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66 证券简称:浙富控股 公告编号:2020-053
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子公司生产经营需求,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桐庐支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对全资子公司浙江富春江水电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富水电”)向该行申请的最高余额为8,000.00万元(大写:人民币捌仟万元整)的债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期间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止。
公司分别于2020年4月28日、5月21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议案》,同意2020年度对浙富水电的生产经营所需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专项贷款提供担保,担保额度为80,000.00万元,期限为自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本次担保前,公司对浙富水电的担保余额为25,876.77万元;本次担保后,公司对浙富水电的担保余额为25,876.77万元,剩余可用担保额度为54,123.23万元。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0年4月30日及5月22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0-028)、《关于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2)及《201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0-041)。
本次担保事项不属于关联交易,也不存在反担保的情形。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名称 浙江富春江水电设备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122566091108T
法定代表人 孙毅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 80,200万人民币
成立时间 2011年01月12日
登记机关 桐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住所 桐庐县富春江镇红旗南路99号
生产、加工、销售:水轮发电机组及安装、舰船推进装置、水工机械设备、
泵、机电配件、化纤机械设备、金属结构件、电站机电设备;货物进出口
经营范围 (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经营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经营的项目取
得许可后方可经营)、水利水电技术咨询,售电业务(不拥有配电网运营权,
不承担保底供电服务)。
浙富水电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二)被担保人财务情况
浙富水电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年3月31日 2019年12月31日
(未经审计) (经审计)
资产总额 226,565.03 231,193.20
负债总额 83,228.22 86,289.49
所有者权益总额 143,336.81 144,903.72
项目 2020年1-3月 2019年度
(未经审计) (经审计)
营业收入 7,233.75 75,573.78
利润总额 -1,566.90 -3,464.75
净利润 -1,566.90 -6,318.52
注:截至 2020 年 3 月 31 日报表(数据)未经审计,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报表(数据)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经核查,浙富水电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本次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担保人: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被担保人:浙江富春江水电设备有限公司
3、债权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桐庐支行
4、担保金额:8,000.00万元(大写:人民币捌仟万元整)
5、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6、担保期限: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止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公司有能力对其经营管理风险进行控制,对子公司的担保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且子公司的贷款为日常经营所需,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需要。本次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符合相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累计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担保总额为60,917.21万元,担保余额为39,457.63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1.75%。除此之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的情形、不存在逾期对外担保的情形、不存在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的情形、亦不存在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3、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桐庐支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七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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