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58 证券简称:优刻得 公告编号:2020-025
优刻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优刻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
于2020年6月24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位监事。会议于2020年7月3日以
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并作出本监事会决议。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5人,实际
参加表决5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表决情况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
律、法规、部门规章以及《优刻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程序合法,
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进行核查,认为:
本次对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优刻得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调整后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均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其作为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合法、有效。调整后,公司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由140人调整为138人,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463.54万股调整为461.76万股,预留部分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36.46万股调整为38.24万股,限制性股票总量500万股保持不变。
表决结果为: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6)。
(二)审议通过《关于向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1、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 ”)的授予条件的成就情况进行核查后确认:
公司不存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2、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进行核查后确认:
公司确定的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符合《管理办法》以及公司《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中有关授予日的相关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以2020年7月3日为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138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461.76万股,授予价格为人民币36.73元/股。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向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7)。
(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
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
自筹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8)。
特此公告。
优刻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0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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