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60 证券简称:惠伦晶体 公告编号:2020-043
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0年6月25日以电子邮件、传真或电话方式发出通知,并于2020年6月30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在广东省东莞市黄江镇黄江东环路68号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华山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一、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与会监事同意《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且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实施本次激励计划有利于建立健全公司中长期激励约束机制,有效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有效提升公司在行业内的竞争地位,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和独立董事意见的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与会监事同意《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且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保证了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便于对激励对象进行考核,能够保证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实现公司可持续发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的实际情况。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核实<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人员名单>的议案》
监事会对本次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初步核查并认为:激励对象均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法律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且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情形,该名单人员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法律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授予权益的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召开前,通过公司网站或者其他途径,在公司内部公示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10日;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激励计划前5日披露监事会对激励名单审核及公示情况的说明。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人员名单》的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备查文件
1、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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