实际领料归集并核算材料费。
技术服务费:根据各研发项目研发过程中实际所需的技术咨询计入研发费用。
折旧与摊销:按照实际使用中的研发用固定资产计提折旧、无形资产计提摊销,折旧和摊销依据各项目领用材料的占比分配。
其他费用:依据各研发项目实际发生金额归集。
公司在研发项目立项后按照项目分别设置辅助明细,分别记录各个项目的研发支出,研发部门及财务部门逐级对各项研发费用进行审核,设立和更新研发项目台账,财务部门根据研发费用支出范围和标准,判断是否可以将实际发生的支出列入研发费用,在核定研发部门发生的费用时,根据公司制定的审批程序,由相关人员进行审批,并进行相应的账务处理。公司建立了研发相关内控制度并有效执行,确保了研发费用的独立核算。
2、公司研发支出审批程序以及内部控制制度
公司为了促进自主创新,增强核心竞争力,有效控制研发风险,实现发展战略,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企业内部控制制度》,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研发开发的组织管理制度》。主要规定如下:
(1)项目立项作业,研发部门根据市场调研、新产品提议发起立项申请,确立项目负责人并形成项目计划书(包括项目计划、市场分析、拟定产品组成、技术可行性、拟定参数、工艺、预算、财务分析等内容),相关研发中心负责人复核计划书并交由总经理批复,总经理下发批复意见,项目负责人组织讨论、修订、及确认后再次交由总经理批复,最终完成相关文档归档,立项阶段完成。
(2)项目执行作业,项目研发过程包括产品设计、研发、实验等环节,研发过程中项目负责人根据情况撰写研发进度报告,相关研发中心负责人复核后提交总经理批复。
(3)研发过程中规定了研发费用的支出范围,包括研发人员人工费用、直接消耗的材料、仪器设备折旧费用、租赁费及其他费用的列支范围。
①员工工资、奖金:根据项目计划书安排项目组成员,研发人员工资薪酬结合劳动合同与考评情况综合确定;奖金结合绩效考核与公司经营情况发放。2020年起,公司财务部每月根据研发人员清单,结合每月研发活动工时比例分配研发人员工资至研发费用,再对计入研发费用的人员工资分摊至研发项目。
②采购、消耗材料:研发项目负责人根据项目进程实际所需消耗的原材料在预算内以项目组名义发起材料采购申请(若超支预算需提前申请调整预算额度并经由总经理审批),交由技术总监审核后进入采购循环,该批原材料专用于本项目;在研发进程需要消耗对应材料时由项目组填制领料单,交由技术总监审核后准予领用。
③折旧费用:研发项目负责人根据项目实际需要合理申请使用公司原有仪器、设备,可在预算内以项目组名义提出设备、仪器采购申请(若超支预算需提前申
请调整预算额度并经由总经理审批),每月财务部根据设备、仪器实际使用的部
门将折旧费用分配至对应部门,研发部门按照材料消耗分摊至研发项目。
④其他费用支出包括技术服务费、办公费、试验费、交通及差旅等,研发人员需以项目名义发起费用申请,并根据金额适用的审批权限由对应层级领导进行审批;财务部根据批复意见复核金额,在费用实际发生时归集入研发支出。
(4)项目结束作业,项目负责人将研发结果编制成结题报告,根据技术产品的可行性决定是否申请专利,报相关部门审批。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费用中对人员费用的归集相对简化,造成部分兼职和临时研发人员费用归集方式不够细致。发行人已修改相应内部控制制度,并已在招股说明书“第八节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之“十、(五)利润表其他项目分析”修正披露上述楷体加粗内容。发行人内控制度健全且被有效执行,符合发行条件。
(二)关于发行人未及时打印领料单、领料补签字、领料与实际研发项目不一致、研发材料对外销售缺失出入库记录等情况的说明
1、发行人建立了物料管理信息系统,有效保证了采购量的准确
发行人建立了物料管理信息系统,作为ERP系统的子系统之一,有效保证了采购量的准确,做到按需采购,控制库存。通过ERP信息管理系统和采购管理制度,规范采购业务的运作,保证采购与财务人员按系统操作,使得各项采购流程能够被及时执行并记录。同时,公司的ERP系统能够有效防止领料单被未经授权情况下的人为篡改,保证单据记录的真实性。仓库保管员按审批后的研发支出申请填制出库单,出库单信息包括出库类别,出库单由系统自动编号。
系统拥有自动控制程序,有效防止了人为事后调整的风险,具体如下:研发支出的领料单在制单时出库类别选择“研发领用”,月末生成凭证时转至财务系统中的“研发费用”科目。因其他原因领用的物资生成凭证时会转至财务系统中的其他科目。系统生成凭证后,除非把领料单后续所有单据删除并重新录入,否则无法修改领料单。一旦修改领料单,系统会记录相关制单时间,显示跨期修改记录,且领料单的编号为系统自动编号,删除单据会导致编号异常。
2、未及时打印研发支出申请单与领料单的原因
国内湖泊类型众多,蓝藻水华暴发和产生环境危害的湖库的湖情、水情和藻情各具特点、治理目标不尽相同,针对不同湖泊采取的蓝藻治理和监控技术或方式亦有所差异。公司开立的部分研发项目需对国内各类型湖库进行水质检测、试验,面临研究和治理目标水体分布广、应急处置技术需求急迫等客观实际,从而,公司的研发活动常按分散式的方式开展,研发项目地理区域分布较广。研发活动主要由发行人母公司组织实施,部分采购物资由供应商直接发往研究目标水体所在地,研发项目人员在外地作业,且研发项目管理尚未纳入ERP信息管理系统,尚未能完全实现信息化办公。该种情形下,研发项目人员通常提前以电话、短信、微信、邮件等方式履行内部报批程序,事后再及时补办书面申请手续,从而存在部分申请单不能及时提交库管、未及时打印签章的情形。
外地作业研发项目人员先履行报批程序,再事后补办书面手续,补打支出申请单与领用单,是发行人在尚未完全实现研发活动管理信息化情形下,针对目前分散式研发特点采取的行之有效的管理方式。因研发项目材料领用严格经物料管理信息系统处理,事前报批以及事后补打支出申请单、领用单皆以物料管理信息系统领用品种、数量为依据,能够确保研发活动领用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准确性。
3、领料与实际研发项目不一致情况的说明
研发项目预算内的材料消耗,由研发项目负责人以项目组名义发起材料采购申请,交由技术总监审核后进入采购循环。在研发过程中,需要消耗对应材料时由项目组填制领料单。鉴于部分金额较小的材料具有通用性,项目组领料时按预计投入使用的研发项目填列领料单,待实际使用时则可能存在变更的情形。经比对领料记录与研发项目材料实际耗用量,存在领料时对应的项目与实际归集项目不一致的情形,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年度 2018年度 2017年度
领料与实际研发的项目不一致 177.55 45.71 5.99
2019年差异较大,主要系研发项目组计划领用157.52万元的船体,并投入表层水体藻源性颗粒有机物高效分离与处置技术研究与工程示范研发项目。但由于无锡太湖藻情较为紧急,无锡市蓝藻治理办公室希望移动式设备能尽早投入使用。为保障项目有序开展,公司将原本领用于上述研发项目的船体,紧急投入无锡市蓝藻治理办公室采购的应急快速控藻船装配,相关材料成本归集于存货及营业成本。由于研发用领料单已制单并经过审核,公司一般制单人员在物料管理信息系统中修改原始单据需将后续所有单据删除并重新录入,手续繁琐,故在发生上述不一致情形时,公司未在物料管理信息系统中对原始领料记录进行修改。除此以外,2017年-2019年,领料时对应的研发项目与实际归集项目不一致的金额较小。
上述事项系领料系统项目之间的分类事项,对报告期内财务报表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不会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4、研发材料对外销售缺失出入库记录情况的说明
(1)公司将研发样机费用化,未作为资产进行管理
报告期内公司设立的课题以前瞻性研发为主,研发过程中无法保证未来能够产生经济利益或证明其有用性,也没有将研究成果实际投入使用或出售的意图。因此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的要求,公司将在研究与开发阶段的支出均费用化,在相关支出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研发形成的样机通常用于原理验证和功能测试,基于样机取得的参数进行产品定型,故样机本身不具备特定的商业用途,用于样机开发投入的相关费用计入研发费用。由于报告期内公司的研发支出在发生时没有对应的客户合同,不能作为任何一个客户合同的直接成本,无法判断未来经济利益的流入情况,不满足《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中对存货确认的要求,公司将该部分研发支出计入当期费用。
(2)研发样机由研发中心负责管理,但未作为资产于ERP系统中登记出入库记录
公司研发活动产生样机的管理职能由研发中心承担,通常情况下公司不对外销售或处置样机,报告期内除销售给昆明滇池湖泊治理开发有限公司的泵源式压力控藻船以外,公司其他样机或闲置或继续用于研发活动,日常由专人负责管理,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其存放或使用情况。报告期内,公司研发样机管理有序,未发生遗失或损毁等情况。由于公司财务上将研发样机费用化,日常未将其作为资产进行财务、物流上的管理,ERP 系统中亦没有账外资产管理模块,因此亦未在ERP系统中记录样机的出入库情况。
综上,公司财务系统安全性较高,材料领用审批流程齐备,能够保证公司报告期研发费用领料过程的真实、完整,领料单不存在后期人为篡改、补充的情形。
(三)发行人将兼职从事研发活动、借调参与研发活动人员的薪酬全部计入研发费用,未采用合理方法分摊的情况说明
1、公司研发模式和人员情况
公司始终坚持“问题导向+技术驱动”的发展理念,建立起集技术研发、系统设计、装备集成、解决方案设计、运行维护服务提供为一体的全方位蓝藻治理服务体系。研发创新系发行人持续经营发展的根本动力,也是最重要的工作。公司研发主要分为前瞻性研究和定制化研发两大类。公司构建了主要管理人员领导、研发中心组织实施、全员参与的研发模式和研发管理体系,分管研发的副总经理
可以根据研发工作需要调动其他部门人员参与研发。负责公司经营的主要管理人
员日常工作亦以研发为主,主要精力用于提出问题、课题总体设计、组织科研攻
关以及组织协调。
前瞻性研究,主要系根据市场需求、行业技术发展前景,进行前瞻性应用技术的研发工作,加大核心技术储备。该类研究主要以研究课题形式进行,在研发实施过程中发生的支出按研究项目进行归集,计入研发费用。各类研究课题通常以公司主要管理人员牵头负责,以研发中心技术人员为核心,并根据研究需要调入其他部门人员参与。
定制化研发,主要系实际业务过程中,根据不同的地域环境和水质状况及客户对装备性能、功能等方面的要求,业务部门会同研发中心进行评估、立
项、技术研发、工艺和设备设计,形成高效能、低成本的蓝藻治理集成技术方
案,并委托第三方供应商进行定制化设备、部件试制,完成设备的性能和可靠
性测试后定型,并进一步对其各项参数指标进行调校。关于上述定制化研发中
发生的支出,发行人通过“存货—在产品”科目归集与之相关的人工等生产成
本,并不在研发费用核算。
2、公司目前对研发人员工资归集的具体情况
公司不对单个治理或运行维护项目设置独立的研发组,诸多研发工作较为复杂,需组织经验丰富的项目实施人员与管理人员参与,因此,报告期内公司存在不同部门员工互相借调的情况。除研发立项计划中安排的人员以外,隶属其余部门的员工借调至研发中心需通过公司员工借调流程,审批通过后对相关人员进行临时借调,人员原部门编制不变,仍在原部门进行考核。公司财务部门和人事部门每月按照人员借调通知、研发项目立项情况及考勤情况对相关费用进行复核,将相关人员当月的工资于研发费用归集。因为部分研发人员存在兼任其他职务的情况,公司财务人员出于简便考虑,在日常账务处理过程中采用如下方式对主要管理人员、研发中心技术人员及其他兼职研发人员的工资进行归集:
(1)未将所有参与研发活动的人员工资按工作时间进行费用分摊,而是选择部分具有代表性的研发人员,将其月度工资全部记于研发费用;
(2)部分借调后参与研发活动的一般人员、辅助人员工资仍于其原所属部门的费用归集;
(3)发行人实际控制人胡明明工资薪金全部归集于管理费用,其他主要管理人员马建华、胡云海、胡航宇工资薪金全部归集于研发费用;
(4)2017年、2018年将部分编制隶属于研发中心但实际从事其他部门工作的张晓君、毛峰、周赟等人的工资于管理费用或在建工程核算。
公司上述处理方式相对简化,以减少财务人员日常工作量为目的,但财务管理上不够精确。人员管理上,人事、研发、财务部门未及时沟通、更新兼职研发人员清单,造成部分兼职和临时研发人员费用归集方式不够细致。
3、对研发人员的各年度工资重新测算情况
公司对2016年-2019年所有参与研发活动的人员情况进行梳理,以研发项目进度表中按季度统计的每个研发人员实际工时作为依据,估算其每月研发活动工时比例,以此分配工资薪金,并测算对研发费用的影响,主要调整过程如下:
(1)重新测算归集于研发费用的5名主要管理人员工资
将胡明明、马建华、孙阳、胡云海、胡航宇等5名主要管理人员的工资进行分摊,按每月研发活动工时比例分配其工资薪金,重新测算后上述人员的工资薪金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年度 2018年度 2017年度 2016年度
研发费用-人员费用 204.42 194.10 110.17 39.62
对应人员当年工资合计 310.40 283.94 152.76 50.16
占比 65.86% 68.36% 72.12% 78.98%
胡明明、胡云海、马建华、孙阳、胡航宇近年的研发成果及参与研究课题情况如下:
①胡明明。胡明明作为主要发明人参与设计、研发了“一体化二级强化气浮分离浓藻浆的方法”、“一种蓝藻囊团破壁方法”、“蓝藻打捞方法及其装置”、“一种水体超饱和溶解氧增氧方法及超饱和溶解氧增氧系统”、“一种水生植物压榨装置”等多项发明专利;被江苏省人民政府授予“江苏省科学技术奖(二等)”(2013年);先后在《水资源保护》、《江苏水利》、《环境科学导刊》等专业期刊上发表了《巢湖水环境综合治理思路和措施》、《太湖蓝藻爆发现状及继续治理措施》、《滇池蓝藻暴发治理思路与措施》、《蓝藻藻华规模化清除技术应用研究》等学术文章,并参与编撰了《中国淡水湖泊蓝藻暴发治理与预防》一书。主持“原位加压控藻技术与装备研究”等多项国家重大科技专项子课题,并作为“太湖湖泛成因及防控关键技术与工程示范”项目主要完成人之一。
②孙阳。孙阳作为主要发明人参与设计、研发了“一体化二级强化气浮分离浓藻浆的方法”、“一种蓝藻囊团破壁方法”、“蓝藻打捞方法及其装置”、“一种水体超饱和溶解氧增氧方法及超饱和溶解氧增氧系统”、“一种水生植物压榨装置”、“一种蓝藻打捞及加压控藻船”等多项发明专利,参与多项国家重大科技专项子课题,先后在《水环境保护》、《环境科学导刊》等专业期刊上发表了《星云湖蓝藻现状及处理技术研究》、《蓝藻藻华规模化清除技术应用研究》等学术文章,并参与编撰了《中国淡水湖泊蓝藻暴发治理与预防》一书。主持“表层水体藻源性颗粒有机物高效分离与处置技术研究与工程示范”、“多功能监测控藻船”、“无锡市蓝藻打捞与处置信息化软件与硬件平台构建”、“泵源式压力控藻船研发”、“深井加压蓝藻灭除技术”等多项科研项目。
③马建华。马建华作为发明人,参与设计、研发了“蓝藻打捞方法及其装置”、“一种蓝藻囊团破壁方法”、“一种水体超饱和溶解氧增氧方法及超饱和溶解氧增氧系统”的发明专利,参与设计、研发了“一种蓝藻藻泥专用干化装置”、“移动式蓝藻打捞水上作业平台”等多项实用新型专利,并参与“多功能监测控藻船研发”、“无锡市蓝藻打捞与处置信息化软件与硬件平台构建”、“便携式蓝藻藻情检测技术研发”、“蓝藻智能化应急打捞示范”、“可升降式蓝藻防控浮坝的研究”多项研究课题项目。
④胡云海。胡云海作为发明人参与设计、研发了“一种水体超饱和溶解氧增氧方法及超饱和溶解氧增氧系统”的发明专利,参与设计、研发了“移动式蓝藻打捞水上作业平台”、“一种微纳米气泡发生装置”、“一种超饱和溶解氧增氧系统”等多项实用新型专利。胡云海先生系西南财经大学财经类专业本科毕业,擅长技术经济分析,以及研究问题发现、总体设计以及研发项目组织协调,参与了“深井加压蓝藻灭除技术”、“表层水体藻源性颗粒有机物高效分离与处置技术研究与工程示范”、“近岸蓝藻管道式收集装置研发”等多项研究课题。
⑤胡航宇。胡航宇作为发明人,参与设计、研发了发明专利“一种蓝藻打捞及加压控藻船”,参与设计、研发了“一种水体快速净化设备车”、“移动式藻水分离站及其车载式藻水分离装置”等多项实用新型专利。作为主要研究人员,参与无锡市水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试点项目的研究工作,负责藻水分离车的结构化及设备改进工作,并参与了“无锡市蓝藻打捞与处置信息化软件与硬件平台构建”、“蓝藻孢外多糖抗氧化产品研究”、“蓝藻智能化应急打捞示范”、“自动巡航水体
净化装置”等多个项目的研发工作。
(2)重新测算归集于研发费用的主要参与研发项目的人员工资
根据借调通知单、研发项目立项报告、隶属于研发中心的人员组织结构,将参与研发项目的人员薪酬进行分摊,按每月研发活动工时比例分配其工资薪金,于研发费用归集。对于未参与研发活动但隶属于研发中心的个别员工,其工资仍按实际工作职能,于管理费用或在建工程核算,重新测算后上述人员的工资薪金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年度 2018年度 2017年度 2016年度
研发费用-人员费用 316.61 202.99 138.16 84.77
对应人员当年工资合计 441.92 312.46 183.68 94.67
占比 71.64% 64.96% 75.22% 89.54%
(3)重新测算归集于研发费用的临时借调辅助人员工资
根据研发参与进度表,少量增加临时借调参与研发活动的辅助人员,按工时计算其研发活动中发生的工资薪金,重新测算后上述人员的工资薪金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年度 2018年度 2017年度 2016年度
研发费用-人员费用 56.83 37.47 19.01 10.58
对应人员当年工资合计 79.39 59.94 32.28 21.26
占比 71.58% 62.51% 58.90% 49.75%
根据上述调整,2016年-2019年研发费用中人员费用重新测算结果汇总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年度 2018年度 2017年度 2016年度
研发费用-人员费用(原) 581.28 436.35 273.77 154.70
模拟测算研发人员费用 577.86 434.55 267.35 134.96
差异 3.42 1.80 6.42 19.74
对所得税的影响(增加) 0.90 0.47 1.69 4.44
对净利润的影响(减少) 0.90 0.47 1.69 4.44
由上表可知,2016年-2019年全部参与研究课题的人员工资等薪酬按工时估算进行分摊后,模拟测算结果与公司目前账面中记录的研发人员费用差异不大,对净利润的影响较小,故未对财务报表数据进行调整。
2016年-2019年对所得税的影响由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差异导致,由于金额较小,故未对各年加计扣除情况逐年调整,公司拟于2020年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对上述相关情况进行补充申报。
(四)发行人2018年误将研发专用设备报废处置损失109.75万元计入研发费用的情况说明
1、研发用藻泥干燥与无害化处理等设备专用于研发项目的情况
2018年公司处置了一批研发专用设备,包括研发用藻泥干燥与无害化处理等设备,相关资产处置并非报废,相关损益109.75万元计入研发费用。
该类设备大部分于2015年购置,采购目的系专用于与蓝藻研究相关的研发项目。公司具有多年治藻经验,在藻水分离这一技术路线中,打捞系防止富营养化湖泊暴发蓝藻所导致水质恶化的重要应急措施。打捞蓝藻经过藻水分离站处理后获得含水率仍较高的藻泥,藻泥若不能得到有效处置则可能造成二次污染,随之成为新的环境问题,制约蓝藻治理工作的发展。因此,公司近年来试图利用蓝藻含有丰富的蛋白质等有机成分的生物特性,开发先进可靠、经济可行、安全环保、能够解决现有藻泥的蓝藻深度处理和资源化利用的技术。
由于公司在上述研发领域具有前瞻性,市场上没有直接的蓝藻干燥与无害化处理专用设备,故公司采购了污泥干燥及处理设备并对相关参数进行调整后投入使用。公司采购的该批设备先被公司用于开展蓝藻藻泥热泵冷凝干化技术研发活动,之后投入蓝藻孢外多糖抗氧化产品等项目的研究中,其设备原理主要利用制冷系统使湿热空气降温脱湿,同时通过热泵原理回收空气水份凝结潜热加热空气,利用热能收集循环使热能得到充分利用,设计适用于蓝藻的铺料量以及物料循环
时间,针对蓝藻含水率高的特性加强水分冷凝回收热量的环节,实现低能耗藻泥
干化。
2、相关研发设备情况
研发用藻泥干燥与无害化处理等设备处置时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名称 入账日期 会计政策 固定资 处置时 处置 净损失
折旧年限 产原价 净值 收益
无害化工程设备 2015/8/1 3-10年 356.48 152.39
反应罐K-1000L搪 2011年至 3-10年 38.07 13.40 56.03 109.76
玻璃等其他 2015年
合计 394.55 165.79 56.03 109.76
上述资产处置时净值为165.79万元,处置时获得的收益为56.03万元,产生损失109.76万元。
(1)相关资产处置的原因
在蓝藻藻泥降温脱湿、加热干化过程中,会释放硫化物等腐蚀性物质。2018年该研发项目完结,并进行了结题工作,上述研发用藻泥干燥与无害化处理等设备在腐蚀性工作状态中发生腐蚀开裂情况,而公司的研发活动对设备有精度、耐热度等方面有特殊要求。原预计使用时间5年的设备已老化,且对应的研发项目已完结,公司判断已无法在其他研发活动中继续使用,因此认为其已老化,在财务上对其调整了折旧年限并进行了处置。
(2)相关资产处置并非报废
公司处置上述资产时获得的收益为56.03万元。购买方购置上述设备主要投入污泥干燥的处置业务,相对于公司的研发活动,其对精度、耐热度的要求低,且设备本身即为污泥处理所设计,故仍可使用。因此,上述资产并非报废后处置,系设备老化后无法适用于高精度、耐热度的研发活动,但仍可用于污泥干燥处置,具有一定的使用价值。
3、会计处理方式
2018年上述设备在研发项目完结时发现其受到周围环境、工作原理等因素影响已老化,由于公司的研发活动对设备精度、耐热度等具有特殊要求,公司预计相关设备无法在其他研发活动中继续使用,原预计使用 5 年的无害化工程设备于购置时计划专用于研发活动,在运行3年后已无法继续用于研发。根据以上客观情况,公司于2018年进行了如下会计处理:
(1)公司于研发项目结题完结时对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进行调整,由5年变更为3年,相关折旧费用146.06万元于研发费用归集,会计分录如下:
借:研发费用146.06万元
贷:固定资产-累计折旧146.06万元
(2)资产的残值为原值的5%,即19.73万元,处置的收益56.03万元先抵减残值,剩余部分36.30万元冲减研发费用,会计分录如下:
借:应收账款65.00万元
借:固定资产-累计折旧374.82万元
贷:应交税费8.97万元
贷:研发费用36.30万元
贷:固定资产-原值 394.55万元
上述步骤合并后的会计分录如下:
借:研发费用109.76万元
借:固定资产-累计折旧228.76万元
借:应收账款65.00万元
贷:固定资产-原值 394.55万元
贷:应交税费8.97万元
公司实际账务处理时出于简便考虑,直接对固定资产进行处置并将与其收益的差额计入研发费用,未单独计提因使用年限变更而增加的折旧费用。两种账务处理方式过程有所差异但结果一致。
4、税务处理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八条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二条所称可以采取缩短折旧年限或者采取加速折旧的方法的固定资产,包括:(一)由于技术进步,产品更新换代较快的固定资产;(二)常年处于强震动、高
腐蚀状态的固定资产。公司缩短折旧年限的做法符合税法的相关规定,且相关研
发费用加计扣除已经过江苏方正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鉴证。
综合上述情况,相关会计处理符合研发项目、藻泥干燥与无害化处理设备的实际情况。公司判断相关设备老化已无法在其他研发活动中继续使用,因此在财务上对其进行折旧年限的调整,并采用未来适用法,相关资产处置并非报废,且处置时的收益先抵减残值,剩余部分冲减研发费用。由于折旧年限的变更仅涉及上述特定固定资产,不具有普遍性,且变更后的年限亦在公司会计政策规定的年限之内,未对会计政策进行变更。鉴于上述处理涉及金额较小,仅涉及特定固定资产,处置后对未来的生产经营不会产生重要影响,故,上述年限变更未作为重要会计政策或会计估计差异或变更进行披露。相关的会计处理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审计准则及相关规则的要求。
上述相关固定资产的购置意图及提前处置情况已于招股说明书“第八节、十一、(一)、3之(1)固定资产”中进行披露,并补充披露如下内容:
“在研发项目完结时发现其受到周围环境、工作原理等因素影响已老化,由于公司的研发活动对设备精度、耐热度等具有特殊要求,公司预计相关设备无法在其他研发活动中继续使用,原预计使用5年的无害化工程设备于购置时计划专用于研发活动,在运行3年后出现无法继续使用于研发活动的情况,因此公司对相应固定资产折旧年限进行调整后予以处置,相关折旧费用146.06万元于研发费用归集,处置收益56.03万元先抵减残值,剩余36.30万元冲减研发费用。上述折旧年限的变更仅涉及特定固定资产,不具有普遍性,且变更后的年限亦在公司会计政策规定的年限之内,不涉及会计政策的变更。”
(五)发行人2019年未从研发费用转出销售控藻船成本60.83万元的情况
公司已于招股说明书“第八节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之“五、报告期内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之“(十六)报告期内会计差错更正事项”对相关内容进行补充披露:
1、研发的泵源式压力控藻船对外销售的背景
2018年1月,发行人研发部门对“泵源式压力控藻船”进行立项研发。2018年中,研发领用了船体等主要材料,合计金额60.83万元。2018年末样机研发成功,完成了预定的研发目标。研发过程中,严格遵守研发费用的材料领用的内部控制审批流程,按项目归集,所有的研发支出均在研发费用——泵源式压力控藻船研发项目中归集。
2019年上半年,滇池藻情治理需求迫切,昆明滇池湖泊治理开发有限公司急需蓝藻治理设备。公司根据技术交流的信息对该样机进行改造,并加装了铲吸装置、曝气支架,将罩壳重新加工、油漆等后销售给昆明滇池湖泊治理开发有限公司,样机的改造费用均在昆明滇池湖泊治理开发有限公司采购项目的成本中归集。公司在2018年末结账时未预计到2019年由于滇池藻情治理需求迫切导致样机改造后对外出售的情况发生。2019年3月20日申报会计师对2016-
2018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进行了审计,审计报告出具日之前上述样机未
存在交付行为。
基于上述样机已实现销售,2019年对其进行产品化改造过程中新增的材料费较少,为充分体现收入成本配比原则,公司于2019年冲减了相应计入研发费用的材料成本,并计入该样机销售的营业成本,进行会计差错更正。
2、会计差错更正影响程度
研发样机对外销售差错更正对财务报表的影响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年度 2018年度 2017年度
营业成本 60.83 - -
研发费用 -60.83 - -
净利润 - - -
净资产 - - -
研发样机对外销售差错更正未对资产负债表及权益表产生影响。以前年度汇算清缴时加计扣除的材料成本预计对所得税的影响为6.84万元,金额较小,公司拟于2020年汇算清缴时进行补充申报。
上述会计差错更正,系发行人根据识别的更加可靠的信息对前期研发样机对外销售会计处理的调整,以更加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申报财务报表相关信息;发行人已采用追溯调整法调整报告期各期间/末财务数据,并在财务报告附注中予以披露,并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会计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会计差错更正系利润表科目之间的重分类,未对报告期内净利润、净资产产生影响。公司从严掌握会计准则要求,力求真实、准确、完整反映申报财务报表相关信息,不存在滥用会计政策或者会计估计以及因恶意隐瞒或舞弊行为导致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
形。
综上,报告期,发行人研发费用管理存有一定的瑕疵,但研发费用内控制度健全,并得到有效执行,能够保证研发材料领用真实、准确,人员费用归集不存在重大差异,亦不存在会计基础工作薄弱和内控缺失的情形,且发行人已针对性采取措施加强对研发活动的管理,内部控制得到有效加强,故发行人在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及相关内控方面符合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条
件。
(六)对研发领料申请、账外资产管理的相关内部控制的完善措施
针对研发项目管理尚未完全实现信息化,研发人员管理有待加强,以及研发费用归集需要进一步提高准确性、完整性等问题,发行人采取了相应的措施,进一步完善内部控制,具体如下:
1、完善电子化领料内部审批流程,并上线适用于手机、笔记本电脑等移动式研发管理信息系统,以应对研发项目地理区域分布较广、人员分散,无法及时签章领料书面申请的问题;
2、加强物流仓储、采购、研发与财务部门的沟通管理,以及事后监督检查力度,并将相关考核加入人员考评体系,避免领料与实际研发项目不一致的情况;
3、完善财务账外资产管理的内部控制制度,由财务部门建立账外资产管理账簿,留痕相应出入库记录;
4、加强人事、研发与财务部门关于研发人员借调、工资归集的协同交流,完善相应管理制度。每月由研发中心编制参与研发项目的人员名单及工时情况,并及时向人事部门报告,经审核后确定当月工资,交由财务部门复核并分别于隶属部门的费用归集入账;
5、建立研发样机对外销售的财务处理政策,加强研发费用归集口径的管理。
【申报会计师核查意见】
针对上述问题,申报会计师履行的主要核查程序如下:
1、查阅公司《研发开发的组织管理制度》,了解企业研发费用相关制度;
2、查阅公司报告期内研发项目清单、立项书、研发费用明细账;
3、访谈公司财务负责人,了解发行人研发费用的归集方式和核算方法,及研发成果形成资产的会计处理;
4、查看研发样机存放情况;
5、获取并查阅发行人与大理德林海员工花名册、人员借调通知、研发项目立项书,与披露的研发人员进行比对;
6、对公司总经理、分管研发副总经理以及研发中心负责人、销售负责人等管理人员进行访谈,了解发行人的研发及销售模式;
7、对参与研发主要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研究课题负责人、主要参与者进行访谈;
8、获取并查阅研发人员参与研发活动的工时统计表,与借调通知单、研发项目立项报告、由研发负责人签署的研发进度单进行核对,并对研发人员工资测算表进行复核;
9、获取并查阅2016年-2019年研发设备处置清单,核对相关资产处置收益、残值、处置时净值;
10、复核2016年-2019年研发设备处置时的折旧年限与公司会计政策制定的折旧年限情况;
11、比较领料申请单与实际研发项目的对比情况,了解差异原因。
经核查,申报会计师认为:
1、报告期,发行人研发费用管理存有一定的瑕疵,但研发费用内控制度健全,并得到有效执行,能够保证研发材料领用真实、准确,人员费用归集不存在重大差异,亦不存在会计基础工作薄弱和内控缺失的情形,且发行人已针对性采取措施加强对研发活动的管理,内部控制得到有效加强,故发行人在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及相关内控方面符合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条件;
2、藻泥干燥与无害化处理等设备专用于研发的目的。公司于2018年判断相关设备受到周围环境、工作原理等因素影响已老化,无法在其他研发活动中继续使用,在财务上对其进行折旧年限的调整,并采用未来适用法,计提的折旧相应归集于研发费用。之后对其进行提前处置,处置时的收益先抵减残值,剩余部分冲减研发费用。相关的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审计准则及相关规则的要求;
3、为充分体现收入成本配比原则,公司于2019年冲减泵源式压力控藻船样机研发耗用的材料成本,并计入该样机销售的营业成本,对泵源式压力控藻船研发样机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进行差错更正。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不影响发行人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及相关内控的有效性,对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不构成重大障碍。
问题二 关于藻水分离站收入确认时点问题
发行人双廊项目2017年4月开工,约定工期90天,工程验收时间2017年12月底,工程第三方评估2018年3月,评估合格后确认收入。从收入确认政策看,该合同金额重大,对2017、2018年度收入及利润影响较大,发行人未按重要性原则在招股说明书中完整披露不同约定下的收入确认政策,仅将收入确认政策归纳为“交付给客户并经验收之后确认销售收入”。
请发行人补充披露:不同权利义务下收入确认的具体原则和计量方法,请保荐机构和会计师对重大合同收入确认时点的合规性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发行人说明及补充披露】
(一)大理双廊藻水分离站项目收入确认与验收情况
大理双廊藻水分离站合同签订于2017年3月,约定整体工期为90天,项目于2017年12月经过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监督单位及邀请单位共同验收,签章确认同意对主体部分的初步验收。
根据合同约定,藻水分离站需试运行一年经第三方评估合格后客户才会支付项目款项。根据会计准则对收入确认的相关规定,收入只有在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从而导致企业资产增加或者负债减少、且经济利益的流入额能够可靠计量时才能予以确认,故,公司未在初步验收时间即2017年年末确认收入。2018年3月,客户委托北京师范大学对大理双廊藻水分离站的运行情况与效果进行评估,根据评估报告的描述“洱海蓝藻应急控制工作启动较为及时,设备布局基本合理,对控制洱海蓝藻类水华发生发挥了重要作用”。上述评估结果经过客户大理洱海
保护投资建设有限责任公司签章确认。公司据此对大理双廊藻水分离站项目的收
入进行了确认。
(二)发行人重大项目的收入确认与验收情况
收入金额大于500万元项目试运行开始时间及项目验收时间列示如下:
2019年度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项目开始 试运行开始 项目验收 收入
时间 时间 时间
2018 年洱海蓝藻控制与应
急工程-挖色藻水分离站示 2018/5/18 2018年8月 2019/2/28 3,207.35
范工程
龙门藻水分离站提升改造 2018/12/26 2019年4月 2019/5/27 2,722.47
及运行项目
星云湖藻水分离站设备采 2019-4-2 2019年7月 2019/9/9 2,641.57
购及附属设施工程
宜兴八房港改造 2019-5-7 - 2019/10/18 1,791.24
巢湖沿岸蓝藻臭味防控强
化项目设计施工一体化工 2019-4-29 - 2019/9/28 1,365.14
程
十八湾沿线蓝藻离岸打捞
应急处置工程(一期)施工 2019-9-10 - 2019/12/25 972.08
标段
2018年度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项目开始 试运行开始 项目验收 收入
时间 时间 时间
长临河镇藻水分离站新建工 2017/6/6 2018年6月 2018/7/19 4,044.19
程设备采购(含安装)
长临河镇藻水分离站新建工 2017/6/9 2018年6月 2018/7/19 2,865.57
程站外设备(含安装)
洱源西湖蓝藻应急治理藻水 2018/4/9 - 2018/6/30 2,855.49
分离站设备采购
验收时间:
大理洱海蓝藻水华应急治理 2017/4/1 2017年10 2017/12 2,261.56
设备采购-双廊藻水分离站 月 试运行后评估:
2018/3
2017年度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项目开始 试运行开始 项目验收 收入
时间 时间 时间
中庙街道藻水分离站新建工 2017/8/25 - 2017/12/21 6,945.13
程设备采购及安装
一般情况下,公司提供的蓝藻治理技术装备根据与客户约定的验收标准,如藻水分离站日的处理能力、蓝藻去除率、蓝藻含藻量等,经过安装、调试与试运行后,出具验收报告,公司依据验收报告确认收入。若合同明确约定项目在验收后还需进行试运行、第三方评估或检测才能付款或最终验收的,公司依据客户出具的验收报告,以及第三方出具的评估或检测报告确认收入。
(三)收入确认具体原则和计量方法
公司已于招股说明书“第八节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之“五、报告期内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之“(二)收入确认原则和计量方法”对相关内容进行补充披露:
原表述:
“销售商品收入确认的具体政策:本公司销售的商品主要是蓝藻治理技术装备集成,在蓝藻治理技术装备集成交付给客户并经过验收之后确认相应销售收入的实现。
收入项目 收入确认方法
岸上站点藻水分离系统集成 公司完成岸上站点技术装备集成及其相关的安装工
作后,由客户组织验收并出具验收报告后确认收入
移动式技术装备 公司完成移动式技术装备集成及其相关的组装工作
后,由客户组织验收并出具验收报告后确认收入
”
修订后表述:
“销售商品收入确认的具体政策:本公司销售的商品主要是蓝藻治理技术装备集成,在蓝藻治理技术装备集成交付给客户并经过验收达到合同约定的目标之后确认相应销售收入的实现。具体收入确认方法如下:
A:一般情况下,公司完成蓝藻治理技术装备的安装或组装工作,经调试、试运行后由客户组织验收并取得验收报告后确认收入;
B:若合同明确约定项目在验收后还需进行试运行、第三方评估或检测才能付款或最终验收的,公司依据客户出具的验收报告,以及第三方出具的评估或检测报告确认收入。
公司各产品的经营特点与主要包含的技术指标要求如下:
产品 主要包含的技术指标要求 经营特点
岸上站点藻水分离系统 日处理能力、蓝藻去除 公司提供的蓝藻治理技术装备
集成 率、蓝藻含藻量或出水水 呈现定制化的特点,安装之后一
质 般需经过调试、试运行等验收测
试,过程中客户、监理单位或其
车载及组合式 处理效率、蓝藻去除率或 聘请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可能会
移动式 藻水分离装置 藻泥含水量指标 对相关装备是否达到合同约定
技术装 蓝藻加压控藻 的技术指标进行检测,待上述验
备 船 处理效率或作用范围 收过程通过后客户出具验收报
水动力控藻器 告。
”
【申报会计师核查意见】
针对上述问题,申报会计师履行的主要核查程序如下:
1、获取并核对发行人销售合同、验收报告,查看合同条款与实际工期、验收报告相关信息是否一致,分析项目工期合理性,检查是否存在提前确认收入的情况;
2、与发行人管理层访谈,了解蓝藻治理整装集成技术装备业务的盈利模式、合同签订情况、项目周期等情况。
经核查,申报会计师认为:发行人已相应修改收入确认的具体原则,明确了在不同情形下蓝藻治理技术装备集成交付、调试验收,并达到合同约定目标之后对销售收入确认的不同依据,收入确认时点满足收入确认的条件以及合同约定,符合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问题三 关于应收账款与收款政策匹配性问题
发行人部分客户未严格按照合同付款条件及时支付款项,发行人部分客户合同付款条件与审计决算挂钩,发行人运维服务业务合同一般仅约定结算时
间,未约定付款时间。发行人装备集成业务产生的应收账款存在逾期未收回情
况。请发行人对蓝藻治理技术装备集成业务以及运维服务业务项目的进度、付
款条件、信用政策、结算方式、结算周期、回款情况进一步梳理,补充相关信
息披露并做好风险揭示。
请发行人补充披露:(1)应收账款内控制度、催收制度及执行情况,客户资金周转出现困难时是否及时计提坏账准备;(2)截至目前逾期应收账款超期账龄(精确到月)情况、可回收性及坏账准备计提充分性。(3)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的情况。请保荐机构和会计师对上述问题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发行人补充披露】
公司已于招股说明书“第八节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之“十一、(一)、2、(2)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中补充披露相关内容,并删除部分与本次补充披露重复的内容:
(一)应收账款内控制度、催收制度及执行,以及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1、公司应收账款内控制度、催收制度及执行情况
(1)内控制度与催收制度
公司通过对客户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走访、现场服务、定期对账等方式,深入客户一线了解客户的情况。对于装备集成销售后需要为其提供运行维护业务的客户,公司与其达成持续良性的合作关系,以及均为政府部门或国有企事业单位,资信状况良好,回款具有保障。
公司已建立了有效《财务管理制度》,对每个项目均会指派相应负责人员于项目付款节点与客户联系,确定付款金额及付款时间等相关事项,定期或不定期对项目款项催收。其中对应收账款的具体管理制度如下:
①分析金额较大的应收账款形成原因及处理情况,跟进包括催收或上诉的进度情况;
②分析本期未取得货款的收入占总销售收入的比例,如比例较大的应说明原因;
③季度、年度对应收账款进行账龄分析,予以分类说明;
④项目负责人在合同约定的收款节点联系客户确定收款时间和金额,通知财务收款,不能及时收回的需了解原因并通知分管领导和财务负责人。
(2)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有效执行了上述应收账款的内控管理制度,主要包括:
①已指定应收账款专员负责应收账款的分析工作,其主要工作除记账以外,主要包括于月末结账后对应收账款余额、收入占比情况进行分析,对异常或金额较大的款项查找原因,并与项目负责人进行沟通,了解项目、合同约定情况以及应收账款未来预计的回款时间等。
②将回款率纳入项目人员考核指标,间接影响其绩效奖金。项目负责人对客户进行定期、不定期走访,了解客户资金状况、经营情况等,并结合合同约定收款节点综合判断应收账款的可回收性,不能及时收回的会通知分管领导和财务负责人,由财务部门判断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的完整性,上述汇报由项目负责人每月执行一次。
上述应收账款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有效执行控制了公司应收账款的规模,加大了回款力度。公司设立至今,未产生任何大额坏账损失,报告期各期末七成以上应收账款账龄在一年以内。
2、客户资金周转未出现重大困难,公司应收账款具有保障,坏账准备计提充分
发行人的客户均为政府部门或国有企事业单位,其中国有企事业单位也多为地方政府投资管理平台,系承担太湖、巢湖、滇池、洱海等湖库蓝藻治理重任的负责人,上述湖库系我国极为重要的淡水湖库,藻情严重、蓝藻治理任务繁重、时间紧迫,相关的项目资金来源于中央、省、市等各级政府筹措的专项治理资金,而蓝藻的治理主要产生社会效益而非一般经济意义上的收益,财政专项资金整体结算流程严谨有序,款项的最终收回具有保障。公司各项目负责人与客户保持紧密沟通,各报告期内基本按照双方约定的信用期进行回款,截止本回复出具日,未发现主要客户资金周转出现重大困难的情况,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充分。
(二)截至目前逾期应收账款超期账龄(精确到月)情况、可回收性及坏账准备计提充分性
1、截至目前逾期应收账款超期账龄(精确到月)与可回收性情况
2017年末、2018年末和2019年末,发行人应收账款余额账龄在一年以内的占比分别为77.71%、79.18%和84.27%。2017-2019年发行人营业收入累计为62,310.04万元,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累计为56,548.07万元,整体来看,资金有序收回,情况良好。
2019年末应收账款余额大于100万元项目占比为96.09%,相关项目的应收账款账龄以及期后回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12/31 期后回款 2020/5/31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0-6个月 11,338.81 57.79 2,989.76 8,349.06 52.21
7-12个月 5,421.93 27.64 342.48 5,079.46 31.76
1-2年 13个月 246.43 1.26 87.87 158.56 0.99
16个月 1,478.15 7.53 - 1,478.15 9.24
18个月 396.32 2.02 - 396.32 2.48
2-3年 25个月 375.42 1.91 - 375.42 2.35
3-4年 37个月 208.04 1.06 208.04 - -
4-5年 49个月 154.35 0.79 - 154.35 0.97
合计 19,619.45 100.00 3,628.15 15,991.30 100.00
注:回款情况统计至2020年5月。
2020年第一季度受国内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以及政府管控及防范疫情措施影响,公司客户的生产经营活动有所延后,导致回款有一定推迟。目前客户生产经营活动以及公司回款已基本恢复正常。截至2020年5月31日,尚未回款的2019年末应收账款账龄大部分在一年以内,其中一年以内的占比达到
83.97%。
(1)信用期逾期情况分析
公司报告期各年末应收账款余额较大,按各项业务经营特点分析如下:
①蓝藻治理运行维护业务。公司收取的运行维护费用定期根据藻泥处理量和设备运行时长确认,公司的运维客户主要为政府部门或其授权方。报告期内,公司该业务回款情况一般根据协议约定各有不同,江苏地区按季度于每季初由公司上报上季度运行情况,于双方确认之后申报相应款项;安徽地区一般于运行维护中期结算大部分款项,按合同约定时间对运行维护情况进行核对,审计手续完成后付清全部款项;云南地区一般按月度或季度确认款项,少数合作稳定且信用良好的客户将适度给予延长信用期。上述核对结算完成后,双方申报及审批程序均需要一定时间,导致期末应收账款余额较大。
②蓝藻治理技术装备集成业务。客户根据装备集成业务合同分阶段付款。公司装备集成实施阶段根据技术复杂程度、业务类型的不同而有所不同,总体时间不超过一年,实施完成后公司根据客户的要求进行安装调试与试运行等程序,待交付验收后确认收入。通常情况下,合同约定预收款比例为10%至30%,技术装备试运行、验收前该等预收款项基本能够到位;设备试运行或正式完成验收后收取至合同总价的75%至90%;余下10%至25%作为质量保证金与尾款,尾款部分待专项决算审计后支付,质保金部分通常在质保期满支付。
以较为典型的中庙街道藻水分离站项目为例,业务与收款具体流程如下:
向供应商下达采购
需求(设计图纸、
技术参数等)
获取市场信息
外购零部件、设备
编制项目标书 中标(签订合同) 装备验收 质保期
设备集成、整机
装配调试
投标/商业谈判
20% 现场安试装运调行试、 65% 15%
预收货款 收取货款 收取或质尾保款金
项目承接 项目实施 项目验收 质保
6个月 6个月
上半年 下半年 年末 次年
公司客户基本为政府部门或国有企事业单位,其中,国有企事业单位也多为地方政府投资管理平台,系承担太湖、巢湖、滇池、洱海等湖库蓝藻治理重任的责任人,相关项目资金来源于中央、省、市等各级政府筹措的专项治理资金,财政专项资金整体结算流程严谨有序。一般而言,客户与公司于合同中明确约定分阶段付款以及付款时点。因公司蓝藻治理业务主要满足政府公共需
求,客户对与公司之间发生的业务严格按照政府公共项目进行管理,各种程序
要求细致、严谨,诸如设备进场、验收、竣工决算、审计决算以及付款皆有一
系列规范流程、手续较为复杂。通常,合同执行过程中,公司需按照客户要求
履行完毕各个时点政府项目管理流程之后,方视为达到付款时点、满足付款条
件。在达到合同约定的付款时点、满足付款条件情形下,双方即进入款项的结
算流程,由发行人开具发票,提请对方付款,客户履行内部付款程序后予以支
付。基于公司与各类客户的长期合作经验、收款风险判定,公司将主要客户的
信用期设置为开票后60天,待双方约定的付款条件达成后即进入结算、开票程
序,自合同约定付款日至结算开票期间,公司会与客户保持紧密沟通,及时了
解客户资信与款项落实情况,以便更有效率地采取催收措施保障款项最终能及
时收回。
报告期,合同执行过程中,公司因根据合同要求履行完毕各个时点政府项目管理流程耗时较长,应收账款余额较大,部分期限较长,但一旦完成程序、满足付款条件,发行人即开票,且绝大多数款项在开票后2个月内到账,从而发行人应收账款基本在信用期内收回,不存在大量逾期。发行人存在少量相对较长时间未能收回的款项,则主要是质保金,和因审计决算尚未完成达不到收款条件而暂无法收取的尾款,且因客户属于政府或事业单位、国企,亦不存在较大的无法收回的风险。
(2)应收账款账龄情况分析
①应收账款账龄在1年以内的主要项目
2019年末,账龄在1年以内的应收账款主余额要由龙门藻水分离站提升改造及运行、星云湖藻水分离站设备采购及附属设施工程、巢湖沿岸蓝藻臭味防控强化项目设计施工一体化工程、大理洱海挖色藻水分离站示范工程等项目形成。相关项目于2019年陆续验收,主要集中于滇池、洱海、巢湖、星云湖等国内重要湖库。即使一定程度上受到疫情的负面影响,上述应收账款仍在有序收回过程中,2020年1-5月公司收到的累计回款金额为3,332.24万元,占比达
19.88%。
②应收账款账龄在1-2年的主要项目
2019年末,应收账款账龄在1-2年的主要项目列示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客户 余额
2018年洱海蓝藻水华控制与应急工程 大理洱海保护投资建设有限责任 1,478.15
设备采购 公司
长临河镇藻水分离站新建工程设备采 合肥东部新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234.59
购(含安装)
长临河镇藻水分离站新建工程站外设 合肥东部新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161.73
备(含安装)
滇池外海东岸水域蓝藻藻泥应急采购 昆明滇池湖泊治理开发有限公司 111.66
大理洱海蓝藻控制与应急工程及设备 大理洱海保护投资建设有限责任 57.30
运行委托运行合同 公司
车载移动式藻水分离装置购置及委托 昆明滇池湖泊治理开发有限公司 77.47
运营项目合同
合计 2,120.90
洱海蓝藻水华控制与应急工程设备项目合同约定质保期为一年,10%质保金约300万元已于2019年末达到付款条件,其余部分为剩余尾款。上述质保金与尾款受客户财政专项资金到位时间限制与严格的资金审批流程影响,相应款项尚在资料审核与结算过程中。
长临河镇藻水分离站新建工程设备采购与站外设备项目合同约定质保期为两年,目前尚未收回的款项主要系质保金,相应技术装备尚在质保期内,款项尚未与客户结算。
滇池外海东岸水域蓝藻藻泥应急采购项目合同约定经全过程跟踪造价咨询单位审核后,款项按季支付至已完工结算价的80%;项目完工验收合格并完成相关资料归档后,尾款以项目审计结果为依据,一次性无息支付。目前项目尚在资料归档和审计结算过程中。
大理洱海蓝藻控制与应急工程及设备运行委托运行项目款项57.30万为尾款,截止本回复出具日已收回。
车载移动式藻水分离装置购置及委托运营项目合同约定质量缺陷责任期为一年,约23万元质保金于质量缺陷责任期满后支付,另外,运营费的15%待合同期满提交结算资料无异议付清尾款,合同期满日为2018年12月31日。2019年末质量缺陷责任期已截止。目前项目尚在资料归档和审计结算过程中。
③应收账款账龄在2-3年的主要项目
2019年末,应收账款账龄在2-3年的主要项目列示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客户 余额
中庙街道藻水分离站新建工程设备采购及安 巢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 375.42
装 局
中庙街道藻水分离站新建工程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合同约定质保期为三年,5%质保金约4百余万元待质保期满后支付。2017年末中庙街道藻水分离站交付验收,2019年末相应技术装备尚在质保期内。目前,公司已开始进行款项的结算工作。
④应收账款账龄在3-4年的主要项目
2019年末,应收账款账龄在3-4年的主要项目列示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合同甲方 余额
壬子港藻水分离站陈藻工艺改造及能力 无锡市滨湖区水利重点工程建设管 208.04
提升工程 理处
壬子港藻水分离站陈藻工艺改造及能力提升工程项目约定于验收合格后分三年分期结算,第二年付至合同价的70%,余款180余万元在第三年按审定价一次性付款,该项目于2016年末交付验收,2019年末正处于结算过程中,截止本回复出具日相应款项已收回。
⑤应收账款账龄在4-5年的主要项目
2019年末,应收账款账龄在4-5年的主要项目列示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客户名称 金额
无锡藻水分离站能力提升项目 无锡市重点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处 154.35
合计 154.35
上述款项系无锡藻水分离站能力提升项目尾款,由于审计结算结果尚待确认导致客户未对相关款项进行支付,公司财务及项目人员与客户正密切跟进款项的回款进度。公司已严格按照坏账准备政策对其计提80%的坏账准备。
2、项目回款情况统计
截止2020年5月31日,发行人报告期内应收账款累计借方发生额在200万元以上项目的实际回款情况统计如下:
单位:万元,%
应收账款借 回款比 2020/5/31
项目名称 客户 时间 方发生额 回款 例 应收账款
余额
中庙街道藻水分离站 巢湖市住 2017年 8,151.59
新建工程设备采购及 房和城乡 2019年 -8.53 7,767.64 95.39 375.42
安装 建设局
长临河镇藻水分离站 合肥东部 2017年 3,043.48 4,457.18 95.00 234.59
新建工程设备采购 新城建设 2018年 1,676.52
应收账款借 回款比 2020/5/31
项目名称 客户 时间 方发生额 回款 例 应收账款
余额
(含安装) 投资有限 2019年 -28.23
公司
大理洱海 2017年 1,666.52
大理洱海蓝藻水华应 保护投资 4,484.36 99.50 22.56
急治理设备采购 建设有限 2018年 2,840.40
责任公司
昆明滇池
龙门藻水分离站提升 湖泊治理 2019年 3,809.36 871.62 22.88 2,937.74
改造工程(EPC) 开发有限
公司
2018 年洱海蓝藻控 大理洱海
制与应急工程-挖色 保护投资 2019年 3,705.44 1,660.00 44.80 2,045.44
藻水分离站示范工程 建设有限
合同 责任公司
玉溪市江
星云湖藻水分离站设 川区星云
备采购及附属设施工 建设投资 2019年 3,559.83 3,420.06 96.07 139.77
程 开发有限
公司
长临河镇藻水分离站 合肥东部 2017年 2,341.93
新建工程站外设备 新城建设 2018年 900.57 3,072.78 95.00 161.73
(含安装) 投资有限 2019年 -7.99
公司
2018 年洱海蓝藻水 大理洱海
华控制与应急工程设 保护投资 2018年 2,956.30 1,478.15 50.00 1,478.15
备采购 建设有限
责任公司
大理洱海蓝藻控制与 大理洱海 2018年 1,005.22
应急工程及设备运行 保护投资 1,078.35 37.41 1,804.36
委托运行合同 建设有限 2019年 1,877.49
责任公司
洱源县洱 2018年 817.71
海保护投
洱源西湖运行 资开发运 1,971.50 86.39 310.48
营有限责 2019年 1,464.27
任公司
北京建工
宜兴八房港改造 土木工程 2019年 1,952.45 1,171.47 60.00 780.98
有限公司
滇池重点区域蓝藻打 昆明滇池 2019年 1,886.19 1,218.55 64.60 667.65
捞处置工程 2019- 湖泊治理
应收账款借 回款比 2020/5/31
项目名称 客户 时间 方发生额 回款 例 应收账款
余额
2020 设施运行维护 开发有限
项目 公司
2018 年蓝藻应急打 昆明滇池 2018年 92.96
捞处置工作蓝藻处置 湖泊治理 1,173.05 69.17 522.72
设备购置 开发有限 2019年 1,602.80
公司
2019 年洱海蓝藻控 大理洱海
制与应急处置工程- 保护投资 2019年 1,534.50 50.00 767.25
集装式组合藻水分离 建设有限
装置 责任公司 767.25
合肥市包
巢湖沿岸蓝藻臭味防 河区重点 2019年 1,488.00 - 1,488.00
控强化项目设计实施 工程建设
管理中心
应急快速控藻船购置 无锡市蓝
项目 藻治理办 2019年 1,279.00 959.25 75.00 319.75
公室
包河区巢湖沿线蓝藻 合肥市包
打捞、分离、处置服 河区环境 2019年 1,136.07 1,136.07 100.00 -
务采购合同 保护局
洱源西湖蓝藻水华应 洱源县环 2017年 1,118.06 1,118.06 100.00 -
急治理设备采购 境保护局
十八湾沿线蓝藻离岸 无锡市重
打捞应急处置工程 点水利工 2019年 1,059.57 527.16 49.75 532.41
(一期)施工标段 程建设管
理处
巢湖市中庙藻水分离 合肥市巢 2018年 405.54
站运行管理合同 湖市生态 2019年 541.66 773.28 81.64 173.91
环境分局
长临河藻水分离站蓝 肥东县环 2018年 363.35
藻打捞、分离、处置 境保护局 2019年 540.73 841.67 93.10 62.41
服务
2019 年大理市洱海 大理洱海
蓝藻控制与强化应急 保护投资 2019年 786.50 786.50 100.00 -
设备采购 建设有限
责任公司
四站运行管理(对杨 无锡市蓝
湾、锦园、黄泥田、 藻治理办 2019年 675.87 626.95 92.76 48.92
渔港四个藻水分离站 公室
运行管理)
包河区塘西河藻水分 合肥市包 2018年 652.83 652.83 100.00 -
应收账款借 回款比 2020/5/31
项目名称 客户 时间 方发生额 回款 例 应收账款
余额
离港运行管理项目 河区环境
保护局
无锡市蓝 2017年 12.40
四站运行管理 藻治理办 2018年 619.88 632.28 100.00 -
公室
车载移动式藻水分离 昆明滇池 2018年 557.04
装置购置及委托运营 湖泊治理 479.57 81.42 109.47
项目合同 开发有限 2019年 32.00
公司
包河区派河口藻水分 合肥市包 2017年 159.91
离站运行管理合同 河区环境 2018年 418.09 578.00 100.00 -0.00
保护局 2019年 0.00
无锡市滨 2017年 29.06
河埒街道河埒浜黑臭 湖区河埒 2018年 174.33 350.00 92.66 27.72
水体整治 街道办事 2019年 174.33
处
石柱土家
藤子沟水库设备采购 族自治县 2019年 365.00 328.50 90.00 36.50
水利局
石柱县藤子沟蓝藻打 石柱土家
捞船设备采购合同 族自治县 2019年 355.00 319.50 90.00 35.50
水利局
昆明滇池 2018年 235.10
滇池外海东岸水域蓝 湖泊治理 154.02 44.77 190.01
藻藻泥应急采购 开发有限 2019年 108.93
公司
湖州太湖
湖州太湖旅游度假区 旅游度假
蓝藻分离站设备改造 区管委会 2017年 318.00 302.10 95.00 15.90
更新项目 建设与交
通局
湖州太湖
度假区蓝藻防治加压 旅游度假
控藻船采购项目 区公用事 2019年 265.00 238.50 90.00 26.50
业管理中
心
无锡市滨 2017年 148.02
七里堤运营 湖区马圩 236.78 100.00 -
水利农机 2018年 88.76
站
合计 60,948.81 45,632.97 74.87 15,315.84
由上表可知,报告期内,公司各项目回款情况良好,均在良性回款过程中,截止2020年5月31日累计回款占比达74.87%。
3、坏账准备计提充分性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按照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计量坏账准备,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
可比上市公司 1年以内 1-2年 2-3年 3-4年 4-5年 5年以上
博世科 5 10 20 50 80 100
中环环保 5 10 30 50 80 100
维尔利 5 10 30 50 80 100
邦源环保 5 10 30 50 80 100
公司 5 10 30 50 80 100
注:巴安水务未披露2019年末各账龄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的计提比例;公司、
维尔利六个月以内应收账款不计提坏账准备。
由上表可知,2019年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后,公司按照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计量坏账准备的比例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接近,符合行业惯例。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及可比上市公司应收账款余额各年账龄分布列示如下:
单位:%
可比上市公司 1年以内 1-2年 2-3年 3-4年 4-5年 5年以上
博世科 59.32 26.95 9.88 1.92 1.23 0.70
中环环保 84.23 11.15 2.52 0.46 0.06 1.58
维尔利 61.16 20.90 9.21 3.89 1.21 3.63
巴安水务 57.15 19.05 1.98 5.27 3.12 13.43
邦源环保 100.00 - - - - -
公司 84.27 11.54 2.05 1.34 0.80 -
由上表可知,截至2019年12月31日,账龄在1年以内的应收账款占比为84.27%,低于邦源环保,高于其余可比上市公司。公司设立至今,未产生任何大额坏账损失,形成呆坏账的风险小。
(三)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的情况。
根据新的金融准则,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以此为基础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按照账龄使用迁徙率模型,考虑前瞻性信息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具体方法为2019年12月31日确认的预期信用损失使用2015-2019年五期数据进行迁徙率及损失率的计算,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率时公司根据历史经验假设3年以上应收账款损失率为100%。具体计算过程如下:
2019年度预计损失率
账龄 2018年末应收账 2019年收回金额(万 实际收回率 历史迁徙率
款余额(万元) 元)
A B C=B/A D=1-C
1年以内 10,230.11 7,873.79 76.97% 23.03%
1至2年 2,120.61 1,701.26 80.23% 19.77%
2至3年 406.93 133.30 32.76% 67.24%
3年以上 161.85 - 0.00% 100.00%
合计 12,919.51 9,708.36
2018年度预计损失率
账龄 2017年末应收账 2018年收回金额(万 实际收回率 历史迁徙率
款余额(万元) 元)
A B C=B/A D=1-C
1年以内 8,846.43 6,725.82 76.03% 23.97%
1至2年 1,647.26 1,240.33 75.30% 24.70%
2至3年 889.65 727.80 81.81% 18.19%
3年以上
合计 11,383.34 8,693.95
2017年度预计损失率
账龄 2016年末应收账 2017年收回金额(万 实际收回率 历史迁徙率
款余额(万元) 元)
A B C=B/A D=1-C
1年以内 3,418.00 1,770.74 51.81% 48.19%
1至2年 1,388.37 498.72 35.92% 64.08%
2至3年
3年以上
合计 4,806.37 2,269.46
2016年度预计损失率
账龄 2015年末应收账 2016年收回金额(万 实际收回率 历史迁徙率
款余额(万元) 元)
A B C=B/A D=1-C
1年以内 4,983.57 3,595.19 72.14% 27.86%
1至2年 178.61 178.61 100.00% 0.00%
2至3年 102.29 102.29 100.00% 0.00%
3年以上 - -
合计 5,264.46 3,876.09
2016-2019年平均预计损失率
账龄 2016-2019年平 不考虑调整因素计算历史 前瞻性 调整后
均历史迁徙率 损失率 调整 损失率
I J K= I*(1+J)
1年以内 24.61% A 0.91% H=A*G - 0.91%
1至2年 21.71% B 3.71% G=B*F - 3.71%
2至3年 17.09% C 17.09% F=C*D - 17.09%
3年以上 100.00% D 100.00% E=D - 100.00%
根据预计损失率计提的2019年12月31日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列示如下:
账龄区间 预期信用损失率 金额(万元) 坏账准备(万元)
(%)
1年以内 0.91 17,206.45 157.10
1-2年 3.71 2,356.32 87.42
2-3年 17.09 419.35 71.65
3年以上 100.00 435.48 435.48
合计 - 20,417.59 751.65
根据账龄计算法计提的2019年12月31日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列示如下:
账龄 账龄分析法预计损 金额(万元) 坏账准备(万元)
失率(%)
0-6个月 - 11,744.47 -
7-12个月 5.00 5,461.98 273.10
1-2年 10.00 2,356.32 235.63
2-3年 30.00 419.35 125.80
3-4年 50.00 273.63 136.82
4-5年 80.00 161.85 129.48
5年以上 100.00 - -
合计 - 20,417.59 900.83
由上述计算可知,公司结合历史款项收回率、运用迁徙法计算的预期信用损失较按账龄分析法计提的坏账准备小,考虑到公司客户质量以及信用状况与往年相比未发生重大变化,基于谨慎性和前后一致性原则,公司仍采用原账龄分析法下的计提比例作为预期信用损失率。按账龄划分档次提取坏账准备政策中各档次的计提比例与同行业计提比例相似,亦符合行业惯例。
【申报会计师核查意见】
针对上述问题,申报会计师履行的主要核查程序如下:
1、获取了可比上市公司的招股书、年报、公开资料、官网,对比发行人及其应收账款坏账计提政策。
2、查阅报告期内发行人应收账款明细表,获取发行人报告期内的合同、验收报告、银行回单等资料,核实发行人报告期应收账款余额的准确性和真实性;
3、了解招股说明书“营业收入分析”部分列示的项目的收款政策,与应收账款期末余额进行匹配,核实是否存在逾期未收回的情形;
4、执行应收账款函证程序,向客户了解双方交易内容情况并核对报告期内各期末应收账款余额与账面记录是否一致;
5、获取公司坏账准备计提表,检查计提方法是否按照坏账计提政策执行,重新计算坏账准备计提金额是否准确。
经核查,申报会计师认为:
1、公司已建立了应收账款管理制度并有效执行;
2、主要客户系承担太湖、巢湖、滇池、洱海等湖库蓝藻治理重任的政府部门或国有企事业单位,报告期内存在应收账款因专项资金延迟到位、结算周期较长而延期收回的情形,但款项的最终收回具有保障。公司主要客户资金周转未出现重大困难,坏账准备计提充分;
3、公司按账龄划分档次提取坏账准备政策中各档次的计提比例与同行业计提比例无明显差异。公司设立至今,未产生任何大额坏账损失,形成呆坏账的风险小;
4、发行人报告期主要的蓝藻治理技术装备集成业务和蓝藻治理运行维护项目的应收账款期末余额,与收款政策匹配基本一致,仅少量项目存在达到合同约定付款条件后未能进入结算、开票和回款流程的情形;
5、报告期内发行人上述应收账款基本不存在逾期情形,发行人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以此为基础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发行人的预期信用损失率的确认是基于迁徙模型所测算出的历史损失率并在此基础上进行前瞻性因素的调整所得出,坏账计提合理、充分;
6、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客户相关的应收账款均未涉及诉讼,应收账款均已足额计提了坏账准备,不存在重大回收风险。
问题五 关于采购与销售数量匹配性的问题
发行人部分采购情况存在信息披露差错,具体包括2017年度脱水机采购数量少披露2台,金额29.06万元,2018年度船舶采购数量少披露2艘,金额69.12万元,2019年1-6月气浮设备采购数量少披露1套,金额32.75万元。脱水机采购数量多披露2台,金额3.96万元。
请发行人修改相关信息披露内容,请保荐机构和会计师进一步核查是否存在类似情况。
回复:
【招股说明书修改】
(一)发行人采购情况
公司全面梳理了集成蓝藻治理技术装备销售数量与原材料、设备及辅材的匹配情况,对公司采购的主要原材料、设备的信息进行更正,并已于招股说明书“第六节业务和技术”之“四、采购情况和主要供应商”之“(一)发行人采购情况”相关内容进行修正:
(1)主要原材料平均价格(不含税)
2019年度 2018年度 2017年度
项目 单价 采购数量 单价 采购数量 单价 采购数
(万元/ (吨) (万元/吨) (吨) (万元 量
吨) /吨) (吨)
自购钢材 0.41 489.01 0.41 947.09 0.37 307.72
分离配方 0.31 537.25 0.27 743.00 0.26 597.19
脱水配方 3.41 37.93 2.88 28.90 3.21 35.10
沉降配方 0.17 374.17 0.14 311.36 0.14 450.46
注:分离配方主要包含聚合氯化铝等;脱水配方主要包含絮凝剂、聚丙烯酰胺等;沉降配
方主要包括改性粘土。
(2)主要设备及辅材平均价格(不含税)
2019年度 2018年度 2017年度
单价
项目 单价(万元 采购数量 (万元/ 采购数量 单价(万 采购数量
/台、套、 (台、套、 台、 (台、套、 元/台、 (台、套、
米) 米) 套、 米) 套、米) 米)
米)
除臭设备 - - - - 571.37 2.00
船舶 26.69 26.00 22.64 15.00 24.55 30.00
气浮 47.61 24.00 41.47 15.00 32.12 8.00
脱水机 28.12 36.00 16.96 17.00 31.24 13.00
一体 化 泵 - - - - 74.36 8.00
站
泵 2.86 167.00 2.32 36.00 3.22 74.00
液压系统 5.22 15.00 5.40 21.00 5.90 6.00
加药装置 2.94 43.00 2.57 21.00 2.84 33.00
集装 箱 组 25.46 10.00 21.24 4.00 3.74 9.00
件
发电机 4.02 21.00 3.80 23.00 1.63 30.00
浮藻 汲 取 1.71 4.00 1.80 24.00 1.57 22.00
机
围隔 0.05 28,262.50 0.05 9,430.00 0.07 14,330.00
2019年度 2018年度 2017年度
单价
项目 单价(万元 采购数量 (万元/ 采购数量 单价(万 采购数量
/台、套、 (台、套、 台、 (台、套、 元/台、 (台、套、
米) 米) 套、 米) 套、米) 米)
米)
移动 打 捞 28.67 1.00 21.37 1.00 21.37 11.00
平台
脱气机 - - - - 8.24 16.00
(3)主要能源平均价格
2019年度 2018年度 2017年度
项目 单价 采购数量 单价 采购数量 单价 采购数量
(元/升、 (升、度) (元/升、 (升、度) (元/ (升、度)
度) 度) 升、度)
柴油 5.73 372,128.83 6.61 178,391.00 5.71 36,329.27
电 1.00 6,512,580.42 0.71 2,423,546.03 0.87 929,431.00
注:上表单价为总额与采购数量结算的平均单价。
(4)主要原材料、设备及辅材、能源占采购总额比重
2019年度 2018年度 2017年度
项目 金额 占采购总额 金额 占采购总 金额 占采购总
(万元) 比例 (万元) 额比例 (万元) 额比例
分离配方 166.4 1.02% 201.04 2.84% 157.28 1.93%
脱水配方 129.21 0.79% 83.30 1.18% 112.54 1.38%
沉降配方 62.91 0.39% 42.95 0.61% 61.60 0.76%
自购钢材 200.49 1.23% 384.73 5.44% 112.94 1.39%
围隔系统 1,383.58 8.48% 515.97 7.30% 1,049.90 12.88%
除臭设备 - 0.00% - 0.00% 1,142.74 14.02%
船舶 693.91 4.25% 339.55 4.80% 736.50 9.04%
气浮设备 1,142.74 7.00% 621.98 8.79% 256.92 3.15%
脱水机 1,012.44 6.21% 288.24 4.08% 406.07 4.98%
一体化泵站 - - 0.00% 594.92 7.30%
泵 477.40 2.93% 83.57 1.17% 238.25 2.92%
液压系统 78.31 0.48% 113.40 1.60% 35.38 0.43%
移动打捞平 28.67 0.18% 21.37 0.30% 235.04 2.88%
台
脱气机 - - 0.00% 131.83 1.62%
2019年度 2018年度 2017年度
项目 金额 占采购总额 金额 占采购总 金额 占采购总
(万元) 比例 (万元) 额比例 (万元) 额比例
柴油 213.36 1.31% 117.97 1.67% 20.74 0.25%
电费 648.92 3.98% 172.01 2.43% 80.68 0.99%
合计 6,238.34 38.25% 2,986.08 42.22% 5,373.33 65.92%
公司已对脱水机、船舶、气浮设备、围隔系统及移动打捞平台等进行更正,不涉及财务报表数据调整,公司采购、存货及成本账务处理准确、完整。
【申报会计师核查意见】
1、检查发行人报告期内的采购合同台账及主要供应商的采购合同;
2、获取主要材料和设备的采购数据,检查发行人记录的采购单价、数量与合同是否一致;
3、对发行人报告期内主要供应商进行了走访和函证程序。
经核查,申报会计师认为:发行人除上述更改的采购情况存在信息披露差错外,不存在其他类似情况。
(本页无正文,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无锡德林海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发行注册环节反馈意见落实函的回复》之签字盖章页)
签字注册会计师:
叶胜平 提汝明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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