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亮股份: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来源:巨灵信息 2020-07-03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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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002203 证券简称:海亮股份 公告编号:2020-040
    
    债券代码:128081 证券简称:海亮转债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定于2020年7月20日(星期一)召开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召开时间:
    
    (1)现场召开时间为:2020年7月20日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0年7月20日9:15—2020年7月20日15:00;其中: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7月20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
    
    ②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7月20日上午9:15至2020年7月20日下午15:00。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 司 将 通 过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交 易 系 统 和 互 联 网 投 票 系 统( http ://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股权登记日:2020年7月15日(星期三)
    
    7、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浙江省诸暨市店口镇解放路386号公司会议室。
    
    二、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序号 议案内容
    
        1     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0年7月3日登载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0-039)、《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并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1)。本议案应由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特别决议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本议案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应对中小投资者(公司董事、监事、高管和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票单独计票。
    
    三、提案编码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
         提案
         1.00     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
    
    
    四、本次股东大会登记方法
    
    1、欲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于2020年7月16日9:00—17:00到浙江海亮股份公司证券投资部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以传真或信函的方式于上述时间登记,传真或信函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
    
    2、法人股东凭股权证书或股票账户卡、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和营业执照复印件登记。
    
    3、个人股东凭股票账户卡及本人身份证登记;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和身份证登记。
    
    4、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
    
    浙江省诸暨市店口镇解放路386号二楼董事会办公室
    
    邮编:311814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会议联系人:朱琳
    
    3、联系电话:0575-87069033
    
    传真:0575-870690314、邮政编码:311814
    
    5、联系地址:浙江省诸暨市店口镇解放路386号二楼董事会办公室
    
    特此公告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〇年七月三日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203;投票简称:“海亮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3.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年7月20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7月20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9:15至7月20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 投 资 者 服 务 密 码”。具 体 的 身 份 认 证 流程 可 登 录 互 联 网 投 票 系 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 东 根 据 获 取 的 服 务 密 码 或 数 字 证 书 , 可 登 录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以下意向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姓名/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一、表决指示
    
    委托人对会议审议议案表决如下(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
    
                                                                  备注        同意   反对  弃权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
         提案
         1.00      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并修改《公司章程》的     √
                   议案
    
    
    二、如果本委托人不作具体指示,受托人是否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是( ) 否( )
    
    本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委托书签署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人签名(委托人为单位的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说明: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委托人应在本委托书上委托人为单位的加盖单位公章),如授权委托书为两页以上,请在每页上签字盖章。
    
    注:1、股东请在选项中打√; 2、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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