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梦舟:关于芜湖市楚恒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要约收购公司股份的第三次提示性公告

来源:巨灵信息 2020-07-04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代码:600255 证券简称:*ST梦舟 编号:临2020-069
    
    安徽梦舟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芜湖市楚恒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要约收购
    
    公司股份的第三次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要约收购期限共计60个自然日,期限自2020年6月5日至2020年8月3日。本次要约收购期限届满前3个交易日,即2020年7月30日、2020年7月31日和2020年8月3日,预受的要约不可撤回。
    
    ●本次要约申报代码为“706065”,简称为“梦舟收购”。
    
    安徽梦舟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ST梦舟”或“公司”)于2020年6月3日公告了《安徽梦舟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以下简称“要约收购报告书”)及《安徽梦舟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芜湖市楚恒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楚恒投资”或“收购人”)本次要约收购预定收购的股份数量为224,712,982股。公司现就要约收购的有关情况做如下提示:
    
    一、要约收购基本情况
    
    本次要约收购为向*ST梦舟除楚恒投资外的全体流通股东进行的部分要约收购,具体情况如下:
    
    1、收购人名称:芜湖市楚恒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2、被收购公司名称:安徽梦舟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3、被收购公司股票名称:*ST梦舟
    
    4、被收购公司股票代码:600255
    
    5、收购股份的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6、预定收购的股份数量:224,712,982股
    
    7、占被收购公司总股本的比例:12.70%
    
    8、支付方式:现金支付
    
    9、要约价格:1.20元/股
    
    若*ST梦舟在要约收购报告书公告之日至要约期限届满日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要约价格及要约收购股份数量将进行相应
    
    调整。
    
    二、要约收购目的
    
    楚恒投资拟通过向*ST梦舟除楚恒投资外的全体流通股东发出部分要约的方式收购12.70%的股份,收购完成后拟协助上市公司梳理业务、实现脱困。
    
    本次要约类型为主动要约,并非履行法定要约收购义务。本次要约收购不以终止*ST梦舟的上市地位为目的。
    
    三、要约收购期限
    
    本次要约收购期限共计60个自然日,期限自2020年6月5日至2020年8月3日。本次要约收购期限届满前3个交易日,即2020年7月30日、2020年7月31日和2020年8月3日,预受的要约不可撤回。
    
    在 要 约 收 购 期 限 内,投 资 者 可 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http://www.sse.com.cn)上查询截至前一交易日的预受要约股份的数量以及撤回预受要约的股份数量。
    
    四、股东预受要约的方式和程序
    
    1、申报代码为:706065
    
    2、申报价格为:1.20元/股
    
    3、申报数量限制
    
    股东申报预受要约股份数量的上限为其股东账户中持有的不存在质押、司法冻结或其他权利限制情形的股票数量,超出部分无效。被质押、司法冻结或存在其他权利限制情形的部分不得申报预受要约。
    
    4、申请预受要约
    
    股东申请预受要约的,应当在要约收购期限内每个交易日的交易时间内,通过其股份托管的证券公司营业部办理要约收购中相关股份预受要约事宜,证券公司营业部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办理有关申报手续。申报指令的内容应当包括:证券代码、会员席位号、证券账户号码、合同序号、预受数量、收购编码。股票停牌期间,股东仍可办理有关预受要约的申报手续。预受要约申报当日可以撤销。
    
    5、预受要约股票的卖出
    
    已申报预受要约的股份当日可以申报卖出,卖出申报未成交部分仍计入预受要约申报。
    
    已申报预受要约的股份应避免再申报卖出,已申报卖出的股份应避免再申报预受要约,否则会造成相关卖出股份在其交收日卖空。
    
    流通股东在申报预受要约的同一日对同一笔股份所进行的非交易委托申报,其处理的先后顺序为:质押、预受要约、转托管。
    
    6、预受要约的确认
    
    预受要约申报经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确认后次一交易日生效。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对确认的预受要约股份进行临时保管。经确认的预受要约股票不得进行转托管或质押。上市公司股份在临时保管期间,股东不得再行转让该部分股份。
    
    7、收购要约变更
    
    要约收购期限内,如收购要约发生变更,原预受申报不再有效,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自动解除相应股份的临时保管;股东如接受变更后的收购要约,须重新申报。
    
    8、竞争性要约
    
    出现竞争要约时,预受要约股东就初始要约预受的股份进行再次预受之前应当撤回原预受要约。
    
    9、司法冻结
    
    要约收购期限内预受要约的股份被司法冻结的,证券公司应当在协助执行股份冻结前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撤回相应股份的预受申报。
    
    10、预受要约情况公告
    
    要约收购期限内的每个交易日开市前,收购人将在上交所网站上公告上一交易日的预受要约以及撤回预受的有关情况。
    
    11、要约收购的资金划转
    
    要约收购期限届满后,收购人将含相关税费的收购资金足额存入其在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的结算备付金账户,然后通知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将该款项由其结算备付金账户划入收购证券资金结算账户。
    
    12、要约收购的股份划转
    
    要约收购期限届满后,收购人将向上交所法律部申请办理股份转让确认手续,并提供相关材料。上交所法律部完成对预受要约的股份的转让确认手续后,收购
    
    人将凭上交所出具的股份转让确认书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办理股份过户手续。
    
    13、收购结果公告
    
    在办理完毕股份过户登记和资金结算手续后,收购人将本次要约收购的结果予以公告。
    
    五、股东撤回预受要约的方式和程序
    
    1、撤回预受要约
    
    预受要约股份申请撤回预受要约的,应当在收购要约有效期的每个交易日的交易时间内,通过其股份托管的证券公司营业部办理要约收购中相关股份撤回预受要约事宜,证券公司营业部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办理有关申报手续。申报指令的内容应当包括:证券代码、会员席位号、证券账户号码、合同序号、撤回数量、收购编码。撤回预受要约申报当日可以撤销。
    
    2、*ST梦舟股票停牌期间,*ST梦舟股东仍可办理有关撤回预受要约的申报手续。
    
    3、撤回预受要约的确认
    
    撤回预受要约申报经登记公司确认后次一交易日生效。登记公司对撤回预受要约的股份解除临时保管。
    
    在要约收购期限届满3个交易日前,预受股东可以委托证券公司办理撤回预受要约的手续,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根据预受要约股东的撤回申请解除对预受要约股票的临时保管。在要约收购期限届满前3个交易日内,预受股东不得撤回其对要约的接受。
    
    4、出现竞争要约时,预受要约股东就初始要约预受的股份进行再次预受之前应当撤回原预受要约。
    
    5、要约收购期间预受要约的流通股被质押、司法冻结或设定其他权利限制情形的,证券公司在协助执行股份被设定其他权利前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撤回相应股份的预受申报。
    
    6、本次要约期限内最后三个交易日,预受的要约不可撤回。
    
    六、预受要约情况
    
    截至2020年7月2日,预受要约的股份数量合计38,588,965股。
    
    七、本次要约收购的详细信息
    
    投资者如欲了解本次要约收购的详细信息,请查阅公司于2020年6月3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安徽梦舟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及《安徽梦舟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包括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有关公司的信息请以上述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及时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安徽梦舟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7月4日

查看公告原文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鑫科材料盈利能力一般,未来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