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679 证券简称:华体科技 公告编号:2020-059
债券代码:113574 债券简称:华体转债
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利润分配及转增股本调整可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修正前转股价格:47.72元/股
? 修正后转股价格:33.99元/股
? “华体转债”本次转股价格调整实施日期:2020年7月8日
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245号文核准,公司于2020年3月31日公开发行了208.8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20,880.00万元。并于2020年4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转债简称:“华体转债”,转债代码:113574)。“华体转债”存续的起止日期:2020年3月31日至2026年3月30日,转股的起止日期:2020年10月9日至2026年3月30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付息),初始转股价格为47.72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公告书》(公告编号:2020-036)。
一、转股价格调整依据
2020年5月21日,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决定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30元(含税),不送红股,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102,070,000股,扣除2020年3月5日回购注销的3,500股限制性股票后总股本为102,066,5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3,268,645元(含税)。公司决定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以资本公积金转增4股。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02,070,000股,扣除2020年3月5日回购注销的3,500股限制性股票后总股本为102,066,500股,本次转增股本后,公司的总股本为142,893,100股。本次权益分派实施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0年7月2日披露的《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0-058)
根据《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相关约定,在“华体转债”发行之后,若公
司发生派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
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将按相关公式进行转股价格
的调整。
因此,“华体转债”转股价格将进行调整,本次调整符合《募集说明书》的规定。
二、转股价格调整公式
根据《募集说明书》相关条款约定,在可转债发行之后,若公司发生派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将按下述公式进行转股价格的调整(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派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1为调整后转股价,P0为调整前转股价,n为送股或转增股本率,A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k为增发新股或配股率,D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
根据上述公式中“派送现金股利:P1=P0-D”及“派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进行计算,调整前转股价P0为47.72元/股,根据公司2019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每股派送现金股利D为0.13元,每股转增股本n为0.4股,因此计算调整后的转股价P1为33.99元/股。
“华体转债”尚未进入转股期,本次调整无需进行交易或转股停牌。调整后的“华体转债”转股价自公司实施2019年度利润分配时确定的除权除息日即2020年7月8日生效。
特此公告。
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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