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关于无锡德林海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
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
之专项核查意见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 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联系电话: +86(010)65542288
号富华大厦A座9层 telephone: +86(010)65542288
ShineWing N9/oF.,8B,lCochkaoAy,aFnugmHueanBMeaindsaijoien,,
Certifiedpublic accountants 1D0o0n0g2c7h,ePn.gR.DCihsitnraict, Be ijing , f传ac真sim:ile: ++8866((001100))6655554477119900
关于无锡德林海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
之专项核查意见
上海证券交易所:
根据贵所于2019年11月19日下发的《关于无锡德林海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上证科审(审核)〔2019〕723 号)(以下简称“意见落实函”)的要求,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本所”或“申报会计师”)作为无锡德林海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发行人”)的申报会计师,对意见落实函中涉及申报会计师的相关问题逐条回复如下:
(在本意见落实函回复中,若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
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问题 3、请发行人:(1)在主要会计政策部分补充披露星云湖项目的收入确认政策,并说明相关资产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2)按照主要治理区域划分,补充披露并分析公司报告期各期的收入、毛利及毛利率变动情况。请保荐机构和申报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发行人说明】
(一)在主要会计政策部分补充披露星云湖项目的收入确认政策,并说明相关资产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星云湖项目的业务模式与以往差异较大,公司首次在合同中将整湖水质的检测指标(而非具体的设备或服务)作为主要履约标的。鉴于该类型业务模式没有完整实施的先例,公司在星云湖项目中投入的设备以及相关的运行服务是否能够让整湖水质的检测结果达到合同要求尚存在不确定性,且在达到合同约定水质之前,无法根据相关产品的完工验收作出很可能收回相关经济利益的会计估计。故公司出于谨慎性原则,针对该项目适用了与以往的蓝藻治理技术装备集成类和运行维护类项目有所不同的收入确认政策:
本公司的营业收入主要包括销售商品收入、运行服务收入、治理服务收入。收入确认原则如下:
(1)销售商品收入确认原则:本公司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本公司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有效控制、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确认销售商品收入的实现。
销售商品收入确认的具体政策:本公司销售的商品主要是蓝藻治理技术装备集成,在蓝藻治理技术装备集成交付给客户并经过验收之后确认相应销售收入的实现。
收入项目 收入确认方法
岸上站点藻水分离系统集成 公司完成岸上站点技术装备集成及其相关的安装工作
收入项目 收入确认方法
后,由客户组织验收并出具验收报告后确认收入
移动式技术装备 公司完成移动式技术装备集成及其相关的组装工作后,
由客户组织验收并出具验收报告后确认收入
(2)劳务(服务)收入确认原则:在劳务总收入和总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与劳务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公司、劳务的完成进度能够可靠地确定时,确认劳务收入的实现。
劳务(服务)收入确认的具体政策:本公司劳务(服务)收入来源于按合同约定向客户提供岸上站点及移动式技术装备的运行维护服务。在月末(或季末),公司根据经客户核准的结算单据所载明的工作量及合同约定价格,确认运行维护收入。
(3)治理服务收入原则:治理服务的总收入和总成本能够可靠计量,相关治理服务结果能够可靠确定且得到客户确认,公司拥有现时收款权利时确认收入。
本公司在合同中约定的期限内履行治理义务,水质达到合同要求的治理指标并经客户验收后确认治理服务收入。合同中包含多阶段治理指标的,本公司分别在各阶段治理指标检测合格并经客户验收时,按照合同约定的该阶段达标付款金额确认当期收入。
发行人已在招股说明书“第八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之“五、(二)收入确认原则和计量方法”补充披露以上内容。
在该收入确认政策之下,若公司能够全部完成合同各阶段的水质检测要求,则星云湖项目的预计收入确认时间表如下:
合同价款 每一阶段运行时间 检测合格标准 含税收入金额
(万元) (万元)
运行1.5年 总磷≤0.2 mg/L 10,587.50
运行2.5年 总磷≤0.17 mg/L 6,352.50
42,350.00 运行3.5年 总磷≤0.14 mg/L 6,352.50
运行4.5年 总磷≤0.10 mg/L 6,352.50
运行5年 稳定Ⅳ类 12,705.00
在星云湖项目的业务模式下,设备在经甲方验收之后,仍由发行人控制并主导使用,能否收到合同价款需要根据未来使用该设备进行运营后各阶段的水质检测结果来决定,即项目设备不以商品销售形式给公司带来经济利益流入,公司不将其作为存货进行核算列示。由于投入的设备与项目合同直接相关,增加了公司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且预期能够收回,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规定,公司将投入项目的技术装备集成计入合同履约成本,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治理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在合同服务期限(5年)内进行摊销并计入各阶段收入确认当期的营业成本。
当水质指标检测不能在规定的运行期间内达到合同要求时,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要求,对项目的合同履约成本余额进行减值测试,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并计提资产减值损失。
(二)按照主要治理区域划分,补充披露并分析公司报告期各期的收入、毛利及毛利率变动情况。
1、报告期各期,各治理区域蓝藻治理技术装备集成项目收入、毛利及毛利率情况
报告期各期,各治理区域蓝藻治理技术装备集成项目收入、毛利及毛利率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治理 2019年度 2018年度 2017年度
区域 收入 毛利 毛利率 收入 毛利 毛利率 收入 毛利 毛利率
滇池 4,428.06 2,360.48 53.31% 363.04 215.12 59.26% - - -
星云 3,139.03 1,518.82 48.39%
湖
洱海 5,457.93 3,020.84 55.35% 7,859.58 4,860.96 61.85% 2,379.98 1,646.44 69.18%
巢湖 1,456.96 822.66 56.46% 6,929.34 4,413.40 63.69% 6,895.85 4,392.96 63.70%
太湖 4,850.15 2,212.25 45.61% 246.20 106.94 43.43% 535.22 182.96 34.18%
其他 812.74 384.28 47.28% 104.33 27.52 26.37% 94.02 49.48 52.63%
合计 20,144.87 10,319.33 51.23% 15,502.49 9,623.93 62.08% 9,905.07 6,271.84 63.32%
注:洱海区域包含洱源西湖
(1)收入变动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蓝藻治理业务主要集中于蓝藻水华灾情较为严重、治理任务极为迫切的湖库,如“老三湖”以及洱海。同一湖泊单个行政区域范围内蓝藻治理项目不一定连续发生,公司项目承接、实施、交付后如能满足客户当期的治理需求,同一区域短期内可能对采购需求有所减少,因此各区域客户不一定会每年稳定、连续地进行投资。
2017年随着政府部门对更多的富营养化湖泊着手治理,公司业务进入快速发展阶段,在验收巢湖区域长临河、中庙两座藻水分离站的同时逐步开拓洱海、滇池两大西南流域的蓝藻治理业务。从2017年至今,作为洱海保护七大行动的组成部分之一,大理州启动了系统防控蓝藻水华项目,在此期间公司共建成了3座藻水分离站。2018年地处滇池流域的昆明市亦委托公司改造升级龙门藻水分离站,并于2019年成功完成验收交付工作。具体主要变动原因如下:
2018年度,洱海区域收入较2017年度增长5,479.60万元,主要系大理洱海蓝藻水华应急治理设备采购、2018年洱海蓝藻水华控制与应急工程设备采购、洱源西湖蓝藻应急治理藻水分离站设备采购项目顺利交付验收,收入分别为
2,455.55万元、2,548.53万元、2,855.49万元。
2019年度,滇池区域收入较2018年度增长4,065.02万元,主要系龙门藻水分离站提升改造工程、蓝藻应急打捞处置工作蓝藻处置设备购置项目,顺利交付验收,收入分别为2,722.47万元、1,317.24万元;星云湖区域新增收入3,139.03万元,主要系星云湖藻水分离站设备采购及附属设施工程交付验收,确认收入3,139.03万元。
(2)毛利率变动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提供的整装成套技术装备为非标准化产品。蓝藻暴发受到温度、水流速、水深、光照、风力等多方面的影响,蓝藻治理行业也因水域地理环境、气候条件、蓝藻暴发程度、需处理水量等多方面因素,导致公司所交付的各站点间处理能力、当地的水文条件、客户的需求、使用的技术工艺、站点规模等因素均具有独特性,交付的移动式设备型号、配件内容等因素均具有独特性,定价与单位成本可比性较低,因此毛利率亦存在一定波动。具体主要变动原因如下:
2019年,滇池区域毛利率为53.31%,较2018年度略有下降,主要系项目内容不同所致。2018年公司向滇池区域交付了2台车载式藻水分离装置,取得215.12万元的毛利额,毛利率为59.26%。2019年公司主要交付了龙门藻水分离站,项目毛利率为47.51%,由于是站点更新改造项目,毛利率低于移动式设备,因此拉低了该区域的平均水平。
2017年、2018年、2019年洱海区域的毛利率分别为69.18%、61.85%、55.35%,逐年略有下降,主要系项目内容不同所致。2017年公司验收的大理洱海蓝藻水华应急治理设备采购、洱源西湖蓝藻水华应急治理设备采购项目履约内容均为移动式设备,包括车载及组合式藻水分离装置、加压控藻船、水动力控藻器等,其中加压控藻船与水动力控藻器系公司在报告期内自主研发且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2017年实现量产,当年主要投放在洱海区域,填补了蓝藻水华早期阶段抑藻设备领域以及水面高效可移动治藻装备领域的空白,凭借其优势和客户的认可度,毛利率较高,两项产品当年的平均毛利率分别为72.31%、81.38%,拉高了洱海区域蓝藻治理技术装备的整体毛利率。2018年公司主要交付了洱源
西湖藻水分离站、大理双廊藻水分离站,2019年主要交付了挖色藻水分离站,
挖色藻水分离站项目实施过程中客户额外要求新增一部分履约内容,该部分内容
未包含在原定的合同价款中,公司考虑到应急治理的急迫性配合客户完成了相应
工作,该事项对应的增补价款与客户尚需商讨沟通,因存在不确定性未确认对应
收入,导致毛利率较2018年的两个站点项目较低。
2017年、2018年、2019年巢湖区域的毛利率分别为63.70%、63.69%、56.46%。2019年毛利率较2017年、2018年略有下降,系因为2019年公司在该区域主要参与巢湖沿岸蓝藻臭味防控强化项目,主要产品为深井加压控藻平台,系无锡锦园示范工程后的首个商业应用项目,单位成本较高,与2017年、2018年交付的中庙、长临河两个岸上站点项目不具有可比性。
2017年、2018年、2019年太湖区域的毛利率分别为34.18%、43.43%、45.61%,逐年上升主要系项目内容不同所致。2017年以后,因为应急处置为主的治理目标已基本实现,太湖流域蓝藻治理业务收入逐年有所下滑,短时间内大规模投资建站需求减少,2017年至2018年,参与的项目多为站点改造更新或初级控藻船的销售,毛利率低于岸上站点新建项目,2019年公司完成了宜兴八房港改造项目,并对无锡市蓝藻治理办公室销售了三艘加压控藻船,导致毛利率有所提升。
2、报告期各期,各治理区域蓝藻治理运行维护项目收入、毛利及毛利率情况
报告期各期,各治理区域蓝藻治理运行维护项目收入、毛利及毛利率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治理 2019年度 2018年度 2017年度
区域 收入 毛利 毛利率 收入 毛利 毛利率 收入 毛利 毛利率
滇池
及洱 5,966.11 4,132.98 69.27% 2,397.90 1,536.35 64.07% - - -
海
巢湖 2,217.72 504.21 22.74% 1,839.71 441.16 23.98% 718.88 33.82 4.70%
太湖 819.36 206.57 25.21% 584.86 88.88 15.20% 725.45 193.39 26.66%
星云 68.49 32.75 47.82%
湖
其他 226.89 80.37 35.42% 166.67 67.70 40.62% 27.41 7.61 27.76%
合计 9,298.58 4,956.89 53.31% 4,989.14 2,134.09 42.77% 1,644.33 322.61 19.62%
注:洱海区域包含洱源西湖(1)收入变动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的分站点蓝藻治理运行维护收入详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区域 项目名称 2019年度 2018年度 2017年度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无 黄泥田港 637.61 6.86% 584.86 11.72% 725.45 44.12%
区域 项目名称 2019年度 2018年度 2017年度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锡 藻水分离
站
渔港藻水
分离站
杨湾藻水
分离站
锦园藻水
分离站
河埒浜 164.47 1.77% 164.47 3.30% 27.41 1.67%
其他 181.75 1.95% 2.20 0.04% - -
塘西河口
藻水分离 615.87 12.34% 502.30 30.55%
站 1,071.76 11.53%
派河口藻
合 394.43 7.91% 150.86 9.17%水分离站
肥 水长分临离河藻站503.01 5.41% 342.79 6.87% - -
中庙藻水 511.00 5.50% 382.58 7.67% - -
分离站
应急打捞 131.95 1.42% 104.04 2.09% 65.73 4.00%
昆 西藻山水龙分门离789.37 8.49% 175.33 3.51% - -
明 站
滇池周围 2,029.68 21.83% 463.75 9.30% - -
大理双廊
藻水分离
站与挖色 1,765.69 18.99% 987.40 19.79% 172.59 10.50%
大理 藻水分离
站
洱源西湖
藻水分离 1,381.38 14.86% 771.42 15.46% - -
站
玉溪 星云湖藻 68.49 0.74%
水离站
其他 62.42 0.67% - - - -
合计 9,298.58 100.00% 4,989.14 100.00% 1,644.34 100.00%
报告期内,随着公司规模的扩大,依托于蓝藻治理技术装备的不断交付,公司技术装备后续委托运行维护收入不断增加。报告期内,分别为1,644.34万元、4,989.14万元和9,298.58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14.24%、24.35%及31.58%。2018年度较2017年度收入增长了3,344.80万元,主要是出于以下原因:一是随着技术装备集成业务的不断增加及历史年度的积累,公司新增长临河藻水分离站、中庙藻水分离站、西山龙门藻水分离站、洱源西湖藻水分离站、滇池周围车载式藻水分离装置与蓝藻加压控藻船的运行维护业务;二是大理双廊藻水分离站2017年仅为试运行,待2018年正式验收完成后运行维护业务量也增长显著。2019年度较2018年度收入增长了4,309.44万元,主要是由于云南地区交付的治理装备逐渐增多,2018年验收的项目在2019年全年运行拉动了收入的增长。
各治理区域蓝藻治理运行维护业务收入的变动请见招股说明书“第八节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之“十、(一)2、主营业务收入分析”
(2)毛利率变动分析
蓝藻治理运行维护业务的毛利率变化主要系各区域运维收费定价及模式不同导致,总体而言公司巢湖区域运维业务的毛利水平较低,主要因为:一是针对富营养化水体环境差异需采用不同蓝藻治理方案,不同方案的结算方式以及成本发生方式差异使得项目毛利率有明显区别。巢湖区域水体含藻量高,蓝藻富集于临岸区域,治藻方案以打捞为主,工作量较大,导致劳务外包和藻泥运输处理服务的采购成本较高;二是公司该地区的运行维护合同签订周期为2至3年,相关定价存在滞后性,早期合同以利润空间换取市场份额导致溢价整体不明显。基于以上两方面因素,2017年,该地区的营运项目毛利率较低。随着发行人治藻核心技术的不断发展,作为政府单一来源采购中标的中庙、长临河项目等藻水分离站项目落地提升了公司品牌影响力,实现了稳定的技术壁垒,发行人在该地区议价能力增加,2018年度对部分以前年度已经获取的运维项目进行了调价,对新增运行维护项目直接以新价格约定,毛利率整体有所提升。
滇池及洱海区域运行维护项目处理对象为低密度富藻水,治藻方案与巢湖地区有所差异,总体而言,公司该地区运维业务的毛利水平较高,主要因为:一是该西南地区主要采用公司新研发的加压控藻船、车载式藻水分离装置等机动型治藻设备,依靠设备运转与少量人工即可实现良好的治藻效果。该类设备主要以燃油与电力为动力来源,劳务外包和藻泥运输处理服务的采购需求低,运维过程中的单位成本低于巢湖区域运行维护的项目。结合西南地区蓝藻处理方案特征,其结算方式以设备运行时间、藻水处理量作为考核指标;二是发行人于2017年开拓西南市场以应对当地紧迫的蓝藻治理需求,先后中标大理洱海蓝藻水华应急治理、洱源西湖蓝藻水华应急治理等重大环境治理项目,并在项目落成后提供持续的运行维护服务,公司的技术与研发优势、行业领先优势显著。报告期内,滇池及洱海区域运行维护业务规模的增长拉动了公司整体毛利率的上升。
报告期内,太湖区域运行维护项目毛利率较为稳定,分别为26.66%、15.20%、25.21%。该区域的运维收入按一定金额的固定费用加上可变费用、管理费组成,可变费用、管理费均与藻泥产出量有关,2018年毛利率较低主要系公司于太湖锦园进行深井加压控藻平台的研发工作,由于其采用“加压灭活、原位控藻”的蓝藻水华预防、控制技术路线,无需进行藻泥处置,因此当年太湖区域产出的藻泥量有所降低,该区域当年运维业务收入下降约140.59万元,在人工费、药剂费诸多固定成本维持不变的情况下毛利水平有所降低。
发行人已在招股说明书“第八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之“十、(一)7、营业收入区域分析”补充披露。
【申报会计师核查意见】
针对上述问题,申报会计师履行的主要核查程序如下:
(1)查阅玉溪德林海与玉溪市江川区水利局签订的星云湖原位控藻及水质提升设备采购及运行项目合同,了解原位深井控藻设备的商业化应用情况,并对合同进行分析,与《企业会计准则》进行核对;
(2)了解发行人销售收入确认方法及依据,查阅发行人报告期内主要项目的销售合同,核查交付和验收报告,获取收入、毛利明细表;
(3)分析了各治理区域蓝藻治理技术装备集成项目与运行维护项目收入、毛利及毛利率变动情况。
经核查,申报会计师认为:
(1)星云湖项目相关治理服务的总收入和总成本在能够可靠计量,相关治理服务结果能够可靠确定且得到客户确认,公司拥有现时收款权利时确认收入。公司将投入项目的技术装备集成计入合同履约成本,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治理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在合同服务期限(5年)内进行摊销并计入各阶段收入确认当期的营业成本。当水质指标检测不能在规定的运行期间内达到合同要求时,对项目的合同履约成本余额进行减值测试,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并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公司对星云湖项目的会计处理政策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2)报告期内,各治理区域中蓝藻治理技术装备集成项目与运行维护项目的收入、毛利及毛利率变动具有合理性。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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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本意见落实函回复中,若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
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问题 3、请发行人:(1)在主要会计政策部分补充披露星云湖项目的收入确认政策,并说明相关资产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2)按照主要治理区域划分,补充披露并分析公司报告期各期的收入、毛利及毛利率变动情况。请保荐机构和申报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发行人说明】
(一)在主要会计政策部分补充披露星云湖项目的收入确认政策,并说明相关资产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星云湖项目的业务模式与以往差异较大,公司首次在合同中将整湖水质的检测指标(而非具体的设备或服务)作为主要履约标的。鉴于该类型业务模式没有完整实施的先例,公司在星云湖项目中投入的设备以及相关的运行服务是否能够让整湖水质的检测结果达到合同要求尚存在不确定性,且在达到合同约定水质之前,无法根据相关产品的完工验收作出很可能收回相关经济利益的会计估计。故公司出于谨慎性原则,针对该项目适用了与以往的蓝藻治理技术装备集成类和运行维护类项目有所不同的收入确认政策:
本公司的营业收入主要包括销售商品收入、运行服务收入、治理服务收入。收入确认原则如下:
(1)销售商品收入确认原则:本公司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本公司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有效控制、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确认销售商品收入的实现。
销售商品收入确认的具体政策:本公司销售的商品主要是蓝藻治理技术装备集成,在蓝藻治理技术装备集成交付给客户并经过验收之后确认相应销售收入的实现。
收入项目 收入确认方法
岸上站点藻水分离系统集成 公司完成岸上站点技术装备集成及其相关的安装工作
收入项目 收入确认方法
后,由客户组织验收并出具验收报告后确认收入
移动式技术装备 公司完成移动式技术装备集成及其相关的组装工作后,
由客户组织验收并出具验收报告后确认收入
(2)劳务(服务)收入确认原则:在劳务总收入和总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与劳务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公司、劳务的完成进度能够可靠地确定时,确认劳务收入的实现。
劳务(服务)收入确认的具体政策:本公司劳务(服务)收入来源于按合同约定向客户提供岸上站点及移动式技术装备的运行维护服务。在月末(或季末),公司根据经客户核准的结算单据所载明的工作量及合同约定价格,确认运行维护收入。
(3)治理服务收入原则:治理服务的总收入和总成本能够可靠计量,相关治理服务结果能够可靠确定且得到客户确认,公司拥有现时收款权利时确认收入。
本公司在合同中约定的期限内履行治理义务,水质达到合同要求的治理指标并经客户验收后确认治理服务收入。合同中包含多阶段治理指标的,本公司分别在各阶段治理指标检测合格并经客户验收时,按照合同约定的该阶段达标付款金额确认当期收入。
发行人已在招股说明书“第八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之“五、(二)收入确认原则和计量方法”补充披露以上内容。
在该收入确认政策之下,若公司能够全部完成合同各阶段的水质检测要求,则星云湖项目的预计收入确认时间表如下:
合同价款 每一阶段运行时间 检测合格标准 含税收入金额
(万元) (万元)
运行1.5年 总磷≤0.2 mg/L 10,587.50
运行2.5年 总磷≤0.17 mg/L 6,352.50
42,350.00 运行3.5年 总磷≤0.14 mg/L 6,352.50
运行4.5年 总磷≤0.10 mg/L 6,352.50
运行5年 稳定Ⅳ类 12,705.00
在星云湖项目的业务模式下,设备在经甲方验收之后,仍由发行人控制并主导使用,能否收到合同价款需要根据未来使用该设备进行运营后各阶段的水质检测结果来决定,即项目设备不以商品销售形式给公司带来经济利益流入,公司不将其作为存货进行核算列示。由于投入的设备与项目合同直接相关,增加了公司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且预期能够收回,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规定,公司将投入项目的技术装备集成计入合同履约成本,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治理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在合同服务期限(5年)内进行摊销并计入各阶段收入确认当期的营业成本。
当水质指标检测不能在规定的运行期间内达到合同要求时,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要求,对项目的合同履约成本余额进行减值测试,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并计提资产减值损失。
(二)按照主要治理区域划分,补充披露并分析公司报告期各期的收入、毛利及毛利率变动情况。
1、报告期各期,各治理区域蓝藻治理技术装备集成项目收入、毛利及毛利率情况
报告期各期,各治理区域蓝藻治理技术装备集成项目收入、毛利及毛利率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治理 2019年度 2018年度 2017年度
区域 收入 毛利 毛利率 收入 毛利 毛利率 收入 毛利 毛利率
滇池 4,428.06 2,360.48 53.31% 363.04 215.12 59.26% - - -
星云 3,139.03 1,518.82 48.39%
湖
洱海 5,457.93 3,020.84 55.35% 7,859.58 4,860.96 61.85% 2,379.98 1,646.44 69.18%
巢湖 1,456.96 822.66 56.46% 6,929.34 4,413.40 63.69% 6,895.85 4,392.96 63.70%
太湖 4,850.15 2,212.25 45.61% 246.20 106.94 43.43% 535.22 182.96 34.18%
其他 812.74 384.28 47.28% 104.33 27.52 26.37% 94.02 49.48 52.63%
合计 20,144.87 10,319.33 51.23% 15,502.49 9,623.93 62.08% 9,905.07 6,271.84 63.32%
注:洱海区域包含洱源西湖
(1)收入变动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蓝藻治理业务主要集中于蓝藻水华灾情较为严重、治理任务极为迫切的湖库,如“老三湖”以及洱海。同一湖泊单个行政区域范围内蓝藻治理项目不一定连续发生,公司项目承接、实施、交付后如能满足客户当期的治理需求,同一区域短期内可能对采购需求有所减少,因此各区域客户不一定会每年稳定、连续地进行投资。
2017年随着政府部门对更多的富营养化湖泊着手治理,公司业务进入快速发展阶段,在验收巢湖区域长临河、中庙两座藻水分离站的同时逐步开拓洱海、滇池两大西南流域的蓝藻治理业务。从2017年至今,作为洱海保护七大行动的组成部分之一,大理州启动了系统防控蓝藻水华项目,在此期间公司共建成了3座藻水分离站。2018年地处滇池流域的昆明市亦委托公司改造升级龙门藻水分离站,并于2019年成功完成验收交付工作。具体主要变动原因如下:
2018年度,洱海区域收入较2017年度增长5,479.60万元,主要系大理洱海蓝藻水华应急治理设备采购、2018年洱海蓝藻水华控制与应急工程设备采购、洱源西湖蓝藻应急治理藻水分离站设备采购项目顺利交付验收,收入分别为
2,455.55万元、2,548.53万元、2,855.49万元。
2019年度,滇池区域收入较2018年度增长4,065.02万元,主要系龙门藻水分离站提升改造工程、蓝藻应急打捞处置工作蓝藻处置设备购置项目,顺利交付验收,收入分别为2,722.47万元、1,317.24万元;星云湖区域新增收入3,139.03万元,主要系星云湖藻水分离站设备采购及附属设施工程交付验收,确认收入3,139.03万元。
(2)毛利率变动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提供的整装成套技术装备为非标准化产品。蓝藻暴发受到温度、水流速、水深、光照、风力等多方面的影响,蓝藻治理行业也因水域地理环境、气候条件、蓝藻暴发程度、需处理水量等多方面因素,导致公司所交付的各站点间处理能力、当地的水文条件、客户的需求、使用的技术工艺、站点规模等因素均具有独特性,交付的移动式设备型号、配件内容等因素均具有独特性,定价与单位成本可比性较低,因此毛利率亦存在一定波动。具体主要变动原因如下:
2019年,滇池区域毛利率为53.31%,较2018年度略有下降,主要系项目内容不同所致。2018年公司向滇池区域交付了2台车载式藻水分离装置,取得215.12万元的毛利额,毛利率为59.26%。2019年公司主要交付了龙门藻水分离站,项目毛利率为47.51%,由于是站点更新改造项目,毛利率低于移动式设备,因此拉低了该区域的平均水平。
2017年、2018年、2019年洱海区域的毛利率分别为69.18%、61.85%、55.35%,逐年略有下降,主要系项目内容不同所致。2017年公司验收的大理洱海蓝藻水华应急治理设备采购、洱源西湖蓝藻水华应急治理设备采购项目履约内容均为移动式设备,包括车载及组合式藻水分离装置、加压控藻船、水动力控藻器等,其中加压控藻船与水动力控藻器系公司在报告期内自主研发且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2017年实现量产,当年主要投放在洱海区域,填补了蓝藻水华早期阶段抑藻设备领域以及水面高效可移动治藻装备领域的空白,凭借其优势和客户的认可度,毛利率较高,两项产品当年的平均毛利率分别为72.31%、81.38%,拉高了洱海区域蓝藻治理技术装备的整体毛利率。2018年公司主要交付了洱源
西湖藻水分离站、大理双廊藻水分离站,2019年主要交付了挖色藻水分离站,
挖色藻水分离站项目实施过程中客户额外要求新增一部分履约内容,该部分内容
未包含在原定的合同价款中,公司考虑到应急治理的急迫性配合客户完成了相应
工作,该事项对应的增补价款与客户尚需商讨沟通,因存在不确定性未确认对应
收入,导致毛利率较2018年的两个站点项目较低。
2017年、2018年、2019年巢湖区域的毛利率分别为63.70%、63.69%、56.46%。2019年毛利率较2017年、2018年略有下降,系因为2019年公司在该区域主要参与巢湖沿岸蓝藻臭味防控强化项目,主要产品为深井加压控藻平台,系无锡锦园示范工程后的首个商业应用项目,单位成本较高,与2017年、2018年交付的中庙、长临河两个岸上站点项目不具有可比性。
2017年、2018年、2019年太湖区域的毛利率分别为34.18%、43.43%、45.61%,逐年上升主要系项目内容不同所致。2017年以后,因为应急处置为主的治理目标已基本实现,太湖流域蓝藻治理业务收入逐年有所下滑,短时间内大规模投资建站需求减少,2017年至2018年,参与的项目多为站点改造更新或初级控藻船的销售,毛利率低于岸上站点新建项目,2019年公司完成了宜兴八房港改造项目,并对无锡市蓝藻治理办公室销售了三艘加压控藻船,导致毛利率有所提升。
2、报告期各期,各治理区域蓝藻治理运行维护项目收入、毛利及毛利率情况
报告期各期,各治理区域蓝藻治理运行维护项目收入、毛利及毛利率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治理 2019年度 2018年度 2017年度
区域 收入 毛利 毛利率 收入 毛利 毛利率 收入 毛利 毛利率
滇池
及洱 5,966.11 4,132.98 69.27% 2,397.90 1,536.35 64.07% - - -
海
巢湖 2,217.72 504.21 22.74% 1,839.71 441.16 23.98% 718.88 33.82 4.70%
太湖 819.36 206.57 25.21% 584.86 88.88 15.20% 725.45 193.39 26.66%
星云 68.49 32.75 47.82%
湖
其他 226.89 80.37 35.42% 166.67 67.70 40.62% 27.41 7.61 27.76%
合计 9,298.58 4,956.89 53.31% 4,989.14 2,134.09 42.77% 1,644.33 322.61 19.62%
注:洱海区域包含洱源西湖(1)收入变动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的分站点蓝藻治理运行维护收入详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区域 项目名称 2019年度 2018年度 2017年度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无 黄泥田港 637.61 6.86% 584.86 11.72% 725.45 44.12%
区域 项目名称 2019年度 2018年度 2017年度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锡 藻水分离
站
渔港藻水
分离站
杨湾藻水
分离站
锦园藻水
分离站
河埒浜 164.47 1.77% 164.47 3.30% 27.41 1.67%
其他 181.75 1.95% 2.20 0.04% - -
塘西河口
藻水分离 615.87 12.34% 502.30 30.55%
站 1,071.76 11.53%
派河口藻
合 394.43 7.91% 150.86 9.17%水分离站
肥 水长分临离河藻站503.01 5.41% 342.79 6.87% - -
中庙藻水 511.00 5.50% 382.58 7.67% - -
分离站
应急打捞 131.95 1.42% 104.04 2.09% 65.73 4.00%
昆 西藻山水龙分门离789.37 8.49% 175.33 3.51% - -
明 站
滇池周围 2,029.68 21.83% 463.75 9.30% - -
大理双廊
藻水分离
站与挖色 1,765.69 18.99% 987.40 19.79% 172.59 10.50%
大理 藻水分离
站
洱源西湖
藻水分离 1,381.38 14.86% 771.42 15.46% - -
站
玉溪 星云湖藻 68.49 0.74%
水离站
其他 62.42 0.67% - - - -
合计 9,298.58 100.00% 4,989.14 100.00% 1,644.34 100.00%
报告期内,随着公司规模的扩大,依托于蓝藻治理技术装备的不断交付,公司技术装备后续委托运行维护收入不断增加。报告期内,分别为1,644.34万元、4,989.14万元和9,298.58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14.24%、24.35%及31.58%。2018年度较2017年度收入增长了3,344.80万元,主要是出于以下原因:一是随着技术装备集成业务的不断增加及历史年度的积累,公司新增长临河藻水分离站、中庙藻水分离站、西山龙门藻水分离站、洱源西湖藻水分离站、滇池周围车载式藻水分离装置与蓝藻加压控藻船的运行维护业务;二是大理双廊藻水分离站2017年仅为试运行,待2018年正式验收完成后运行维护业务量也增长显著。2019年度较2018年度收入增长了4,309.44万元,主要是由于云南地区交付的治理装备逐渐增多,2018年验收的项目在2019年全年运行拉动了收入的增长。
各治理区域蓝藻治理运行维护业务收入的变动请见招股说明书“第八节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之“十、(一)2、主营业务收入分析”
(2)毛利率变动分析
蓝藻治理运行维护业务的毛利率变化主要系各区域运维收费定价及模式不同导致,总体而言公司巢湖区域运维业务的毛利水平较低,主要因为:一是针对富营养化水体环境差异需采用不同蓝藻治理方案,不同方案的结算方式以及成本发生方式差异使得项目毛利率有明显区别。巢湖区域水体含藻量高,蓝藻富集于临岸区域,治藻方案以打捞为主,工作量较大,导致劳务外包和藻泥运输处理服务的采购成本较高;二是公司该地区的运行维护合同签订周期为2至3年,相关定价存在滞后性,早期合同以利润空间换取市场份额导致溢价整体不明显。基于以上两方面因素,2017年,该地区的营运项目毛利率较低。随着发行人治藻核心技术的不断发展,作为政府单一来源采购中标的中庙、长临河项目等藻水分离站项目落地提升了公司品牌影响力,实现了稳定的技术壁垒,发行人在该地区议价能力增加,2018年度对部分以前年度已经获取的运维项目进行了调价,对新增运行维护项目直接以新价格约定,毛利率整体有所提升。
滇池及洱海区域运行维护项目处理对象为低密度富藻水,治藻方案与巢湖地区有所差异,总体而言,公司该地区运维业务的毛利水平较高,主要因为:一是该西南地区主要采用公司新研发的加压控藻船、车载式藻水分离装置等机动型治藻设备,依靠设备运转与少量人工即可实现良好的治藻效果。该类设备主要以燃油与电力为动力来源,劳务外包和藻泥运输处理服务的采购需求低,运维过程中的单位成本低于巢湖区域运行维护的项目。结合西南地区蓝藻处理方案特征,其结算方式以设备运行时间、藻水处理量作为考核指标;二是发行人于2017年开拓西南市场以应对当地紧迫的蓝藻治理需求,先后中标大理洱海蓝藻水华应急治理、洱源西湖蓝藻水华应急治理等重大环境治理项目,并在项目落成后提供持续的运行维护服务,公司的技术与研发优势、行业领先优势显著。报告期内,滇池及洱海区域运行维护业务规模的增长拉动了公司整体毛利率的上升。
报告期内,太湖区域运行维护项目毛利率较为稳定,分别为26.66%、15.20%、25.21%。该区域的运维收入按一定金额的固定费用加上可变费用、管理费组成,可变费用、管理费均与藻泥产出量有关,2018年毛利率较低主要系公司于太湖锦园进行深井加压控藻平台的研发工作,由于其采用“加压灭活、原位控藻”的蓝藻水华预防、控制技术路线,无需进行藻泥处置,因此当年太湖区域产出的藻泥量有所降低,该区域当年运维业务收入下降约140.59万元,在人工费、药剂费诸多固定成本维持不变的情况下毛利水平有所降低。
发行人已在招股说明书“第八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之“十、(一)7、营业收入区域分析”补充披露。
【申报会计师核查意见】
针对上述问题,申报会计师履行的主要核查程序如下:
(1)查阅玉溪德林海与玉溪市江川区水利局签订的星云湖原位控藻及水质提升设备采购及运行项目合同,了解原位深井控藻设备的商业化应用情况,并对合同进行分析,与《企业会计准则》进行核对;
(2)了解发行人销售收入确认方法及依据,查阅发行人报告期内主要项目的销售合同,核查交付和验收报告,获取收入、毛利明细表;
(3)分析了各治理区域蓝藻治理技术装备集成项目与运行维护项目收入、毛利及毛利率变动情况。
经核查,申报会计师认为:
(1)星云湖项目相关治理服务的总收入和总成本在能够可靠计量,相关治理服务结果能够可靠确定且得到客户确认,公司拥有现时收款权利时确认收入。公司将投入项目的技术装备集成计入合同履约成本,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治理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在合同服务期限(5年)内进行摊销并计入各阶段收入确认当期的营业成本。当水质指标检测不能在规定的运行期间内达到合同要求时,对项目的合同履约成本余额进行减值测试,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并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公司对星云湖项目的会计处理政策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2)报告期内,各治理区域中蓝藻治理技术装备集成项目与运行维护项目
的收入、毛利及毛利率变动具有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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