振江股份:关于关联交易的公告

来源:巨灵信息 2020-07-02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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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603507 证券简称:振江股份 公告编号:2020-054
    
    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高铭科维科技无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铭科维”)购买软件管理系统。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关联交易事项。该项关联交易获得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对本次关联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本次关联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本次关联交易属于公司董事会的决策权限范围,不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一、 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和高铭科维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公司购买软件系统项目事项协商一致。本次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有利于公司业务的开展,交易定价客观、公正、合理,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也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
    
    二、 关联方及关联关系介绍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高铭科维科技无锡有限公司
    
    类 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LIU HUA
    
    注册资本:714.3万元人民币
    
    住 所:无锡市新吴区菱湖大道200号中国传感网国际创新园G10-1101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工业控制计算机及系统制造;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工业控制计算机及系统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计算机系统服务;互联网设备销售;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软件销售;电子产品销售;物联网设备销售;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智能控制系统集成;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机械设备租赁;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电子专用设备制造;电工机械专用设备制造;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专用设备修理;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机械设备销售;通用设备修理;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数据处理服务;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印刷专用设备制造;油墨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油墨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销售;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信息安全设备销售;信息安全设备制造;大数据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互联网数据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关联关系
    
    公司持有高铭科维25%股权,高铭科维是公司的联营企业,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的规定,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 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交易双方
    
    甲方: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高铭科维科技无锡有限公司2、交易内容
    
    公司向高铭科维采购软件及技术服务,包括智能金属加工中心中控系统、刀具成本精益管理软件系统、振江股份智能金属加工中心订单管理平台、振江股份智慧工厂数字大屏项目和振江股份智能金属加工中心FASTCAM自动报价系统。
    
    高铭科维负责为公司进行软件开发、测试和安装,并为软件运行提供技术服务。
    
    3、合同预计金额及支付方式
    
    合同总价:318.48万元
    
    支付方式:按项目进度付款
    
    四、 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是公司信息化建设的需要,通过企业资源管理系统的建设,能够提高公司信息化水平和管理效率,有助于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关联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不会因为上述交易对关联人形成依赖,也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
    
    五、 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必要的审查,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至董事会审议,并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公司预计发生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该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原则,交易价格客观、公允,没有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方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审议此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均已回避表决,其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本次关联交易。
    
    特此公告。
    
    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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