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河化:关于控股股东母公司以及控股股东司法重整的进展公告

来源:巨灵信息 2020-07-02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代码:000953 证券简称:*ST河化 公告编号:2020-052
    
    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母公司以及控股股东司法重整的进展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控股股东母公司及控股股东进行司法重整的进展情况
    
    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19年6月17日、12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母公司以及控股股东申请重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9-021)和《关于控股股东母公司以及控股股东重整申请被法院裁定受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91)。
    
    日前,公司收到宁波银亿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亿控股”)管理人及其母公司银亿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亿集团”)管理人发来的浙江省宁波市中级法院出具的《决定书》,决定如下:本院认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七十九条第一款、第八十条第二款的规定,管理人应当自法院裁定受理债务人重整之日起六个月内,同时向法院和债权人会议提交重整计划草案。但因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发生,银亿控股债权申报期限及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时间均延后两个月,审计、评估等其他重整工作进展亦受到影响,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系不可抗拒事由,管理人申请顺延因此而耽误的提交重整计划草案的期限,具有正当理由,本院对管理人的申请予以准许,故决定如下:
    
    重整计划草案提交期限顺延至 2020年8月18日。
    
    二、影响分析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银亿控股共持有公司87,000,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3.76%,其所持有公司股份全部被司法冻结。银亿集团、证券代码:000953 证券简称:*ST河化 公告编号:2020-052银亿控股作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其母公司,进入重整程序可能对本公司股权结构等产生影响。
    
    2、公司与银亿集团及银亿控股分别为不同的法人主体,均具有独立完整的业务及自主经营能力。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的经营情况正常。
    
    三、其他提示
    
    1、银亿集团及银亿控股重整能否成功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后续进展及影响情况,并按照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 、 公 司 指 定 的 信 息 披 露 媒 体 为 巨 潮 资 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7月2日

查看公告原文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河化股份盈利能力较差,未来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