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阳光股份
证券代码:000608
信息披露义务人:北京燕赵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荣华中路7号院2号楼6层601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广宁伯街2号1705、1706室
股份变动性质:减少
签署日期:2020年7月 2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第 15 号》”)及相关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准则第 15 号》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其他任何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目录
第一节 释义..................................................................................................................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5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和计划......................................................................................7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8
第五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10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11
第七节 备查文件........................................................................................................11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12
附表..............................................................................................................................13
第一节 释义
本权益变动报告书中,除非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以下含义:
本报告书、变动报告书 指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
变动报告书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规则》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阳光股份、上市公司 指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燕赵、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北京燕赵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元 指 人民币元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北京燕赵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荣华中路7号院2号楼6层601
3、邮政编码: 100176
4、法定代表人:刘建图
5、注册资本: 2000万人民币
6、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3027002343269
7、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8、主要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销售商品房;销售建筑材料、金属材料、装饰
材料;建筑技术咨询;工程咨询(中介除外)。(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
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
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9、经营期限:1999年9月16日至2029年9月15日
10、电话: 010-66573655
11、传真: 010-66573655
12、股东及持股比例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股份类别
北京天兴国业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100.00% 内资股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
姓名 性别 职务 国籍 长期居住地 其他国家或地区
居留权
刘建图 男 董事长 中国 中国 无
董明 男 董事 中国 中国 无
栗广州 男 董事、经理 中国 中国 无
陈美燕 女 监事 中国 中国 无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未有持有、控制权益的股份达
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和计划
信息披露义务人为满足公司日常运营发展需要及完善资金规划安排,自2019年8月开始,逐步减持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所得资金主要用于其日常营运及发展规划。
自本报告签署日起,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减持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的可能性, 并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若后续继续减持,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不再是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北京燕赵持有阳光股份无限售流通股43,475,249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5.80%(详见2019年8月16日披露的2019-L59《关于股东权益变动比例达到5%的提示性公告》及《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北京燕赵持有阳光股份无限售流通股37,495,74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5.00%。
二、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2019年8月29日至2020年7月1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北京燕赵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卖出阳光股份无限售流通股5,979,509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80%。
北京燕赵减持股份具体情况如下:
减持股数 占总股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元) (股) 本比例
(%)
2019年8月 5.92 1,231,968 0.16
2019年9月 5.90 679,960 0.09
集中竞价交易 2020年5月 5.20 49,900 0.01
北京燕赵房 2020年6月 4.90 2,718,681 0.36
地产开发有 2020年7月 4.78 1,299,000 0.17
限公司 大宗交易 0 0
其它方式 0 0
合计 5,979,509 0.80
北京燕赵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比例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股) (%) 股数(股) (%)
合计持有股份 43,475,249 5.80 37,495,740 5.00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43,475,249 5.80 37,495,740 5.00
有限售条件股份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北京燕赵在阳光股份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处于质押的股份数为0股,除此之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北京燕赵不存在其他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
第五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在提交本报告书之日前六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北京燕赵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卖出阳光股份无限售流通股4,067,58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54%。
北京燕赵减持股份具体情况如下:
股东 减持价格 占总股本 股份性质
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范围 股数(股) 比例(%)
(元)
无限售条件
2020年5月 5.20 49,900 0.01 股份
北京 集中 无限售条件
燕赵 竞价 2020年6月 4.58—5.31 2,718,681 0.36 股份
房地 交易
产开
发有 无限售条件
限公 2020年7月 4.7—4.87 1,299,000 0.17 股份
司
大宗交易 0 0
其它方式 0 0
除上述已披露的股票买卖情况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北京燕赵在签署本报告书之日前6个月内没有其他买卖阳光股份公司股票的行为。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北京燕赵不存在与本次权益变动有关的应当披露的其他重大事项。
信息披露义务人北京燕赵承诺本权益变动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七节 备查文件
1、北京燕赵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北京燕赵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及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3、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4、本报告书原件。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公司承诺本权益变动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北京燕赵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刘建图
签署日期:2020年7月2日
附表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所在地 广西南宁
股票简称 阳光股份 股票代码 000608
北京市北京经
信息披露义务 北京燕赵房地产开发有限公 信息披露义务人 济技术开发区
人名称 司 注册地 荣华中路7号院
2号楼6层601
拥有权益的股 增加 □ 减少 ■ 有无一致行动人 有 □
份数量变化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无 ■
信息披露义务 信息披露义务人
人是否为上市 是 □ 否 ■ 是否为上市公司 是 □
公司第一大股 实际控制人 否 ■
东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权益变动方式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可多选)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请注明)
信息披露义务
人披露前拥有 股票种类:非限售流通股
权益的股份数
量及占上市公 持股数量:43,475,249
司已发行股份
比例 持股比例:5.80%
股票种类:非限售流通股
本次权益变动
后,信息披露义 变动后数量:37,495,740
务人拥有权益
的股份数量及 变动后比例:5.00%
变动比例
变动比例:0.80%
信息披露义务
人是否拟于未 是 □ 否 ■
来12个月内继
续增持
信息披露义务
人在此前 6个
月是否在二级 是 ■ 否 □
市场买卖该上
市公司股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
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
际控制人减持
时是否存在侵 不适用
害上市公司和
股东权益的问
题
控股股东或实
际控制人减持
时是否存在未
清偿其对公司
的负债,未解除 不适用
公司为其负债
提供的担保,或
者损害公司利
益的其他情形
本次权益变动
是否需取得批 不适用
准
是否已得到批 不适用
准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签字盖
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北京燕赵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章):刘建图
签署日期:2020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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