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61 200761 证券简称:本钢板材 本钢板B 公告编号:2020-042
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
网上中签结果公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
1、网上投资者申购可转债中签后,应根据《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网上中签结果公告》(以下简称“《网上中签结果公告》”)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 2020年7月1日(T+2日)日终有足额的认购资金,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
2、当原A股股东优先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和网上投资者申购的可转债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发行数量的 70%时;或当原 A股股东优先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发行数量的 70%时,发行人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采取中止发行措施,及时向证监会报告,公告中止发行原因,并将在批文有效期内择机重启发行。
本次发行认购金额不足 68亿元的部分由国泰君安包销。本次发行包销基数为68 亿元,国泰君安根据网上资金到账情况确定最终配售结果和包销金额,国泰君安包销比例不超过本次发行总额的 30%,即最大包销额为 20.40 亿元。当包销比例超过本次发行总额的 30%时,发行人及国泰君安将采取中止发行措施,及时向证监会报告,公告中止发行原因,并将在批文有效期内择机重启发行。
3、网上投资者连续 12个月内累计出现 3次中签但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 6个月(按 180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申购。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的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的次数合并计算。不合格、注销证券账户所发生过的放弃认购情形也纳入统计次数。
证券公司客户定向资产管理专用账户以及企业年金账户,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账户持有人名称”相同且“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相同的,按不同投资者进行统计。
根据《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公告》,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及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于2020年6月30日主持了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 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钢转债”)网上发行中签摇号仪式。摇号仪式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有关单位代表的监督下进行,摇号结果经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公证处公证。
现将中签结果公告如下:
末尾位数 中签号码
末四位数 9143,1143,3143,5143,7143,7698,0198,2698,5198
末五位数 46182,96182
末六位数 601433,001433,201433,401433,801433
末七位数 8683547
末九位数 756577951
末十位数 4392194896,1363143782
凡参与本钢转债网上申购的投资者持有的申购配号尾数与上述号码相同的,则为中签号码。中签号码共有5,116,357个,每个中签号码只能认购10张本钢转债。
特此公告。
发行人: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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