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75 证券简称:退市美都 公告编号:2020-080
美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涉及诉讼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起诉举证阶段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告
●涉案的金额:10,263万元(其中:货款8,161万元、资金占用利息2,430万元、进口增值税1,290万元、报关费用0.03万元,银行开证费用12万元、律师费70万元(扣除已支付1,700万元保证金))。
●是否会对美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鉴于诉讼尚未审结,上市公司暂时无法判断是否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直接负面影响。
●本次诉讼事项说明:上市公司本次涉诉系2018年4月因山东瑞福锂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福锂业”)委托安徽丰原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丰原国际”)作为进口代理人,代理对外签订和执行WL-002-13进口合同事宜并签署了编号为GMI18056号的《代理进口协议书》,合同金额8,161万元,上市公司为该代理进口协议项下的债权为瑞福锂业提供了连带责任保证。因瑞福锂业未履行付款义务,因此债权人提起诉讼,导致上市公司被连带起诉。
一、本次诉讼起诉的基本情况
(一)案号:(2020)皖03民初109号
(二)原告:安徽丰原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三)案号:进出口代理合同纠纷
(四)开庭时间:待定
上市公司于2020年7月2日收到安徽省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邮寄的《应诉通知书》((2020)皖03民初109号),对方诉称:因上市公司涉及一笔控股子公司瑞福锂业与丰原国际的进出口代理合同纠纷,上市公司作为被告被起诉,目前该案件处于应诉举证阶段。
二、起诉书的主要内容
2018年4月,因瑞福锂业委托丰原国际作为进口代理人,代理对外签订和执行WL-002-13进口合同事宜并签署了编号为GMI18056号的《代理进口协议书》,合同金额约8,161万元,上市公司为该代理进口协议项下的债权为瑞福锂业提供了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两年。
上述协议签订后,原告丰原国际执行WL-002-13进口合同,支出货款8,161万元、进口增值税1,290万元等总计9,463万元。被告瑞福锂业向原告丰原国际支付开证保证金1,700万元。
因瑞福锂业未及时履约还款,原告丰原国际就上述事项向安徽省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请求如下:(1)判决被告瑞福锂业支付原告丰原国际《代理进口协议书》协议号GMI18056项下货款8,161万元及资金占用利息2,430万元、进口增值税1,290万元等合计10,263万元(已扣除被告已支付1,700万元保证金;(2)判决被告上市公司对上述第一项诉求向原告承担连带清偿责任;(3)判决两被告共同承担本案的案件受理费、保全费等诉讼费用。
三、因本案件被冻结的资产说明
截止目前,上市公司因本案件被冻结的资产主要有:
(1)冻结上市公司对上海德朗能动力电池有限公司享有的2019年度业绩补偿款11504万元;
(2)冻结上市公司持有的海南宝华海景大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的100%股权及土地、房产;
(3)冻结上市公司持有的美都能源德清置业有限公司的100%股权;
(4)冻结上市公司持有的美都金控(杭州)有限公司的100%股权。
(5)冻结上市公司银行存款,资金账户冻结情况如下:
序号 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名称 银行账号 账户类 账户状 实际已冻结
型 态 金额(元)
1 美都能源 工行杭州市分行 1202021109900052339 基本户 冻结 105,766.91
2 美都能源 工行白马支行 1202002119900008730 一般户 冻结 577.65
3 美都能源 浦发银行德清支 5203015520000013 一般户 冻结 9,573.22
行
4 美都能源 浦发银行求是支 95180155200000323 一般户 冻结 6,850.05
行
5 美都能源 华夏银行西湖支 10455000000079637 一般户 冻结 8,884.69
行
6 美都能源 中行浙江省分行 392264328235 一般户 冻结 4,513.73
7 美都能源 浙商银行杭州分 3310010010120100580253 一般户 冻结 3,030.53
行
合计 139,196.78
冻结执行法院:安徽省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案号:2020皖03财保10号(截止到目前公司已收到关于本诉讼的法律文件及诉讼文书,前期公告(公告号:2020-072号)只涉及到部分冻结情况,公司关于本诉讼相关资产冻结情况以此次公告为准)。
四、上述事项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告的诉讼事项尚未开庭审理,对上市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具有不确定性。若因本事项导致上市公司承担赔偿责任,上市公司将依据法律法规及合同约定向山东瑞福进行追诉追偿。
上市公司将根据诉讼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上市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上市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美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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