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核建:关于“核建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提示性公告

来源:巨灵信息 2020-07-07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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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601611 股票简称:中国核建 公告编号:2020-050
    
    转债代码:113024 转债简称:核建转债
    
    转股代码:191024 转股简称:核建转股
    
    中国核工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核建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提示性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修正前转股价格:9.82元
    
    ●修正后转股价格:9.76元
    
    ●核建转债本次转股价格调整实施日期:2019年7月14日
    
    中国核工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核建”或“公司”)于2019年4月8日发行了299,625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转债简称:核建转债,转债代码:113024),根据《中国核工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发行条款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有关规定,“核建转债”在本次发行之后,当公司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派送现金股利等情况(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股本)使公司股份发生变化时,将按下述公式进行转股价格的调整(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时:P1=(P0+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0为调整前转股价格,n为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率,k为增发新股或配股率,A为增发新股价格或配股价格,D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P1为调整后转股价格。
    
    当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情况时,公司将按照最终确定的方式进行转股价格调整,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并在公告中载明转股价格的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的期间(如需)。当转股价格调整日为可转债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票登记日之前,则该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实施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全体股东每10股取整派发现金股利0.56元(含税)。上述议案已经2020年5月20日召开的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中国核工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0-039)。
    
    根据上述规定,转股价格调整公式计算过程为(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P1=P0–D=9.82元/股-0.056元/股=9.76元/股。本次利润分配除权除息日为2019年7月14日,故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19年7月14日起生效。核建转债自2019年7月14日起恢复转股。
    
    特此公告。
    
    中国核工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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